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作文读书心得(模板8篇)
对于工作和学习来说,总结是一种反思和提升的方式,可以指导我们未来的发展方向。有哪些技巧可以帮助我们写出一篇出色的总结呢?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如何高效地学习和提高自己的能力是每个人都需要思考和实践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健康生活习惯,希望对大家的身体健康有所帮助。
高一作文读书心得篇一
读书是一种享受。《桃花源记》让我徜徉在花海的美好世界,感悟美好的喜悦;《神奇的太阳花女孩》让我看到友谊的翅膀,感悟真实的情感;《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明白原来,上帝为你关上门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淘气包马小跳》的笑声令我久久不能忘怀。在杨红樱笔下,我看到一群调皮孩子的快乐生活及孩子的.天真、童真;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后,年幼无知的我才感受到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还有人忍受着贫苦,饥饿。我多么希望化作一个天使,去帮助他们呀!在《笑猫日记》中,我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为故事情节而感动、流泪、哈哈大笑,还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于是手捧起一本书,想再次进入书的世界;感受书的快感。
仰望窗口,想着那些舒缓的文字,带着栀子花开的声音,似乎都已融进了生命的各个细胞,成为无法磨灭的记忆。我喜欢它们内敛而伤感的格调,仿佛远处夜空萦绕的夜曲,虽没有太多尖锐的锋芒,却能深深地刺进我的心灵深处。我喜欢它们的明媚与洒脱,仿佛一阵徐徐的清风,虽没有太多的言语,却能散发出激情的光芒。
夏天的绿叶带着舒舒缓缓的节奏,在风中上下舞动,白云带着一丝黑色印迹在晴空中浮动。草木正随着阳光的增温,而蓬蓬勃勃地生发着。一片“天堂草”出现在我眼前,它除了纯净的绿之外,没有一丝杂草,令我想起《山羊不吃天堂草》中的羊面对这样高贵而诱人的“天堂草”却不肯将头低下。
回忆过去,战马嘶鸣,雄鹰飞旋,飒飒的秋风,如血的残阳。
高一作文读书心得篇二
说到泪,大家一定会想到位居十二钗之首的黛玉。
其实,黛玉原本也是“雪为肌肤,花为肠肚”的人,只是年幼的父母双亡,寄人篱下,促使她成了那种遇事哭哭啼啼的人了。
黛玉的泪,不只是为自己而流,更是为自己的男颜知己|——贾宝玉所流的。
按理说,宝玉与黛玉,一个喜欢一个爱,两人情投意合,这哪里有错,没有错嘛,但这错就错在两人生在富贵世家。
红楼梦的价值,已超出了文学……。
高一作文读书心得篇三
读书吧!读书正在悄悄的改变着我们的人生。如果你想继续改变你的人生的话,读书吧!世界每天都在变,你一样可以改变!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高一读书心得笔记作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作文1《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一开始以为它是一本单纯的冒险小说,可读完后,我认为我错了,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鲁滨逊在19岁时背着父母报名做了水手去航海时遇到暴风,漂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在岛上一个人生活了28年。28年!在生活中,我们往往因为家长迟来接自已而惊慌,而鲁滨逊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力量,让他如此冷静?是他要活下来的坚定信心,是举世无双的勇气和智慧,是对待生活乐观积极的态度!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在逆境中,他锻炼了自已,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跟自已比比,我从生下来到现在,父母早已为我们铺设好了天梯,他们关爱着我,我的生活就像有一层防护罩,让我不能独立面对生活!如果我自已一个人到一座孤岛上,我肯定会先无助地大哭一场,再昏睡在一棵树下,而一直睡,我肯定会饿死,不会自已去寻找食物,如果真的去寻找食物,半路上再遇到野人的脚印时,恐惧绝对会占据我的大脑,总觉得背后有人,自已被自已吓唬个半死,我一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冷静,会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惊慌失措。在生活中,我不太有自已的主见,总听别人的指挥,但将来在社会上,是不会有人帮助你的,离开了他人,我的命运就只有失败。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真正觉得,当困难来临时,不能恐惧,一定要沉着冷静,去抱有乐观积极的心态去对待,只要勇于战胜困难,向困难挑战,就一定能推开代表成功的那扇大门。
莎士比亚出生于英国中部风景秀丽的艾汶河畔斯特拉福镇,他父亲是一个经营羊毛、皮革的商人。后因父亲破产,莎士比亚不到十六岁就自谋生活。她1585年离开家乡,到伦敦谋生。
莎士比亚的戏剧创作一般被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创作历史剧与喜剧;第二阶段主要写悲剧;第三阶段主要写传奇剧。她一生写了37部剧作,154首十四行诗。《哈姆莱特》与《奥塞罗》、《李尔王》、《麦克白》并称四大悲剧,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成就。
哈姆莱特的故事最早见于12世纪末丹麦历史学家沙克索。格拉马提卡斯的《丹麦史》,16世纪末,曾被改编为戏剧,以复仇为主题,流行一时。莎士比亚将这一单纯为父复仇的故事,改变出反映特定社会矛盾的杰出悲剧。股市讲述丹麦王子哈姆莱特在德国人文主义思想中心威登堡大学求学,父死回国送葬,回国后,他见到的是叔父篡夺王位并与母亲匆匆结婚,满朝文武向新王谄媚,他深深感到抑郁和痛苦。这时,父亲鬼魂出现,告诉他自己实际上是被自己的兄弟所谋杀。王子为了证实鬼魂的话和逃避仇人的监视,假装精神失常。
篡位者对此十分怀疑,就派哈姆莱特的两个老同学和御前大臣的女儿--他的情人去试探他的隐秘,这都被哈姆莱特一一识破了。为了证实谋杀者的罪行,哈姆莱特安排了一嘲戏中戏“,剧情与其父被谋杀的情形十分相似。这是谋杀者惊惶失措,因而暴露了自己。这时,王后受其夫指示,找王子谈话,谈话间,哈姆莱特发现帷幕后有人偷听,就把剑将他刺死,原来是御前大臣,他情人的父亲。无辜的姑娘既失去了父亲,又失去了王子的爱情,应此疯癫,坠河而死。新王决心除掉哈姆莱特,设计派他出使英国,以便借刀杀人。但这一阴谋也被王子识破,他中途折回丹麦。新王又生一计,让御前大臣之子与王子比剑,暗中备下毒剑毒酒。比赛中,哈姆莱特被毒剑刺中,又用毒剑刺中了新王和御前大臣之子,王后也因误饮毒酒身亡,四人同归于荆哈姆莱图临死前嘱咐好友继续他未完成的事业。
哈姆莱特是一个性格非常复杂的。
人物。
他对社会现实善于观察和思考并曾经怀着美好的理想和善良的愿望。但他对人类的信念突然被他母亲和叔父的伪善所粉碎他感到它所生活的空间原来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他不能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凌-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微贱者费尽辛勤换来的鄙视“。他对丑恶现象的深恶痛绝和对现实生活的无能为力和他无法解脱的内心深层的痛苦这种矛盾和痛苦是他喊出”tobe,ornottobe“这一震撼了数代人灵魂的问题。这一问题很难完全译成中文。它包含着”活着还是死去“、”生存还是毁灭“、”忍受下去还是反抗“等种种含义。正是由于无法对这一问题做出明确的回答哈姆莱特才长期踌躇和拖延着他早应采取的复仇行动关于这种说法曾经有过不同的看法和争论。有人说这是由于他”生性犹豫缺乏行动所以失败“;有人说他”天生患有忧郁症“用歌德的话来说就是由于他”软弱性缺乏魅力“;俄-国民-主主义者别林斯基则认为:”哈姆莱特天生纯粹是内在的、冥想的、主观的、生来富于感情和思想的;而可怕的事变要求它的却不是感情和思想而是行动;召唤他从空想的世界中走出来到现实世界中去到和他的精神气质完全不同的行动的世界中去。“其实以上这些都是复仇行动所以延宕的原因。此外恐怕还应加上他对母亲的下意识的眷恋对杀死叔父后自己所承担的责任的恐惧等等。另外这种延宕同时也是出于戏曲情节和冲突的规定性和需要。
总之,《哈姆莱特》是一出悲剧,一出让人无法忘记的悲剧。
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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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莱特》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王复仇的经过。后来用“哈姆莱特”来比喻那些遇事犹豫不决,顾虑重重的人。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就概括了他的复杂性。
一杯毒酒,一把毒剑。结局被鲜血浸染。
哈姆雷特最终被众人抬放于高台,在沉重的葬礼进行曲中,无愧于礼炮的轰鸣。
王子复仇成功了,但同时哈姆雷特复仇者的身躯也壮烈倒地,悲剧随之落幕。可怜的雷尔提,沦为克劳地的杀人木偶,被其控制了复仇欲望,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还有克劳地、葛簇特,也算是罪有应得,让死亡超度他们罪孽的灵魂。
却苦于对手的强大他揭开了封建社会妖娆虚伪的面纱看清了血肉模糊的时代面目深刻地批判现实的黑暗却无力改变现状心有余而力不足从而造就了他的忧郁苦闷、失望怅惘。
哈姆雷特一方面在追求人性的解放,但是面对现实的矛盾理想不能实现而精神扭曲感到痛苦;另一方面个人遭受排挤无法诉诸正义内心摧残。旧思想和新思想同时存在,使得他行为过于谨慎举止不定。又因为特殊身份的限制,他还要对国民对国家负责,这些都是哈姆雷特一个人担负不起的。
作者莎士比亚身处的文艺复兴时代的英国正是戏剧中丹麦的真实写照。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创作者与被创作者,心连一系。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名着之一。这本书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途中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的事。这一路上,他们求取芭蕉扇,翻过火焰山、三打白骨精……历经了千难万险,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妖魔鬼怪的阻挠,终于取到了真经成了仙。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个磨难让我想到了它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让我觉得自愧不如。其中,我最欣赏孙悟空的勇敢机智,猪八戒的情感真切,沙僧的任劳任怨,唐僧的善良待人。猪八戒是他们四司徒之中最让读者讨厌的,可是我对他却不这样认为,他结合了大家的优点,虽然他不够孙悟空那么勇敢机智,但是他也会不停地运用一些自己的思维,在困难面前为大家出主意;虽然他没有沙僧的任劳任怨,但是他在一路上仍然会帮助大家提东西;虽然他没有唐僧的优柔寡断与善良,但是他也会动真情。
孙悟空是一个系东胜神州傲来国花果山灵石孕育迸裂见风而成之石猴。在花果山占山为王三五百载。后历经_载,跋山涉水,在西牛贺洲灵台方寸山拜菩提祖师为师,习得七十二变化之本领。此后,孙悟空大闹天宫,自封为齐天大圣,被如来佛祖压制于五行山下,无法行动。五百年后唐僧西天取经,路过五行山,揭去符咒,才救下孙悟空。孙悟空感激涕零,经观世音菩萨点拨,拜唐僧为师,同往西天取经。取经路上,孙悟空降妖除怪,屡建奇功,然而两次三番被师傅唐僧误解、驱逐。终于师徒四人到达西天雷音寺,取得真经。孙悟空修得正果,加封斗战胜佛。孙悟空生性聪明、活泼,勇敢、忠诚,疾恶如仇,在中国文化中已经成为机智与勇敢的化身。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如果我们能一件事从头到尾,不管我们成功还是失败,只要我们尽力去做,这对我们说也是好的,因为我们去做了,而且已经尽力了。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每当听到这首歌时,我们就会想起那妇孺皆知,脍炙人口的神话小说《西游记》了。这部小说主要描写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去西天取回真经的故事。读着它,我仿佛看到了孙悟空、唐僧、猪八戒、沙僧取经路上的身影。
他这种天不怕地不怕顽强不屈的精神,敢与一切恶势力斗,敢与一切不良现象斗,敢与一切困难斗,不战胜它,誓不罢休!另外,孙悟空神通广大,更叫人赞叹不已。他会七十二般变化,还有腾云驾雾的本轮,火眼金睛更是厉害!为唐僧保驾护航立下了赫赫战功。我们真应该向他学习,掌握各项本领,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少年,将来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
唐僧是个善良之人,以慈悲为怀,一路上洒下了爱的种子。但是他凡人俗眼,人妖不分,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错怪孙悟空打死白骨精先后变成的年轻女子、老婆婆、老翁。以致于将孙悟空驱走,自己多次落入妖怪手中的可悲下场。我们应该学习他富有爱心,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可是不能像他那样不辨是非,冤枉好人,上坏人的当啊!
猪八戒好吃,好占小便宜,贪图美色。不过,八戒也满可爱哦!关键时挺身而出,一路上与孙悟空一同作战,降妖除魔,可以说是孙悟空的得力助手,为保护师傅取经也立下了汗马功劳。我们应该学习其优点,克服其不足。沙僧憨厚老实,一路上牵马挑担,从不叫一声苦,从不喊一声累。我们一定要向沙僧学习,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在劳动中任劳任怨,抢重活脏活干。
总之,师徒四人个性鲜明。我们要学习他们的优点,克服其不足。正如孔子所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力争做一个十全十美的人。
《西游记》如今已经是家喻户晓无人不知了,就连外国的文坛中都会有《西游记》的一席之地。《西游记》中讲述的故事很简单: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得了真经。但就是这么简单的故事情节,却让无数人拍案叫好,到底是什么魅力吸引着无数的读者呢?我想功劳并不仅仅是在曲折的故事情节上,还有浅显易懂的文字背后隐藏的哲理。
我从《西游记》的四个主要人物中,读到了他们背后的精神:首先是师傅,也是《西游记》的主角,唐僧。唐僧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和尚,他非常的善良,不愿去伤害任何生命;他还非常的有礼貌,每次开口都会带上“施主”之类的敬词;他还非常的吃苦,不远万里的去西天求取真经。我从他的身上,学到了要宽以待人,谦卑有礼。
其次是大徒弟孙悟空,也是《西游记》中,作者花了大量的笔墨去描写的人物:书中的孙悟空敢爱敢恨,敢作敢当,潇洒机智,不愿被规矩所束缚;孙悟空也是一个非常强大的人物,他屡次救其它三人于妖魔鬼怪的巢穴魔口之中。我到现在对《西游记》中最记忆深刻的人,便是这个敢爱敢恨的‘猴哥’了,我也想做一个和孙悟空一般敢作敢当,勇敢机智的人。
接下来是长着猪头的二徒弟,猪八戒。猪八戒在我的生活中,可算是一个大红人了。所有人提起猪八戒,总会笑他那憨厚可掬的搞笑模样。虽然猪八戒好吃懒做,又喜欢美女和钱财,但他却在对唐僧非常的忠心,也很讨人喜欢。从书中看到他的时候,我便想和他一样懂得变通,讨人喜爱。
最后是三徒弟沙和尚,他是一个很吃苦耐劳的人,西天取经的路上扛着一个大扁担艰苦的走着,却从来没有任何怨言;他还是一个老好人,为此常常吃妖精的亏,屡次被猪八戒调笑。我从沙和尚一路取经的行为中,感受到吃苦耐劳是多么的重要。
《西游记》中曲折离奇的故事和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是《西游记》的看点,这本名着也确实被后世的无数人翻看赞叹,我不禁也成为了其中一员:“这是一本多么让人感触极深的好书啊!”
悲剧,总是让人落泪,让人感叹与惋惜,惋惜的,是这悲剧的发生,还有那悲催的结局。但是,有的悲剧,却使人肃然起敬,使人情不自禁的感叹:这是怎样高尚的行为,又是怎样永恒的伟大。《伟大的悲剧》是作家茨威格,为以斯科特为首的英国南极探险队所作的一篇传记。
这篇传记主要写了:人类历先后到达南极点的科学探险队——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他们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于戏剧性又令人心酸的角逐。阿蒙森先于斯科特达到南极点,斯科特他们到达南极点后,发现了阿蒙森探险队的足迹,泪水从他们的眼睛里夺眶而出。因为“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在返回的路途中因为南极寒冷天气提前到来,饥寒交迫,斯科特他们由于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都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后来的营救队在南极终于找到了他们的尸体,并且为他们垒了一个石碑。在英国的主教堂里,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
本可以躲开逃生的张丽莉老师奋不顾身救起学生危急之下张老师将学生推向一旁自己却不幸被碾到车下造成双腿截肢。
在生活中这样的事件还有很多,从中都体现出每个人都有集体主义精神,为了别人敢于牺牲自己的伟大精神。有集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精神是一个和谐社会的向往。
心得。
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今天,我要讲述的就是一篇文章:《伟大的悲剧》。
这篇课文讲述的是以斯科特为首的英国探险队伍与挪威探险家阿蒙森来到千百年来无人探索的南极极点,不幸的是,阿蒙森比斯科特早到了五个星期,凯旋而归,而斯科特一行人也到了,到在归途中南极寒冷的天气与他们对现实的恐惧成为了他们归途的一大困难,最终,在坚持了一个多月后,他们最终体力不支,长眠在了南极极点。他们已自己的生命为故事,吹奏起生命的颂歌,告诉了我们,生命的意义,就是挑战自我,踏出迷惘。
他们真是一群英雄,他们拥有伟大的精神与高尚的品德,还有大无畏的勇敢,以至于他们在面对死亡时,像个勇士昂首挺胸的面对着:首先是奥茨,在自己坚持不住的情况下,为了不拖累自己的队友,在暴风雪来临之际,毅然决然的走出了帐篷,独自面对着死亡。最令人称道的是斯科特,在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想到的不是自己,是祖国,是友谊,是自己的亲人,还给他们留下了书信,表达了他真诚的情义。所以,在他们长眠以后,连权威的国王都为他们而下跪,因为国王也被他们这高尚的灵魂所感染,深深的折服了。
泰戈尔说的对:“我们只有献出生命,才能得到生命。”只有当我们为自己所热爱的,所努力的,所追求的梦想付出了自己的生命,才能得到另一种永恒。
生活总是变幻多姿的,在现在的生活中,已经缺少了那种超越自我,从已知的世界里再去探索着未知的精神,我们不应该满足于现在,我们应该像斯科特他们一样,努力的突破,努力的探索着,努力的求知着一切存在却尚未出现的事物,为人类作出贡献,为这个社会作出贡献,才不至于;碌碌无为,浑浑浊浊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我们要让自己的生命变得多姿多彩,要让自己的世界变得无比伟大,实现这永恒的生命。
高一。
读书。
《伟大的悲剧》讲述的是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与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在南极的角逐。由于阿蒙森早于斯科特到达南极极点,一个多月后,当斯科特一行五人到达时,已失去了第一个到达南极点的荣誉。第二天,当他们心情低落地踏上归途的时候,南极的冬天提前来临了。严寒、风雪,从四面八方袭来,似乎要在南极开一次大会,使他们的归途变得更加险恶。薄薄的帐篷无法抵住寒冷,煤油快用完了。
一个接一个的贮藏点,只带给他们一个又一个的绝望,煤油十分缺少。埃文斯疯了,一天后死去。双脚脚趾都冻掉了的奥茨,为了不拖累朋友们,在一天早晨,独自走出了帐蓬,“像一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剩下的三个人在3月21日那天,彻底被大雪挡在了距“一吨营”11公里的地方。在忍受了八天的寒冷和饥饿之后,他们于1912年3月29日,全部殉难。这些伟大的人,为了造福人类这个信念,为了探索南极的奥秘,他们义无返顾地踏上了艰险的路程;在前方,是他们醉心的梦想,是必赴的使命。他们虽然死去,但灵魂却飘在南极上空,成为永恒。
当南极的寒风一次又一次吹过他们墓顶的十字架时,英国的人民,南极的冰峰,皑皑的白雪以及遇见过他们的海豹、企鹅一定都会想念他们,想念他们的英勇顽强。斯科特一行五人所表现出来的人类对未知领域的不懈探索,以及在探险行动中的坚毅、勇于为事业献身的精神,不能不让人钦佩!他们悲壮的南极之旅折射出的人类的勇气,将超越时代而永存。
正如文章最后一段的意思:斯科特、奥茨、埃文斯、鲍尔斯、威尔逊五位英雄,虽然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失败了,肉体倒下了,但是他们的心灵经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崇高。有价值的、美的毁灭对于任何时代的人类都是一个最伟大的悲剧。无论是极地、海洋、宇宙空间,只要是奥秘所在,人类就想把自己的足迹踏上去,任何艰险都不能抑制人类探索奥秘的激情。
在那白雪皑皑的南极大陆,那一场令人心酸的角逐,吟诵的是人类探求自然未知的史诗,演奏出一曲挑战自我生命极限的绝唱。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很好的小说,但最初接触它而是根据它改编的同名电影《傲慢与偏见》,可能因为看电影的原因让我对书中的人物有一个想象的反差,电影中的达西并不是多么英俊潇洒,但书中的描写是那样的完美,但好多的故事情节还是比较符合原著的。
我喜欢书中的伊丽莎白,她虽然没有姐姐那么美丽有气质,但她读过很多的书,这让她在精神气质上胜人一筹,并且这也使她更加理性的看待事物,具有较好的分辨能力,拥有一般人没有的灵性。她活泼却又不失文静,理智不失感性,她感情丰富,有自己的感情原则,不盲目追求爱情带来的新鲜感,对感情较为有主见。
最初,在盛装的舞会上,达西始终是一副冰冷的样子,当大家都沉浸在喜悦中时,他的冷淡显得那么的不入流,人们都认为他是不合群的人。在伊丽莎白的眼中,她觉得他充满了傲慢,对谁都爱答不理,因为他是大城市来的,他拥有着丰厚的家产,这在那群乡下人的眼中是一个很好的择婿对象,各家都在努力让自己的女儿能有更多的机会与他交谈,即使他看起来是如此的冷漠无情。但是,伊丽莎白她不,她不刻意逢迎,也不避讳什么冒犯的话,她只是想说出自己想说的话,那是没有人可以禁止的。
处于懵懂的时期的激情爱情,那是两颗心在经历了无数的坎坷与折磨,选择与痛苦的爱情,他们追求的并不仅仅是那两情相悦的喜悦,在他们的内心里都在深深被对方折服,这是一种超越了一般爱情的爱情。两个人最终走到了一起,这是命运的安排,也是他们自己的努力。
傲慢与偏见的存在可能会拉开人们之间的距离,使心与心逐渐远离,但是那并不是永远的,要相信时间,时间会解决一切,它会让人忘记一段过去,忘记痛苦,它也会让人在逐渐的磨合中消融冰川,解开尘封的心灵。
高一作文读书心得篇四
在我的脑海中,总有一片无边无际的书的海洋,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我的视线,诱惑着我的灵魂,丰富着我的知识,激发着我的潜能,提高着我的内涵。在这片知识的海洋中,我茁壮成长。在我的理解中,所谓好书应该是能够反映时代的具有丰富思想内涵、新颖的形式、风格以及精湛独特的技术语言三者兼备的优秀作品吧。如弥尔顿所说:一本好书是一个艺术大师宝贵的血液,是超越生命之外的生命。是好书伴我一路同行。
读好书时的意境也陶冶了我的情操。有时人成功的灵感就产生于良好的情操中。在细雨蒙蒙的午后,读着冰心清新明丽、隽永含蓄,有行云流水之美的散文,让心灵在她细腻的笔下轻轻游动,如同班得瑞的音乐在耳旁轻轻奏响;如同露珠在晨光照耀下的美丽,如同山泉悄悄_地从心田流过。这种读书的意境,是我茁壮成长的氧气。书引起我无尽的思索,在这种思索中我快乐地成长。
好书能让我调整心态。在一个人的成长岁月中,不可能永远的一帆风顺,不可能总是激情满怀,此时,一本好书就如同一位人生导师,给我们人生之帆导航。去读一读老舍先生的那本幽默散文,在他富有个性的语言中领略人生的乐趣;去读一读那本《让心灵透透气》,在美的语境中品尝自由。看着那些拨动人心灵的文字,亲吻着文学的碧波,生活纯洁的美、感人的爱展现在我面前。在此时,我真正地体会到了托玛斯·肯皮斯的那句话:“我曾四处寻找幸福,其实幸福就是一个人躲在角落里看书。”
书,让我开心,让我忧愁,和你在一起,让我的童年生活如此的丰富多彩。是我的良师,更是我的益友,谢谢你,一路伴我成长。书,像一双千里眼,让我们了解世界;书,又像一个时间隧道,带我们回想远古,想象未来;书,更像慈祥的知识老人,把深奥的知识传授给我们。每一本好书都像一位启蒙老师,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它告诉了我做人的准则,让我从中获得更多的知识,树起我人生的奋斗目标。
高一作文读书心得篇五
在广阔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
有些人喜欢收集邮票,说彩色邮票会给他带来广泛的知识和无限的乐趣。
有些人喜欢养花,说养花比吃药更有益身心,而且很有趣。
然而,我对我的书有一种独特的爱。
我认为读书也有它独特的乐趣。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世界的养料。
作家鲁迅曾经说过,写得好的最可靠的方法是多读书。
对于像我这样渴望阅读的青少年来说,它的功能更加不言而喻。
我因沉迷于阅读而得到奖励。
有一次,作文的题目是《回到故乡二十年》。
当学生们抓耳挠腮、苦思冥想时,我开始写作。
平时积累的描写美丽风景的好词好句,亲友团聚的美好时光从我的笔尖流淌而出。
这条小河像一条玉带一样绕着村庄缓缓流过。
阳光照射下,河水泛着光。
小鱼和小虾在水里玩耍。
河边的草像绿色的地毯。
你不会让我,我不会让你,在草地上竞相开放五颜六色的野花。
成群的彩色蝴蝶在花丛中穿梭,翩翩起舞。
当每个人都还在努力思考和写作的时候,我已经完成了我的写作,我的文章被老师作为班上的榜样来阅读。
这种经历已经不止一次了。
每次老师给每个人读我的文章,我都感到非常高兴和自豪。
这是阅读的礼物。
阅读的乐趣是当时心灵的喜怒哀乐,反复阅读的总结是一种高尚的享受。
一旦你读了一本书,就不容易掌握它。
当你再读一遍时,你的心情特别甜蜜。
似乎这不是一本书,而是一位优雅的知识女神。
这本书不仅丰富了我的课外生活,给了我宝贵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它给我带来了极大的快乐。
集邮者总是喜欢谈论他的彩色邮票。
花卉种植者经常看着迷人的花朵并赞美它们,但是我喜欢给我带来无尽快乐的书。
高一作文读书心得篇六
他用痛楚压抑成意识奔涌的篇章;。
人如其文,苏轼是一杯清茶,他将伴我一生。苦涩中遮不住的淡香溢出翠玉般的碧壶,沁满心田,是“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祝愿,也是“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的哀思。这种苦涩的思念被寄予给一杯清茶,被寄托给一轮明月。淡的相思,浅浅的哀愁无需言语,沉郁便是所有。
苏轼是一江碧水,他将伴我一生。掩饰不住内心的寂寥,倾诉不尽“高处不胜寒”的苍凉。是“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的孤寂。在鬓发几百之际,故人不在,源于内心的寂寥。埋葬,便是所有。
苏轼在他用文字编织的梦幻中遨游,在他用诗堆积的象牙塔中放纵。“浮游天地间”“放浪形骸外”是他全部思念的凝结点,是里程牌,是伴我一生的人生格言。
回首苏轼,我无语。因为我正在用心和他作超然物外的风流。阅读苏轼,品位苏轼,我终于明白,一切痛苦只是过眼云烟,也无风雨也无晴。
苏轼如茶,伴我一生让我平淡;。
苏轼如水,伴我一生让我宁静。
苏轼:我心中的永恒!
今天,读完了《狼图腾》,书中的精彩内容给我强大的震撼,催使着我写了这篇读后感。
于是,我们发出叩问:我们自诩是炎黄子孙,可知“龙图腾”极有可能是从“狼图腾”演变而来?华夏民族的“龙图腾崇拜”,是否只是前人对狼的一种崇尚?我们究竟是龙的传人还是狼的传人?人类社会的精神和性格日渐颓靡雌化的今天,《狼图腾》这一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小说,真正揭示了人性与狼性,千百年来,人们畏狼如虎、憎狼为灾,汉文化中存在着太多对狼的误解与偏见,比如说:起初我以为狼只是喜欢群居的野兽,凭借着数量的优势扑捉一些小动物,苟且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种生物而已。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尴尬的。凶猛不及狮虎,速度不及猎豹。同为食肉类哺乳类动物,他们只能去欺负弱小的狐狸、豺狗。它的存在也只是为了衬托虎豹们的勇猛。就好比一部电影,它永远只能做配角,来衬托其他野兽的凶猛、英勇。。然而,读《完《狼图腾》随着曲折的故事情节,我我才发现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的无知,甚至是愚昧。这本书,它会为你诠释什么才是狼,什么才是真正的野性,它会帮你揭开那层神秘面纱!狼,原与狗是一家,但它可比狗少了奴性,多了野性。不会为了嗟来之食而不顾尊严的向主人摇头晃尾,因为狼知道,决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那绿莹莹的闪着狡黠目光的眼,那四根令人闻风丧胆的狼牙,黑的、灰的或白的并不好看的毛色,那强而有力的四肢和尾巴,构成了——狼。
狼,最凶猛的武器就是它的上下四根狼牙,如果没有狼牙,狼所有的勇敢、强悍、智慧、狡黠、凶残、贪婪、狂妄、雄心、耐心、机敏、警觉、体力、耐力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等等一切的品性、个性和悟性,统统等于零。狼牙,是狼的一切,是狼的命。
狼,虽然凶残,但是母狼却是母性最强的动物之一。可以为了孩子放弃猎物,可以为了孩子饥肠辘辘,可以为了孩子不惜一切甚至是舍弃生命!
狼,它们是团结的,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排山倒海,勇不可挡。即使是它们被牧民和猎狗围困,四面楚歌,它们依然镇定自若,阵形不乱。
狼,月下长啸,无比凄凉,令人心寒。它是团结的,更是孤独的、野性的。就算一个人把它从小养大,就算给了它再多的付出和关爱,它最后还是会毫不留情地离你而去。毕竟,自由才是狼的最高宗旨。
狼,懂得。
知己知彼,尊重每个对手,在每次攻击前都会去了解对手,而不会轻视它,所以狼一生的攻击很少失误;狼,懂得同进同退,虽然通常独自活动,但却是最团结的动物,你不会发现有哪只狼在同伴受伤时独自逃走;狼,懂得顺势而为,知道如何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回报。
狼,是世上第一大兵家,是最有智慧的军事天才。它们懂气象,懂地形,懂选择时机,懂知己知彼,懂战略战术,懂近战、夜战、游击战、运动战、奔袭战、偷袭战、闪袭战,懂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还会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实现全歼敌群的战略意图。
狼,是草原生态平衡的守护者。说起草原,人们脑海里的第一幕肯定就是“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壮丽景象。湛蓝的天空下绿草茵茵,马儿们豪情万丈的自由驰骋、无拘无束,牛羊们自由自在的大口大口的吃着新鲜、清甜的绿草。人们可以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可以肆无忌惮的呼吸那里的新鲜空气。但又有几人知道,只是谁立下的功劳?草原上,黄羊、野兔、旱獭等动物的繁殖力极强,对草原的生态造成极大的破坏,因为狼的存在使得草原鼠,黄羊的数量得以控制,有效的保护了草原。因为草原鼠和黄羊数量过多会破坏草原,进而使土地沙化。狼也控制着旱獭的数量,旱獭厚厚的皮毛是蚊虫寄生过冬的场所。所以狼也间接的控制着蚊虫的数量。可见。狼是处在草原生物链上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没有狼,草原的昔日美景也就不复存在。然而,可悲的是,由于人为的原因,这一切被一些自以为是,自命不凡的人破坏了。他们开着大马力的吉普车,抗着射程极远的步枪肆意捕杀那里的草原狼,并乐此不疲。当我看到一匹大狼被一辆吉普车狂追了20公里,费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带着不屈的眼神轰然倒地的那一刻。我再也读不下去了,那一刻的我觉得狼就是英雄,而人,成了最卑劣的动物。而现在人类做的还不止这些,它们在草原上建起工厂,使得狼等许多以草原为家的动物我生存的地方生活在草原的牧民是非常了解这一点的。所以他们恨狼,但他们同时也爱狼,它们杀狼但同时也崇拜狼。人和狼就在这种微妙的关系中生活了数千年。狼也成为了那里文明的起点。那里人们的欢歌笑语,以及人性的豪放,无不和狼有着密切的关系。毫无夸张的说,那里的生机勃勃,那里悠久的历史都是拜狼所赐!如今蒙古狼已近乎绝迹,使黄羊、野兔、旱獭等动物大量繁殖,所以才导致草原不断沙化,发生沙尘暴的频率越来越高。
狼,你身上那与天俱来的优秀特质,离现代文明似乎是那么遥远。在草原不断沙化,冰山不断融化,莫名的瘟疫不断蔓延的今天;在火山、海啸、泥石流、地震频发的灾难面前;在人类面对大自然的惩罚,显得如此渺小和无助的现实中,这些特质显得更为稀有和可贵。
阅读此书,将是我们这个时代享用不尽的关于狼图腾的精神盛宴。因为它的厚重,因为它的不可再现。因为任由蒙古铁骑和蒙古狼群纵横驰骋的游牧草原正在或者已经消失,所有那些有关狼的传说和故事正在从我们的记忆中退化,留给我们和后代的仅仅是一些道德诅咒和刻毒谩骂的文字符号。如果不是因为此书,狼——特别是蒙古的草原狼——这个中国古代图腾崇拜和自然进化的发动机,就会像某些宇宙的暗物质一样,远离我们的地球和人类,漂浮在不可知的永远里,漠视着我们的无知和愚昧。
然而狼并不是与中国传统的真善美能够联系在一起,并且与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思想相悖,也许在农耕条件下发展的华夏文明,华夏子女永远不可能将狼作为自己的信仰,唯有龙图腾才是中国炎黄子孙的代表。狼的贪婪、凶狠、狡猾,无疑我们永远不能接受。但我们欠缺的,就是狼的精神,正因为我们没有这种精神,使我们的社会发展有了局限,我们需要的是一只狼,一只现代狼。我们与西方的国家的差距、与日本的差距,无法例举了。日本跟着中国儒家学了一千多年,却在世界上默默无闻。可是跟西方海狼才学了30多年就一飞冲天。而中国呢,西方的东西一进来,整个民族就在民族性格上发生强烈排斥反应,如羊见狼,不管好坏,几乎全民族抵制,从皇帝到义和团,反洋灭洋,结果被列强抢走大片国土,沦为半殖民地……我们必须要思考一下:日本和中国,同样是东亚黄种,同样是儒家文化,同样接受佛教,然而,为什么日本的维新迅速成功,而中国的维新仅仅百日就被砍了头?不从民族存在和民族性格上找根源,中国人就永远掌握不了自己民族的命运。在民族性格上,我们要走出“现代文明狼”的道路。必须适度地释放和高超地驾驭人性中的狼性。狼性充满凶猛强悍的活力和生命力,同时又充满疯狂的贪婪、掠夺和破坏力。人性中的狼性特别像热核反应,能量巨大,破坏性也巨大,控制得好就能造福人类,控制不好就会毁灭地球。人类整个历史和中国这段历史都深刻证明了释放和驾驭人性中狼性的高难程度:像儒家和封建专制那样全面阉割和镇压民族性格中的狼性,其结果是全民族性格羊性化,落后挨打,死路一条;像法西斯那样疯狂释放煽动狼性,则将把世界变成人间地狱,也是死路一条。只有适度释放狼性,并采用惟一能够控制和驾驭狼性的真正民主制和法治,抛弃橡皮图章式的假民主,这才是中华民族的惟一出路。真正的民主制和法治才是惟一能够释放又控制狼性“热核反应”的现代反应堆。我们渴望一统江河,同样渴望清朝的康乾盛世,希望国家强盛屹立在世界的顶端,为了这一梦想,我想我们不该拒绝,不能拒绝狼之精神,树立自己内心真正之图腾。
狼,你的形象是那么伟大,你的一切的一切都在我脑海、心中留下了永恒的痕迹,你是大自然的精灵,是造物主的杰作,你是一个唯美的神话。
高一作文读书心得篇七
悲剧,总是让人落泪,让人感叹与惋惜,惋惜的,是这悲剧的发生,还有那悲催的结局。但是,有的悲剧,却使人肃然起敬,使人情不自禁的感叹:这是怎样高尚的行为,又是怎样永恒的伟大。《伟大的悲剧》是作家茨威格,为以斯科特为首的英国南极探险队所作的一篇传记。
这篇传记主要写了:人类历先后到达南极点的科学探险队——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他们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于戏剧性又令人心酸的角逐。阿蒙森先于斯科特达到南极点,斯科特他们到达南极点后,发现了阿蒙森探险队的足迹,泪水从他们的眼睛里夺眶而出。因为“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在返回的路途中因为南极寒冷天气提前到来,饥寒交迫,斯科特他们由于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都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后来的营救队在南极终于找到了他们的尸体,并且为他们垒了一个石碑。在英国的主教堂里,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
读完这篇课文,我感受到了斯科特一行人在与阿蒙森队的竞争中失败了,但他们勇于承担失败。他们有超人的力量和勇气,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还有无私的爱,他们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考虑的不是一己之利,而是始终惦记着别人:朋友、妻小和祖国人民。虽然斯科特他们的肉体倒下了,但是他们的心灵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高尚。这让我想起了2018年发生的一件事情:在佳木斯市的第四中学门前,一辆客车在等待师生上车时,因驾驶员误碰操纵杆致使车辆失控撞向学生,本可以躲开逃生的张丽莉老师奋不顾身救起学生,危急之下,张老师将学生推向一旁,自己却不幸被碾到车下,造成双腿截肢。
在生活中这样的事件还有很多,从中都体现出每个人都有集体主义精神,为了别人敢于牺牲自己的伟大精神。有集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精神是一个和谐社会的向往。
高一作文读书心得篇八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一开始以为它是一本单纯的冒险小说,可读完后,我认为我错了,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鲁滨逊在19岁时背着父母报名做了水手去航海时遇到暴风,漂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在岛上一个人生活了28年。28年!在生活中,我们往往因为家长迟来接自已而惊慌,而鲁滨逊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力量,让他如此冷静?是他要活下来的坚定信心,是举世无双的勇气和智慧,是对待生活乐观积极的态度!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在逆境中,他锻炼了自已,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跟自已比比,我从生下来到现在,父母早已为我们铺设好了天梯,他们关爱着我,我的生活就像有一层防护罩,让我不能独立面对生活!如果我自已一个人到一座孤岛上,我肯定会先无助地大哭一场,再昏睡在一棵树下,而一直睡,我肯定会饿死,不会自已去寻找食物,如果真的去寻找食物,半路上再遇到野人的脚印时,恐惧绝对会占据我的大脑,总觉得背后有人,自已被自已吓唬个半死,我一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冷静,会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惊慌失措。在生活中,我不太有自已的主见,总听别人的指挥,但将来在社会上,是不会有人帮助你的,离开了他人,我的命运就只有失败。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真正觉得,当困难来临时,不能恐惧,一定要沉着冷静,去抱有乐观积极的心态去对待,只要勇于战胜困难,向困难挑战,就一定能推开代表成功的那扇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