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教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4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教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篇一
为了管理好教师宿舍,加强治安、保障住宿教师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一、住宿制度
1、入住教师有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房间、床位。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住宿教师不准擅自调换房间。
2、教师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晚9:00后值班教师负责锁上周庄房大门。(如果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管理委员会告知,否则后果自负。)
3、住宿教师若提供钥匙给非住宿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有失窃现象、追究当事人责任。
4、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5、严禁将周转房的物品带出学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周转房会不定期的对周庄房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6、为保证教师正常休息,晚9:00以后到次日5:00以前,严禁在宿舍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影响正常休息的活动,违者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教师严禁在自己寝室以外吸烟,违者罚款处理。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8、遵守社会公德,不准大声喧哗。
9、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不准私自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做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其他安全隐患时,要立刻通知管委会。
10、严禁在周庄房内以任何形式或借口饮酒,发现一次立即搬离周转房。外来人员进入宿舍,须征得管委会的同意,不听劝阻者,宿舍内所有人员有义务设法消除潜在隐患。
二、卫生管理
1、住宿教师应该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保持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各层楼卫生。
2、寝室内教师要做到:被褥等物品统一摆放整齐,地面干净,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给人以舒适温馨的感觉。
3、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便桶内和抛出窗外。
4、各楼层值日教师要做到每天早7:00之前把走廊清扫一遍。(包括窗台)
5、发现哪一个寝室乱、赃、有异味。令其定期整改,否则搬离周转房。
教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篇二
广州市荔湾区海龙生态幼儿园
教师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维护教师正常的生活秩序,教师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严格遵守《教师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工作,创造整洁、优美、安静、安全的生活环境。
第二章 宿舍管理机构
第一条 教师宿舍由教师共同选出的宿舍长何淑平管理,教师宿舍
长由园领导、后勤办统一管理。
第二条 宿舍长直接领导各室,负责宿舍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
律自控活动,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宿舍长的领导及安排。
第三条 宿舍长职责
一、安排并监督住宿人员轮值宿舍卫生,确保宿舍整洁;
二、及时传达、组织落实园务制订的各项宿舍管理信息和指示;
三、及时搜集、反馈宿舍员工动态、意见;
四、及时报修宿舍损坏设施(如电热水器、洗衣机、电视机、风扇、空调);
五、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及时通知园务处理:
1、宿舍内有不法行为:如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扑克牌)、斗殴及酗酒等;
2、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如电热水器、洗衣机、电视机、风扇、空调);
3、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如超过晚上22:00后大声喧哗、看电视等影响她人休息者。)
第三章 宿舍卫生管理
第四条 教师宿舍卫生要求
一、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饮料瓶等杂物;
2、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二、教师宿舍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广州市荔湾区海龙生态幼儿园
1、每月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
2、每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宿舍长全面安排及监督。
三、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标准
1、门、窗地面整洁;
(1)保证门、玻璃及窗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2)地面拖扫干净,包括沙发、床底地面;
(3)宿舍门口不得有垃圾、积水,每天必须清倒门口垃圾。
2、物品摆放整齐
(1)桌面、柜内、书架和床上行李等物品要摆放整齐;(2)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3)鞋子、衣物的摆放要整齐。
3、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并及时清倒。
4、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不使用蜡烛;
(2)不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四、寝室卫生每周五检查。
第四章
钥匙管理制度
第五条
住宿教师在园长处交钥匙押金,登记注册,方可领取,建
立使用登记册,教师离职交还钥匙后退还押金。
第六条
教师不准私自配钥匙,由于管理不善,钥匙丢失要速报宿舍长,在宿舍长同意下另配,并由遗失者付工本费,如不报而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第七条
钥匙只借给本居室的人,非本宿舍教师一律不借。
海龙生态幼儿园
2013年8月
教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篇三
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朝阳学校
教职工集体宿舍暂行管理办法
为加强教职工集体宿舍管理,合理利用学校房产资源,在实行集体宿舍申请制和审批制的前提下,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范围和居住条件:
1、申请住校的教职工,为学校未婚事业编制(含计划内事业流动编制)、家不在北京市区的无房人员,或已婚配偶不在北京市区的无房教职工。
2、集体宿舍原则上安排多人居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在岗职工可申请一人居住: ①学校特聘专家、教授及外籍教师; ②北京市无房且家属不在北京市的职工。
3、一般情况下,按以下顺序安排住房: ①学校特聘专家、教授和外籍教师; ②占进京指标的外地应届毕业生;
③特殊工种的职工(如专、兼职宿舍管理员、司机、需住校值班的人员); ④北京市无住房的班主任; ⑤北京市无房的教职员工;
⑥北京市住房不在城八区的教职员工。
如不能同时安排以上人员居住,学校对以上人员将按照上述先后排序安排教职工入住。
二、申请程序:
申请集体宿舍的教职工可填写《华师一附中朝阳学校宿舍入住申请表》,由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总务处审核,订《华师一附中朝阳学校集体宿舍居住协议》。
三、安排原则:
当申请人数多于房源时,采取公开透明的程序安排;零星申请按申请时间先后安排;当新申请人数多于房源时,按本办法第一条第3点执行。
四、收费标准:
水电费以各单间实际用量按居民水电价计算,住两人的由两人共同支付,住一人的由一人支付。支付方式另议。
五、居住管理规定:
1、居住集体宿舍的教职工必须服从统一管理。学校分配的住房只供分房人居住,不得转租和转借任何人,如发现转租、转借现象,学校有权收回该住房。及其家庭成员需要临时居住的,提前和学校申请,原则上居住三天以内必须搬出。
2、分到住房超过一个月没有住在该房的,学校给予收回(请假、寒暑假和因公外出除外)。
3、学校住房不得容留外人居住。如确需留宿亲朋好友者,必须向总务处报告。如不报告,学校或教职工出现的失窃事故,责任由该住户负责。
4、倡导文明住宿,爱护公共设施,自觉遵守水电、消防等规章制度。安装大功率电器设备需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总务处、水电管理人员审批后方可安装使用。
5、爱护公共设施,入住人对学校配置的房内设施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如有损坏,按学校资产相应价格进行赔偿。
6、居住期满或调离学校的教职工,须及时到总务处办理退房及相关手续。
7、在集体宿舍调整、安排过程中,在自愿组合的基础上,个人不得拒绝学校按本制度安排其他人员入住。
8、任何人不再设置固定的居住年限,住宿协议每半学期签订一次。
9、已婚教师或居住满三年的教师无条件搬出。
10、单身住宿确有实际困难的可申请兼职宿舍管理员(男1人,女2人)。
11、除极特殊情况外,2013年9月以后来学校工作的教职员工住宿申请不予支持。
12、另:本学期校外有男、女铺位各6个,现有的住宿老师可以申请。
13、若本规定与上级单位的相关规定相悖,以上级单位的相关规定为准,本规定暂时适用于2013.7.1----2014.6.30。
附:
宿舍管理员的申请在2013年7月5日下午5点前把申请送到总务处;下学期不在学校住宿的搬出人员,7月10日下午5点前把自己的全部私人物品搬出学校;下学期居住在校外的教师在7月12日上午8点前可以把行李物品暂时存放在b335。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总务处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2013.6
教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篇四
学校宿舍教师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及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认真执行住校生条例,遵纪守法,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宿舍管理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岗,中途不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应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代岗,做到有学生在,必有管理人员在。
3、学生上课时(早自习开始时至晚自修结束时),应及时锁好宿舍大门、小门,禁止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回宿舍(晚自修结束时),应及时主动开门;学生晚自修结束进入宿舍后,必须锁好大门。
4、负责宿舍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进入宿舍区,平时应管好门钥匙,不得借给学生及其他人员使用。如上课期间学生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学生须持教师开具的准入证明,无证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对可放行的学生,应跟随到相关宿舍,并为其开门。
5、应经常巡视宿舍区(特别是晚上),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行为,坚决制止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对不听劝告的学生和严重事件应及时向安全办公室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严禁外校学生和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
6、做好楼道、走廊的卫生工作,负责督促学生寝室的卫生工作,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及时做好记录。
7、要经常注意宿舍区内的公物情况,如有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报安全办公室查处。对自然损坏的公物,应及时报请后勤办公室修理。
8、督促学生准时起床,准时参加早锻炼,准时就寝、熄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应主动关心学生生活,对生病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照顾,及时处理突发事情,能指导、帮助学生整理内务,提高学生自理能力。
9、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记录。
10、应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及时关好水、电开关。
11、经常与班主任联系,及时处理违反有关规定条件的行为,并上报政教处。
12、做好为住校学生服务的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本溪香梅学校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