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方案(优质14篇)
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不同人员的需求和利益,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调研市场和竞争环境,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和对手情报。"方案是对某种事物或情况进行计划和安排的一种方式。如何制定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案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例,供参考。"
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方案篇一
为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切实搞好绩效管理,有效开展对员工的绩效评价,结合矿业公司实际及xx年绩效考核的运行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四)客观公正原则。坚持考评方式与考评结果的客观、公平、公开、公正;
(五)职责明确原则。明确员工自身的岗位职责,按照矿业公司下发的整体绩效目标,层层分解组织绩效目标和个人绩效目标,责任落实到人,以责任目标为工作导向激励和促进工作业绩增长。
(六)责权利相一致原则。坚持考核结果与员工薪酬分配挂钩。
3、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逐级考核与下管一级的方法加大考核的深度和广度,将班组长乃至全体员工纳入考核之列。
绩效考核采用周期性循环管理方式,为了便于操作,矿业公司实行岗位职责目标按月考核与基本素质半年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绩效考核共分为四个环节,分别为目标设定、督导平衡、员工考核、结果反馈。
1、目标设定。
(1)单位目标确立:各单位要依据矿业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计划确立各自的成本、利润、产量、质量、安全等目标。
责任人:由各单位领导班子牵头,矿业公司各龙头部室参与协作。()时间:每月月初。
(2)个人目标确立:员工个人目标包含自身的管理工作、相应的事务性计划和主要业绩指标,员工在设定目标时不能以指标代替管理工作,员工依据单位目标及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确立各自的个人目标,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员工在制定个人目标时,内容不得重复,要具体写出各自承担责任的业务部分,负责同一项目的,要分清主次,明确责任比例。个人目标确立后,由员工本人填写《岗位职责目标设定评价表》。
责任人:由各单位负责人牵头,员工个人和单位班子成员共同确立。时间:每月月初。
2、督导平衡。
(1)目标调整:由于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或上级目标发生变化,单位目标、个人目标可以根据客观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负责人:由员工个人和单位班子成员共同确定。
时间:每个目标周期考核前。
(2)督导管理:由单位班子成员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员工的问题、困难并提供指导性意见及必要的帮助,同时给予中肯的鼓励,以激励员工完成工作目标。
负责人:单位班子成员。时间:不定期。
3、员工考核。
(1)日常考核:班子成员在进行督导管理的同时要对员工的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质量安全等考核要素进行收集记录,同时给予必要、及时的表扬和批评。
负责人:班子成员。
(2)目标周期考核:班子成员在每个绩效管理周期结束后,要对组织及员工进行考核,以检查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负责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时间:每月月末。
方式:(1)月末目标周期结束时,由员工针对每个绩效目标用《岗位职责目标设定评价表》进行自我评价,然后交由班子成员依据设定的目标对员工绩效的完成情况进行逐一评价,同时由劳资人员针对员工的勤勉情况填写《勤勉情况扣分表》,并填写《岗位职责目标设定评价表》中本岗位管理达标扣分一项,最后由班子成员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公示。(2)半年或年度目标周期结束时,除按上述要求进行操作外,领导班子成员还要组织员工对考核范围内人员的《基本素质考核评价表》进行民主测评,实行员工自评、领导评价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所占比例为员工自评20%,领导评价20%,民主评议60%,合计为100分。
4、结果反馈。
负责人:单位劳资员。时间:以考核周期为准,按月发放。
(2)绩效反馈:考核结束后,单位领导班子要及时把考核结果向员工反馈,并根据反映出来的情况帮助其进行调整。
本次考核分为工作质量总体评价(定量)和勤勉情况(定性)两个部分,其中工作质量总体评价总计为100分,勤勉情况为扣分项,其中工作质量总体评价=主管领导评分总分=100-,月度考核汇总表中的考核结果=(工作质量总体评价-勤勉情况)/100。
考核结果与员工月份薪酬、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年度评选先进、选拔突出人才和实施科技责任制等结合起来,做到奖罚分明,真正起到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的作用。
1、员工月份奖金发放以每月考核结果为依据。
考核结果均值在90%—100%之间的,发放奖金系数=员工奖金系数×100%;
考核结果均值在50%以下的,取消当月奖金。
2、为半年度考核和年度综合考评提供原始依据,半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采用业绩考核汇总平均与基本素质汇总平均的方式,二者所占的比例为8:2。
3、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的,可优先参加高一档次专业技术职务或各种表彰激励体系的评审,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可优先考核聘任专业技术行政职务。
4、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优先外出考察、参加培训以及职务晋级;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的,视情况低聘或解聘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解聘其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身份,安排到操作岗位工作。
5、末尾淘汰:依据矿业公司实际情况对车间主任、业务主管系列与现场专业技术人员、普通管理人员系列分别实行2%—5%的末尾淘汰比率。
1、《勤勉情况扣分表》是因基本素质考核与员工业绩考核不同步而设置的,若员工出现《勤勉情况扣分表》中的相应情形,除按员工奖惩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外,在绩效考核中也要有所体现,该表的扣分标准由各单位自行确定,该表在考核周期结束汇总时由单位劳资人员填写。
2、《基本素质考核评价表》一年考核两次,既半年考核与年度考核,该表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进行修改。在评分时对于现场专业技术人员与普通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考核,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加入业务主管(车间主任)考核项,既员工自评、领导评价、主管(车间主任)评价、民主评议四项对员工的基本素质进行考核。
3、因实行分层考核,要求各单位在每月8日前分别上报上一个月的业务主管(车间主任)考核汇总表以及现场专业技术人员、普通管理人员考核汇总表。
4、各单位、部室要将员工的《岗位职责目标设定评价表》及月度考核汇总表在本单位、部室内部进行公示,以便于本单位及矿山广大员工互相监督,在公示月度考核汇总表时无须进行排序,只将每一位员工的工作质量总体评价和勤勉情况得分进行公示即可。但向人事部门上报的汇总结果要求进行排序。
5、月末考核结束后,各单位主管领导要以会议或非会议(单独找员工谈话)的方式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员工本人,在反馈过程中要本着对事不对人的原则,指出员工工作过程中的优缺点和不足,并帮助其改正。
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评鉴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2017年度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区局机关处以下公务员(含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机关在编工勤人员,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于2017年12月1日开始,至2017年12月20日结束。
(一)考核动员。以处室为单位召开考核动员会,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讲明考核的目的、意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有关要求等问题,做好思想发动。
(二)个人总结。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并送分管局领导审阅。
(三)述职汇报。机关正处级干部(含稽查专员、调研员,下同)统一组织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处室负责人述职材料控制在1800字以内,其他人员控制在1500字以内;副处级以下被考核人员以处室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述职。
(四)民主测评(评议)。正处级干部统一组织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副处级以下被考核人员在所在处室进行民主评议。
(五)领导评鉴。分管局领导根据民主测评得分,结合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等次和平时考核,在分管处室正处级干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处室负责人根据民主评议和平时考核,结合受奖励或出勤、惩处等情况,对处室副职及其他工作人员《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其中各处室推荐优秀等次建议人选1名。
(六)审核评定。人事与老干部处负责汇总考核等次意见,提请局党组研究,按照15%比例确定优秀等次。效能考核结果为一般的处室或民主测评分值85分以下的处室负责人不评定优秀等次。正处级干部的优秀等次比例按照不超过局机关优秀公务员人选的30%确定。
(七)张榜公示。对评定为优秀等次公务员的人选在局机关内部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
(八)结果反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报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备案,《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
(一)领导班子考核。结合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由局效能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对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其中:班子成员在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区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述职,不进行民主测评。
(二)工作人员考核。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宁人发〔2016〕147号)文件执行,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与老干部处备案。
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方案篇三
考核内容包括新时代党的建设、履行职责、创新创优、综合评价。考核指标由定性指标、定量指标组成。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为定性指标,履行职责、创新创优、综合评价为定量指标。
(一)定性指标。定性指标考核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四个方面内容。考核要点按照“好”“中”“差”三个等次作出评价,每个考核要点的评价等次要有区别度,评定为“好”等次的不超过30%,其他等次要合理分布。
1、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着重考核执行干部人事管理法规规定情况;执行干部管理监督规定情况;建立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机制,加强人才引进培育、评价、激励、服务保障,以及支持和引导人才发挥作用、提升人才发展成效情况。
2、基层组织建设。着重考核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巩固深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3、作风纪律建设。着重考核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注重抓实抓细,构建长效机制,弘扬新风正气以及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和问责追究情况。
(二)定量指标。定量指标考核履行职责、创新创优、综合评价,按百分制量化赋分,分别为60分、15分、25分。履行职责主要包括重点任务、主要职责、登记管理和监督情况;创新创优主要包括工作创新、创先争优情况;综合评价主要包括单位职工评价、服务对象评价、领导评价、相关部门评价。
1、履行职责,分值60分。
(1)重点任务(20分)。考核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成效、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完成举办单位交办的年度工作任务情况。未承担重点任务的,该项分值计入主要职责。
(2)主要职责(30分)。履行主责主业工作成效及三定规定执行情况。
由于各行业领域事业单位职责任务差别较大,工作重点各不相同,各专考委也根据事业单位行业特点,另行确定履行职责二级指标分值。
(3)登记管理和监督(10分)。主要考核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情况,印章管理情况,年度报告公开情况,异常信息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等。
2、创新创优,分值15分。
(1)工作创新(5分)。主要考核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成效。
(2)创先争优(10分)。主要考核勇于探索、奋力赶超,破解重大发展难题,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表彰奖励情况;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有关部门推广经验做法,本行业或领域排名前移情况。
创新创优指标中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值权重分别不超过10分、6分、3分、1分,不得重复计分。
3、综合评价,分值25分。
(1)单位职工评价(3分)。主要对履行职责、科学民主决策、班子团结情况评价。
(2)服务对象评价(4分)。主要对服务态度、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纪律情况评价。
(3)领导评价(10分)。县委、县政府直属及相关事业单位的领导评价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的评价情况来确定得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领导评价以分管县领导、部门领导班子的评价情况来确定得分。
(4)相关部门评价(8分)。包括县委组织部的评价情况(2分);县委编办的评价情况(2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评价情况(2分);县财政局的评价情况(2分)。
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方案篇四
**镇2005年村级(社区)。
2005年是我镇“真抓实干、再续辉煌,实现经济社会快速高效发展,早日步入经济强镇”的关键之年,为了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镇党委、政府决定继续对村(社区)和镇属企事业单位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按照“咬定一个目标,突出三个重点,实现五大突破”的工作思路,深入实施融城强县战略,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加快小康社会建设步伐,全面加速镇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和谐发展。
二、考核范围。
三、考核指标(见考核实施细则)。
四、考核操作办法。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下设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
2、年底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各办,统一检查验收,按各单项具体评分细则进行考核评分。
3、实行加、扣分办法:获县级单位表彰的每次所在单项(下同)加5分,获市级单位表彰的每次加10分。凡受市以上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受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受县直部门、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
4、设置目标考核综合奖、单项奖和目标管理奖,并评选一定数额的先进个人一并表彰奖励。
5、除上述目标考核外,其他办不另单独考核。
五、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1、综合奖。对综合目标考核中排名前6名的村(社区)委会授予“综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
2、单项奖。对单项考核得分在前5名的村(社区)委会颁发锦旗,并分别奖励500元。
3、目标管理奖。对考核得分在前6名的镇属企事业单位授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并分别奖励500元。
二处罚:
实行班子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一票否决”,如班子成员中出现违规违纪,出现计外或多胎生育、发生严重刑事案件或上访冲击上级机关的均“一票否决”,取消综合目标考核评先和主要责任人评先资格。
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方案篇五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xx〕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人员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年度考核工作是干部队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施奖惩、培训、辞退和调整职务、级别、工资的重要依据,是全面考察全局工作人员一年来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及局的各项决策部署情况,以及在工作中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全局干部职工在本职工作岗位中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促进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深入开展.
考核对象为局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内设行政科室3个,下属事业单位14个.参与考核范围内人员为公务员9人,其中副科以下公务员1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人.
(一)考核内容:以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等次:机关公务员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控制数拟定为20%,共计2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控制数拟定为20%,共计22人.从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中评选先进集体,先进集体的比例按不超过本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总数的10%掌握,共2个.先进集体的条件是: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团结协作、廉洁勤政、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超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整体工作在全区、主要业务工作在全市、全省位居前列;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取得优异成绩;坚持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社会声誉和形象好;年内未发生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案件.
对先进集体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酌情给予一次性奖金,作为工作经费由集体使用,原则上不得向个人发放.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奖励,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记三等功奖励.机关公务员考核奖金按《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确定的标准执行,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金标准,可参照公务员的标准执行.
为确保年度考核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
(一)召开动员会议.传达区人社局年度考核文件精神.
(二)科室及个人进行总结.科室及个人总结的内容包括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
(三)召开测评会议.拟定于3月20日召开考核测评会议,组织人员填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对各科室、单位目标管理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各类表格及时汇总上报.
(四)考核公示.经考核测评后,局考核领导组根据考核结果,研究拟定评语和等次意见.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和先进集体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对优秀等次人选没有异议的方可上报核定等次.
考核结束后,局考核领导组按区委组织部和人社局的要求,将测评以及考核结果及时上报备案.考核结果汇总表等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批、备案.
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方案篇六
为加强市财政局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干部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鞭策广大干部职工更好地履行职责,勤政廉政,全面促进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转发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驻人社公〔20**〕8号)等有关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办法。
考核对象是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经组织外派挂职、援疆、驻村、外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所在乡镇级以上机关提出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由派出单位确定考核等次)。
局内部轮训锻炼的人员,年度考核评选优秀等次参加编制所在单位的考核,评选先进工作者参加工作岗位所在单位的考核。
平时考核以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为依据,对干部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做出评价,重点评价干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目标和出勤情况等。
为此,平时考核采取量化“积分制”,由考勤工作、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奖励加分、惩戒扣分、民主测评等六部分定性组成。总分定量100分,其中:考勤工作30分,常规工作25分,重点工作30分,民主测评15分。奖励加分和惩戒扣分另行计算。
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平时考核以月为周期,每月考核“好”等次人数比例一般掌握在各分管领导分管人员参加平时考核总人数的40%以内。
(一)考勤工作(30分)。
1、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由局人事教育科会同监察室每周开展不定期考勤签到、检查在岗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请销假和出差备案等工作的通知》(驻财组〔2016〕6号)和《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驻财组〔2014〕45号)等文件执行。凡无故迟到、早退、脱岗的每次扣1分;旷工或无故超假的每半天扣2分(不足半天按脱岗计算)。
2、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经上级或局办公室每月开展不定期检查,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的,全体值班人员每人扣1分;迟到、早退、无故脱岗的,每次扣1分;因缺岗被上级通报或因发生突发事件需要值班人员处置而不到场的,每次扣5分。
3、学习、会议制度。对单位组织的各类学习、会议(含财经论坛、道德讲堂、培训、测试等),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地点、人员等要求参加。因有事不能参加学习、会议的要提前向分管机关的局领导请假,并填写会议请假报告单,经局领导签字同意后送局人事教育科备案。无故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的每次扣2分。
4、工作效能制度。工作时间禁止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在电脑或手机上打游戏、炒股、网购、浏览与工作学习无关网页或视频、未到下班时间打乒乓球等,经上级或局监察室、人事教育科每周开展不定期检查,每查到一次扣2分;工作日午间饮酒的,每次扣5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因服务态度不端正、办事拖拉、吃拿卡要等被服务对象投诉并经监察室核实的,每人次扣5分,性质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节能管理制度。倡导节俭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单位。下班离开单位后,办公室内空调、电脑、电灯等用电设施不关的,经局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每月开展不定期检查,每发现1次扣该办公室全体人员1分;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全体人员扣10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重大活动参与制度。无故不参加集体组织的重大活动,并受到上级或局里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二)常规工作(25分)。
7、工作记实。实行工作月记制度(见附件2:工作月记表),每月末,简要记录每月所做重点工作事项,并在每月的1号,科室、单位负责人交分管局领导审查,其他同志交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查,对未完成工作的要说明理由。审查后交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存档备查。无故未按时上交的,每次扣1分;缺交的,每次扣2分。
8、每月小结。每月末,各科室、单位组织一次工作小结,对当月每位同志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小结,对未完成的工作要说明理由。如无特殊原因未按时完成,每项工作扣2分。
9、临时工作。服从领导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临时交办任务(包括各种临时任务如重要工作部署、会议确定事项或领导重要批示等承办件)。对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的,每项(次)扣3分;虽能服从工作安排,但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每项(次)扣2分。
10、****。****被上级查处通报或发生泄密事件,以及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或对网络舆情应对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每件(次)扣相关责任人员各2分。
(三)重点工作(30分)。
由分管局领导或其指定专人,对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考核该科室、单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由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对本科室、单位其他人员考核本人岗位责任分工中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1、结果考核。对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财政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具体责任人员,凡态度消极、完成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次)扣2分;未按时完成的,每项(次)扣3分;被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通报批评的,每项(次)扣5分。
12、过程评价。按时上报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或其他政府部门要求报送的各类重点工作报表,以及重点工作总结、计划等文字材料,做到数据准确、文字精炼、表述清楚。凡未按要求上报各类重点工作报表、文字材料的,对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具体责任人员,每项(次)扣2分;被市委、市政府、省财政厅通报批评的,每项(次)扣5分。
(四)民主测评(15分)。
13、民主测评。每季度末和年终,按照民主测评程序开展民主测评。在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单位范围内,每次测评排名在后3名并且不称职(不合格)票数2票及以上者,每人扣2分。
(五)奖励加分(25分封顶。同项内容按最高分奖励,不重复加分)。
14、科室(单位)受奖(封顶5分)。以科室(单位)为主体而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含市各职能部门)、本局各种书面表彰奖励的,对科室(单位)全体人员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因表彰有滞后性,经常是去年的工作今年表彰,无法计入去年积分的,可计入今年积分。
15、个人受奖(封顶5分)。个人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含市各职能部门)、本局各种书面表彰奖励的,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因表彰有滞后性,去年工作受到表彰的可计入今年积分。
16、克难有为(封顶5分)。上级和我局安排的重点、难点、应急工作,敢于担当、表现突出、完成效果好,有上级和我局相关文件、讲话显示体现或省、市、我局领导批示表扬的,可对具体承办人每件(次)加2分。
17、对外宣传(封顶5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主办的报刊及网站上发表与市财政局和所从事岗位工作有关的调研、宣传等文章(不含为评职称而发表),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每篇分别加3分、2分、1分。
18、公益活动(封顶5分)。积极参加上级和我局组织的无偿献血、歌咏比赛、演讲比赛、体育赛事等公益公共活动的,每件(次)加1分;在全市和省厅取得名次的每件(次)加2分。
上述所有奖励加分事项均须有书面依据或与书面依据认定一致的复印件,没有书面依据或复印件不得奖励加分。
(六)惩戒扣分(扣分不封顶)。
惩戒扣分即是在日常工作中出现通报批评、影响大局、违纪违法、失职失误、推诿避责、限时办结制执行不力等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及其所在科室、单位进行扣分。
19、因工作不力被省、市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对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扣3分。
20、因工作互相推诿或失误、失职等原因造成全局工作受影响,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扣3分;出现影响本单位或全局安定团结局面事件的,每次扣5分。
21、在上级纪委等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被通报批评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或被有关部门发现并查处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扣3分、5分、8分。
22、在党风廉政、信访维稳、计划生育、安全工作、依法行政等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职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扣3分。
23、在应急任务办理工作中推诿躲避、表现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扣3分。
24、在财政资金拨付业务中,执行限时办结制度不力,存在无故拖延办结时间、以出差开会为借口不及时办理、行政效率低、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每次扣5分,相关责任人当月考核不得被评为“好”和“良好”等次;在当年度考核中,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因限时办结被扣分3人次及以上的,取消该科室、单位年度考核集体和个人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据党纪政纪追究责任。限时办结制度执行情况由财政监督办定期提供书面依据。
上述惩戒扣分事项原则上须经局监察室调查核实。另外,上述情节严重的,经局监察室核实并报局领导批准,对相关人员取消年度积分资格,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平时考核采取“周记实、月考核、季审定”的方式,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各科室、各单位根据岗位职责将工作任务(目标)分解到每个工作人员并填写个人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认定表(见附件1),把岗位职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作为考核的相关依据,并一式三份报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和局考核办公室备案。在此基础上,按以下程序考核:
(一)建立考核档案。由各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为分管科室、单位全体人员按编制建立考核档案,一人一盒。各科室、各单位要安排固定人员每月1号及时搜集并上报上月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奖励加分、惩戒扣分、民主测评等资料,不及时上报资料没有依据者不得加或扣分,与此同时,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要每月1号及时催交整理相关资料入档;每季度末,由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财政监督办和创建办等提供每周或每月考勤工作和相关奖励加分、惩戒扣分等书面依据,由局人事教育科统一汇总后,向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提供。所有资料均需提供书面依据并加盖公章,为月考核、季审定、年终综合考评奠定基础。
(二)每月考核。每月5号前主管领导对分管人员上月的工作记实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和加扣分情况,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表》,局属事业单位填写《工作人员平时考核表》,由分管局长联系人收齐后报分管局长进行评鉴,写出考核评语,提出月考核等次建议。
(三)季度考核。前三个季度末,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按市人社局有关精神分配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和名额;随后由每位同志填写本季度“积分制考核表”(见附件3);再由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组织分管的各科室、单位被考核人员进行民主测评,随后根据各项考核内容据实填写“积分制”考核综合得分汇总表(见附件4);最后由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依据被考核人的工作记实情况、“积分制”考核情况、现实工作表现和民主测评结果,提出本季度的平时考核等次结果建议,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在季度终了5日内,报考核委员会审核并留存,确定季度平时考核结果,并作为年终年度考核等次依据。
(四)年终综合考评。第四季度仍按照以上季度考评的一系列程序开展考评,并组织全局年度民主测评(各分管局领导不再组织季度民主测评),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测评结果。同时,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将市人社局分配的优秀等次名额分下去,并将我局的先进工作者名额分下去,结合前三个季度评选出的平时考核优秀人选、“积分制”考核排名情况和现实工作表现,由各分管局领导按照所分配的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和先进工作者名额,最终确定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和先进工作者人选,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汇总,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一)作为评定年度考核等次的依据。
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按市人社局文件和相关政策执行,评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原则上应按照年度综合积分排名结合平时工作表现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当在平时考核获得“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差”等次的工作人员中产生。
机关与局属单位优秀比例分别核算和评选,不得相互占用指标。未完成公务员网络培训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学分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核减该单位优秀等次比例,该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考核周期内病事假超过12个工作日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平时考核,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差”等次。
(二)作为评选先进工作者的依据。
年底,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内部轮训锻炼人员),在分管局领导的主持下,根据季度平时考核和年终综合考评结果,结合平时工作表现,评选出“市直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在局分管领导的主持下以分管或协助分管科室(单位)为单位进行,按所分管科室(单位)实有人数的10%比例评选,确定的拟表彰人选,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三)作为奖优惩劣的依据。
对平时考核结果“好”和“良好”等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在各项评优评先活动中,原则上应从本年度“积分制”考核年度综合积分靠前的工作人员中推荐提名;积分排名位列后20%的人员,不得作为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及综合性表彰的推荐人选。对于连续三年积分排名靠前或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获优秀等次的,作为优先交流轮岗、培养推荐、提拔任用的依据;对连续两年积分排名靠后且积分较低的,可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岗位调整等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做好平时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把考核工作作为奖励先进、治慵懒散、规范行为的重要抓手。成立市财政局考核委员会,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晞任主任,局党组副书记、调研员冯文福,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克诚任副主任,其他党组成员为委员会成员。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克诚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科,各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平时考核工作,分管局领导指定专人和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管理把关。各科室、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考核办法,因人因岗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将考核内容与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对应到岗到人。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平时考核工作,做好考核登记、材料收集报送、基础台帐、联络服务和管理等工作,确保信息准确真实,档案妥善保管,考核程序规范,严格管理把关。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导致平时考核失实、失真的个人和科室单位,一经发现,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法由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本考核办法电子档已通过局办公内网网络寻呼发送至全体人员。
法自20**年1月1日起执行。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要每月召开一次例会,随时掌握平时考核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把平时考核制度落到实处。
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方案篇七
(县级)。
为切实做好xx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根据***和省、市编办有关文件精神及《xx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平办发〔xx〕40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分类考核原则。充分考虑事业单位不同情况,根据行业特点,划分不同类别,进行分类考核。
(二)统筹实施原则。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积极与现行其他考核相衔接,统筹实施。
二、考核范围及时间。
(一)考核范围。
xx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范围为全县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具体名单见平事考委〔xx〕1号)。已列入县委、县政府xx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事业单位,不再单独进行绩效考核。
(二)考核时间。
xx年11月一xx年3月。
三、考核内容。
考核实行百分制,由综合考核、目标考核和社会评价三部分构成,同时实行奖励加分。
(一)综合考核(20分)。
1、综合运行(5分)。
综合运行主要考核事业单位执行。
党建。
机构编制人员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等规定情况。
2、监督管理(15分)。
监督管理主要考核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度报告公开、登记管理信息公开、职能履行等情况。由县事考办按照《xx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综合指标评分标准》(见附件1)中的内容和评分标准,结合日常登记监管实际情况进行考核。
(二)目标考核(60分)。
主要考核事业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照依法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情况,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内部管理情况等。
(三)社会评价(20分)。
主要考核公众或服务对象对事业单位工作的评价和服务满意度,包括对单位职责履行、服务质量和效率的评价等。同时,将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干部职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事业单位的评价意见吸纳进来。
学校、医院等社会评价由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民主评议、部门评价三部分组成,分值分别为10分、5分、5分;其他事业单位社会评价由民主评议、部门评价两部分组成,分值分别为10分、10分。
(四)奖励加分(最多3分)。
1、获得党***、国务院表彰奖励的加3分;获得中组部、人社部、本系统国家业务部委单独或联合表彰奖励的加2分。
2、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的加2分;获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本系统省主管部门单独或联合表彰奖励的加1分。
3、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加1分。
同一事项或同类奖励加分按最高项计分,不累加。科研创新与成果奖励情况不计入该项。加分项由事业单位提报,主管部门审定并向县事考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准备(10月底前)。
主管部门建立健全部门内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体系,成立绩效考核评审小组,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目标考核的制定评审和民主评议工作。
主管部门根据《xx县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关于做好xx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平事考委〔xx〕1号)要求,结合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和特点,研究确定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制定详细的目标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报县事考办审核备案。
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和目标考核细则进行自查自评。
(二)社会评价(11月底前)。
由县事考办委托县统计局社会调查中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学校、医院全部纳入,其他部门所属社会关注度高、规模较大、服务对象样本易采集的事业单位也可纳入调查范围。
民主评议由各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组织系统内单位、科室、人员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评议,或组织被考核单位互评,评议分值报县事考办。
部门评价由县事考办根据主管部门在xx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分类名单中的类别,分组分类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评价。
(三)实地考核(11月底前)。
县事考办抽调人员组成综合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实地考核赋分,对奖励加分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对各部门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目标考核情况抽查督导。
各主管部门成立综合考核实地考核组,与现行其他年度考核工作相衔接,通过召开考核会议,听取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看相关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考核会议结束后,由考核组工作人员现场发放民主评议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事业单位进行评价。
实地考核结束后,各绩效考核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根据实地考核情况,对被考核单位的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审、量化打分。
形成考核。
报告。
报送县事考办。
(四)确定等次(xx年12月底前)。
1、县事考办汇总被考核单位的综合得分;
2、县事考办征求纪检监察、综治、计生、安监等“一票否决”部门单位意见;
3、县事考办向县事考委汇报绩效考核成绩和考核等次建议;
6、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公布考核结果,并报县事考委成员单位备案。
(五)考核结果运用。
被考核单位针对反馈的问题建议及时进行整改提升,并将整改提升情况报县事考办。
2、xx年6月底前,县事考委成员单位及各主管部门,根据考核办法有关规定,落实考核结果奖惩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准确把握绩效考核的内容、要求和方法,精心组织实施,按时间节点扎实做好考核各项工作。县事考委成员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密切协作,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及时运用考核结果,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严肃纪律,确保实效。列入考核的事业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主动提供客观真实的工作资料,实事求是的反映本单位工作绩效,真正通过考核提升工作效能。凡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有关部门要认真查处,严肃处理。
或行政处分。
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方案篇八
根据晋江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实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不能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退休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固定绩效考核奖金)、离岗待退人员(在离岗待退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固定享受称职等级奖金)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
司法、土地、劳务等市直单位派驻梅岭街道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街道绩效考核,街道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情况书面反馈市直主管部门,由各市直主管部门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按照职务层次,考核对象按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含工作点副点长)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类别分开考核。
二、绩效评价办法。
1、基本原则。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2、考核分数计算办法。
各项工作得分由该项工作的直接领导对照每个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工作目标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质量给予打分,常规工作总分为50分,如果同时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区工作,则每项为25分;重点项目工作满分为40分,如果同时兼任两个项目,则每个项目为20分;如果无参加重点项目工作,常规工作得分则以总分90计;考勤分值总分为10分,根据考勤情况计分,全勤得10分,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10次或以上该项不得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或以上该项不得分;奖惩附加分根据奖惩情况酌情加分或扣分,加减分值最高为10分。考评得分=(常规工作得分+重点项目得分+考勤得分+奖惩附加分)×60%+党政领导测评分值×40%。其中,党政领导测评分值按测评结果排名计,排名前25%得分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为80分,其他得分为70分。
三、评价等级设定。
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底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75分—89分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60分—74分的,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60分以下的,评为“不称职”等次。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比例按三个考核类别分别控制在人数的25%以内和30%以内。
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市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间的当季确定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四、绩效考核程序。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计划、总结、评估、反馈”的流程,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制定绩效计划。根据上级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工作职能,各科室按目标时序进度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细化到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应根据自己的岗位在每季度初填写好《工作目标量化评分表》,并报送街道绩效办。
2、做好工作纪实。按照绩效计划安排,考核对象应做好绩效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在《晋江市绩效管理工作日记》上,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况。考核对象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逐条列举工作目标和进展情况、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在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帐》应尽量把工作内容细化、量化。个人绩效工作台账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门收集后报送至街道绩效办,由街道绩效办统一管理。
3、组织绩效评估。全体考核对象在每季度首月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并经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评价、打分后,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汇总至街道绩效办。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召开述职评议会,对考核对象上一季度工作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定,由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逐级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等次应在与单位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结果以及单位奖励惩戒情况挂钩。绩效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做好绩效反馈。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对照职能工作目标,指定专人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考核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讲评,主要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方向。绩效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五、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是指把绩效结果与个人利益挂钩,把绩效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
1、与考核奖金挂钩。“优秀”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2100元,“良好”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800元,“称职”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500元。
2、与奖励惩戒挂钩。把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两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被评为一次“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对于有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3、与职业发展挂钩。坚持把绩效考核与岗位调整、选拔任用和学习培训结合起来。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以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采取跟班学习、强制培训等措施,帮助待岗人员整改提高,并依据培训结果和能力条件重新安排工作;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辞退。
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方案篇九
截止20__年__月在编人数为__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__人,列入本年度考核人员范围的为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__10人。
优秀比例为15%,拟评优秀1人。
为切实做好20__年度考核工作,特成立考核工作组。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每个方面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社会效益等,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1、进行个人总结、述职述廉,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2、召开年度考核评议会议,员工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
3、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工作职责履行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拟定考核等次。
4、对拟定为优秀的人员在馆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5、由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员,被考核人针对考核结果签字确认。
6、将年度考核结果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1、2月20前拟定工作方案,经主管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3、3月10日前,召开述职评议会。
4、3月15日前,由主管领导对被考核人写出评语,并由考核工作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
6、3月30日前,整理考核资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1、根据个人考核情况,确定优秀等次人员1名,予以嘉奖。
2、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人员,适当降低绩效工资标准,下一年度不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方案篇十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做好xx年度全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根据《xx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xx办发〔xx〕xx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全市各级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已列入各级综合考核的事业单位不再纳入考核范围。使用事业编制的其他组织参照执行。
二、指标体系
考核体系由定性指标、定量指标、加减分事项组成。党的建设指标实行定性考核,x个方面xx个考核要点按照“好”“中”“差”三个等次确定结果,其中超过x个考核要点未达到“好”等次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考核要点出现“差”等次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等次。履行职责、创新创优、综合测评指标实行定量考核,按照百分制赋分。
(一)定性指标
着重考核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视察xx、视察xx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情况;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等内容。其中,“四个意识”不牢固、“四个自信”不坚定、“两个维护”不坚决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该单位绩效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着重考核贯彻《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情况;开展“述理论、述政策、述典型”,加快建设“三化一型”高素质干部队伍工作情况;执行干部管理监督规定情况;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情况;落实年轻干部配备比例要求,推进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工作情况等内容。
着重考核落实《中国******章程》《中国******党组工作条例》《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组织功能,服务中心工作情况等内容。
着重考核落实***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情况;问责追究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情况等内容。
(二)定量指标,总分值100分
1.履行职责,分值50-70分
(1)重点任务。主要考核市委、市政府及举办单位交办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助推“十五个攻势”攻坚成效,推动攻坚任务落地落实情况。
(2)主要职责。主要考核主责主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预算绩效。主要考核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创新创优,分值15-25分
(1)改革创新。主要考核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情况。
(2)提质增效。主要考核提升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情况。
3.综合测评,分值15-25分
(1)举办单位评价。主要包括对工作成效、领导班子、公益服务的满意情况。
(2)服务对象评价。主要包括对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态度的满意情况。
(三)加减分事项
对助推“十五个攻势”,推动攻坚任务落地落实,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获得党***、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创新创优经验做法在全国或者全省复制推广的;运用平台法,争取政策、工程、项目、资金,为所在行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成效明显的,予以加分。
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的;巡视巡察反馈重大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考核资料不实的;上年度绩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予以减分。
三、考核机制
市本级事业单位(不含功能区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由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编办,承担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专业考核委员会在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领导下,承担本行业(领域)考核工作。其中,xx广播电视大学、xx职业技术学院、市技师学院由市委教育工委设立专业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其他市直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和使用事业编制的其他组织由相关市直部门(单位)设立专业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各区(市)及功能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由各区(市)及功能区组织实施。
四、考核程序
(一)健全考核组织。市直部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考核要求,组建专业考核委员会,专业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二)制定实施方案。专业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工作方案制定专业(行业)考核实施方案,xx年xx月xx日前报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实施。未经备案的,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对考核结果不予认定。专业(行业)考核实施方案中应当包括专业考核委员会组成、被考核单位名单、被考核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评分标准、考核实施程序、考核等次评定办法、相关保障措施等内容。所属事业单位未参加xx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主管部门应当书面说明情况。
(三)开展平时考核。专业考核委员会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全面了解被考核单位日常工作情况,实行写实考核,推进督考结合。
(四)实施年终考核。xx年xx月xx日前,专业考核委员会组织完成年终考核工作,年终考核一般按照实地考核、述职评价、集中评审、满意度调查等形式进行。
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有关资料、访谈相关人员等形式,了解实际情况,依据评分标准赋分。
通过书面述职或者会议述职形式,组织评审专家评议排名,根据排名结果计分。
通过集中审核有关数据资料,根据审核情况,对照评分标准量化赋分。
通过电话访问、问卷调查等形式,获取举办单位、服务对象等评价意见,根据评价结果计分。
(五)确定考核等次。专业考核委员会结合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情况,撰写考核情况报告,附被考核单位存在问题清单以及得分排名情况,2020年1月31日前报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4月底前,专业考核委员会研究提出考核等次,经公示无异议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后,报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汇总,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备案。符合备案条件的,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对考核等次予以认定。有关部门发现事业单位在党的建设、履行职责、创新创优、基础管理、服务社会满意度等方面存在问题以及不得确定优秀等次或者直接确定较差等次的情形,应当于xx年12月31日前通报相关专业考核委员会。
(六)组织检查评估。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采取专业(行业)考核实施方案互评互审、实地考核监督、第三方评估抽查的方式,对专业考核委员会提报的考核方案、方案实施以及考核结果进行检查监督,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七)反馈考核结果。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将考核等次备案情况反馈各专业考核委员会,由各专业考核委员会通报被考核单位。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将以适当方式公布考核结果。
五、考核等次及比例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优秀、良好等次比例与市直部门(单位)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结果挂钩,一般、较差等次据实确定,具体为:
(一)市直部门(单位)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优秀占比不超过xx%,良好占比不超过xx%。
(二)市直部门(单位)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结果为良好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优秀占比不超过xx%,良好占比不超过xx%。
(三)市直部门(单位)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原则上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良好占比不超过xx%。
(四)市直部门(单位)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原则上不得确定为优秀、良好等次。
六、结果运用
(一)做好综合研判。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成员单位、专业考核委员会深入分析考核工作情况,研究提出改进考核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促进整改提高。被考核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专业考核委员会要强化指导监督,并将整改情况列入下年度考核内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2020年x月底前以主管部门名义将被考核单位问题整改情况书面报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三)强化激励约束。根据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奖优奖勤的原则,综合考虑履责情况、工作贡献度等因素,实行差异化奖励。同时,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干部选拔任用、机构编制和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的重要指示,按照省委“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工作要求,聚焦“精兵强将攻山头,典型引路稳阵地”,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勇于开拓、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指挥棒”和“助推器”作用。
(二)完善考核组织。专业考核委员会要进一步调整优化人员组成,形成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牵头,相关举办单位和业内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的考核工作架构,确保考核工作组织有力、公开透明。
(三)压实考核责任。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强化指导监督,推动考核工作顺利进行。专业考核委员会要敢于担当、认真负责,以本方案确定的指标体系为基础,紧密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完善考核内容(含xx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健全考核指标,制定评分标准,明确分值权重,其中定性指标和加减分事项以本方案为准,定量指标由专业考核委员会在本方案定量指标规定的框架内细化完善,确保考准考实。各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考核工作要求,按时报送有关报告和证明材料,积极支持配合考核工作。各区(市)及功能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考核工作方案,高标准完成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四)严肃考核纪律。各单位考核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核纪律,认真落实考核要求,严禁推诿扯皮、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平衡照顾,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对履行考核责任不力、违反考核纪律要求的单位和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评鉴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20xx年度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区局机关处以下公务员(含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机关在编工勤人员,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于20xx年12月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20日结束。
(一)考核动员。以处室为单位召开考核动员会,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讲明考核的目的、意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有关要求等问题,做好思想发动。
(二)个人总结。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并送分管局领导审阅。
(三)述职汇报。机关正处级干部(含稽查专员、调研员,下同)统一组织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处室负责人述职材料控制在1800字以内,其他人员控制在1500字以内;副处级以下被考核人员以处室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述职。
(四)民主测评(评议)。正处级干部统一组织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副处级以下被考核人员在所在处室进行民主评议。
(五)领导评鉴。分管局领导根据民主测评得分,结合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等次和平时考核,在分管处室正处级干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处室负责人根据民主评议和平时考核,结合受奖励或出勤、惩处等情况,对处室副职及其他工作人员《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其中各处室推荐优秀等次建议人选1名。
(六)审核评定。人事与老干部处负责汇总考核等次意见,提请局党组研究,按照15%比例确定优秀等次。效能考核结果为一般的处室或民主测评分值85分以下的处室负责人不评定优秀等次。正处级干部的优秀等次比例按照不超过局机关优秀公务员人选的30%确定。
(七)张榜公示。对评定为优秀等次公务员的人选在局机关内部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
(八)结果反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报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备案,《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
(一)领导班子考核。结合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由局效能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对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其中:班子成员在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区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述职,不进行民主测评。
(二)工作人员考核。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宁人发〔2016〕147号)文件执行,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与老干部处备案。
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切实做好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度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服务管理局全局工作人员及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政务服务能力,更好的服务于我市经济建设,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德宏州为民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德发〔2010〕24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政务中心建设的通知》(德政发〔2010〕178号)文件精神,“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由中心统一管理、集中考核”。按照《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9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德组字〔2019〕64号)、《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德办发〔2012〕61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芒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芒组发〔2019〕40号)和芒市委组织部、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芒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考核的通知》(芒人社〔2019〕147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政务服务中心考核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考核工作方案:
为全面、客观、公正的做好局机关和进驻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特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杨明伟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莫含蕾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玲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杨宏辉主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建设工程股股长。
唐妍婷办公室主任。
革安文办公室副主任、电子政务及信息技术股股长。
孙吉伟办公室副主任、综合股股长。
杨莲政务监督股股长。
景玉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监督股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于监督股,办公室主任由杨莲兼任,成员由各股室抽调,负责考核的日常事物工作。
考核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客观公正、民主集中、注重实效的原则。
(一)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务员及事业管理人员、机关工勤人员。
(二)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除市边境管理大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税务局、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芒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群窗口)回单位考核外,其他进驻市政务中心半年以上的市直国家公职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中心考核。
(一)考核办法。按照《德宏州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德办发﹝2012﹞61号)文件执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文件执行。考核人员的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
(二)优秀比例。经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本次优秀比例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计算,公务员优秀人数为4人、机关工勤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人。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进行年度工作小结,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测评。考核小组统一发放民主测评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工作人员相互进行综合测评。
3.提出评鉴意见。主管领导结合个人总结、民主测评、平时考核情况及群众评议情况(意见簿和意见箱),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在测评分为91分以上人员中按比例推荐出优秀等次,并确定其它考核等次。
4.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人员进行公示。
5.综合考核评定及结果审定。管理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个人小结、民主测评、考核小组确定的等次和评鉴意见,进行综合评定,研究确定被考核者的考核等次,并提出最终的考核意见。
6.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向被考核人反馈,并由被考核人签署意见。
第一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组长:莫含蕾,组员:革安文、唐妍婷、杨莲、景玉拉。参考人员共33人,推荐4名优秀。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中心(12人):杨立莉、肖晓阮、段晖、鲍文佳、李维兰、岳玉哏过、何德艳、李婵、李祖毕、钟竹立、陈亚宝、陈倩。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中心(2人):刀润莲、
杨蓉娟。
芒市医疗保障局(8人):杨继纯、熊江燕、排木图、李慧、陈绍芬、候桂兰、张新欢、霍倩。
芒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人):邓秋萍、叶快达。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人):郑光艳、徐晔、李平、方璇。
芒市公安局(3人):李劲昂、余明丽、孙孝存。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人):唐妍婷、杨莲。
第二组事业管理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组长:王玲,组员:唐妍婷、杨宏辉、孙吉伟、杨莲。参考人员共20人,共推荐3人。
第一小组(事业管理人员)参考人员人9人,共推荐1名优秀。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9人):杨宏辉、孙吉伟、和承英、邱延芳、纪发艳、杨茹清、景玉拉、线二石、革安文。
第二小组(机关工勤人员)参考人员11人,共推荐2名优秀。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5人):陈娜、毛芸、岳林华、陈苇、李自炳。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人):排卫芳、王露露。
芒市医疗保障局(3人):陶文鸷、李建荣、卓静。
芒市自然资源局(1人):李云。
第三组事业专技人员、事业工勤人员组长:杨宏辉,组员:唐妍婷、革安文、孙吉伟、杨莲、景玉拉。参考人员共21人,共推荐3人。
第一小组(事业专技人员)参考人员7人,共推荐1名优秀。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1人):杨晓蓉。
芒国土资源局(3人):唐勒腊、滕雪娇、王莹。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3人):线月补、张春、王达。
第二小组(事业工勤人员)参考人员14人,共推荐2名优秀。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1人):敖纪新。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1人):蒋云书。
芒市国土资源局(10人):李益梅、岳润芬、姜莉、谢迎春、尹左娣、吴爱民、排兰芳、张安宏、彭玉楼、李芹芳。
芒市文体旅游局(1人):段晓菲。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人):徐秋婷。
(一)各考核小组组长要认真组织完成好本组人员的考核工作,于2019年1月19日前,将个人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年度工作总结交管理局考核领导小组。
(二)《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统一用a4k纸打印,表中的个人总结要求文字简洁明了,不另附页。
(三)参与考核的相关人员要积极认真严肃对待,对被考核对象要客观公正的作出评价,严禁出现弄虚作假行为。
绩效考核的五个标准。
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方案篇十三
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模板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模板根据县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度县事业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党的建设指标评价标准》的通知(事考办[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县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度县事业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党的建设指标评价标准》的通知(事考办[20xx]1号)和县事业单位考核委员关于印发《20xx年度县事业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事考委[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行业事业单位职能,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本行业纳入考核范围的事业单位共计9个。
二、内容指标。
定量指标。
(一)定性指标。定性指标考核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四个方面内容。考核要点按照“好”“中”“差”三个等次作出评价,每个考核要点的评价等次要有区别度,评定为“好”等次的不超过30%,其他等次要合理分布。
1、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着重考核执行干部人事管理法规规定情况;执行干部管理监督规定情况;建立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机制,加强人才引进培育、评价、激励、服务保障,以及支持和引导人才发挥作用、提升人才发展成效情况。
2、基层组织建设。着重考核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巩固深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3、作风纪律建设。着重考核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注重抓实抓细,构建长效机制,弘扬新风正气以及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和问责追究情况。
(二)定量指标。定量指标考核履行职责、创新创优、综合评价,按百分制量化赋分,分别为60分、15分、25分。
履行职责主要包括重点任务、主要职责、登记管理和监督情况;创新创优主要包括工作创新、创先争优情况;综合评价主要包括单位职工评价、服务对象评价、领导评价、相关部门评价。
1、履行职责,分值60分。
(1)重点任务(20分)。考核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成效、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完成举办单位交办的年度工作任务情况。未承担重点任务的,该项分值计入主要职责。
(2)主要职责(30分)。履行主责主业工作成效及三定规定执行情况。
由于各行业领域事业单位职责任务差别较大,工作重点各不相同,各专考委也根据事业单位行业特点,另行确定履行职责二级指标分值。
(3)登记管理和监督(10分)。主要考核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情况,印章管理情况,年度公开情况,异常信息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等。
2、创新创优,分值15分。
(1)工作创新(5分)。主要考核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成效。
(2)创先争优(10分)。主要考核勇于探索、奋力赶超,破解重大发展难题,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表彰奖励情况;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有关部门推广经验做法,本行业或领域排名前移情况。
创新创优指标中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值权重分别不超过10分、6分、3分、1分,不得重复计分。
3、综合评价,分值25分。
(1)单位职工评价(3分)。主要对履行职责、科学民主决策、班子团结情况评价。
(2)服务对象评价(4分)。主要对服务态度、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纪律情况评价。
县领导、部门领导班子的评价情况来确定得分。
(4)相关部门评价(8分)。包括县委组织部的评价情况(2分);县委编办的评价情况(2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评价情况(2分);县财政局的评价情况(2分)。
三、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按照制定实施、设置评价评分标准、开展实地考核、随机抽查核验、确定考核等次、公开考核结果、反馈存在问题等程序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牵头单位组织完成专考委的组建工作,明确主任及成员,充分吸纳相关举办单位和业内专家学者等多方共同参与。各专考委按照行业特点,结合被考核单位实际,以本方案确定的考核内容为基础,研究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方案,经主任签字后报县事考办备案。
相关部门制定综合评价、创新创优指标及评价评分标准,经专考委主任签字后报县事考办备案。
(三)开展实地考核。12月底前,被考核单位对照考核指标评价评分标准进行自我评估,总结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列出问题清单,形成自评报告报专考委。2022年1月底前,各专考委按照指标评价评分标准,采取实地考核、综合评价、集中评审等方式组织年终考核。同时,撰写年度考核工作报告,含被考核单位成绩和问题清单,经专考委全体成员签字后报县事考办。
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1、实地考核。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了解单位实情,依据评分标准赋分。
(1)听取汇报。听取被考核单位情况介绍或直接审查书面汇报。
(2)个别谈话。随机抽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工作人员为谈话对象(3-7人),逐一进行谈话,了解掌握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情况。
(3)查阅资料。对照定性指标查看相关佐证材料,对照。
定量指标查阅相关数据资料,依据考核标准评价赋分(指标得分要合理拉开差距,不得并列)。
2、综合评价。综合评估包括单位职工评价、服务对象评价、领导评价、相关部门评价。单位职工评价,由专考委组织事业单位内部职工进行评价(在编人数20人(含)以下的单位,全体人员参加评议;在编人数20人以上的单位,组织单位领导、中层干部、不少于20人的职工代表参与评议),根据评价结果为被考核单位计分。服务对象评价,由专考委通过电话访问、问卷调查等形式,获取服务对象的评价意见,根据评价结果为被考核单位计分。领导评价、相关部门评价由县事考办统一征求县领导或相关部门对事业单位的评价意见,根据评价结果为被考核单位计分,并反馈至各专考委。
3、集中评审。结合被考核单位自评报告、实地考核情况组织评审,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
(四)随机抽查核验。县事考办随机选取不低于10%的被考核事业单位,依据评价评分标准,采取实地二次评价或查看相关佐证材料等方式,对专考委考核结果进行核验,当其考核结果与核验结果差距较大时按核验结果计分。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10%,符合较差等次情形的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其他为良好等次。其中,定性指标(考核要点)有1个及以上“差”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有2个及以上“差”的,不得确定为“良好”以上等次;有3个及以上“差”的,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定量指标综合得分一般应在90分(含)以上的,确定为“优秀”等次;综合得分一般应在70分(含)以上的确定为“良好”等次;综合得分一般应在60分(含)以上的,确定为“合格”等次;综合得分60分以下的,确定为“较差”等次。县事考办根据各专考委提出的考核等次初步意见,结合征求有关部门提供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和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的情形(见附件3),对考核情况综合研判,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县事考委审核后,提请县委编委会会议研究确定。
(六)公开考核结果。经县委编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后,县事考办将考核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专考委申请复议。公示期满后通报考核结果,并以适当方式公开。
(七)反馈存在问题。县事考办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
四、结果运用。
(一)做好综合研判。县事考办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考核工作情况,研究提出改进考核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专题报告,经县事考委审定后报县委编委。
(二)促进整改提高。被考核单位针对反馈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并于2022年8月31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县事考办。主管部门、专考委要强化督促指导,并将整改情况列为下年度考核内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强化激励约束。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干部选拔任用、物质奖励、机构编制和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要求。
考核纪纪律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依规依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事业单位考核工作方案篇十四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人员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年度考核工作是干部队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施奖惩、培训、辞退和调整职务、级别、工资的重要依据,是全面考察全局工作人员一年来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及局的各项决策部署情况,以及在工作中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全局干部职工在本职工作岗位中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促进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深入开展.
考核对象为局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内设行政科室3个,下属事业单位14个.参与考核范围内人员为公务员9人,其中副科以下公务员1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人.
(一)考核内容:以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等次:机关公务员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控制数拟定为20%,共计2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控制数拟定为20%,共计22人.从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中评选先进集体,先进集体的比例按不超过本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总数的10%掌握,共2个.先进集体的条件是: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团结协作、廉洁勤政、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超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整体工作在全区、主要业务工作在全市、全省位居前列;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取得优异成绩;坚持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社会声誉和形象好;年内未发生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案件.
对先进集体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酌情给予一次性奖金,作为工作经费由集体使用,原则上不得向个人发放.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奖励,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记三等功奖励.机关公务员考核奖金按《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确定的标准执行,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金标准,可参照公务员的标准执行.
为确保年度考核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召开动员会议.传达区人社局年度考核文件精神.
(二)科室及个人进行总结.科室及。
个人总结。
的内容包括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
(三)召开测评会议.拟定于3月20日召开考核测评会议,组织人员填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对各科室、单位目标管理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各类表格及时汇总上报.
(四)考核公示.经考核测评后,局考核领导组根据考核结果,研究拟定评语和等次意见.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和先进集体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对优秀等次人选没有异议的方可上报核定等次.
考核结束后,局考核领导组按区委组织部和人社局的要求,将测评以及考核结果及时上报备案.考核结果汇总表等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