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生会章程(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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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章程篇一
1.为明确xx市十一学校高一年级学生会工作职能,建立健全本年级学生会制度,表达和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制定本章程。
2.xx市十一学校高一年级学生会是源于学生、服务于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是连接学生和学校的桥梁。
3.高一年级学生会受年级团总支指导,与年级组地位平齐。
学生会章程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校学生会组织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学生会组织建设,保障学生会组织的有序运行,更好的发挥学生会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突出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校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性质:连云港开发区高级中学学生会是在校团委领导下依照法律、规章、制度和本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学生活动,是校各级组织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宗旨: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建设有特色的开发区高级中学。
第四条:学生会会风:勤勉、奉献、创新。
第五条:任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活泼生动的学习、宣传、文艺、体育、志愿服务等各类活动,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同学之间、学生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作,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反映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建立和发展与其他外校的学生组织友好往来、合作和友谊。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连云港开发区高级中学在籍学生并承认本章程的均可申请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七条:学生加入学生会,必须向学生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通过,方可吸收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会员的权利与义务,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所有会员一律平等,有遵守本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与机构。
第九条: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下设秘书处、文明监督岗以及学习部、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宣传部、实践部八个主要部门。
第十条:本会实施统一指挥原则,学生会主席为本会最高负责人,全体会员必须执行学生会主席的决策,接受直属上级的统一领导,学生会各部实行部长制度,各部部长对学生会主席负责工作。
第十一条:会员必须服从本会的相关决议及上级部门的领导,会员按照分工对自己的工作负全面责任,各级会员均可通过正当途径对各部门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批评并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学生会干部在任职期间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学生会主席有权利予以警告或撤职处分。
第四章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
第十三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政治,思想进步,品德高尚,上进心强。
第十四条: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关心集体,办事公道,作风民主。
第十五条: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六条: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责任心强,善于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十七条:工作积极主动,勇于奉献,敢于管理,大公无私,积极开展自我批评与自我监督。
第五章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
第十八条:学生会成员的产生是采用个人自愿申请的方法,经审核通过方可入会。
第十九条:学生会可以调整内部机构设置和任免职务,但必须请报校团委审批。
第二十条:学生会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免去干部职务:
1.违反纪律与有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者。
2.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
3.因能力所限,工作无明显起色者。
4.不严格要求自己、表率作用差者。
5.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后果者。
6.工作中存在问题较多,学生反映较大者。
第六章学生会工作制度。
第二十一条:学生会干部工作计划制度,各部门每学期要根据校团委工作计划拟写本部门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做出总结。
第二十二条:学生会干部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学生会干部参加的工作例会,小结上月工作,协调布置下一步工作.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干部工作考勤制度,学生会每学期对全体学生会干部进行考核,根据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学习、生活、工作的表现进行评分,给予奖惩。
学生会章程篇三
xx县xx职业学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团组织领导下,在学生处指导下,健康向上的优秀学生群众组织,它代表并服务于全校同学,是全校同学开展群众性德、智、体、美、艺等各项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学校联系全校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的学生骨干队伍。
歙县现代职业学校学生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拥护学校党委、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完成学校党委、团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各项活动,为实现歙县现代职业学校的持续发展而奋斗。
学生会要充分发挥学校联系广大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学校全局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学生的利益,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学生特点的文化、科技、体育类活动,拓展学生的素质,提高职业技能,关心青年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切实为青年学生服务,向学校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同各种违纪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1、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接受学生会的教育和培训;
4、会员对学生会的决议有保留和上诉的权利,但在决议生效期间必须坚决执行。
第二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2、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勤奋学习专业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提高业务能力;
4、虚心学习,帮助和团结广大青年学生,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6、学生会成员时刻注意自身形象,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任务,真正代表广大同学,真正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三章权力机构。
第一节。
第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歙县现代职业学校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全体会员负责,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第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报请校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五分之四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方可召开。
第五条。
参加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校学生会按人数比例,由各班全体同学民主选举产生。
第六条。
1、听取、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审批大会形成的其他文件;
2、讨论和决策学生会有关重大问题;
4、选举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5、收集、汇总并向学校提出合理建议和改革设想。
第二节。
第七条。
学生委员会是由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常设机构,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学生委员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的各项职权,落实代表大会提出的任务,并做好下一届学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第八条。
学生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及各部部长组成,学生会主席和委员会主席由一人担任。
第九条。
2、委员会主席负责委员会的工作,并对学生会负责,若主席不在,由委员会副主席负责;
5、讨论和处理学生会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6、协调学校有关部门解决学生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
7、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委员会议;
8、讨论并通过学生会机构组织和人员安排;
9、指导、帮助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开展工作。
第三节主席团。
第十条。
学生会主席团及其下属各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实行主席团负责制,经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向学生委员会负责。
第十一条。
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掌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搞好学生会工作的交流。
第十二条。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主席不在职期间,由主席指定一名副主席代行主席职权。
第十三条。
主席团在任期内实行年述职制度。经委员会全体会议认可,可连任,如有缺额,则在学生委员会内进行增选或改选。
第四节职能部门。
第十四条。
各职能部门为学生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各部由部长主持工作,对主席团负责。
第十五条。
各职能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成员若干名,学生会所属的各职能部门和学生团体以及其它组织可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其组织形式。
第十六条。
凡受到国家、政府、学校的行政处分者应自动辞职。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者应暂时停止工作,待成绩提高后可申请复职回岗。因病不适宜继续工作者,可向本会主席团提出辞职。
第十七条。
学生会内部机构由主席团、秘书处、学习部、纪检部、生活部、体育部、科技部、文艺部、宣传部、宿管部、卫生部组成。
第十八条。
主席职责。
1、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
2、统一协调各部工作,统筹规划学生会各部活动,负责学生会有关文件的修订工作;
3、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围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题开展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5、及时传达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并督促抓好落实。
第十九条。
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完成学生会事务性工作;
2、负责学生会各部门的协调、指导工作,在学生会例会时向全体成员汇报工作落实情况;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条。
秘书处职责。
2、负责各项会议的记录工作,协助主席团健全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起草学生会有关文件;
4、负责学生会相关档案的管理工作;
5、及时向各部处传达主席团的有关工作部署,及时向主席团汇报各部处有关工作情况;
6、及时听取同学们各方面的意见,接待来访人员;
7、对外进行联络、促进校院之间交流与合作。
第二十一条。
学习部职责。
1、积极主动地帮助同学们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
2、组织各类学习竞赛和知识讲座,活跃第二课堂,扩大同学的知识面;
3、邀请优秀学生进行经验交流;
4、倡导“刻苦、严谨、求实、创新”的学习风气;
5、及时为同学提供有关学习的重要信息,促进同学学习和就业;
6、主动听取教务部门的各种建议,建立学生与各教研室及广大教师的联系。
第二十二条。
纪检部职责。
1、检查、督促学生遵守规章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调解学生内部矛盾、查处违纪现象,维护校园秩序;
3、协助学生会其他各部完成相应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
生活部职责。
2、督促、检查各食堂的值勤情况并进行评比;
3、收集同学对其它生活条件的反馈信息,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积极推进文化生活建设。
第二十四条。
体育部职责。
2、组建各运动团队,组织各种形式的体育比赛;
3、了解同学对体育工作及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4、例行早操检查,每周不定期抽查各二级学院的早操情况;
5、通过体育活动,发现和培养体育骨干,加强体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
科技部职责。
2、开展各种技能竞赛活动,扩大同学们的知识面,提高同学们的动手能力,培养同学们的创造性思维。
第二十六条。
文艺部职责。
1、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全校性文艺活动;
2、负责学校常规性文艺演出的组织工作;
3、组织人员参加校内、校外各项艺术比赛和演出交流活动;
4、通过组织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第二课堂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加强同学自身修养,提高学生艺术水准、文明礼仪意识,强化团队精神,为学校培养具有艺术特长的人才。
第二十七条。
宣传部职责。
1、负责学校宣传栏的制作、更新工作;
2、定期对各二级学院的班级墙报、宣传栏进行考核评比;
3、负责校学生会各部的活动通知和活动海报的宣传发布工作。
第二十八条。
宿管部职责。
1、对学生宿舍内务进行检查和监督管理;
2、负责宿舍文化建设,开展宿舍文化评比活动;
3、协助楼长做好文明宿舍的评比。第二十九条。
卫生部职责。
1、负责检查监督教室的卫生及值日情况;
2、统筹划分安排好突击性和临时性的劳动卫生任务;
3、坚持劳动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及时公布检查评比结果。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三十条。
学生会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本内容。
1、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二级学院学生会服从校学生会,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则;
4、学生会的各级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十一条。
全校的学生会工作由校团委统一部署,学生会根据工作需要,做好工作分工。
第三十二条。
1、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
3、确定竞选候选人后,组织各级学生代表公开竞选;
4、确定新成员,并宣布新成员的考察期(为期两个月);
5、新成员考察进行校内公示合格后,方可正式加入院、校学生会组织。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三十三条。
对于在学校建设和发展及学生会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学生会成员,校团委将授予优秀学生会干部称号并颁发奖学金;对于不执行学生会的决议,违反《学生会章程》的成员,学生会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由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
学生会成员应以身作则,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学生会的各项条例:
1、学生会成员不得有吸烟、酗酒、打扑克、打架、盗窃等严重违纪现象;
2、学生会成员不得有旷课、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
3、学生会成员在男女学生交往上要得体,不得有不检点行为;
4、学生会成员之间不得谈恋爱;
5、学生会成员不得以学生会名义进行任何营利性活动;
6、学生会成员应遵守《烟台歙县现代职业学校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
7、学生会成员必须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8、学生会成员必须带证上岗,规范学生会工作,接受同学们监督;
9、学生会成员不得有损害学校形象的行为;
10、学生会成员不得滥用职权,损害广大同学的利益;
11、学生会成员必须搞好内外团结,不得相互制造矛盾;
12、学生会成员要注意自身形象,言谈举止要文明大方,穿着整洁朴素,不穿奇装异服;
13、学生会成员应带头遵守《xx县xx职业学校校园文明公约》;
14、学生会成员发现违纪现象要积极制止。
学生会章程篇四
第一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会是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总支领导和学院团委的指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旨在为学院发展服务、服务同学、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做好学院老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三自作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以全面发展。第四条本会的任务:
1、进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提高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自觉性,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参与意识;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帮助学生成长进步;倡导和组织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2、及时传达贯彻院学生会及上级部门的有关精神,根据学院特点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集院、系主要学生干部布置工作任务,检查工作,总结经验,保证学生会各项任务的完成。
3、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积极开展有关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公益劳动和校园文化的多种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4、关心学生疾苦,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及时反映学生对学院各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起好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党、团组织搞好各项工作。
5、配合本院作好部分学生管理工作,检查学生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如早操、作息、课堂纪律等,并定期向有关组织汇报。
第五条凡取得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院学生,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对学生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2、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会员有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举办各项活动,并使用学生会提供的一切条件和设备的权利。
4、会员有向学生会反映,或通过学生会向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5、会员有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培养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培养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的义务。
6、会员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的义务。
7、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8、会员有积极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9、会员有维护本会利益和名誉,为本会服务的义务。
第七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是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利机构。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学代会的常设机构--学生委员会(简称学生会)。在院学代会闭会期间由学生会执行大会的各项职权,对院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第八条院学生代表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报请院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五分之四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方可召开。第九条参加院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院学生会按人数比例分配至各系,由各系全体学生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的任务:
1、听取、审议并通过上届学生会工作报告,审批大会形成的其他文件。
2、讨论并表决大会的各项决议。
3、讨论并决定院学生会今后的工作计划。
4、制订、修改学生会章程。
5、选举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6、收集、整理代表提案,负责向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并提请他们及时向同学做出答复。
第十一条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均可参加学生会干部的竞聘。
第十二条学生会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勤奋刻苦,学习成绩良好;
5、有团队精神,善于合作,敢于竞争;
6、有创新精神,善于思考,勇于开拓;
第十三条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择优录取,严格执行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
第十四条选拔学生会常委的基本方式是竞聘上岗,程序如下:
1、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有意担任学生会常委的同学填写学生会常委申请表;
第十五条各职能部门委员的选拔程序:
1、竞聘人员递交申请表,注明自己的特长,优势等;
3、由各部门负责人及主席团成员组织面试;
4、通过对竞聘人员的综合打分,确定人员,报院团委和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确定各部门成员,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第十六条学生会成员档案管理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
第十七条学生会干部的选拔、考核、免职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请,院团委按章程及程序办理。
第六章学生会干部的奖励、处分和免职
第十八条学生会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委员予以通报表扬,并在期末综合测评中按《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方案》给予适当加分。第十九条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成绩、活动效果,由主席团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方案》在学期末对学生会各部门进行综合评定,评出部分优秀部门。
第二十条对工作作风散漫、不负责任和无故缺勤会议三次及以上者予以警告,内部通报批评,态度恶劣或失职者,予以学生会内部停职反省。
第二十一条经考核,对不合格的学生会干部要实行免职,具体要求如下: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机构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力求最大限度发挥学生"三自"作用,使学生会更好的凝聚学生、团结学生、服务学生和引领学生,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1、负责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和学生会委员会议;
2、定期向团委指导老师汇报学生会的工作情况,接受团委的指导和帮助;
3、根据学生会的章程和工作需要,提名学生会干部人选;
4、代表院学生会向上级汇报、请示工作;
5、学生会主席对学生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3、明确责任分工,直接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1、负责整理学生会的各种文件、文书等;
2、负责院团委学生会物资的管理与借用;
3、负责接待来访人员,并和有关院校联系;
4、负责安排学生会正常值班;
5、负责做好协调各部门的沟通合作工作;
第二十八条生活部:协助学院对学生公寓进行服务及相关管理,引导同学营造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二十九条体育部:以增强广大学生的体质,推广体育运动为工作中心,积极举办各种体育比赛,丰富同学们课余生活。
第三十条文艺部:组织各种健康的群众性娱乐活动,举办各种艺术讲座、演出,帮助同学娱乐身心,陶冶情操,为同学创造文娱才能锻炼发挥的空间,丰富校园文化。
第三十一条宣传部:宣传学院学生会各时期的工作与活动,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把握时代脉搏,及时向同学们宣传先进的'思想和事迹。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会。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学生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学生会章程篇五
第一条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是全校大学生(本科生、专科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本会欢迎来自其他方面的指导和调动,并注意协同研究生会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和宗旨:
(五)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为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六条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在校大学生(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除外)承认本会章程的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工作运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有权要求本会支持和维护个人正当权益,要求本会反映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领导,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创造性地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科研和工作任务;
(四)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尊敬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我校荣誉。
第九条会员因各种原因离校,其会籍自然取消。
第十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校学代会的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由上届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校学代会每二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常委会提议并得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和党委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校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下届校学生会委员;
(五)讨论、审查和通过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六)修改和撤消学生委员会不合适的决定。
第十三条全校学生委员会是本会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外代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全校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二年,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委会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四条全校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三)选举常委会;
(四)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
第十五条学生会常委会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二)召集全校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四)决定聘任和解聘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由专职团干兼任;
(五)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六)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负责人,学生会成员和机构。
第十六条学生会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正、副秘书长和常委委员9~11人组成,学生会常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常委会议或常委扩大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学生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学习部、科技部、生活部、宣传部、文艺部、女生部、治安保卫部、国旗班、对外联络部、第二课堂部、体育部等职能部,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常委会对本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本会实行主席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常委会卸职由学生委员会选举增补,各部部长卸职可向常委会推荐下任候选人,由常委会任命。
第十九条各院(系)学生会为本会下属组织,接受本会领导,并在各院(系) 党总支的领导和分团委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各院(系)学生会应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院(系)学生会主席在任职期间为当然的校学生委员会
委员,卸职后也相应退出校学生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一至二年举行一次,由院(系)学生会提议报校学生会批准后方可举行,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决定院(系)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工作事项;
(二)选举院(系)学生委员会和工作领导机构;
(三)修改院(系)学生会章程。
第二十三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苦干人主持日常工作,并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下设职能部门参照校学生会机构结合院(系)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第二十四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人选经校学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生效,在院(系)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调整要报校学生会批准并任命。
第二十五条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直接接受各院(系)学生会领导,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治保委员。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校学生会、院(系)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六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习成绩,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愿为同学服务并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第二十七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做到:
(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四)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九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如要求辞职,需正式提出申请,分别由校学生会常委会或各院(系)学生会讨论决定。
第三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学生会章程篇六
第一条兰石集团有限公司技工学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团组织领导下和学生处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学生会的一切工作和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学术科技、文体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努力营造健康向上、活跃繁荣的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宗旨,积极服务和参与学校教育管理事务,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为学校的建设发展和同学的成长成才办实事,做好事,充分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纽带作用。
3、指导各班委会开展工作。
4、加强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的联系和交流,树立我校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凡在本校有正式学籍并承认本会章程的学生,可以成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学生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在学生会中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学生会工作有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
3、有参加学生会举办的政治、学术、文体活动和其他活动的权利。
4、对学生会做出的各项工作有不同意见时,有保留和上诉的权利。
第六条学生会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时期社会主义新人。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劳动任务。
3、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虚心听取会内外的批评意见,搞好本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4、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和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学生会的组织原则及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八条学生代表大会。
(一)学生会的最高权利机关是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学生委员会。在学生代表大会期间,学生委员会行使学生代表大会赋予的职权,并对其负责。
(二)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由学生会筹备召开。
(三)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1、审查批准学生会工作报告。
2、讨论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4、选举新一届学生会组成人员。第九条学生委员会。
(一)学生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二)学生委员会委员由5-7人的组成,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并设学习部、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纪检部。其职责是:
(1)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某一阶段工作重点,做好学生会工作总结。
(2)团结全体学生干部,按照学校工作计划要求,配合学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
(3)定期召开学生会例会,组织学生干部做好信息的反馈工作,广泛听取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负责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促进学校工作的改进。配合学校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和组织纪律的强化工作。
(4)定期、不定期召开班长会议,指导和帮助各班搞好班集体建设,形成良好班风。
(1)协助主席完成学生会各项工作。
(2)负责学生会各部门的协调、指导工作,在学生会例会时向全体成员汇报工作落实情况。
(3)深入实际,支持和配合各部的工作。完成分管的具体工作。(4)对主席负责,做好主席交办的其他任务。主席不在时,履行主席职责。
3、学习部的职责:
(1)组织学习经验和学习方法的交流,组织专业知识竞赛,鼓励同学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学习自觉性。
(2)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会议,布置学校交给的各方面的工作,交流工作经验针对各班的具体情况提出要求。
(3)及时了解和反映学生学习情况及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接受教学管理部的指导。(4)协助其他各部开展工作。
3、宣传部的职责:
(1)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政治理论、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宣传。(2)通过学校广播站宣传优秀学生的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好人好事。
(3)定期召开各班宣传委员会议,布置、检查宣传工作。对各班的宣传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提高宣传效果。(4)协助其他各部开展工作。
4、生活卫生部的职责:
(1)配合学校搞好学校的生活卫生管理工作。
(2)协助学生食堂搞好管理工作,做食堂管理人员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及时向学校反映同学们对伙食质量的意见。(3)做好教学楼、学生宿舍的卫生检查工作。
(4)定期召开各班生活委员会议,安排、检查、学生生活卫生方面的工作,了解学生有关生活方面的问题,经常向学校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反映,及时改进工作。(5)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5、体育部的职责:
(1)组织各项体育、文艺比赛,增强同学们的身体素质,增强同学们的集体主义观念,活跃同学们的课外生活。(2)协助老师组织好早操,提高出操质量。
(3)定期召开各班体育委员会议,布置工作,交流各班开展体育活动的经验。
(4)协助其他各部开展工作。
6、纪检部的职责:
(1)检查、督促学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督察校园不文明行为,制止不守公德、违反校规校纪现象,调解学生内部矛盾,查处违纪现象,维护校园秩序。(3)协助宿舍管理老师,做好学生公寓晚间查宿工作。(4)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十条班委会。
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学校行政、学生会、团支部及班主任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班委会由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宣传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组成。其职责:
1、班长。
(1)负责班级的全面工作,经常主动地和教务处、学生处、学生会、班主任保持联系,请示汇报班级各方面的工作,反映班级同学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向班内同学传达学校有关部门的决议、指示。
(2)按照有关部门和班主任的指示、意见、要求,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制订工作计划,安排班内工作。
(3)主持班会和班委会成员会议,同班委会成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充分调动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定期布置、检查、督促、帮助班委会成员分管工作。
(4)主动争取班级团支部对班委会工作的指导。(5)副班长协助班长开展工作。
2、学习委员。
分管班级在学习方面的工作:配合任课老师组织好教学。按时收交作业,及时征求、反映同学们对授课的意见,在班主任的安排下发放学习资料,做好课堂及自习课的考勤工作。
3、宣传委员。
(1)分管班级的宣传方面的工作:组织好黑板报的出刊工作,及。
时向学校和广播站提供同学中的好人好事,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同学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
4、生活委员。
(1)负责班级生活卫生方面的工作:教育同学爱护公物,协助班主任负责班级教室、宿舍的桌椅橱柜、门窗、照明等生活设施的管理。(2)及时征求同学们对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向班主任和有关部门反映,及时解决。负责班级的卫生工作,组织同学们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布置、督促、检查、评比本班教室、宿舍及环境卫生,同时教育学生讲文明、讲卫生、节约用水、用电。
5、文体委员。
(1)负责组织班级文娱体育活动,组织同学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娱体育活动。
(2)负责班级早操和各种集体活动的组织。
(3)了解同学们的休息、健康情况,督促、检查同学们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的情况。
(4)积极开展班级之间的文娱体育联谊活动,增强同学们的集体主义观念、增强团结友爱精神。
第四章学生会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学生会重要会议要请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参加指导。第十二条在正常情况下,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检查和布置工作,特殊情况例外。
第十三条各部要积极配合,各负其责,开展创造性的工作。各。
部委员会由部长确定召开时间,争取主席、副主席参加,必要时可请有关部门参加。
第十四条学生会和各部的活动时间一般安排在课余时间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会议时,需要经过学校领导和学生处批准。
学生会章程篇七
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院行政领导下和院分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由优秀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群众性组织,她是生科院开展工作,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的得力助手,是学院与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
学生会把对学院负责、为学生服务、树校园新风作为工作的根本宗旨,提倡秉承优秀、开拓创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精神。增强凝聚力、充实战斗力、提高号召力是学生会不断完善、自我实现的工作方向和目标。
第二条学生会基本任务。
1.积极引导同学们树立远大理想、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开展学习、科技、文化、社会实践等活动,促进同学们全面发展。
3.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及学院为同学提供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舒适的学习环境。
4.倡导和组织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
5.积极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做到上下沟通,参与学校有关决策与管理。
6.做好本会与其它院系学生会的联系、信息交流等工作。
7.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并帮助同学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
8.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责,改革和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学生干部和学生的素。
质。
第二章成员。
第三条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有一定的才华,具有较好的组织能力,承认学。
生会章程愿意加入学生会这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生科院学生由。
本人提出申请经院团委考核批准后均可加入学生会。
学生会的名义谋求任何私利和权利。
第五条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自学执行学院的决定,参加学生会的组织生活,服从组织的分配,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2.坚持学院和学生的利益高于自己的利益,克已奉公,大胆工作,钻研工作艺术和探索工作方法。
3.时刻起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勤奋好学,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
4.及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学院和学生的监督、帮助,能勇于承认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5.维护学生会的团结统一,坚决反对拉帮结派,不搞小集团活动和两面派行为。
6.密切联系学生,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向学院反应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学生正当利益。
第六条学生会成员享受以下权利:
1.在学生会的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3.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在校内外各项比赛中获奖和受到学院多次表彰,以及在某方面工作上具。
有突出表现和专长的学生,有优先申请加入学生会的资格。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采用聘任制,任期一年。
第九条学生会成员有退会的自由,成员退会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学生会主席团。
同意,报院团委批准。
第三章组织责权。
第十条院学生会对学院党委领导负责,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对外代表生命。
第十一条学生会实行主席团制,下设团委副书记1名,学生会主席1名,执行。
中心,新闻中心,素质拓展部,青年生命科学学会,方舟志愿者。每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
第十二条组织职责。
1.学生会主席团由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执行主席组成,主要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2.团委副书记职责:协助主席和执行主席,负责学生会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催促主席,执行主席工作的实施。协助制定工作计划,协。
调各部门工作。配合主席团进行分工,落实责任,帮助主。
席团对其他部门进行监督和协调。
3.主席职责: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支持和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指示、监督。
和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
学生会参加学校的活动,加强与学校学生会的交流。及时向院党。
委和团委汇报工作,以争取支持和帮助。
4.执行主席职责:工作直接向主席负责,协助主席搞好分管部门工作,主席不。
在时,代理主席职务,全面主持工作。接受主席团委托,负。
责与各部门联系和安排工作。管理学生会活动经费,筹备会。
议等。处理学生会日常办公方面工作。
5.部长职责:接受主席团的领导,完成工作任务。领导本部工作,制定本部工。
作计划,检查执行情况并及时汇报,预算本部门活动经费。对本。
部委员和干事合理分工,关心其思想、学习、生活。及时了解本。
部的工作情况和收集同学意见。
6.副部长职责:积极配合部长工作,部长因故无法完成其职责时代理部长工作。
第四章职能机构。
第十三条:办公室。
负责起草文件,整理并刻印工作材料,向主席团及时反映各部工。
作情况,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本学院的工作情况;协助主席。执。
时向主席团反应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第十四条:宣传部。
院(包括协助各部门)学生工作的组织和开展情况。
第十五条:组织部。
加强对广大同学的共产主义教育,在思想上领导全学院同学共同。
进步。联系老师和同学,为学生会工作收集有用素材。管理学生会干。
事的档案。
第十六条:文艺部与体育部。
关心同学的身体健康,组织各种体育竞赛和参与性强的体育活动。
了解同学们对校园文体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
反映。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开展大家喜欢的各种文体活动,指导。
帮助各班、团集体的文体工作,组织参加学校的大型文体活动。
第十七条:实践部。
关注社会发展趋势,负责协助团委老师开展全院社会实践活动工。
作。加强院内外联系,提供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的机会,为全院同学创。
造各种锻炼的机会。
第十八条:网络科技部。
关注科技发展动态,全面负责本院学生会科技工作的发展。组织。
举办科技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普及科技知识。加强对青年生命科。
学学会的指导与联系,增进全校同学对生命科学的了解。
第十九条:生活部。
关心同学的生活问题,了解同学在生活方面的困难,并及时向学。
院有关部门反映。进度检查各宿舍的环境卫生的保持和打扫。开展文。
明寝室的评比活动。组织公益活动和服务性活动。关心少数民族同学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向上反映和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
第二十条:学习部。
以促进学习为目的,进行各类学习经验、方法的交流,举办各种。
知识讲座和竞赛,加强全院同学与教师的交流与沟通。
第二十一条:青年生命科学学会。
以生命科学为主线,面向全校同学普及生命科学知识,努力成为。
学院对外的窗口。
第二是二条:方舟志愿者队。
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的社。
会责任感。
第二十三条:礼仪队。
根据学院活动需要,给予活动提供礼仪人才,也可自行组织活动。第二十四条:素质拓展部。
加强对本院学生会成员的基本工作技能培训,是他们掌握一些基。
本的工作技能。同时也有自主办活动的权力,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
作。通过开展经验交流、座谈会、讲座等多方面的活动,加强各班级。
之间相互了解,提高班级凝聚力,增强同学们的团队意识,提高同学。
们的合作能力,让同学们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第二十五条:心理健康中心。
行帮助,旨在为同学们提供更好的服务,使大家都拥有阳光的心灵,积极向上的对待每一天。
第五章班委会。
第二十六条:班委会也隶属于学生会,作为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应贯彻、执行院。
学生会的决议和工作任务。
1.积极主动配合学院学生会、院团委开展工作;
2.广泛听取不同的意见,并及时处理和向上级反映;
3.结合本班情况与团支部相互配合,组织小型、多样、有益的活动,树立良好的学风和班风。
注: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
学生会章程篇八
为加强对学生会的管理和指导,进一步推进学生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此章程。
总则。
第一条本学生组织定名为xxxx大学xx学院学生会,为加强对学生会的管理和指导,进一步推进学生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此章程。
第二条本组织是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建立起来的,在保持最广泛的群众性和组织系统的独立性的同时,本着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原则,依靠全体学生开展有利于学院建设和学生发展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和学院乃至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本组织的宗旨——来源于于学生,服务于学生。以“最优秀的团队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为工作理念,以“团结和引导全院学生,以学习为中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积极开展xx创新、文艺、体育、日常生活等方面的活动,促进我院的建设。
第一章任务。
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各类有益的活动,丰富我校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
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布置工作任务,确保学生各项日常工作的顺利完成。
协助学校及学院搞好各项学生工作,建立和谐良好的校园秩序。
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信息交流,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成员。
凡我院学生,承认本学生会章程,均可申请入会。
xxxx大学xx学院学生会干部实行竞选制,任期为一年。由团委、学生会根据相应的考核情况予以提拔。
学生会成员须遵守会章,执行学生会决议,完成学生会交给的任务。
学生会成员如违反校纪校规,经主席团商议后,劝其退出学生会。
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活动的权利;。
有对学生工作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有向上级充分阐明自己意见,建议和保留意见的权利。
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有以下义务:
有遵守本章程,维护学院学生会的团结、荣誉和形象的义务;。
有积极参与支持学生会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的义务;。
有服从上级指导的义务;。
有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有在学习、工作上做同学的表率,接受同学的监督的义务。
第十五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应具备的品质:明礼诚信,严于律己;。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勤奋学习,做同学的学习榜样;。
关心同学,做同学的知心朋友;。
以身作则,作遵纪守法的楷模。
第十六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学习能力;。
组织协调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
社会交际能力;。
观察、思考、判断能力;。
创新意识、团队意识。
第十七条学生会工作的基本原则:
服务原则;。
引导原则;。
自主原则。
组织结构。
第十八条本组织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部门包括:秘书部、宣传部、文艺部、网络部、生活部、体育部、学习部、外联部、女生部、xx部,十个部门,除xx部部长一名外,其他部设部长两名,干事若干名。
第十九条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召开学生会会议,负责日常事务的决策和审批,领导协调监督学生会各部的工作。对学生会的工作调整运行进行督促和考察,协助学院处理好学生的工作,维护全院学生的安全稳定。
第二十条各级部长负责很好地完成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同时了解其他部门的工作状况,必要时可以给出自己的见解。对学生会的整体运行状况及事项必须熟悉,且负责各种文件、报表的起草和管理。处理各项事务,负责干事的协调工作,并做好部门成员考勤工作。
第二十一条干事要协助部长认真做好所在部门的日常事务,工作过程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听从指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事情时需与部长商量,不可越级。若对工作有不同意见,且感觉自己的见解独特适用时,可以直接找部门分管主席商量。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学生会保留其修改权。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xx学院团委学生会。
学生会章程篇九
(一)学生会是我系学生的群众组织。
(二)本会在学工办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本会也欢迎来自其他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三)目的、宗旨:服务同学,服务系。脚踏实地,发扬自尊、自立、自强的精神。
(四)基本职能。
1、及时传达贯彻学生办办公室的有关精神,根据我系的特点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主要的学生干部会,布置工作任务,检查工作,总结经验,保证学生会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带领全系同学认真搞好专业文化课的学习,组织各项竞赛、社会调查,勇于实践,引导同学成为适应各种需求的合格人才。
3、倡导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开展各种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各种比赛,丰富同学的业余文化生活。
4、关心同学疾苦,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及时收集和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系学工办办公室和广大同学之间的民主渠道,协助党团组织搞好工作。
5、做好部分学生管理工作,组织检查学生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如作息、课堂纪律、清洁卫生等,并定期向学生办办公室汇报检查结果。
6、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不断提高学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
(一)成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以身作则,遵纪守法。
2、具有奉献精神,乐于为同学服务,顾大局、识大体。
3、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4、学习努力,成绩优良,原则上无补考。
5、谦虚谨慎,勤于思考,勇于创新。
(二)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有参加例会和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有对学生会工作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维护学生会的名誉和利益的权利和义务。
4、有遵守本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领导、完成本会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的义务。
(三)退会程序:学生会成员如有辞职的要求时,须呈书面申请,写清辞职理由,报主席团及学生办办公室审批。因退学、开出学籍等各种原因离校,视为自然辞职。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主席团:
1、每学期召开两次学生会主席团例会,研究讨论学生会的整体工作,对会议的相关议题做出决议。
2、每月召开一次学生会部长以上会议,对本月来的工作开展情况作出评价和指示。
3、研究学生会内部的机构设置以及人员的安排问题(包括学生会干部的任免问题),通过后上报系审批。
4、审核通过学生会的工作计划以及工作总结,审核以学生会名义签发的通知,通报。
5、完成学工办办公室交办的工作。
6、协助并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开展。主席:
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出席部长会议,总结布置工作。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及时取得领导对工作的帮助和指示,关心学生会成员的生活、学习工作,把学生会凝结成一个统一作战的集体,对学生会出现的一切问题负责。深入了解广大同学的心声,开拓、创造性地开展校园文化活动。负责学生会各部门及副主席之间的协调工作,并督促及时完成任务。副主席:
秘书部:
负责学生会内部事务和日常工作(会议记录、资料整理等);负责学生会固定资产的登记和管理;负责各项活动人员安排,收集、记录各部的活动情况,及时向主席团或负责人汇报工作的进程。
1、协助主席团安排、协调各部门工作。
2、负责起草学生会各项文件,掌管学生会的各种文件、文书及档案。
3、负责学生会全体成员工作情况的记载,定期收集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
4、每周统计生活部清洁卫生检查、学习部考勤的分数统计(三项表格)及每周旷课表的统计及公示。
5、负责各部门每次会议记录和每次会议的考勤签到工作。
6、负责起草及制作、各项活动及大型会议的《简报》。
8、负责学生会的财务管理和物品管理(材料的清点、物品借还登记),并负责105办公室的清洁卫生。
9、负责记录各部的活动情况,每月向主席团或负责人汇报工作的进程,各部开展活动时需向秘书部提交申请,递交活动的策划书,由秘书部统一上交主席团或学工办老师,活动结束后需及时收取各部的活动材料等。
学习部:
配合学院或组织本系同学在周末开设科技、文化、艺术等系列讲座,做好各项宣传工作,丰富校园文化,组织各种知识竞赛、演讲活动;促进我系的学习气氛,开展各种学习、学术等方面的活动,解决同学们在学习种遇到的实际问题。
1、积极、高效地完成校学生会及系主席团面置的各项工作。
2、定期召集各班学习委员开会,了解各班专业技术课、早晚自习的学习情况,及时向系上反映。
3、负责本系学生的日常纪律检查工作、全系各班早晚自习考勤及专业课的出勤情况统计,并交与秘书部公布及存档。
4、负责我系学期内综合测评表的发放及审核,干部评优评先,奖、助学金人员的筛选。
5、根据同学成长的需要,科学地组织有关学习、科技方面的第二课堂活动并搞好我系有关科技作品竞赛,论文报告会工作。
6、负责教务科发布的临时工作(每次考试的考场布置及考号张贴,多媒体钥匙的借还,同学们向教务科及时反映的教学意见)。
7、负责提议违纪学生的处分与撤销。
生活部:
加强与学院后勤部门联系,关心广大同学的生活问题,负责向上级部门反映和协助解决同学的实际困难。
1、积极、高效地完成校学生会及系主席团面置的各项工作。
2、定期召集各班生活委员及各寝室室长开会。
3、负责同学的生活管理,定期检查各寝室教室卫生情况,公平地进行打分,并公布。
4、解决同学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反馈同学对伙食问题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及时反映同学在生活方面的信息,做好同学的知心人。
5、组织各类促进寝室文化建设活动,丰富同学的业余生活,陶冶同学们的情操,增进同学们之间的友谊。
纪检部:
进行校纪校规宣传,配合学院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出操、宿舍安全检查等,不断培养同学们的自律意识。协助学院保卫处的工作,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维护同学们的财产安全,并做好系部各项活动的秩序工作。
1、积极、高效地完成校学生会及系主席团面置的各项工作。
2、定期召集各班纪律委员开会,布置、落实学生会有关纪律工作的决议。3.、负责本系学生会的日常纪律检查工作并对学生会干部作风进行考核。
4、负责各项活动、会议的会场安排及布置,并维护会场纪律。
5、负责本系学生的保卫、安全工作和寝室管理的日常工作。
6、注重对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意识的培养与教育。
女生部:
1、积极、高效地完成校学生会及系主席团布置的各项工作。
2、定期召集各班女工委员开会,布置、落实学生会有关女生工作的决议。
3、注重对女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意识的培养与教育。
4、负责本系女生的保卫、安全工作和寝室管理的日常工作。
5、负责全系女生的法律、保卫知识宣传,提高女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及自尊爱的理念。
6、负责女生的服饰、化妆及礼仪方面的工作。
文体部:
了解各系的文体活动情况,负责学校或本系周舞会和各种主题性的文娱竞赛等活动的组织工作。活跃本系文娱气氛,推广文娱知识,为广大同学服务。组织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娱和联谊活动,并创作一定质量的文艺节目。
1、积极、高效地完成系主席团布置的各项工作。
2、定期召集各班文娱委员开会,布置、落实学生会有关文娱工作的决议。
3、负责各种文娱、体育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学生参加院、系级文体活动和文体比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4、负责从各班及时发现有文艺表演特长的学生,挖掘潜力,精心组织,及早为各种文艺汇演做好准备工作。
5、负责宣传文娱、体育知识,提高学生的文体观念和竞争意识。
外联部:
外联部的主要工作职能是“请进来,走出去”。是我系与他系及企事业组织进行沟通、交流的桥梁。
1、积极、高效地完成校学生会及系主席团布置的各项工作。
2、负责策划并组织各项赞助活动,主动与即将开展活动的部门共同协商赞助事宜。
3、负责我系的主要涉外工作,做好校外嘉宾的接待工作。
4、邀请社会知名人士、企业家、相关专业人士开展一些符合我系特色的互动讲座、论坛。
四、例。
会
1、学生会必须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各部部长会议汇报近期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工的开展作出具体的安排。
2、学生会主席团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部长会议,各部门每两周要召。
开一次例会,并通知秘书部相关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3、例会考勤:无故旷会三次视为自动离职。
4、请假:主席团例会时不能到会的干部需向主席请假,各部门例会时不能到会的干部向部长请假。
5、秘书部必须对每次会议都做好会议记录及考勤工作。
五、人事任职。
1、为了使学生会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举行一次纳新活动,纳新时,由学生办办公室和主席团具体负责。
2、在学生会自然换届之前各学生会部长必须对本部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换届时,与新任部长做好交接,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给亲任部长。
3、如有学生会干部提前退出学生会必须交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对擅自离职的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将在征求系里意见的基础上,参照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取消其评估资格,撤职等处分。
4、对学生会干部严格要求,并对其旷课迟到做好统计,凡旷课数达到3节者,撤消其在学生会职务,并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六、活动开展申报。
1、各部门在举办活动之前须向秘书部递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及意义,同时申请还必须写明各项预计费用。
2、申请没被通过的须无条件服从;申请一旦通过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书的内容执行,如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各部部长不能推诿责任,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
3、活动结束后相关部长要进行活动总结并进行书面的总结及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交与学生办办公室,一份交与秘书部。
报
账
1、学生会各部门在购买东西前须向办公室或主席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
2、各部门购买的物品须有正规发票或收据,并尽快将发票交到秘书部,由秘书部进。
行统一报账。
3、秘书部必须对每笔账都有记录,并让购买者签字,要做到每笔开销有账可查,购买人不得弄虚作假,私自挪用公款,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
4、所有学生会的收支情况由秘书部统一记账,经费统一由主席团管理。
七、评。
优
1、在每学期每个月月底进行一次评估活动,对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评选出优秀部门2个,优秀学生会干部10名(部长2名,干事8名),到期末时进行一次期末总评,评选出优秀部门3个,优秀(副)部长5名,优秀干事10名。入选部门及干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2)、评优干部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认真负责,有一定领导组织能力,不得有违纪和旷课行为。
2、学生会优秀干部由学生会全体干部匿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3、为保持学生会在学生心目中良好带头作用,凡行为有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会成员,一经发现,将给予撤职处分。
4、本章程自公布日起生效。
2010年11月16日。
学生会章程篇十
第二条。
第三条。
(一)(二)。
(三)(四)。
总则。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生物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院团委指导下,依照学院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群众性学生组织,是院党委、团委和行政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凡本远学生,不论民族、性别、宗教信仰,愿意承认本章程,遵守本学生会制度,均可成为学生会成员。
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生物技术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促进生物技术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
热情为全院同学服务,结合本院具体情况和特点,以我院职业教育为导向,组织广大同学开展各种健康向上、有益身心的,突出大学生特色的课外活动,协助我院解决同学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努力为我院学生进步与成才创造条件。
发挥生物技术学院党政机构和同学们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生物技术学院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通过各种正常合理渠道,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
加强与学院各院学生组织的联系,相互交流经验,相互学习,发展与各系学生会及其他群众性组织和社会单位的友谊和合作,沟通生物技术学院与社会的联系,以便给同学们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更好更实在地服务于广大同学。
参加团总支·学生会的有关会议,遵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讨论决定团总支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一)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团总支·学生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二)(三)。
(四)在团总支·学生会内享有平等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违反校纪校规的成员建议进行处罚的权利。
成员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团总支·学生会的帮助和保护,成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团总支·学生会帮助解决;学生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五)在团总支·学生会讨论决定对成员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也可为其他成员作证辩护。
(六)受到留会察看处分的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在留察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五条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章程。在行使权力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院及本院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团总支·学生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院、学院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为自身创造更多的锻炼机会,为自己,为生物技术学院争取更多的荣耀;执行本院决议,努力完成本院委托的工作,维护生物技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的荣誉。各级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们服务。
第六条本院团总支·学生会学生成员有退会的自由,成员要求退会,应当经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成员有违反校纪校规的,不履行自身义务的,不遵守本章程的,应当劝其退出学生会。
(一)(二)。
组织和职权。
第七条本院团总支·学生会素质拓展中心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原则,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和院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学院的规章制度和本系团总支·学生会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一)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部门成员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
合理问题,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和相互监督。
(三)本院团总支·学生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各部门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重大问题都要经由团总支·学生会讨论并作出决定。
第八条生物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本院的最高权力机关,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延期举行,其职权是:
(一)批准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修改本院团总支·学生会章程和工作条例。
(三)选举产生院团总支·学生会。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由生物技术学院负责筹备、审查和决定学代会工作,选举新一届团总支学生会修改学生会章程,讨论决定应当由学生代表大会讨论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以生物技术学院各班为单位产生代表,以占各班20%的人数比例选举产生代表,在所占比例中,必须有普通学生代表(非学生干部),大会应有4/5以上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和新一届学生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然后进行分工。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人名单要由学代会主席团审查决定,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法进行选举。选举人有权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或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个人、集体组织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若发现违反本章程的情况,本院学代会在调查核实后,可作出选举无效或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上报生物技术学院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第十一条。
本院团总支·学生会选举书记助理1人,主席1人,素拓中心主任1人;秘书长1人;由以上组成本院团总支学生会素质拓展中心主席团。本院团总支学生会素质拓展中心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学习调研部、生活部、文娱部、纪检部、体育部、实践外联部、信息编辑部等部门,各部选举部长1人,副部长1人。
第十二条。
生物技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中心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及更换。
(一)候选人由各班及各部门民主推荐选举,经资格审核通过,由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二)团总支·学生会委员因工作不称职或有严重违纪行为,经四分之一以上团总支·学生会委员联名提议,经无记名投票三分之二以上团总支学生会委员表决通过,予以罢免。
(三)团总支·学生会委员离任前,学生会应于两周内召开全体会议,协商选举产生新的委员,经生物技术学院同意后,予以接纳。
第十三条各部门职责:
(一)、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
1.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是全体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学代会选举产生,并对其负责,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设书记助理1人,主席1人,素拓中心主任1人,秘书长1人,主席团对学生会重大问题的决定采取表决制度。
1)负责主持团总支·学生会的全盘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并根据院党委的中心工作,在院团委的指导下,积极与本院属下各部门联系,参与生物技术学院有关学生事务的管理,维护学生利益,带领学生会向着稳定、健康的方向发展。2)研究决定学生会建设、改革、发展以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大问题,讨论涉及学生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
3)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内部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决定招聘干事和各种专门小组的重要负责人。
4)按时做出团总支·学生会学期工作计划,并负责定期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和协调生物技术学院各班的活动。
5)定期做好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总结,及时把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6)定期做好对各部门近期工作计划的讨论与研究,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决定审批各部门的提议报告等,并协调各部门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及开展学生干部培训活动。
7)定期召开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团总支·学生会委员会议及生物技术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例会,不定期召开部长会议,听取各方面的工作汇报及其布置工作任务,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秘书处。
1.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由学代会选举产生。
2.各书长实行分管制度,协助主席一起分管属下部门,并统筹、协调好各个部门,确保各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3.秘书处职责:
负责团总支·学生会日常公文的起草处理工作,以团总支·学生会的名义发布布告,通知和公告。
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的值日主持,考勤和监督工作;组织安排学生会各类会议,确定议程,做好学生会各个部门的会议记录,重大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并督促检查会议的情况。
根据团总支·学生会决定及主席团指示,传达各项指示,负责组织协调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及学生会的有关重大活动,协助主席团督促检查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及各部门招聘干事的审核工作。
结合团总支·学生会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做好本院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各类档案(指会议记录类;工作计划、总结;学生会成员类等)的建立、管理工作及各部门文件的修改,完成学生会各类综合统计工作;并做好“团总支·学生会大事备忘录”。
负责团总支·学生会的物资管理工作,管理院内学生会印章。加强对外联系,协调内部关系。
(三)组织部。
8.负责评比先进团支部,并在一年一度的五四表彰中向学院推选先进团支部参加院的评比。
(四)宣传部。
1.紧紧围绕院部工作中心,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板报、广播、宣传栏、海报;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关注舆论的导向作用。2.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积极配合其他各部门的活动做好宣传工作。3.负责学生会对外宣传工作,宣传学院及院部的良好形象,使学生会的工作深入人心。
4.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实践外联部。
1.本部门以实践与外联为主要工作方向,对于团委及院部所有的非学术活动进行统筹、监督和指导,保证其活动顺利开展。
2.将协助系部团总支做好学期与暑假社会实践类活动的策划与实施工作,推进同学们的实践活动进程。
3.负责学生会的对外联系工作,如筹集活动资金、联系其他兄弟高校、联系社会企业单位,扩大社会交流面。拓宽途径,积极开展举办各类对外活动,加强我院同学与外界的互动联系,为在校同学提供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
4.通过本部门的实际工作,在各类对外活动中树立本院及本院学生会的良好形象。
(六)文娱部。
1.主要负责院部文娱方面的活动。(如:举办各类晚会、歌唱比赛等文娱活动)本部门宗旨是为培养和提高同学们多方面的才能,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活跃校园气氛。
2.通过本部门的工作,使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丰富多彩,并为有文艺才能的同学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
3.管理好本部门属下社团(舞蹈队、声乐队、戏剧社等)。
(七)生活部。
1.协助院部解决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学生在校生活上的需要,并向上级汇报,向同学们做好解释工作,把院部的计划思路向学生解释。
2.协助学院督促各班级搞好校内负责区、课室的卫生工作,统计好各类评分数据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及对外公布。
3.负责学院宿舍卫生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工作,倡导文明整洁的宿舍文化,保证学生宿舍环境的舒适。4.监督学生食堂工作。
5.负责系部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统计各类活动竞赛分数、医疗小组等)。
(八)信息编辑部。
1.收集院部各部门及各班级信息,负责跟进各部门的活动,相片采集及报道稿的撰写。
2.负责维护办公室学生用电脑。
3.制作编辑院部刊物,设计制作院部各类活动的邀请函。
(九)纪检部。
1.协助院部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使纪律检查和思想教育相结合,提高学生遵守纪律的自觉性。
2.协助学院、院部抓好校风、学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执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协助院部做好各项学生纪律检查工作,处理好学生各种违纪行为。
(十)学习调研部1.围绕学风、校风建设,开展各种与学习有关;如:讲座、各种学科竞赛及学术研讨等方面的活动。
2.通过本部门的工作,组织院部的学习类活动(如演讲、朗诵比赛等),调动院部学生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并为他们提供发挥才能的机会。
3.配合本院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对同学们进行学习思想育。
(十一)体育部。
1.组织院部与体育有关的活动,如各类体育竞赛等。
2.通过本部门的工作,调动同学们进行体育锻炼的积极性;提高本院学生的体育素质。
3.组织学生参加院部、学院的体育竞赛活动(如运动会、各类体育竞赛等)第十四条:学生会各部门的职责部长直接对主席团负责,负责整个部门活动的统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监督、督促副部及干事的工作。
副部长直接对部长负责,负责传达上级的工作要求,带领本部干事完成部门的工作任务,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
干事直接对部长和副部长负责,负责完成部门的本质工作及上级的工作任务,各部门干事应有团队精神及创新意识;对工作的各种想法和建议应经常与部长及副部长交流。
部门内部要有有专人负责考勤、奖惩情况。
第十五条学生会的干部是同学中的骨干,应在品德、学习、工作、纪律等方面作出表率作用。严于律己,对学生会干部来说尤为重要;学生会干部应自觉接受学院规章制度、学生会纪律的约束,不论在工作上还是在生活上都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凡是要求其他同学做到的,学生会干部必须首先带头做到;对有工作原则,出色完成工作,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干部,表现突出者,以内部通报表扬等形式加以表彰。
第十六条学生会纪律处分有:警告、记过、察看、开除。学生会干部每学期按学生干部考核制度评比一次,如有不称职或有重大违纪事实者,经学生会全体成员讨论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察看期最长不超过2个月,成员在察看期间,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成员经过察看期,表现良好,确实已经改正错误的,则经学生会审议后恢复其学生会成员的权利;错误不改者,则作开除处理;开除是学生会内的最高处分。在决定或批准开除成员时,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资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学生会干部有严重违反学校纪律的,受学校记过以上处分者,应当作开除处理,并由院秘书处作备案登记记录。
第十八条。
对本学生会成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大会讨论决定,上报学生会批准,对于成员的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的陈述及申辩;作出决定后,若本人不服,可以向上级提出申诉,学生会必须客观处理。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要给予批评教育。
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生物技术学院学生会,修改权属于生物技术学院团学会。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2012年10月1日起生效并实行。
学生会章程篇十一
学生会作为一个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承载着丰富校园生活、引领校园文化,服务广大师生的重要职责。作为一个充满朝气的组织,如何更好地顺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这就必须依托一套完整的内部工作管理制度和章程。古人云:“无以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的管理和建设;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和质量;促使学生会组织今后更好地发展,####机械工程学院第十届学生会筹划制定了####机械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机械工程学院学生会各组织机构进行职权界定,旨在建立一个民主化、规范化、效率化的机制。
第二条####机械工程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二)充当学校各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三条####机械工程学院学生会是全院学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构,学生会实行主席团集体负责制,接受####学生会的领导和####机械工程学院团委的指导,在此基础上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机械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常设机构。
总则。
第五条####机械工程学院学生会,简称机械学院学生会。
第六条。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会是由####机械工程学院在院党委领导和院团委指导下的全学院性的学生群众组织,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根本出发点。
第七条。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二)作为学院党委和行政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密切配合学院的中。
1/8。
心工作,代表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五)加强和发展同各学院及与其他学校学生组织的联系,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机构及职能。
学生会主席团工作职权如下:
(一)召集学生会全体会议;
(二)负责日常事务的决策和审批;
(三)批准任免学生会各工作机构和职能部门负责人;
(四)在必要时召集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参加主席团的各种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二)有在主席团会议上充分阐述看法、观点,参加表决的权利和义务;
(三)有执行主席团决议的义务;
(四)有在必要时要求召开主席团会议的权利。学生会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反映####学生在校学生意见、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二)有参加学生会的相关会议和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三)有向上级充分阐明自己意见、建议、观点、看法,并保留意见的权利和义务;
(四)有遵守一切学生会章程、制度和条例的义务;
(五)有服从上级指导的义务。第八条主席团。
2/8。
(二)学生会日常工作,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三)统一规划指导并支持学生会的活动,确保学生会系统步调一致;
(四)具体领导机械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全部工作,对学生会的重大事项有决定权;
(五)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及职能部门的工作报告;
(六)主席团成员对所负责部门的例会和活动情况进行督导和考勤。第九条办公室。
(三)协调与校学生会的联系;
(四)协调学生会各部之间的关系,加强学生会各部之间的合作与联系;
(五)制定并完善学生会的工作制度;
(六)负责学生会文件起草、整理、收发、保存工作;
(七)负责学生会活动经费及实物财产的保管。第十条宣传部。
(三)广泛收集和及时传递信息,提高学生会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大力开展学生会系统自身宣传,树立学生干部的良好形象;第十一条体育部。
3/8。
(二)配合校团委和校学生会定期举行各种全校性体育比赛;
(三)开展本院常规体育赛事,支持其他院(系)体育部的工作。第十二条文艺部。
(三)组织参与校学生会安排的文艺活动,并取得成绩;
(四)负责组织、策划、举办机械工程学院各种文艺活动。第十三条公关实践部。
(二)积极利用社会资源,为学生会开展活动创作更好的条件;
(三)指导和协助各院(系)学生会实践部工作,加强工作交流。第十四条学习部。
(二)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严格执行查课制度和举办诚信周;
(三)收集同学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教学主管部门;
(五)沟通学生与教师及教学研究机构之间的联系,及时向同学提供有关的教学信息;
(六)动员和组织全校同学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经常举办各种学术报告。
会员。
第十五条凡取得####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本、专科学生(不包括受留校查看处分的在查看期间的学生),均属本会会员。
4/8。
第十六条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享有的权利。
1.会员平等的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会员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4.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保护和帮助。会员在学习生活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
(二)会员的义务。
1.会员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的义务。2.会员在行使个人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权利的行使,不得损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3.会员需积极组织各种活动,完成学生会的工作,维护学生会的荣誉。第十七条所有学生会成员均为会员。
(三)考核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第十九条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成员的权利。
1.成员享有会员所享有的一切权利;2.成员有参与组织学生会各项活动的权利;3.成员有享受学生干部待遇的权利。
(二)成员的义务。
1.成员应承担会员所承担的一切义务;2.成员有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的义务;
3.成员须竭诚为会员服务,并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批评。
(三)成员的退出。
1.成员自动退会应首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长同意、主席团批。
5/8。
准即可退出;
2.受学生会内部开除处分者即视为退出。
第二十条考核制度。
(一)学生会实行学期考核制度;
(七)以上各项评选本着“民主、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第二十一条例会制度。
(三)主席团例会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可委托秘书长或副主席主持;
(五)各部例会每周一次,可根据各部具体情况临时召开会议进行商议。例。
6/8。
会具体讨论工作细节,并进行思想交流和总结;
(六)例会记录由各部副部长负责,实行责任人原则。会议记录各部负责整理,最终交与办公室保存,仅供内部参阅,任何人不得私自带走或改动。
第二十二条档案管理制度。
(一)与学生会有关的各种文字记录、音像、电子等资料等均视为档案资料;
(二)学生会资料档案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并由指定人员负责档案的保存整理;
(七)未经主席团同意,任何人不得查阅人事档案;
(九)如果各部有人事变动,应及时向办公室汇报,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撤档或建档;
(十)学生会档案资料如有错误、变动,需修改时,应及时向办公室申报,有关人员根据提供的信息对档案进行修改。
第二十三条财务管理制度。
7/8。
(四)学生会签定的社会赞助的活动,必须经主席团通过并由办公室备案;
(七)学生会帐目收支情况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每季度向团委通报一次;(八)列入学生会帐目收支情况的款项均为公款,严禁会员私吞分、挪用,严禁用任何理由非法使用和侵占公款,如有违纪,一经查实,立即开除出会,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干部仪表、形象、个人素质。
(一)仪表:学生会干部应做到衣着整洁,大方,朴素,不穿奇装异服,不标新立异;
(二)形象:学生会干部应做到平易近人,热心帮助同学,真正为同学服务;(三)个人素质:学生会干部应做到热情,扎实肯干,有一定的交际能力。在处理事情时,应注意策略。要善于发现同学中的问题,急同学之所急。应勤奋,上进,能为自己的明天努力,并影响带动周围的人。应正直,诚实,能够抵制一些不良作风。
共青团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机械工程学院学生会。
2012-4-19。
8/8。
学生会章程篇十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是全院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群众组织,学生会要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团委会具体指导下密切配合学院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
第二条学生会代表全院学生的利益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监督学院有关工作,热情为全院师生服务。
第三条学生会倡导“团结、务实、求新、高效”的工作方法,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协作、履行职责。
第四条协助学生处教育学生增强组织性、纪律性,遵守学生守则和执行《高等学校行为准则》,保证学院各项规定和措施的顺利进行;鼓励同学关心国家大事、协助团委会组织同学参加社会活动、义务劳动和公益劳动,提高同学们的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增强劳动观念。
第五条组织同学开展文体、科技等第二课堂活动,丰富同学们的文化生活,增强同学们的身心健康。
第六条坚持原则,敢于向坏人坏事作斗争,自觉维护校园秩序、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共道德。
第七条关心同学的生活,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帮助家庭困难和学习基础差的同学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
第八条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及时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和生活环境。
第九条组织开展学生干部会,定期召开好学生民主生活会,保证学生会干部思想的纯洁性、行动的一致性。
第十条学生会干部应是品学兼优的学生,原则上由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推荐或每学年初自荐并通过考核,经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学生会每年换届一次,对因毕业学生留下空缺的进行等额增补。
第十二条学生会干部在任职期间违反学院规章制度应自动离职,离职后各二级学院、各班将永不得录用为学生干部。
第十三条各部既要做到分工明确,认清职责,又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同搞好学生会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十四条学生会由党委直接领导,团委会的指导下,设主席1人,副主席2-4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2人,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社团部、广播站,各部部长1人,副部长1—2人,干事若干人。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学生会主席职责。
1.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督查各部门工作。
2.带领全院学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关注学院各项计划,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3.定期召开学生会工作会,总结工作,互相交流;听取各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布置落实任务。
4.工作讲究方法,提高效率,培养独立工作能力。
5.经常向学院领导汇报工作,反映学生意见。
6.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负责召开学生会全体干部大会。
第十六条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工作,主席缺席期间,代行主席职责。
2.带领学生干部定期、不定期检查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各部的工作,做好记载。
3.及时与学院领导及分管学生会工作的老师反映各方面情况。
4.经常与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取得联系,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七条学生会秘书长职责。
1.配合学生会各部门工作。
2.收集学生会各部门的信息及时反映情况。
3.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文件的收发和保密工作。
4.及时总结各阶段的工作上报主席。
5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八条组织部职责。
4.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并协助做好具体考查工作;
5.做好各种活动的组织活动;
6.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九条学习部职责。
1.配合学院教务处工作,及时向教务处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
2.在教务处组织领导下定期召开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学习部长、副部长会议。
3.协助教务处开展好学习方面的竞赛或比赛活动。
4.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条文艺部职责。
1.指导好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文艺部工作,协调好各系文艺活动。
2.协调组织好全院及各二级学院的文艺庆祝活动。
3.配合团委会、音乐教师,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4.组织召开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文艺部部长、副部长会议。
5.负责学院的文艺演出的礼仪,剧务等任务。
6.负责各种活动赛事的拉拉队任务。
7.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一条体育部职责。
1.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调动学生自觉锻炼身体的积极性,增强学生体质,丰富学生课外生活,达到“强身”的目的。
2.协助学院体育教师组织各种体育竞赛活动。
3.组织召开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体育部部长、副部长会议。
4.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二条生活部职责。
1.积极配合学院医务室、学生处管理好全院清洁卫生工作。
2.参与学院食堂管理、经常组织好食堂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3.组织召开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生活部长会议并收集意见,及时处理。
4.安排各班教室的美化工作,经常检查教室清洁卫生,及时作好记录,定期评比。
5.组织安排学院的关于生活的其他事情。
6.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三条社团部职责。
1.做好学院各类社团组织的登记审查工作。
2.指导社团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
3.不定期的检查社团组织所开展的工作。
4.组织会员稿件的投递工作。
5.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四条广播站职责。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修改学生会工作条例要经团委、学生会整体大会通过。
第二条此条例由院学生会负责解释。
第三条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参照此条例执行。
第四条此条例至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演艺专修学院团委学生会二零一零年十月。
学生会章程篇十三
五、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六、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意见,实事求是。
八、学生会成员的学习态度要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九、学生会成员在工作期间要保持良好个人形象,在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学生会章程篇十四
总则:
第一条学生会全称:巢湖学院教育系学生会。
第二条本会是在巢湖学院党总支领导下的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接受院学生会的具体指导。作为学院党政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维护同学的正当权利,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助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解决同学们的实际问题,改善学习条件和生活环境,增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
第三条学生会宗旨及要求:.敬业、敬职、敬责、服务于人;.树立尽责意识;.实力服务意识,敢于吃苦;.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探索工作方法,大胆细心;.工作、学习两不误,全面发展;.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积极为同学服务,努力引导同学走健康的成长道路。
第四条学生会指导思想:
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实现目标,全心全意服务同学。
主席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和分级管理制:.主席团将任务分配给部长,再由各部门部长进行安排后带领本部人员完成工作。.如某部门副部长,干事未能按时按质的完成所分配的任务,此部门部长将因为监督不力而与当事者共同承担全部职责。.如因副部长或干事单方面不服从部长安排管理,或私自改变工作方法而导致问题发生,则由当事者承担全部责任。4.主席团成员主要负责对各项工作的管理监督,如因为未能及时正确地下达或监督不力导致工作延迟出错,如无特殊原因,全部责任有负责此工作的主席团成员承担。.学生会所有成员必须服从统一管理,有任何意见可即刻通过学生会办公室向团委老师反应,也可与其他学干沟通探讨。如因将情绪带到工作中致使工作安排产生不协调现象及问题,所有责任将由个人承担,学生会对于此类事件将作严肃处理。
第一章会员。
第一条本会是全院系的学生组织,凡是取得本系学籍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第二条会员的基本权利.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参与本会的重大任务;.对本会工作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会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第三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按时参加学生会会议,凡于一学期累积5次不参加学生会会议者,视自动退会处理。情节严重的另作处理。
第三章各部门职能及权利。
第一条学生会主席团(简称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团总支副书记组成,主席团工作中实行以主席为核心的集体领导。.主席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主持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团总支汇报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搞好全面工作统筹、组织、监督各分管部门工作,依照分工重点管理好所辖职能部门工作,团总支副书记负责系团委的建设。3.主席团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部门执行工作计划的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负责组建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4.深入到同学中去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对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有提名权;.协调学生会各部门的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组织学生会干部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二条办公室:.负责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件和材料的起草、拟定和妥善保管;.负责学生会的办公室事务,并检查工作;.协助学生会主席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并组织学生干部进行培训,加强团委和学生会的沟通和交流。组织学生会成员的评议工作;负责学生会宣传办公用品的发放,并统计物品领取情况,定期总结;.负责建立学生会的相关的工作制度,促进学生会和部门的制度化、正规化建设;.探索新的学生会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激励制度,提高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凝聚力和工作热情;.负责分会工作日志记录以及会议记录,终结每月活动,建立学生会总档案。
第三条宣传部:.做好对学生会的宣传工作,传达上级指示,张贴相关公告、通知;2.利用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学生会的工作,树立学生会的形象;.利用网站等媒介,加强对外宣传,将校内学生的思想动态、重大活动、先进人物和事迹等介绍给师生,提升影响力;.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陶冶学员的情操,活跃同学们的业余生活;.负责主持学生会干部会议;.负责宣传栏的更新,更换照片;.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提交述职报告。
第四条学习部:.围绕学风开展助学活动,负责组建学习小组;2.主办各种类型的学术讲座、交流及座谈会;3.定期收集教学意见及时向教学单位反映情况;4.主办各种与学习有关的竞赛,如演讲比赛等,展现当代大学生风采;5.与学院教务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保证各项方案通行及时到位;6.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完成学院领导老师或主席团下达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了解学员对学校教学模式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定期收集学员感言,学习问题及时向老师反应并协助解决。
第五条生活部:.了解全系同学在平时生活上的要求和建议,及时向辅导员及相关部门反映,以便解决;.协助做好院组织的宿舍及教学楼卫生大检工作,常抓不懈;.抓好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定期对宿舍内务,就寝纪律等进行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以便进行评比,建设“文明,整洁,安全,团结”的学生宿舍。营造健康活泼,清洁雅致,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宿舍文化,生活氛围;.开展宿舍评比的比赛与活动。
第六条文艺部:
文艺部是展现校园艺术风采,学生文艺才能的大舞台,以团结,进取为宗旨,追求开拓和创新;.根据不同时期学校工作的特点,开展各类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并挖掘和培养文艺特长人才;.筹办“新生才艺大赛”,“大合唱”等常规性文艺活动;.组织我系学生参加学校各类文艺表演。
第七条体育部:
3.以海报,讲座,广播等多种方式向全系师生传播体育精神,培养全民健身意识。第八条女生部:
1.开展女生形象,礼仪,健康等方面的讲座;
3.促进女生整体素质的提高,从而带动全院学生的提高自身修养,争取模范的作用;
4.协助女生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第九条外联部:
1.加强本校各院系的联系和合作,互相学习,携手共进;
2.负责大型活动的对外宣传,争取社会的支持资助;
3.负责大型活动的对外联系。第十条网络新闻部:
1.负责新闻采访活动、撰写活动简讯、采访稿等所有文字性工作;2.负责活动现场的摄影摄像等工作。第十一条心理部:
3.完成院系心理老师布置任务;
6.帮助院系心理老师完成院系心理考核资料;7.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第一条会议制度。
•会议的分类和召开:
•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自定时间召开,但每次召开前都必须像主席团申报备案;
•主席团的干部将不定期的检查所有学生会干部的会议记录,如发现有未作会议记录者或会议记录非常马虎者将严肃处理。
•会议纪律:
•会议召开时间超过10分钟未到视为旷会处理;
•会议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任何干部早退,如有无故早退者,由办公室记录在案并上交主席团处置。
第二条任免制度1.学生会干部的产生:
•对于某些品学兼优的学员可以在全体干部会议上提名讨论,破格提用;
•如无特殊情况,各部部长都应在分管副主席的领导下从各部干事中选拔。
2.部门职务调动:
•所有学生会干部应无条件服从主席团对各部成员的职务调动;
•各部部长对下属干事的职务调动应事先向主席团申报,主席团审批后方能调动;
•各部干事如需职务调动者,应向主席团提交职务调动申请书,说明调动职务的具体原因和理由。
3.辞职:
•如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会干部辞职;
•学生会干部辞职时将工作证件上交主席团;
•相关材料将进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为学生会干事;
•值班人员须按照办公室安排的时间按时值日;
•值班人员须在值日登记表中签到,并详细登记当日情况;
•值班人员要维护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务必保持办公室的清爽整洁,物品摆放有条不紊;
•如需借用办公室物品,经办公室严格详细登记,由办公室主任及借用人签字方可生效;
•事假原则上每个学期请假不得超过五次,否则取消评优、提拔资格;
•请假条必须亲自书写,不得由他人代写,时间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并做好善后工作;
•为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后补假的,均做无故缺席处理;
•警告,严重警告,留会察看处分时间一般为一个月。改变或撤销对学生干部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生会讨论决定延长察看日期或提前恢复权利。
第五条考评制度。
•凡未及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和工作或出现错误,主席团视具体情况扣0.5~2分;
•在学生会受到团委批评,经团委老师决定同意,扣2分。情节严重另作处理;
•在学生会工作期间,份内表现突出者,经团委老师通过,主席团审核,加2分;
•学生会干事受到惩罚的,其部门干部承担连带责任;
•每学期末由办公室配合主席团负责综合此学期各学生干部考评成绩,考评个人表现和部门政绩。交由系团委做出相应奖惩措施。积分为6或以下者为不合格。
注:凡是有其他本制度未提及的特殊情况由主席团讨论酌情加减分。
第六条经费制度。
学生会经费由主席团掌管,外联部监督;
•严禁将活动开销与个人开销掺杂一起,一经查明,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检查记过、扣分、取消评优资格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予以开除处分;•严禁多报、虚报、假报,一经查明,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检查记过、扣分、取消评优资格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予以开除处分。第七条招新制度若无特殊情况:
•学生会招新为一轮竞选制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个月,通过试用期的向其颁发相应证件并录入教育系学生会档案。
•学生干部换届后配发干部工作证;
•若工作证遗失需及时报知办公室,同时办公室及时注销编号;
1、本制度解释权归教育系学生会所有。
2、本制度若与学院、制度冲突,以学院制度为准。
3、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巢湖学院教育系学生会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学生会章程篇十五
学生会是一种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同时它也是学校下设的机构之一,从属学校领导,依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章程开展工作。
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是学生会的基本原则。自我管理是通过学生会这个机构对学校的学生进行管理;自我教育是通过学生会与学校领导的配合,利用各种形式和方法对学生的各个方面的素质进行加强;自我服务是学生会通过具体的工作,对学生的要求、想法进行处理,或进行某些方面的实践,以便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一、学生会在学生中开展工作,具有一定的权力,同时,学生对学生会也有监督的权力,以及对于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的是否忠于职守、以身作则。
二、学生对学生会各部门开展的工作都有参与的权力。
三、学生会各部门职责
1、学生会主席: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组织召开学生干部会,传达学校各部门各项工作,定期听取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汇报,并向校团委和政教处汇报工作。
2、校学生会纪检部工作内容:
(1)监督检查各班学生的仪表仪容(包括指甲卫生,头发标准,校徽佩戴,着饰着装等)
(2)监督检查各班学生的行为习惯(包括晨会纪律,早操、眼保健操,课间休息情况等)
(3)监督检查各班教室卫生维持情况(包括讲台、黑板、地面、卫生角卫生等)
(4)监督检查各班包干区卫生维持情况(包括走廊、、操场、墙面、垃圾桶卫生等)
2、校学生会宣传部工作内容:
(1)定期组织各班宣传委员制作黑板报专刊。并对各班黑板报进行统一拍照、留档、打分和评奖。
(2)定期组织宣传部成员,对学校宣传栏进行布置。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政治,思想进步,品质高尚,上进心强。
2、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办事公道,作风民主。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事事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4.谦虚。谨慎不可利用自己是学生会干部的理由四处夸耀。耀武扬威。公报私仇。5、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责任心强,善于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协作精神。
6、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勇于奉献,敢于大胆管理,一丝不苟、大公无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多加听取学生对自己的看法与建议,并对此进行分析总结,借以自我完善。
学生会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免去干部职务
(1)违反纪律或学校有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者;
(2)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后果者;
(3)工作问题较多,学生反映较大的
(4)工作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5)因能力所限,工作无明显起色;
(6)对自己要求不严,表率作用差;
(7)学期考试成绩出现明显后退现象;(以班级名次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