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上海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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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篇一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和“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之年,也是上海世博会举办之年。一年来,全区人民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手抓迎博办博工作不动摇、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不放松,全力推进办世博、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按照区委提出的“五个确保”的要求,完成了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的主要发展指标和任务。
(一)大力推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积极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稳步提升制造业能级。确立智能电网、电子信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和先进重大装备四大产业发展方向,其中智能电网、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已经获得市认定。强化区区合作、品牌联动,漕河泾松江高科技园区建设全力推进。提升传统产业能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成为全市首批实践区;启动沪松公路沿线整治和开发,莘莘学子创业园等传统产业区功能提升改造前期准备有序推进。全年主动调整劣势企业266家,腾出土地2826.5亩;五年内累计已调整820家,腾出土地12012.5亩。制定关于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措施,设立和争取科技创新专项资金5000余万元,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全面加速,全区已有小巨人企业31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80家。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活动,推动企业改制上市,锐奇工具在创业板上市;全年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11.56亿元,同比增长67.9%;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12.45亿元,企业融资难得到有效缓解。加快服务业发展。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已经成为市郊重要的休闲度假基地,辰山植物园建成开园,西佘山实行免费开放,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旅游巴士建成运营,天马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稳步推进,旅游业快速发展。全年接待游客802万人次,同比增长49.6%;实现旅游收入50.1亿元,同比增长52.8%。进一步优化商业布局,加快培育文化、创意等生产性服务业,松江新城国际生态商务区规划方案基本形成,广富林文化展示馆项目进展顺利。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市推进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各项规定,预计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产值能耗0.048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5%,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全区经济在加快转型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全年实现生产总值900.48亿元,可比增长15.8%,比“十五”末增长97.3%;工业总产值4337.61亿元,同比增长29.3%,比“十五”末增长103.6%;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92.16亿元,同比增长16.4%,比“十五”末增长124.6%;财政总收入233.7亿元,同比增长11.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7.33亿元,同比增长14.9%,“十一五”期间年均增幅分别达到13.5%和15.1%。
(二)圆满完成迎博办博松江任务,城市建设和管理再上新台阶。我们举全区之力,全力以赴、精益求精、协调一致,善始善终做好各项工作,圆满完成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和世博会松江各项任务,为上海办成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作出了积极贡献。城市运行秩序井然。深入开展“三五”集中行动、区市民巡访团巡访等活动,进一步规范跨门店经营和户外广告,加大违法建筑查处力度,全力开展铁路、高速公路、轨道交通沿线环境整治,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在迎博测评中泖港镇连续9次位列全市各镇第一、方松街道先后2次位列全市街道第一。安保工作严密细致。加强口岸查控,圆满完成佘山专项工作和世博安保任务,公安沪昆高速公路枫泾道口工作组被评为上海世博会全国先进集体。强化食品安全监管,7个定点中心厨房为世博园区安全提供食品3226吨。外事和接待工作扎实周密,完成13个结对参展方国家馆日、荣誉日和特别日的观众组织。舆论宣传和社会动员积极有效。全区近11万志愿者辛勤奉献,为世博增添了亮丽的色彩。城市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松江新城总体规划再度修编,“两规合一”全面落地,完成一批控制性详细规划,松江新城率先初步建成,南部区域为新一轮发展拓展了空间。克难攻坚,高效完成松江段动拆迁任务和松江南站11个配套项目,确保了沪杭高铁顺利通车。80万伏特高压、松卫公路新建、人民北路延伸、嘉松南路改建等一批重大工程竣工。以轨道交通9号线南延伸全面开工为契机,加快老城改造步伐。松江体育中心站地下停车库启动建设,完善地铁上盖物业规划方案,启动上海实验电炉厂等地块改造规划论证。仓城历史文化风貌区动拆迁全面推进,市河两岸治理稳步实施。松江工业区二期和3个小区积水点改造竣工,完成6426户居民天然气改造,已建成50家标准化菜市场。乐都路架空线入地工程竣工。完善公交线网,实行城区内公交线路单一票价,市民出行成本降低,日均客流量同比增加4.8万人次。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有序推进。加强水源地保护,完成松江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技术改造,松江东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开工建设。小昆山水厂建成试运营,水质深度处理设施在市郊率先启用,居民饮用水水质全面提升。成立区应急救援支队,加强防空防灾和气象能力建设,被评为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单位,城市安全有序运行。
(三)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全年农业总产值19.13亿元。深化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组织化经营,完善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全区家庭农场达到960家,经营面积11.89万亩,占全区粮田面积的73%;其中种养结合家庭农场37家。探索建立“机农结合”互助模式,农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坚决落实市政府下达的菜地种植面积及上市保有量计划,全力保障蔬菜等农副产品供应和价格稳定。休闲农业进一步拓展。制定出台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实施意见,加大土地整治复垦力度,成功创建全国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模范区。出台有关土地出让净收益区域统筹和土地复垦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初步形成了实施方案。小昆山镇全国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进一步改善。实施“百镇千村”清洁保洁行动,整治黑臭河道、村沟宅河83条(段),改造农村危桥62座,完成2847户村庄改造工程和18个村改居地区环卫设施改造。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千村万户”农村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实施以来已完成培训6469人,宣传普及79938人。加大专业农民培训,五年累计培训19150人,农民就业技能得到提升。积极推进“难点村”治理,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完善老年农民退养补助政策和土地退养政策,五年内农保养老金标准由每月69.3元提高到359元,征地养老生活费标准由每月320元提高到680元。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全实时结算系统,投保率达到100%。农民健康体检费用补贴从每人60元提高到120元,全年共体检39906人次。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预计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381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126元,同比增长10.8%和11%,分别比“十五”末增长70.6%和65.8%。
(四)统筹解决民生问题,人民生活持续改善。把促进就业放在民生工作的首要位置。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五年新增就业岗位21.5万个,新办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1930户,帮助成功创业1266人。开通松江大学城人才服务网,积极搭建公益招聘平台,健全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机制,开展就业援助和春风行动,帮助一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人员、长期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获得就业岗位。泗泾、泖港、永丰等街镇完成“万、千、百人就业项目”整合试点。全面贯彻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签约率,工资集体协商覆盖20.5万人,成立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土地换保障,五年内37439名涉地农民落实镇保。扩大综合保险覆盖面,外来从业人员参保数达到439733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全区已建成131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受益面进一步扩大,已有307户家庭享受廉租住房补贴。加快大型居住社区建设,泗泾拓展基地成为全市首批入住基地,完成第二批大型居住社区规划选址,泗泾洞泾基地启动建设。完善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加大慈善救助力度,全年发放各类救助金额8900万元。深化为老服务,新建一批老年活动室,全区已有养老床位4060张,为7234名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落实各类优待抚恤政策,双拥优抚工作得以巩固。加强救助管理,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对象914名。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投入使用,成功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
(五)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公共资源配置不断优化。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引进优质资源,与上海外国语大学合作创办上海外国语大学松江外国语学校。松江一中创建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通过中期评审,新疆班开班。将农民工同住子女学校纳入区域教育管理体系,全面完成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三年行动计划,41065名学生享受免费义务教育。推动职业技术教育与产业经济联动发展,上海城市科技学校被推荐为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学校。发展终身教育,成立全市第一家开放学院。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启动新一轮全国科普示范区创建工作。卫生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完善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投入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绩效考评机制。继续实行基本药品零差率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全年近258万人次享受优惠,减少药费支出1680万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完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城区建设和爱国卫生工作全面推进,加强重点疾病防控,完成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任务。完成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经过五年卫生综合改革实践,卫生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各级医疗资源利用率逐步提高,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得到提升,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显著缓解,医患关系明显改善。文体事业健康发展。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有序推进,全区已有6家建成启用,其余9家正抓紧建设。群众性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原创歌曲《永远在一起》获得第十五届全国群星奖;积极推进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被授予全国突出贡献集体奖。成功举办佘山元旦、重阳登高和端午龙舟赛等系列全民健身活动。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已建成13个社区公共运动场、22个健身苑和424个健身点。民族、宗教、档案、地方志、外事、侨务和对台等工作进一步加强。
(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动力活力进一步增强。国资国企改革深入推进。完成183户国有企业的改革重组,其中100户企业基本完成关停并;106家委办局下属企业实现政企分开,初步建立国资国企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国有资产资本控制机制和业绩考核制度,松江民生村镇银行经营效益位列全国村镇银行第一。设立6.29亿元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资金,探索股权多元化经营模式。深化农村集体资产改革。继续完善新桥镇集体资产改革实践,推动中山街道改革试点,成立了首家工商注册的中山地区农民集体资产联合社。加强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政府理财体制机制不断健全,“乡财县管”、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电子集中采购等试点改革有序推进,规范和加强政府性投融资监管。坚持内外并举,加强招商引资,全球500强企业采埃孚亚太区总部和研发中心落户松江,全区已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109家;五年累计引进合同外资38.16亿美元,实际到位31.48亿美元。有效引导企业稳定出口创汇,预计全年完成出口创汇400亿美元,同比增长42.4%,比“十五”末增长153.5%。进一步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全年新增民营企业11821户,同比增长47.3%;五年累计实现税收363.68亿元。完成对口支援都江堰龙池镇灾后重建工作,全面启动对口支援新疆巴楚县工作。深化与国内外友好城市的合作和交流,实现互利共赢。
(七)创新社会管理,社会保持和谐稳定。贯彻落实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部分地区启用一门式平台系统办理业务。社区综合保险实现全覆盖,社区资源逐步向居民共享开放。深化“两个实有”,积极探索实有人口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标准化人口综合管理工作站建设。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松江工作全面展开。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模式,已与98个外省(市)区、县签订双向互动协议。加强出生缺陷一级预防,为2500多对新婚夫妇开展优生健康知识培训,全区婚检率达80.1%,名列全市第一。被推荐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区。社区家庭文明指导中心建设推进顺利,完成28290名妇女培训。加强社区红十字服务,推进博爱村(居)委会创建工作,完成1228名救护员培训和10544名群众的救护知识普及培训。加大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五年累计完成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165141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有序受控。完成“五五”普法,“法律六进”工作继续深化,大调解格局逐步完善。坚持区领导联系基层制度,加大疑难信访化解和领导下访、包案工作力度,一批突出矛盾得到有效化解。严格落实校园安保措施,农村平安创建工程顺利开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社会治安稳定有序。
(八)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政府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政府标准化管理工作,政府42个部门全部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审核认证。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作用,28家企业协会实现政社分开。积极推进告知承诺和网上并联审批,完成国家电子政务综合试点,建成网上办公门户。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政府合同法律审核制度入选市“依法治理”十佳优秀案例。积极探索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4369条。政风行风测评向基层站所延伸,加强政务公开检查,开展区级机关绩效评估。完善财政资金和公共资金监管系统,实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推广应用全覆盖。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小金库”和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资金监管和审计力度进一步加大。探索科级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推进科级干部跨部门、跨系统竞争上岗,公务员素质稳步提升。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面对上海办好世博会、松江加快自身转型发展等重大考验,全区人民齐心协力、砥砺前行,取得了新的成绩,确保了“十一五”发展目标的顺利完成。这是市委、市政府和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区人民团结一致、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松江区人民政府,向在各个领域和岗位上辛勤劳动、无私奉献的松江人民,表示崇高的敬意!向给予政府工作大力支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社会各界人士,向驻松部队指战员、武警官兵,向所有关心、支持松江发展的朋友们,表示诚挚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前进的道路上还有许多困难和挑战,工作中还有不少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改革创新的毅力和推进能力亟待增强。松江已到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转型、社会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碰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研究还不深,推进改革的办法、途径也不多。二是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亟待加大。经历国际金融危机,松江经济发展中的结构性矛盾日益显现。工业面向国内生产占比偏低,较多企业处在产业价值链低端,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有待加强,经济的抗风险、抗波动能力有待提升。三是新形势下协调平衡群众利益、解决民生难题的能力有待提高。面对社会利益多元、社会组织多样、社会矛盾凸显,我们在解决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时,考虑还不够深,谋划不够细,民生政策的连续性、系统性还不强。四是人口规模和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刚性约束日益凸显,商务成本攀升,人口老龄化加快,应对人口激增准备不足导致公共资源配置不够,人口综合管理的办法不多,有效性、针对性还有待增强。五是政府自身建设需要加强。政府职能转变任务仍十分艰巨,政府部门工作方式方法亟待改进,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一些政府工作人员主动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强。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1年主要任务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当前,世界经济正在逐渐复苏,但影响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因素很多。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势头,但宏观管理中“两难”问题增多。松江正处于加快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既要增强机遇意识,善于用好机遇,又要增强忧患意识,切实防范风险,努力开拓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九届市委十三次、十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三届区委十二次、十三次全会部署,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把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贯穿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各环节,深入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全面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改革创新,加快结构调整,加强社会建设和改善民生,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为松江“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建议今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0%,财政总收入同比增长10%,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同比增长8%,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和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进一步下降,环保投入相当于生产总值的3%,新增就业岗位3万个,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城乡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十方面的工作:
(一)下大力气推动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进一步提升传统产业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水平,鼓励和引导提高核心竞争力。利用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引导和推动产业梯度转移。加快老工业小区整体改造和莘莘学子创业园功能提升,推进松江出口加工区功能叠加,推动松江工业区向国家级综合型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转型。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企业,重点建设智能电网、电子信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先进重大装备四大产业基地,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佘山环球企业中心和时尚硅谷等项目建设。加快产业集聚,完善延伸产业链,推动产城融合发展。
提升服务业质量。推进天马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松江新城国际生态商务区和漕河泾松江高科技园区建设,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总部经济、专业服务等服务业。主动对接虹桥商务区,以沪松公路沿线整治和开发为引领,推进东北片地区的经济转型。深化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综合服务和配套功能,启动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加快广富林文化展示馆建设,基本建成广富林博物馆。加大会务旅游、乡村旅游等旅游产品的开发和推介力度,促进商、旅、文、体、农融合发展。积极推进特色商业街、社区商业、中华老字号品牌建设。加强市场监管,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完善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健全家庭农场扶持政策,大力推进秸杆还田、种养结合,强化农资、农机、农技服务。落实市政府下达的蔬菜种植面积和上市保有量计划,加大资金补贴和设施建设力度,确保蔬菜供应和价格稳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实施农田灌溉泵站改造。推进泖田生态园建设。加快推进横山粮库迁建和老旧粮库改造。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上市前农兽药残留批批检测措施。
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切实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监督管理。对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65%的节能标准。完成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着手制订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配合市开展黄浦江上游水源一级保护区清拆,积极推进二级保护区所有排污口纳管。建成松江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启动通波塘南段等一批景观河道建设。实施垃圾填埋场终场覆盖、绿化种植等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积极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试点,启动生活垃圾焚烧厂规划建设。加强截污纳管,强化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加强源头污染控制。
(二)加快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充满活力的创新型城市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和扶持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鼓励支持企业设立技术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努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创新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步增长机制,推进公共创新平台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搭建科、银、企合作平台,探索科技与金融结合。深化产学研合作,组建研发联盟,提升科技合作水平。充分发挥松江大学城优势,鼓励大学师生创新创业,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加快推进人才高地建设。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以人才需求目录为导向,加大引才引智力度,培养和引进一批科技创新人才、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和学科带头人才。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在住房、子女就学、就医等方面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扩展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搭建高校毕业生人才服务平台。
(三)加快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大力提升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
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巩固和放大世博管理效应,加快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完成全区“十二五”规划纲要与各专业规划的衔接工作。认真编制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和各专业规划,加快新城、园区、大型居住社区及新农村建设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强化城市基础设施规划管理,推进管线综合规划。完善网格化管理常态长效机制,推进人口稠密地区城市综合管理大联动试点。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完善区域公交枢纽规划,加快轨道交通沿线公交换乘站点和城区港湾式候车点建设,推进松江大学城站p+r停车场对社会开放。围绕“科技防范示范城”创建目标,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城市图像监控系统布局建设,建立全时段监控、全区域覆盖的城市科技防范体系。
全力维护城市安全。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建立和完善城市公共安全体系,逐步提高城市运行的安全度。突出政府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健全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投标交易市场,坚决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探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防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启动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城市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完成松江新城总体规划修编报批,启动南部区域建设,拓展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全面推进轨道交通9号线南延伸工程。继续推进沪杭高铁各项配套工程。配合推进金山支线、电网建设等国家和市重大工程。加快松卫公路二期、九新公路、卖新公路、松蒸公路、沪松公路拓宽及人民南路、辰塔路南延伸工程建设。推进供水集约化,关闭、归并小昆山水厂服务区域镇级水厂,启动车墩水厂建设,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深入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启动中山中路休闲绿地、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两处人防工程和新城区室外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加快老城改造步伐。推进戴家浜、保养场地块改造,实施上海实验电炉厂、黑鱼弄等地块动拆迁,完成12万平方米旧住房整治和2万平方米危旧房修缮,探索直管公房、不成套公房改造试点,不断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推进轨道交通9号线南延伸沿线同步建设项目,加快松江体育中心站地下停车库、文化综合大楼工程建设,启动乐都路汽车站搬迁改造,着力解决老城区道路拥堵现象和居民区停车难问题。推进尚书坊文化园等建设。加快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性开发,仓城地区重点推进“一河一路一点”项目改造;府城地区重点推进云间路改造。
(四)加大“三农”工作力度,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稳步推进集镇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优化调整建设用地布局,调控集镇发展规模。加快老集镇改造步伐,统筹资源配置,完善功能配套。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积极推动自然村落归并,有效引导农民进入小城镇居住。合理配置集镇建设用地指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深入推进小昆山镇全国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快农村道路建设,实施危桥改造工程,强化城区与镇村交通联系。深入开展“百镇千村”清洁保洁行动,切实提升农村环境质量。推进农家乐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完成3000户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强对专业农民生产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科学种田和养殖水平,稳步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全面推进新农保试点,提高农保养老金、征地养老生活费标准和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报销额度。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在合理界定事权的基础上,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区与镇、街道、园区财政管理体制,调动地区发展积极性。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增加一般转移支付规模,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管理。
(五)远近结合、统筹兼顾,更加重视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促进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稳定就业。全面落实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建立健全公共投资带动就业机制。加强就业指导和政策扶持,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拓宽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群就业渠道。强化劳动保障监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落实涉地农民社会保障。继续扩大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外来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面,稳步推进综保转入城保。进一步落实医保总额预付制,完善医保服务体系。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完善分类救助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市稳定物价的各项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健全养老服务体系,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为7500名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新增养老床位300张。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开展全国残疾人“阳光家园”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运营机制,新建公共租赁住房64万平方米。加快推进动迁安置房建设。着力解决最困难市民的住房问题,提高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例。落实市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加快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及其配套建设。贯彻落实调控措施,强化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六)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继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深化国资国企开放性、市场化重组。组建区国有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积极构建进退有序、流转顺畅的国资流动体系。探索国有公司多元化经营,推进国有资本向工业地产、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及沿线开发、旅游、商业、产业产权投资等领域集聚。积极履行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完善国资国企监管体系,建立科学的企业经营管理和专业人才选拔任免机制。加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增强国资国企发展后劲。
深化农村集体资产改革。推广新桥镇和中山街道集体经济股份化改革试点经验,稳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规范资产收益分配,确保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制定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办法,提高使用效益。
促进非公经济加快发展。创新服务方式,加大扶持力度,着力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准入、资金融通、自主创新、人才引进、项目审批等突出问题。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创新、创业型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企业改制上市,促进企业做强做大。
着力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引导外资投向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适应内外需求,用好两个市场,引导企业大力拓展国内市场,优化外贸结构。继续做好巴楚、马关、丘北、定日的对口支援工作,落实都江堰龙池镇灾后援建长效合作机制。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格局,深化与国内外友好城市的往来合作。
(七)顺应人民群众需要和期盼,进一步发展社会事业 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坚持育人为本、促进终身发展的教育理念,全面落实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扎实推进强师兴教计划,完善绩效考核,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松江一中力争创建成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启动教育中心建设。推进职业技术教育与产业经济联动发展,整合终身教育资源,办好办实开放学院。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规范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的管理,加强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监管。
继续深化卫生综合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化区域医疗资源配置,加快区中心医院、泗泾医院等医疗机构建设,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推动区中心医院上等达标。加强卫生人才学科建设,不断提高卫生服务水平。
大力发展体育、人口计生、妇女儿童等社会事业。开展全民健身年活动,举办区第四届运动会,全力做好国内外重大赛事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巩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成果,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长效机制。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全面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开展优生促进工程,加强人口早期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行为培养,提高人口素质。继续推进妇女儿童、红十字事业发展。完成松江烈士陵园改建工程,努力再创全国双拥模范城。
(八)推动文化创新发展,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
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大力传承办博精神,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区,倡导全社会普及文明礼仪,逐步革除市民不文明陋习,提升市民素质,促进城市文明。加大科普宣传针对性,启动区民防科普教育馆建设,扎实推进全国科普示范区创建,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养。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文化阵地建设、管理和利用,加大文化队伍建设和优秀文化项目的培育力度,不断挖掘、传承和弘扬地区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举办松江建县1260周年及《平复帖》邮票发行纪念活动,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
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发挥文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作用,加大对区内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企业的扶持力度。整合区域文化资源,推进泰晤士小镇创意产业集聚区、仓城胜强文化创意集聚区建设,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整顿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创造繁荣有序的环境。
(九)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制订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成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无线信号覆盖,启动“城市光网”建设,光纤入户实现城镇区域全覆盖;完成“无线城市”三年工作目标。稳步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基本完成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推进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大力营造可信可靠的信息网络环境。
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积极运用新兴网络和信息技术,推进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加快推进城市交通智能化,提升城市智能化水平。完成教育专网建设,建立数字化校园建设评估体系。启动市健康信息网工程松江试点,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强化政务信息共享,深化法人领域电子政务应用,推广办公门户应用,完成企业行政审批平台建设。
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进一步推进“两化融合”实践区工作,完善“两化融合”项目管理。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继续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信用产品在政府、企业间的应用,引导企业增强信用意识。
(十)加强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社区管理服务网络,规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完善社区居民生活服务体系。继续推进社区综合保险。加强住宅物业管理和业委会建设,激发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建立健全“两个实有”全覆盖常态长效机制,加强户籍人员居住地服务和管理。研究制定人口综合管理办法。深入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落实社区注册志愿者制度,推进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
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社会和谐。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积极做好对台和侨务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分类指导,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大力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制度,深入推进“法治城区”创建工作。启动“六五”普法,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拓宽人民调解领域,夯实安置帮教基础。加强和改善信访工作,完善重信重访、第三方参与信访、信访核查终结等制度,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着力构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平台联动机制,防范和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关于《上海市松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
区委、区政府对制定“十二五”规划工作高度重视,早在2009年就部署前期研究工作。在全区开展“十二五”规划大讨论,努力使规划的编制过程成为凝聚人心、形成共识、探索思路、解决难题的过程。三届区委十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委关于制定松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区政府据此制定了《上海市松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批准后,颁布实施。下面,我就两个问题作简要说明。
(一)关于“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考虑
“十二五”期间,是松江深入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全面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纲要(草案)》根据区委《建议》,立足“十一五”发展基础,着眼“十二五”发展形势,提出“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
“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上海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和建设“四个中心”的总体要求,紧紧把握虹桥商务区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历史性机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入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坚持以松江新城功能完善为核心,全面推进城镇化建设;坚持以民生保障为根本,确保改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初步建成工业经济发达、服务经济繁荣、新城功能完备、环境生态友好、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的现代化新松江。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松江,既是市委、市政府对松江的明确要求,也是松江人民的殷切期盼。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是松江站在新的起点上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要把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切实做到以创新促转型,在转型中谋发展。“十二五”发展要贯彻六个基本要求,这就是必须切实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必须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必须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必须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十二五”时期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经济结构和效益不断优化,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城乡更加和谐,环境更加优美,改革开放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纲要(草案)》还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主要目标和40项具体指标。一是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全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左右,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8%。二是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效益明显改善,第三产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全区生产总值增幅,工业增加值率达到23%。三是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城市品质全面提升,现代化基础设施框架初步形成,城市文化软实力全面增强。四是民生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新增公共租赁住房320万平方米以上。五是生态条件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更加优美,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提出上述目标的主要考虑,体现市委、市政府对松江的战略定位和要求,与2020年松江要基本建成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生活富裕、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现代化新松江目标相衔接,适应发展转型的要求,更加突出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科技创新、提升城市服务功能、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和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体现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和指导性。
(二)“十二五”时期的主要任务
《纲要(草案)》提出了八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下面,作简要说明。
科学发展仍然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经过多年的高速增长,松江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依靠出口和投资拉动为主的外延式增长模式难以为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我们要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在科学发展的主题下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关键是不再片面追求速度,把重点放到转方式、调结构上来,放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放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节能环保水平上来,走出一条科学发展之路。一是突出全面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把结构调整作为转型发展的主攻方向,大力提升制造业能级,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形成二三产业共同驱动,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二是突出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三是突出城市建设和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建管并举、管理为重、安全为先,加快把世博经验转化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加快城市化进程,着力打造上海第一个功能完善的郊区新城。四是突出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区域空间布局,发挥新城和集镇对农村地区发展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集镇和新农村建设。五是突出可持续发展,把节能减排放在重要位置,推行低碳发展模式,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建设。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形势
一、“十一五”回顾
“十一五“时期是松江发展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自身发展转型的挑战,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人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大力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和任务,为“十一五”乃至更长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1、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展质量稳步提高
面对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和诸多外部环境不利影响,松江实施了一系列的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全力保增长、调结构,实现了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经济总量较快增长。2010年,全区生产总值达到900.48亿元,年均增长13.2%(图一)。全区实现财政收入233.7亿元,年均增长13.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7.33亿元,年均增长15.1%。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98.35亿元。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比重由“十五”期末的1.6:71.1:27.3调整为“十一五”期末的0.9:68.1:31.0。在复杂的环境下能保持较快增长,成绩的取得十分不易。
工业不断做到做强。2010年,全区工业总产值达到4337.61亿元,年均增长15.3%,占全市工业产值的比例达到七分之一(图二)。全区实现工业增加值584.01亿元,年均增长11.1%。预计实现工业利润150亿元,年均增长20%。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75%,高新科技产业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9.3%,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主导产业获得长足发展,五大主导产业产值占全区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80.7%。园区内工业产值占全区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80%,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体现。“十一五”时期累计调整劣势企业820家,腾出土地12012.5亩,工业结构逐步优化。
第三产业加快发展。2010年,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79.32亿元,年均增长15.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92.16亿元,年均增长17.6%,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日益明显。上海欢乐谷、辰山植物园、东方佘山索菲特大酒店等一批功能性项目相继建成,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初步形成亮点。2010年,全区旅游接待人数实现802万人次,是“十五”期末的3.4倍(图三)。一批总部经济型、科技创新型企业和现代物流企业落户。积极推进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新产业园发展。房地产业加快发展。“十一五”时期,房地产投资累计达到620.52亿元,是“十五”时期的近2倍,房地产销售面积累计1440.79万平方米,比“十五”时期增长41.7%。
2、各项社会事业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新建各类学校26所,改建各类学校26所,通过回购和专制增加公办教育资源6所,校安工程有序推进。“十一五”期末,教育总资产达到32.6亿元,比“十五”期末增加173.2%。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喝书本费,农民工子女教育体系基本形成,教育基础地位不断巩固。全力推进卫生综合改革,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四大体系建设,深化社区卫生服务,加强健康城区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在全市率先实行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加强医疗资源整合,新建、迁建和改建区妇幼保健院、方塔中医医院、乐都医院等5所医院。积极开展“万部图书、千场电影、百场文艺下农村、进社区、到工地、入军营”活动。群众体育设施不断完善,五年新增公共体育场地面积36.9万平方米,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认真组织特奥会相关赛事和服务工作,参与“汇丰银行”杯高尔夫球世界锦标赛等体育赛事举办工作。加强社区资源整合,第一批单位的体育、文化、教育设施资源有序面向社区,实现共享开放。社会养老事业快速发展,新增养老床位1546张,共为7234名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深入推进科普工作。加快发展残疾人失业。大力推进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完成两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妇女儿童、民族宗教、台湾事务、侨务、外事、地方史志、档案等各项事业有新进步。
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积极开展职业培训,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落实促进非农就业各项措施。“十一五”期间平均每年新增就业岗位超过4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5%以内。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城镇社会保险事业进一步巩固。全面实施小城镇保险制度,解决了37439名离土农民的社会保障。通过衔接镇保养老金,征地养老生活费从“十五”期末的320元/月提高至“十一五”期末的680元/月(图四)。稳妥推进征地养老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抗大病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外来人口综合保险参保人数超过43万人,是“十五”期末的2.2倍。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分别由“十五”期末的300元/月和2340元/年提高到“十一五”期末的450元/月和3600元/年。
人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2010年末,城镇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分别达到26381元和14126元,年均增长分别为11.3%和10.6%(图五)。城乡居民储蓄余额470.05亿元,年均增长21.3%。人民生活质量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到82.4岁。城乡居民文化娱乐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由“十五”期末的4.2%提高到“十一五”期末的6.2%。
3、城镇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松江新城建设有序推进
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对外交通更为顺畅,轨道交通9号线开通运营,南延伸工程全面启动。沪杭高铁投入运营,金山铁路支线复线工程启动建设。g15沈海高速、s32申嘉湖高速建成通车,g60沪昆高速改建完成。高速公路里程由“十五”期末的65.3公里增加到“十一五”期末的122.3公里。城内道路交通条件大幅改善,松浦二桥、松浦三桥建成通车,完成辰塔路新建,龙源路、人民北路延伸,沈砖公路改建等工程。新建道路641公里,“十一五”期末道路总里程达到1586公里,路网密度为2.62公里/平方公里。供电设施不断加强,建成2座220千伏变电站喝16座110(35)千伏变电站工程。供水设施加快建设,新建20万吨/日小昆山水厂,松江自来水公司二水厂水质深度处理设施在市郊率先启用。防汛保障能力得到增强,松江境内黄浦江、斜塘、园泄泾、大泖港“一江三支”防汛通道建设基本完成,区域内市级防汛墙全面建成。
新城建设有序推进。引进优质卫生资源,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部)启用。满足社会教育需求,一批幼儿园、中小学等教育设施投入使用。大学城体育中心、方松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成开放。广富林文化展示馆等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开元地中海商业广场等一批商业设施相继建成。泰晤士小镇特色风貌区落成,三湘四季、文翔名苑等一批中高档住宅建成。加强规划引导和控制,松江新城南部区域和国际生态商务区启动规划和建设。配合沪杭高铁松江南站启用,推进一批路桥基础设施建设。
老城改造稳妥实施。推进交通排堵保畅工程,完成中山中路、荣乐路、谷阳路等道路改造工程。乐都路等道路架空线入地工程竣工。基本完成城区供水旧管网改造。完成27000多户老城区天然气管网接装改造工程,松江城乡家庭用气普及率达97%以上。松江科技馆改造、平高世贸地块综合改造、原民防地块改造等项目基本竣工,红宾院危旧房屋综合改造完成。中山中路休闲绿地项目有序推进。仓城历史文化风貌区“一河一路一示范点”改造启动。辟建停车专用车位,缓解老城区停车难问题。加快推进旧房综合整治,“十一五“时期累计完成旧房综合整治144.5万平方米。
集镇建设稳步推进。规范调整集镇建设规划,完成一批镇级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不断推动集镇的建设发展。推动九亭等镇规划调整,实施一批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启动小昆山镇全国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
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化率达到82.1%。完成了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两规合一”工作。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居民出行更加便捷,公交出行成本进一步降低(图六)。加强社区“三中心”建设,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有序推进。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城市网格化管理在全市率先实现全区全覆盖。加快城市绿化建设,五年新增绿地278公顷,全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力推进拆违工作,五年拆违累计超过305万平方米,市容环境明显改善。区域食品药品安全有序可控,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全面提升。以《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为抓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圆满完成了奥运会、世博会期间的安保和服务任务。社会平安建设取得新成效,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
4、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农村发展条件不断改善
现代农业积极发展。“十一五”时期,累计建成设施粮田4.54万亩,设施菜地1.5万亩,形成了以浦南为重点的主要农产品集中生产区域。进一步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农业基础地位得到巩固。家庭农场发展至960户,经营面积11.89万亩,占全区16.29万亩粮田的73%。通过发展家庭农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程度大幅提高。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成区粮食储备基地,完成一批粮食烘干设施建设。特色农业、休闲农业实现较快发展。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积极实施整洁村创建,完成11624户村庄改造和116个村的环卫设施改造,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完成48个经济薄弱村道路改造765公里,危桥改造613座。加快供水管网改造,浦南地区供水管网改造完成,浦北地区供水管网改造积极推进。实施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整治黑臭河道152条(段)226公里。建成117个村级社区事务代理室,实现村级卫生室、综合文体活动室、小超市全覆盖。农村地区有线电视入户率达90%以上。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98个。
农民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农保养老金逐年递增,从“十五”期末人均每月68.3元提高至“十一五”期末的359元(图七)。2010年,去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投保率达到100%,农村养老保险投保率实现全覆盖。建立了由区级医院、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组成的三级卫生服务体系。实行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区级统筹和村卫生室就诊“三费”减免政策。提高各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保障农村居民有序就医。
5、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人居环境更加优美 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十一五”期末,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较“十五”期末下降20%以上,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率达到36%。水污杂物化学需氧量较“十五”期末消减了30%,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加强源头污染控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地、节水、节电、节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力度,五年累计淘汰落后产能项目703个,节约标煤29.64万吨。一批建设早、产出低、污染重的印染、毛纺、小化工、小钢铁、小冶炼、小铸造行业基本退出,上海沪江铁合金长、“三金”(金宝山、金泉山、金腾山)等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相继关停,区域整体改造不断推进。
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全面完成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有序推进。2010年,环保投入相当于全区生产总值比例达到3.04%,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率达到99%以上。叶榭、泖港、新浜三座污水厂建成并投入使用,松江污水厂和东部污水厂扩建全面完成,建成污水收集管网433公里,新增污水纳管单位4142家,全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6.1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积极推进垃圾初级分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3%。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以上,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6、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对内对外开放水平保持稳定
继续深化各项改革。区级、镇级机构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公共财政体系不断完善,区与街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招投标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顺利完成。国资国企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新松江置业(集团)公司重组和区国资经营公司、城投公司组建工作,不断完善国有(集团)资产管理办法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新桥、中山先后成立农民集体经济联合社。社会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实施城乡教育、社区卫生经费、农保资金区级统筹。建立完善土地储备机制,成立区土地储备中心。
继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2010年出口产品总额预计达到400亿美元,年均增长20.4%,占全市出口产品总额的比例达到五分之一。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五年累计引进合同外资38.16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31.48亿美元。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十一五”时期,全区新增民营企业3.5万户,民营经济累计实现税收363.68亿美元,占全区税收的比重达到42%。加强与长三角及国内其它地区的交流合作,顺利完成对汶川地震灾区及其它受灾地区对口支援工作,继续加强对西藏、新疆、云南等地区的帮扶与协作。
7、政府服务不断改善,政府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不断改善政府服务。建成区企业服务中心“一站式”网上申报系统,完善“115市民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实行并联审批,实施行政审批岗位ab角工作制,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取消和停止征收5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深入推进政府标准化管理,全区42个政府部门通过is09001质量体系审核认证。国家电子政务综合试点工作深入推进。
坚持依法行政。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事项,严格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推进政府合同法律审核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审计,全力推进“三个更加注重”试点。加强教育、医疗、物业管理等专项治理,规范窗口服务,促进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逐步探索审计结果公开,不断加强审计监督。全面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深入贯彻《公务员法》,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制度,建立公务员绩效考核机制,完善科级干部的考核及选拔、任用、交流等机制,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稳步提升。进一步推进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勤政廉政宣誓和处级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制度。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的舆论监督,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松江区政府门户网站获得中国政府网站优秀奖。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实施区政府领导领衔办理重点意见和提案制度。
过去的五年,是松江经济在复杂环境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五年,是城市在快速发展中逐步提升功能的五年,是社会在转型中成就最为突出的五年,是人民生活在不断提高中享受到更多改革发展成果的五年。
经过五年的发展,松江的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形成,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乡一体化建设有序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松江新城在上海、在长三角的区位优势日益显现。
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我去站在新的起点上,深入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全面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松江的关键时期,发展形势和发展要求都将有新的变化,机遇与挑战并存。
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产业布局深刻调整,科技创新孕育新突破,为松江经济持续发展带来了机遇。而国际金融危机的后续影响仍将持续,外需不振和国际贸易壁垒不断增加,则对松江外向型经济发展构成严峻挑战。我国经济社会向好的基本面和长期趋势没有改变,尤其是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为松江未来发展转型带来契机。随着高铁时代的到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加快,也会对松江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发展重心向郊区转移以及虹桥商务区的建设,都为松江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松江正处于工业化转型升级重要时期,已经形成了较好的产业基础、发展环境和庞大的企业集群,积累了一定的发展实力。充分利用现有工业土地资源,积极盘活闲置土地,加快发展转型尚有较大发展空间。松江正处于城市功能提升关键时期,松江新城初步形成,人气日益集聚,功能不断完善,为城市发展和品质提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松江的经济社会发展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工业面向国际生产占比较大,早起进入松江的企业较多处于产业价值链低端,加工贸易型企业增加值率较低,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有待加强,经济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
《上海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篇二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沪府发〔2012〕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推进“十二五”期间本市住房发展,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住房发展回顾
“十一五”以来,本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线,坚决贯彻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紧紧围绕“四个确保”的要求,把住房发展作为推进上海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在加强房地产调控、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同时,加快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努力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积极改善市民的居住条件,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期间本市确定的住房发展各项目标和任务。
(一)住房市场继续较快发展,市民居住水平不断提高
“十一五”期间,本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按照“三个为主”的住房市场发展原则,加强供需双向调节,促进住房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1.住宅建设投资稳步增长
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政策的推动下,本市逐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住宅建设投资迅速回升。自2008年起,全市住宅建设投资平均每年增加15%。到2010年,住宅建设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保持在20%左右。“十一五”期间,全市住宅投资完成4667亿元,比“十五”时期增长33%。
2.住房供应结构明显优化
本市在进一步加强市场调控的同时,积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中小套型住房成交比例明显提高。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商品住房成交比例由2005年的10.3%提高至2009年的27.2%。加上保障性住房,“十一五”期末,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住房的成交比例已达60%左右。二是保障性住房供应比例逐步增加。商品住房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比例由2006年的7∶3调整为2010年的4∶6,供应比例由2006年的8∶2逐步调整到2010年的6∶4。
3.居民居住条件不断提高
“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含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2474万平方米,存量住房成交面积为8209万平方米,分别比“十五”时期增长5%和3%。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人均居住面积由2005年的14.9平方米增加到2010年的16.7平方米左右;住房成套率由2005年的93%提高到2010年的96%左右。
(二)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居民住房困难逐步改善
“十一五”期间,本市在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同时,把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不断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住房困难。
1.不断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
突出廉租住房这一重点,着力解决最困难居民家庭的住房问题,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 “应保尽保”。在住房困难面积准入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先后5次调整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政策覆盖面逐步扩大,受益家庭户数大幅增加。到“十一五”期末,新增廉租受益家庭5.7万户,累计受益家庭达7.5万户,是“十五”期末的4倍。同时,不断完善房源筹措机制,多渠道筹措廉租实物配租房源,新增实物配租家庭1.06万户。
2.稳步启动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积极推进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困难。一是从2007年下半年起,着手研究制订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不断进行修改完善,2009年6月发布了《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二是加快推进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到2010年底,全市开工建设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超过1000万平方米。同时,狠抓规划落地,确保完成2008-2012年开工建设2000万平方米、30万套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目标。三是在总结徐汇、闵行两区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准入标准,完善运作机制,2010年8月已在市中心区和部分有条件的郊区全面推开。
3.大力推进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建设
按照“建设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要求,全力推进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的建设。先后两批规划建设31个有一定规模、交通方便、配套良好、多类型住宅混合的大型居住社区,第一批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宝山顾村、闵行浦江、浦东周康航、嘉定江桥、浦东三林、松江泗泾等8大基地已相继启动。结合大型居住社区建设,积极发挥市和区两方面积极性,加大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全市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开工建设3250万平方米,竣工2960万平方米,完成“搭桥”供应2985万平方米,满足上海世博会和市重大市政工程、重点旧区改造项目的动拆迁需要。
4.积极探索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制度
为增加住房供应总量,调节租赁市场需求,有效缓解部分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等阶段性居住困难,通过调研和总结相关产业园区、企业单位的经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单位租赁房建设和使用管理的试行意见》,引导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单位租赁房,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市场化租赁房。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积极探索公共租赁住房的政策思路,着手起草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在广泛征求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公众意见后,经过反复修改,形成了具有上海特点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2010年9月《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坚持机制创新,加快推进旧区改造
加快推进旧区改造,既是上海重大的民生工作,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市领导高度重视,将加快旧区改造列入市委年度重大课题,组织开展研究,努力破解旧区改造 “瓶颈”,创新旧区改造机制,并选择5大重点旧区改造基地,指导做好拆迁安置工作,推动旧区改造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1.积极探索旧区改造新工作机制
“十一五”期间,中心城区拆迁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343万平方米,受益居民约12.5万户,并在创新机制、完善政策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一是按照“过程全透明、结果全公开”的要求,分别建立了“事前两次征询”、“数砖头”加套型保底、增加就近安置、律师等第三方提前介入等新机制。二是先后制订了《关于贯彻国务院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会议精神加快本市旧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旧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开展旧区改造事前征询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调整完善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试点工作的意见》等配套文件,为加快推进旧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
2.不断加大旧住房综合改造力度
坚持“拆、改、留、修”并举的原则,不断加大旧住房综合改造力度,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完成旧住房成套改造116万平方米,旧住房综合改造9710万平方米。其中,2008年至2010年4月,结合“迎世博600天行动”建筑整治,旧住房综合改造力度进一步加大,其间共完成6210万平方米旧住房综合改造。
(四)加快住宅产业化,逐步提高房屋质量
“十一五”期间,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以下简称“四节一环保”)和提高住宅整体质量为目标,从优化户型设计、加强建筑节能减排和推进住宅全装修等方面入手,不断完善住宅产业化推进机制和管理措施。
1.加大新建住宅节能减排推进力度
在新建住宅全面实施50%节能标准的基础上,积极实施住宅节能65%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tj08-205-2008)的试点。并通过实施新建住宅建筑节能公示制度和出具《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等举措,进一步充实住宅建筑节能、性能认定和信息公示等内容,加大节能减排和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推进力度。
2.建立住宅产业化推进和监管机制
抓住土地出让源头,将住宅全装修作为土地出让的条件,并通过示范项目,逐步形成节能省地型“四高”优秀小区创建平台。住宅产业化已从“点上示范”进入“面上推行”阶段。“十一五”期间,全市全装修住宅的面积约占新建商品住房总面积的20%,住宅整体质量明显提高。
3.提高住宅建设配套质量
“十一五”期间,按照“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的要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竣工面积达到同期住宅竣工面积的12%左右,为购房居民提供了良好的配套服务设施。同时,还出台了《关于推进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市政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针对居民的“开门七件事”,从创新建设和管理机制着手,明确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市政、公建配套设施建设。
(五)管理机制日益完善,物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住宅物业管理关系到民生、社会和谐,关系到广大居民居住质量和环境。“十一五”期间,面对物业管理存在的种种难题,积极转换观念,开拓思路,研究制定《上海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7-2009年)》,明确了具体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指导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1.积极探索,建立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机制
从健全物业管理法规建设入手,创新制度、运作机制。建立了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逐步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订和建立了维修资金监管、物业行业“四查”和物业管理满意度测评等制度,着力提高住宅物业综合管理水平。
2.加强指导,提高业主自我管理能力
结合《物权法》实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性文件,明确业主委员会成立、维修资金使用、物业服务企业选聘规则和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制度,增强业主自我管理能力;通过深化社区物业管理党建联建工作,强化街道、居民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组建、换届和日常运作的指导,形成了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紧密配合、相互协调的良好局面。“十一五”期间,全市共组建业主委员会7155个,占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住宅小区的83.62%。
3.转换管理模式,加大行业行政管理力度
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将物业企业资质和物业管理要求紧密挂钩,提高物业企业的综合服务水平。积极推进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初步形成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十一五”期间,全市实施物业管理招投标项目789个,建筑面积达7006万平方米。创建962121物业服务平台,通过服务热线,全天候为居民提供服务,居民的满意度有了明显提高。同时,从标准化、制度化和信息化三个方面着手,积极推进基层建设,提高基层物业行政管理能力,更好地推进属地化管理体制和机制的转化。
“十一五”期间,本市住房发展工作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依然面临着一些问题。一方面,受住宅用地供应不足的影响,住房供应短缺的矛盾依然存在,地价和房价上涨过快的趋势还未得到有效抑制,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市场供应结构尚需继续优化;另一方面,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还刚启动,住房保障政策和运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覆盖面急需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与住房市场的发展规模还不协调,与着力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这些,有待于今后加以解决。
二、“十二五”住房发展面临的形势与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增长的逐步恢复,世界经济也开始出现了积极变化,但基础还不稳定、发展还不平衡,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对我国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将更加紧迫。“十二五”时期,中央对上海社会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上海率先转变发展方式,走在科学发展的前列。这个时期,是本市加快“四个中心”建设、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也是上海住房发展方式、重点和结构实现新突破的重要阶段。面对国内外复杂的金融、经济发展与通胀控制双重压力,本市必须积极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百姓安居”的住房发展理念,把“十二五”住房发展放到全市发展的大局中进行科学谋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紧紧抓住发展机遇,积极应对发展挑战,攻坚克难,改革创新,围绕重点,聚焦突破,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全面提升市民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开创社会、经济、环境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为此,要针对住房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将保增长与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相结合。一方面,积极采取双向调控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在加快推进廉租住房制度的同时,相继启动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
“十二五”期间,本市住房发展将着力抓好以下五方面重点工作:
(一)突出发展重点,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改善民生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目标,住房是民生之要。要坚决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九届市委十三次全会的部署,抓住主题,把握主线,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本市住房发展的重点,加快推进“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举措,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保障责任。在继续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政策聚焦,不断加大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的建设和供应力度,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青年职工、引进人才、来沪务工人员等群体提供更多实用、实惠的保障性住房,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快地惠及民生。
(二)服务百姓安居,进一步加大旧区改造力度
积极发挥世博后续效应,进一步突出旧区改造公益性质,把“以人为本、重在民生”作为旧区改造的根本目的,一方面,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施阳光动迁,切实让群众得到实惠;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和社会各方参与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旧区改造和旧住房综合改造机制。坚持从居住条件最困难、安全隐患最严重、群众要求最迫切的地块入手,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继续加快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坚持“拆、改、留、修”并举,保护、保留、修缮和改造相结合,注重保护历史风貌,因地制宜,不断加强旧住房综合改造,着力提高市民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
(三)加强市场调控,保持住房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采取坚决措施,有效遏制地价、房价过快上涨,促进住房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深化完善“三个为主”的市场发展原则,严格执行中央一系列调控政策,积极支持居民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需求。通过进一步调整商品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积极盘活存量住房,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整顿和规范住房市场秩序等举措,进一步完善住房市场供应和运行机制,积极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让更多市民通过市场有效解决自己的住房需求。
(四)狠抓节能环保,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紧紧抓住“十二五”住房建设特别是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发展的有利契机,将上海世博会展示的绿色、环保、低碳等发展理念,提倡的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其他解决城市发展难题的经验和做法,尽快转化为长效常态机制。充分利用上海的科技优势,积极开发和推广低碳、节能技术,大力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并依托住宅产业现代化,切实转变住宅建设模式,走出一条质量好、性能高、污染少、能耗低、技术高、集约型的产业发展新路,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态宜居环境。
(五)加强物业管理,全面提升居住质量和居住环境
建管并举,进一步深化物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居住物业管理,为广大市民安居乐业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认真总结经验,按照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业主自我管理机制,提高业主自我管理能力;继续加强物业行业管理和行政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物业行业行政管理行为,提高行政监管效能;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相应的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物业服务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进一步理顺物业服务收费机制,形成“质价相符、按质论价”的价格形成机制,确保物业服务顺利实施,全面提升广大市民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满意度。
三、“十二五”住房发展的指导方针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方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加快实现“四个率先”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重在民生”的理念,按照“诚信、规范、透明、法治”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完善“分层次、多渠道、成系统”的住房保障体系和“健康、稳定、持续、有序”的住房市场体系。按照九届市委十三次全会的部署,切实将推进住房保障、服务百姓安居作为本市住房发展的主线和首要任务,全面推进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为特征的“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举措,不断优化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等群体的居住问题;进一步加大住房市场的调控力度,引导居民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遏制投资投机性住房需求。积极发挥上海世博会后续效应,通过加快旧区改造和旧住房综合改造,推进节能环保和住宅产业化,增强房屋行政管理力度等措施,全面改善市民的居住条件,提升市民的居住水平。让本市逐步发展成为规划合理、配套齐全、节能环保、服务完备、住有所居、社会和谐的生态宜居城市。
(二)总体目标
“一个重点”:全面推进“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举措,市、区联手,以区为主,严格落实政府责任制,着力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供应力度。
“两个加大”: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受益面,着力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加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比例,优先满足广大市民的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三个提高”:进一步推进旧区改造和旧住房综合改造,提高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进一步加大节能环保和住宅产业化推进力度,提高住宅建设整体质量;进一步完善住宅物业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住宅物业综合管理水平。
四、“十二五”住房发展的具体目标和任务
(一)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1.具体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预计开工建设和筹措各类保障性住房6200万平方米、约92万套(间),分别约占新建住宅总面积的50%和总套数的60%左右;包括“十一五”期间开工结转项目在内,预计新增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间)左右。
——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到“十二五”期末,预计新增租金配租廉租住房家庭及筹措实物配租房源7.5万(套)户,累计约15万(套)户。不断加大租金配租和实物配租的力度,确保实现符合条件的廉租申请家庭“应保尽保”,基本解决本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着力推进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预计新开工建设2000万平方米、新增32万套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其中,“十二五”前两年新开工建设1000万平方米、约16万套,确保完成2008-2012年的建设目标任务;“十二五”后三年,再新开工建设1000万平方米、约16万套。“十二五”期间,预计新增供应达到预售标准的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2500万平方米、约40万套,明显改善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配建、改建、收购和转化等方式,预计开工建设和筹措公共租赁住房(含单位租赁房)1000万平方米、约20万套(间)。规划期内,预计新增供应达到竣工交付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900万平方米、约18万套(间)。有效缓解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等的阶段性居住困难。
——进一步加快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建设。计划开工建设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3200万平方米、约40万套;“十二五”期间,预计新增“搭桥”供应(施工进度达到±0.0)2500万平方米、约35万套。其中,市属大基地、就近安置房建设1700万平方米、“搭桥”供应1500万平方米、约18.75万套;区属项目共建设1500万平方米,“搭桥”供应1300万平方米、约16.25万套。
对上述发展目标,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本市的实际需求,适时适度优化完善。
2.主要任务
(1)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
合理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适时调整租金补贴方式,根据租赁对象的收入情况,制定差额补贴办法,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充分发挥区和街道的作用,积极推行实物配租新机制,切实提高实物配租比例。通过配建、改造、收购、转化和代理经租等方式,大力筹措廉租适用房源,逐步实现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有效衔接。
(2)着力推进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积极调动各方积极性,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加快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供应,确保完成2008-2012年和“十二五”规划目标。继续放宽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扩大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范围;进一步完善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轮候供应机制,在继续加大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力度的同时,抓紧实施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租售转换等供应新模式,多渠道解决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
(3)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含单位租赁房)运行机制和相关配套政策,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含单位租赁房)的建设和供应力度,有效缓解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等的阶段性居住困难。一是坚持“市区联手、以区为主”和“只租不售”的要求,根据投融资渠道、房源的筹措方式,组建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专业运营机构,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投资、经营和管理。二是积极采取集中新建、配建、改建、收购和转化等方式,建设和筹集房源。由政府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重点建设和筹集面向社会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积极引导社会机构多渠道建设和筹集公共租赁住房,促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经营和管理主体多元化。三是进一步贯彻《关于单位租赁房建设和使用管理的试行意见》,积极鼓励产业园区、大型企事业等单位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单位租赁房和市场化租赁房。
(4)加快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建设
以大型居住社区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建设和供应力度。一方面,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服务动迁”和“市、区分工协作,以区为主”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建设机制。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关的配套政策,加快完善外环大市政配套,进一步提升市政、交通和公建的配套水平,尽力满足旧区改造动迁居民的安置需要。
在重点推进“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的同时,结合本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产业园区的建设,积极创新思路、开展探索试点,稳妥推进定区域、定对象、限房价、限交易的特定限价商品房建设和供应;有序实施特定区域“先租后售”保障性住房政策,以促进产城融合、提升区域功能,解决青年人才的阶段性住房困难,满足合理的住房需求。
(二)积极推进旧区改造
1.具体发展目标
——加大旧区改造力度。在全面实施事前征询居民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中心城区完成350万平方米左右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动迁居民约15万户。基本完成长宁、静安、徐汇等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启动城中村和郊区城镇集中成片棚户简屋改造试点,并逐步推开,积极推进郊区国有农场危旧房屋改造。基本完成宝山区顾村镇、金山区朱泾镇棚户简屋改造试点。
——继续扩大旧住房综合改造范围。预计完成旧住房综合改造和维修5000万平方米。其中,旧住房成套改造90万平方米,直管公房全项目大修2000万平方米。进一步扩大旧住房综合改造范围,逐步对上世纪70年代建造的老公房实施综合维修。
——加快推进农民宅基地的置换。根据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符合宅基地置换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力争完成8.5万户农民、45平方公里的宅基地置换,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拓展新的战略空间。
2.主要任务
(1)抓紧制订出台相关政策文件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吸收本市在“十一五”旧区改造工作中形成并已被实践所证明的成功做法,研究制订并实施《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加快推进旧区改造;进一步完善居住房屋补偿安置政策,全面推行“数砖头”加套型保底补偿安置方法;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行为,加强房屋征收管理,全面实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结果公开制度,构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征收过程全透明,安置结果全公开。
(2)加快推进旧区改造地块的改造建设进度
突出重点,分类推进。对杨浦、闸北、虹口、原黄浦、普陀等重点区的重点推进项目,加大旧区改造资金支持力度;对已启动但进展缓慢或停滞的项目,采取积极措施,督促开发单位启动改造;对没有按时启动的地块,依法启动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同时,加快设立市、区两级政府旧区改造专项基金,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积极支持旧区改造。
(3)加大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建设力度
中心城区各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挖掘潜力,建设就近动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满足动迁居民的多元化选择需求,不断加快居民动迁安置进度。
(4)继续开展旧住房综合改造
进一步完善机制,提升综合改造标准和水平,并结合旧住房综合改造,研究拆落地改造、多层住房增设电梯等技术、政策、资金筹措等瓶颈问题,鼓励有条件的旧小区开展试点,进一步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质量。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抓紧制订相关政策,支持市郊国有农场危旧房综合改造工作。
(三)进一步促进住房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1.具体发展目标
——保持住宅建设投资稳定增长。“十二五”期间,预计全市住宅建设投资总额为4900亿元,比“十一五”增长5%左右。住宅建设投资总额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继续保持在20%左右。
——确保商品住房有效供应。预计新建商品住房6500万平方米(含按政策规定应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销售面积6000万平方米;切实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量,确保中小套型住房占新建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不低于70%;进一步盘活存量住房交易,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2.主要任务
(1)优先满足居民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坚持以居住为主,更加突出鼓励自住性和改善性需求;坚持以市民消费为主,更加突出支持有本市户籍和居住证的市民首次购房需求;坚持以普通商品房为主,更加突出引导购买中小户型住房。加大土地、金融、税收等调控政策执行力度,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倡导梯度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2)进一步优化住房供应结构
继续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满足居民的合理住房消费。一方面,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力度,进一步改革完善土地出让方法,抑制住宅用地价格过快上涨。区位条件合适的住宅用地出让,要明确套数、套型面积等控制性指标,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另一方面,按照城乡一体化和郊区城镇化发展的要求,结合旧区改造、城市功能布局和大型居住社区建设,合理调整商品住房的布局,明确商品住房建设重点区域。
(3)继续发展存量住房市场
通过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为,完善存量房交易网上备案管理,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等措施,积极发展存量住房市场,扩大存量房交易规模,力争使存量住房与市场化新建商品住房的成交面积比例从“十一五”期间的1∶0.9扩大为“十二五”期间的1∶0.8。
(4)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管理制度,规范住房租赁行为,切实保护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安全的住房租赁关系。另一方面,鼓励机构经营租赁住房的同时,完善户籍、教育和公积金等配套政策,促进居民住房租赁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使“十二五”期间住房租赁面积和承租户数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5)加大住房市场监管力度
建立健全商品住房开发建设、经营全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实施房地产项目跟踪监测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和信用档案制度,将企业资质、诚信记录与土地招拍挂挂钩。进一步完善房屋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市场预警预报指标体系,加强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发布,提高对住房市场的监管能力。大力整顿和规范住房市场秩序,加大对囤地不建、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大力推进住宅节能和产业现代化
1.具体发展目标
——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进一步加大装配式工业化住宅、全装修住宅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的推进力度,力争到“十二五”期末,装配式工业化住宅比例达到20%左右,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比例达到60%左右,实施性能认定率达到30%以上。
——积极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进一步扩大“四节一环保”技术的集成应用。“十二五”期内,新建住宅全面实行建筑节能65%标准,每年创建40个“四节一环保”示范项目。
——重点推进大型居住社区的配套建设。“十二五”期间,在确保住宅建设与市政、公建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同步交付的前提下,继续以大型居住社区建设为重点,加快新建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建设,努力创建“统筹规划、配套先行,先地下、后地上”的示范居住社区。
2.主要任务
(1)完善推进、监管机制,大力推进住宅全装修
在加强住宅全装修产业链建设的前提下,从土地出让、报建、设计和施工招标、设计审图、报监、竣工验收备案和交付使用许可等环节入手,完善住宅全装修推进和监管机制,切实提升住宅全装修质量。
(2)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建立具有上海特点的装配式工业化住宅体系
以新城和大型居住社区建设为载体,积极推进住宅产业化和装配式工业化住宅发展。推广住宅设计模数化和材料部品化,积极培育住宅产业化基地和大型住宅产业联盟,并通过行政和经济的激励措施,加快形成具有上海特点的工业化住宅体系和配套的部品体系。以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为重点,逐步扩大装配式工业化住宅体系的应用覆盖率。
(3)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加强“四节一环保”技术的集成应用
加大应用研究力度,不断完善“四节一环保”技术集成应用的技术和标准体系,完善住宅新技术应用管理机制。大力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住宅建筑节能65%标准,逐步开展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推广以节水型器具应用、人工水景观控制和雨水利用为重点的居住区节水措施。加大居住区配套公建集中建设力度和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力度,进一步促进居住区节约用地。
(4)加快制度建设,提高新建住宅的性能和质量
在进一步强化开发企业、勘察、设计、审图、施工和监理等专业机构责任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项目法人制和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终身负责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分户验收和住宅性能认定制度,探索实施质量保证金或保险制度,为提升新建住宅的质量和性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5)健全管理制度,提高住宅配套能级
健全住宅配套建设管理制度,探索管理新模式。坚持“先规划、后开发,先地下、后地上”的建设理念,注重配套建设的系统性和功能性,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和“储备、计划、实施”的项目管理流程,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的住宅配套管理机制和市场化建设机制,以大型居住社区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新建住宅的配套建设,为入住市民提供设施更加齐全、服务更加完善、生活更加便捷的宜居环境。
(五)进一步加强住宅物业管理
1.具体发展目标
——进一步深化改革,理顺住宅物业管理体制,建立“质价相符、按质论价”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价格机制。继续加大行政管理力度,提高行政监管效能,有效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广大业主的满意度。
——完善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日常运作制度,加强业主委员会自身建设,提高业主自我管理能力,引导业主依法、理性、有序地参与物业管理。
——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市场机制,积极推进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十二五”期间,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面实施项目招投标。
——进一步拓展962121物业服务热线功能和服务范围。“十二五”期间,建立覆盖全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平台,为全市城镇居民家庭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
2.主要任务
(1)建立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覆盖全行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小区)经理信用信息系统,将信用信息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小区)经理业绩考评、资质等级和执业资格评定、项目招投标和评优的依据。
(2)完善962121物业服务热线功能
构建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应急维修中心)、房管办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信息网络,完善物业信息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的功能,优化操作流程和运行机制,将热线作为受理物业服务投诉、反馈处置情况和接受居民监督的平台。
(3)建立“质价相符、按质论价”的住宅物业服务价格机制
建立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形成机制,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与服务内容、水平相挂钩,解决“同一小区同等服务、不同收费”问题,制定与物业服务等级对应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建立物业服务价格与物业服务成本联动的调价机制,为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提供参考依据。
(4)进一步提高业主自我管理能力
深化社区物业管理党建联建工作,加强居民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完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规范业主自我管理行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相关的业务培训制度,提高业主自我管理能力。
五、“十二五”住房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确保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
1.优先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一是根据“十二五”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托轨道交通和比较完善的市政和商业服务设施,加快落实规划选址工作,抓紧制定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明确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比例,确保土地的优先供应。二是根据大型居住社区开发建设需要,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适当调整土地供给方式,参照土地“预审批”的办法,将“十二五”期间大型居住社区建设所需的土地,提前安排落实到位,加快土地储备和前期开发。三是抓紧研究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有偿使用办法,支持专业运营机构利用国有企业“退二进三”土地、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和其它可利用的零星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有效降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成本。
2.加大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力度。一方面,根据住房市场运行情况,科学把握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优先满足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需要。另一方面,进一步改革完善土地出让评标方法,根据企业资质、诚信记录和规划设计方案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运用市场手段将中小套型住房建设和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作为住房用地“招拍挂”条件,增加中小套型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有效供应。
(二)运用税收、金融等差别化政策,支持居民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
积极贯彻国家有关规定,在对现有的信贷和税收政策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有针对性地对首次购房、第二次购房中的改善性购房和投资投机性购房,制定并实行差别化的信贷、税收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的税收政策,支持和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逐步完善住房税收体制,在合理增加住房保有阶段的税赋的同时,相应减少流通环节税赋。
(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一是进一步强化商品住房项目跟踪调查制度,切实掌握商品住房项目的建设进度,督促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和上市销售,确保市场的正常供应。二是加大销售现场和合同网上备案的监测力度,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在试点基础上,加快实施新建商品住房预售和存量住房交易资金监管,切实保护购房人的权益。三是探索建立将企业违法违规信用与其法定代表人、责任人个人信用关联纳入征信系统的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加快健全住房保障运作管理机制
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运行机制,按照“市、区联手,以区为主”的原则,明确并落实区在房源建设、资金筹措、审核供应和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一是抓紧完善本市住房保障工作体制、构建坚强有力的组织管理体系。按照“条块结合、协调配合”的原则,加快建立市、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和街道(镇乡)住房保障事务工作部门,形成健全的住房保障组织和事务管理网络。二是建立市住房状况信息中心,进一步提高管理能级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市、区紧密配合,加快建立全市联网的公共租赁住房服务信息平台,发布房源信息,提供租赁服务,并实施监督管理。三是在明确市、区职责分工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和强化市、区配合、以区为主的住房保障管理机制。四是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基地动迁、居住社区规划、公交市政、基础设施和商业服务配套等方面,充分发挥所在区的作用,市、区联手,确保大型居住社区建设的顺利推进。
(五)抓紧研究,多渠道落实住房保障资金
一方面,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以及市、区(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等渠道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另一方面,从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着手,抓紧研究解决资金保障特别是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回购和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筹措等资金筹集问题。一是抓紧研究制定住房保障资金市与区(县)共同分担办法,进一步健全保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二是探索采用中长期政策性低息贷款、中长期债券、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等方式,拓宽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筹集融资渠道。近期,要抓紧研究运用住房公积金、社保和保险资金建立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的投融资办法。三是实施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形成政府主导,社会机构、个人共同参与的投资经营新机制。
(六)加快完善住宅节能和产业现代化监管和激励机制
一是认真贯彻实施建筑节能条例,并认真总结经验,制订适合本市实际的促进住宅节能和产业现代化专项法规,明确具体要求和推进监管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和经济鼓励措施。研究土地利用、节能专项资金、公积金贷款和金融、税收等优惠措施,鼓励新建住房实施建筑节能和工业化住宅体系。三是加强新建住房的全过程监管,督促引导开发企业和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和产业现代化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提高新建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质量。
(七)进一步完善住宅物业综合管理机制
一是以实施新颁布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为契机,加快制定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等办法,修订《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完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健全物业行业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换届改选办法,积极探索业主自我管理、引入专业中介机构参与管理和其他管理人代为管理等模式,建立住宅物业管理矛盾综合协调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市、区(县)、房管办三级管理网络,逐步建立管理信息收集、查询、实时监控、分析反馈的行政管理模式和监管机制,通过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提高房屋管理水平和居住环境质量。
(八)加强基础管理和目标责任考核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市、区(县)、街道(镇乡)三级网上办公平台,提高住房保障工作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健全信息比对渠道,完善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的核对系统,提高受理审核的效率。二是加强基层住房保障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制度,规范窗口服务,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快建立各级政府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工作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将监督检查、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列入区(县)政府目标责任管理和政绩考核范围。
《上海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篇三
“十二五”上海市电镀行业规划和发展目标
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产业政策,面对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品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战略调整,以先进制造业和高端制造业发展为契机,淘汰能耗高、污染严重、技术含量低的粗放型生产方式,努力发展为信息电子产业、航天航空产业、钢铁产业、汽车产业等重点产业配套的高端表面处理技术与工艺拟定本规划。
一、上海电镀业在先进制造业中的作用和地位
电镀(包括一些与液相中化学表面成膜反应有关的过程)既能赋予各种金属和非金属器件美丽的外观和优异的耐腐蚀性能、耐磨损性能,对能使器件表面获得各种特殊的功能,使之成为新型的功能材料,甚至还可以作为形成某些金属复合结构材料的手段。因此,电镀在各工业生产部门中应用广泛,在上海先进制造业的发展中,电镀成为必不可少的工艺之一。电镀工艺中常用的镀种有近四十多种,工艺流程较长(如铝轮毂电镀工艺要近百道),工艺要求高。近年,纳米电镀、镁合金材料表面处理技术等一些处于世界电镀前沿的先进技术都得到了应用,从而形成了一个专门的工业领域。
进入本世纪以来,随着上海信息、电子、航天、航空、能源、核工业等高新技术领域的飞速发展,上海的电镀技术也取得了大量的令人瞩目的新成就。当前,在金融危机中受重创的制造业已渐渐复苏,电子信息、汽车、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精品钢材等的发展对传统电镀业产生了明显的影响,同时也需要造就具有高新技术的电镀业适合这些行业的发展。所以,上海电镀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二、上海电镀业的优势分析
根据上海电镀业的历史条件,企业规模、技术和质量水平,上海电镀业在国内行业中具有如下优势和长处。
㈠ 上海电镀业在国内起源最早,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完整的产学研体系,其规模、技术水平、质量水平都处于国内前列。长期以来为民族电镀业的发展和创新作出过巨大的贡献。
㈡ 上海拥有不少特色的电镀工艺。如为航天、航空加工的振动电镀、刷镀,为信息电子加工的快速电镀,为大型钢材加工的连续镀工艺,金银首饰加工工艺,景泰蓝制作工艺等。这些先进和传统的工艺技术应该保留、发展和传承。
㈢ 上海电镀业已形成完整的产学研体系。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都设有相应的表面处理专业、精细化工专业、电化学专业。为企业培育和输送了大量专业人才,并与企业共同开发项目、科研攻关,解决企业急需的技术等问题。
㈣ 上海怡标电镀有限公司、上海众新五金电镀有限公司、上海太同电镀有限公司、上海永丰热镀锌有限公司等企业已是具有相当规模和技术工艺特色的专业电镀厂和热镀锌厂。
㈤ 上海还具有基础工业配套的优势,合资、独资企业数量多的优势,这些优势的存在有利于科工贸结合,有利于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对市场的拓展、企业管理的加强将起到推动作用。
所以,上海电镀业应该可以在做精、做强中有所作为。
三、上海电镀业“十一五”规划回顾
在“十一五”期间,上海电镀业产业结构、厂点布局、企业结构和增长方式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电镀总量和质量、工艺技术、环境保护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特色和优势。
㈠ “十五”末在本市有电镀企业(厂点)369个,至“十一五”末还存292个,按照市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一些非专业性电镀厂、污染严重、规模小、能耗高,产品档次低的企业被淘汰。
㈡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至今本市已有74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已在审核和等待验收的企业90家。在2006年至200855家自愿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成效显著。这些企业共投入改造资金1.12亿元,创造经济效益2.24亿元/年;提出无低费方案770项。中/高费方案146项。节约水1668.84万吨/年;电1763.15万度/年;柴油567.1吨/年;天然气7.21万立方米/年;煤2200吨/年;蒸汽1080吨/年;减少排放cod97.21吨/年;烟尘14.53吨/年;so244.15吨/年;废水176.81万吨/年。已通过审核的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作出显著的成绩。
㈢ 强化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素质。“十一五”期间,上海电镀协会积极开展各类培训工作,培训了高级工:61人、中级工:20人、初级工:57人、上岗培训:1500人、环保操作培训:1000人、剧毒品、易制毒使用要求培训:1200人、清洁生产内审员培训:200人,较大范围地提高了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政治、技术、管理素质。本市已有246个企业通过行业准入审核,222个电镀企业通过iso9000(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85个企业通过iso14001环保管理认证,13个企业通过安全管理与其它专项认证,提高了企业安全环保、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的意识。
㈣ 一些在国内外公认的环保型的节能型的清洁生产工艺,如:三价铬钝化、镀镍废水回用技术、无镍电镀、无氰电镀工艺得到应用。节能型的高频开关电源、高精度的镀层质量检测仪,快速溶液分析仪已为行业普遍接受。
四、上海电镀业“十二五”发展目标和规划
上海电镀业在“十一五”期间借助于上海先进制造业的发展,一改颓势,取得了长足进步。然而,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地区活跃的经济发展,电镀业空前发展,由于城市管理、环保要求、劳动成本等,他们的发展规模和速度已超过上海。而上海在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集成电路制造、封装和测试、信息和通讯、半导体、照明产业、微电子装备、汽车制造业、精品钢材业、航空产业(民机)和航天产业等无一不需要电镀业为其配套。从上海至全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态势看,把上海电镀业从传统工业中提升至具有先进科学技术和装备的专业优势行业已刻不容缓。为此,我们认为上海电镀业“十二五”期间发展既要按照市政府要求:调整产业结构、淘汰劣势行业、落后工艺和落后产品,又要符合先进制造业新一轮提升和高端发展的需要,符合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使上海电镀业在发展调整中提升,提高电镀工艺技术的能级和产品质量能级,提高电镀业的核心竞争力。
上海电镀业的发展目标是:(一)调整电镀业结构,优化电镀业布局
上海的经济不可能不发展,上海电镀业不可能不存在,但是,上海的资源和环境容量是非常有限的,所以要坚决贯彻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工艺的要求,把工艺装备落后、污染严重、能耗高,不能达到上海电镀行业准入要求和清洁生产审核要求的企业,限期淘汰出局,尚不在工业园区和集聚区的电镀企业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入。不能纳管排放废水的电镀企业原则上不能再扩大生产或改变镀种,并要限期淘汰出局。
(二)上海电镀业的持续发展的紧要措施之一是建立电镀工业园区。“十一五”规划中也提出建电镀工业园区的建议,但是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尤其是上海土地资源的紧缺,一直难以落实。建电镀工业园区和集聚区,全面调整本市电镀业布局,引导企业集中生产,集中治理,实施清洁生产,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走集约经营道路,有利于企业上规模、上档次,有利于规模集聚效应,有利于上海电镀业的做精做强。
(三)在“十一五”推行实施清洁生产的基础上,继续按照国家环保部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要求,使清洁审核覆盖全行业,达不到审核要求的列入淘汰范围。发挥清洁生产在节能减排方面的作用,加大审核力度,“十二五”期间上海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要上一个新的台阶,30%的电镀企业要达到国际水平,30%达到国内先进水平,10%达到国内一般水平,30%左右的企业被整合调整或被淘汰出局。
(四)全面提升电镀技术、环保技术、装备水平
1.以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讯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电子技术的发展,可以说日新月异,新产品层出不穷,而且其总量增长也十分惊人,上海也将此产业列入重点产业,为其配套的电子电镀工艺和产品的技术含量更是在当前所有其它产品中最高的。电子产品越来越多地采用成型的可塑性材料,比如塑料、铝合金、镁合金等,在这些材料上表面处理技术将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印刷线路板是现代电子产品使用量最大的产品之一,也是电子电镀应用的一个重要领域。从最早出现的单面板,到双面板,再到多面板,现在发展到数十层线路板,从刚性板到挠性板;从低合成板到纤维树脂板到金属板,随着电子产品的小型和轻量化而要求大功率化,“十二五”期间有很大发展。其中为了内联和图形电镀应用的孔金属化技术和高分散能力的酸性镀铜、直接镀技术,置换镀技术(置换镀金、置换镀锡、置换镀银),纤焊性电镀锡合金技术是“十二五”期间发展的当务之急。镀锡铅合金工艺将被全部淘汰,使用锡和少量非铅金属构成的锡合金工艺,如锡铜合金(含铜1.3%)、锡银合金(含银2.5%)和锡铋合金(含铋0.3~0.5%)等。
此外,电子产品中的支架、外壳、连接器都需要电镀,镀种涉及到镀锌、镀镍、镀金、镀银、镀合金等。对铝制品则涉及到阳极氧化、着色、化学氧化等,电子电镀中大量应用的化学镀技术将受到更多的重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目前电子电镀所需的原材料,几乎完全是国外的天下,只有少量低端产品的生产企业在采用国内原材料,并且可供选择的厂商也不多。主要原因:电子电镀对原材料的要求高,生产流程长,且不允许任一工艺过程出错,供应厂商提供的都是经多年使用过的技术产品,企业的综合素质高于国内行业企业。缩短这些差距,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工艺、产品是“十二五”期间的主攻方向。
2.上海汽车行业系统现有100多个企业,生产轿车、摩托车、拖拉机、重型车、内燃机及各种另部件已具有相当的经济规模。汽车工业正向安全、环保、节能、降噪、混合动力方向发展,许多新技术、新材料在汽车制造工艺中获得应用。电镀技术在当代汽车上随处可见,且应用越来越广。汽车零部件除了有防护装饰性要求之外,还有某些功能性要求,如减磨、焊接、无氢脆等。近年已得到应用的三价铬钝化、锌镍合金镀层、达克罗涂层、锌铝涂层。消除“铬害”的三价铬镀铬,微孔铬、化学铬、化学镍磷工艺,还有很大提升和发展的空间。
3.上海钢铁企业在金融危机下依旧保持增长趋势,但是产能过剩,企业效益下降,为此钢铁业继续淘汰落后产能,通过技术革新、工艺产品开发来提升品质,在近几年的精品钢材生产中在改进传统生产工艺和技术的同时,开展清洁化钢铁工艺越来越受到重视。电镀锌和热镀锌钢板实施无铬酸盐处理,使其具有同铬酸盐处理同样的优良防锈效果(日本日新钢铁公司已拥有该技术);开发100%的铝钢板,具有耐高温氧化和抗蚀性,并且有美丽外观的表面处理钢板;开发无酸清洗清洁化生产工艺(意大利达湿利公司已开发),以往钢厂都用盐酸来除去热轧期间或热轧后在带钢表面形成的氧化物,新的无酸清洗工艺主要加入氮气、氢气、钾烷和水,副产二氧化碳、氮气和水蒸气。而且带钢经其清洗后其洁净程度比普通酸洗要高许多,表面光洁、平滑。类似这一类消除环境污染的表面处理工艺是“十二五”期间电镀业研发方向。
4.上海飞机制造业正在发展,rj支线飞机和大型客机已在上海成立制造基地;上海也担负着对航天工业的支持任务,航天航空和飞行器,对电镀有特殊的要求,其加工量也持续增加,产品质量要求高,任务艰巨。
5.上海热镀锌企业现有25个,生产能力160万吨/年,从业人员2000人左右,产量50万吨/年,产值约7亿元/年。以宝钢集团为首的采用连续生产热镀锌工艺,热镀钢板、钢丝和以永丰热镀锌厂为首的采用批量生产热镀锌工艺,热镀钢铁制品的成品。各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参差不齐,以加热方式划分,存在着原始的燃煤式、煤气发生炉方式、天然气式、柴油式和最先进的电加热式,能源消耗和锌耗差异大。上海及周边地区热镀锌市场十分巨大,但产能过剩,配套型企业和部分小型专业热镀锌厂受加工量限制,经常为间歇式生产,造成产能和设备的闲置浪费。为此,热镀锌工艺在“十二五”期间的目标为:
⑴推广清洁的加热方式,淘汰落后的燃煤或煤气发生炉加热方式;⑵推广余热利用技术,降低能耗;⑶推广中水循环使用,减少用水量;⑷推广酸雾抑制剂和烟雾收集处理技术,降低对环境的影响;⑸实现槽池污泥的定向受控处理;管理策略目标:
⑴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淘汰落后产能;⑵推动专业型热镀锌加工厂兼并整合,促进技术工艺进步;⑶推动配套型热镀锌加工厂或车间向专业型加工厂转变,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十二五”末期,上海热镀锌生产厂数不多于15家,生产能力控制在70万吨/年。6.新的《电镀污染排放标准》(gb21900-2008)和先前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标准》、《清洁生产标准电镀行业》(hjb314-2006)是“十一五”期间对电镀行业最具影响的事件,对于促进电镀行业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进入“十二五”后,标准的实施力度将进一步加大。电镀企业将面临生死考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不能满足标准要求的将遭淘汰。目前,就上海电镀行业总体状况而言,不论在污染治理还是清洁生产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很难适应新标准的要求。因此污染防治和节水减排是“十二五”期间的首要任务。“十一五”期间,我国在电镀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特别是废水治理技术逐渐跟上先进国家水平,先后发展起来的废水处理技术主要有:化学处理法、离子交换法、电解法和微电解法、铁氧体法、吸附法等。这些技术的应用对减轻和消除电镀污染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环保要求的提高,特别是新标准颁布后,传统技术的局限性已经显现。为了达到新标准的要求,“十二五”期间电镀废水的自动控制技术:ph/orp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金属络合物破解技术、高级氧化技术(以羟基自由基为主要氧化剂的氧化过程,简称aop)、重金属捕集法、生物吸附法、重金属深度吸附技术、氰络混合废水处理技术、cod处理技术应进一步加强研究取得突破,加以应用。“十二五”期间,污泥处置难题将进一步凸现,企业将会受到更大的压力,因此污泥减量化技术、金属污泥综合利用技术极需研究。优选实用技术、组织技术攻关、电镀生产自动化、推进废水处理自动化、促进管理规范化是行业协会在“十二五”期间十分紧迫的任务和目标。
7.先进制造业和高端制造业迅猛发展,电镀加工的需求越来越大,产业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对电镀设备的控制要求也越来越高,规模化生产和自动化运行成为“十二五”期间电镀设备发展的趋势。具体包括如下:
⑴电镀设备系统控制自动化 随着自动化技术的发展,传统的手工线操作已被渐淘汰,自动化生产线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纳。全自动电镀生产线是根据产品的大小和产量不同,设计不同的装载方式和运行节拍,编制相应的程序后,行车自动按系统要求运行。系统具有良好的人机界面和数据库功能,便于进行产品质量的追溯和生产状况的管理分析,对工艺参数进行监测,也可以完成各种统计报表的记录与生成。自动化程度提高后,不仅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减轻劳动强度,还可以根据产品特性,进行传统手工操作无法实现的针对性结构设计。
⑵电镀辅助设施——电源设备、热交换系统等,镀液组份自动化管理,镀液ph值管理,化学镀自动添加系统电镀车间自动化信息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增加企业生存能力,通过对包括生产过程管理系统、设备管理系统、质量追溯控制系统、数据等实时控制,实现电镀车间整体信息管理。
电镀产业的发展离不开电镀制造装备技术的提高,“十二五”期间,更加人性化的智能化技术发展成为电镀设备发展的必然目标。
五、上海电镀业发展应采取的对策
上海电镀业的持续发展既要符合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品结构的要求,也要从实际出发满足先进制造业和高端制造业发展的需求,随着上海产业的发展,不断提升。
㈠优化电镀业布局,淘汰粗放式电镀生产方式,建立电镀工业园区和集聚区。引导企业集中生产,集中治理,实施清洁生产,走集约化经营道路。建议由政府部门牵头,行业协会参与,学习浙江、江苏等地区建电镀园区的经验,统一规划,合理选址,设置入园门槛,推行清洁生产。
㈡建议市政府设立“上海电镀、铸造、锻造、热处理四大基础工艺企业结构调整专项扶持资金”和“电镀三废治理环保专项扶持资金”。
㈢培育具有计算机系统控制技术、信息技术、网络应用技术及精湛电镀工艺,凸现中国电镀高端装备的展示型电镀企业;培育具有先进工艺组合加工的专业性电镀、热镀示范企业。
㈣建立电镀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研究所参加的研究中心和产学研平台,电镀企业的联合研究中心和平台,推动产学研的深度结合,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产业化,不断提高自主知识产权,努力把握行业发展先机和技术进步,切实增强电镀行业发展后劲。
㈤大力加强企业管理,切实提高企业在产、供、销、人、财、物上的管理水平,降低生产成本,降低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收益率,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企业必须加大对人力资源的投资,用于对企业经营者、各级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的培训,适应现代化经营管理的要求。
㈥上海电镀业要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三废治理。树立“忽视环境保护,就会制约行业发展的意识。”
㈦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推广清洁生产方式,推行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和清洁生产审核,研究节能降耗的清洁生产设备,通过技术创新、工艺创新、产品创新,材料改革,实施节能减排。㈧开展上海电镀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研究,确立上海电镀业的发展定位。针对上海和全国电镀业的现状,着眼于行业发展的前瞻性、全局性和战略性。提出上海电镀发展的大思路、大举措。
㈨电镀协会要不断建设和创新,跟上当前经济建设的步伐,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开展行业和地区经济发展的调查、研究、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及时向政府提出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十二五”规划的实现。
《上海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篇四
总结:
“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发展目标
---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十二五”时期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其中公开配租配售50万套,首都功能核心区人口疏解、棚户区改造等定向安臵住房50万套。发放租金补贴家庭10万户。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70万套。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十二五”时期供应数量占到公开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60%以上。建设多元化的住房租赁体系,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引导市民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稳步推进首都功能核心区人口疏解和房屋保护性修缮工程,完成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任务,加大农村抗震节能房屋改造建设力度,多措并举改善群众住房条件。
---进一步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审核、分配和后期管理机制,全面实施保障性住房“阳光工程”,全程引入廉政风险防范和效能监察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规划》的通知
京建发[2012]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规划》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和“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事业发展的需要,提出了今后五年本市住房保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全市“十二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十二五”时期本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请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全市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规划》,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加快解决本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全面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附件:《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规划》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规划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月
目 录
前 言...............................................6 第一章 “十一五”时期住房保障事业发展状况............7
一、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住房保障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7
二、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建立起符合首都实际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8
三、统筹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实施体系.......................................9
四、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组织管理体系..........................................11 第二章 “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14
一、指导思想......................................14
二、基本原则......................................14
三、发展目标......................................15 第三章 “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的主要任务............16
一、进一步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完成100万套建设收购任务....................................16
(一)加强供应计划管理,加大土地供应力度......16
(二)加强规划布局引导,提高规划设计水平......16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17
(四)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设高品质保障性住房..18
二、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19
(一)坚持多主体建设,多方式筹集房源,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比例和规模........19
(二)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统筹管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19
三、完善保障性住房准入、审核和分配制度,科学有效配置住房保障资源..................................20
(一)完善资格审核管理机制....................20
(二)完善房源分配管理制度....................20
(三)完善准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1
四、加强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促进持续健康发展........21
(一)健全后期管理机构,完善后期监管机制........21
(二)创新物业服务模式,营造和谐社区环境........21
(三)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政府回购机制..........21
五、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多渠道解决群众住房困难..................................22
(一)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基本解决棚户区困难群体住房问题....................................22
(二)加大旧城人口疏解安臵和房屋保护性修缮力度,全面提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水平....................22
(三)加大农村抗震节能住宅新建和改造力度,保障农村困难群体住房安全..............................23
第四章 保障措施...................................24
一、积极推进住房保障立法工作......................24
二、做好实施计划的制定和落实..................24
三、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信息管理平台..................24
四、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和问责机制..................25
五、加强住房保障政策和实施成果的宣传..............25
前 言
住房保障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民生工程。为贯彻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各项决策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等重要部署,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结合北京实际,按照《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制定《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规划》。
本规划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总结“十一五”时期住房保障工作的主要成就,科学把握“十二五”时期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住房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统筹考虑北京人口资源环境因素,着眼于完善符合首都实际的住房保障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提出了“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本规划对于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逐步形成符合首都实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全面实现“住有所居”目标,推动北京向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迈进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章 “十一五”时期住房保障事业发展状况
“十一五”时期是本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不平凡的五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不断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创新体制机制,本市住房保障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使更多的市民切实享受到住房保障工作成果,对于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住房保障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十一五”时期,累计开工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48.5万套,其中廉租住房2.3万套;经济适用住房12.9万套;限价商品住房16.7万套;公共租赁住房2.6万套;其他首都功能核心区保护性改造、城乡结合部整治、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等各类定向安臵住房14万套。建设收购规模完成原定计划目标3000万平方米的近1.5倍。保障性住房新开工面积从2006年的115万平方米增加到2010年的120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新开工套数占全市住房新开工套数的比重由2006年的5.8%提高到2010年的61.5%,增加了55.7个百分点。累计投放保障性住房用地3603公顷,占同期住宅供地的45.5%。到“十一五”期末,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投资1059亿元,是“十五”时期的2.7倍,占全社会 固定资产投资的4.9%。通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解决了约40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十五”时期的2.5倍。
二、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基本建立起符合首都实际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
统筹考虑首都实际,全面总结“十五”时期住房保障工作经验,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先后印发或修订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管理办法,出台了近100个住房保障配套政策文件,建立起比较完备的住房保障政策管理体系。
一是进一步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动态调整廉租住房准入标准,逐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其中收入标准从“十一五”期初的人均月收入580元调整至“十一五”期末的960元。2007年底实现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应保尽保”,2010年底实现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应保尽保”。规范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方式,“暗补”变“明补”,明确补贴数额,加强和规范廉租家庭后期退出管理。
二是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调整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科学确定住房、收入、资产标准。建设标准严格控制在户型面积60平方米左右。明确了再上市交易年限,并采取提高补交土地收益比例、政府优先回购等政策措施,严格经济适用住房退出管理。
三是建立和完善限价商品住房制度。2008年本市推出限 价商品住房政策,供应对象主要为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居民家庭。限价商品住房既具有商品房属性,又具有保障属性,对于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在全国率先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制度。为有效解决本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需求,2009年本市推出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实现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合理衔接。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转变住房保障供应方式和运营管理模式,并有利于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引导城镇居民合理住房消费。
与此同时,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首都功能核心区人口疏解、城乡结合部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建设筹集定向安臵住房房源,加大农村抗震节能住宅新建和改造力度,多渠道、多方式解决群众住房困难。
三、统筹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实施体系
“十一五”时期,在不断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紧紧围绕“建设、审核、分配、管理”四个重点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实施政策制定、建设计划、土地供应、建设过程等“十公开”,打造保障性住房“全程阳光工程”,确保住房保障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水平。一是强化建设管理。落实“四个优先”措施。优先安排储备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优先在轨道交通沿线和站点周边区域安排保障性住房项目;优先安排市区财政专项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优先办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前期手续,完善绿色审批机制。严把“五道关”。规划设计上,组建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专家评审委员会,编制规划设计指导图集,提高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水平;工程建设上,鼓励推行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方式,优选实力强、信誉好、水平高的大型骨干企业作为建设主体;建材使用上,大力推广使用绿色、环保、节能建材,组织开展住宅产业化试点;工程质量上,加大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网格管理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推行工地开放日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配套设施建设,竣工交用的保障性住房实现市政配套设施与住宅同步交用。
二是创新审核机制。实行“三级审核、两次公示”,严格资格准入,提高审核的准确性和效率。即街道初审,将原来全市一个窗口受理申请调整为全市314个街道(乡镇)全部开设资格审核窗口,区县复核,市级备案;分别在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区县进行两次公示。同时建立了日常审核和定期复核联合审查机制,通过保障性住房审核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建立与房屋交易、住房公积金、民政、公安车管、社保、地税等系统数据的信息比对机制,提高审核准确性;对已入住廉租家庭和轮候期超过一年以上的经济适用住房 和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进行定期复核。截至“十一五”期末,共计审核备案家庭23.06万户。
三是推进分配公开。建立了“公开摇号、顺序选房”房源分配制度,严格实行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摇号过程、摇号结果“六公开”。摇号过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摇号结果由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对社会公示。“十一五”期间累计公开摇号107次,全部做到阳光透明。
四是规范后期管理。加强保障性住房入住后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出租、出借、闲臵等违法违规行为。创新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模式,试行业主入住前成立业主大会,组织开展物业承接查验试点,推行第三方评估制度,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四、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组织管理体系
建立完善“以区为主、全市统筹”工作体制,构建市区街三级组织管理体系。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成立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全面加强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了住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在土地供应、规划布局、资金保障、项目推进等方面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各区县政府全面落实住房保障属地管理责任,成 立了专门的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和实施机构,街道(乡镇)成立住房保障科,切实承担本区域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编制、工程建设、资格审核、分配和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职责。
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效能监察和绩效考核机制,市政府将住房保障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与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住房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监察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约谈和考核问责。切实加强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有机融入到住房保障建设管理的全过程,全面梳理工作流程,认真查找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监督网络。初步形成内外监督、多方联动、上下协同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体系,有力保证了住房保障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十一五”时期本市住房保障事业的跨越式发展,为做好“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当前,本市已进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和加快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的新阶段,住房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重大的机遇:
一是住房保障被提升到了新的战略高度。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住有所居”目标,党中央、国务院将住房保障明确为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的重要举措和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纳入政府考核并实行问责。国家加快基本住房保障法的立法步伐,也将为住房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二是政府住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十二五”时期,随着土地、财政、金融、税费等各项支持政策的逐步完善,今后国家对于住房保障工作的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强。本市将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支持政策和措施,同时随着本市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公共服务支出有望进一步增加,住房保障财政投入将进一步加大。
三是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为住房保障事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十二五”时期,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性调整的总体思路,本市将加快构建“两轴-两带-多中心”城市空间结构,特别是通过重大产业在市域空间范围内的优化布局和优质公共服务设施的转移,中心城以外地区居住和就业的吸引力将明显加强,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规划选址、建设模式、运营管理等发展空间将一步增大。
同时,本市住房保障事业发展正处于调整转型的关键时期,发展过程中也将面临着一些重大挑战:首先,首都人口资源环境约束与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保障性住房供应压力较大。其次,本市的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尚需进一步优化,租赁型保障性住房供应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再次,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任务日益繁重,住房保障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基础性工作和法律体系建设等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二章 “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
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北京精神,着眼于建立符合首都实际的基本住房制度,全面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着力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努力做到“应保尽保”;着力优化保障性住房结构,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推动住房保障方式向“以租为主”转变;着力完善建设、审核、分配和后期管理各项制度,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促进住房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切实履行政府住房保障职责,完善支持和保障机制,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财政资金、规划选址、土地供应等。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相关政策引导和支持,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等多种方式参与住房保障工作。
---因地制宜、持续发展
坚持从首都实际出发,统筹考虑首都功能定位、产业布局、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住房保障目标、方式、范围等制度安排和相关政策设计,确保具有发展上的可持续性。---以人为本、精细管理
充分考虑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的现实需要,兼顾住房保障对象在就业、收入、年龄、资产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等方面的不同,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为保障对象提供更多住房选择,更好地满足保障对象差异化的需求。
三、发展目标
---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十二五”时期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其中公开配租配售50万套,首都功能核心区人口疏解、棚户区改造等定向安臵住房50万套。发放租金补贴家庭10万户。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70万套。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十二五”时期供应数量占到公开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60%以上。建设多元化的住房租赁体系,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引导市民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稳步推进首都功能核心区人口疏解和房屋保护性修缮工程,完成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任务,加大农村抗震节能房屋改造建设力度,多措并举改善群众住房条件。
---进一步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审核、分配和后期管理机制,全面实施保障性住房“阳光工程”,全程引入廉政风险防范和效能监察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第三章 “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的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完成100万套建设收购任务
(一)加强供应计划管理,加大土地供应力度 提高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性,土地供地计划中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单独列出,供地指标分解落实到区县,各类保障性住房供地指标分别列明。增加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量,“十二五”时期,本市安排住宅供地的50%以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创新用地供应方式,完善不同类型保障性住房土地供给的划拨、出让、协议租赁等方式,切实降低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成本。保障性住房用地实行“净地”供应,确保供应前完成征地、拆迁及地上物清理工作,具备当年供地、当年开工条件。研究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定向储备制度,积极争取信贷资金和房屋征收政策支持。
(二)加强规划布局引导,提高规划设计水平统筹中心城、新城协调发展,兼顾城市发展现状,同中心城功能调整优化相结合,进一步在新城,尤其是重点新城、重点功能区、产业园区等地区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加强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与产业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发展、轨道交通发展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在空间和时序上的协调。坚持“大分散、小集中”的布局模式,集中建设与配建相结合,适度加强配建。鼓励和引导各种类型、各个层次、各类群体住房的混合布局,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商品住宅用 地原则上均需配建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不低于30%,在轨道交通沿线等周边区域的住宅用地配建比例还应适当提高。
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专家评审机制,加大社会公众参与力度,优选设计方案,提高规划设计水平。优化住宅功能及内部构造设计,积极开发集合式中小户型住宅,提高内部空间使用效率,提高居住舒适度,努力做到“面积不大功能全、造价不高品质优、占地不多环境美”,全面提高保障性住房的整体品质。公共租赁住房的设计应充分考虑老年人、青年群体等不同承租群体的使用要求,提供相应完善的配套设施,加强住宅公共空间设计,满足不同群体居住和生活需要。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进一步完善政府财政投入机制,市、区县政府编制住房保障专项预算和预算,预算中优先安排住房保障资金,结合保障形式、融资计划、资本金比例等方面调整政府财政投入计划。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确保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比例不低于10%。依托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发挥财政资金投入放大效应,破解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融资瓶颈。
积极争取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政策支持,在贷款条件、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上为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公共租赁住 房项目提供更加优惠的贷款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保资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以及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金融产品创新,探索利用发行中长期债券、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金融工具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
(四)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设高品质保障性住房 强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管责任,实施专项监督,深化网格管理,加大检查力度。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实行住房保障终身责任制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住房建筑上设臵质量责任永久性标识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保证工程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落实工程质量强制第三方抽样检测工作机制、施工现场开放日制度、业主验房制度和工程交用后的保修管理服务制度,加强监理第三方管理。在总结建筑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完善制度设计,研究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保险制度。落实市政府确定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红线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原则,及时安排红线外市政配套设施资金,落实各市政专业公司责任,确保配套设施满足保障性住房竣工交用功能要求,实现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交用。
积极在保障性住房项目中推行住宅产业化,加强保障性住房的标准化设计,将保障性住房产业化逐步推进为常态化。大力推广使用绿色、环保、节能建材,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整体水平和品质。2012年以后新建保障性住房执行民用 建筑节能75%的设计标准。
二、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一)坚持多主体建设,多方式筹集房源,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比例和规模
多主体建设。除政府组织建设、收购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外,产业园区应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向园区内企业职工出租,鼓励社会单位利用自有国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优先解决本单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职工的住房困难。鼓励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持有、运营公共租赁住房。多方式筹集房源。除新建方式外,可从市场上收购或长期租赁部分位臵、价格、户型适中的保障性住房或商品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拓宽房源筹集渠道。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市区财政投入力度,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充分发挥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作用,通过市场化、专业化的运作,使之成为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收购和运营管理的主力军。
(二)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统筹管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一是统一计划管理。各类主体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均纳入全市建设计划统一管理。二是规范建设标准。统一和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设计标准,并根据青年、老年人等不同群体的特殊需求,设计单身宿舍、青年公寓和老年公寓等多样化的公共租赁住房。三是加强审核分配。按照“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审核体系和“公开摇号、顺序选房”分配 模式,组织审核分配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四是严格后期管理,建立完善退出机制。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租赁期限及租赁合同等纳入政府统一管理。建立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的租金制定机制和租金补贴机制,实行“市场定价、分档补贴、租补分离”,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完善保障性住房准入、审核和分配制度,科学有效配置住房保障资源
(一)完善资格审核管理机制
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建立与房屋交易、权属、住房公积金、民政、公安车管、社保、地税、金融等数据系统联网的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信息平台,全面实现数据动态化管理和实时审核,提高审核效率和准确性。建立保障性住房信用记录档案,完善申请人承诺和定期申报制度,对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加大惩戒和媒体曝光力度。
(二)完善房源分配管理制度
综合考虑申请家庭人口数量、成员年龄、住房困难程度等因素,科学制定不同类型房源的分配规则和顺序,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公开。引导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优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鼓励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完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出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政策,优先配售给老龄、重残、大病、家庭成员多、轮候时间长的申请家庭。
(三)完善准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结合首都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根据轮候人群数量、市民收入、居住水平以及住房价格等因素,动态调整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科学合理确定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四、加强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一)健全后期管理机构,完善后期监管机制
健全市区街三级政府部门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机构,保障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落实工作责任。组建市场化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运营及监督管理事务。委托物业服务机构协助做好出售型保障性住房使用的日常检查工作。加大政府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保障性住房出租、出借、闲臵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退出机制。
(二)创新物业服务模式,营造和谐社区环境
积极探索和创新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模式,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探索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降低管理成本,加强维护管理,使保障性住房和公用设施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完善社区工作管理机制,协商开展社区管理活动,及时协调解决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共同营造互助友爱、和睦相处的社区环境。
(三)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政府回购机制
完善出售型保障性住房再上市交易和政府回购制度,进 一步发挥保障性住房社会公共保障功效,遏制利用保障性住房进行投资投机行为。
五、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多渠道解决群众住房困难
(一)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基本解决棚户区困难群体住房问题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以人为本、全面改造、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落实区县政府棚户区改造责任,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宣传工作,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全面完成门头沟采空区、丰台南苑镇、通州老城区三片和丰台长辛店等新增五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基本解决棚户区居民住房困难问题。
(二)加大旧城人口疏解安臵和房屋保护性修缮力度,全面提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水平
稳步推进首都功能核心区人口疏解工作,研究建立补偿机制,实现旧城区疏解人口与教育、医疗等优质公共服务资源的同步转移。按照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要求,精心组织首都功能核心区房屋保护性修缮工作,加强专家指导和监督,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提高保护性修缮的水准和品位。加快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充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旧城保护工作,明确社会单位和个人参与途径和参与规则。
(三)加大农村抗震节能住宅新建和改造力度,保障农村困难群体住房安全
建立市、区、镇、村四级管理机制,成立专门的抗震安居工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按职能分工负责,落实房屋抗震加固规划、计划、实施方案、资金安排、验收、统计工作。依据对全市保留村庄的农宅房屋安全鉴定结果,确定全市农宅加固和节能综合改造方案,推动实现在2020年前全市既有农宅基本具备抗震措施的目标。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积极推进住房保障立法工作
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住房供应思路,加强住房制度总体设计,加快建立符合首都实际的基本住房制度,逐步形成符合市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积极推进本市住房保障立法工作,推动住房保障法制化建设进程,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明确本市住房保障的对象、保障标准、保障方式及保障水平;规定住房保障管理机构的设臵及其职责权限;明确把住房保障资金列入政府财政专项预算;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在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中的责任等,通过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推动住房保障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做好实施计划的制定和落实
做好计划编制工作,结合土地资源和存量资源的系统梳理,在计划中明确新建、改建、收购及长期租赁等各种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规模及数量;确定投融资方案,落实财政投入资金,实现新建住房、红线外市政基础设施等同步配套投入;制定土地供应计划,明确用地规划条件及建设实施计划等。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制,明确住房保障任务分解表,签订区县及相关部门住房保障工作责任书,确保计划落实。
三、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信息管理平台
开展住房保障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加快推进信息 化建设,建立统一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审核、分配、管理全程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动态监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住房保障管理的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精细化。采取抽样调查等多种方式,随时调查、掌握本市住房现状、住房保障对象底数等数据,为住房保障工作提供决策支持。加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建立健全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
四、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和问责机制
建立科学的住房保障评价考核体系,对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住房保障管理职责分工和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实行目标考核和督查考核,建立约谈和考核问责机制,完善奖惩机制。各级政府需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住房保障政策和实施成果的宣传
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倡导科学合理的住房消费理念,稳定社会预期。在建立完善基本住房制度、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分配管理等工作中,充分依靠、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公众的社会监督作用,凝聚共识,完善制度,共同促进住房保障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上海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篇五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十二五” 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
“十二五”时期是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攻坚时期。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对于保持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
“十一五”时期,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河南省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牢牢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在发展中求创新,在创新中促发展,确保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平稳较快发展,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城镇化进程加快。2010年底,城镇化率达到39.5%,比2005年提高近9个百分点,年均提高近1.8个百分点。按照建设“紧凑型”、“复合型”城市理念,编制完成了省域城镇体系规划,38个设市城市和86个县城总体规划全部修编完成,180个产业集聚区空间发展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全部完成编制。
— 1 — 住房保障惠及民生。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积极探索租售并举模式,全省累计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1147多万平方米、23.4万套,竣工543万平方米、9.8万套,累计实施廉租住房保障35.4万户;累计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2275万平方米、26万套;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完成1530万平方米、19万套,初步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全省房地产开发完成总投资6293.61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共计19134.15万平方米。2010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了30平方米,比2005年增加了4.6平方米。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增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能力。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整体提升。
城镇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全省累计新增城市道路3813.81公里、燃气用气人口411万人、公共供水能力128多万立方米/日、城市集中供热面积3788.99万平方米。郑州市地铁1号线、2号线开工建设,郑州至机场、郑州至开封、郑州至焦作等城际轻轨加快建设。2007年底在全国率先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142座污水处理厂实现了稳定运营、117座垃圾填埋场达到无害化等级评定标准,累计处理生活污水68.9亿吨、生活垃圾4200余万吨。
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制定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及评分标准,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 2 —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处臵突发事件能力。完善县域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和稳定运营机制,确保建成的垃圾处理设施发挥应有效用。18个省辖市新增园林绿地1670公倾、公园绿地660公顷。信阳市、新安县分别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称号。
建筑业持续壮大。五年来,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累计完成总产值14503.02亿元,建筑业产值总量在全国的位次由2005年的第12位逐年提高到2010年的第7位,在中部六省中由第3位前移到第1位;有组织向省外输出建设劳务553.5万人,获得劳务收入499.3亿元。2010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4399.80亿元,比2005年增长4倍,完成建筑业总产值超过10亿元的企业由2005年的16家增加到59家。有组织地向省外输出劳务人数达到了120万人,劳务收入120亿元,比2005年分别增长32.9 % 和98.3 %。施工企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建筑市场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建设工程监督覆盖率逐年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稳中有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新农村建设扎实展开。147个县(市、区)村庄布局规划和1712个乡镇总体规划全部编制完成,108个县(市)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完成,中心村(社区)规划基本完成。全省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累计完成投资245.68亿元,修建村内道路46145公里、自建供水设施1342个、供水管道16752公里,改造农村危房超过11.2
— 3 — 万户。创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9个、全国特色旅游景观名镇6个。
建筑节能成效明显。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由50%提高到100%、实施率由30%提高到97%,累计建成节能建筑1.38亿平方米,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388万平方米,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000多万平方米,建筑节能累计节约700万吨标准煤。18个省辖市和108个县(市)城区全部实现“禁实”,累计生产新型墙材1610亿标砖,节地26万亩,利用工业废渣14900万吨。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光电建筑研究应用,评审出建设科技进步奖204项。
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出台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和《河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6部地方性法规、规章。对236个行政处罚条款制定实施裁量标准以及相关制度。开展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活动,执法队伍服务管理能力明显提高。
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形势和主要目标
(一)“十二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面临的重要机遇和有利条件:一是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明确了中部崛起的重点任务,制定了进一步扶持的政策措施。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并明确要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中部地区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的有关政策。随着《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 — 4 — 划》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深入实施,项目将会增加,投资将会倾斜,政策将会优惠,这将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二是中原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我省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定位更加明晰、地位更加重要,一大批重大项目进入国家规划,有利于我省更多地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培育区域竞争新优势。作为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要支撑,将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广阔舞台。三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我省“十二五”规划建议和规划纲要都提出,必须把城镇化带动“三化”协调发展作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的关键性、全局性、战略举措,赋予城镇化扩内需、调结构、转方式和惠民生等新的内涵和任务。特别是去年9月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工作会议明确了我省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方向、目标和措施,要求在全省大力实施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并安排了一大批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对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提供了难得机遇。四是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政策带来的机遇。中央站在扩投资、保增长、惠民生的战略高度,作出了大规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决策部署,“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10万套,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同时,将扩大资金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去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供气、— 5 — 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城市园林绿化等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策性住房建设”。国家和我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将使民间资本更多地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同时,国家和我省对节能减排工作越来越重视,推进力度越来越大,对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五是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面临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城乡建设大发展的难得机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思想高度统一,抢抓机遇意愿强烈,为促进科学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面临的重大挑战和突出矛盾:一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适度调整的挑战。中央强调,将根据新形势、新情况,适时适度对宏观经济政策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做出适当调整,这对我们把握和运用中央政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央行存款准备金率上调,“银根”“地根”适度从紧,对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将产生一定影响,建设项目的融资难度会进一步加大,取得土地会更加困难。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一方面可以更好地维护被拆迁人的权益,另一方面也会提高拆迁成本,增加拆迁难度。各级政府既要抑制高房价,满足百姓住有所居需求,又要保持房地产市场繁荣,政府宏观调控的两难选择,导致了房地产政策的不确定性。二是我省城镇化整体水平还较低,城乡统筹难度较大,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城乡规划的引导调控能力不足。三是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高,城乡基础设施综合承载能力较薄弱,城镇承载产业、吸纳就业、集聚人口等功能不强,对城市 — 6 — 交通拥堵、雨季道路积水、城市管网老化、平原地区垃圾处理等重大问题研究和解决不够。四是破解城乡建设资金难题的压力依然巨大。随着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的继续快速发展和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的深入推进,资金紧缺矛盾将进一步凸显,如何解放思想创新融资模式、想方设法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仍然是“十二五”时期所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五是系统内一些同志思想观念、工作观念更新转变不够快,工作效率不高,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差距,在上下联动、发挥合力方面需进一步加强,推进建设行业经济发展方式和管理方式转变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十二五”时期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指导思想
面对机遇和挑战,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必须牢固树立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和忧患意识,准确判断把握形势,抢抓机遇谋发展,破解瓶颈求突破,加快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大发展、大提升。“十二五”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实践要领,围绕构建“一个载体、三个体系”,以城镇化为统领,加快实施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大规模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大力发展建筑业,积极稳妥发展房地产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建设科技创新和建筑节能,加快建设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事关群
— 7 — 众利益的民生问题,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三)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十二五”时期主要发展目标 经过五年建设,全省城镇化水平有明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显著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统筹城乡发展取得新成效。主要指标是:
城镇化进程积极稳妥推进。“十二五”期间,全省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7个百分点以上,2015年达到48%,达到或接近中部平均水平。郑汴一体化取得较快发展,省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增强。2012年年底前所有城市新区初具规模,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基本到位,专业园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全部完成,园区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全省初步构建起结构合理、布局协调、功能互补、集约高效的现代城镇体系。
住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省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210万套,完成投资1872亿元。其中:新建廉租住房(含购买、改建、租赁)40万套;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63万套;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57万套;新建限价商品房20万套;新建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30万套。到2012年末,基本完成省辖市集中成片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任务,到2015年末,全面完成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任务。
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3600亿元,商品房屋竣工面积达到21000万平方米。坚持住房市场化的基本 — 8 — 方向,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的作用,进一步培育和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供应体系。提高住宅产业化水平和房地产业集中度,发挥房地产业对扩大投资、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和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和质量的重要作用。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升。2012年底前西气东输二线新增用气城市建成完备的燃气配套设施,黄河以北及沿黄城市供热能力增加40%,省辖市建成完善的雨水排水体系,城市防洪设施达到国家标准,无障碍设施配套,城市新建建筑全部达到抗震设防标准。2013年、2014年实现郑州地铁1号、2号线通车。洛阳城市轨道交通开工建设。2014年全部建成南水北调受水区43个城市供水配套工程。2015年省辖市燃气用气普及率达到80%,县城燃气用气普及率达到40%;省辖市中水回用率达到40%,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8%以上,县级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全部实现无害化处臵。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8%,全面完成县城以上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大中城市建成区内主要河道的综合整治全面完成。60%以上城市(含县城)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35%以上达到国家级园林城市标准。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完善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2012年年底前,2/3以上的省辖市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城市管理逐步法治化。城市历史遗存、古建筑及近现代优秀建筑得到有效保护,城市亮点凸现,文化品位提升。
— 9 — 建筑业发展迈上新台阶。到2015年底,建筑业力争完成总产值、增加值、利税总额分别达到30000亿元、9000亿元和2000亿元左右,建筑业完成总产值、增加值、利税总额保持年均增长13%以上。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合格率100%,建造出一批优质精品工程。建筑业企业竞争力增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安全生产持续保持平稳,有效控制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新农村建设有序推进。积极推进中心镇和中心村建设。到2015年完成4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中心镇建成区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基层村建设规划完成80%以上。完成全省历史文化古镇(村)资源普查和历史文化名镇(村)设施建设保护规划,建立历史文化名镇(村)信息网络系统。乡镇用水普及率达到90%,燃气普及率达到20%,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生活垃圾处理率90%,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6平方米,绿化覆盖率32%。
建筑节能实现新突破。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增节能建筑1.2~1.5亿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规范化应用5000万平方米。到“十二五”末,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和实施率全部达到100%。到2015年,新型墙材产量达到420亿块标砖,生产比例达到92%,应用比例达到98%,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基本实现“禁黏”,乡镇“禁实”总数达到1000个,建筑节能累计实现节约900万吨标准煤的目标。
三、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十二五”时期主要工作措施
(一)科学构建现代城镇体系,推进城镇化进程
1、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加快城乡规划一体化步伐,推进城乡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合理安排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在全省形成以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为龙头、城镇总体规划和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为骨干、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支撑的城乡规划体系。依据省域城镇体系提出的次区域指引,编制跨市县的综合协调规划,为加快城镇化进程和构建现代城镇体系提供较为完善的规划依据。
2、优化城镇空间布局。认真实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发挥规划引导调控作用,按照“向心集聚、圈层组织、轴带辐射”的城市群空间发展战略,依托现代交通体系,逐步形成以郑汴都市区为中心,洛阳为副中心,省域中心城市为骨架,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依托,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现代城镇体系。
3、强化郑州核心带动力。以把郑州建设成全国区域性中心城市为目标,加快郑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沙组团、九龙组团、航空港区、龙湖地区、龙子湖高校区和白沙职教园区开发建设,建成郑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航空港交通枢纽和郑州综合保税区,促进郑州国际物流中心形成规模。继续推进郑汴一体化发展,加快实施郑汴新区规划,2015年郑汴一体化区域城镇人口超过600万人,加快建设郑汴洛城市工业走廊,扩大人口规模,提升产业集聚
— 11 — 水平。推进“两干三城”(干线铁路、干线公路和城际轨道交通、城际快速客运通道、城际快速货运通道)交通体系建设,加快郑州市与开封、许昌、新乡、焦作、洛阳市的发展对接,形成郑州都市圈。
4、提升省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洛阳全省副中心城市作用,到2015年,洛阳市城区人口达到260万以上。其他16个省辖市按照复合型、紧凑型发展理念,严格规划实施管理,完善城市整体功能,突出城市特色,增强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承接、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洛阳、焦作、平原、许昌、漯河、南阳等新区建设,加快产业聚集和人口聚集,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形成区域新的增长极。
5、做大做强县级市、县城。统筹现有城区功能布局,提升县级市和县城规划建设标准,提高基础设施功能和综合承载能力,大力优化发展环境,不断增强承接中心城市辐射和带动乡村发展的能力,吸纳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支持有一定产业和人口规模、基础设施完善的中心镇发展成为小城市。
(二)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1、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十二五”期间,公共租赁住房将成为住房保障的主要形式之一,通过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公共租赁住房逐步与廉租住房统筹合并建设。
2、加快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全面掌握低收入家庭住房状 — 12 — 况,建立保障对象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以地方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廉租住房资金。完善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的管理办法,积极实施廉租住房租售并举。强化廉租住房建设情况监督检查。
3、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规定,单套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落实各项优惠措施,严格审定出售价格。严格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审批、公示、退出制度,规范销售管理,规范集资合作建房,将对象限定在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工矿区、困难企业的无房户和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家庭。
4、积极稳妥推进旧城区、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把旧城区、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与调整城市产业结构、优化城市用地功能结合起来,综合利用各方面的资源优势,从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出发,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城市旧城区、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引导各地按照“统一规划、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城中村改造。鼓励旧城区和棚户区房屋产权单位、公有住房承租人及其所在的企事业单位,按照城市规划和改造计划的要求,采取集资合作建房的方式实施旧城区和棚户区改造。
5、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管体制。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努力实现城镇就业职工基本建立住房公积金。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简化贷款程序,降低贷款费用,健全服务体系,加快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进一步完善住
— 13 — 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建设和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行政监督机制,加强执法检查。统一管理标准和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实时监控。加强资金运营和贷款风险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完善住房公积金利率、税收等政策,进一步体现对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优惠。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安全增值渠道,丰富个人住房贷款品种。开展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建设的试点。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益,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将本地区部分住房公积金闲臵资金补充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三)提升城镇基础设施水平,实现城镇可持续发展
1、加快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建设,实现产城融合。加快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道路、供排水和污水管网、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多层标准化厂房、技术研发、专业物流、交易市场、职业培训等生产性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房地产开发和保障性住房等生活性服务设施建设,支撑产业和人口集聚。
2、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功能。着力实施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加快对城市老城区老化管网改造,基本实现省定重点镇集中供水设施全覆盖。通过西气东输二线和地方配套支线建设,加快城市天然气管网和设施建设改造,提高县城以上城市燃气普及率。加强城市积水点改造和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提高城市中水 — 14 — 回用、污泥处臵和防洪防灾能力。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完善乡镇垃圾收集收运体系,逐步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加强城市河道治理和生态保护,提高城镇居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
3、加快综合交通网络体系建设。围绕构建现代城镇体系框架,提高中心城市道路建设标准,优化路网结构,加强交通设施建设改造和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加快铁路、公路、航空建设,形成以高速铁路、国铁、城际铁路组成的铁路网为基本骨架,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城际快速通道为重要支撑,航空港和综合交通枢纽为关键节点的便捷高效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城际干道和轨道交通等快速交通设施建设,促进城市间的城际连通,实现城市交通、城际交通、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等各种交通方式之间的“零换乘”与“无缝衔接”。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方便市民出行。
4、提升城市生态宜居水平。全面落实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区域空间管制,以创建宜居城市为目标,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全面提高城镇生态环境质量。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合理划定城区范围内的绿化空间,建设公园绿地、环城绿化带、社区居住区绿地和风景林地,围绕交通干道和城市水系等建设绿色走廊,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绿地系统。加强区域生态建设,根据不同区域的生态功能及环境容量,对城镇建设规模、发展形态和开发方式进行分区控制。
5、突出城市文化特色。以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为依据,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管理。吸收国内外城市规划建设的先进理念,处理好名城保护与现代城市建设的关系,突出地域、历史和文化特色。重要地段和建(构)筑物要充分体现时代气息和地域特色,形成与城市的历史、文化、经济、社会、环境相适应的建筑风格和城市风貌,提升城市品位。
6、加强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和管理。加强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严格实施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突出功能分区以及对生态环境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加快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风景名胜区周边建设活动的规划管理。
(四)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1、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一是完善房地产调控措施。根据国家出台的土地、金融、财税政策,认真贯彻落实调控房地产市场供求的各项措施,研究制订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调控办法,及时出台有关调控政策,通过采取经济和法律等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从供求两方面进行双向调控,保持房地产市场价格稳定。二是加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认真做好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分级建设,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方针,建立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全面掌握全省房地产市场的基础信息及动态变化,实现住房信息共享,全面提高行业管理和社 — 16 — 会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加强对建设用地供应、土地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分析,科学预测商品房对土地的需求和相关信息。增强对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加强对同地段、同品质房屋销售价格和租赁价格变动情况的分析,准确把握房地产市场走势,及时发现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调控措施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加大宣传力度,适时披露土地供应、住房供求及价格涨落等相关信息,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和心理预期,保障合理住房需求,控制不合理需求,抑制投资性与投机性购房需求,严肃查处违规销售、恶意哄抬住房价格等非法行为,有效遏制投机炒作。四是增加有效供给。在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中,合理确定各类房地产用地的布局和比例,优先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大力发展普通商品房,配套发展商业房地产、写字楼和工业房地产,鼓励开发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2、积极稳妥发展房地产业。一是鼓励房地产企业优化重组,适度提高产业集中度,重点扶持一批有实力、信誉好、负责任、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鼓励其做大做强,提升企业整体抗风险能力和经营规范程度。引导有资信和品牌优势的房地产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方式形成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对具备转让条件的开发项目,允许开发企业以投资、入股或转让方式进行项目合作,鼓励规模化开发和集团化运作,推行跨区域、多元化和品牌经营,支持房地产企业实施
— 17 — 品牌带动。推进房地产经纪和物业服务企业兼并重组,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二是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支持商业银行加大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资信条件较好的企业经批准发行企业债券,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三是规范发展房屋租赁市场,鼓励居民通过租赁方式满足住房需求,形成梯度住房消费模式。四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格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及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物业管理经理人执(职)业资格的核准及日常监管工作,加大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工作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将房地产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与资质资格升级挂钩。五是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以合理的价格促进商品房销售。
3、加强房屋征收补偿管理。认真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完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法规制度,规范征收补偿程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解决重货币补偿、轻实物安臵,被征收人对补偿方式选择权得不到保障、补偿标准偏低等方面问题。加强房屋征收部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完善对被征收人中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政策,确保其居住条件有改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加强对房屋征收中损害群众利益重点案例的督查力度,依法依纪查处房屋征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利益。
4、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健全物业管理各项制度,形成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提高物业管理市场化程度。规范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保障住房的维修和正常使用。深化机关、企事业单位住房维修管理市场化、社会化改革,推进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并实施物业管理。
5、加速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大力发展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确立符合国情、省情的住宅建筑体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型工业化住宅结构体系和通用住宅部品体系。落实住宅产业经济政策,健全住宅产业现代化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推进制度和激励机制,逐步构建资源节约型住宅产业结构和住宅消费结构。加强住宅技术的研究与集成,完善住宅产业技术保障体系。重点研究与推广住宅节能、节地、节材、节水等关键技术,鼓励研发和推广先进适用的住宅建筑成套技术和住宅部品,推行住宅性能认定和住宅部品认证、淘汰制度。在已开展的住宅性能认定试点基础上,逐步建立社会化性能认定机制,不断扩大住宅性能认定的范围。按照国家认证认可工作条例的要求,实施住宅部品认证和推荐、淘汰制度。
(五)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建筑业
1、完善产业体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一是引导我省建筑业走工业化道路。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提升传统建筑业,实现产业发展向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转变。二是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
— 19 — 合,鼓励和支持优质资本、优势企业通过收购、参股、兼并、重组,推动产业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臵效率。加强对骨干企业在产权制度改革、专业调整、技术创新、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项目融资、发展战略等方面的指导,引导具有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总承包能力的综合类建筑企业,以工程总承包为载体,逐步实现由垫资经营向投资经营的转变。增强骨干企业综合竞争力,培育一批企业集团。三是拉长产业链条,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引导企业围绕新的市场需求,与资本市场、建筑产品开发等有机结合,带动传统施工业务的发展,提升产业层次,吸引高端专业人才,形成新的业务发展模式;促进建筑业企业与交通、电力、水利、邮电、通信等施工企业的兼并整合,尽快形成涵盖诸多领域、具有各类施工能力的大建筑业格局。四是大力发展工程咨询服务体系。培育为投资者提供技术性、管理性服务的工程咨询服务主体,完善中介服务,发挥中介组织在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中的作用,形成由勘察、设计、监理、工程造价等企业组成的工程咨询服务体系,提高建设项目管理的专业化和科学化水平。
2、规范产业行为,创造良好环境。一是强化行业指导。加强对建筑业企业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重点做好省政府确定的100家骨干企业的跟踪服务,深化细化扶持政策,对骨干企业实行省级直接管理、增项不受限制、评优评先倾斜等政策。积极协调省科技、金融、税务、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帮助企业及时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二是加快制度创新。加快推行工程风险 — 20 — 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建设工程担保制度,健全工程风险管理制度。稳步推进项目管理制度的实施,大力推行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完善建筑市场监管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覆盖建筑市场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体系。三是规范市场秩序。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规范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试行电子化评标办法,逐步实现全过程网上投标和电子化评标,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问题。建立完善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运行机制。深入探索制止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发生的有效途径。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强化工程建设监管信息化建设,真正发挥信用信息系统在日常监管中的作用。落实市场准入、清出机制,为建筑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3、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创建精品工程。一是落实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完善行业工程质量安全的自我约束机制和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督,规范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行为。加强工程施工的预先控制和过程控制,加强工程监理,充分发挥监理在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作用。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抽查和巡查,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强化质量监管。二是实施“精品工程”战略,以组织创建“鲁班奖”、“中州杯”优良工程为抓手,加强质量、品牌和标准化建设,促进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加强工程生产安全管理。坚持安全发展,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
— 21 — 督,建立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对工程质量安全行为的约束作用,严格监督检查和监督执法,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发生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提高危机管理意识和处臵能力。
4、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着力培育外埠市场。坚定不移地实施“走出去”战略,引导我省建筑企业加强与省外大中城市和大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联系与合作,采用收购、控股、参股或联合省外企业等形式提高省外市场占有率。发挥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建立、完善定向劳务输出渠道,带动我省建筑劳务输出。加强各地具有不同功能要素企业间合作,形成联合开拓市场机制。以工程总承包为发展方向,以特级企业为龙头,加快开拓省外市场步伐。加强省际间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务合作关系以及专业协作关系。发挥林州、长垣、项城、平舆、鄢陵、固始、新县等地建筑、防腐、防水、园林绿化方面的专业优势,加大建筑劳务输出和基地建设,带动建筑劳务输出。引导我省建筑业企业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组建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联盟,积极参与国家对外援助项目,承包国际工程和劳务输出。
5、创新勘察设计咨询业机制,繁荣勘察设计市场。围绕市场和自身实力创新生产经营方式,引导大型企业向为工程建设提供全过程、全功能、全方位服务的方向发展,中小型企业要向提供 — 22 — 专业功能服务的方向发展。鼓励企业跨行业、跨专业、设计施工一体化经营,强化主业优势,发展高端市场,延伸产业链或多元化经营。通过内部结构调整和流程再造,形成以项目管理为核心的管理体系,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并完善协同工作模式,提高勘察设计咨询项目管理水平。编制《河南特色民居推荐图集》,引导全省村镇民居建设,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支持省外正规甲级勘察设计企业、境外知名设计机构参与我省设计投标;积极鼓励省内设计企业与境内外设计企业联合设计、集体创作,取长补短,互相学习;允许省属骨干勘察设计企业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承包、兼并地方设计企业;对地标性建筑、重要地段的街区、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纪念性建筑经批准可以直接委托境内外著名设计大师进行方案设计;支持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以个人名义参与新农村建设。
6、强化标准意识,规范计价行为。认真分析研究工程建设、建筑市场管理发展趋势和要求,确定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方向,做好相关标准定额服务工作。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编制,加强我省地方标准的制订、修订管理,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机构建设,形成强有力的支撑体系,建立工程建设标准化与技术进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努力使“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的观念深入人心,鼓励建设各方广泛参与,不断提高对标准定额的认识水平。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建设,进一步完善工程量
— 23 — 清单计价方式和工程结算审查备案制度,加大工程实施阶段计价行为的监督力度,逐步建立工程造价计价标准体系。积极开展工程造价指数研究和信息发布工作,建立适用于我省实际的工程造价指数体系和工程价格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全面提升全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业水平。
(六)加快推进村镇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1、加大村镇规划编制力度,充分发挥规划在建设中的引领作用。高质量地完成全省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和中心村建设规划。积极推进基层村规划编制。中心镇结合总体规划,完成建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全覆盖。逐步形成以城带镇、以镇带村、梯次推进、协调发展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全面启动村镇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覆盖全省的村镇规划监督管理网络和村镇规划监督评价机制。
2、积极推进中心镇和中心村建设。搞好中心镇建设试点。选择一批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实力较强、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中心镇作为特色中心镇的试点,通过建设产业集中发展区,走产城融合之路,促其发展成为10万人以上的小城市,使其率先发展成为农村城镇化的重要支撑。加强对中心镇和中心村建设的政策研究,出台推进中心镇和中心村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中心镇和中心村综合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我省农村城镇化进程。
3、做好农村危(住)房改造建设。积极争取扶持资金,加大对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试点支持力度,逐步解决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的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积极探索推进农村住房建设的政策体制和机制创新,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的基础上,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复耕出的土地,优先安排本行政村新村建设和基础设施、公益事业、产业发展等,节约的指标转让收益主要用于被整治土地所在村庄建设、拆除农民房屋重建、农村危房改造及腾退宅基地补偿等,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
4、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力度。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主要依靠社会资金建设村镇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形成村镇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规范建制镇土地批租,推行公开招标出让,建立和完善建制镇土地出让金用途分解机制,适当扩大中心镇土地出让金留成比例。合理收缩政府投资领域,加大对农村公益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投入,加强村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危房改造、环境整治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行特许经营权,吸引外资、动员社会资金参与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投资、经营、回收的良性循环机制。
5、大力开展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开展村镇环境综合整治,着力建设一批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生态文明、环境优美的宜居城镇和乡村。到2011年底前有一半以上的建制镇镇区和乡驻地、— 25 — 2012年全部建制镇镇区和乡驻地完成环境综合整治达标验收。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美观”的原则,挖掘当地建筑文化遗存,提炼特色民居风格,反映时代民居特征,结合各地不同的特色和民俗,分别设计河南乡镇和村庄特色民居,最大限度体现地域民族特色。加强历史文脉保护,抓好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规划编制与实施。重要地段和建筑物要形成与地域、历史、文化、环境相适应的建筑风格和特色风貌。
6、加强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与利用。完成全省历史文化古镇(村)资源普查,建立历史文化名镇(村)信息网络共享系统。加强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和利用,制定《河南省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办法》。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村);开展名镇(村)特色资源保护与利用研究,整合名镇(村)自然与人文景观资源,会同旅游部门开展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创建活动,提升名镇(村)品味。使我省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和利用,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七)加强建筑节能和科技创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1、强力推进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鼓励执行低能耗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积极扶持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扩大集中连片推广规模,完善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 — 26 — 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大力推广绿色、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引导绿色住房消费。积极推进建筑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推广应用新型节能材料,推进建筑节能产业化进程。倡导农村住房节能,鼓励使用清洁能源。
2、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持续创新能力的产业领军企业。指导特级、一级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着力提升骨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产学研联合,推动建设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对接,建设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并加以消化、吸收和创新,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关键技术,引导企业在工程建设实践中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开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在企业各类资质标准审定中,突出企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和工法,突出企业技术中心和企业标准的建设,提升技术集成和管理集成水平,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建设科技创新体系。
加快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应用。加强建设科技成果的中试环节,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度和示范应用。鼓励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能源,并将应用水平和科技含量等逐步纳入优质工程评定、招投标、资质审查等环节,形成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的有效机制。创建国家和省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在新
— 27 — 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绿色生态建筑等领域加强示范工程建设,并切实加强对示范工程的跟踪问效和技术指导,充分发挥科技示范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行业技术不断进步。
3、建立低碳建筑体系。大力开发和利用低碳技术,积极培育以低碳为特征的新经济增长点。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推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引导和推进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模式,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范化、规模化应用,推广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工程。加大新建建筑节能力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建筑节能标准,建立完整的建筑节能检测和评价体系,实施闭合式管理,加强工程建设程序各环节的节能专项监管。建立重点耗能产品和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定期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加强新建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开发建筑节能优化设计技术,建立建筑能效标识体系;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与功能提升,建立健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成套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积极开发应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关键技术和设备,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建立和完善绿色建筑的技术与标准规范体系,研究绿色建筑的推广机制,建成一批绿色建筑示范基地和人居环境优秀示范小区,探索生态智能建筑的建设,逐步建立低碳生态城市发展模式。
4、扩大新型墙材应用。巩固深化“禁实”成果,积极推进“禁实”向乡镇延伸,向“禁黏”拓展。优化升级新型墙材产业,继续推进新型墙材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着力培育新型墙材骨干企业(集团),扩大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范围。全面贯彻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政策,加强监督检查,努力提高基金征收率,充分发挥基金的引导、调控作用。加快墙材革新的立法进程,研究制定《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禁实”工作新型墙材闭合监管和新型墙材确认管理制度,促进全省墙材革新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八)深化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增强住房城乡建设发展动力
1、全面开放建设市场。落实完善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域割据,对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国有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一视同仁,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投资者,实现公平竞争。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城市园林绿化等领域。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参与棚户区改造,享受相应的政策性住房建设政策。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具备条件的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可以采取市场化的经营方式,向民间资本转让产权或经营权。
2、深化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
— 29 — 措机制,组建城市、县城建设投资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提高融资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投融资平台采取发行债券、上市融资、信托计划等形式筹集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以及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采用bot、tot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商业性基础设施开发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按照“先期出资、收益分享、依法办理”的原则,探索开发商投资土地一级市场、先期参与城镇土地开发等筹措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3、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加强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前期运作、精心设计,适时向社会金融机构推荐,促进金融机构扩大城建信贷规模。通过组织召开城乡重大建设项目招商会,利用请进来的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采取各种投融资模式,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企业改组改造、兼并重组,提高招商引资实效,增强城乡发展的活力。
(九)加强人才培训,推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
1、大力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培训。开展公共管理、电子政务、依法行政等知识培训。抓好普法教育培训,全面提高行政管理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和完善干部学习培训的考核激励机制,实行领导干部选学和考评制度,大规模培训建设系统领导干部,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加强城乡建设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完善以建筑企业为主体、建设类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 — 30 — 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强行业职业培训,建立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二是以企业技术中心和研究中心为平台,通过加大经费投入,培养新型骨干人才,围绕建设行业重大关键技术、专业施工技术和设计工艺,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持续创新能力的行业科技领军人才,提升骨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三是完善建设行业执业人员信用档案体系建设,规范执业注册许可行为,加强对执业人员的管理,落实准入、清出制度,提高行业的社会公信程度。严格执行执业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重点做好各类执业注册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执业注册人员的执业水平。
3、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以网络为基础,以管理业务为核心,以系统信息与数据共享服务为目的,整合政务信息资源,综合运用数据库、地理信息、卫星定位、移动办公技术等多种技术手段,打造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12317信息化工程”,搭建统一数据库平台,建设企业数据库、执业注册人员数据库、建设工程项目数据库,提高电子政务管理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全面性,实现跨部门、跨单位的信息共享,实现全省政务办公与数据共享。
4、加强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通过健全制度、完善规章、加强立法,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解决关系民生和社会热点问题,— 31 — 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决策程序,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制度。
5、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按照“三具两基一抓手”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两转两提”,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开拓创新意识,弘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作风,全面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自觉遵循规律,加强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抓具体、求深入,抓基层、打基础,通过项目抓落实,通过项目求突破。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主动由行业管理向服务指导转变,集中精力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关键问题、突出问题。
“十二五”期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树立大局观,增强紧迫感,强化责任心,提升执行力,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务实的作风,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创造新业绩,确保经过五年努力,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城乡面貌换新颜,锦绣中原展新姿,谱写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