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六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篇一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出具、证明新生儿出生状况和血亲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医学证明文书,对保护新生儿合法权利具有重要意义。本人承诺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过程中依法履行相应职责,并终身承担相应责任。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相关管理规定。
2、秉持守法、敬业、诚信的职业精神,尽职尽责完成《出生医学证明》各项管理和签发工作。
3、拒绝和抵制利用职务之便盗取、转卖、签发虚假内容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承担相应行政和法律责任。
4、对工作中知悉的个人信息应予保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承诺书本人留存。一份由承诺人所在机构备案,一份由承诺人所在机构的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存档。
承 诺 人:
机构盖章:
日 期:
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篇二
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
尊敬的爸爸、妈妈,您们好:
《出生医学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制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人口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与父母的亲缘关系和与出生地地缘关系的证明,它记录新生儿出生时的状况,《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申报户口、上学、出国等必备的法律证件。为使您的孩子能准确、及时地打印和领发《出生医学证明》,请各位新爸爸、妈妈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遵循实名分娩制,请您提供真实姓名,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不得使用小名、曾用名,冒用他人姓名、虚假资料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后果自负。
2、新生儿娩出后,母亲在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按手指模确认;住院期间提供新生儿父母相关信息,出院前上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再次核对确认。
3、单亲母亲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未婚者出示当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已婚者出示离婚证件、死亡证明),新生儿母亲必须出示“未婚证明”或“离婚证明”,提供“办理单亲母亲《出生医学证明》书面声明”。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一经打印,不得更改,给新生儿取姓名时请您慎重,认真对待,必须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第十版新华字典为准),不得使用繁体字、冷僻字。
5、提供资料齐全、符合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规定,请于五个工作日后到我院门诊三楼妇幼办公室领取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6、法律规定《出生医学证明》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领取,不得他人代领;领取时请您出示双方有效身份证件,认真核对《出生医学证明》的逐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领取。
7、《出生医学证明》应在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办理。三个月仍未办理,需做亲子鉴定,费用自理,责任自负。我院将不再通知。
8、《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长期有效的法律证件,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妥善保管,不得倒卖、转让、出借。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内容,确认《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填及婴儿姓名正确。
新生儿母亲(父亲)确认签名: 联系电话: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篇三
欢迎报名参加成人高考招生考试!
根据省招考院《成人高考考生报名须知》:
第一条 报考医学类(函授/业余)专业的考生毕业后不能凭借函授/业余的毕业证考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二条 除药学专业外的其他医学专业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才能报名,在现场确认时所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高起专需交中专或技校毕业证原件检验及复印件;专升本需交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原件检验及复印件; 3、必须出具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确认并提供复印件;
4、必须出具考生所在单位及省(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签字盖章的资格审批表。
以上第一条考生必须同意后我确认点才给予考生确认。
以上第二条考生若不提供资格审批表,则考生不能参加考试不被录取以及教育部不予电子注册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承诺书
本人确认已知晓以上公告内容,并对参加2016年成人高考高起专、专升本报名时所持各类证书的真实、有效做出保证,承诺今后若因报名时所持有证书虚假或无效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负责。
承诺人 日期:2016年 月 日
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篇四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样本
即《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医院出具的、能够证明婴儿出生时间、性别、出生地、生父母等,并具有一定证明力的书面材料,长期有效,并可做为婴儿登记户口的依据,出生医学证明样本。婴儿出生证明主要是针对医院新生儿的详细情况进行记录。
在办理出国,移民所需材料时,我们用到的出生证明和上面提到的《出生医学证明》有一定不同。
出生证明一般要有什么内容?
出生证明必须证明一个人以及生父,生母叫什么名字,何时何日月以及何地出生。有些出生证明只填有生母的情况,生父不详,但出生人的出生时间和出生地点必须有。
-到哪里取得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需到户口所在地的警局(派出所)出示 户口本和身份证办理。
出生证明必须证明一个人以及生父,生母叫什么名字,何时何日月以及何地出生。有些出生证明只填有生母的情况,生父不详,但出生人的出生时间和出生地点必须有。
到哪里取得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需到户口所在地的警局(派出所)出示户口本和身份证办理。
办理须知
一般正常情况下(在家长有准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在医院正规渠道出生的孩子可以直接在医院办理出生证明!如果是偷生,超生,非正规手续领养的孩子无出生证明则需要有一定的关系和经济实力也可以办理,不过出生日期一般只能填写办理出生证明一月以内的!熟人可以从入院证明开始办,有正规的门诊记录,住院记录,病历!也就是说这个孩子等于在医院出生的,办理的出生证明当然也是真的,可以在卫生局查!副作用就是院领导愿意为你冒风险,主管医生不怕负面责任,档案管-理-员....填表及办理出生证明须知
3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2;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5、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
补办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一)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具体的补发程序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篇五
《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
尊敬的爸爸、妈妈,您们好:
《出生医学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制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
生人口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与父母的亲缘关系和与出生地地缘关系的证明,它记录新生儿出生时的状况,《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申报户口、上学、出国等必备的法律证件。为使您的孩子能准确、及时地打印和领发《出生医学证明》,请各位新爸爸、妈妈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遵循实名分娩制,请您提供真实姓名,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不得使用小名、曾用名,冒用他人姓名、提供虚假资料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后果自负。
2、新生儿娩出后,母亲在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按手指模确认;住院期间提供新生儿父母相关信息,出院前上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再次核对确认。
3、单亲母亲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不需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新生儿母亲必须出示“未婚证明”或“离婚证明”,提供“办理单亲母亲《出生医学证明》书面声明”。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一经打印,不得更改,给新生儿取姓名时请您慎重,认真对待,必须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第十版新华字典为准),不得使用繁体字、冷僻字。
5、提供资料齐全、符合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规定,请于五个工作日后到我院二楼孕妇学校领取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领取时间:周二、四下午14:30-17:30。
6、法律规定《出生医学证明》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领取,不得他人代领;领取时请您出示双方有效身份证件,认真核对《出生医学证明》的逐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领取。
7、《出生医学证明》应在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办理。一个月未办理,如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事宜有变更,我院将不予通知。
8、《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长期有效的法律证件,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妥善保管,不得倒卖、转让、出借;如私自涂改、过塑、拆切副页,《出生医学证明》视为无效证件。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内容,确认《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填写无误,请给予打印。
新生儿母亲(父亲)签名: 联系电话: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篇六
《出生医学证明》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出具、证明新生儿出生状况和血亲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医学证明文书,对保护新生儿合法权利具有重要意义。本人承诺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过程中依法履行相应职责,并终身承担相应责任。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相关管理规定。
2、秉持守法、敬业、诚信的职业精神,尽职尽责完成《出生医学证明》各项管理和签发工作。
3、拒绝和抵制利用职务之便盗取、转卖、签发虚假内容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承担相应行政和法律责任。
4、对工作中知悉的个人信息应予保密。
承 诺 人:
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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