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合同(实用9篇)
合同一旦生效,当事人应当认真履行,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合同中应该详细规定各项权责和义务。在签订合同时,注意各种细节和条款的约定,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项目建设合同篇一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委托人:咨询人:
委托人:咨询人: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服务类别: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该工程施工开始实施,至工程竣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结清咨询费用后失效。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住所: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公司电话:公司传真:联系人电话:电子信箱:签订时间:
联系人:住所: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公司电话:公司传真:。
联系人电话:电子信箱:签订时间:。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项目建设合同篇二
随着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我国高校近几年来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校园规划与建设成为社会建筑行业关注的热点区域,高校基本建设工作者遇到了很多问题,其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问题显得尤为突出,高校也出现了因合同制订不明而产生的法律纠纷,因此对高校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并寻找相应的解决对策是十分有意义。
1、高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从目前高校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现状看,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未受到重视,管理的技术含量相对较低,虽然学校也出台了一些管理文件来规范合同的管理,但实际执行并不尽人意。合同的签订阶段和实施阶段均无规范的管理模式,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缺乏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
1.1合同条款不规范,合同变更随意性大。
许多高校建设项目对招标条件和目的不够重视,只是为了满足招标投标的过程要求而走形式,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选择施工企业而忽视了经济合同的签订。
合同价中暂定价过多,合同造价闭合不严,人为地留下价格调整空间。而且无相应的施工变更签证管理规定,签证管理松散随意性大。
1.2合同签订不严谨。
在高校工程建设中,承发包双方普遍对合同不够重视,在签订合同时根本就没有考虑到把合同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就缺乏可操作性与完备性。例如:对于工期较长的工程,在施工期间一些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时,调整方法没有约定:在施工期间,一些材料特别是大宗主要材料市场价格超过(降低)了双方约定的价格,虽然写明了可以调整,但没有写明调整的幅度范围。对于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了的需要发包方认质认价的材料,由于某种原因,承包方没有及时找发包方联系,对材料进行认质认价,使得承包方单独采购的材料价格发包方不予以确认,造成了双方在结算时的争议纠纷。
1.3缺少规范的合同文本。
合同的核心是标的价款,而施工合同的价款不同其他合同价款,因为在施工过程中修改、调整、补充随时可能发生,许多款项是不可预见的。虽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是,合同示范文本在经济合同的核心部分工程造价的约定和调整,存在许多不足。特别是目前尚无统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与专业分包商之间及各分包商之间经常因合同界面不清,责、权、利不明确而相互推诿,影响建设的顺利进行。
1.4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高校工程建设项目具有间断性,学校对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不高,很少培养和配备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一旦进行工程建设,职能部门只能调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大部分学校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物性工作,甚至直接指定由一般办公人员管理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就会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持。
2.1要树立基建管理中的一切行为均以合同作为唯一依据的意识,合同运用于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以合同、经济手段管理和实施管理。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共同按计划履行合同,实现合同所要达到的各类预定目标。对于合同的变更,合同的执行矛盾等其他内容,应认真按《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
2.2要根据具体工程的情况和现实的社会经济环境条件,强化合同准备工作,坚持以施工图进行工程招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随意性;强化工程招标中的合同意识,努力完备和详细一切技术资料和现场环境条件,使承包单位能够以最小的风险在完全公平的环境中进行投标竞争;严密制定合同文件,合理确定工程合同范围,事前分析可能存在的不确定事件和风险,有针对性的采取保护措施;工程合同价以中标价格为基础再增加3%作为工程不可预见费用,充分考虑和保证承包单位的利益,引导承包单位注重技术方案的竞争,集中力量用于工程的实施,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2.3要认真对待工程合同索赔的管理。索赔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其义务,而使另一方受到损失,受损失的一方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违约方提出经济或时间的补偿要求。针对基本建设工程的特点,目前的工程索赔主要是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的工期或费用索赔。处理合同索赔要遵循以下原则:索赔必须以法律或合同为依据;索赔必须建立在损害后果已客观存在的基础上;索赔应采用明示的方式,不能有任何口头上的承诺;严格按索赔程序操作,说明理由,分析原因,有依有据,合情合理,同时在时间上应有明确的法律概念。
2.4培养合格的专业人才,监理合同履约监督机制和评价体系加强合同管理的业务指导,培养合格的合同管理人才,提高合同管理的技术含量,同时加强工程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工程索赔及各类工程纠纷仲裁和诉讼知识培训,推广合同管理理念,提高合同管理整体水平。
3、高校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建议。
3.1从组织上采取措施,实施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管理,制定一整套合同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度和规定,对合同管理的组织、合同管理的程序以及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履行、检查、清理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不管涉及到何种合同,都应认真阅读理解,搞清楚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尽量采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3.2建立起项目合同管理程序,实现全过程、动态的合同跟踪管理要重视合同的签订管理,强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变更、调整、补充等的管理,保证合同履行的统一性和连续性。必须重视合同变更处理的程序和依据,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同时进行合同变更;发生与约定不符的情况时,要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明确相应作废的条款、协议,以便对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进行动态控制,真正实现全过程管理。
3.3加强合同信息化管理。为满足建设项目动态管理的需要,建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可随时将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合同方式体现出来,便于迅速解决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一些争议及索赔事项。对各种建设工程项目所签订的各种类型的施工合同进行全面科学的管理,不仅能迅速处理合同中各种信息,而且能够对新签订的合同进行信息录入,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修改、销毁、查询等处理工作。
4、结语。
高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合同管理。加强高校工程合同管理,应主要从规范合同文本、培养合同管理人才和建立全过程动态跟踪管理和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入手,才能实现高校工程建设合同的有效管理。
项目建设合同篇三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拆迁户(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幢____间,共__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以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第二条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___元。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第四条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共____套____间,____层____号,配有____等装备。
第五条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等____人一致签同意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件上签。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六条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第七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甲方)____________(公章)拆迁户(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建设合同篇四
摘要:铁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对铁路建设是非常重要的,它与铁路建设项目的进度和质量有着密切关系。为此,本文主要从铁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入手,经过问题的分析和探讨后,提出了铁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铁路建设;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铁路建设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使铁路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合同管理是铁路建设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管理,铁路建设项目管理追求项目的质量、进度的控制,而实现其控制必须根据相应的合同来进行。由此可见,合同管理有助于促进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有助于铁路建设项目质量、进度的控制。
1.铁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脱节。
在铁路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密切相连,它能够有效控制施工进度、质量、资金,它受法律保护。但是在实际铁路建设过程中,项目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分别是施工企业两个不同部门的工作。一旦中标后,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就会导致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脱节。给合同管理带来一定困难。
1.2施工合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完善铁路建设市场,铁道部发布了《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总价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其中对合同内容进行了合理的约定,从而使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在实际执行时受法律的约束,进而使铁路建设行业内正常的经济秩序得以维护。但是,在实际建设中,在合同执行上,有时对工程进度进行不合理压缩,一味提高进度,缩短工程,会违反自然建设规律,或者无法保证施工质量,最终导致出现施工合同履约低的状况。
2.铁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对策研究。
2.1健全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确保制定的合同管理制度要切实可行,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进行有依据可循。健全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单位的合同实行归口管理,并建立合同审查制度、合同会签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合同台账及统计报表制度、合同归档制度、合同纠纷处理制度。
2.2严格把好合同签订审批关。
项目建设合同篇五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为推动乙方在龙泉的动漫科技商城项目建设,甲、乙双方经多次友好协商,现就借款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额度及到帐时间。
1、此次乙方向甲方的借款额度为______万元(大写:______元整)。
2、此笔借款到达乙方帐上的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三、
还款时间。
1、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时间为______个月。
2、乙方向甲方的还款截止时间为乙方借款到帐之日起的______个月内。
四、借款利息。
甲、乙双方商定,该笔借款的月费率______%,到乙方还款之日止费率共计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大写:______元整)。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定后,甲方应积极筹措资金,并在协议规定的时限内到乙方帐上。
2、监督乙方按借款用途用款。
3、及时协助乙方向政府支付土地款。
4、按协议的约定按时收回借款及费率额度。
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财务资金支配,并在开户银行监留印件章,另派专人参与乙方财务资金监管工作,直到还款完毕。
6、根据乙方工作进展情况,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转走资金或虚报造假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资金进行冻结并解除本协议和追收本金和利息。
(二)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确保甲方的资金安全。甲方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
2、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股东不得分用,并建立开支明细帐,以供甲方跟进查询。
3、在甲方的协助下,及时向政府支付土地款。
4、按协议的约定时限向甲方归还全部借款和支付费率额度。
5、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等情况。
六、借款及利息的支付方式。
本协议规定的借款时间到期时,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归还______万元(大写:______元整)。本金并支付______万元(大写:______元整)的费率额度。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协议约定的借款额度借款,影响了乙方的重大经营活动,甲方承担借款额度5%的罚款。
2、甲方如未按协议约定的乙方借款的到帐时间到款(最迟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承担借款额度10%的罚款。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若乙方未能按协议约定的借款时间归还甲方的借款,乙方须承担该笔款项总额(______万元)的______%的违约罚款。
2、若乙方未按协议约定的借款时间还款,在承担了5%的违约罚款兑现后,需取得甲方的延期同意(延期时间甲、乙双方到时商定,另行签订借款协议)。
3、若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而且无不主动归意向的,甲方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
八、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议解决或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十、本协议经甲方所有借款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项目建设合同篇六
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的合同管理中,常常伴随工程结算价款得不到双方认同、结算纠纷时常发生的问题,给合同双方带来了很大困扰。在签订合同时忽略了合同类型的选择以及签署各方对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约定是造成工程价款结算纠纷的主要原因。因此,只有加强合同从签订到执行各个环节的管理力度,处理好工程建设实施中合同双方的风险分担,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了达到更好地控制工程成本和更有效地控制项目风险的目的,合同类型的选择就显得至关重要。最常见的合同类型一般有3种: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人工时计费合同。
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照招投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列出的工程量表来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传统的单价合同中单价是固定不变的,工程量是根据施工图纸等资料预先估算出来的,工程结算是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并根据合同注明的支付比例来进行的。
我国于20xx年7月1日发布实施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现了工程造价领域由“定额计价法”向“清单计价法”的重大转变。单价合同计价方式被工程量清单模式所采用,因此在目前的工程招标中多使用单价合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执行中被普遍接受并认为比较合理的风险划分原则为物价变化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工作内容和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这类合同的最大特点是发包人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对工程量变化负责,承包人对价格变化负责,合同双方可以将风险控制在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且实行风险的有效分担。此外,这类合同的适用范围较宽,既能帮助发包人规避物价变化的风险,又能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物料损耗等手段来节约成本,达到提高利润的目的。
二、单价合同的分类及风险分担(一)单价合同的分类单价合同通常被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是经常被选用的合同形式之一,采用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其中包含了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其他相关各项费用,以及税金、风险、利润等。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量结算按照双方确认的每月(或每阶段)实际完成情况为依据结算工程进度款,在工程全部完成时以竣工图确认的工程量为依据来结算工程总价款。无论任何影响价格的因素建设项目单价合同下的投资控制风险分担研究马霏霏55城市管理]发生,单价都是固定不变的,为了减小工程承包人的风险,该类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量变化幅度小、工期短的项目。
变动单价合同应在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表明,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条款,先约定预估的工程量,并在合同中签订单价。同时,还应约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实际的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的具体办法。该类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还存在某些不确定因素的情况,虽然在合同中进行了暂时约定,但进行工程结算时还可再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调整,并按照双方确定的实际单价结算。因此,承包人的风险就显得相对较小。
(二)单价合同的风险分担在不同合同计价方式下,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风险分配不一。在工程合同的签订中,选择何种合同方式,既由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又由合同双方所要承担的风险确定。对于单价合同,发包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正确性和充分性予以明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因此,发包人应特别重视项目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工程涉及领域的资料收集与整理,加强勘察设计阶段的管理。一旦发生工程量变化情况,发包人可能发生的风险分为两种:一种是若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结算时根据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合同预先约定的单价计算,这样工程量变化的风险将由发包人承担;另一种是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所提供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勘探报告和前期所收集的工程相关资料等自行计算并编制工程量清单,这样发包人通常(除非法律政策或不可抗力条件下)不承担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相应风险即分摊在承包人身上,发包人仅对提供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综合上述情况,发包人为避免自身风险,应尽可能确保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从而在计算过程中将工程量变化的风险转移给承包人,或依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工程量变化的风险。此外,在工程投标中,投标者在同一工程量清单基础上通常采用不平衡报价法,承包人之间的投标竞争基本是单价的竞争,因此单价的风险主要是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就是其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而导致的单价调整的风险。
三、单价合同在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一)单价合同在实际应用中出现的问题1.由于固定单价合同中决定实际工程总价的因素是单位工程量的固定价格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很多建设单位往往误认为其单价在整个过程中绝对不变,即便各项费用价格超出承包人所能承受的范围也不作调整。一旦发生价格上涨过快,承包人将无力支付质量较好的材料和施工装备,便会导致工程质量严重受损甚至工程无法继续下去而拖延工期等。事实上,在单价合同中,即使没有出现不可预见的环境和工程变更,如果发包人提交的工程图纸与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之间存在明显差异,这种差异也将直接导致承包方在编制清单项目时易发生数量错误和项目遗漏,这样的错误所带来的工程损害则应由发包方承担,对于此类漏项和数据错误,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前予以指出并与发包方确定调整这些清单项目单价的方法和细则。
2.以往在工程实施中,建设人员由于缺乏造价兼合同管理相关知识,对合同中单价的确定问题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首先,很多承包人错误地认为在招投标中可以先低价中标,然后通过变更工程的方式来达到重新议价的目的,这样就可以弥补低价中标所形成的单方经济损失,因此就会出现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想尽一切办法制造或怂恿发包人对工程局部进行变更的情况。这已成为承包人不正当牟取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带来的危害不但会造成建设项目的投资失控,也对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其次,合同双方在发生真实变更需要重新议价的情况时,行业内通行的做法是参考预算单价进行协商,但预算单价和工程结算单价之间出现的差异往往被忽视。因此,采用合同和造价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地确定新单价就未被运用到变更工程项目的实践中。
(二)相关问题的应对措施针对前文所述的问题,国内学者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具有代表性的有:苏田斌针对工程变更单价的调整讨论了变更单价可以采用清单单价和协商单价(即重新议价)两种方法,应选用哪种方法关键在于区分清单工程和新增工程,清单工程即便改变了某个部位的性质也要遵照报价单,对于变更工程书新增项目,承包人有一定的讨价还价的余地,故56[城市管理]采用议价方式为宜。穆云红提出了用“折扣预期利润法”分析承包商预期利润,并采用分期将利润分摊到工程实际价款中的方法成功地处理了有关工程单价调整的问题。
四、关于单价合同的两种新概念(一)单价合同是固定价格合同与成本补偿合同的混合体马占胜在其研究中提出了单价合同也是固定价格合同与成本补偿合同的混合体的观点,该观点认为单价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类似,买卖双方可预先订立单价费率,即在合同订立时并不能确定实际单价,但一旦发生价格上涨或工程变更便可按照成本补偿合同的方式为承包人追加补偿利润。
(二)单价合同下的“囚徒困境”李跃水认为单价合同设计下的项目组织实际上是一个竞争性的组织,不是一个为项目整体目标实现而协调工作的合作性组织。由于单价合同缺乏适当的激励,导致承包人只会努力减少自身成本,而不会有动力去为发包人节约投资,不会提出合理化的改进建议来要求优化精简项目的范围和内容,甚至会滋生承包人的机会主义行为。而发包人为了防止承包商的机会主义行为,可能会过分压低合同价格并加强过程督查,无形中提高了交易成本,从而陷入经济学中由个体理性导致集体不理性的“囚徒困境”式的不利局面。
五、基于风险分担的投资控制模型的构建工程项目合同中的风险分担属于合同双方应对价格风险的策略之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在目前的工程实际中,大多数建设主体均偏向接受此项规定。然而,现阶段合同的可操作性不强,出现特殊情况后,由于风险分担问题,承包人和发包人出现了很多工程造价纠纷,因此在研究单价合同下投资控制风险分担是很有必要的。
笔者在前文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对基于风险分担的建设工程单价合同的优缺点进行了对比分析,得到表1所示结果。
六、
总结。
笔者分析了单价合同的适用范围以及目前所产生的两种新的概念,讨论了单价合同模式在工程建设投资控制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分析得出以下结果:1.固定单价合同可以被用于项目工程招标时间与施工工期较短,不能提供详细的设计图纸、不具备相关的条件,无法准确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工程,建议在合同中对风险范围、工程量确认和调整方法等进行相应的约定,在项目实际进程中减少结算和索赔的纠纷。
2.当拥有完善的设计图纸并具备相关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招标时,从发包人的角度建议选择固定单价合同。这意味着发包方必须不断提高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水平。单价合同中价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量的风险则由发包人承担,除了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外,还建议对合同中风险的范围、违约、索赔和争议的解对策进行必要约定,以便合同能够顺利履行。
同时,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采用单价合同既可以实现项目管理目标,又可以维护承包人的利益。然而现阶段的单价合同缺乏适当的激励,对承包、发包双方都会带来不利影响,因此要求建设及造价管理人员既遵循市场规律,又要兼顾公平,不断完善工程建设中的合同管理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建设,培育日益健全的中国建筑市场。
项目建设合同篇七
大型建设项目的项目种类在不断增加,在合同管理和合同谈判中还存在着一些没有解决的问题。大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水平一直处于低下水平,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视。本文针对大型建设项目的合同谈判和合同管理进行研究。
大型建设项目;合同谈判;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的业务知识也十分多。合同谈判也需要在满足双方的利益之上,进行合同条款的分析、讨论和谈判确定,都是大型建设项目中非常重要的一项管理工作。不仅需要承包商和业主十分重视,还需要国家加大监管力度来进行管理监控,实现我国大型建设项目的健康稳定发展。
随着我国现代化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的生活质量水平也在迅速提升,大型的建设项目速度也在不断提升。在人们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中建设项目也应用的逐渐广泛起来,大型项目建设也与其他一般规模的项目有所区别。大型项目必须是经过比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来确定总设计能力或者投资总额的大小,必须依据国家颁发的《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进行划分;对于生产比较单一的项目就要按照设计生产能力进行划分,对于不易进行划分的,需要按照投资总额的多少来进行划分;对于国民经济发展有着特殊意义的项目建设,但是生产能力和投资总额又不符合大型项目建设的标准,也可以经过国家的批准列为大型项目建设,对其进行管理。大型项目建设项目的划分标准应当依据社会发展的各个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中的需要,划分的标准也有所变化。大型项目具有资金占用多、建设周期和资金回收周期长和项目管理借口多等特征。资金占用多是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划分标准,大型项目工程的投资总额至少要超过五千万元,有些大型项目工程建设的投资总额至少要达到几十亿美元。建设周期长和资金回收周期长是指一个普通的大型项目建设,至少需要两三年的时间,有些甚至会超过七八年时间,在建设期间内,大量的资金全部都被用在建设上,根本就没有收入。项目管理接口多是指大型项目的建设都是由一些中小型的工程项目组建成的,所以就需要多个方面的配合,需要很多承包商的配合,所以在管理起来非常复杂,难度也很大。建设项目是指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建设的各个单项工程的总计,只要属于总设计建设中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建设,都可以称之为一个项目建设。在一定的投资领域中,就要将任何一个环节的项目建设做好,才能完成最后的大型项目建设。
2.1合同主体的合法性。
大型项目建设的合同主体必须是法人,发包人也必须是经过批准进行项目建设的法人,所进行建设的项目也必须经过国家的批准,进一步的落实投资计划,而且自身必须具备一定的建设协调能力。对于承包人也必须就有一定的法人资格,还应当具备一定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等方面比较资深的能力。
2.2工程范围的准确性。
大型项目建设由于投资总额比较巨大,所以就需要对工程范围进行清晰的界定,才不会使最终的建设成本超过预算,不会影响到项目的成本和价格还有市场竞争力。
2.3接口管理的严密性。
大型项目建设由于涉及的行业部门和环节众多,技术范围涉及的也比较广,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施工种类也比较多,所以接口管理非常复杂。所以在项目建设管理中,接口协调工作已经逐渐成为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影响项目建设的成本造价,还会影响到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所以在管理中,一定要严格谨慎,避免在接口管理中出现任何漏洞的失误。
2.4投资计划的严格性。
由于大型项目建设中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日常的生活和工作,所以国家也特别重视对于大型项目的建设,规定非常严格。项目建设的合同必须经过国家的批准,要以投资计划为前提,还要后序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任何一项大型项目的建设都是通过各种合同的履行才能够完成,合同的质量将会直接影响到项目建设的成果。所以合同准备的好坏还要与合同管理技能和能力、商务人员水平的高低紧密相连。
合同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的',用来确定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协议,还可以指民事合同,用来确立、变更、中职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需要具备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合法原则等。合同可以分为买卖合同、建设合同、技术合同、运输合同和借款合同,在大型项目建设中主要就会涉及到这些内容的合同。
4.1履约管理。
在合同管理的履约管理中需要借助法律手段进行管理,一旦签订合同之后双方那个就不能履行或者可能不履行义务时对自身所拥有的权利进行补救措施,而且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过程中的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在履约管理中还需要对进行合同控制,要求双方通过整个合同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比、引导和纠正合同中的一些管理问题。对于合同条款的分析和研究不单纯是签订合同之前,应该全面贯穿于整个合同的履行过程。在合同签订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和漏洞,所以就需要分阶段的进行管理和执行。在合同履约前找出问题提出,双方经过协议和完善来进行对于合同的弥补。合同和履约时还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计划,并且记性随时跟踪,预测和分析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预测后期计划中存在的风险。合同的执行需要双方的各个部门进行组织协调并且通力合作,由于多个部门在一起工作,难免会出现一些歧视,配合不是非常默契,因此在合同管理中就需要按照每一个部门的工作特点,进行针对性的了解和分析,用简单明了的表达形式要求各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权利,对承包商实行严格的监督,建立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
4.2变更管理。
变更管理简单的就是指对于原来合同上的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而引起变更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像更改工程量、工程进度、质量标准、合同的当事人等。在大型项目建设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频繁的变更,由于频繁的变更就会给整个承包商的计划安排和成本支出带来一定的影响,甚至会打乱整个建设计划,所以在合同管理中经常也会引起一些争议,需要双方共同重视。一般情况下,变更的实施必须由双方当事人进行一致的协商才能够进行更改,常见的更改类型有费用变更、工期变更和合同条款变更。其中费用变更是经常引起双方纠纷的问题,所以在管理中一定要用最恰当的方式处理好,实现公平合理。业主在进行合同变更时就需要对承包商造成间接费用进行补偿,还要对承包商后期的施工计划负责,如果工期延长,影响施工进度,就需要做出大量的资金赔偿。
4.3索赔管理。
索赔是指合同履约过程任何一方出现违约遭受了经济损失时,都可以无条件向违约方提出费用资金的赔偿,需要在合同管理中受到重视。索赔一般是指由于业主的违约造成工期延长或者承包商方的资金费用不断地增加,承包商都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索赔是承包商和业主都具有的合法权利,属于合同管理中的一项正常合同管理活动,可以通过协商、谈判和调节等方式得到解决。索赔按照依据可以分为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和道义索赔,按照赔目可以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在索赔过程中你对于业主无过错的事件,例如天气原因和自然原因造成的损失,都不能向业主索赔。
5.1对于合同双方的关系进行认同。
无论是业主和承包商都是寻求自身最大的经济利益为出发点,所以主要目的就是效益和效率。在合同管理中需要业主和承包商都具有相对独立的性质,每一方都有自身需要履行的义务和权利,实现统一化管理。正确认识到双方那个的共同利益,坚决做好项目质量为出发点,实现共赢。
5.2选择合适的管理模式。
合同管理的模式与项目管理的模式密切相连,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工作范围由于具有一定的差别,所以就需要选择合适的管理模式进行合同管理。epc管理模式是指将设计、采购与施工相互统一管理,这种管理模式也是目前国际上运用的最为广泛的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是由业主委托建筑师和咨询工程师进行项目前期的各项的有关工作询问,等到项目评估立项之后然后在进行设计,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承包商。业主和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承包商在和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准备一系列施工所需要的材料和设备。业主最后只需要派代表或者监理与承包商之间进行联系,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cm模式也称为建筑工程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是近几年来才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管理模式。它先是由业主雇佣设计人员对于项目进行设计,然后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最后由承包商进入施工阶段。总包模式是一种设计建造模式,这种模式通常是由业主确定项目之后,选择一家公司进行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同时以签订合同为基础,通过竞争的方式选择承包商。在这种管理模式中需要业主和承包商密切联系合作,共同完成项目的规划、设计、成本控制、进度安排等各项工作。业主在这个过程中只需要雇用一个承包商就可以完成施工工作,缩短项目建设的成本和周期,获得质量较高的项目工程。
合同谈判就是将双方的需求都指出来,尽可能的满足双方共同的需求,以双方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在不出现矛盾和冲突的情况下保障双方的利益。在谈判准备阶段就需要将项目合同的质量、成本、工期等都进行预期设想,做好充足的准备,对于谈判人员进行分析挑选、谈判队伍的组织目标和策略的确定都需要提前进行规划。在谈判过程中需要营造谈判的气氛,确定谈判的地点,表现的要适当融洽,避免发生冲突。在谈判过程中不断地消除彼此之间的分歧,最终实现彼此目标一致的方向。
本文通过讲述了通过合同管理和合同谈判来实现大型项目建设,从一个专业的角度分析管理,保障项目建设的质量,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实现双方的最大利益。
[2]佘佩,任宇晴.大型建设项目的合同谈判与合同管理[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xx(11):4630.
[3]王忠星.轻钢结构工程项目合同谈判与索赔的研究[d].南开大学,20xx.
项目建设合同篇八
甲方:(委托人)。
乙方:(被委托人)。
甲方作为石家庄市桥西区南花园商贸区“金世界”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作为具有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代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1.工程建设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桥西区南花园商贸区“金世界”项目拆迁b区。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南小街以西,木利街以东,裕园广场规划路以北,永安街以南。
项目内容:商品楼及回迁楼。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总投资:约30000万元。
2.委托范围。
2.1委托代理招(议)标范围: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点设备和材料采购。
2.2委托代理的工作内容:
(1)代拟发包方案,办理项目登记;。
(2)编制工程招标方案,发布招标公告;。
(3)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负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4)对投标人有关资质证件,社会信誉及工作质量、能力和其他。
(5)组织评审机构,按评审标准和办法确定资格预审合格单位,
(6)编制招标文件,并办理招标文件的备案工作;。
(7)编制工程量清单;。
(8)根据甲方委托编制标底并负责保密;。
(9)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对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并做好会议。
(10)组织开标、评标;。
(11)协助甲方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发放中标及未中标通知书;。
(12)草拟工程合同,可参与承包合同的签订,根据招标文件及。
(13)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将代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种。
(14)将所有备案资料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通过,完成承。
(15)与发包有关的其他事宜;。
3.代理费用的负担及支付方式。
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依据,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甲方的权利。
4.1甲方有权确定招(议)标形式及方式。
4.2甲方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有权确定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交招(议)标代理工作阶段性的工作报告,及招标备案资料。
4.4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招(议)标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5甲方可自行编制标底,也可委托乙方负责编制标底。
4.6甲方有权审阅乙方编制的招(议)标文件,并提出修改意见。
4.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招(议)标代理前对其所要进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详细的计划,包括:招(议)标工作的组织、招(议)标工作的人员安排、招(议)标工作的进度安排、招(议)标工作的阶段性会议、向甲方应作的阶段性汇报,并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按计划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4.8在出现非正常情况或重大问题时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而不是自行决定。
4.9在代理业务中,乙方应充分听取甲方的意见和要求,并且将甲方意见和要求深入地贯彻到招(议)标文件及代理工作中,以确保完全实现甲方的委托意愿。乙方同时保证代理工作的合法有效。
4.11自拟定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必须经甲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5.甲方义务。
5.1项目招标前甲方根据招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完整、正确的基础资料、相关文件及便利条件(包括:资金来源、报建手续、场地条件等)。
5.2甲方授权熟悉本项目情况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
6.甲方的责任。
6.1甲方按双方商定的内容、时间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相关文件和要求,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和时限性负责。
6.2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导致乙方不能收到应得代理费,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索赔。
7.乙方权利。
7.1在审查投标人资质中,遵照招(议)标文件的规定及甲方的授权,有权提出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确认与否的建议。
7.2对甲方要求的投资、质量、工期目标内容有进行改进的建议权。
7.3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8.乙方义务。
8.1针对甲方的委托,乙方应成立专门的招标代理项目组,并。
8.2在代理招标中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宣传解释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合法性。
8.3在履行甲方委托工作期内,乙方应运用合理的专业技能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关于招标人的各项义务,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8.4乙方应积极协调甲方做好招(议)标前期的准备工作,提供有关咨询服务,并严格履行招(议)标工作的全部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议)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8.5乙方应对招(议)标工程的各种数据、资料严格保密,不得接受与此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
8.6乙方不得与被代理招(议)标工程的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着其他利益关系。乙方的工作人员如与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乙方不得参与任何可能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9.乙方的责任。
9.1按时完成甲方委托的招(议)标工作内容,对招(议)标有关的各项数据、技术经济分析结论等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9.2在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要求终止代理工作,或解除合同,
9.3乙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因乙方过失而造成甲方及其他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及其他当事人进行赔偿。
9.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投标单位的回扣,不得接受投标单位的任何礼品及宴请。
10.招标代理业务时限。
自勘察设计招标至拆迁b区整体工程验收投入使用。
11.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其他。
12.1投标担保要求。
乙方需在招(议)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具体方式和数额由甲方在招(议)标工作开展前确定。
12.2完成招标代理工作中费用承担的约定:
合同生效期间发生的通知费、打字复印费、会务费、专家评审费(包括外埠专家的差旅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3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自身过错而导致的工程项目不可实施,或本合同无法执行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
12.4根据《招标投标法》之规定须重新开展招(议)标代理工作时,乙方不再重复收取代理费。
12.5补充条款: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3.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项目建设合同篇九
委托人(全称):
代建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南山甲所、梅岭号、2号、3号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号、2号、3号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东湖路46号。
工程内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投资(估算投资):壹亿元人民币(财政投资元,东湖宾馆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武汉东湖宾馆。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公章)。
代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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