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的知识点总结 二级建造师考点归纳(五篇)
工作学习中一定要善始善终,只有总结才标志工作阶段性完成或者彻底的终止。通过总结对工作学习进行回顾和分析,从中找出经验和教训,引出规律性认识,以指导今后工作和实践活动。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的知识点总结 二级建造师考点归纳篇一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3)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
(4)(5)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情形:
(1)(2)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2 注意:被代理人死亡委托代理不一定终止
法)、商法(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法律体系:宪法、民法(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撒谎能够表、著作权经济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行政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与诉讼法3规(国务院制定的条例)、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人代会及常委会)、行政、法律形式: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法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等也属于我国法的形式。87号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此外,4规,适用部门规章的要提全国人代会常委会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由国务院提意见,使用地方法规按地方法 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5规避招标:处合同额、合同法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限制投标人:处透露招投标信息的处1~5万罚款5‰~10‰
非法确定中标人,处中标额1~10万罚款
非法订立合同:出中标额5
招标代理法律责任处玩忽职守承担法律责任:主要负责人处上年收入 5万5~25‰‰~10~10‰
万罚款,责任人处罚款额‰ 5%~10%罚款。
恶意阻挠:单位处40%~80%
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100万~500万,责任人处上年收入
万对事故责任人:①一般事故上年收入 ③重大50~200万 ④特别重大200~500:①一般事故60%~100%
万 10~20万 ②较大20~50
大30% ②较大40% ③重大60% ④特重工程监理单位逾期不改处80%
施工单位挪用安全生产费用,处挪用费10万~30万
违反施工现场管理,未改正,处违反安全设施管理,未改正,5~10万罚款20%~50% 罚款
管理人员不履行安生管责,主要负责人处10~30万
未取安全许可证生产,处2~20万,5
期满未办延期,处10万~50万 年内不提任。转让安全证,处冒用或伪造安全证,处10~505~10万万
安全生产法罚款 不满资金投入:不够刑罚,主要负责人撤职,个人经营10~50万 2~20万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主要负责人撤职或处
担主负责人。2~20万罚款,刑罚的5年内不未配合格人员:改正;未改正停业整顿,罚
不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未改停业整顿,罚2万以下
擅自生产、10经营、储存危险物:没收违法所得,5
10万下万以上,处
对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当:未改的处万,单处或并处2~10万 1~5倍;不足非法转让、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超2~10
或并处5万万的,处 1~5
违反资质管理发包:处1~5万 倍;不足5万,单处肢解发包:处合同额50~100万
擅自开工:处合同额0.5%~1%
违反验收:处合同额1%~2%
未移交档案:处2%~4%
擅自改变房屋主体或承重结构:处1~10万
房屋使用者在装修中擅改主体和承重:处50~100万
其他法责:处5~10万
责任人:处单位罚额20~50万;低成本价,压缩工期,违反主标,未审,未监 造成重大事故,有按责任处5%~10%
施工单位 5 年以下,特严重5~10
出借资质:处合同价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处合同价2%~4%罚 年徒刑
转包或违反分包:处合同价2%~4%
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处合同款0.5%~1%
未取样检测:处2%
不履行保修义务:处10万~20万罚款 ~4%
监理出借资质:处监理金超资质:处1~2倍10 万~20万罚款
转包或违法分包:处监理金1~2倍
违反公正监理:处违反独立监理:处50~100
勘察设计5~10万万25%~50%
出借资质:合同额单位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合同费
转包、违法分包:合同额1~2倍 1~2倍罚
注册人员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停执业25%~50%罚
终身1年;重大事故,5年不注册;恶劣其他法责:处
节约能源10~30万罚
建设单位对不符合节能竣工验收报告的,处合同款法律责任:建设单位违反罚 20~50万
设计单位:处2%~4%
施工单位:未按施工处10万~30万 罚
监理:对判决不服的,10万~302%~4%,下列情处10~20万
提起上诉时间为万 15天;对裁定不服,提起上诉期限为10天。
建造师初始有效期 3年
普通诉讼时效为 2年
下列诉讼时效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迟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害的。
特殊诉讼时效:涉外合同4年,但海上货物运向承运人要赔偿请求权,时效1年,权利最大保护期限:20年
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终止。
建筑资金落实:工期不足一年,不少工程合同价50%,整一年,30% 不愿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小型工程:30万以下或建面300㎡以下。
建筑单位应自领取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开工,延期申请2次,每次3个月,否则作废。
中止施工:1个月内,建单向发证机关报告,并作好维护管理工作。恢复施工时,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满1年的恢复施工前,报核验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超6个月不开工,应重新办理。
强制监理: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以上下列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米以上。必须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在100万以上;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以上。
投标保证金不超投标总价2%,最高不超80万,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确定中标人:提出书面评估报告后,一般应当15月内确定,最迟在投标有
效期结束30个工作日。订立书面合同: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合同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部门投交投标书或报告。自招标文件出售至停止出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 15日前 编制投标文件时间,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截止日,不少于20天。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甲乙所有,乙级1亿以下,暂定级6000万以下。招标代理法律责任处 5万~25万罚款,责任人处罚款额5%~10%罚款。事故分类:1特别重大,30以上死,100以上重伤,1亿以上2重大,10~30人死,50~100人重伤,5000万~1亿3较大,3~10人死,10~50人重伤,1000万~5000万4一般,3以下,10以下,1000万以下 事故单位的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发生地县报告,安全监管部门和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每级不超2小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伤之人数变化的,应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变化的补报。调查时限:自事故发生日起60日内提交调查报告,延长期限不超60日。处理时限:重大、较大、一般事故,收到事故调查报告日起15日内批复;特别严重事故30日内批复,延长时间不超30日。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违反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责任:注册职业人员停止执业3个月~1年,严重的5年不予注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期满千3个月办理延期 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后10日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监理工程师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停止执业1年,重大事故,吊销,5年不注册,恶劣,终身不注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2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质保金的返还:发包人接到承包人的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核实。无异议,应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14日未答复,催告14日不答视为认可 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质量监督机构应向委托部门报送建工质监报告。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应自竣工验收合格起15日内,包备案。工程质量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5年,方开工建设,应重新审核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害日算 5日内,符合条件的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送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应于10日内向申委提答辩书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应于5日内送申请人 审理:仲裁庭应开庭5日前,将开庭地点、时间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3日前,请求延期。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自劳动争议仲委受理仲裁申请日45日内结束,要延长的不超15日 执行:对裁决不服,自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非合同制用工:以小时计酬,在同一用工单位平均每日工作不超4小时,每周不超24小时 非合同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不超15日 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移交一套工程档案。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应在收到档案验收申请报告10日内作出答复。抽查档案的数量应不少于100卷 延期纳税不超3个月,按月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税务登记制: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办税务登记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代理权的期限为6个月 撤销权自债权认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5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债权人留置财产的,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 申请证据保全,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个月。合议制度是由3个以上单数人员组成合议庭。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3日内决定 法院在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48小时内作裁定。保全15日内不起诉的解除。符合起诉条件的,应7日内立案 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在立案起6个月内审结,可延6个月。再延报上级法院。对判决不服的,提起上诉时间为15天;对裁定不服,提起上诉期限为10天。再审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2年后提出的自知道或应该知道日3个月内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2年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6个月未执行的,可以再申请执行 当事人厉害关系人执行异议收到后,法院15日内审查,对裁定不服的,自送裁定10日内上级申请复议。案外人提出异议:收到书面异议15日内审查;对裁定不服15日内提起诉讼。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5日内审查受理 撤销仲裁裁决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行政复议:自知道之日起60日提出,行政复议机关60日内作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诉讼程序 第一审:起诉期限。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15日内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在复议期满之日15日内起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法院起公诉,应知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受理:收诉状后7日内受理 人民法院在立案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被告,被告收到后10日内提答辩状。法院收答辩状5日内发原告 对第一审判决不服的,15日内向上级法院上诉。
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的知识点总结 二级建造师考点归纳篇二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科目数字考点总结
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1、工程师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2、承包人实施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可书面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未48小时答复的,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3、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形之一: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期顺延的程序:
(1)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
(2)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5、工程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6、在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权利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并应当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
7、应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
(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特殊情况(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4)单位自用工之日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
9、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10、关于试用期:
合同期试用期
不满3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无
3个月以上不满1年不超过1个月 1年以上不满3年不超过2个月 3年以上无固定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注意】只能约定1此试用期。
11、试用期内的最低工资:
(1)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
(2)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3)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意】三者的逻辑关系是:(1)和(2)是或的关系,(1)、(2)和(3)是并且的关系。
12、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13、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4、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
15、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经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16、对于经济性裁员来说,用人单位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优先招用被裁减人员。
17、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18、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3)工资高于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支付,补偿的最高不超过12年;
(4)月工资指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算。
19、劳务派遣单位依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20女职工保护之一:
(1)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产假。(劳动法规定为不少于90天,目前执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为98天)。
21、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与规定:
(1)累计缴费1-5年的,领取最长12个月;
(2)累计缴费5-10年的,领取最长18个月;
(3)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最长24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期限与前次应领而未领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2、对于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判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逾期不起诉的,仲裁即发生法律效力。
23、在买卖合同中,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2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率的,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25、在租赁合同中,关于支付租金期限。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补充协议;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租赁期不满1年,租赁期届满时支付,1年以上的,每届满1年支付。
26、租赁合同的租赁期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的知识点总结 二级建造师考点归纳篇三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七
一、单项选择
1、在施工合同中,()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a.施工企业伪造资质等级证书签订
b.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签订
c.施工企业的违约责任明显过高
d.建设单位的违约责任明显过高
e.约定的质量标准低于强制性标准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合同转让行为无效的是()。
a.甲将中标的某项目全部转让给乙施工单位
b.甲将自己对乙单位的一笔债务部分转让给丙公司,随后通知乙单位
c.甲将中标的某项目的劳务作业全部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丁企业
d.甲不顾合同约定的不得转让债权条款,将自己对乙单位的一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河南学信教育,一二级建造师培训
e.甲将自己对乙单位的一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随后通知乙单位
3、某借款合同债权人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随之转移的其他权利有()。
a.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
b.任意撤销权
c.担保权
d.抗辩权
e.抵消权
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合同转让行为无效的是()。
a.甲将中标的某项目全部转让给乙施工单位
b.甲将自己对乙单位的一笔债务部分转让给丙公司,没有通知乙单位
c.甲将中标的某项目的劳务作业全部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丁企业
d.甲不顾合同约定的不得转让债权条款,将自己对乙单位的一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河南学信教育,一二级建造师培训
e.甲将自己对乙单位的一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随后通知乙单位
5、施工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
a.在订立施工合同时显失公平
b.施工单位以欺诈手段订立,且损害了国家利益
c.违反了《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
d.订立合同时,建设单位存在重大误解
e.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参考答案:abe、ab、cde、abd、ad
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的知识点总结 二级建造师考点归纳篇四
2018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第六章精品考点测试题。从历年的考试情况来看,每年涉及本章内容的考题分值大致在12分左右。本章的重点内容是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考生应着重掌握。
2018二建法规及相关知识章节测试题:第6章
1、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应当报废的起重机械是()。
a.须大修才能达到安全技术标准的b.超过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c.无安全技术档案的
d.无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答案】b。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①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②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③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④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⑤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建筑起重机械有以上第①、②、③项情形之一的,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2、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对()负责。
a.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b.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
c.危险陛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确定
d.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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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某幕墙专业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一起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此次事故应由()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a.幕墙分包企业
b.施工总承包企业
c.监理单位
d.建设单位
【答案】b。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对于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4、工程监理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有()。
a.采取措施保护施工现场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
b.组织抢救生产安全事故
c.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d.对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要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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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d。
【解析】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包括:①对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②依法对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处理;③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
5、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包括()。
a.向施工单位提供地下管线资料
b.依法履行合同
c.提供安全生产费用
d.不推销劣质材料设备
e.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答案】abcd。
【解析】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包括:①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②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有关资料;③不得提出违法要求和随意压缩合同工期;④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⑤不得要求购买、租赁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用具设备等;⑥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当提供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⑦装修工程和拆除工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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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的知识点总结 二级建造师考点归纳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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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新考点
知识点一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相关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
(二)民法商法
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商人及其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采用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等属于民法商法。
(三)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乡规划发》、《建筑法》等属于行政法。
(四)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干预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审计法》、《反垄断法》、《统计法》、《节约能源法》、《预算法》等属于经济法
(五)社会法
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社会法是在国家干预社会生活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一个法律门类,所调整的是政府与社会之间、社会与不同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残疾人保障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属于社会法。
(六)刑法
刑法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这一法律部门的主要内容。
(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诉讼法指的是规范诉讼程序的法律的总称。《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是我国的三大诉讼法。非诉讼的程序发主要是《仲裁法》。
知识点二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一)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它包括四层含义:
1、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
2、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3、法律法规的效力等级
4、法律法规的地域效力。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具体可分为以下七类:
1、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特别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法,其主要功能是制约和平衡国家权利,保障公民权利。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也是建筑法规的最高形式,是国家进行建设管理、监督的权利基础。
2、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分为: 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
性法律文件的统称如:刑法、民法、诉讼法以及有关国家机构的组织法等法律。
一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种具体社会关系或其中某一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统称。
3、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就有关执行法律和履行行政管理职权的问题,以及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特别授权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目前,各地方都制定了大量的规范建设活动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如《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
5、部门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其名称可以是“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新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6、地方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地方规章。如《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等。
7、国际条约:指我国与外国缔结、参加、签订、加入、承认的双边、多边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性质的文件。条约的名称除条约外,还有公约、协议、协定、一定书、宪章、盟约、换文和联合宣言等。除我国在缔结时宣布持有保留意见不受其约束的以外,条约和国内法一样具有约束力,所以条约也是我国的法的形式。
(二)法的效力层级
1、宪法至上: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作为根本法和母法,宪法是其他立法活动的最高法律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法律的效率是仅次于宪法而高于其他法的形式。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率仅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立法法》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适用特别规定。
4、新法优于旧法: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5、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
如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不一致时,由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1)同一机关制定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
当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6、备案和审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依照《立法》的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知识点三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的关系
(一)建设法
建设法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法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公民在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建设法律和建设行政法规构成了建设发的主体。
(二)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行政法之间的关系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在调整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时,会形成行政监督管理关系。行政监督管理关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其真实授权的有关机构对建设活动的组织、监督、协调等形成的关系。
(三)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民法商法之间的关系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在调整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会形成民法商法的关系。建设民事法律关系,是建设活动中由民事商事法律规定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建设民事商事法律关系有以下特点:
1、建设民事商事法律关系,是赋予当事人以民事商事权和民事商事义务;
2、建设民事商事关系时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3、建设民事商事关系主要是财产关系;
4、建设民事商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
(四)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社会法之间的关系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在调整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时,会形成社会法律关系。建设社会关系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以下属于社会法的是()。
a.建筑法
b.招标投标法
c.节约能源法
d.安全生产法
2、以下不属于民商法的是()
a.合同法
b.劳动合同法
c.物权法
d.侵权责任法
3、下列法律中,属于行政法的是()。
a.《统计法》
b、《建筑法》
c.《预算法》
d.《土地管理法》
4、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是()。
a.省人大常委会
b.省人民政府
c.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市人民政府
5、国务院制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单行条例
d.政府规章
6、以下规范性文件中,法律效力最高的是()。
a.《建筑法》
b.《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c.《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d.《关于审理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7、以下关于法的效力层级,说法错误的是()。
a.宪法至上
b.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c.一般法优于特别法
d.新法优于旧法
8、按照上位法与下位法的法律地位与效力,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建筑法》高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b.《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高于《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c.《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高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d.《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高于《河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二、多项选择题
1、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以下属于法的形式的是()。
a.宪法
b.劳动合同法
c.法律
d.部门规章
e.国际条约
2、我国现行的建设行政法规主要有()。
a.《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b.《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c.《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经营管理条例》
d.《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e.《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 题
d b b a b a c d d d
二、多项选择题
acde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