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写人记事的作文(优质14篇)
生活中的琐事扰乱了我们的思绪,写一份总结可以帮助我们理清头绪。应该用简洁明了的语言来进行总结,避免过分冗长和啰嗦。下面是一些优秀总结的案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启示和灵感。
写人记事的作文篇一
我的家里非常幸福,最让我觉得幸福的便是对我非常好的爷爷。课时,那一天,疾病和衰老却夺去了爷爷宝贵的生命!
我的爷爷,身材瘦小,平时总喜欢戴着一顶帽子。因为他小时候喜欢吃糖,牙齿都被蛀虫给咬光了。当然,这是爷爷讲的玩笑话!不过,现在爷爷确实没什么牙齿了,随着岁月的年轮无情地流转,爷爷只剩一两颗黑牙了!但是尽管如此,穿着一身浅蓝布衣,爷爷依旧看起来很朴实、和蔼可亲。
爷爷有时候也会去发扬一下国粹精神,去和他的麻友摸两圈。但是,大部分时候,他还是把时间花在了陪我上面。在我很小的时候,爷爷就非常严厉的教我背乘法表。因为有爷爷的教导,我从小的学习基础就比较牢靠。
除了学习,爷爷平时也是非常关心我的。记得有一次我送一个同学回家,结果两个人玩得太开心,忘记时间很晚才回家。到家后竟然发现爷爷也不在。问一下奶奶,才知道爷爷看我迟迟没回家,已经冒着暮色出去找我了。我想到爷爷那瘦小的身子,还有外面呼呼作响的寒风,我的眼泪就来了。当我站在门外,终于看到爷爷满头大汗的回来,看到我的一瞬间,满脸的焦急都被欣喜所取代时,我内心暗暗下定决心:“以后我再也不晚回家了!”
现在,爷爷病了,躺在病床前。我不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只好不停的抹眼泪。爷爷拉住我的手:“娃呀,要好好读书,帮爷爷照顾好奶奶。爷爷相信你一定有出息的。”爸爸在一旁给爷爷拿氧气袋,爷爷边流眼泪边说:“别忙活了,好好照顾老婆子。不要让她操心!”说完,爷爷竟然就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虽然,爷爷离开的我这样早,但是他却教会了我,人要有宽宏的心,要多去帮助关爱他人。我很想对爷爷说:“爷爷,您放心,我一定会成为您最自豪的孙女!爷爷,我想您了!您过得好吗?”
写人记事的作文篇二
“晶晶,要写日记了。”“晶晶,你有几天没写日记了。”爸爸和妈妈的声音不断的从远方传来,真讨厌啊!想知道为什麽吗?请听我慢慢道来吧。
讨厌一:要在四百字以上
“妈妈,我的手快写断了。”我痛苦得叫着,“不行,你已经写了三百个字了,再写一百个字吧!"就这样,我一直写到了十点半(当然是早上),就连星期日也要写几个小时,唉,真可怜啊!
讨厌二:要写好,不写好要重写。
讨厌三:要把字写得整齐。
完了,说着说着我爸妈就来检查了,拜拜!
写人记事的作文篇三
截止今天,我有三天没写日记了。心仪的电视节目在时刻诱惑着我,伙伴们邀请玩耍的电话铃声在耳畔回荡着……我没有时间补写日记,更没有心思去补写日记。这种境况,如果被老妈发现,那少不了一顿“训汤面”。算了,干脆把日记本藏起来算了!
俗话说,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因此,我想到了老爸的书柜。老爸的书柜最上层有一个不透明的滑板门,将日记本藏在那儿应该比较安全,不容易被发现。于是,我滑开门板,将日记本家在书籍中间……我为自己的聪明而陶醉!
下午,老妈下班回家。晚饭后,打开电视随便翻阅了几个频道后,觉得没什么好看的节目,便关闭电视,去老爸的书房看书。真是邪门了,四层书架,那么多书,老妈不看,偏偏打开让我暗暗关注的那扇滑板门。结果可想而知!藏匿日记本的计划首战告败!
老爸的书柜不行,我决定来招阴的。第二天,我经过详细的地形勘察,发现客厅的音箱后面是藏匿日记本的最好地方。我把日记本竖立在音箱后面,将音箱向墙面方向挪了挪,日记本正好被音箱和墙面夹了个严严实实。这简直是智慧的创举,太ok了。我又一次陶醉于自己的杰作中。
老妈下班后,我掩饰住内心的得意,悠闲地看着书。也许是昨天的影响,今天,老妈回家后便要检查我的日记补写的情况。我故做惊讶,告诉老妈日记本又找不到了。老妈比我着急,什么都没说,让我和她一块找日记本。找了一圈没有结果,老妈说不找了。我暗自兴奋,太好了,不用补写日记了!
这时,老妈说:“儿子,我给你一个新的日记本,把丢失的日记本上的日记全部补写在新日记本上,……”
“啊——”,听了老妈的话,我的得意我的兴奋瞬间消失殆尽。老妈这招比我更阴更狠!藏匿日记本的计划最终以惨败告终!
写人记事的作文篇四
每年春节我都要回到我的家乡海南岛探亲。
在我爷爷家的附近有一条清澈的河流。河流旁边有一片美丽的树林。树林里长满了各种各样的花草,绿树成阴,鲜花盛开,鸟儿在灌木和草丛里筑巢安家。
我们家的邻居有一位八岁的小孩叫冬冬。冬冬小时候生了一场病,然后他的眼睛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平常冬冬喜欢到河岸边倾听清风吹皱河水的旋律,感受杨柳枝条拂面的春意,还喜欢听树上鸟儿的歌唱,闻田野稻穗的芳香,用听觉和视觉来感觉世界的五彩缤纷。
可是有一天,我到亲戚家窜门回来时,看见冬冬坐在家门口流眼泪。我忙上前问冬冬:“你为什么哭呀?”
冬冬说,“我爸爸告诉我,开春种上去的瓜秧枯萎了,豆苗也一天比一天黄。今天我到河边去,发现那里的花儿也枯萎了,草儿也不长了。”
我焦急地问:“这是为什么?”
冬冬说:“爸爸说,那是因为人们在河边建起了化工厂,污染了河水。庄稼和花儿喝了被污染的河水,绿叶枯了,花儿谢了。”
冬冬还告诉我,“昨晚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小鸟告诉我,它要走了,要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因为她的妈妈喝了河里的水后也死了,她再也不愿意呆在这个让她难过的地方了。”
冬冬很伤心,他说:“我想写信给市长伯伯,但是谁帮我把信带给市长伯伯呢?”
我说:“你不用焦急,我爷爷是法院院长,他一定有办法的。”
回到家,我把事情一说,爷爷非常支持。他说:“明天我正好要到市里开会,我会把信亲自交给市长。”
冬冬连夜写好了信。在信中他诉说了这件事情,并向市长伯伯呼吁:“没有水就没有绿色的田野,就没有茂密的树林;没有水就没有淘气的小青蛙,多彩的花蝴蝶;没有水就没有人们幸福的生活。”他恳求市长伯伯:“请把纯洁的水还给美丽的鲜花、嫩绿的小草和活泼可爱的动物吧!”。
第二天一早冬冬就把信交给了我爷爷。
市长伯伯收到信后很快派来了工作人员,对违法建造的化工厂进行了处理。
不久以后,河水变得清澈了,田野一片生机勃勃,树林里鸟语花香,笑容又回到了冬冬的脸上。
写人记事的作文篇五
杨老师个子不高也不矮,长着一张方脸,留着一头短头发,浓浓的眉毛下面有一双乌黑的眼睛,那和蔼的眼神总是鼓励我不断上进。
四年级的时候,杨老师担任我们的班主任,她对同学们非常严格,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谁上课都别想逃过杨老师的眼睛,一旦谁有问题,杨老师马上进行批评教育。
记得有一段时间,我总是不能专心听课,她马上对我进行了批评教育。
俗话说得好“严师出高徒”在期末考试中我不负重望,考得了100分,这是与杨老师的严格分不开的。
杨老师个子不高也不矮,长着一张方脸,留着一头短头发,浓浓的眉毛下面有一双乌黑的眼睛,那和蔼的眼神总是鼓励我不断上进。
四年级的时候,杨老师担任我们的班主任,她对同学们非常严格,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谁上课都别想逃过杨老师的眼睛,一旦谁有问题,杨老师马上进行批评教育。
记得有一段时间,我总是不能专心听课,她马上对我进行了批评教育。
俗话说得好“严师出高徒”在期末考试中我不负重望,考得了100分,这是与杨老师的严格分不开的。
写人记事的作文篇六
我不知道已经有多久没有去看她了。只是童年还有那模糊的痕迹,她的脸上有着看起来亮闪闪的银丝,有着岁月沉淀下来的痕迹。
“叮铃铃”,早晨的一声电话铃将我从睡梦中吵醒,挂上电话的刹那,我愣住了。感觉世界就在瞬间将我淹没——奶奶出车祸了。当我火速赶去医院时,她已经躺在了重症监护中心。泪水一刹那涌出。我带着爷爷的叮嘱,回老家拿换洗的衣服。
我收拾好这一张张的日历,这一张张载满了她希望的日历回到了医院。望着病床前那个头包白纱仍在昏睡的她,眼泪又一次决堤而出。我紧紧握住她的手,默默恳求老天不要将她从我身边带走。
床上的那张脸仍是小时候疼着我、爱着我的脸,亮闪闪的银丝,眉眼间的沉静。我悄悄将那张饱含我心愿的最后一张日历纸,塞进了她的手里,喃喃道:“奶奶,你快醒醒,囡囡来看你了,囡囡不会再让你数日历了,快醒醒。
写人记事的作文篇七
她在县城的一所小学读书,是个爱笑的女孩,小小的心灵对大千世界充满了好奇。三年后,由于父亲的工作调动,她随父亲来到城市生活,母亲却仍在县城里独自上班。
繁闹的都市生活,女孩一时并没有适应过来,常常一人独望着天空发呆。她思念着天空西方的云彩,那是故乡的缩影,于是,她向父亲请求每个周末回家乡探望母亲。
不测风云
这是隆冬季节,寒风刺骨,落红早已不见了身影,枝头上只残留着几片枯叶。同样的周末,女孩携带着一天的疲倦在副驾驶位上舒适地入睡,嘴角扬起一丝微笑,父亲坐在她的后面,透过反光镜,父亲依稀看见女儿熟睡的模样,感到慰藉。
然而,正当父女俩的幸福表情在反光镜中定格时,迎面驶来的一辆三菱车占道超车,警觉高的父亲急忙叫司机靠边停车,又好像意识到什么似的向前准备抱住女儿的头。或许在这时,父亲才发现时间流逝得太快,对方的车猛然撞过来,女孩的头撞在了工具箱上……父亲呆住了,留下悔恨的泪水,他懊悔自己动作不够快,连自己的女儿也没能保护住。
女孩脸部肿胀,血色模糊中,她只能靠着眼缝的一丝光亮认出抱着自己的是父亲,女孩见父亲一直沉默不肯说话,便笑着对父亲说:“别担心我了,您看,我这不好好的嘛。”父亲哽咽地说不出话,只是使劲地点点头。
舐犊情深
闻讯赶来的母亲一到事发现场,见到女儿,便一把搂入怀中,泣不成声,父亲却像是犯了错的孩子,在一旁默默流泪。
由于伤口较大,医生建议缝针以免留下疤痕,女孩害怕针孔,不愿缝,父母便向医生请求尽量用药物治疗。
女孩嘴部也受到了创伤,只能喝下一些汤水,父母便一边喂,一边擦洗,并在心中许愿:让女儿好起来吧,我们甘愿让自己受苦。
住院的生活相当无聊,女孩渐渐厌恶每天面对这雪白的墙壁,收敛起笑容,不愿说话,喜欢走到阳台上,望着天空发呆,父母也察觉到了。他们想尽一切办法让女孩开心,或谈笑逗乐,或游戏寻乐,不厌其烦地陪伴在女儿身边。
重拾笑颜
父亲认为应给女儿进行心理治疗,于是与医生约定好治疗时间,每天都带女儿去郊外走走,散散心。
郊外冬日里的暖阳照射着被冰雪覆盖的树枝,父亲握紧女儿的手向山顶登去,冰雪消融,女孩凝视着即将滴落的水珠,心情放松了许多。父亲语重心长地说:“看,冰雪冻僵了树叶,而树叶正准备突出重围,战胜磨难。女儿呀,一次挫折并不算什么,别忘了,生命的美丽是隐藏不住的。”
女孩点点头,拭去眼角残留的泪花,她将手放到枝头下方,接住一滴水珠,露出灿烂的微笑,更积极地面对人生。
女孩已经长大,仍然喜欢独自看着天空发呆,她正思索着自己的人生,绽放笑颜,那是坚强的微笑,也是自信的微笑。
写人记事的作文篇八
间的车轮辗过80后的最强的一根神经线,还来不及卸妆,90后就匆匆登场。
——题记
为什么90后的他们还没经历人生的太多折磨,眼里、心里却充满了忧伤?
为什么在别人眼里幸福得像花儿一样的我们,还没来得及年轻就已经苍老?
为什么他们喜欢久久的品一杯滚烫的苦茶,为什么我们喜欢轻轻的吟唱一支哀怨的灵歌?
他们喜欢夸张的棒棒糖,喜欢辉煌的摩天轮,喜欢黑色的烟熏妆,喜欢……喜欢非主流。
喜欢非主流那些灰暗的色调,忧郁的背景,还有语法不对却能刺痛人的言语。
非主流说:“我们是糖,甜到哀伤。”
间的车轮辗过80后的最强的一根神经线,还来不及卸妆,90后就匆匆登场。
——题记
为什么90后的他们还没经历人生的太多折磨,眼里、心里却充满了忧伤?
为什么在别人眼里幸福得像花儿一样的我们,还没来得及年轻就已经苍老?
为什么他们喜欢久久的品一杯滚烫的苦茶,为什么我们喜欢轻轻的吟唱一支哀怨的灵歌?
他们喜欢夸张的棒棒糖,喜欢辉煌的摩天轮,喜欢黑色的烟熏妆,喜欢……喜欢非主流。
喜欢非主流那些灰暗的色调,忧郁的背景,还有语法不对却能刺痛人的言语。
非主流说:“我们是糖,甜到哀伤。”
我们确实是糖,不是单纯的牛奶糖,不是天真的水果糖,而是……棉花糖……是可爱可怜的棉花糖。没有足够的力量支撑自己成为想要的形状,没有足够的思想抵制不可抗拒的外来的碰撞,但是,我们有亮丽的颜色,有柔软的质感。亮丽到刺眼,柔软到空虚。不管我们想不想要,必须照单全收,因为我们是糖,甜到没理由的棉花糖。
写人记事的作文篇九
爱,是无私的;爱,是伟大的;爱,是至死不渝的;爱,是永垂不朽的。
小时候的我,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女孩,上课不肯认真听,还经常捣乱,虽被老师批评数次,但始终是无动于衷,不肯好好学。许多老师都很失望,不管我了,任凭我横行霸道,但我的班主任--胡老师仍然天天跟我说教,而我次次都把头摇得像拨浪鼓,耷拉着耳朵逃跑了。慢慢的,我发觉她也不理我了。
直到有一天,那天下午阳光明媚,我正准备出去玩耍,胡老师忽然叫住了我:“艳婷,过来。”那温柔的话语如同寒风呼啸的冬天忽然出现了一道曙光般温暖。我的脚步不自主的随着老师那一句呼唤移动了。
“艳婷,以后我放学帮你补习吧!”老师这一句句话语简直要把我冰冷的心融化了。
从那以后,寂静的教室里不知不觉的又多了胡老师滔滔不绝的讲话声,和我的呼噜声,但不久,那呼噜声很快就被那讲课声淹没了,可见付出是总有回报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四年级的考试中,我脱颖而出,得到了第一名的好成绩,看着胡老师的那一头白发,我不再悲哀了。但是,一阵流言蜚语传到了我的耳朵了:胡老师要退休了。
我不敢肯定,也不敢相信,但夜夜我都会被它们搅乱思绪,我每当想起胡老师对我的好,心头就会有温暖和悲哀交错的感觉。
但我知道,老师对学生的好如同母爱般温暖。
爱,是无私的;爱,是伟大的;爱,是至死不渝的;爱,是永垂不朽的。
小时候的我,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女孩,上课不肯认真听,还经常捣乱,虽被老师批评数次,但始终是无动于衷,不肯好好学。许多老师都很失望,不管我了,任凭我横行霸道,但我的班主任--胡老师仍然天天跟我说教,而我次次都把头摇得像拨浪鼓,耷拉着耳朵逃跑了。慢慢的,我发觉她也不理我了。
直到有一天,那天下午阳光明媚,我正准备出去玩耍,胡老师忽然叫住了我:“艳婷,过来。”那温柔的话语如同寒风呼啸的冬天忽然出现了一道曙光般温暖。我的脚步不自主的随着老师那一句呼唤移动了。
“艳婷,以后我放学帮你补习吧!”老师这一句句话语简直要把我冰冷的心融化了。
从那以后,寂静的'教室里不知不觉的又多了胡老师滔滔不绝的讲话声,和我的呼噜声,但不久,那呼噜声很快就被那讲课声淹没了,可见付出是总有回报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四年级的考试中,我脱颖而出,得到了第一名的好成绩,看着胡老师的那一头白发,我不再悲哀了。但是,一阵流言蜚语传到了我的耳朵了:胡老师要退休了。
我不敢肯定,也不敢相信,但夜夜我都会被它们搅乱思绪,我每当想起胡老师对我的好,心头就会有温暖和悲哀交错的感觉。
但我知道,老师对学生的好如同母爱般温暖。
写人记事的作文篇十
秋天来了,树叶黄了,村叶落了,秋风吹来一阵阵寂寥肃杀之气,这使身在洛阳的张籍对家乡产生了一阵思乡之情。张籍遥望着家乡的方向,不由得喃喃自语:如果有人要去我的家乡吴郡就好了,我就可以托他给家乡的亲人捎个信儿,问一问家乡的老母亲和老父亲。
这天早上,张籍在邻居的谈话声中,知道了邻街的小王要去吴郡办事。张籍听见了邻居的谈话,异常兴奋,一路狂奔着去了小王家。
“咚咚——咚”在张籍急促的敲门声中,小王从梦中醒来,穿好衣服,睡眼朦胧地打开了门,发现气喘吁吁的长籍。小王惊奇地对张籍说:“老张,你有什么事呀?”张籍肯求地说:“听说你要去吴郡,能帮我给家乡捎个信儿行吗?”小王笑着答道:“行,你明天把信给我吧!”张籍兴奋地说:“那真是太谢谢你了,我马上回家写去!”。
张籍回到家之后,立刻拿起了毛笔开始写信,不知不觉写了厚厚一摞纸。
秋天来了,树叶黄了,村叶落了,秋风吹来一阵阵寂寥肃杀之气,这使身在洛阳的张籍对家乡产生了一阵思乡之情。张籍遥望着家乡的方向,不由得喃喃自语:如果有人要去我的家乡吴郡就好了,我就可以托他给家乡的亲人捎个信儿,问一问家乡的老母亲和老父亲。
这天早上,张籍在邻居的谈话声中,知道了邻街的小王要去吴郡办事。张籍听见了邻居的谈话,异常兴奋,一路狂奔着去了小王家。
“咚咚——咚”在张籍急促的敲门声中,小王从梦中醒来,穿好衣服,睡眼朦胧地打开了门,发现气喘吁吁的长籍。小王惊奇地对张籍说:“老张,你有什么事呀?”张籍肯求地说:“听说你要去吴郡,能帮我给家乡捎个信儿行吗?”小王笑着答道:“行,你明天把信给我吧!”张籍兴奋地说:“那真是太谢谢你了,我马上回家写去!”。
张籍回到家之后,立刻拿起了毛笔开始写信,不知不觉写了厚厚一摞纸。
写人记事的作文篇十一
我们班的余超同学,天生的爱逗人笑,同学们都觉得他很有趣,很幽默。那回他两次登台就把他的滑稽神情表现的淋漓尽致。
在一次开学典礼上,校长公布三好学生名单:六年一班某某、六年二班某某、六年三班余超。总共公布了三人。余超一听到他的名字排在第一个,就兴奋得“啊啊——嘿嘿——呵呵——哈哈”地笑起来,脸都笑得走样了。我们也笑个不停,到不是因为他获得了三好的称号,而是因为校长把超字念成了“草”,这样便成了余草,要是反过来说就是草鱼,就是炒鱿鱼。谁知道余超不知道我们是在嘲笑他,反到毫不在乎,当他听到要派代表上台领奖时,主毫不犹豫地向主席台蹿去,临走时,他还自豪地对我们全班同学点头致意,并展示了一下他的肌肉,双臂向上弯曲,好象有无穷的力量。
本来是轮不到他上台领奖的,只不过他的名字碰巧写在了第一个,于是他就理所当然地接受了这一荣誉。这倒省了班长的事。
只见余超几个箭步蹿上了主席台。文明班级代表还没有领完奖,他便喜滋滋地站到了队尾,脸上严肃还带着微笑,背着手,抿着嘴,挺着不存在的将军肚,代表我们六年三班自豪地向全校师生点头致意。浓眉下一双大眼睛里充满了骄傲、得意与自豪。等他致完意,他这才发觉自己站错了队,成了文明班级的代表。这时的他倒有点不好意思了,便从主席台左边跑到了右边,可左边也不是三好学生领奖的地方,他又跑回右边。这样往返了几次,他急了,迅速跑下了台,跑回我们班里,红着脸,急切地问我们:“到底在哪里领奖啊?!”有人回答现在领奖的是别的班的。这时校长宣布让三好学生代表上台领奖。原来,由于余超兴奋过度,他上台上的太早了。
他站在我们面前,我们谁也没有怪他丢班级的脸,反倒是别的班的同学对他这种尴尬抱以长时间的哄笑。这哄笑反倒鼓励他第二次登上了领奖台。听到校长的声音,他很快地昂了一下头郑重地上台了。这会儿他终于站对了地方,原先的自我陶醉似的自豪与得意再次写到了他的脸上。当他接过校长手里的奖牌时,忍不住笑逐颜开,兴奋之下,他竟然向校长来了个日本式的敬礼,九十度的大鞠躬,把校长都逗乐了。
不一会儿,余超蹦蹦跳跳地下了台,看得出他比我们谁都自豪。他咧着嘴向我们来了一个健美动作,大声笑着说:“嘿,真棒!”说着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傻笑个不停。我们热烈地为他鼓掌,只见他的脸又涨红了起来。
这情景让别的班的同学都羡慕了。他们轻声地对我们说:“你们班的余超可真有意思!”
写人记事的作文篇十二
外婆的娘家是哪里的,我一直不知道。打我懂事起,就没看见外婆回过娘家。只说老外婆家是个大地主,好几仓红米,几十床细软被褥的……土改一来,地主、地主崽子便如寒风中的寒蝉,瑟瑟发抖。老外公慌不择门的就把只十二三岁的外婆嫁给勉强划了个中农的外公做了细媳妇。听说外公家解放前也是个粮满仓,鱼满塘的大地主。幸好出了外公这个嫖赌逍遥的浪荡子,土改前把个殷实的家当败得只剩一个空架子。划分成份时扣了顶中农的帽子。其实家道早已中落,如西去的太阳,已没有多少热乎劲了。
外婆一双小脚,却有一双巧手。按老一辈来讲,也算是能描会写。外婆早年进过私塾,熟读了三字经、增广贤文、列女传……可惜后来家道变故,就那样匆匆的出嫁了。外婆一手好针线活,描的红,绣的花,在当地四邻八乡都知道。村里谁家姑娘要出嫁,外婆都会接到半月以上的针线活,绣枕巾、绣鸳帐、绣嫁衣……我曾经亲眼看见过、枕过外婆绣的花枕头,白的确良布上五彩丝线绣的芙蓉花栩栩如生。
壮年后的外公还是喜好,赌输了回家倒头就睡,赢钱了就喜笑颜开的数来数去。拖着一长挂崽女,外公的不良嗜好却一点没收敛。家境曾一度陷入困境。外婆没法,只好左邻右舍打点零工,缝缝补补度日。五几年闹饥荒,实在不能果腹,外婆也曾挨家挨户乞讨过。期间,饿死、病死过我好几个舅舅。晚年外婆每每说起,都是泪水涟涟。
我可以说是在外婆家长大的。外婆的儿女断断续续死的只剩我妈和姨妈两个,后来抱养了现在的舅舅。那时外婆开始寻找门路,做点小生意。批发一些瓜子花生在家卖。知晓那户人家有牌场子,就会挎上个篮子,提一些槟榔、烟、瓜子、甘蔗之类的,叫上我去赶场。扎着羊角辫的我总是涩涩的牵着外婆的手。生意好的晚上,外婆总会夸我几句,递包瓜子给我(一角钱一包的、用书纸包成三角形的那种)。可惜外婆二十六岁起得胆肠结石,前前后后开了三刀。身体每况愈下,最终只能操持些轻微的家务。
外婆作为细媳妇入嫁外公家,却没有受到一个未成年媳妇的优待。相反却遭受家娘的折磨。大雪天她必须去塘边洗衣服,洗萝卜,搭着小板凳在灶台边做饭,打烂了东西或偷懒就没饭吃或吃剩菜剩饭……有时偷偷的哭,老外婆都会厉声打骂她,说她吼殇。
外婆家所在的乡村是道风景。风景里有我,有外婆,还有一条大黄狗。大黄狗叫来福,打从我记事起就跟在我和外婆身边。双抢时节晒谷子,它就在禾场边赶个鸡啊、鸭的;祖孙俩去菜园摘菜,它就在前面跑得比我们还快;尤其夏夜里纳凉,外婆一边摇蒲扇,一边给我讲神鬼故事、教我背她记得的三字经,来福就静静地伏在竹床边,翘着黑鼻头,竖着耳朵愣愣的听。
来福不是别人送来的,也不是家人抱回来的。听说是它自己来的。外婆将近四十的时候,也回过一次娘家,一个人,当天去,第二天就回了。回来后的外婆绝口不提娘家的事,倒是带回一只瘦不拉几的黄狗,说是路上捡到的,黄狗一直跟着她,就带回来了。可外公坚决反对,说一条狗一个壮年劳力的口粮,这年月还有粮食养这废物?外婆就跟外公吵起来,说:猫来穷,狗来福,人畜同命,怪可怜的,今后我少吃点,让它看个家守个贼,总要好点……别看平时外公不羁,外婆倔起来,也拿她没办法。黄狗留了下来,根据“狗来福”的俚语,外婆就给它取名叫来福。来福也可能天生就是这个家里的一员,不久后,就出落的油毛水光,腰圆腿壮了。
来福不仅通人性,还能做一些它力所能及的事,如把禾场里的拖鞋给我叼回来;用鼻子拱开掩紧的房门;帮外婆守着那群鸡不准它们飞到菜园去啄菜……只要是家庭成员从外面回来,都会受到来福热情的迎接。它先是弓起背,摇着尾巴,咻咻的低叫着,接着就往你的身上爬。有时窜到了肩头,伸着长长的舌头舔你的手。每次这样,我都嗔怪地叫着“来福,来福”,伸出手掌,装模作样的要打它。它总是耷拉着眼皮,死皮赖脸的摇晃着脑袋,像个无辜的孩子。可外公一直不喜欢它,怪它吃了家里的粮食。我每次喂它一点好吃的,一只眼睛都是瞄着外公的。可来福不管这些,每每看见外公回家,便以百倍的热情迎上去,外公却总是呵斥驱赶,不耐烦的拍裤腿上的狗脚印。转背又从外衣兜里掏出一个莲蓬或红薯塞给我,让我走开些去吃。
来福的记性好,只要来过家里一次的人,不论隔多久,下次来它都不会吠。对一些来家里的远客,外婆送出多远,它就跟多远。每天上学,来福也是要送我的,风雨无阻。送远了,我就赶它往回走,它停下来,望着我,我一开脚,它就跟上来。每次都要我捡起路边的土块、石子佯装丢它,嘴里吆喝,它远远近近的绕几个圈,恋恋地便不再跟来了。好像懂得我是在怕它迷路担心它的安危一样。
来福已然是外婆家的一员,只要一会不见,外婆就会扯着嗓子叫:来福,来福……就像没看见我一样急切。外公慢慢也就熟视无睹了,对来福也不呼来喝去。可后来外公真正的喜欢来福,却是在一个初春的夜晚。那时,耕牛是农家的宝,几亩水稻田全靠它们咻咻的犁耙出来。外公好赌,可驾牛耕田却是个老手。农忙时节,一些养不起耕牛的农家便会请外公过去给他们犁田。牵牛耕田在当时的农村还是个技术活,供茶陪饭,还有可观的工价,临回家,还打发一捆鲜嫩的牛草。所以外婆家的那头大水牛是家中的宝中之宝。一直都是由外公亲自喂草清栏。那次是刚刚立春的一个夜晚,外婆一家都被来福急切的吠叫声惊醒,听得出来福在围着屋前屋后乱吠。外公可能听出了名堂,点起煤油灯,一边开门,一边壮胆“外边么子鬼啊?”刚出去一会,就听外公大声喊舅舅,说家里来了偷牛贼,牛绳都被贼骨子解开了,幸好来福叫醒了屋里人,要不牛就被这些该死的偷跑了……第二天,我亲眼看见外公堆盆堆碗装了满满一家伙白米饭,拌了一些白菜汤,倒在狗钵子里。
外婆走了,来福也走了,如他们对我,只留下了一些回忆的片段。外婆如一件素雅的旗袍,那么优雅的晾在我记忆的窗口。襟上的那些亮片和五彩丝线,就如这初春里飞进我眼底的蝴蝶,不说话,却把我带入水乡那幅水墨画的深处,去寻找一个诗般妙曼、莲花般馨香的女子和一只健硕的大黄狗。
写人记事的作文篇十三
晚饭过后,我把电视调到中央一频道,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始直播大家盼望已久的2008北京奥运会开幕式。
这时,烟花开始燃放了。天空中相继出现了29个黄色的大脚印,一步紧接着一步,这步一出现,先前一步就消失了。烟花照得人们的脸金灿灿的。原本深绿色的大树变成嫩绿,小白兔变成小金兔,蓝花变成绿的了。人们不禁被这神奇的变化所吸引了。
烟花将夜空映得五颜六色,好象是一位画家把颜料涂在夜空中。
烟花的颜色变化极多,一会儿红彤彤的,一会儿金灿灿的,一会儿绿油油的,一会儿半绿半黄,一会儿半红半紫。梨黄、苹果绿、黄瓜绿、茄子紫,什么颜色都有。
“呯、呯…”烟花在空中变成了菊花,有绿的,有黄的,有红的,形状千姿百态,一朵更比一朵漂亮,五彩缤纷、争奇斗艳的让人目不暇接,真是“非花更比花甚之”呀。菊花渐渐散了,变成一颗颗小星星投向地面,划向空中。
一会儿,空中又有几个数字和字母展现在人们眼前。我不禁赞叹道:“我国的科技发达了,中国越来越富强了!这真是科技奥运呀。”
接着,鸟巢周围的烟花成了一根根“白柱”围绕着鸟巢,“白柱”渐渐消去。但人们依然十分兴奋,望着夜空久久不肯离去。
写人记事的作文篇十四
俗话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书籍是人类一生中最不可缺少的重要角色,多读书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书籍如同一位长者,带领我们走向成功辉煌的道路;书籍又好似一杯美酒,滋味甘醇,令人回味无穷;书籍是美的耕耘者,令人赏心悦目。如今,人们对书籍尤为重视,每天书店里都人山人海,好多朋友在过节时,都会以书籍为礼品互相赠送。
今天上午,哥哥陪我到书店买书。在路上,我想:“在书店买书的人肯定寥寥无几,人们不能这么忽视书籍!”但一进书店,我变惊呆了,这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书店里人山人海,各种年龄的人都有,有年过花甲的老叟,有朴实的中年人,还有调皮可爱的儿童!他们都不时的翻阅着各种书籍,他们一会儿眉头紧锁,仿佛在思考一道难题;一会儿又露出灿烂的笑容,好像问题迎刃而解。书店里安静的出奇,似乎只能听见人们翻书的“刷刷”声,看见人们看书的这股认真劲儿,我真被震撼住了。
书架上的书籍数不胜数,看得我眼花缭乱,我真想把这些书全部买下来看个够!但最终,我只选了5本书就和哥哥离开书店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心情十分激动,我想:“现在人们的思想素质都有了很大的提高。过去,人们每天都是无所事事,对书本上的知识一点都不了解。但是现在,人们把书籍看得尤为重要,在如今二十一世纪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知识就是地位,所以,人们现在都努力学习书本上的知识,这样,才算是赶得上”潮流“的人。
其实书籍可以帮助我们解除纷繁复杂的无味世界,书籍是快乐的源泉,是知识的源泉。无论哪一本书,都会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如《骆驼祥子》,描写出了黑暗社会的真善假恶,鞭挞了无情的黑暗社会和社会中那些丑陋的'现象,赞扬了美好、高尚的品德。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才可以改变人的命运,我们应多读书,努力学习知识,做一个有文化、品学兼优的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