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局的执法范围(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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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局的执法范围篇一
首先,我们来了解什么是城管,城管其实是一个城市的市容管理执法人员。城管属于市容管理办公室城管建制于1990年代,起初只是管管“游商”、摊贩,发展到后来,竟成了中国城市职责最宽泛的公权机构。涉及市容环卫、园林绿化、道路交通、工商、停车、施工现场、城市河湖、黑车、黑导游等等十多个方面
据我所知,城管是中国的“特产”,它行使了许多执法部门应该行使又不愿行使的职责,有些属于多个部门交叉管理的灰色地带,如违章建筑本应归建设与规划部门查处,无照经营、占道经营本应归工商、道路交通部门管理,乱倒垃圾应该属于环保、卫生部门管理,由于这些部门没有完全履行自身的职能,结果都由城管部门一家承担。完善的市政管理机构设计首先应该是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其次,责任与执法权力应该是匹配的,不能使权力小于责任,也不能使权力超过责任。
近些年来,城管部门面对舆论的批评也做了许多改进措施,如武汉市城管就发明了“目光逼视执法”,昆明城管为减少执法冲突,专门组织了女性执法队,试图用微笑与温柔来感化执法对象,似乎收效甚微。这是因为,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冲突,城管执法手段的有限与执法任务的无限之间的矛盾在局部范围内还是无法调和的,而这一矛盾单靠城管部门自身也无法解决。因此,应该通过立法明确各市政管理部门的分工,划定城管的责任和权限。对那些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城市秩序、损害公众利益、而且抗拒执法的行为人,要联合公安部门,理直气壮地行使拘留等强制手段;同时,要主动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对城管的执法责任、执法动机及时进行解释。回避甚至抵制舆论质询,只能给人留下被动挨打、理亏心虚的印象。
城管综合执法制度已经试行了十多年的时间,目前有在全国普及的趋势。尽管存在许多严重的弊端,遭遇众多的质疑,但是,这一制度短期内恐怕难以废除。那么在城管综合执法制度继续存在的条件下贯彻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我个人认为需要做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
首先,树立保障人权、服务民生的理念。保障人权是人民建立政府的根本目标,是政府的原始起因和最基本的功能。“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说自明的,所有的人生而平等,他们由创造者赋与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为了取得这些权利,人类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近来中央政府相当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应当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但是,正如有大众指出的,由于多种原因,民生问题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具体管理实践不和谐成为当今城市管理中的突出矛盾之一。在僵化的执法观念下,城管执法常常是“一刀切”地动用驱赶、没收工具或罚款简单方式,实施执法监督权,这样不可避免与以自谋生计为主体的被执法对象产生磨擦和对抗,城市管理执法不可避免地对其造成伤害或被其伤害。其次,处理好疏与堵的关系。城管执法长期采用堵的方式,结果造成相对人与城管的激烈冲突,影响弱势群体的生计,导致“违法”摊贩、黑车车主等与城管执法人员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摊贩、车主之间互通信息,“敌进我退、敌退我进”,打起游击战争,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像大禹治水一样,城管执法应当注重采用疏导的方式,主动为小摊贩等解决谋生问题。对于黑车,已有学者提出放松出租车数量管制、解除准入限制、放松价格管制、强化资格审查、适当限制巡游服务等建议。而且有些地方已经开始这方面的探索。
再者,遵循正当行政程序,实行信息公开,贯彻职能分离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原则是行政法的一个基本原则,遵循正当行政程序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但是在执法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信息公开是程序公正的必然要求,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城管执法应当实行处罚依据公开、处罚理由公开、处罚过程公开。当前政府正在推行电子政务,为信息公开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途径。城管执法还应当贯彻职能分离原则,调查人员与处罚人员相分离,作出罚款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相分离。必须杜绝实际上存在的“管理就是罚款”、以罚款作为创收渠道、将罚款返还执法机构、以罚款养执法人员的现象,为此政府财政应当为执法机构提供足够的经费保障,一旦执法以创收为目标,执法权力就无法避免“为恶”,执法行为与服务型政府就背道而驰了。管辖,而市容管理办公室是城市管理局(以前叫市政公用管理局)的一个直属单位(事业单位编制)。最后,加强对城管综合执法的监督。服务型政府是一个很好的理念,是一种优良的管理模式,然而在缺乏民主基础和强有力的监督的情形之下,又可能演变成一种美妙的空想理论,沦为一种空洞的政治口号,没有任何实质意义。有人提出“顾客导向型”服务城管的模式,自然很好,但是,只有在顾客可以选择商家、选择服务者的条件下,顾客才能成为上帝,否则一切都可能颠倒过来。城管综合执法要转变为服务型的执法,不仅依赖财政监督、民众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司法监督等等途径,更依赖我国民主制度的健全。
我想:这些方面如果能够得到很好实施的话,那么,城管将会很好的融入到大众群体当中。同时,也能成为我国管理社会的一柄亮剑。
人们通常用“城管”来表达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如今“城管”几乎成了一个贬义词,如何看待城管,它是否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它与当下官方大力提倡的服务型政府是否相悖,确实存在诸多疑问,我国城市管理实行建管“合一”的体制,城市的建设者就是城市的管理者,城市的立法者就是城市的执法者,这种管理体制是基于后发现代化国家中自上而下的现代化模式所形成的全能固化制度,曾经对我国城市发展产生过积极影响。但是,由于我国政府职能一直存在越位、缺位和错位的问题,因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衍生出执法主体粗暴单一,权限不分,职责不明,导致在具体的城市行政执法中产生了一些违背民意、违反法规的事件,造成城市行政主体与政策对象的长期对立,引发大量社会矛盾。本文拟就城市行政执法的合理路途作出探讨。对于如何进行城市管理,有“堵”和“疏”两种做法,分别体现管制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执政理念。
管制型政府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责就是对社会进行有效管理,通常采用自上而下的强制措施来确保政府政策的执行,他们不考虑政策对象的具体利益,造成对个人权利的合法侵犯,其结果是比较恶劣的社会影响。服务型政府,是现代政府公共管理治理模式的升华,主张一切政策都必须以满足社会利益为目标,不脱离民主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有限政府的本质内涵,执政要具备人文关怀,具体考虑基层群体的利益,不把公民当做单纯的政策对象,从而营造社会和谐。从现状来看,构建和谐城市秩序,是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所以,传统的城市管理模式以管为主要工具,但是这种以管为主,严厉打击马路摊贩的方式却是与增进城市和谐的目标相违背的。首先,城市和谐依赖于市民较高的生活水平,而严厉打击马路摊贩只会降低他们的生活水平,造成商贩与政府之间的严重对立;其次,严厉打击马路摊贩,损害政府形象,更会造成市民对政治权力心理认同的降低,因为马路摊贩大多数是下岗工人和城郊农民,他们为了谋生,实行流动经营,如果对他们进行严厉打击,必将违背政府自谋出路,自主创新的政策目标;最后,从政策效果上看,一方面马路摊贩具有较强的流动性,严厉打击只会导致其东躲西藏,偷税、漏税;另一方面,也牵制了城管执法队员太多的精力,造成城管队员疲于奔命,在较高的行政成本中,无法杜绝马路摊贩,膨大的流动商贩群体存在污染城市环境,妨碍市容,阻塞城市交通,扰乱经营秩序等影响,严厉打击马路摊贩只会使其经历“取缔→回潮→再取缔→再回潮”这样的怪圈。为此,构建服务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模式势在必行,首先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制度,同时建立行政问责制,城市管理者要认真贯彻《行政处罚法》,对暴力执法者进行有力制裁。
其次,要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的总体素质,不应向执法者灌输“与小摊贩为敌”的政策,不应颠倒社会发展价值观,不应执法功利化,而应该通过公务员考试机制,组建一支能力强,高学历的执法队伍,让他们在城市管理实践中既坚持依法行政,又坚持柔性执法,形成强大的执法主体,如安徽合肥市城管局招收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为执法者;再者,检查监督对城管执法的介入除了以参与的方式事前介入和捕诉的方式事后介入外,也要重点落实实施轻微刑事案件调解制度和为基层城管执法人员提供法律培训和咨询服务。
最后,完善城市管理的协调沟通机制,协调沟通必须要坚持平等、利益统筹、权衡变通等原则,既可以起到调整城管的行为,又可以改善城市执法者与政策对象的关系,更重要的是照顾了基层群体的利益。通过说服教育划出一块场地,以低价或免费出租摊位让马路摊贩自觉到该场地合法经营,逐渐引导马路摊贩合法经营,实行变“堵”为“疏”的政策理念,为城市管理的科学整治打开了一道口子。
同时,当执法者与执法对象产生冲突,应通过协调机制和监督程序,这需要ngo这样的第三部门的有效介入,而在城管执法过程中除了秉承以人为本,柔性执法外,还需要新闻媒体等大众舆论的监督和现场dv拍摄等手段,让执法暴露在阳光之下,从而消除城市管理的安全隐患,并能有效扼制粗暴执法和循序渐进地杜绝无证经营。综上所述,现代城市管理是一项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能否生活稳定,安居乐业。因此,构建服务型城市执法模式,不仅使马路摊贩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而且还体现了新公共管理中善治的过程和现代城市管理重在服务的本意。
城管执法局的执法范围篇二
在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公安管坏人、工商管富人、城管管穷人”,城市管理的执法对象极大多数是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民以及孤、寡、残疾等弱势群体,他们大多从事着最简单的商品买卖活动,维系着最基本的生活,其艰难处境易博得市民的同情和谅解;加之部分违章者自身存在的陋习,使其对城市管理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抗法。执法中稍有不慎,执法人员便会成为众矢之的,引来路人围观、起哄。令执法人员进退两难。
在具体执法中,城管的大案要案很少,多数案件处罚数额较少,难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使违章者抗法有了可乘之机。城管执法部门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维护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被执法者常维护其个人利益。两者发生冲突时,有些当事人不是选择合法的解决问题的途径,而是不理智的选择了暴力抗法。被执法者普遍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低下。城管执法的对象往往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制观念也相对淡薄。他们往往认识不到其违章行为的严重性,以为自己没有违法,更没有构成犯罪,谁扣其东西就跟谁急。正是这种心理,使暴力抗法偶尔发生。特别是城管在执法过程中绝不能“动粗。”
所以,执法与行政相对人都需要加强法制观念。必须把依法行政的执法理念铭刻在心,必须“以人为本”,把尊重人、维护人的根本利益、促进人的全面进步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其次,执法时主要采用剥夺生产资料的方式强制停止经营,执法方式单一。个体劳动者经营主体资格、地点、时间,有经营权程序性瑕疵问题,可限期改正或补办手续解决,没有达到必须剥夺所有权合法的生产资料的严重程度。“查抄”的负面效果波及面广,影响市民日常生活,市民就近购物的市场需求,是难以遏制的。
再次,当场处罚、执行的商品、工具一般超过50元,“查抄”折算为罚款,实质是“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依法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执行。没有根据行政处罚法,告知和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听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普遍存在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的倾向;同时违反应当适用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后处罚的规定,超越了法律规定的权限,在程序上违法。如何规范城管执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代表,南宁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周小容认为,被查处的人确实有违章违规的行为,为了抵赖逃避处罚而出现抗法行为;另一方面,则是执法部门执法时态度生硬,甚至以罚代管,引起群众不满。执法部门应该是在依法的前提下,花大力气培养一个好的市场、好的环境,但现实中,一些执法部门却简单地以罚代管,有的部门的执法人员还出现“守株待兔”等罚款的现象。既然有等待的时间,何
不像公安巡逻队员和联防队员,常常到管辖的地段走走,对那些确实是屡教不改的人也能起到威慑作用。对初犯者,作为管理人员则应该多教育、多宣传。只有以理服人的执法,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减少冲突的发生。
其实,周代表的愿望当然是好的,但城管暴力执法和市民暴力抗法事件的报道几乎每天都有,现已陷入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的怪圈,成为了难以调和的老大难问题。所有暴力都是对法治原则和社会文明的粗暴破坏,迫切期待从根本上清除。
城管的职责范围十分广泛,几乎涵盖了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市容环境卫生、公用事业、城市节水、停车、城市绿化(主要公园除外)、工商行政管理中的无照经营、城市规划管理中的违法建筑、城市交通管理中的临时占道、施工现场(含房屋拆迁施工现场)等百多项。但承担如此广泛职责的城管,却只具备劝说、暂扣物品和罚款等权力。如此权力实难承受如此广泛的职责,城管必然会使用一些超越权力之外的手段,而最终导致暴力执法与抗法事件发生。目前北京一些地方采取了由警察陪伴城管去执法的举措。
本文来源于 学习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城管局窗口 徐秋芳
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深刻洞察当今世界发展大势提出的,其理论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
科学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其核心是以人为本,而所谓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始终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城管执法过程中遭遇阻挠、抵触,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各地时有发生。“城管难题”一而再再而三引发的矛盾冲突,折射着一种基层危机,倘若这一问题迟迟不能破解,直接影响的是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乃至有可能动摇我们的执政根基。可以说,“城管难题”能否破解,很大程度上考验着我们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在城市管理过程中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把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结合起来,走依法管理与亲民管理相互结合的新路子。
1、确立科学的城市管理思想,首先是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城管理念。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所在,也是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所以贯彻以人为本的城管理念,就是要在坚持以人为主体、以人为前提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城市居民的衣食住行等问题,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就业、谋生等问题,他们大多靠在街边占道摆地摊或卖一些小吃来补贴家用,社会经济的不繁荣就必须得考虑其存在的合
理性,决不能一味强调取缔、清理,要根据经营者销售物品的种类、销售时间的长短以及路段人流物流量的多少进行规范管理,做到“堵、疏”相结合。
2,确立科学的城市管理思想,必须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因城市管理工作的广泛性、经常性、长期性、动态性、复杂性等特点,城市管理工作不是哪一级政府、哪一个部门能够独立完成的。所以城市管理工作必须从现实和科学的角度出发,坚持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前提下,建立有效的联合执法机制,做到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理解、齐心协力、多管齐下。首先要通过建立和完善考核监督体系,提高城市管理行为的质量和水平,使城市管理工作由突击型向经常型,由被动型向主动型方向转变,必须刚柔并济、管教结合找准深层次原因,从病根对症下药,避免旧病复发,死灰复燃,确保工作质量和成效。避免“看得见的管不着”情况的发生和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其次是各单位、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抽调人员全面参与城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便于统一指挥调度;三是要联合各单位、部门,经常性开展各类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形成市容常抓不懈、环境居高不下的良性管理局面。
3、确立科学的城市管理思想,必须全面统筹、协调管理。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主线,也是城市管理的主要内容。所以,城市管理必须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相一致,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相协调。一是要处理好点面、内外之间的关系。在管理过程中既要提高主次干道、繁华地
段等窗口区域的城市品位,同时也要兼顾背街后巷、城郊结合部以及农村环境卫生的改善。二是要处理好市容与繁荣之间的关系。繁荣与市容相互促进、和谐统一,对占道经营、设臵门头广告这些有利于繁荣市场、促进经济发展,但又或多或少会对市容造成影响的行为,既不能“一棒子打死”,也不能放任自流,要结合实际情况分类管理、区别对待。三是要处理好短期行为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对符合部分人眼前利益、能带来短期效益,但影响城市长效管理的短期行为,要正确分析、坚决制止,使城管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减少城市管理的成本,实现城市的和谐发展。
4、确立科学的城市管理思想,必须提高市民整体素质。人是城市活动的主体,也是城市管理的主体,城市管理工作直接与广大市民群众息息相关,每一项改造每一次整治都可能涉及其切身利益,需要市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更需要一个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有几流的市民,就有几流的城市,市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城市管理的水平和成效,所以必须在提高市民法治观念和城管意识上狠下力气。一是要在教育中提高。地方各单位、部门要建立经常化、制度化的学习和培训制度,有步骤地对内部工作人员进行深入广泛的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二是要在环境中陶冶。要通过加强城市管理,营造优美的生活环境和文明氛围,使人们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逐步告别不文明行为和习惯;三是要在参与中养成。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活动,使人们在参与中逐渐形成新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增
强公德意识、责任意识;四是要在约束中强化。要通过加大各种法规的执法力度,查处不文明行为和违章行为,使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的良好习惯和行为,通过管理和约束得以规范、巩固和强化。
5、确立科学的城市管理思想,必须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宣传是增进理解、加强沟通的最佳途经,耳闻目染的宣传势必会起到潜移默化效果。所以必须充分利用媒体和多种宣传形式,构建立体化宣传格局,利用图像、声音、文字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典型经验以及先进人物和先进单位的先进事迹,将城管工作社会化、公众化,增进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消除隔阂与误解。同时要开辟电视、报纸曝光专栏,对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公开曝光,根据相关条例指出存在问题,尤其是对恶性的违规违章案件和屡教不改的违规者,要狠抓狠管,加以惩戒,增强城管法规的权威性。
实践表明,只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以改革的精神和科学的态度,研究城市管理的新思路,落实城市管理的新举措,实现城市管理的新跨越。
学习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意见心得体会
2007-05-09 17:15:46
学习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意见心得体会
小河中队
许 天 民
目前,我们城管队伍的整体情况可以说人员结构复杂,素质参差不齐。意见的第一章第一条说的很明确就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城管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城管执法工作效率和质量,我深切地感受到,只有一支过硬的队伍,才能创造出一流的业绩。因此,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建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准军事化队伍就成了我们的目标。
通过《意见》我认为,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应从自身做起,应从小事做起,努力做到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
实践表明,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是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只有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才能有效提高行政执法总体水平。因此,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胡锦涛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要不断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积极探索建立党员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市、区执法局及其各中队要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教育,进一步转变观念,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和管理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
任的理念,确立有权必有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不渝地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责为民所负、利为民所谋。执法人员若不律己,如何律人?这是重中之重。
(二)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执法监督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涉及城管执法队伍建设的长远大计和执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领导群众集体讨论决策。做了事情就要有人监督,一方面应强化内部监督,同时应加强对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要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实行量化管理,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定期进行考核。要广泛开展“群众评议”活动,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可以把人民群众请进行政执法机关,让被管理者评价管理者的工作,给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打分,并作为考核行政执法人员的重要条件。另一方面是强化外部监督制约,各行政执法机关应自觉地接受其他有关机关和新闻媒体及人民群众的舆论监督,形成监督约束的合力,保证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依法履行职责。
(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要扎实开展树立正确的利益观、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集中教育活动,按照 “两个务必 ”和“ 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认真落实行
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把该做、可做的事,全力做好,不该做、不能做的事,坚决不做,努力纠正执法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行政执法过错既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会给执法机关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负面作用较大。为了确保提高执法水平,必须加大对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只要是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错案,都要严肃查办。要抓住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形象的典型案件,毫不手软地进行处理,从而起到“惩处一个人,教育一大片“的警示作用。
(四)切实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并维护执法人员权益
要引导和教育广大执法人员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当成一种责任,一种精神境界,一种人生追求,自觉坚持学习。要着眼长远,按照建立学习型执法队伍的要求,制定周密的学习制度,大力开展多层次的教育培训,重点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对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刚正不阿但受到打击报复的执法人员,要予以坚决的支持和大力保护,增强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积极性,鼓舞整个执法队伍的气势。要在行政执法队伍中大力表扬和学习优秀执法者,弘扬正气,在全社会充分营造一种有利于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良好环境,有效保障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是最主要的工作基础。所以一定要抓好文明执法这一关键环节。城管执法工作面对的大多是下岗待岗、老弱病残工等社会弱势群体,许多问题都隐藏着社会积累性矛盾,部分队员对抗情绪强烈,认为执法环境较为艰难。要提高城管执法工作成效,只有改进工作方法,讲究执法艺术,始终坚持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这样,站在我们同一战线的群众才会越来越多。因此,我们在执法中要出示证件在先、告知公务在先、态度要和气、用语要文明、说理要耐心、处罚要适度,以文明为民的实际行动来教育感化当事人。对于占道经营,执法队员要一次次地弯下身子,将物品搬入店内;对于流动摊点,执法队员动手将物品有序整理,劝其离开;对于前来接受处罚的执法相对人,要亲切交谈,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使当事人心悦诚服。同时提高工作效率也不容忽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是一个单位工作效能的真实表现。在城管执法工作中,要充分发挥每位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潜能,做到人尽其才,文明公正执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才能提高全局的工作效能。
多年历尽风雨的城管执法实践,执法局探索出了“亲民执法,和谐执法”的工作机制。围绕城管执法工作目标,我们要再接再励,努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的执法队伍,为城市管理事业建立新的辉煌。
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努力构建和谐城管――学习实践科学
发展观体会
の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的科学总结,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的思想武器,对于做好新时期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管理中求和谐,在和谐中促发展,努力构建和谐城管,为提升玉环城市形象和品位作出新贡献。
一、创新理念,引领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新跨越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坚持解放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观念,使广大干部党员的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使城管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更加得民心、顺民意。
(一)按照核心是以人为本的要求,树立“以人为本、和谐城管”理念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开关”,也是城市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要把坚持文明执法作为构建和谐城管的“标志性”要求,以人为本,充分体现尊重人、关怀人、方
便人的理念,广泛接受市民参与和监督,注重科学处理堵与疏、导与罚、管理与服务的关系,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就业、谋生等问题,让执法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比如针对群众设摊难及马路市场问题,通过现场办公等形式,试行临时摊点疏导点,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如在拆除违章建筑中,做到“坚持两个在先”:即坚持思想教育工作在先,坚持通知整改在先。总之,要致力于“和谐城管”理念的不断实践发展和完善,在执法中有效落实服务措施,时时关心群众疾苦,处处关注群众呼声,使广大市民与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一道,真诚携手并肩,共建和谐城管。
(二)按照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要求,树立“统筹兼顾,差异化管理”理念
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也是城市管理的基本原则。在城管行政执法工作中,要做到城乡兼顾、标本兼治,以城带乡,以城促乡,不断改善乡镇容貌。当前,要以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示范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在玉环城市化快速推进和旧城改造过程中,新城区、老城区、城中村等将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并存,这一现状决定了城市管理必须长期实施分类指导、分层考核、差异化管理。根据县域总体规划和功能
布局,将城市管理区域分为示范区、提升区、接轨区和整治区,明确界定区域范围,并制定分类标准及措施进行分类指导;在城区街道管理上,分“文明示范街”、“重点严控街”、“常规管理街”几类模式,形成错落有致、梯度分层推进的分类管理格局,体现差异中的协调、纷繁中的有序、多样性中的统一。
(三)按照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树立“环境优先,建管并举”理念
“环境优先,建管并举”理念,就是要把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城管行政执法各项事业发展的价值取向,特别是在市容环卫、公用行业管理中体现环境优先。如在处理一、二级环卫合并问题上,要以改善整个城区的人居环境为前提,以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为目的,实现大街小巷环境面貌一个样。同时,还要坚持“建管并重”。要寓管于建,将管理的要素前置,在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管理的要求,争取建设规划部门重视,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为管理打好硬件基础;以管保建,在建后做到管理工作及时跟上,以严格高效的后续管理延续建设成果。
二、创新思路,努力实现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新突破
有思路才有出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谋划新思路、研究新措施。在城管行政执法过程中,改变过去“执法就是处罚,处罚就是罚款”的模式,进行换位思考,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转变管理思路,树立起“执法就是责任,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从问题式管理向预防式管理转变,从应付式短效管理转向“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消除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控制类似问题再度产生的措施”,作为管理的重中之重。二是转变服务思路,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树立“市民需要就是我们的服务内容,市民满意就是我们的管理标准”的思想,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热点、显点和难点。三是转变经营思路,采用市场化运作,从政府单一投资向社会多元投资转变。在亮化、净化、绿化、美化建设管理方面,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吸收民间资金投入,减轻政府压力。具体还要做好“两突破”、“三结合”、“五配套”、“六深化”:两突破,一是在克难攻坚中力求突破,即在落实“门前三包一化”责任制、开展饮食行业污染整治和规范文明施工上求突破;二是在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中力求突破,主要体现在“三个抓”:抓示范、抓延伸、抓竞赛,特别是开展以两沿(沿线、沿街)整治为重点内容的“文明卫生镇竞赛”和“洁美杯”评比活动,努力扩大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三结合,即突出重点与整治推进相结合,集中
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教育引导与严管重罚相结合。五配套,即借助创建声势,力求载体配套;探索“数字城管”,力求科技配套;夯实环卫基础,力求设施配套;加强亮化美化,力求景观配套;深化文明教育,力求宣传配套。六深化,即在巩固跨门面、马路市场,“牛皮癣”和户外广告,乱倒垃圾、污水及“双违”等整治成果中力求深化,同时在巩固作业市场化和公用事业管理中力求深化。
三、深入实践,努力塑造城管行政执法新形象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突出实践特色,结合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以进一步抓好城管队伍建设,推进城管机制创新为实践载体,努力实现城管行政执法事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城市管理需要长效化,队伍管理更需要长效化。要体现“既要城市形象,又要队伍形象”和“素质促效”的要求,围绕“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工作目标,按照学习强队,制度建队,情感带队、典型引队的思路,着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做到城市形象和城管队伍形象齐头并进,不断夯实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素质基础。
(一)学习强队。学习是队伍建设的灵魂,是提高整体素质的途径。为提高针对性和时效性,开展“学习型团队”创建活动,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化机关作
风建设,进一步开展城管精神教育活动,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深化“我推荐、你讲评”读书活动,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开展专题讲座,邀请法律专家和专业人士作专题法律讲座,提高队员内在素质。采取现场观摩、执法模拟大课堂、拓展训练、集体剖析案例等形式,提高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同时,建立学习督查机制,形成重学习、讲学习,以科学理念和方法指导学习。并将学习情况作为队员竞争上岗,干部使用、提拨的必备条件之一,从而激发全体执法人员的学习热情,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制度建队。制度是队伍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是树立良好执法形象的保证。近年来,逐步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勤政廉政等十八项制度,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各项相关制度落实到位。完善监督激励机制,创新监督模式,健全考核制度,将管理考核上升为目标责任。建立工效挂钩考核奖惩制度,通过局长巡查、月例会点评等制度,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常规工作督查与专项工作督查、明查与暗访的“三结合方法”,加强机关效能监督,将督查情况实行量化考评,同时开展绩效公示,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和落实。特别加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建立城管义务督导团制度,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为行风监督员和城管顾问,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三)情感带队。情感
带队是凝聚队伍、增强向心力、提高战斗力的有效手段。以“规范化中队”创建活动为抓手,用情感带队伍,用领导者的人格魅力来感染人,在矛盾和危难前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做到“跟我上”,而不是“给我上”,把矛盾焦点集中到干部身上,有效减轻队员的思想压力,增强工作的实效。在生活上,做好队员的兄长,尊重队员,时刻把他们的冷暖放在心上,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氛围。
(四)典型引队。树立典型是增强队伍感召力的有效途径。通过开展“五好科队长(学习教育好、服务管理好、思想作风好、实践创新好、工作业绩好)”、“五佳(学习佳、服务佳、工作佳、形象佳、素质佳)办事员”以及“学习型团队”、“文明执法特别奖”等评选活动,大力培育先进;开展“创文明示范街”、“党员先锋岗”、“团员责任区”、“巾帼共建路”等活动,树立榜样。推出2至3条街尝试“招标管理”,探索重点街街路长管理模式,并实行奖金、后备干部培养等政策配套。此外,继续探索部分中层干部竞聘上岗,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等举措,营造业务骨干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氛围,使全局上下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形成了奋发向上、干劲十足的工作局面。
在抓好队伍建设的同时,要突出机制、体制创新。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突出抓好六个长效机制的建设:一是建立城管督查机制,在局长巡查基础上,推行“领导夜查”、“节假日抽查”等
长效制度;二是争取建立城管领导协调机制;三是建立城管责任考核评价体制;四是建立群众参与机制;五是深化街(路)长管理责任机制;六是建立市容四体联动机制,即“店户自包、环卫清扫、咪表管理、执法监督”四体联动机制。此外,要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环卫体制(即城区一、二级环卫合并)和窗口职能归并等体制问题。
城管执法局的执法范围篇三
新安镇2011年“星级城镇”创建工作总结
及明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我镇城管工作在县城管局的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做好城管工作。今年我镇城镇管理工作在原已达到“三星级城镇”的基础上,明年力争争创“四星级城镇”这一目标,以完善体制机制、制订长效管理、规范队伍建设、强化考核管理、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完善相关组织机构和作风建设为重点,着力推进“星级城镇”创建工作。通过“星级城镇”季度考评,反映出我镇“星级城镇”创建工作还有待完善的地方,但城镇面貌有了新的亮点,内部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更加规范,城管作风建设开展逐步提高,城镇管理工作有了新的突破。现对今年 “星级城镇”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并对明年工作做如下打算。
一、“星级城镇”创建工作总结
(一)调整完善创评体系,明确创建任务。我镇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相继制订和完善了本镇“星级城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新安镇城镇管理委员会及联动机制与各项制度,新安镇城管中队镇容镇貌管理岗位责任量化考核细则。提出了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本镇创建目标、要求、任务和措施,做到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重点,有力地确保了城镇管理及“星级城镇”创建活动的开展和顺利推进。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创建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例会,重点部署现阶段创建工作,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目标和任务,研究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使创建工作稳步推进。二是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坚持每月一次的定期考评。对照“星级城镇”创建要求和本镇年初制定的工作推进计 划,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重点督查考评本镇创建工作推进和城镇管理工作情况,同时把城管作风建设和镇城管中队镇容镇貌管理岗位责任量化考核细则等工作列入考评内容。每季度考评情况来看,总体比上年有所提高,主要体现在:首先是加强了组织领导。镇主要领导重视“星级城镇”创建工作,建立了城镇管理委员,把城镇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城镇管理工作正在发生明显变化,镇容镇貌得到明显改善。如新安大道开通启用,集镇面貌又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又提升了集镇美化、绿化、亮化工程。在新安大道绿化带中间各路灯杆上、集镇街道各路灯杆上设置了广告宣传牌,有效提升了城镇品位。其次是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如我镇下舍村、勾里村2个新农村集聚点开展了“和美家园”建设。集镇街道道板、道路、绿化带、遮阳篷、下水道等设施进行及时更新和维护,使镇区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针对集镇镇政府门口至九圩桥街道两侧停车难问题,镇城管中队坚持早上7::3—8:30下午4:00—4:40集中进行管理,摊位、店外店、车辆等,既缓解了道路交通问题,又改变整容镇貌;另外我镇在街道卫生保洁方面有明显进步。如专门配备了洒水车、垃圾运输车,每天对镇区街道进行洒水,使街道卫生面貌有了明显的改善。三是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今年共抽调了17人次,分别配合我镇下舍集镇、勾里集镇进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充分发挥了城管联动执法机制的作用,收到明显效果。四是建立健全督促整改机制。今年督查发现问题25件,发出书面整改意见的有25件,涉及卫生保洁(垃圾处理)、绿化毁损、摊位设置、车辆停放、集镇基础设施及组织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信息报送等内容。针对这些督查发现的问题,一方面是我们城管中队力行整改,另一方面是列为下次重点督查考评内容。
(三)加强服务与指导,规范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我镇管理工作,提升城镇管理水平,有效推进“星级城镇”创建工作,县局加强了对我镇城镇管理工作的服务与指导,制定了《2011 年新安镇城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新安镇城管中队镇容镇貌管理岗位责任量化考核细则》,重点就“城镇管理的管理标准和范围、规范城镇管理中各项审批程序、建立城镇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城镇管理队伍建设”等内容进行服务与指导,采取平时检查考核和专门派员等方式,主要是根据我镇城镇管理的实际情况,指导我镇城管中队建立规范管理制度,现场指导城管队员对镇容镇貌的日常管理,规范日常管理行为。进一步完善了我镇城管中队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使城镇管理的目标和任务更加明确,镇城管中队积极开展“规范中队”创建活动。
(四)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整体形象。围绕县局开展的“六查六比六争创、再创业绩树形象”城管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今年我镇城管中队逐步开展“三项比武”活动。结合本镇实际,按照县局城管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的要求,制定我镇城管作风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目标任务,落实活动的具体举措,并按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城管作风建设各项活动,树立整体形象,努力建设素质过硬城管队伍。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城镇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我镇城镇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例会制度不健全,城镇管理成员部门职责不清,城镇管理联动机制执行时缓,城镇管理合力没有形成,未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城镇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没有有效发挥协调指挥作用。
(二)长效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我镇城管中队内部考评办法,城管队员管理职责还不够清、管理目标不太明确、管理标准偏低,对集镇街道地段、区域该管什么,怎么管认知度还不够,与城镇管理标准实际差距较大;并且,对问题的整改力度也不大,主要是“星级城镇”考评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力度还不够,以至于下明年考评的时候,问题仍然还存在。我镇对河道污染、日常车辆停放、垃圾箱清理、店外店等管理细节,管理成果不明显,还有待提高。
(三)作风建设开展还不够扎实。按照县局年初召开的“六查六比六争创,再创业绩树形象”作风建设会议的要求,我镇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工作,活动较少,作风建设实施方案开展活动较少,我镇对城镇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
三、明年工作打算
我镇已达到“三星级城镇”为实现明年力争创建 “四星级城镇”这一目标,继续以完善体制机制、规范长效管理、强化作风建设为工作重点,进一步推进“四星级城镇”创建活动。明年将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体制机制,加大创建力度。一是我镇进一步调整完善城镇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组织机构。由于今年我镇领导进行了调整,我镇已尽快调整城镇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城镇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任务。二是进一步完善城镇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例会机制。每月召开例会(要有台账记录),专题研究城镇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和部署城镇管理各项工作,有效发挥城镇管理委员会的协调指挥作用。三是建立我镇城镇管理督查考评机制。我镇成立城镇管理督查考评小组,每月对我镇的城镇管理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和一次考评,把考评结果纳入政府对城镇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年终考核内容。四是进一步完善我镇城管工作例会机制。着重分析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专题研究“攻坚克难”的措施,不断完善和提高我镇城镇管理水平。五是完善我镇城管联动执法机制。有效整合城镇管理资源,发挥联动执法机制的作用,形成管理合力,进一步推进创建工作。
(二)规范长效管理,提高创建水平。一是建立我镇城管中队内部考评办法。分管镇长对正副中队长进行考评,正副中队长对城管队员进行考评。明确城管队员职责任务,按地段、区域、巡查考核。制定城镇管理岗位责任量化考核细则,实行每周一次 督查,每周一次考评和每月一次综合考评,建立督查考评台账记录并归档。二是创新落实长效管理举措。进一步规范我镇城管中队的业务管理,特别是加强我镇城管执法程序和我镇城镇管理中具体业务的规范管理,明确城管范围和标准,实行统一审批程序、统一审批文本。逐步推行设摊“驾照式”管理。三是加大问题的整改力度。加大对季度督查考评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督查的力度,要把无正当理由又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下次重点考评内容,加大扣分权重,督促整改,促使城镇管理工作规范化、长效化。
(三)强化作风建设,提升整体形象。一是加强城管队伍建设。积极参加镇机关每周一的学习制度,又有关工作会议。做好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加强城管队员的镇容镇貌的日常管理,规范日常管理行为。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按照县局开展的“六查六比六争创、再创业绩树形象”城管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和“三项比武”活动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完善我镇城管作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活动具体举措,积极开展争夺“流动红旗”和争创“规范中队”活动,扎实推进我镇城管作风建设各项工作。四是加强为民服务。今年要开展为民服务活动,突出服务农民、服务企业、服务学校、服务摊店四大服务,把服务融入日常管理中,并建立为民服务台账登记。五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创新办法,加强“星级城镇”创建工作的宣传,采取设置城管宣传窗、设立宣传广告牌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同时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从“农民”向“市民”的转变,进一步树立文明意识,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群众对城镇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着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2011年10月23日
城管执法局的执法范围篇四
人家只错在程序上,法理没错。而我错在法理上,因为我把招牌放在人行道上。
开店时,脑子里想的只是让更多人看到本人的金子招牌,让财源更广些。其实,错不单错了理,更大的错是,这是对公众利益的蔑视,内心里除了赚钱活命,其他应该让社会良性发展的念头丝毫没有,公德与我何干?行人绕着招牌走,我丝毫没有不对劲的地方。
不少市民直言:个别城管的善举,难以改变“执法野蛮”的整体印象
9月20日,贵州都市网上两篇关于贵阳城管的帖子成了新热点。一篇名为《mm!你还当城管吗?》中发帖人称去年偶然在贵阳街头看到一名穿着制服的女城管和摆小摊的老婆婆亲切交谈。此帖一出,不少网友直赞温情女城管为“最美城管”。接着,又有网友发帖《一个城管哥平凡的瞬间》,帖中拍下了另一名男城管扶老人走路的情景。跟“城管mm”一样,“城管哥”也得到了网友们的一致赞许。
有网友对此评价说:正因为有那么多负面评价的流出,正因为社会对城管的定义似乎形成某种固定模式,一两张饱含了柔情、温暖元素的照片被蓦然发掘,才让人们备受感动。就这个饱受诟病职业,记者进
行了走访,看看大家心目中的城管是个什么样。
市民印象:
执法野蛮
“城管与摊贩的是非扯不清,但有些执法方式我实在不能认同。”家住小石城的王刚告诉记者,他亲眼看见过两个城管,在三桥把一个小贩的秤杆折断,把人家箩筐的菜踢得一地都是,“我当时气不过就劝说两句,哪晓得这两个城管当时就朝我骂起来,这以后我对城管的印象一直就好不起来。
一位女城管队员扶老婆婆
宅吉小区的李敏阿姨告诉记者:“有些城管衣服不好好扣,帽子歪起戴;说他是在执勤,手上还夹根烟,那点有人家公安正规,看上去就不舒服,还谈什么好印象。”
而照壁巷的李建华老伯则表示,晚上自家附近的工地吵得要死,自己给城管打了几天电话都没有结果,让人实在是失望。
摊贩态度:
爱恨交织
迫于生计,40岁的织金妇女张秀芝去年带着几岁的儿子来到贵阳,做起了卖小梳子、指甲刀等生活用品的小生意。他们租住在黄家湾的房子租金不到100元,每天生活费才三四元;但就是维持这样的生活,“有次东西被收了,我和娃娃只好饿肚子”,张秀芝说。
她还告诉记者,她的同乡一次买烤豆腐被办事处城管收走。第二天,她的同乡到办事处接受处罚后,却发现豆腐已经坏掉了,但也没有任何人表示歉意。在张秀芝等人看来,城管不仅态度恶劣,而且乱收乱罚,他们对城管又怕又恨。
而在贵阳北门桥大同街小吃城经营的摊贩黄新国对城管的态度则截然不同,他告诉记者,由于家庭生活困难,只能靠占道经营维持生计,云岩城管大队在了解这一情况后,为他安排了合法的摊位。今年一名城管队员因液化气爆炸身受重伤后,黄新国与100多个摊贩自发筹集10000多元慰问金前往医院探望。
一线队员:
我怕儿子被嘲笑
“严格执法,多数市民会指责欺负弱势群体;不管吧,领导和被堵到路的市民又会骂你不作为。”一位城管队员向记者道出了自己的无奈。他告诉记者,儿子在读小学,自己不敢在儿子的表格上如实填写自己的职业是城管,“怕他被同学嘲笑。”
城管部门:
我们渴望被认同
对于网友赞许,一线城管队员说得最多的是“感动!”南明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市容一中队队长朱波告诉记者,这是他最近几年在网上看到的关于城管为数不多的正面消息。“现在的城管队员,最渴望的就是执法能得到市民的认同。”
朱波说,社会各界对城管几乎是一边倒的批评之声,让很多城管队员背上了沉重的心理负担。
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赵仲安在感谢网友的同时表示,网友看到的只是一个小片段,城管在贵阳市的便民服务亭有几十处,像搀扶老人之类的便民服务每天都在重复上演。国外城市管理体制的发展趋势及其启示 冷熙亮
国外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政府在促进社区发 展和管理上,基本采取了“政府负责规划、指导,给以 资助,社会区组织负责具体实施”的运作方式[1 ]。政 府每年要制定社区发展的整体规划,出台相应的政 策,并把社区拟办的事情公布于众,征求居民意见并 加以修改。同时,政府每年要拨出资金,专门用于社 区发展和管理。在欧美等国家,城市公共管理是社 会化的,凡是属于社会的公共设施和生活福利设施 的建设与运营,都是作为独立行业出现的。本文简 要介绍国外城市管理体制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并结 合我国的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做一比较。
一、国外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和公共 管理的主要特点
1.社区管理的主要模式
城市社区管理涉及的基本关系是政府行为与社 区行为的相互关系,从这一角度可将国外城市社区 管理模式概括为三种类型:政府主导模式、社区自治 模式和混合模式。
政府主导模式的基本特点是政府行为与社区行 为的紧密结合,政府对社区的干预较为直接和具体, 并在社区设有各种形式的派出机构,社区管理的行 政性较强、官方色彩较浓。以新加坡为例,政府中设 有国家住宅发展局负责对社区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其主要职能包括[2 ] :(1)对住宅小区、邻里中心和社 区中心及其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2)对社区领袖和 居民顾问委员会、社区中心管理委员会及居民委员 会等社区组织领导人进行培训;(3)为居民委员会提 供场所和设施,沟通政府与社区的联系渠道;(4)发 起某些社区活动,倡导特定的社会价值观;(5)对社 区建设予以财政上的支持。
社区自治模式的主要特点是政府行为与社区行 为相对分离。政府对社区的干预主要以间接的方式 进行,其主要职能是通过制定各种法律法规去规范 社区内不同集团、组织、家庭和个人的行为,协调社 区内的各种利益关系,并为社区成员的民主参与提 供制度保障。而社区内的具体事务则完全实行自主 自治,与政府部门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在这种模式 下,社区发展规划仍是由政府部门负责编制并拨款 加以实施的,但规划过程却充分体现了自上而下与 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以美国为例,由于最高法 院根据宪法修正案裁定:只要不影响区域或国家的 整体发展,每个社区都有权决定自己的特色[3 ]。因 此,涉及社区建设的规划编制和修改、土地利用法规 和开发计划的审批等,都要举行听政会征询社会成 员的意见。
在混合模式中,政府对社区发展的干预较为宽 松,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规划、指导并提供经费支持, 官方色彩与民间自治特点在社区发展的许多方面交 织在一起。日本是这一模式的代表之一[4 ]。在政府 系统中,由自治省负责社区工作,由地方政府设立 “社区建设委员会”和“自治活动课”等相应机构。在 城市基层社区层面,日本设有“町会联合会”和“町 会”这两个层次的带有行政色彩的自治组织,它们在 许多方面分别发挥着类似我国街道和居民委员会的 作用。町会联合会的职能主要包括垃圾的收集和清 运、青少年教育,并与警察机构和地方政府组成联合 防范协会改善社区的治安状况。町会则承担了大量 与社区成员相关的日常事务,主要包括环卫管理、青 少年教育、社区治安、办理国民健康保险、办理社会 福利、代收税款以及对保释人员的教育跟踪和刑释 人员的就业安置等。2.公共行政管理的主要特点
欧美和日本、新加坡等国的城市管理体制具有 ·48 · 总第99 期城市问题2001 年第1 期
城市管理
© 1994-2011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rights :// 自由市场经济好还是政府宏观干预好的问题一 直是西方不同经济学派争论不休的问题,不同的政 府上台也会采取不同的经济政策。但是进入80 年 代以来,新古典经济学占了上风,经济的市场化成了 一种潮流和趋势。在其影响下,西方国家公共行政 管理改革的市场化走向趋于明朗,出现了所谓虚拟 政府的趋势[5 ]。即地方政府通过委托、授权、承包、合同等形式,把政府的职能转移给社区、企业和个 人,而政府只负责监督的一种组织形式。如英国地 方政府提供的治安、防火、公立学校、家庭福利、消费 者保护等机构,通过改革把有些机构直接承包给社 区,或者通过合同租给私人。这样既节省了政府开 支,降低了行政管理费用,又提高了效率。
三、中外城市管理体制的比较及启示
1.我国与西方国家城市管理体制的比较 由于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背景不同,我国的 城市管理体制与西方城市管理的体制是不同构的。(1)我国城市管理政企不分, 管理和作业不 分[6 ]。我国的城市政府既是城市建设的组织者,又 是城市管理的施行者,政府身兼建设和管理两个角 色,而西方国家的城市管理实行的是政企分开,组织 管理机构健全,权限职责清晰。市长的主要精力用 于城市管理,市长首先是抓城市规划,组织智囊班子 帮助编制规划,并组织实施。市长通过抓规划,把国 家的经济结构模式在城市结构中具体体现出来。(2)我国的城市管理重视思想教育,带有较明显 的人治色彩。西方国家的城市管理重视法规制度, 法制意识较强,政府各部门也围绕城市管理,依法行 政。各部门虽然分工不同,但是依法办事的立场和 价值观一样,由此就降低了内耗,也有利于提高效 率。全民法制意识下的城市管理对于西方市场经济 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3 ]。(3)在城市管理中,我国的政府常常扮演着“全 能政府”的角色,相形之下,社会发育不够完善。西 方国家一般是“市民社会”,大量的社会中介组织分 担了城市管理的传统职能,典型的“小政府,大社会” 模式,政府仅充当教练和裁判的角色;非政府非营利 组织在社区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社区志愿者组织 更是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2.西方城市管理模式和改革趋势对我国社区体 制改革的启示
体制背景、社会基础等的变化,使得我国原有的 城市社区组织管理体制已不适应新时期社区发展、社区建设的根本要求,社会需求的多元化与社区管 理的单一行政模式构成了转型期社区组织体系的结 构和功能分化,产生了新的结构要素,社区组织管理 体系面临新的重组、整合与再造。尽管西方城市管 理的理论和模式对我国的城市管理实践与研究有很 大的启发意义,但必须结合中国的意识形态、政治经 济和社会文化特点加以借鉴。
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必须从结构上对管理体制进 行调整,遵循“社会化、协调性、专业化、法制化”的原 则,从两个层面上着手构建全新的“小政府,大社会” 的多元互动的城市社区组织管理体系:一是从社区 组织结构着眼,根据社区内部各要素的有机联系,重 构合理的社区体系;二是根据社区发展的需求,重建 新型的社区组织,并赋予其独立法人地位。据此,要 完成我国城市社区管理“街道体制”向“社区体制”的 转化,我国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至少有四个方 面的工作要做: 一是法规建设。法规建设是实施社会化社区管 理的前提,为适应新型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必须制定 和完善有关社区管理的法规,以法律形式确定各社区 组织的职能关系,使社区管理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二是制定科学的社区发展规划。按照“以人为 本,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根据其内容制定社区发展 的长期、中期、短期规划。规划的制定应有社区居民 的参与,并且体现满足大多数居民的利益。三是增强居民参与意识。提高居民参与意识, 促使居民积极参与本社区的公共事务,提倡社区成 员间的互助合作精神,提高社区的自我管理能力,进 而提高全社会的民主程度。
四是社区整合。建立良好的社区内部关系,充 分动用各种社区资源和社区管理手段,协调各组织 间相互关系,使其相互促进,实现社区的全面发展。参考文献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大城市社区发展国际比较研究》课题组 大城市 社区建设管理体制比较与借鉴《, 北京社会科学》1998年第3期。2 程玉申 中外城市社区管理模式研究《, 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4期。3 林流主编 《新时期社区建设与管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年。4 田晓虹 日本社区建设管理《, 学术月刊》1996年第12期。5 张学兵 《特大型城市管理的新模式》,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 年。6 徐中振主编 《现代文明与社区发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年。(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人口研究所 本文编辑:黄士正)·50 ·
城市问题2001 年第1 期 城市管理 © 1994-
城管执法局的执法范围篇五
【是什么】城管,顾名思义,是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部门,尽管各地城管的具体职责不
尽相同,但他们维护市容市貌、维持城市的正常秩序和制定相关管理规范的职能是相同的。城
管部门的社会信任危机,折射出我国当前城市管理的困境,造成这一困境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
面:城管定位不清晰,职能不明确、社会管理理念落后以及依法行政水平不高。【为什么】管什么?职能设定需明确。以北京为例,城管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市
容环境卫生、市政公共事业、城市绿化、河流湖泊、施工现场、城市违规建筑、流动无证经营、无证导游等共计13 项内容,涵盖园林、工商、旅游、环保等多个方面。本是为了解决城市管
理中多头执法、多层执法等问题而设立的城管,仍然缺乏清晰明确的职能定位,其管辖范围与
其他部门还存在模糊地带,“几个部门管不了一个窨井盖”。怎么管?管理方式要改进。一是大多数城管部门仍然习惯以“管”、“罚”的方式履职,缺
乏服务意识。由于部分城管部门存在办公经费紧张、财政拨款不足等客观原因,导致其工作管
制思维浓厚,经常实行以罚代管,以罚养管。二是工作中与执法对象间缺乏平等沟通和协商,执法手段粗暴。管理方式的落后和服务意识的淡薄,日渐难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服务型政府 的要求。
谁来管?编制有限招辅工。城管的工作面广事多,但是作为政府机构,它的编制有限,为
了满足工作需求,城管部门不得不大量招收辅助工作人员,这就导致了以下问题:一是辅助性
工作人员没有财政拨款,城管部门必须自主解决他们的待遇问题,这是“以罚代管”和“以罚
养管”出现的重要原因。二是城管工作人员的任务重,压力大,但是普遍待遇较低,尤其是辅
助工作人员缺乏相应的保障,影响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城管工作人员的素质良莠不
齐,部分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
管理谁?弱势者易引同情。现实中城管和流动无证经营小商小贩之间的冲突占据了绝大部
分,这些小商贩基本都是社会底层人员,相对于城管执法人员,他们是更弱势者。当前社会对
公平正义的期待很高,一旦双方产生矛盾,发生冲突,公众从心理上倾向于同情弱者。不断爆
发的城管打人、伤人事件强化了这种心理倾向,在部分人群中固化了城管的负面形象,对城管 的正常执法也常以不信任的眼光看待。另一方面,不可否认的是,不少行政相对方在面对城管
执法时,经常利用公众对城管的固化印象阻挠执法,使城管的正常执法底气不足,腰杆不硬。
【怎么看】面对接连不断爆出的城管负面消息,我们既不能因噎废食,也不能视若无睹。
一方面,“打铁还需自身硬”,城管部门自身要以问题为镜鉴,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管理和
服务,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同时也要从顶层设计着手,明确城管部门职能,规范城管执法手
段,改进社会管理方式。公众和媒体要“察其言,观其行”,发挥好监督作用,共同促进城管
工作的改善,共同营造宜居和谐的城市。
【怎么办】一是科学规划,明确城管职能。建立规划科学、结构合理、权界清晰、责任明
确的城管职能体系,做好与城建、园林、环卫等部门的无缝衔接。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转变政
府职能的精神,建立与城管职能相适应的、与工作任务相协调的城管工作队伍,精兵简政,把
该管的管好管住。
二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城管。依法行政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政府行政的基本
准则。加强城管立法,实现权由法定,既是行业规则,也是执法保障。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
法为民的理念,城管部门要以相关法律法规为行政准绳。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教育和培训,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切实把知法、懂法、守法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改进管理,建设服务型城管。转变工作思路,更加注重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练好“下
马服务”的内功,工作中身段下放,关口前移,结合城市发展的实际,积极探索突破管理重点
难点的新路径,加强对无证流动经营者的引导。创新管理方法,建设平等型城管。城管与行政
相对方要平等协商、平等沟通,多摆事实,多讲道理,把思想工作做细做透,做到群众的心坎
里,以情动人,以理服人。规范执法方式,建设文明型城管。坚持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先教后罚,以教为主,多一些疏导,少一些围追堵截,确保执法过程公开透明。既要坚持原则,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又要讲究执法策略,杜绝暴力执法。
四是接受监督,完善应急处置。城管部门要改善自身形象,提高行政公信力,必须更加自
觉地接受监督,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规范自身的执法。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 能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工作中发生的冲突,要做好调查取证,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相关
信息,掌握舆论主动权。如系正常执法,要实事求是地予以解释和说明,争取公众的支持和理
解;如果工作中出现纰漏,也不能讳疾忌医,要严格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做好事件的善 后工作。
五是加强宣传,争取社会认同。当前,还有许多人对城管的工作还不熟悉,城管部门要主
动出击,做好宣传工作,向公众阐明城管的职责,以及城管工作的必要性,使市民熟悉和了解
这个与他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部门。注重宣传方法,要以生动、活泼的语言,以展板介
绍等各种形式,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争取公众对自身的认同。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兴网络平台,加强与网民的互动,拉近城管与网民的距离。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城管部门要摆脱“塔西佗陷阱”,不能指望毕其功于一役,必须以
涉险滩、啃硬骨头的智慧和勇气,下大气力,用狠功夫,紧紧抓住明确职能、依法行政和加强
社会管理三个工作重点,久久为功,才能实现城市管理理念与方式的与时俱进,共同营造宜居
宜业的城市生活和工作环境。
(1)材料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政府监督管理不到位;二是职能部门权责不明晰;三是市场秩序不规范。
(2)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政府部门职能不明,权责不清,多头管理,导致无人负责。政府工作人员没有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和价值取向;玩忽职守,“把关”成了走过场。
公共安全管理意识薄弱,无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领导干部问责制度不完善,监督和制约乏力,抓落实不够。(3)措施: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之一。十八大报告指出:要保障和
改善民生。面对“瘦肉精”问题,我认为要采取以下措施去解决: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事业观和工作观。加强各级领导和执法人员教育,树立以人为本、重
在服务的观念。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理顺体制机制,完善制度规范,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形成从生猪饲养和屠宰等各个环节的全链条执法。完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把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等社会民生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畅通维权渠道。建立健全举报制度,让“瘦肉精”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