2023年政治要件办理落实情况报告(三篇)
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政治要件办理落实情况报告篇一
一、扎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贯彻,增强高举旗帜、维护核心的坚定性自觉性。公司党总支通过购买、打印《准则》、《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等学习资料,分发到各个党支部,要求党员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深刻理解基本内涵、精神实质和指导意义,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年,共开展党总支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4次。
二、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支公司各党组织根据年初制定的党建活动行事历,以“三会一课”制度为依托,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支公司“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公司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按时上好党课。通过每季度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每月主持召开党小组会,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处理党支部日常事务和研究落实措施;党课每半年召开一次,采取专题辅导、研读原文原著、观看专题片等学习形式,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
*支公司党总支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抓手,不断丰富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形式。根据省公司党委下发的指导学习资料,及时为各支部提供学习资料和学习指导。*年*月*日,*支公司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总支书记*发表讲话,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提要求,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深刻领会增强“四个意识”的内涵和意义》文件精神,参会党员以“强化‘四个意识’,维护党的领导核心”为主题开展讨论。
公司在追求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同时,还要关注员工的同步发展,把关爱员工生活、改善生产条件、实现员工全面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发挥党总支作用,不断完善困难党员、员工帮扶救助机制,对困难家庭开展有针对性帮扶,在“七一”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党员及生活困难党员,并听取了他们对公司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努力构建全面服务员工的工作体系,切实维护和发展员工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员工。
三、认真做好迎接十九大、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的工作。公司党总支按照《*工作方案》,进行认真讨论,扎实开展选举工作。并参加省公司举办的*年“十大人物”评选活动。
*支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司党委的工作部署,积极配合,着力推进在*的企业文化建设,并结合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企业品牌形象建设与管理,提升*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年*月*日,*支公司举办了以“为时代发声为国寿代言”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参赛员工和营销员从自身岗位出发,讲述自己的“国寿梦”、“中国梦”,树立典型事迹、传播正能量,加强公司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精准扶贫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的关键,*年,*公司党总支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承担*市四个村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任务。公司党总支严格遵循市委、市政府和*镇的工作部署和安排,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为主要对象,以提高扶贫户增加收入为核心,以驻村党支部为依托,在四个村开展扶贫工作。并发挥保险业服务“三农”作用,正在全市全面推进小额人身保险、老年人保险等险种,能够有效缓解农民群众因病、因灾或意外事故返贫、致贫等问题,对提高低收入群众的生活保障水平、完善多层次保障体系,促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支公司党支部在落实基层党建中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注重业务工作,忽视党委工作的情况。支部工作薄弱、被动,组织生活制度有时流于形式,以完成任务为目的;二是党组织活动比较单一,通常以会议、义务劳动为主,缺乏创新,使组织的凝聚力下降;三是离退休党员管理困难。很多离退休党员离开工作岗位后,随家人到外地生活,很少回公司参加组织生活,还有的离退休党员身体状况不好,经常住院治疗,导致组织生活开展受到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党总支将继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创新意识,真正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一个上下同心、齐抓党建的良好运行机制。同时,加强党务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务工作者的整体素质,以先进带动后进,推动*支公司党建工作的整体水体提高。
以上是*支公司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支公司党总支将根据省公司党委的要求,将党建重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下去。
政治要件办理落实情况报告篇二
20xx年,市场监管总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场监管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执法监督效能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局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专题学习,特别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牢牢把握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正确方向。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总局坚持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法治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立法、执法、执法监督、普法等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首次召开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法制工作会议,总结机构改革以来市场监管法治工作,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重点任务,大力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制定《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xx-2025年)》,全面落实“一规划两纲要”的各项重大举措,明确了未来五年法治市场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表,制定分工方案,确保纲要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工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事关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做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推进落实涉及总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xx年工作要点和中央依法治国办重点任务。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审议,20xx年度共召开党组会议44次,其中有22次涉及法治工作,局务会议18次,其中有14次涉及法治工作。
(一)推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第一次对《反垄断法》全面修订,完善反垄断相关制度,明确反垄断制度在平台经济领域的适用规则,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报请国务院出台《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整合现行关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第一次统一了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制度,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创业创新、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法治保障。
(二)促进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一是加快质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持续推进《计量法》《产品质量法》等立法工作。修订《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中国质量奖管理,发挥政府质量奖引领促进作用。制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会同生态环境部出台《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建立机动车环保召回制度,助力生态环境安全。修订《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完善家用汽车产品质量责任。三是制修订《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章,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础。
(三)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一是制定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聚焦网络交易新业态监管中的突出问题,细化交易规范和监管措施,为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提供法律依据。二是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加快制定《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努力塑造竞争有序的线上线下市场生态,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三是积极推进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规范预付式消费行为,建立健全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
(四)持续开展市场监管法规清理。一揽子废止规章11件,修改规章5件,向国务院报送2部行政法规的修改建议。对市场监管部门执行的行政法规、规章中的69项罚款事项提出取消、调整建议。
(一)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一是推动营商环境规范便利、透明、可预期。报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推动改革全面实施,降低市场准营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编制总局权责清单和执法事项清单。二是推动市场主体创新。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效,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3.4个月,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专项整治。三是完善信用监管制度。修订《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关于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的实施意见》《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二)有力有序推进公平竞争治理。一是完善竞争监管机制。推动制定《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形成公平竞争顶层设计政策框架。总局加挂“国家反垄断局”牌子,新设3个反垄断司局,组建竞争政策与大数据中心,进一步充实反垄断监管力量。二是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查处垄断案件175件,比上年增长61.5%,罚没金额235.86亿元;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723件,比上年增长53%,其中禁止1件、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4件。三是优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纠正各类政策文件1500余件,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46起。
(三)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一是食品安全稳中向好。深入推进“十大攻坚行动”,建立校园食品安全亮牌督办机制,开展农兽药治理3年行动。建立食品安全责任约谈、重大事项督促落实、风险会商等机制。充分发挥抽检监测事前预防作用,完成四级抽检695万批次。从严打击惩处“瘦肉精”、“两超一非”、农药违禁、冒充特食等违法行为。升级打造全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2.0版,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公示专区。二是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增强。批准4个新冠病毒疫苗附条件上市,保障28亿剂次疫苗接种安全有序,推动38个创新药品、34个创新医疗器械加快上市。429个品种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三是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不断深化。推进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共检查单位109.6万家,发现隐患50.2万个,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15万份,封停设备2.2万台(套)。四是工业产品监管持续加强。印发《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xx年版)》,对48.7万批次产品开展抽查,对21类网售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缺陷汽车召回850万辆、消费品召回660万件。
(四)加强民生领域综合执法。一是“铁拳”行动形成声势。共查处民生领域8类重点案件9.4万件,总局和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公布159批典型案例。二是联合开展20xx网剑行动,督促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13.4万条,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2.5万个次,查处涉网案件2.2万件。三是查处非法医美广告、直销虚假宣传、非法传销、侵权假冒等各类案件93.5万件。持续强化口罩等防疫产品常态化监管。四是巩固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成果,扎实推进“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守护戎装”等专项行动。五是扎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全国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全国12315平台、电话、传真、窗口等渠道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2381.2万件,比上年增长11.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5.5亿元,比上年增长26%。全面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持续推动“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
(一)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基础。制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为监督和保障市场监管干部依法履职提供支撑。修订《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完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印发《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使用指南(20xx年修订版)》。
(二)严格开展执法监督。一是依法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审核规范性文件28件、国际合作文件11件。二是组织开展听证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依法对扬子江药业不服行政处罚组织听证,对重大垄断案件开展法制审核。三是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制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指南》《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印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按规定为行政执法人员办理执法证。
(三)提高复议应诉工作质效。20xx年办结行政复议申请807件,办理应诉案件72件。开展“行政复议三提升”行动,优化复议审理流程,提升行政复议质量、效率和监督纠错效果。发布复议申请书模板等格式范本,公开复议案件受理情况、行政复议办事指南、审理流程图和接受复议的邮寄地址等。
(四)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一是探索监督机制创新完善,推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监督深度贯通、有序协同。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共办理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19件、代表建议648件,办理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338件。三是发布更新各类政府信息15250篇,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03件。主动公布行政许可17475件,行政处罚47件。
(一)突出重点普法。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持续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全系统的宣贯。总局门户网站、报刊和新媒体平台开设专版专栏,持续发布法治建设相关报道。二是制定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全系统共产生31个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37名先进个人。三是强化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做到同步发布、同步解读。
(二)突出全程普法。一是建立法律法规集中统一公开工作机制。完成现行有效市场监管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梳理,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标准统一公开。截至20xx年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法律25部、行政法规162部、部门规章252部。二是做好执法宣传。在总局门户网站开设“反垄断执法”专题,展示反垄断工作成效。开设“铁拳”行动曝光台,集中曝光各地查处的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三是抓住关键宣传节点。在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针对性普法。
(三)突出能力建设。一是结合各条线工作职能,在培训班中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等课程。编制《市场监管系统干部学习培训系列教材》,系统介绍市场监管法律体系及各业务条线法律法规。二是举办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在总局网络学院开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解读”、“反垄断法的实施”、“反垄断总论”等专题,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组织第二届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竞赛,共有33.8万名市场监管干部参加,在线答题超过100万人次。四是制定《市场监管总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库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执法活动中的作用。
市场监管总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部分法律法规发布时间早,亟需更新;现有制度不够完备,在新业态新领域存在空白点;执法监督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基础保障作用没能完全发挥。
20xx年,市场监管总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紧扣“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这一主线,坚持加强市场监管基础制度供给,着力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政治要件办理落实情况报告篇三
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将“三重一大”制度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即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交归集体讨论,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二)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将打“折扣”。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三)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一是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二是个别单位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议的方式执行不严,议事规程的设计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乡镇站在全镇的角度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办法,同时也需要各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但实际调查却发现,村级组织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基本是照抄、照搬上一级规章制度,缺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本级实施规范,使制度成了“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
(四)议题事项的透明度不够。有些上会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情况,很少在事后对决策执行的情况在会上进行反馈和通报。此外,一些“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执行过程中会发生调整变更现象,而调整变更的集体决策过程往往容易被忽视或漠视,从而导致集体决策的要求未能贯穿“三重一大”事项的始终。例如:某村停车场经营权的发包,最初村委会严格能够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实施公开招投标。后因停车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承包商以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为由向村委会提出增加承包年限,村委会干部在未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决定,导致群众反映强烈。
(五)对制度执行的力度待提升。此问题在村一级的体现较为明显。从近年来的信访问题来看,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特别是在资产、资源处置方面尤为突出,映射出部分村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不够严谨、不够深入,同时也体现部分村干部存在私心,为了个人利益不按制度办事的行为。例如:某村为解决办公场所隔热问题需在楼顶加盖隔热设施,涉及“大额资金使用”问题,但村委开几个干部会议就决定实施了,没有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和“四议两公开”要求,导致群众意见大。
(六)对制度落实的监督待加强。一是部分单位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没有委派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到位。二是群众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结果的认可程度是决策效果的重要评审依据,群众监督也是“三重一大”制度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然而多数群众除与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事项外,对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的积极性不高,很少参与。
综合分析,以上所出现的问题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对制度理解不透彻。中央、盛市、县均有一系列对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但由于宣传方式、宣传力度、广度及深度等原因,仍有不少群众甚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镇村干部对“三重一大”相关政策是只识其名、不知其意,对政策尚且一知半解,更不用说在参与监督方面可以发挥多大作用。
(二)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制度执行难。“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然成为了写在纸上,形成文件的东西,就要自上而下地坚决执行,而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但在实践中,由于领导班子及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从而导致决策缺项,缺少环节等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单位的副职认为决策是主要领导的事情,和自己无关,在参与决策时怕发表意见会使主要领导对自己有看法,怕承担责任,于是就可能出现“跟着举手”的情况,使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得不到保证,制度的执行也打了折扣。
(三)出台制度未结合实际导致操作性降低。一是个别机关单位未吃透“三重一大”制度精神,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只是简单的将上级制度“生搬硬套”,导致操作性不强。二是村级组织多数工作是在镇级指导下完成,导致一些村在执行本级“三重一大”制度时也按照固化的镇级指挥、村级办事思维开展,没有充分发挥本地村干部更熟悉本村实际的主观能动性,未能将差异化融入到本村“三重一大”体系,细化成符合本村实际的运行机制,导致“三重一大”制度到了村级操作性有所降低。
(四)决策运行透明度不高导致监督难。一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哪些必须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以何种形式公开,决策实施如何公开等没有很具体、详细的制度规定,导致群众难以监督。二是乡镇纪委由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受同级党委、政府的制约,在对本地本部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方面的监督作用也大打折扣。
(五)群众文化素质不高导致参与度不高。文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对政策理解的深浅,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文化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多以文化素质相对不高的老人、儿童为主,留守人员文化层次低也是导致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原因。
针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逼着认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予以破解:
(一)加强宣传教育。一是要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经常性的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要加大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宣传。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培训等方式分析和解读“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使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三重一大”主要精神,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各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完善制度内容。一是要细化具体内容。要求各单位(包括村一级)要结合单位实际和发展要求,补充和完善现行“三重一大”制度上的疏漏和不足,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既要有实体性问题,也要包括程序性问题,将笼统的制度进一步细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对集体讨论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等要细化、量化。既保证决策权力受到制约,又保护和调动决策者的工作积极性,兼顾民主和效率。二是要严格决策程序。要完善集体决策酝酿、决策形成和决策执行程序。在决策酝酿环节,由职能科室或某位领导提出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和考察,提出或制定可行性方案,经决策咨询、领导沟通、会前告知等程序,最后开会集体决策。形成决策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并形成会议记录。经集体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
(三)健全纠错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纠正决策失误的工作机制。决策实施过程中,如果外部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由于决策本身的失误,原定决策方案已明显脱离实际,甚至危及决策目标的实现时,就必须对原有方案进行根本性的修正。方案的执行者要将信息及时进行反馈,决策人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形成再决策、再执行的循环过程,不断纠偏纠错,拾遗补缺,形成完整的程序链,确保决策的正确性与科学性,削减风险,弥补损失。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在决策出现失误时,要能找到责任人员。要明确决策失误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罚措施,通过对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及警示教育作用促使决策人员提高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在后续的决策中减少失误。对于发现决策失误仍不及时纠正的,要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作为“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监督主体,要把督促检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班子、干部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年度考核等途径,不断深化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审计、财务等部门,也要以“积极参与,源头控制”为工作思路,做好对“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落实的全过程监督。二是要加强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把公开贯穿于“三重一大”决策全过程,对决策事项、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结果都要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群众参与监督的知情权,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决策的重要评审依据。
(五)严肃追究问责。一是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处“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对于领导班子中,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坚持“一案双查”。领导班子决策上涉嫌违纪违法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