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话(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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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话篇一
经济技术开发区 出口加工区 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 大连市开放先导区总工会
大开安监发„2009‟30号
关于举办“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进一步加强职工、群众安全意识教育,树立安全发展科学理念,践行科学发展观,引导和教育广大职工自觉抵制“三违”,防范事故,根据《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大开安委发„2009‟6号)文件精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总工会决定从2009年5月下旬至6月下旬举办“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传播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
1高民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通过组织开展演讲活动和演讲比赛的方式,启发和教育人们珍爱生命、遵章守纪,远离事故,享受安全,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和社会风尚。
二、组织机构
主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
三、时间安排
(一)5月下旬—6月上旬:由各街镇、直属公司、总工会、学校及有关重点行业企业组织发动所辖(所属)基层单位广大职工群众以工作和生活中有关安全生产的真实事例、真情实感为素材,进行演讲题材创作与训练,并组织开展演讲比赛活动。
(二)6月中旬:安监局、总工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士对各单位推荐的选手进行指导,并组织预赛,选拔出参加决赛的选手。
(三)6月下旬:安监局、总工会将举行“安全伴我行”全区演讲比赛决赛和颁奖仪式,届时将组织企业员工、社区居民、学校学生代表观摩。
四、奖励方式
1.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鼓励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3个。
2.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对获奖者另行奖励。
五、有关要求
1.演讲内容可以涉及安全生产各个方面,如安全社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人新事,安全生产管理中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工作生活中点点滴滴安全平常事,安全生产先进人物和安全事故应急抢险中涌现出的英雄模范的事迹等。
2.演讲稿要通俗易懂,事例真实感人,见人见物,以小见大,富有思想性、教育性,字数不超过2000字。演讲者要举止大方得体,语言流畅,声情并茂,感染力强。演讲时间不能超过8分钟。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定专人负责,动员职工群众广泛参与,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手选拔推荐工作。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教育卫生、道路交通、消防、旅游、燃气等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和总工会要择优选拔选手1-2名,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择优选拔选手1-2名,各重点企业要择优选拔选手1名。
各单位要将《“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推荐表》于6月1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处。
联系人:王蔚
联系电话:87613917传真:87629267
电子邮箱:wangwei@
附:“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推荐表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演讲比赛通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09年5月26日印发(共印200份)
“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推荐表
请于6月1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处。
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话篇二
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南京市公
宁安监联字〔2008〕3号 安局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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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剧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切实加强剧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剧毒化学品的流向监控,杜绝剧毒化学品事故和案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77号)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369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我市加强剧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剧毒化学品的流向管理。各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有关剧毒化学品的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加强企业内部对剧毒化学品的流向监控,认真做好剧毒化学品台帐登记工作,把好剧毒化学品流通环节的各个关口,防止剧毒化学品管
理失控,确保剧毒化学品的安全,防止剧毒化学品生产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二、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为了贯彻《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369号),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证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11月起,对在我市从事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等从业单位收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用于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具体存储金额参照财建〔2006〕369号文所订标准和企业所申请许可经营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进行核定,最低不少于50万元。自下年度开始对没有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安监部门对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将不予年审、换证;公安部门将不予办理其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三、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限期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应按照相关法规条款,注销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或储存资质,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的监管,严格有关许可证相关条件的审核,加大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查处力度;公安部门要严格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物品流向监管,督促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做好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措施。
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安委会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剧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和事故案件查处情况,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2003年印发的《关于我市剧毒化学品实行切块经营管理的通知》(宁安监二处字〔2003〕054号)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废止。
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南京市公安局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抄送:省安监局,省公安厅
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08年9月25日印发
共印80份
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话篇三
中共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党组
宁安监党组字„20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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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京市安监局2011年 反腐倡廉工作意见》的通知
局各处室、江北分局、监察支队、宣教中心:
现将《南京市安监局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机关反腐倡廉意见抄送:市纪委 市监察局市市级机关工委
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1年4月2日印发
共印10份
南京市安监局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意见
南京市安监局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强局机关惩防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各项政策规定,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部署要求,紧密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要求,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证。
一、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1、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局党组班子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班子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挥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监管全过程,确保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开好头、起好步。
2、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等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自律性。
3、落实全市机关作风建设会议精神,健全局党组书记、局长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处室
负责人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落实《2011年局机关作风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规定,加强处室作风建设,认真排查梳理处室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落实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能,不断提高工作执行力
4、落实市委、市政府“执行力提升年”和“五服务”各项政策措施,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根据群众评议机关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和查找根源,落实整改措施。坚持局机关领导和处室联系点工作制度,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工作调研和帮扶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5、落实《局重大事项督促办理工作意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全力推进工作落实。认真做好市领导督办件,市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局党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的督办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和行政效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加强对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跟踪督办,落实相关责任追究。
6、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员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要求,落实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监察、行政效能监察和廉政勤政监察。严肃查处在行政执法和工作中发生的工作失误和过错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
7、建设学习型机关,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理论学习作为局党组理论中
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上廉政党课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党纪和党性修养,强化政治纪律和责任意识。
8、继续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主题教育,在党员干部中适时开展以案说法活动,组织机关处以上干部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旁听,组织机关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播放警示教育片和《廉政准则》动漫片,用正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
9、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廉政教育,开展多形式、多层面的廉洁从政宣传教育活动,把落实《廉政准则》规定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和内在要求。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珍惜岗位、荣誉和政治生命,自觉抵御腐败侵蚀,不断增强自律和他律意识。
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跟踪制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0、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强安全生产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和正确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的监督制约,保障党员干部依法正确行使权力。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监管监察水平。
11、做好2011年局行政许可事项进入全市行政服务大厅的衔接工作,继续公开办事规则,简化办事手续,提高行政效能。坚持局政务公开、案件审理和听证复议制度,严格执行说理式案件审理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进一步规范干
部依法行政行为,提高办案质量。
12、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约谈制度,定期分析和查找干部在思想作风、廉政勤政、依法履职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做好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和群众信访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办工作,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切实提高案件查实率、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
五、加强源头防范,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13、立足于工作重点环节上的防范,抓准源头,建立局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构建机关处室(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营造机关党员干部想干事、会干事、干好事、不出事的良好工作环境,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内容,用制度规范干部行为,用责任增强干部意识,用教育提升干部品质,用惩戒警示干部自律。
14、加强局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运用局机关网站和板报平台,构建 “安全发展论坛”,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撰写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勤政廉政学习心得和警言警句,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和研讨活动,营造机关人人讲廉、人人守廉的“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
15、加强对处室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严肃查纠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执行不力、作风不正和效能低下等庸、懒、散现象,坚决杜绝党员干部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和行贿受贿案件发生。
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话篇四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举办全市安全社区创建知识讲座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
为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0〕93号)精神,结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的通知》(渝办发〔2011〕42号)要求,为指导、支持全市各类社区规范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创新社会管理,解决目前我市安全社区创建中存在的问题,稳步推进我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经研究,市安监局决定举办“全市安全社区创建知识讲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一)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负责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人员1名;
(二)2011年拟申请市级安全社区认证的各乡镇(街道)安全社区创建骨干人员1名。
二、讲座内容
(一)安全社区验收标准及指标解读;
(二)社区创建工作报告撰写、档案资料整理;
(三)安全社区促进项目的策划与实例;
(四)安全社区认证要求。
三、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10月21日上午9:00,会期1天。(10月20日15:00-18:00报到)。
(二)地点:犀牛宾馆
地址:渝北区两路金港美食街旁
联系电话:67825888
四、其它事项
(一)参加讲座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请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将参加讲座人员名单,于10月18日前传真至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请严格控制参会人员人数)
联系人:廖华丽
电话:***3(传真)
附件:重庆市安全社区创建知识讲座报名回执表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版权所有: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众信息网http://
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话篇五
天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关管理,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有关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机关管理由局长负责,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学习制
度
第三条有计划地选派人员参加各种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着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
第四条每月组织一次以上政治或业务学习。组织并参与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反腐影片观摩、形势报告会等有教育意义的活动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活动。
第五条全局干部职工要自觉抽时间自学,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科技、管理等有关知识。
第六条在职教育学历的学习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局长批准,并在办公室备案,毕业后凭有效毕业证书、发票,按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报销标准。不办理申请、备案手续的学习费用个人自理。
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七条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及办公室主任参加。主要内容有:
1.研究安排全局关于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等问题。
2.研究决定较大经费使用问题。
3.研究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4.研究通过全局的重要文件,会议和有关制度。
5.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问题。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主持,办公室主任记录。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由局长临时决定。
第八条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局长决定临时召开。局务会议内容有: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批示及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2.研究确定局内及阶段性工作任务及目标。
3.汇报交流各科室的工作进度和情况,部署局内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
4.研究安排局内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等问题。
5.其他需要局务会议讨论的问题。
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办公室负责记录。
第九条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主要内容有: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批示及有关会议精神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2.安排部署及阶段性工作任务及目标。
3.通报安全生产工作进度和情况。
4.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5.其他需要全体干部职工研究讨论的问题。
第十条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会,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因故不能参会的要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或学习记录,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第四章考勤、休假制度
第十一条全体干部职工、聘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区政府机关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正常休假等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二条科室人员因外出需较长时间离开办公室应向本科室负责人告知去向;科室负责人外出向分管局领导告知去向。
第十三条干部职工休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干休假,病假、事假等按照区有关人事政策执行。请假人员要到办公室领取《请假单》,认真填写请假类别,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科员请假半天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批,一天由分管局领导审批,一天半以上由局长审批。科室负责人请假半天由分管局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局长审批。副局长请假由局长审批。请假单一式两份,本科室和办公室各存一份。
第十四条提倡和鼓励干部休假,干部休假年初要制定计划,原则上按计划执行。休假可一次性休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时段休假,在本公历12月31日前休完,特殊情况经审批可顺延至农历12月31日。
第十五条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方可续假,事后补办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超假或逾期不归。期满要依时返回上班并及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
第十六条未经请假,无正当理由不上班按旷工处理。工作人员的请假报告交办公室存档备查,节假日离开广州要向局领导报告。
第五章公文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公文发文办理
1.起草。业务方面的公文由各业务科起草,其他公文由办公室负责起草。起草公文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指示,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格式规范。
2.校核。公文送交局领导签发前,各科室负责人对公文内容、体例格式等方面认真审核、把关,标明拟稿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