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外协服务合同(5篇)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外协服务合同篇一
为保证维修项目的真实可控,降低维修费用,特制订本规定。
1、申请:当设备及备件出现故障需要外协维修时,由设备及备件所在的单位(分厂)打外协维修申请,提出设备及备件外协维修申请,由设备动力处签批后转交采购部进行外委。外协维修申请中要注明设备故障的现象。
2、维修:采购部在接到设备动力处签字认可的外协维修申请后,立即安排外协维修单位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在厂内维修的设备,在维修过程中,设备所在的单位应派专人在现场对维修的设备进行维修监督,对需要更换的备件进行确认,并在维修明细单上签字。换下的备件、材料由设备所在的单位留存,以备验收检查。需要外出维修的设备及备件,需有设备所在的单位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能明确需要维修、更换部位的要注明。在维修过程中,相关部门需要现场确认的要到维修单位进行确认。
3、验收:厂内维修的设备维修完后,设备所在单位需对维修的设备及时进行验收,在设备维修明细单上需有维修监护人、车间负责人及分厂负责人的签字,并注明验收时间。厂外维修的设备在设备到货后,需有接收人及车间负责人,分厂负责人的签字,并注明签字时间。(需要上车验证的,需在验证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维修更换的备件需有合理的保质期,在保质期内出现的问题,有维修厂家免费给予维修、更换。
4、结算:外协维修的设备由分厂验收完成,各相关人员签字后报设备动力处进行核查,由设备动力处根据各单位提报的验收明细每月进行抽查,签字认可后需要审计的方可报审计处进行审核,审计处审核后按原结算程序进行结算。
5、考核:各单位对自己需外协维修的设备要严格把关,严谨弄虚作假。
5.1 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签字认可,签字不规范每项扣1分。
5.2 严谨利用设备外协维修的名义去干与设备外协维修不相干的事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3各单位对外协维修的项目要进行严格的审核,严谨弄虚作假,不负责任,一经发现每项扣2--10分。
5.4 外协维修项目没有设备处签字认可的,审计单位和结算单位单位一律不能给与审计与结算,否则每项根据具体情况扣相关单位1--10分。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设备动力处2012.6.27
外协服务合同篇二
外协维修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车辆委托给乙方维修,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维修合格车辆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维修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维修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维修单
一、在每次维修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维修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
二、委托维修单的主要内容为维修的车辆牌照、车型、维修内容、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维修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委托维修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维修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 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维修的车辆为大客车及货车,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维修单要求进行交车。
二、1.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车辆维修服务完全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xg3-2008),《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16)中对不同品种机动车的技术指标和要求。
三、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委托维修车辆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委托维修车辆的独立性,且不得将委托维修车辆的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维修。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维修竣工车辆,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质量检验标准进行验收,车辆性能质量应与质量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二、乙方承诺,维修竣工的车辆保质期按下列行业标准执行:
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维修:10天或2000km(以先到为准)二级维护:30天或5000km(以先到为准)整车大修:100天或20000km(以先到为准)底盘大修:100天或20000km(以先到为准)发动机大修:100天或20000km(以先到为准)变速箱大修:100天或20000km(以先到为准)全车烤漆:一年半或60000km(以先到为准)更换发动机总成:两年或60000km(以先到为准)更换变速箱总成:两年或60000km(以先到为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故障,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因该车辆故障造成的其他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结算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结算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委托维修单》、《结算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维修车辆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八条 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第九条 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条 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外协服务合同篇三
汽车维修外协合同
合同编号:
托修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修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承修方维修所需具备如下设备:1.连杆校正器。2.无损探伤设备。3.车架校正设备。4.悬架实验台。5.喷油泵实验设备。6.喷油器实验设备。7.调漆设备。8.自动变速器维修设备。9.立式精镗床。10.立式珩磨机。11.曲轴磨床。12.曲轴校正设备。13.凸轮轴磨床。14.激光淬火设备。15.曲轴、飞轮与离合器总成动平衡机。16.汽车前照灯检测设备。17.测滑实验台。18.制动校验台。19.车速表校验台。
二、受甲方委托,由甲方安排其会员车辆交予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车辆的档案和技术资料,由乙方建立车辆维修保养档案资料,资源由甲、乙双方共享利用。甲方会员在维修车辆时,由甲方(或会员)填制维修施工单,乙方按照送修施工单上指定的维修保养项目进行施工,若施工单上托修项目与车辆实际故障问题不相符,由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经确认后乙方才能施工。
三、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有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需要延后竣工交车日期,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增报维修项目由乙方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确认后,乙方才能施工。
四、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或会员)提供维修项目费用清单(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对于维修车辆的原材料使用问题,乙方向甲方(或
会员)提供解释说明,原则上必须使用原厂配件。
五、乙方按照陕西省汽车维修行业技术标准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维修质量,乙方验收竣工车辆合格后,在送修施工单上签字认可,车辆方可出厂。
六、乙方对甲方(或会员)车辆在进厂前,要对车辆外观及随车附件进行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或会员)通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导致车辆的碰损,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对其车辆维修部位在北京市维修行业规定的质保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予以免费维修,但若是因为司机本人使用不当造成维修部位的损坏,乙方不予以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向甲方(或会员)提供城区内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提示服务、检查检测服务和及时抢修服务。
九、乙方在与甲方结算维修费用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维修项目工时费和材料明细表作为核算依据,双方核对无误以后于每月25日为结算日,当月30日前结清支付乙方。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外协服务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 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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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外协服务合同篇五
外协维修的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外协维修的管理,合理地外协维修,使维修的质量更能保证,从而减少维修成本,提高效率,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公司内需要外协维修的部门 3. 管理职责
3.1 设备动力部为外协维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外协维修的判定、外协维修申请单的审核和申批,并统一报送副总审批;外协维修的验收及使用信息(质量、使用周期)跟踪。
3.2 采购部负责外协维修报价,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3.3 物管部负责外协维修数量的确认及外协维修件的发外、进仓、发放。4.管理规定 4.1 外协维修申请
4.1.1 外协维修申请部门提出外协维修的理由、数量、维修设备的详细资料,上交设备动力部;设备动力部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需要外协维修;如果判定需要外协维修,由设备动力部申报外协维修计划和审批。
4.1.2 异常情况的外协维修,外协维修申请部门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填写事故报告,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4.2 外协维修跟踪 4.2.1 外协维修分为公司内外协维修和公司外外协维修,公司内外协维修指外协人员(供应商)到公司内来维修,不需要发外。公司外外协维修指的是发外维修。
4.2.2公司内外协维修由设备动力部和外协维修申请部门相关人员对维修情况进行跟踪,并向相关部门书面反馈。
4.2.3 发外维修由物管部仓管员、设备动力部管理员在外协维修单上共同签名确认发送日期、维修返回日期。
4.2.3 设备部管理员对维修回来的物资进行检验和跟踪反馈。4.3 外协维修验收
4.3.1 经使用合格的外协维修物资由设备动力部组织验收,验收根据外协维修验收要求进行。
4.3.2对使用不合格的外协维修由设备动力部处理,采购部协助,并向相关部门反馈处理结果。
4.4 采购部确定维修合同,选合适供应商必须有设备动力部管理员参与。
4.5 电机的外协维修
4.5.1对电机的发外维修和维修好进仓都必须由设备动力部进行检验。
4.5.2设备动力部对各生产车间制定电机维修数量指标,并做考核。5.其它相关规定
5.1设备动力部每月对各部门的外协维修情况进行分析。
5.2 设备动力部对外协维修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并组织相关人员处理。
说明:
起草:
修改:
审核: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