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函格式要求(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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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函格式要求篇一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函
??市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
根据需要,我单位拟聘请国籍:性别出生年月:到我单位担任职务。聘用期限为年月日,请予以办理来华工作许可手续。
(联系人:联系电话:)
单位名(盖章)
(中文名:护照号码:年月 日至
******下这面这页不用打印******
附件:1.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2.护照有效页复印件
3.与单位的聘用合同(中英文)
4.最高学历证书证明
5.体检表
6.简历(中英文)
7、聘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以及营业
执照复印件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函格式要求篇二
西安市外国专家局
如何申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一、许可事项: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二、实施机关:陕西省外国专家局
三、受委托实施机关:西安市外国专家局
四、申请条件: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应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未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的外国人不得以外国专家身份被聘用。申请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为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和中外经贸合同,应聘在中国工作的外国籍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二)应聘在中国从事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工作的外国籍专业人员;
(三)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外国籍高级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四)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的境外专家组织或人才中介机构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外国籍代表;
(五)应聘在中国从事经济、技术、工程、贸易、金融、财会、税务、旅游等领域工作,具有特殊专长、中国紧缺的西安市外国专家局
外国籍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本条第(二)、(三)外国专家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语言教师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五、申请材料:
(一)聘请单位的资质证明
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需提交《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再次办理只需提交该证书编号。
外国经济技术专家聘请单位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简介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聘请单位公函
公函格式可参照附件“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报文文件格式”模板。
(三)《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须从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填报后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请人护照首页复印件
如有随行家属,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家属护照复印件。
(五)中外文个人简历
西安市外国专家局
要详细介绍申请人的受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一般由申请人提供,聘请单位认定。
(六)最高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其翻译后的中文版
最高学历证书由授予学历证书的相关教育机构出具,成绩单不能作为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明材料指由有关专业组织颁发的证明专业水平的凭证,如文教类的tefl或tesol证书。实施机关根据情况,可对上述材料的原件进行核对。
(七)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或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书(年龄不满18周岁的随行家属不需要提供)。聘请60岁以上外国专家时,聘请单位另须出具健康担保书。
(八)聘用合同或协议
聘用合同和协议是指聘用合同、项目协议、项目批件、任命书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派遣文书等。对在境外不能签订合同原件的,可采取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草签,待申请人入境后再与其签订正式合同,并在办理《外国专家证》时交验合同原件并交复印件。
签订的聘用合同中需要注意明确下列事项:
(1)明确规定外国专家(外籍专业人员)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工作目标等。
(2)明确工资的支付方式、交税方式、请病(事)假的规定和请假期间工资的扣减方式等相关条款。
西安市外国专家局
(3)明确提前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相关程序,以及违约赔偿的条款。要在合同中加入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条款,明确按合同规定提前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可以免除违约赔偿,提前通知的时间一般为2-3个月。
(4)明确聘请单位所提供的福利待遇以及需由外国专家(外籍专业人员)自行负责解决的事项。
(5)明确购买保险的相关事项。聘请单位应在外国专家(外籍专业人员)抵西安后立即为其购买包括大病和住院医疗在内的专项医疗保险,办理相关保险手续。对已购买中国境外医疗保险且所购险种确能覆盖其在西安工作期间所发生大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的,经协商可以不再购买中国境内医疗保险;对于外国专家(外籍专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及其来西安家属的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在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是由聘请单位购买还是由专家自行购买;在合同中必须明确保险起付点以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比例。
(6)在合同中应注明“本合同(协议)必须在申请人获得实施机关或受委托实施机关签发的来华工作许可、工作签证和居留许可,并发生实际聘用关系后才正式生效”。
(7)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受聘的外国专家(外籍专业人员)及其家属在我国境内期间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如发现从事与我国法律法规不符的活动,聘请单位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西安市外国专家局
六、办理程序和期限:
(一)申请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所有在我市聘请外国专家(外籍专业人员)单位向西安市外国专家局提出申请;其中高新区辖区聘请单位向高新区外国专家局提出申请)。
(二)受理
1.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实施机关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2.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其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经告知仍无法补正的,不予受理。
(三)审批
西安市外国专家局依据有关规定,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二十日内做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十日,但应经西安市外国专家局负责人批准,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1.申请材料不真实的(包括伪造、隐瞒事实真相等);
2.申请人不符合外国专家条件的;
3.西安市外国专家局认为不适宜发给申请人《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的其他情况。
附件: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报文文件格式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函格式要求篇三
模板1:文教类
关于申请为外国专家办理来华工作许可的函
市外专办:
我单位因xx需要,拟聘请xx国籍专家xxx到我单位担任xx教师一职,聘期共xx个月,自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止。该专家中文名为xxx,男,xxxx年x月出生(现年xx周岁),护照号码为xxxxxxx,xxxx年x月毕业于xx国xxxx大学,xx学位,xxxx年x月获得教师资格证,xxxx年至xxxx年在xx国的中学担任教师,有x年相关工作经验。现申请为其办理来华工作许可,请批准。
随行家属:妻子姓名xxx,xxxx年x月出生,xx国籍,护照号码为xxxxxxx;子女姓名xxx,女,xxxx年x月出生,xx国籍,护照号码为xxxxxxx。
办证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
附件:
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打印在线申请表一份,word文档一份,要贴照片);
二、申请人护照有效页复印件;
三、聘用合同式样(中英文);
四、申请人简历(中英文);
五、申请人最高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中英文);
六、申请人体检证明复印件;
七、随行家属护照有效页复印件、关系证明及体检证明复印件;
八、聘请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和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单位名称(盖章)
xxxx年x月x日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函格式要求篇四
如何申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一、许可事项: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二、实施机关: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
三、受委托实施机关:广州市人事局(广州市外国专家局)
四、申请条件: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应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未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的外国人不得以外国专家身份被聘用。申请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为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和中外经贸合同,应聘在中国工作的外国籍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二)应聘在中国从事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工作的外国籍专业人员;
(三)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外国籍高级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四)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的境外专家组织或人才中介机构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外国籍代表;
(五)应聘在中国从事经济、技术、工程、贸易、金融、财会、税务、旅游等领域工作,具有特殊专长、中国紧缺的外国籍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本条第(二)、(三)款外国专家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语言教师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或具有语言教师资格证书),第(三)款中“享受同等待遇的外国籍高级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需要有聘请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五、申请材料:
(一)加盖单位公章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下载);
(二)个人简历(包括学历、工作经历);
(三)最高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或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书;
(五)聘用协议或合同:
属第四条“申请条件”第(一)款的外国专家,需提交有关项目协议和项目批件复印件;
属第四条第(二)款的外国专家,需提交聘请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或提交该证书编号以及与聘请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
属第四条第(三)款的外国专家,需提交企业任命书或聘用合同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属第四条第(四)款的外国专家,需提交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外国代表任命书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派遣文书复印件;
属第四条第(五)款的外国专家,需提交聘用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六、办理程序和期限:
(一)申请
广东省直单位、中央驻穗单位聘请外国专家,直接向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提出申请。
其他在穗单位聘请外国专家向广州市人事局(广州市外国专家局)提出申请。
(二)受理
1.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广州市人事局(广州市外国专家局)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其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在5日内出具《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对受理或者不受理的申请,广州市人事局(广州市外国专家局)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申请,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审批
广州市人事局(广州市外国专家局)依据有关规定,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5日内做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5日,但应经广州市人事局(广州市外国专家局)负责人批准,并出具《延期通知书》,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1.申请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经告知后在10个工作日内仍未补正的;
2.经审查,申请材料不真实的; 3.申请人不符合外国专家条件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许可的其他情形或广州市人事局(广州市外国专家局)认为不适宜发给申请人《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
广州市人事局(广州市外国专家局)做出给予或不予行政许可时,出具《决定送达通知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注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予以行政许可的,发给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印制、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加盖公章、广州市人事局(广州市外国专家局)行政授权人签字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
(四)办理职业(z)签证
聘请单位凭《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原件(查验后退回)和复印件、有效护照复印件,填写《外国人入境审批表》(下载)向广州市外事办公室申请《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拟来穗工作的外国专家凭《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原件、广州市外事办公室签发的《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及有效护照,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职业(z)签证。中国驻外使领馆为外国专家核发职业(z)签证后,留存《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原件。
(五)办理《外国专家证》
1.持职业(z)签证的外国专家在入境后15日内,由聘请单位凭《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申请人存根》或《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复印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专家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广州市人事局(广州市外国专家局)办理《外国专家证》。
2.已在华工作但因各种原因需要转换工作单位或因特殊情况在来华前未能申请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经济、技术类外国专家,须在转换工作或入境后15日内,由聘请单位持以下材料到广州市人事局(广州市外国专家局)申办《外国专家证》:(1)入境前已取得职业(z)签证或入境后已办理了居留许可的:
① 提交《外国专家证申请表》(下载);
② 交验护照、职业(z)签证或居留许可,提交复印件;
③ 提交专家近期大1寸免冠照片2张;
④ 提交聘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未办理职业(z)签证或居留许可的:
① 提交《外国专家证申请表》(下载);
② 交验护照、签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③ 提交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或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书;
④ 提交聘用协议(合同)或委任书复印件;
⑤ 提交最高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⑥ 提交聘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⑦ 提交近期大1寸免冠照片2张。注:
1.以上材料均1式1份,原文如为外文需附中文翻译件;
2.如有家属随行,交验家属护照、签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小1寸照片2张/人;
3.护照、居留许可、签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明等复印件及翻译件,均需加盖聘请单位的公章;
4.如申请人是所在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董事,则不需提交聘用合同或委任书,而需附上公司章程、股东证明等材料;
5.特殊行业需提供相关的执业许可证或其他材料(如会计师、律师等)复印件。
广州市人事局(广州市外国专家局)依据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外国专家证》。
《外国专家证》的有效期与聘用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长不超过5年,有效期届满可持聘请单位公函、聘用合同(委任书)复印件及《外国专家证》申请延期。
专家转换工作单位须交回《外国专家证》,新聘单位应为其重新办理《外国专家证》。
专家离职出境前,聘请单位应收回《外国专家证》,或作注销标记。
七、其他事项:
(一)来穗工作的外国专家在办理《外国专家证》后,凭《外国专家证》到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
(二)广州市人事局(广州市外国专家局)负责填写广州市《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专家证》发放统计表,并于当年7月5日前及下一1月5日前报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并抄送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八、申报材料受理点:
(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专家证》:
1.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外国专家服务部,地址: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7楼,电话:83568037;
2.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国际业务部,地址:广仁路广仁大厦3楼318室,电话:83374155。
(二)《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广州市外事办公室护照签证处,地址:广仁路广仁大厦5楼502室,电话:83172462。
(三)《外国人居留许可》: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地址:解放南路155号6楼。
本指引由广州市人事局(广州市外国专家局)负责解释。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函格式要求篇五
关于申请为
办理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函
??市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
根据
需要,我单位拟聘请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
到我单位担任
职务。聘用期限为
****年**月**日,请予以办理来华工作许可手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盖章)
(中文名:护照号码:年
月 日至
******下这面这页不用打印******
附件:1.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2.护照有效页复印件
3.与单位的聘用合同(中英文)
4.最高学历证书证明
5.体检表
6.简历(中英文)
7、聘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