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族团结的倡议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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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的倡议书篇一
一、以贯彻执行《民族法》为准绳,致力开展民族工作
1、开展了对全县散杂居少数民族的情况调查。今年5月以来,我局针对全县少数民族比例逐年上升的实际,在征得县委统战部的同意后,着力开展了对常住少数民族的调查摸底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操作程序:一是设计制作了调查表样。按照少数民族的类别、人数、分布、文化程度、生活状况等进行分项统计。二是组建了调查工作临时机构。由统战部牵头,民宗局、民政局、公安局、乡镇、居民社区共同参与。三是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民宗局拟订调查工作计划(5月中旬—6月中旬);第二阶段由统战部召集相关单位参与协调会议安排布置工作(6月底);第三阶段调查工作全面铺开(7—8月);第四阶段统计情况汇总。目前,整个调查摸底工作已进行第二阶段。
2、实施了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争取工作。今年伊始,我局按照民族政策,积极向上级争取发展资金。3月完成了河舒镇桃花村建设村道公路的项目资金20万元的方案申报工作。目前,整个项目审批已在进行中。
二、以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为依据,大力加强宗教事务的公共管理
1、狠抓宗教场所领导班子建设。今年以来,我局针对个别场所主要负责人闹不团结的现象,实施了大力度整顿领导班子行动。在更换负责人的过程中,我们按照队伍不散、工作不松、秩序不乱的工作方针,耐心细致地做好信教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做好被更换人员的思想工作,整个工作交替井然有序。在此基础上,我局在3—5月专门举办了3期共10天的宗教场所管理组织成员、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代表参与的政策培训班,从政策理论、八荣八耻、法律法规、爱国爱教、社会责任诸多方面对他们进行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半年来,各场所管理组织呈现出了和谐、团结、稳定的良好局面。
2、监督指导宗教场所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宗教事务主管部门重要职责之一,就是监督指导场所按制订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操作和运行。近年来,全县5个宗教场所不断修订和完善了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但由于宗教场所是较为松散的民间组织,在具体的运转过程中,仍存在流于形式的多,严格执行的少,尤其是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较为突出,随意性大,信教群众意见强烈。而往往出现宗教场所不稳定、不和谐情况,大多源于财务上的不清楚或是财务不透明。今年来,我局在去年对各宗教场所进行《社会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培训的基础上,严格要求各场所按新会计制度执行,对场所的注账、报表等均要求统一模式,并严格监督各场所坚持每月一次或定期向信教群众的公布帐目。同时,我局对场所管理组织制度、学习制度、岗位制度、财产保管制度、教务制度、安全制度等的执行方面,要求按照民主管理的原则,严格从管理成员,每一位教职人员做起,人人遵守、人人监督,从而形成良好的场所秩序。
3、建立了南海寺佛教管理委员会机构。今年4月7日,我局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和国家宗教局对设立场所建立管理组织的具体要求,经过长期酝酿准备,在各方面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依法成立了南海寺佛教管理委员会。同时,指导该场所制订了系列内部管理制度。
4、清理整治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老大难问题。今年上半年,我局按照上级指示,汇同县国安大队、各片区派出所及相关乡镇,对全县城区、新河、福德、罗家、三坝、兴旺、河舒、马回、利溪、徐家、柳滩、中华等地重点清理了私设聚会点突出问题,依据政策制止了6个不合法的聚会点,规范了2个家庭聚会,取缔了打着基督教旗号进行非法聚会传教活动点3个,较为彻底解决了我县基督教信众无序活动的重难点问题。
5、加强了对宗教事务的日常化、经常化管理。今年来,我局既突出了重点工作,也对宗教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紧抓不放。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和《四川省教职人员管理规定》把好了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宗教活动三个环节的具体管理。一是从严规范场所的各项事务,对不合法的行为或事件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对教职人员实施挂牌管理,重点对那些不服从领导的教职人员特别是游走教职人员严格进行宗教场所、县级主管部门二级审验管理,经教育不改的,我局从严执行驱逐或解聘或取消教职人员身份的惩戒;三是实施举办宗教活动申报审批制,严格对大型宗教活动或跨行政区域宗教活动的时间、内容、规模及方式进行把关,同时对举办活动的场所涉及安全问题如消防、食品卫生、活动秩序等,我局都要亲临现场专事监督指导进行重点防范,坚决杜绝不必要的事件发生,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6、协调宗教界内外部关系,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我局在坚持严格管理的同时,努力化解宗教界不同宗教、不同教派等各种复杂的矛盾,倡导宗教和顺,社会和睦,引导宗教逐步以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此基础上,我局今年以来大力开展了为宗教界服务的活动。一是为龙云寺协调解决好进山土路的修复问题。由于该寺庙进庙土路地处南渠路高左侧,南渠路在修建过程中毁损了土路,导致进庙烧香车、人不好进出。今年上半年,我局与龙云镇、南渠路工程指挥部进行了积极洽商,现道路已修复如初。二是南海寺开初建庙在经济上与大森沟水库有绞织,在成立南海寺管委会前,我局就着手对双方的经济利益进行了双赢式的划割区分,从经济和管理上理顺了寺庙的自主管理体制,保障了寺庙民主管庙的正常运作。三是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统战政策,多次向统战部反映,在政策范围内为宗教界代表人士解决生活补贴问题,经多方努力,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审批程序。
三、以维护公共安全为目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编制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今年5月初,我局按照省、市、县要求,成立了应急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成员分别由副局长、各宗教场所负责人组成,并明确了应急小组职责、应急处置程序等相关事项,至此我县已牢固构筑了一道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堤坝。
2、坚持了安全教育的常抓不懈。今年以来,我局针对各场所基本无建修任务、安全防范意识渐趋淡薄的实际,有的放失地结合场所开展宗教活动进行了安全教育,重点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活动秩序,电线、食品、山岩、房屋等凡存在不安全隐患的要求立整立改,并要求场所安排专门人员实行全日制安全监控。半年来,我局共发放安全资料300余份,举办场所安全保卫人员培训20余人次,有效地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3、强化爱国爱教信念,不断增强抵御渗透的能力。今年,我局继续开展了“向格达**学习,坚持爱国爱教”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重点实行对教职人员的教育引导,通过时势宣传、政策法规教育,不断增强教职人员爱国爱教的信念,自觉参与抵制地下宗教势力的渗透。到目前为止,我县尚未发现外来宗教势力的渗透事件。
总之,半年来,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和成绩,形成了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我们将以更扎实的工作、更深入的作风、更创新的思路,力争下半年民族宗教工作获得更为丰硕的业绩。
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漾濞彝族自治县以来,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全县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力地促进了民族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呈现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的可喜局面,1999年我县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多年来,县民宗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和有关宗教工作方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县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宗教活动正常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 民族宗教工作在全县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历届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民族宗教工作。一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的学习宣传纳入县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必学内容,反复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县领导时常关心民族宗教工作,定期不定期听取民宗局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把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纳入全县普法规划,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考试、知识竞赛,把学习情况纳入考核。三是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举办培训班进行学习、宣传、教育,使全县各级干部了解掌握民族宗教法规政策,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在全县开展“三基本知识”(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知识)、“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的相互离不开)、“四个维护”(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宣传教育;在全县12所中学、25所小学中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开设《民族政策常识》、《民族常识》课程,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2004受教育学生8000人,教师994人。几年来,共培训各级各类干部5期200余人;召开民族传统节日座谈会10次,参会200余人。四是认真学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及县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千方百计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也要靠发展。多年来,县民宗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服务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1996年至今,争取民族专项资金500多万元,实施人畜饮水、道路、教育、科技、架设输电线路等项目,帮助民族地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脱贫致富步伐。一是解决人畜饮水困难2件,受益1500余人,500余头(只)牲畜;架设输电线路5件,受益1200余人;路、桥4件,受益5000余人;科技培训20期,参训万余人次。二是积极主动与县农业局配合,在全县3镇4乡19个村委会40多个自然村推广电脑农业专家系统工程,推广面积达80%。几年来,共召开现场技术培训会305场次,参训1.6万人次,发出小麦、水稻、玉米指导卡1.1万份,全县累计推广面积近30万亩,累计增加产量900多万千克,产值900多万元。三是长期以来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密切配合,一直把山区少数民族文教卫生事业发展作为民族工作重点之一来抓。积极向省州民宗部门争取资金,共投资40多万元,帮助解决教育、卫生方面的困难。四是重视民族文化的发展和搜集整理工作,编辑了《漾濞民间文学选(第一集)》,整理出版了《云南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漾濞彝族自治县资料卷)》,并经常与文化、体育等部门合作组织开展民族文艺体育活动,使少数民族民间传统歌舞活动广为普及。其中,传统的民族射弩比赛,历年都有优秀选手被选拔参加州省乃至国家级的运动会比赛。漾濞的射弩选手一直是大理州民族射弩队的主力,在历届省州民运会上夺金挂银摘铜,创造优异成绩,为家乡民族争得了荣誉;五是注重宗教工作,加强对场所的管理,在认真贯彻“四句话”的同时积极帮助场所改善环境,开展正常活动。
三、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我县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和维护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县、乡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人民政府联系分管领导兼任领导组长、副组长,每年都要层层签订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狠抓落实。一是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把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民族团结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逐一落实;三是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在哪里发生就在哪里解决的原则,不把不是民族问题的事往民族问题上拉,不把不是宗教问题的事扯到宗教问题上,不把问题扩大化;四是充分相信和依靠基层组织,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五是注意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坚持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伤害民族感情和对宗教的感情;六是重视平时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让各族人民学法知法守法,并经常与民族宗教界人士交心谈心,建立友好感情;七是积极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的创建活动,营造民族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以点带面,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多年来,全县没有发生过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纠纷和矛盾。
四、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 长期以来,我县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将其视为做好彝县工作的关键,县民宗局积极配合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业人才。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方面,迈出了很大的步伐,一大批优秀中青年同志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目前,全县共有干部860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714人,占82%。处级干部(包括下派挂职)40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5人,占63%,科级领导干部295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21人,占75%。
民族团结的倡议书篇二
魏都区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倡议书
(2010年3月)
全区各民族同胞们:
正当全区各族人民满怀深情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开展经济建设构筑和谐魏都之际,我们出席全区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全体模范代表,肩负全区各族人民的嘱托,共商民族团结进步发展大计,感到无比的自豪和骄傲。为此,全体代表谨向全区各民族同胞倡议:
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改革开放以来,魏都区委、区政府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历史面貌、社会面貌和精神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今天,全区各族人民同心协力、携手并肩,正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共同团结奋斗。历史和实践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就没有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幸福生活。我们坚信,只要紧紧跟着中国共产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走科学发展的道路,就一定能够谱写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篇章,就一定能够开创各民族安居乐业、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我们要团结互助亲如一家
民族团结是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是民族聚居地方繁荣发展、各族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保证。历史反复证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福,国家分裂、民族纷争是祸。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我区各民族不管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不同都深怀爱国情结,具有爱国主义和互相帮助、互相学习的优良传统和品质,都为缔造团结进步的和谐家园作出了重要贡献。各个民族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亲同手足,密不可分,形成了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亲情关系。因此,我们要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民族团结大好局面,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让民族团结之花绽放得更加灿烂。
我们要携手建设美好家园
近年来,我们魏都区正以崭新面貌屹立于世人面前,我们作为古都一员,应有强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征程中,需要各族人民和衷共济、同心同德,这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历史和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我们要以更加开放的思想,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坚实的工作,促进科学发展,增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魏都,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魏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族同胞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锐意进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
魏都区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全体模范代表
民族团结的倡议书篇三
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本月中旬,在县政协副主席赵明祥带领下,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组织部分委员,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到我县少数民族聚居地池河、藕塘、二龙等乡镇就我县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委员们认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始终坚持民族宗教工作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加强民族宗教“三支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县出现了二大宗教和睦相处,活动有序,各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全县的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定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县是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县。全县有31个少数民族,人口2.6万,占全县总人口2.7%。其中回族2.4万,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92%。境内有一个回族乡,十一个回族村,一个回民居委会。现设有一所完全民族中学,七所民族小学。有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两大宗教,信教群众3.7万人,其中基督教信徒2.3万人,伊斯兰教信徒1.4万人,依法审批开放宗教活动场所113个。基中基督教堂102个,清真寺11个。有两大爱国宗教团体(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定远县伊斯兰教协会)。
二、主要做法
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民族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以加快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和增加少数民族农民收入为目标,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改善民族乡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卫生事业,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呈现出民族事业更加发展,民族关系更加和睦,民族团结更加紧密的和谐局面。
一是强化组织,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切实把加快民族乡村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建立了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全力抓的工作格局。把民族工作列入岗位目标考评,定期召开民族工作专题会议,及时解决民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民族乡村的基层组织建设,使之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群众致富的领导核心,确保完成赶超目标。二是培训教育,提高素质。采取新型农民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为民族乡村农民提供技能培训,发展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多渠道增加致富和就业机会。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民族宗教政策,真正让民族聚居地区群众懂法、守法、用法。充分利用宗教活动场所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三是突出特色,发展经济。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组织实施“一园一品”工程。在民族乡建设创业园,在民族村发展“一村一品”,形成乡有创业园,村有特色产品的经济发展新格局。增强民族乡村经济发展“造血”功能,重点发展二龙奶牛养殖,定城回民村大棚疏菜,藕塘回民村花生加工,桑涧天河回民村油桃和腐乳等特色产业。加大对民族乡村和民族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落实税收、信贷等优惠政策。加大跑省、跑市力度,争取更多的扶持资金,增加民族乡、村投入,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后劲。2010年编制了民族乡村发展项目13个,争取资金257万元。
四是推进社会事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本着“优先安排,体现照顾”的原则,优先安排民族聚居地区各项事业建设。加大民生工程建设倾斜力度,着力加强公共文化、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城镇化战略实施,重点推进二龙回族乡建设成为规模较大、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典型集镇,把11个民族村建成居住集中、配套完善、文明整洁、管理有序的新农村。加大民族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宣传力度,重点开发虞姬墓、蓝玉井和老龙眼等文化古迹,结合地方风俗饮食文化着力打好旅游牌,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
三、存在问题
一是自然灾害频繁,我县地处江淮分水岭,是自然灾害多发大县,缺水易旱。由于历史原因,我县少数民族多聚居于偏远和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地区,经济上欠发达,生产生活比较困难。二是基础设施薄弱,水利设施损毁严重,村级道路建设滞后。如池河镇池阳民族村,一条约7公里村级主干道,由于无法筹集配套资金,错过了村村通工程机遇。三是发展后劲不足,我县是农业大县,县级财政十分困难,对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投入不足,如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民族发展基金即为拾万元,到目前为止没有增加。四是花生加工运销业是藕塘回民村的主导产业,但其加工生产均在居民区,粉尘大、污染严重,群众反响强烈,镇政府为了做大做强花生加工,规划出50亩地,创建农民创业园,但苦于无用地指标,而无法开工建设。五是大多数清真寺年久失修,有的已成危房,安全隐患极大,不能正常开展活动。清真寺阿訇生活补助过低,有的已不能维持正常生活而离开,给当地回族群众生活带来诸多不变。六是部分困难少数民族群众,由于受名额限制,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而使他们处在较为贫困之中。
四、几点建议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民族工作的宣传和领导。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稳定的迫切需要。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多渠道多方式地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在各民族群众中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各民族之间的团结,维护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增强团结稳定的大局意识,进而推动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规的贯彻落实。
2、强力实施扶贫开发,推进少数民族小康工程。一是着力抓好民族地区的扶贫帮困。要尽快建立健全部门挂钩帮扶制度和领导干部联系制度,认真研究长效扶贫机制,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脱贫计划,坚持不脱贫不脱钩,扶贫资金重点要向民族乡、村倾斜,要向可扶的农民倾斜,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为促进脱贫致富创造条件。二是要注重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经济。关键在于提高科技含量,增加效益。建议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至少应为所联系的民族村解决1-2件实事,各成员单位在安排项目时应优先考虑民族乡、村,真正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三是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对少数民族乡专项发展基金投入,条件许可时,可扩大到民族村级专项发展基金。
3、大力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做好民族工作,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途径。少数民族干部是民族地区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的代表,是脱贫致富的带头人,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民族群众连接市场的桥梁和纽带。通过举办培训班,支持学历教育,组织外出参观考察等渠道和形式,培养、教育、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能人。构建少数民族进入市场的中介组织,沟通市场信息,提高市场预见性,增强开拓市场能力,带领群众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竞争,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移,带动民族地区的发展,促进共同繁荣。
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为推进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的开展,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领域和谐稳定,4月28日,根据区政协领导安排,张学军副主席带队,由区政协宣教文卫委员会牵头,组织全区部分政协委员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到高岩寺、报恩寺、观音阁、清真寺,就我区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族宗教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少数民族10364人,涉及23个民族,主要分布在泗渡、高坪、板桥三镇和上海办、洗马办、大连办辖区。其中农村少数民族3211人,占全区少数民族人口的31%;城市少数民族7153人,占全区少数民族人口的69%。有少数民族村民组3个。全区有开放宗教活动场所12处,其中佛教活动场所11处,基督教活动点1处。主要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五大宗教教派。有教职人员16人,有信教群众8万余人,以60岁以上老年人居多,占信教群体的70%以上。全区宗教工作具有人数多、分布广、任务重、管理难的特点。
近年来,汇川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政策,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突出位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断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和宗教人士、宗教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使全区的民族宗教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一是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几年来,通过向省、市相关部门协调项目资金120多万元。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了扶贫帮扶、茅危房改造、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逐步改善。二是民族文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在高坪镇新建了苗族文化活动中心,在航天高级中学、遵义市第八中学、董公寺镇建国小学开展了民间民族文化进校园教学活动和少数民族寄宿困难学生帮扶活动。三是城市民族工作进一步取得成效。上海路航宇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已通过省民委验收。四是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进一步规范。结合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并与政法、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了对非法组织和非法传教活动的专项治理工作。五是教职人员的实际困难得到进一步解决。坚持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将生活困难的教职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民族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历史和自然条件等诸多原因,我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仍然缓慢,与全区平均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群众增收较慢。
二是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由于少数民族大多数居住高山,而且居住环境十分恶劣,目前,尚有三分之一的少数民族居住户未通自来水和公路。三是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少数民族文化程度相对偏低,医疗水平和公共卫生条件较差,群众就医比较困难。
四是少数民族民间文化挖掘不够。民族文化场所较少,不能满足少数民族文化需求。
五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投入不足,民族发展资金、民族教育资金、民族工作经费未按省委、市委要求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2、宗教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区宗教主要以佛教为主,但寺庙规模均较小,影响力不大,全区11处开放性寺庙,因年久失修,有6处寺庙房屋破烂不堪,布局不合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由于香客少,寺院生存难以维持,而且多数寺庙未办理用地手续,庙产不清。
二是教职人员大都年龄偏大,文化素质不高,修为不深,对佛教文化研究有限,传播佛教文化能力不强,不能满足信教群众的需求。三是寺院住持管理水平普遍偏低,部分寺庙内部管理混乱,导致寺院教职人员与居士闹不团结,内部存在深层次矛盾,影响和谐。四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干部对宗教认识存在误区,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而且因各镇(街)基本上都是由社会事务办明确一名同志联系民族宗教工作,但因各社会事务办人少事多,而且无专项的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基本上无暇顾及民族宗教工作。
五是在农村由于群众文化贫乏,加之开放性寺院规模较小,布局不合理,不能满足信教群众的需求,导致农村非法寺庙增多。
三、对策建议
1、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各级领导应站在民族宗教工作事关三个文明建设,事关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事关巩固执政党的地位这一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使民族宗教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区、镇(街)党委政府每年定期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对镇(街)重要考核内容,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工作格局。
2、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完善政府对民族地区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区级财政要严格按照省委、市委的要求,认真落实民族工作“三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发改、农业、教育、文化、卫生、水利等部门在安排部门资金时,要向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经济发展及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倾斜,根据少数民族地区自然和社会资源特点,统筹协调,认真规划,加快建设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工程项目。
3、加大民族宗教文化资源的挖掘利用力度。结合娄山关、海龙囤旅游开发和修建中桥水库、旧城改造等拆迁机会,引导市佛协对现有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合并和调整,将宗教纳入景区旅游充分向外推介,引资开发,在区内高标准、高起点重点打造2-3处规模影响较大的佛教活动场所,满足全区信教群众的需求。
4、着力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一是抓好宗教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确实提高宗教领导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二是抓好基层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宗教部门“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问题,保证宗教事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感情、宗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引进、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切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从而建立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教群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5、加强网络建设,不断完善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网络。深入推进民族宗教事务规范管理,建立完善区、镇(街)、村(居)三级民族宗教信息网络,切实发挥镇(街)、村(居)在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中的一线作用,明确工作责任,使基层组织真正成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前沿和堡垒,发现问题,及时正确处理。
6、搞好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上层人士的联系与沟通。不定期组织少数民族代表、宗教场所的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学习。重点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在信教群众中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认真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思想,耐心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妥善处理,达到沟通思想,增强信任,解决问题的目的。
7、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在全体党员干部、宗教工作人员、信教群众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普
法教育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使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规范信教行为,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崇尚科学。
8、加强依法管理。要认真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依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和信教群众工作,对非法寺庙和非法传播活动要始终坚持“露头就打、依法处置”,实行部门联动,注意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一线作用和爱国宗教界人士的积极作用,依法取缔各种非法宗教聚会活动,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民族团结的倡议书篇四
**镇
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欢迎莅临****镇检查指导工作,现在就我镇民族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侯集回族镇基本情况
***镇是***唯一的少数民族乡镇,***四个**镇之一,总面积**平方公里,辖**个行政村,**个自然村,总人口**万人,其中**族人口***万人,占总人口的**%,**族村有**/***三个村;建有基督教点的村有**、**村,建有天主教点的村有**村。民族企业**家,民族中小学校5所,民族医院2处;镇党政班子成员有少数民族干部1名;少数民族县级人大代表3名,党代表1名,政协委员5名(其中阿訇1名),全国人大代表1名,民族宗教工作社会体系较为完整。近年来,我镇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探索新创新民族宗教工作方法,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两个主题和“依法管理、保护合法、制止和打击非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工作思路,实行“加强教育、繁荣经济、妥善解决矛盾”的三步走民族宗教工作法,民族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得到迅速发展。
二、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多年以来我镇在省民委的牵头帮扶下,共帮扶协调资金近千万元,新建回民中学等中小学教学楼**多平方米,高标准廊房**平方米,全面提升了少
数民族子女就学条件,向民族村积极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努力扶持少数民族子女入托、入学,转变了少数民族群众对教育不重视的问题,提高了少数民族子女受教育水平。对少数民族群众贫困户加大扶持力度,解决困难群众子女就学问题,让每个适龄儿童都上得起学,受到教育。高举民族团结一面旗子,坚持以“三个离不开”为指导,即“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各少数民族互相离不开”,加强宣传,强化法制教育、政策教育、团结教育,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了回、汉族之间良好民族关系的形成。
(二)大力发展民族经济。近年来,我镇坚持扶持少数民族经济,走共同繁荣的路子,全力为企业搞好服务,及时解决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大力扶持民族龙头企业,有力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全镇现有一般纳税人企业***家(回族企业12家),其中皮毛加工业10家(回族企业8家),林木加工业5家(回族企业1家),销售收入过千万元、税收过百万元的企业发展到8家(回族企业3家)。帮助民族村发展经济,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三个回民村发展思路清晰,在民族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发展畜牧养殖,成立养殖合作社,加快土地流转,发展特色农作物种植,经济发展速度明显高于全镇平均水平。
(三)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扶持,重点解决民族村的教育、卫生、交通、办公等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新建镇驻地民族医院门诊楼630平方米,改造、新建乡村卫生室1300平方米,医疗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兴建了计生服务楼、敬老院、架设了路灯,新修道路30公里,新打机井80多眼;为少数民族竹马团配备了音响设施、服装道具,使这一古老的少数民族艺术形式得以传承和发展。特别是去年以来,我镇加大民族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投资280万元新建了三个民族村文化大院,投资50万元进行清真寺翻修,投资19万元对敬老院进行修缮,投资122万元进行民族宗教网格化建设,投资210万元完成了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创建。丰富和发展了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需求,改善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全镇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大大改善,全镇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得到迅猛发展。
(四)实行民族宗教工作网络管理机制。一是健全行政管理网络,实行民族宗教工作分级管理制度。在镇一级,成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民族宗教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任组长抓全盘,人大主席任办公室主任具体靠上抓。制定岗位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制定考核方案,严格考核奖惩。各村成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村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设立工作办公室,支部书记任组长或会长,明确分管领导,设立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员,抓好本村工作。在少数民族企业、学校、医院设立民族宗教工作联络员,协助做好工作。每月召开一次民族宗教工作例会,通报党委政府工作开展情况及近期工作安排,研究民族宗教有关热点难点问题及各种苗头性问题,发展民族经济的意见和建议等。对突发事件全员靠
上、步步跟进,及时处置,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二是健全平安建设网络,在民族宗教工作重点村村内主要路口、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安装视频摄像头,建立监控平台,实现了村整体情况全覆盖,及时掌握各种动态。配合综合治理工作,建立看家护院队,完善平安建设各项制度,配齐各项设施,确保村庄和谐稳定。
三是健全信息管理网络,按照村民小组将全村划分若干区域,确定若干网格,绘制村庄平面图,掌握全村情况,按户建立信息卡,按小组归档,详细掌握各户经济状况、人员流动情况。将每户信息、管理制度汇编成册,便于规范管理。根据掌握的各户信息,配合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主题实践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困难群众帮扶,将全镇56户少数民族家庭纳入扶贫范围。
(五)妥善处理矛盾。始终坚持民族宗教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为方针,把民族宗教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常议常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和宗教活动的规范化管理,使各宗教活动场所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正常、有序地开展活动。一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大力排查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村内出现矛盾隐患点村干部全力以赴靠上解决,及时消除各种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村没有能力解决的,镇及时靠上,村全力协助,控制事态蔓延趋势,将问题化解
在乡镇,做到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二是处置突发事件做到事不过夜。遇到突发事件,我镇抽调人员全力以赴靠上,分头做工作,积极争取主动,控制事态发展,做到日事日毕、事不过夜。
三是依法解决问题。对处理涉及财产纠纷、土地纠纷、司法纠纷等复杂矛盾纠纷时,经调解难以处理的,在稳定群众情绪下,引导群众走司法道路解决,对涉及刑事案件的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虽然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调研为契机,继续强化工作措施,学习借鉴兄弟乡镇的先进做法,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全力确保我镇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民族团结的倡议书篇五
xxx村民委员会
xxx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八次党代表会会议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和宗教工作“四句话”的基本方针要求,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各项任务目标以及《xxx民族宗教工作和宗教工作2009年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和《xxx县人民政府2009年民族宗教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民族宗教关系,协调机制,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边疆稳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根据我村的实际情况,就一年来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具体做法
1.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领导组,以书记任组长,村两委班子、各个自然村村长和下属支部书记为组员的领导组。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领导组成员发挥职能作用,狠抓落实民族宗教工作。
3.我村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排除和化解影响民族宗教的隐患和矛盾纠纷,妥善处理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基层。
4.对辖区内影响民族宗教的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调研分析,有针对性地解决处理民族宗教工作的热难点问题。
5.坚持报告制度,对辖区内如发生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特别事件,第一时间反映镇党委、政府,并与政府协调处理解决。
6.我村进行对民族宗教工作每季度的隐患和矛盾纠纷情况进行排查,并向镇民族宗教领导组反映报告。
7.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事件有答复,事事有结果,防止因违反民族宗教政策而引发群众性事件发生。
8.按照考核办法,认真做好责任制总结和自评,并上报镇民族宗教领导组。
9.扎实工作,常抓不懈,一年来未出现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突出事件。
二、总结
一年来,在xxx镇党委政府和镇民族宗教领导组的领导下,我村积极工作,狠抓落实,认真研究并及时排除影响宗教领域团结稳定的各种隐患,预防和处理宗教方面的社会问题,把问题化解在基础,解决在萌芽状态,进一步维护和促进宗教领域团结和睦,社会稳定、和谐,地方经济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工作。
xxx村民委员会
201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