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作文读书心得(精选13篇)
写总结是对自己的一种负责和成长的体现。总结部分是对整个文章内容进行概括和提炼的重要环节。通过阅读这些优秀的总结范文,我们可以开拓视野,拓宽思路,提升自己的表达能力。
高一作文读书心得篇一
说到泪,大家一定会想到位居十二钗之首的黛玉。
其实,黛玉原本也是“雪为肌肤,花为肠肚”的人,只是年幼的父母双亡,寄人篱下,促使她成了那种遇事哭哭啼啼的人了。
黛玉的泪,不只是为自己而流,更是为自己的男颜知己|——贾宝玉所流的。
按理说,宝玉与黛玉,一个喜欢一个爱,两人情投意合,这哪里有错,没有错嘛,但这错就错在两人生在富贵世家。
红楼梦的价值,已超出了文学……。
高一作文读书心得篇二
在广阔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
有些人喜欢收集邮票,说彩色邮票会给他带来广泛的知识和无限的乐趣。
有些人喜欢养花,说养花比吃药更有益身心,而且很有趣。
然而,我对我的书有一种独特的爱。
我认为读书也有它独特的乐趣。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世界的养料。
作家鲁迅曾经说过,写得好的最可靠的方法是多读书。
对于像我这样渴望阅读的青少年来说,它的功能更加不言而喻。
我因沉迷于阅读而得到奖励。
有一次,作文的题目是《回到故乡二十年》。
当学生们抓耳挠腮、苦思冥想时,我开始写作。
平时积累的描写美丽风景的好词好句,亲友团聚的美好时光从我的笔尖流淌而出。
这条小河像一条玉带一样绕着村庄缓缓流过。
阳光照射下,河水泛着光。
小鱼和小虾在水里玩耍。
河边的草像绿色的地毯。
你不会让我,我不会让你,在草地上竞相开放五颜六色的野花。
成群的彩色蝴蝶在花丛中穿梭,翩翩起舞。
当每个人都还在努力思考和写作的时候,我已经完成了我的写作,我的文章被老师作为班上的榜样来阅读。
这种经历已经不止一次了。
每次老师给每个人读我的文章,我都感到非常高兴和自豪。
这是阅读的礼物。
阅读的乐趣是当时心灵的喜怒哀乐,反复阅读的总结是一种高尚的享受。
一旦你读了一本书,就不容易掌握它。
当你再读一遍时,你的心情特别甜蜜。
似乎这不是一本书,而是一位优雅的知识女神。
这本书不仅丰富了我的课外生活,给了我宝贵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它给我带来了极大的快乐。
集邮者总是喜欢谈论他的彩色邮票。
花卉种植者经常看着迷人的花朵并赞美它们,但是我喜欢给我带来无尽快乐的书。
高一作文读书心得篇三
说到读书,就有有人摇头:“读书,真的很苦呀!”是的,读书并不是一件轻松容易简单的事情。他需要动脑、用心、还要有毅力。不过读书也很有趣,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和一个高尚的人对话。
我从小就爱读书,和书籍结下了不解之缘。我把书当成了我最亲爱的朋友,我把书当成生活中最不可缺少的营养品。看见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我就如高尔基先生说的一样——我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并且一有空我就钻到书海中久久不可自拔。在网上一但看到好书我就会让老爸老妈买下来。
记得有一次星期天,我在家里做作业,邻居家的小孩到我家来玩。我的作业还没完成,就让他自己先玩。他玩了一会儿,竟然端起我的墨水瓶来了,他那么小,万一打翻了瓶子可就不得了了,我赶忙连连摆手:“别玩墨水啊……”话还没说完,小手已然把放在桌角的墨水瓶打翻了,墨水全洒在了小孩的浅色衬衣上,他惊叫起来,吓傻了,接着竟哇哇大哭起来。我急得六神无主:可怎么办那?闯祸了!我连忙跑到水龙头前去洗,可是使尽力气,墨渍怎么也搓不掉。正急得没主意的时候,我的目光无意中落在了放在桌子上的《知识杂志》一书上。我一拍脑门,不是刚看过嘛!上面介绍过,衣服上沾上了墨渍,可以先用饭粒涂在墨渍上用劲搓,在浸到肥皂水里洗,然后用干净的水漂清就洗去了。我何不实践一下呢!于是,我一把拉过了被墨水弄污了的衬衫,跑到厨房里,拿来了一勺饭,倒在污渍处,然后用力搓啊搓。过了一会儿,墨迹果然淡了,再使劲揉搓一会儿,墨迹只有铜迹大淡淡一块了。我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了一遍并绞干后,交给了邻居小孩说:“回去晒晒干就基本看不出印迹了,可以穿了。”他瞪着惊奇的眼睛问我:“你怎么知道米饭能洗掉墨渍呢?”我得意地说:“书告诉我的呗!”
看来书,不仅好看,还教给了我知识。
高一作文读书心得篇四
读书是一种享受。《桃花源记》让我徜徉在花海的美好世界,感悟美好的喜悦;《神奇的太阳花女孩》让我看到友谊的翅膀,感悟真实的情感;《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明白原来,上帝为你关上门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淘气包马小跳》的笑声令我久久不能忘怀。在杨红樱笔下,我看到一群调皮孩子的快乐生活及孩子的.天真、童真;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后,年幼无知的我才感受到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还有人忍受着贫苦,饥饿。我多么希望化作一个天使,去帮助他们呀!在《笑猫日记》中,我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为故事情节而感动、流泪、哈哈大笑,还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于是手捧起一本书,想再次进入书的世界;感受书的快感。
仰望窗口,想着那些舒缓的文字,带着栀子花开的声音,似乎都已融进了生命的各个细胞,成为无法磨灭的记忆。我喜欢它们内敛而伤感的格调,仿佛远处夜空萦绕的夜曲,虽没有太多尖锐的锋芒,却能深深地刺进我的心灵深处。我喜欢它们的明媚与洒脱,仿佛一阵徐徐的清风,虽没有太多的言语,却能散发出激情的光芒。
夏天的绿叶带着舒舒缓缓的节奏,在风中上下舞动,白云带着一丝黑色印迹在晴空中浮动。草木正随着阳光的增温,而蓬蓬勃勃地生发着。一片“天堂草”出现在我眼前,它除了纯净的绿之外,没有一丝杂草,令我想起《山羊不吃天堂草》中的羊面对这样高贵而诱人的“天堂草”却不肯将头低下。
回忆过去,战马嘶鸣,雄鹰飞旋,飒飒的秋风,如血的残阳。
高一作文读书心得篇五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一开始以为它是一本单纯的冒险小说,可读完后,我认为我错了,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鲁滨逊在19岁时背着父母报名做了水手去航海时遇到暴风,漂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在岛上一个人生活了28年。28年!在生活中,我们往往因为家长迟来接自已而惊慌,而鲁滨逊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力量,让他如此冷静?是他要活下来的坚定信心,是举世无双的勇气和智慧,是对待生活乐观积极的态度!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在逆境中,他锻炼了自已,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跟自已比比,我从生下来到现在,父母早已为我们铺设好了天梯,他们关爱着我,我的生活就像有一层防护罩,让我不能独立面对生活!如果我自已一个人到一座孤岛上,我肯定会先无助地大哭一场,再昏睡在一棵树下,而一直睡,我肯定会饿死,不会自已去寻找食物,如果真的去寻找食物,半路上再遇到野人的脚印时,恐惧绝对会占据我的大脑,总觉得背后有人,自已被自已吓唬个半死,我一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冷静,会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惊慌失措。在生活中,我不太有自已的主见,总听别人的指挥,但将来在社会上,是不会有人帮助你的,离开了他人,我的命运就只有失败。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真正觉得,当困难来临时,不能恐惧,一定要沉着冷静,去抱有乐观积极的心态去对待,只要勇于战胜困难,向困难挑战,就一定能推开代表成功的那扇大门。
高一作文读书心得篇六
古人云,三日不读书,便觉言语无味,面目可憎。乍听之下,这话似乎说得严重,可是,仔细一想,却觉得十分有理。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假如好久没接近书本了,那必定是因为他的心思分散在其他琐碎的事情上。而这些琐碎的事情使人忙碌,正是造成一个人思想庸俗肤浅的最大原因。
思想庸俗肤浅形之于外的时候,言语就自然无味,面目也随之可憎了。没错,我就有过这般经历。一个暑假时,我经常一个人在家,天天看电视吃饭睡觉像猪一样,索然无味地过日子,便时时进书房啃书本。这一啃就养成习惯了:每天早上起床便阅读书籍,照镜子都觉得面色红润,与家人说话时常石破天惊,我便把读书作为我生活中必不可缺少的事。开学后,我的心思放在了服饰与玩的时间上了,不经意时照了照镜子,三分像人,七分像鬼!说话像得了口吃,即便流利,也是些庸俗的言语。我吓了一大跳,立刻觉到读书很重要,所以无论如何每天我都要读几本书。我喜爱阅读书籍还得从三岁时说起:那些双休日,每天我都要缠者父母给我讲《卖火柴的小女孩》、《海的女儿》、《坚定的锡兵》等童话故事。
有那么一天,我十分想听故事,而父母又不在家,我又识些字,便捧起连环画看了起来。不知不觉中,产生了对书本的浓厚兴趣。渐渐地,我的识字量大了,这些书已不能满足我的需要,我便阅读了《十万个为什么》及《西游记》等名著。现在,我已上小学六年级了,早期书本的熏陶使我的语文水平在班里、年级上都名列前茅,与家人、同学说话时常出口不凡,但是,我仍继续学习。每逢节假日有时间便啃书本。饭食是物质粮食,书本知识是精神粮食。当一个人吃的油光满面,精神上却饿得疲惫不堪,其实他是很可怜的。世上有人喜欢储蓄金钱,有人喜欢搜集邮票珍玩,也有人喜欢把佳言名句储存脑中。我就是最后那种人。读书能使人风度高雅,气宇轩昂,远胜过服饰上的装饰品及家宅中的堆金累玉,你们都来和我一起分享读书的乐趣吧!
高一作文读书心得篇七
开始的我,对待学习也并没有多大的志向与决心,一味的认为学习就是为了将来能够生活的更好,学习就是我们孩子的事情,每天去学校学习就好了,不能说自己有多么刻苦努力,只能说是尽力而为吧,做好我自己,因为我觉得我的努力也许只能改变我自己,对于国家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我是那么的渺小,中国好比是一条大河,我就是那大河里的一粒沙子,渺小到甚至失去几千几万粒,都不可能会影响到大河的流动。
但是很快我便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是错误的。我从妈妈买给我的一本书中了解到了中国的一段历史《南京条约》,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与外国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西方国家侵占香港岛,侵犯中国主权,破坏中囯的领土完整与自然经济,导致清王朝的衰亡,这是所有中国人民的耻辱。
看完后我非常气愤,我甚至想当时如果我要在是不是可以做些什么,然而我什么也改变不了。这就是当时的中国不够强大,才让其他国家有机可乘,任人宰割,中国失去的不只是香港,而是人民的尊严,完整的中国。一百多年的历史,中国人不会忘记这个耻辱,人民团结一心,不懈努力,一代又一代的人们努力改变社会,创造奇迹,经历多少的心酸血泪,努力拼搏,永不放弃,我们国家一步步强大起来,废除《南京条约》,九七年,香港也回到了祖国的怀抱,事实证明只有强大才不受欺压。
当时的历史我们无法改变,那么为现在开始努力不算太迟,要让祖国变得更加强大。从现在做起,好好学习,学习不单单是为了我们自己的将来,更是为了我们的国家,我们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身上肩负着创造发展国家的重任。虽然我们只是小学生不能做出惊天动地的爱国事迹,但是付出不再与大小,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努力学习,学习更多的知识,长大后,用所学的知识创造新科技,新发明,报效祖国,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将会是建设国家的主力,为富强国家努力奋斗。
高一作文读书心得篇八
读书吧!读书正在悄悄的改变着我们的人生。如果你想继续改变你的人生的话,读书吧!世界每天都在变,你一样可以改变!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高一读书心得笔记作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作文1《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一开始以为它是一本单纯的冒险小说,可读完后,我认为我错了,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鲁滨逊在19岁时背着父母报名做了水手去航海时遇到暴风,漂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在岛上一个人生活了28年。28年!在生活中,我们往往因为家长迟来接自已而惊慌,而鲁滨逊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力量,让他如此冷静?是他要活下来的坚定信心,是举世无双的勇气和智慧,是对待生活乐观积极的态度!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在逆境中,他锻炼了自已,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跟自已比比,我从生下来到现在,父母早已为我们铺设好了天梯,他们关爱着我,我的生活就像有一层防护罩,让我不能独立面对生活!如果我自已一个人到一座孤岛上,我肯定会先无助地大哭一场,再昏睡在一棵树下,而一直睡,我肯定会饿死,不会自已去寻找食物,如果真的去寻找食物,半路上再遇到野人的脚印时,恐惧绝对会占据我的大脑,总觉得背后有人,自已被自已吓唬个半死,我一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冷静,会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惊慌失措。在生活中,我不太有自已的主见,总听别人的指挥,但将来在社会上,是不会有人帮助你的,离开了他人,我的命运就只有失败。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真正觉得,当困难来临时,不能恐惧,一定要沉着冷静,去抱有乐观积极的心态去对待,只要勇于战胜困难,向困难挑战,就一定能推开代表成功的那扇大门。
莎士比亚出生于英国中部风景秀丽的艾汶河畔斯特拉福镇,他父亲是一个经营羊毛、皮革的商人。后因父亲破产,莎士比亚不到十六岁就自谋生活。她1585年离开家乡,到伦敦谋生。
莎士比亚的戏剧创作一般被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创作历史剧与喜剧;第二阶段主要写悲剧;第三阶段主要写传奇剧。她一生写了37部剧作,154首十四行诗。《哈姆莱特》与《奥塞罗》、《李尔王》、《麦克白》并称四大悲剧,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成就。
哈姆莱特的故事最早见于12世纪末丹麦历史学家沙克索。格拉马提卡斯的《丹麦史》,16世纪末,曾被改编为戏剧,以复仇为主题,流行一时。莎士比亚将这一单纯为父复仇的故事,改变出反映特定社会矛盾的杰出悲剧。股市讲述丹麦王子哈姆莱特在德国人文主义思想中心威登堡大学求学,父死回国送葬,回国后,他见到的是叔父篡夺王位并与母亲匆匆结婚,满朝文武向新王谄媚,他深深感到抑郁和痛苦。这时,父亲鬼魂出现,告诉他自己实际上是被自己的兄弟所谋杀。王子为了证实鬼魂的话和逃避仇人的监视,假装精神失常。
篡位者对此十分怀疑,就派哈姆莱特的两个老同学和御前大臣的女儿--他的情人去试探他的隐秘,这都被哈姆莱特一一识破了。为了证实谋杀者的罪行,哈姆莱特安排了一嘲戏中戏“,剧情与其父被谋杀的情形十分相似。这是谋杀者惊惶失措,因而暴露了自己。这时,王后受其夫指示,找王子谈话,谈话间,哈姆莱特发现帷幕后有人偷听,就把剑将他刺死,原来是御前大臣,他情人的父亲。无辜的姑娘既失去了父亲,又失去了王子的爱情,应此疯癫,坠河而死。新王决心除掉哈姆莱特,设计派他出使英国,以便借刀杀人。但这一阴谋也被王子识破,他中途折回丹麦。新王又生一计,让御前大臣之子与王子比剑,暗中备下毒剑毒酒。比赛中,哈姆莱特被毒剑刺中,又用毒剑刺中了新王和御前大臣之子,王后也因误饮毒酒身亡,四人同归于荆哈姆莱图临死前嘱咐好友继续他未完成的事业。
哈姆莱特是一个性格非常复杂的。
人物。
他对社会现实善于观察和思考并曾经怀着美好的理想和善良的愿望。但他对人类的信念突然被他母亲和叔父的伪善所粉碎他感到它所生活的空间原来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他不能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凌-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微贱者费尽辛勤换来的鄙视“。他对丑恶现象的深恶痛绝和对现实生活的无能为力和他无法解脱的内心深层的痛苦这种矛盾和痛苦是他喊出”tobe,ornottobe“这一震撼了数代人灵魂的问题。这一问题很难完全译成中文。它包含着”活着还是死去“、”生存还是毁灭“、”忍受下去还是反抗“等种种含义。正是由于无法对这一问题做出明确的回答哈姆莱特才长期踌躇和拖延着他早应采取的复仇行动关于这种说法曾经有过不同的看法和争论。有人说这是由于他”生性犹豫缺乏行动所以失败“;有人说他”天生患有忧郁症“用歌德的话来说就是由于他”软弱性缺乏魅力“;俄-国民-主主义者别林斯基则认为:”哈姆莱特天生纯粹是内在的、冥想的、主观的、生来富于感情和思想的;而可怕的事变要求它的却不是感情和思想而是行动;召唤他从空想的世界中走出来到现实世界中去到和他的精神气质完全不同的行动的世界中去。“其实以上这些都是复仇行动所以延宕的原因。此外恐怕还应加上他对母亲的下意识的眷恋对杀死叔父后自己所承担的责任的恐惧等等。另外这种延宕同时也是出于戏曲情节和冲突的规定性和需要。
总之,《哈姆莱特》是一出悲剧,一出让人无法忘记的悲剧。
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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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莱特》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王复仇的经过。后来用“哈姆莱特”来比喻那些遇事犹豫不决,顾虑重重的人。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就概括了他的复杂性。
一杯毒酒,一把毒剑。结局被鲜血浸染。
哈姆雷特最终被众人抬放于高台,在沉重的葬礼进行曲中,无愧于礼炮的轰鸣。
王子复仇成功了,但同时哈姆雷特复仇者的身躯也壮烈倒地,悲剧随之落幕。可怜的雷尔提,沦为克劳地的杀人木偶,被其控制了复仇欲望,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还有克劳地、葛簇特,也算是罪有应得,让死亡超度他们罪孽的灵魂。
却苦于对手的强大他揭开了封建社会妖娆虚伪的面纱看清了血肉模糊的时代面目深刻地批判现实的黑暗却无力改变现状心有余而力不足从而造就了他的忧郁苦闷、失望怅惘。
哈姆雷特一方面在追求人性的解放,但是面对现实的矛盾理想不能实现而精神扭曲感到痛苦;另一方面个人遭受排挤无法诉诸正义内心摧残。旧思想和新思想同时存在,使得他行为过于谨慎举止不定。又因为特殊身份的限制,他还要对国民对国家负责,这些都是哈姆雷特一个人担负不起的。
作者莎士比亚身处的文艺复兴时代的英国正是戏剧中丹麦的真实写照。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创作者与被创作者,心连一系。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名着之一。这本书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途中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的事。这一路上,他们求取芭蕉扇,翻过火焰山、三打白骨精……历经了千难万险,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妖魔鬼怪的阻挠,终于取到了真经成了仙。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个磨难让我想到了它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让我觉得自愧不如。其中,我最欣赏孙悟空的勇敢机智,猪八戒的情感真切,沙僧的任劳任怨,唐僧的善良待人。猪八戒是他们四司徒之中最让读者讨厌的,可是我对他却不这样认为,他结合了大家的优点,虽然他不够孙悟空那么勇敢机智,但是他也会不停地运用一些自己的思维,在困难面前为大家出主意;虽然他没有沙僧的任劳任怨,但是他在一路上仍然会帮助大家提东西;虽然他没有唐僧的优柔寡断与善良,但是他也会动真情。
孙悟空是一个系东胜神州傲来国花果山灵石孕育迸裂见风而成之石猴。在花果山占山为王三五百载。后历经_载,跋山涉水,在西牛贺洲灵台方寸山拜菩提祖师为师,习得七十二变化之本领。此后,孙悟空大闹天宫,自封为齐天大圣,被如来佛祖压制于五行山下,无法行动。五百年后唐僧西天取经,路过五行山,揭去符咒,才救下孙悟空。孙悟空感激涕零,经观世音菩萨点拨,拜唐僧为师,同往西天取经。取经路上,孙悟空降妖除怪,屡建奇功,然而两次三番被师傅唐僧误解、驱逐。终于师徒四人到达西天雷音寺,取得真经。孙悟空修得正果,加封斗战胜佛。孙悟空生性聪明、活泼,勇敢、忠诚,疾恶如仇,在中国文化中已经成为机智与勇敢的化身。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如果我们能一件事从头到尾,不管我们成功还是失败,只要我们尽力去做,这对我们说也是好的,因为我们去做了,而且已经尽力了。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每当听到这首歌时,我们就会想起那妇孺皆知,脍炙人口的神话小说《西游记》了。这部小说主要描写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去西天取回真经的故事。读着它,我仿佛看到了孙悟空、唐僧、猪八戒、沙僧取经路上的身影。
他这种天不怕地不怕顽强不屈的精神,敢与一切恶势力斗,敢与一切不良现象斗,敢与一切困难斗,不战胜它,誓不罢休!另外,孙悟空神通广大,更叫人赞叹不已。他会七十二般变化,还有腾云驾雾的本轮,火眼金睛更是厉害!为唐僧保驾护航立下了赫赫战功。我们真应该向他学习,掌握各项本领,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少年,将来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
唐僧是个善良之人,以慈悲为怀,一路上洒下了爱的种子。但是他凡人俗眼,人妖不分,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错怪孙悟空打死白骨精先后变成的年轻女子、老婆婆、老翁。以致于将孙悟空驱走,自己多次落入妖怪手中的可悲下场。我们应该学习他富有爱心,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可是不能像他那样不辨是非,冤枉好人,上坏人的当啊!
猪八戒好吃,好占小便宜,贪图美色。不过,八戒也满可爱哦!关键时挺身而出,一路上与孙悟空一同作战,降妖除魔,可以说是孙悟空的得力助手,为保护师傅取经也立下了汗马功劳。我们应该学习其优点,克服其不足。沙僧憨厚老实,一路上牵马挑担,从不叫一声苦,从不喊一声累。我们一定要向沙僧学习,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在劳动中任劳任怨,抢重活脏活干。
总之,师徒四人个性鲜明。我们要学习他们的优点,克服其不足。正如孔子所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力争做一个十全十美的人。
《西游记》如今已经是家喻户晓无人不知了,就连外国的文坛中都会有《西游记》的一席之地。《西游记》中讲述的故事很简单: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得了真经。但就是这么简单的故事情节,却让无数人拍案叫好,到底是什么魅力吸引着无数的读者呢?我想功劳并不仅仅是在曲折的故事情节上,还有浅显易懂的文字背后隐藏的哲理。
我从《西游记》的四个主要人物中,读到了他们背后的精神:首先是师傅,也是《西游记》的主角,唐僧。唐僧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和尚,他非常的善良,不愿去伤害任何生命;他还非常的有礼貌,每次开口都会带上“施主”之类的敬词;他还非常的吃苦,不远万里的去西天求取真经。我从他的身上,学到了要宽以待人,谦卑有礼。
其次是大徒弟孙悟空,也是《西游记》中,作者花了大量的笔墨去描写的人物:书中的孙悟空敢爱敢恨,敢作敢当,潇洒机智,不愿被规矩所束缚;孙悟空也是一个非常强大的人物,他屡次救其它三人于妖魔鬼怪的巢穴魔口之中。我到现在对《西游记》中最记忆深刻的人,便是这个敢爱敢恨的‘猴哥’了,我也想做一个和孙悟空一般敢作敢当,勇敢机智的人。
接下来是长着猪头的二徒弟,猪八戒。猪八戒在我的生活中,可算是一个大红人了。所有人提起猪八戒,总会笑他那憨厚可掬的搞笑模样。虽然猪八戒好吃懒做,又喜欢美女和钱财,但他却在对唐僧非常的忠心,也很讨人喜欢。从书中看到他的时候,我便想和他一样懂得变通,讨人喜爱。
最后是三徒弟沙和尚,他是一个很吃苦耐劳的人,西天取经的路上扛着一个大扁担艰苦的走着,却从来没有任何怨言;他还是一个老好人,为此常常吃妖精的亏,屡次被猪八戒调笑。我从沙和尚一路取经的行为中,感受到吃苦耐劳是多么的重要。
《西游记》中曲折离奇的故事和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是《西游记》的看点,这本名着也确实被后世的无数人翻看赞叹,我不禁也成为了其中一员:“这是一本多么让人感触极深的好书啊!”
悲剧,总是让人落泪,让人感叹与惋惜,惋惜的,是这悲剧的发生,还有那悲催的结局。但是,有的悲剧,却使人肃然起敬,使人情不自禁的感叹:这是怎样高尚的行为,又是怎样永恒的伟大。《伟大的悲剧》是作家茨威格,为以斯科特为首的英国南极探险队所作的一篇传记。
这篇传记主要写了:人类历先后到达南极点的科学探险队——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他们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于戏剧性又令人心酸的角逐。阿蒙森先于斯科特达到南极点,斯科特他们到达南极点后,发现了阿蒙森探险队的足迹,泪水从他们的眼睛里夺眶而出。因为“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在返回的路途中因为南极寒冷天气提前到来,饥寒交迫,斯科特他们由于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都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后来的营救队在南极终于找到了他们的尸体,并且为他们垒了一个石碑。在英国的主教堂里,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
本可以躲开逃生的张丽莉老师奋不顾身救起学生危急之下张老师将学生推向一旁自己却不幸被碾到车下造成双腿截肢。
在生活中这样的事件还有很多,从中都体现出每个人都有集体主义精神,为了别人敢于牺牲自己的伟大精神。有集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精神是一个和谐社会的向往。
心得。
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今天,我要讲述的就是一篇文章:《伟大的悲剧》。
这篇课文讲述的是以斯科特为首的英国探险队伍与挪威探险家阿蒙森来到千百年来无人探索的南极极点,不幸的是,阿蒙森比斯科特早到了五个星期,凯旋而归,而斯科特一行人也到了,到在归途中南极寒冷的天气与他们对现实的恐惧成为了他们归途的一大困难,最终,在坚持了一个多月后,他们最终体力不支,长眠在了南极极点。他们已自己的生命为故事,吹奏起生命的颂歌,告诉了我们,生命的意义,就是挑战自我,踏出迷惘。
他们真是一群英雄,他们拥有伟大的精神与高尚的品德,还有大无畏的勇敢,以至于他们在面对死亡时,像个勇士昂首挺胸的面对着:首先是奥茨,在自己坚持不住的情况下,为了不拖累自己的队友,在暴风雪来临之际,毅然决然的走出了帐篷,独自面对着死亡。最令人称道的是斯科特,在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想到的不是自己,是祖国,是友谊,是自己的亲人,还给他们留下了书信,表达了他真诚的情义。所以,在他们长眠以后,连权威的国王都为他们而下跪,因为国王也被他们这高尚的灵魂所感染,深深的折服了。
泰戈尔说的对:“我们只有献出生命,才能得到生命。”只有当我们为自己所热爱的,所努力的,所追求的梦想付出了自己的生命,才能得到另一种永恒。
生活总是变幻多姿的,在现在的生活中,已经缺少了那种超越自我,从已知的世界里再去探索着未知的精神,我们不应该满足于现在,我们应该像斯科特他们一样,努力的突破,努力的探索着,努力的求知着一切存在却尚未出现的事物,为人类作出贡献,为这个社会作出贡献,才不至于;碌碌无为,浑浑浊浊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我们要让自己的生命变得多姿多彩,要让自己的世界变得无比伟大,实现这永恒的生命。
高一。
读书。
《伟大的悲剧》讲述的是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与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在南极的角逐。由于阿蒙森早于斯科特到达南极极点,一个多月后,当斯科特一行五人到达时,已失去了第一个到达南极点的荣誉。第二天,当他们心情低落地踏上归途的时候,南极的冬天提前来临了。严寒、风雪,从四面八方袭来,似乎要在南极开一次大会,使他们的归途变得更加险恶。薄薄的帐篷无法抵住寒冷,煤油快用完了。
一个接一个的贮藏点,只带给他们一个又一个的绝望,煤油十分缺少。埃文斯疯了,一天后死去。双脚脚趾都冻掉了的奥茨,为了不拖累朋友们,在一天早晨,独自走出了帐蓬,“像一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剩下的三个人在3月21日那天,彻底被大雪挡在了距“一吨营”11公里的地方。在忍受了八天的寒冷和饥饿之后,他们于1912年3月29日,全部殉难。这些伟大的人,为了造福人类这个信念,为了探索南极的奥秘,他们义无返顾地踏上了艰险的路程;在前方,是他们醉心的梦想,是必赴的使命。他们虽然死去,但灵魂却飘在南极上空,成为永恒。
当南极的寒风一次又一次吹过他们墓顶的十字架时,英国的人民,南极的冰峰,皑皑的白雪以及遇见过他们的海豹、企鹅一定都会想念他们,想念他们的英勇顽强。斯科特一行五人所表现出来的人类对未知领域的不懈探索,以及在探险行动中的坚毅、勇于为事业献身的精神,不能不让人钦佩!他们悲壮的南极之旅折射出的人类的勇气,将超越时代而永存。
正如文章最后一段的意思:斯科特、奥茨、埃文斯、鲍尔斯、威尔逊五位英雄,虽然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失败了,肉体倒下了,但是他们的心灵经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崇高。有价值的、美的毁灭对于任何时代的人类都是一个最伟大的悲剧。无论是极地、海洋、宇宙空间,只要是奥秘所在,人类就想把自己的足迹踏上去,任何艰险都不能抑制人类探索奥秘的激情。
在那白雪皑皑的南极大陆,那一场令人心酸的角逐,吟诵的是人类探求自然未知的史诗,演奏出一曲挑战自我生命极限的绝唱。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很好的小说,但最初接触它而是根据它改编的同名电影《傲慢与偏见》,可能因为看电影的原因让我对书中的人物有一个想象的反差,电影中的达西并不是多么英俊潇洒,但书中的描写是那样的完美,但好多的故事情节还是比较符合原著的。
我喜欢书中的伊丽莎白,她虽然没有姐姐那么美丽有气质,但她读过很多的书,这让她在精神气质上胜人一筹,并且这也使她更加理性的看待事物,具有较好的分辨能力,拥有一般人没有的灵性。她活泼却又不失文静,理智不失感性,她感情丰富,有自己的感情原则,不盲目追求爱情带来的新鲜感,对感情较为有主见。
最初,在盛装的舞会上,达西始终是一副冰冷的样子,当大家都沉浸在喜悦中时,他的冷淡显得那么的不入流,人们都认为他是不合群的人。在伊丽莎白的眼中,她觉得他充满了傲慢,对谁都爱答不理,因为他是大城市来的,他拥有着丰厚的家产,这在那群乡下人的眼中是一个很好的择婿对象,各家都在努力让自己的女儿能有更多的机会与他交谈,即使他看起来是如此的冷漠无情。但是,伊丽莎白她不,她不刻意逢迎,也不避讳什么冒犯的话,她只是想说出自己想说的话,那是没有人可以禁止的。
处于懵懂的时期的激情爱情,那是两颗心在经历了无数的坎坷与折磨,选择与痛苦的爱情,他们追求的并不仅仅是那两情相悦的喜悦,在他们的内心里都在深深被对方折服,这是一种超越了一般爱情的爱情。两个人最终走到了一起,这是命运的安排,也是他们自己的努力。
傲慢与偏见的存在可能会拉开人们之间的距离,使心与心逐渐远离,但是那并不是永远的,要相信时间,时间会解决一切,它会让人忘记一段过去,忘记痛苦,它也会让人在逐渐的磨合中消融冰川,解开尘封的心灵。
高一作文读书心得篇九
《论语》这本书虽然只是一些只言片语和对话,语录,但却包含了文,史,哲,人生,教育,社会生活等多方面,内容丰富。《论语》中的一些经典名言如:"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巧言令色,鲜矣仁。""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比较熟悉,但文言文件精炼的语言中却已经蕴藏着很多的道理在里面,这本书中每句话后面都配上了译文,每篇后面都附上评点,让读者更容易接近孔子从中学会一些做人的道理,懂得如何去为人处世。
《学而》一篇中孔子谈到孝悌忠信等行为规范和做人的原则。比如"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在孔子看来,孝弟乃做人立世之根本。每个人如果对父母不尊敬侍奉;对兄长不听命维护,社会就乱套了。君将不君;国将不国……孝,悌,忠,信,是孔子经常涉及到的命题,也是孔子用以衡量做人的尺子,他心中正人君子的美德。用今天的道德标准衡量,这些虽然并不是全都适合,但基本是合理的。必竟跟封建社会不一样了,现在的人有了自己的规范,例如我们反对古人的"愚忠""愚孝"。
几千年过去了,孔子在做人与学习的关系问题上,所强调的做人第一,首先做好人,到现在依然受到肯定。
《为政》一篇也谈到了人生的修养。孔子把孝的问题,礼节的问题,忠信的问题,义勇的问题看得很重。认为一个人不具备这些品格,就谈不上有道德,也就无法立足于社会,更无法治理国家。另为孔子对许多日常言行举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如"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止,是知也。"孔子像我们强调了做人要实事求是,别不懂装懂。"先引其炎而后从之。"则交到了我们要有重视实际的求实精神。"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瘦哉"表露出孔子轻言重行的倾向。我们可以从这些言论中学到孔子的思想,而对于我们当代人的人生取向也是有很大指引。《论语》所带给我们后人的启迪和价值时说不尽的,有空休闲时真该拿出来读一读。
高一作文读书心得篇十
《家》是巴金的《激流三部曲》中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发生在过去那个充满苦难、激情与理想追求的时代,写旧家庭的崩溃与年轻一代的追求,坦诚地抒发青年人的苦闷,热情讴歌青春与爱情。
主人公是旧家庭的三儿子觉慧,一个充满朝气的叛逆者的典型,他在五四思潮冲击下觉醒,体察到封建家庭的虚伪、黑暗和腐朽,于是下决心不再做老太爷们所期望的“绅士”,要做自己的主人。书中写了他的一些激进行为,如不顾家人阻挠去参加学生运动;与丫环鸣凤的爱情;对兄长觉新的嘲讽等,主动形象地描摹了一个新一代的奋斗青年。觉慧的大哥觉新则是一个与觉慧有着不同的人生追求的人。他也有着不满旧家庭的专制、封建礼教的约束的思想,然而却缺少了像觉慧一样大胆反抗,义无返顾的行为,所以他总是矛盾的。这个矛盾使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恶果的梅芬受尽情感的煎熬,最后也害死了善良厚道的瑞珏。小说中作者对他的批判中也含有深深的同情。二儿子觉民是一个与觉慧有着共同奋斗目标的人,不过他比觉慧更理性,少了那份冲动。小说中他应该是幸福的,他与一样是新青年的琴相爱,使觉慧羡慕不已。
《家》的艺术结构很像《红楼梦》,故事的展开波澜起伏,跌宕有致。人物思想性格的刻画各有特点,观察细致,描写入微。书中人物的心理活动描写得很仔细,使人印象深刻,也让人感受到了那种旧封建礼教家庭教育下的青年们所受的折磨与煎熬。记得书中描绘了一个勇敢地剪掉了自己的长发,奋起反抗封建礼教,不顾他人的眼光,不在乎他人的辱骂的女孩,这个女孩的精神正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家》写了一个封建家庭中子孙们之间的故事,告诉我们青年们要勇于反抗,坚定不移地朝着自己的追求目标走下去。
高一作文读书心得篇十一
悲剧,总是让人落泪,让人感叹与惋惜,惋惜的,是这悲剧的发生,还有那悲催的结局。但是,有的悲剧,却使人肃然起敬,使人情不自禁的感叹:这是怎样高尚的行为,又是怎样永恒的伟大。《伟大的悲剧》是作家茨威格,为以斯科特为首的英国南极探险队所作的一篇传记。
这篇传记主要写了:人类历先后到达南极点的科学探险队——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他们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于戏剧性又令人心酸的角逐。阿蒙森先于斯科特达到南极点,斯科特他们到达南极点后,发现了阿蒙森探险队的足迹,泪水从他们的眼睛里夺眶而出。因为“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在返回的路途中因为南极寒冷天气提前到来,饥寒交迫,斯科特他们由于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都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后来的营救队在南极终于找到了他们的尸体,并且为他们垒了一个石碑。在英国的主教堂里,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
读完这篇课文,我感受到了斯科特一行人在与阿蒙森队的竞争中失败了,但他们勇于承担失败。他们有超人的力量和勇气,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还有无私的爱,他们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考虑的不是一己之利,而是始终惦记着别人:朋友、妻小和祖国人民。虽然斯科特他们的肉体倒下了,但是他们的心灵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高尚。这让我想起了2018年发生的一件事情:在佳木斯市的第四中学门前,一辆客车在等待师生上车时,因驾驶员误碰操纵杆致使车辆失控撞向学生,本可以躲开逃生的张丽莉老师奋不顾身救起学生,危急之下,张老师将学生推向一旁,自己却不幸被碾到车下,造成双腿截肢。
在生活中这样的事件还有很多,从中都体现出每个人都有集体主义精神,为了别人敢于牺牲自己的伟大精神。有集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精神是一个和谐社会的向往。
高一作文读书心得篇十二
在我的脑海中,总有一片无边无际的书的海洋,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我的视线,诱惑着我的灵魂,丰富着我的知识,激发着我的潜能,提高着我的内涵。在这片知识的海洋中,我茁壮成长。在我的理解中,所谓好书应该是能够反映时代的具有丰富思想内涵、新颖的形式、风格以及精湛独特的技术语言三者兼备的优秀作品吧。如弥尔顿所说:一本好书是一个艺术大师宝贵的血液,是超越生命之外的生命。是好书伴我一路同行。
读好书时的意境也陶冶了我的情操。有时人成功的灵感就产生于良好的情操中。在细雨蒙蒙的午后,读着冰心清新明丽、隽永含蓄,有行云流水之美的散文,让心灵在她细腻的笔下轻轻游动,如同班得瑞的音乐在耳旁轻轻奏响;如同露珠在晨光照耀下的美丽,如同山泉悄悄_地从心田流过。这种读书的意境,是我茁壮成长的氧气。书引起我无尽的思索,在这种思索中我快乐地成长。
好书能让我调整心态。在一个人的成长岁月中,不可能永远的一帆风顺,不可能总是激情满怀,此时,一本好书就如同一位人生导师,给我们人生之帆导航。去读一读老舍先生的那本幽默散文,在他富有个性的语言中领略人生的乐趣;去读一读那本《让心灵透透气》,在美的语境中品尝自由。看着那些拨动人心灵的文字,亲吻着文学的碧波,生活纯洁的美、感人的爱展现在我面前。在此时,我真正地体会到了托玛斯·肯皮斯的那句话:“我曾四处寻找幸福,其实幸福就是一个人躲在角落里看书。”
书,让我开心,让我忧愁,和你在一起,让我的童年生活如此的丰富多彩。是我的良师,更是我的益友,谢谢你,一路伴我成长。书,像一双千里眼,让我们了解世界;书,又像一个时间隧道,带我们回想远古,想象未来;书,更像慈祥的知识老人,把深奥的知识传授给我们。每一本好书都像一位启蒙老师,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它告诉了我做人的准则,让我从中获得更多的知识,树起我人生的奋斗目标。
高一作文读书心得篇十三
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于17发表第一部小说《鲁宾逊漂流记》。一看就知道主人公鲁宾逊的传奇故事。
鲁宾逊出生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从小胡思乱想,一心想要出海远航。但父母坚决反对,在一次偶然情况下登上一艘船。上天对他开课个玩笑,让他留在了一座小岛上。鲁宾逊他是一个不畏艰险的人。在遇到困难时他能镇定、理智的去思考,懂得自我安慰。在孤岛上为了生存,他与困难乃至死神作斗争。他是一个热爱生活懂得生活的人。之所以他能生存下来,靠的就是他那不服输的精神。他注重于行动,从不坐以待毙。
鲁宾逊这一人物的形象,相当于现在的创业家吧,如果每个创业家能有鲁宾逊的精神,那事业一定有所成就。
再来说一说这部小说的另一个特色人物星期五,星期五是一个野人。在躲避野人过程中,被鲁宾逊意外所救,从此他将鲁宾逊当作自己的主人。我一直很喜欢星期五的形象。他很热心,比任何人都老实,知恩图报,对待主任忠心耿耿、惟命是从。他虽然是一个野人,但他就像个孩子一样听话可爱,性格开朗,待人诚恳。愿意牺牲自己保护自己的主人。他也很聪明。虽然他如同我们所说的奴隶、下等人,但上等人的品质也未必比他好。
当今社会能有多少人具有星期五的品质,有多少人具有鲁宾逊的精神,虽然这两位人物都是虚构的,但现在缺少的正是像这类人。毕竟现在好人实在不多了,人虽随着时代而改变,但本质是永远不变的。
一本名著是一个作家的结晶,是他用一生总结出来的道理相信《鲁宾逊漂流记》,《爱的教育》等书,大家都已经耳熟能详了吧!可要体会其中的道理却着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