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的规章制度(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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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的规章制度篇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位销售与收款的内容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企业和有销售业务的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制定本部门或本系统的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规定。
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有关销售与收款内容控制的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销售与收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六条单位应当将办理销售、发货、收款三项业务的部门(或岗位)分别设立。
(一)销售部门(或岗位)主要负责处理订单、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
(二)发货部门(或岗位)主要负责审核销售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并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
(三)财会部门(或岗位)主要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和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单位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localhost。
第七条有条件的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制定单位信用政策,监督各部门信用政策执行情况.信用管理岗位与销售业务岗位应分设。
第八条单位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单位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第九条单位应当对销售与收款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员对销售与收款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十条审批人应当根据销售与收款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销售与收款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对于超过单位既定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规定范围的特殊销售业务,单位应当进行集体决策,防止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
第十二条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和人员经办销售与收款业务。
第十三条单位对销售业务应当建立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销售目标,确立销售管理责任制。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建立销售定价控制制度,制定价目表、折扣政策、付款政策等并予以执行。
第十五条单位在选择客户时,应当充分了解和考虑客户的信誉、财务状况等有关情况,降低账款回收中的风险。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加强对赊销业务的管理。赊销业务应遵循规定的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对符合赊销条件的客户,应经审批人批准后方可办理赊销业务;超出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规定的赊销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第十七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销售和发货业务。
销售谈判。单位在销售合同订立前,应当指定专门人员就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具体事项与客户进行谈判。谈判人员至少应有两人以上,并与订立合同的人员相分离。销售谈判的全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
合同订立。单位应当授权有关人员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签订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金额重大的销售合同的订立应当征询法律顾问或专家的意见。
合同审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销售合同审批制度。审批人员应对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严格把关。
组织销售。单位销售部门应按照经批准的销售合同编制销售计划,向发货部门下达销售通知单,同时编制销售发票通知单,并经审批后下达给财会部门,由财会部门根据销售发票通知单向客户开出销售发票。编制销售发票通知单的人员与开具销售发票的人员应相互分离。
组织发货。发货部门应当对销售发货单据进行审批,严格按照销售通知单所列的发货品种和规格、发货数量、发货时间、发货方式组织发货,并建立货物出库、发运等环节的岗位责任制,确保货物的安全发运。
销货退回。单位应当建立销售退回管理制度。单位的销售退回必须经销售主管审批后方可执行。
销售退回的货物应由质检部门检验和仓储部门清点后方可入库。质检部门应对客户退回的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的检验证明;仓储部门应在清点货物、注明退回货物的品种和数量后填制退货接收报告。
财会部门应对检验证明、退货接收报告以及退货方出具的退货凭证等进行审核后办理相应的退款事宜。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在销售与发货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销售登记制度,并加强销售合同、销售计划、销售通知单、发货凭证、运货凭证、销售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销售部门应设置销售台账,及反映各种商品、劳务等销售的开单、发货、收款情况。销售台帐应当附有客户订单、销售合同、客户签收回执等相关购货单据。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理》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等规定,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
第二十条单位应将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帐,不得擅自坐支现金。
销售人员应当避免接触销售现款。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制度和逾期应收账款催收制度。销售部门应当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财会部门应当督促销售部门加紧催收。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可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台帐,及时登记每一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增减变动情况和信用额度使用情况。
单位对长期往来客户应当建立起完美的客户资料,并对客户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第二十三条单位对于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应当报告有关决策机构,由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确认为坏账。单位发生的各项坏账,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在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后作出会计处理。第二十四条单位注销的坏账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注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当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款。
第二十五条单位应收票据的取得和贴现必须经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的书面批准。
单位应当有专人保管应收票据,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应及时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已贴现票据应在备查簿中登记,以便日后追踪管理。
单位应制定逾期票据的冲销管理程序和逾期票据监控制度。
第二十六条单位应当定期与往来客户通过函证等方式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二十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对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应通过实施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检查销售与收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各项规定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十八条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销售与收款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与收款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销售与收款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销售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信用政策、销售政策的执行是否符合规定。
(四)收款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单位销售收入是否及时入帐,应入帐款的催收是否有效,坏账核销和应收票据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五)销售退回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销售退回手续是否齐全、退回货物是否及时入库。
第二十九条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三十条本规范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会计的规章制度篇二
1.遵守国家有关财务政策、法令、法规。
3.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不得顶撞上级。
4.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有病要提前一天请假,如遇到特殊情况要在当日10:00前电话请假。
5.着装整齐,不披头散发,着淡装,上岗时要配带胸卡,精神饱满地投入工作。
6.加强团结,具有协作精神,共同搞好本部门工作。
7.工作时间不得串岗,不得聊天,在办公场所不得大声喧哗,离开岗位要跟部门负责人打招呼。
8.树立为客户服务第一的思想,强化服务意识。
9.接待客户语言要文明,态度和蔼,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客户等待时间。
10.耐心回答客户的咨询,接电话时要使用礼貌用语。
11.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技能。
12.工作安排合理,有计划性,按时完成本职任务。
13.当好领导的参谋,对往来款项要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保守公司财务秘密。
14.保护好部门公共财务,搞好公共卫生,保证有良好的工作环境,每日上班前十分钟打扫环境卫生。
15.遵守防火制度,下班前检查门窗,关灯关电源。
16.上班时间无故不得打私人电话。
会计的规章制度篇三
1、会计与财务合并设置形式:中小型企业。
2、会计与财务分别设置形式:大中型企业。
二、企业会计组织机构及其岗位职责设计的原则。
控制手段主要包括会计记录、核算、分析、稽核和报告等。
会计组织机构的设置应以提高工作效率为基本前提。
一、总会计师领导下的集中核算模式:以总会计师为领导,以会计部(或处、科)经理(或处长、科长)为主管,以审计部(或处、科)为专职监督部门的一种会计工作的分工模式。一般适用于大中型、单独设置总会计师岗位、会计与财务分设的企业。
二、会计部经理领导下的集中核算模式:以会计部经理为领导的一种会计工作的分工模式。一般适用于中小型、不设置总会计师岗位、会计与财务分设(或不专设财务管理部门,并将有关财务管理工作作为会计部的附带职能)的企业。
三、财会主管领导下的集中核算模式:以财务与会计主管为领导,并且通常只设财会主管、会计和出纳等少数几个岗位(甚至只设会计与出纳两个岗位)的一种会计工作的分工模式。一般适用于小型的会计与财务合并设置的企业。
四、总会计师(或会计部经理)领导下的分散核算形式:以总会计师为领导,下设财务、会计、审计部主管,并将一些成本业务核算或者明细核算工作交由分厂(或车间等部门)完成的一种会计工作的分工模式。
一、小型企业会计组织机构设计。
(一)特点:通常将会计与财务合并设置为一个部门或成为某部门下属的一个子部门。当财务与会计业务量稍大些,并且财务管理工作日益复杂和重要时,也可单独设置会计部门,并在会计部门内部进行简单分工,财会机构一般设置为“科”或“室”。
(二)会计岗位设置:通常设置会计主管、出纳、明细帐会计、总账会计等岗位,并配备财务会计人员2至6人。
(三)会计机构运作要求:
4、要经常进行账册记录的核对工作,以保证会计工作质量。
5、要由精通会计业务的人担任管理部门主管,以监督各项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小型企业会计岗位职责的设计。
1、会计主管岗位基本职责和要求。
2、出纳岗位基本职责和要求。
3、总分类帐会计岗位基本职责和要求。
4、明细分类账岗位基本职责和要求。
会计的规章制度篇四
一、贯彻执行《工会法》、《会计法》及有关财务法规和政策。
二、严格遵守工会财务规章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及福利费使用管理办法。
三、根据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各类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填制记账凭证。
四、记账凭证的填制要完整、数字准确、情况真实、账目清楚,内容摘要文字要求简洁、清楚,并负责财务印章的管理。
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保证凭证、账薄报表、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坚持各项资金、财产增减变动及财务收支的合法性。
六、做好季度、年度经费报表、年度的预算、决算报表,进行财务分析,促进管理和增收节支。
七、全面、准确、完整、真实的反映各方面的会计资料,及时地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做到帐目日清月结,定期公布帐目,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和会员的监督。
九、协助工会专职副主席搞好财产管理和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的规章制度篇五
为了进一步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业务开拓的主动性,加强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主任会计师(董事长)总经理。
(二)岗位任职条件。
1.主任会计师:具备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经营理念,能团结带领全体同仁共同奋斗,使事务所得到健康稳步发展;同时,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能有效地控制事务所的执业风险,并能为事务所经营风险承担主要责任。
2.总经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先进的经营理念;具备优秀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备很强的业务开拓能力和客户工作经验;具有优秀的团队管理和项目管理经验。业务知识广博,能全面领导事务所的各项业务工作。
3.副主任会计师、副总经理:具备精湛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有效协助主任会计师和总经理制定全所各项管理规范;具备很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业务开拓能力;在分管范围内,能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4.部门经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具备相关执业资格;有较强的业务开拓能力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能很好的组织、协调、指导本部门人员完成所里分配的各项业务。
5.高级项目经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精湛的执业水平,能有效控制风险;具备较强的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大型的审计或评估等项目。
6.项目经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执业资格;具备较高的执业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各类审计或评估项目。
7.项目助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通过执业资格考试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二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敬业合作精神和一定沟通能力。
8.办公室主任/付主任: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熟悉办公自动化和档案管理,并具备一定财会知识;能有效协助主任会计师处理事务所日常事务性工作。
9.会计和出纳:具备较强的敬业精神,能胜任岗位所要求的工作内容,熟悉办公自动化、档案管理等;具备一定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和财会专业知识,能协助办公室主任/付主任做好各项后勤和办公室事务性管理工作。
(三)、岗位职责根据岗位设置和任职条件,对各岗位所赋予的职责规定如下:主任会计师上级主管:股东会。
5、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1、协助主任会计师制定事务所业务发展计划、内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
3、负责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保证各部门工作正常开展;
4、根据事务所内部分工,负责中证评估xx分公司的工作。
1、协助总经理组织实施本所业务发展计划,积极对外开拓业务,保证全所年度目标完成;
2、参与所内重大业务项目审计工作,协助主任会计师把好业务质量关;
3、协助总经理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全所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4、根据事务所内部分工,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
4、负责本部门的业务安排、调度和员工的工作业绩考核;
5、负责本部门业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6、完成主任会计师和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1、积极对外开拓业务,维护客户关系,协助部门经理完成本部门的各项工作目标;
2、担任项目负责人,组织具体项目的实施,严格遵循执业规范,控制业务风险;
4、完成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1、协助项目经理积极对外开拓业务,做好客户关系;
2、严格按照执业准则和执业规范做好分配的项目工作,并协助项目经理出具业务报告;
3、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拟订办公室管理规定,办公用品和设备的采购领用规定、考勤规定、业务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内部管理规定,报主任会计师和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日常行政性管理工作;
3、负责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工作;
4、负责业务档案、文秘档案的登记和归档等管理工作;
5、办理主任会计师和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具体负责业务考核统计、工资计算和业务档案的登记、归档工作;
3、具体办理人力资源方面的工作(劳动合同的签定和鉴证、社会保险事务、人事档案委托和劳动关系的变更等)。
会计的规章制度篇六
1、学校年初要遵循“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好预算。每月要编制月份计划,报总校审批,方可实施。
2、学校根据总校安排报账时间,及时报账。报账同时,报下月支出计划,经总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1、严禁设立“小金库”,不得将收入作为往来款项进行核算。
2、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学校财产机构不得使用。
3、严禁违反规定,巧设项目向学生收取费用。如统一发动、购买练习册,按人头收取班级活动费,强制保险等。
4、不扣留、挪用各种收费,足额、及时上缴总校。
1、学校的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的一切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的决策,应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查。
2、财务机构内部分工做到帐、物分开,报账员不兼任档案管理、财务保管工作。
3、禁止在支出过程中变通、变造现象,保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有效。
4、因总校取消了小学招待费,需要烟、饮料、水果等招待物品时,及时到总校联系购买,总校不予购买或不批准购买,则任何人来校不特殊招待。否则谁擅自购买谁付账。
5、培训费报销程序及标准:
(1)教育局文件——填培训卡——学区校长签字——会计处核销。
(2)县内培训,车费10元,住宿费20元以下(有票据);市内70元以下车费,30元以下住宿费(有票据)。没有统一伙食安排的,市内每天补助5元,市外每天补助8元。
(3)培训回来及时到总校核销培训费,过月单据不予核销。
6、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学校领导积极向总校反映,申请小额备用金,以保证学校急需的临时性支出需要。
1、低值易耗品学校建立明细帐,由学校保管员及时记录、存档。
2、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到人,发生人员变更时做好交接手续,详细盘点。物品非正常损坏或丢失,责任人照价赔偿。
3、学校物品一律不许外借,外借不能收回时,保管员、外借人平均折款赔偿。
1、报账员对文件、制度、报表、预算决算及重要合同,定期归档、审查、整理立卷。
2、档案要有目录,并装订成册,防止丢失或毁坏。
会计的规章制度篇七
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会计档案的界定和主管。
会计档案是指公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材料。
财务部为会计档案主管部门。
财务部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
公司接受上级财政机关和档案业务机关的业务指导、监督与检查。
三、会计档案管理。
财务部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1年。期满后原则上编造清册移交公司档案部门。
档案部门接受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拆封重新整理的,会同财务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会计档案应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公司内查阅会计档案要按规定办理手续。上级机关或外单位需要查阅的,要经公司领导批准,且派专人陪同阅看;原件不得借出。
下属单位(分、子公司)撤并,会计档案应随同转移到上级控股公司或指定部门,并办理好交接手续。
各种会计杰案的保管期限,可分人永久、定期二类,详见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起算。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由公司档案或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并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批准后销毁。对尚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和法律纠纷涉及的原始资料,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直至案件结束为止。
由财务和档案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前,监销人应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并将监销情况上报有关领导。
四、附则。
本办法由财务部会同档案部门解释、执行,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会计的规章制度篇八
重大经济业务事项是指公司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对公司资产和负债及利润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因此部分业务影响重大,必须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会计监督。
1、申报制度凡涉及公司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提出,必须由相关部门长对该业务负责。首先由相关部门在做出前期工作后,提出可行性建议,并对该业务的风险和收益进行预测,以及由此可能给公司现金流量带来的影响。然后将此作为一套完整资料呈交总经理。
2、审批制度总经理收到相关部门报告后,由经理室进行研讨,从公司宏观角度判断该业务的影响,作出批准或不预批准的决定。根据公司法规定,属董事会行使职权范围内的决策事项,必须报董事会审批。
3、执行制度经批准后的相应业务,由总经理指定相关人员负责实施,并将实施过程和结果报总经理。
4、会计纪录制度财务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规定对相关业务进行会计记录,并对该业务进行监督和控制。
1、重大对外投资。
(1)合理的职责分工重大对外投资应由董事会授权,由经理室指定相关部门执行该项业务,由财务部进行会计记录和监督,并由指定部门或人员对对外投资资产进行保管,不得由一人同时负责上述任何两项工作。
(2)重大对外投资执行经过董事会授权后,相关部门或人员应按照董事会关于对外投资的内容,方式,投资比例等办理有关投资事项,执行人员不得超越权限办理任何对外投资事项。而且,其执行任何业务均应处于经理室监控之下,一经发现其未能按董事会要求办理对外投资业务,应即时纠正或者停止其执行资格。
(3)严格会计记录制度公司对外投资,无论是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还是其他投资,都应取得或编制充分的凭证,进行详细的记录。对于购进的股票或债券,应按证券的品种设置明细帐,详细记录其名称,面值,证书编号,数量,收取的利息和股息等。对其他投资,也应按其种类分别设置明细帐,记录投资的形式,接受投资单位,投资计价以及投资收益等内容。
(4)保管和定期盘点制度公司对对外投资的有价证券,必须建立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不得一人单独接触证券,对于任何证券的存入或取出,要将证券名称,数量价值及存取日期等详细记录于证券登记薄内,并由所有在场经手人员签名。公司安排有关部门或人员每季末对有价证券进行盘点,并且盘点人员必须独立于负责对外投资业务执行,保管和记录的人员。
(1)审批和授权对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租赁,报废,和投资转出等行为,必须报董事会授权批准,对于非公司主要生产设备,价值较低的资产,其处理经经理室批准即可。
(2)价值评估和鉴定公司处理资产,其作价原则应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可由我公司和资产接受方协商定价,也可由中介机构评估定价,其最终成交价格应由董事会或经理室批准。
(3)会计记录制度会计部门应对该资产处理事项进行核算,并对该资产处理有关损益情况,帐面资产减少情况及备抵情况进行反映。
3、资金调度。
(1)审批和授权凡公司资金调度,均应由总经理批准和授权。
(2)资金调度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体现效能,节约和安全。
a:资金调度必须是用于公司业务发展。
b:资金调度必须考虑其安全性和可收回性。
c:对于潜伏的可能给公司资金安全带来危害因素,应做资金调度前可行性分析。
d:公司所调出资金在达到目的后,应立刻回归公司。
e:公司不应对外单位借款或提供担保。
(3)会计记录制度公司财务应对资金调度的合法性,安全性进行监督并在财务帐面上及时反映。其他诸如重大固定资产购置等重要经济业务事项,基本制度适应于基本程序。
会计的规章制度篇九
第一条财务预算的原则: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实事求是,综合平衡的原则;指标分解,责任到人的原则;提高效益,增收节支的原则。
第二条财务预算的依据:
(一)依据国家方针,政策和市场发展变化情况。
(二)依据董事局确定的总体经营目标,经营策略和经营发展规划。
(三)依据公司确定的本年度的预算中的变化因素。
第三条财务预算的权限:
(一)各经营单位按照公司年度预算的编制要求,认真编制财务预算,由综合业务部统一汇总报董事局批准。
(二)经批准的财务预算,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应遵照公司的审批预算执行。
(三)各部门如超预算开支,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追加预算。
第四条财务预算的范围:经营预算;费用支出预算;利润预算;资本性支出预算;现金流量预算。
第五条财务预算的基本方法。
(一)财务预算的基本方法:
1、平均先进法:先求出该指标的平均数,再用公式:(先进数+平均数)/2,这类指标即大于平均数,又小于先进数,较为适用。
2、定率法:即用费用率指标控制经营单位变动费用支出的方法。
3、定额法:即用费用预算定额控制经营单位、管理部室费用支出的方法。
(二)财务预算指标的编制方法。
各项指标的预算,要以经营计划为基础,费用支出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编制,采劝自下而上,再自上而下”的方式,反复测算综合平衡。
1、营业收入:在上年预计营业总额的基础上,结合当年国家政策市场形势变化,参照公司总体方案及本部门经营目标制定。
2、毛利率:依据上年本部门毛利率实现水平,参照市场变化以及国家确定的物价指数和公司总体方案确定的收益水平。
3、费用率:依据上年本部门费用率实际水平,参照公司总体确定的费用水平制定。
4、税金:依据上年本部门实际纳税情况,结合预算年度经营预计变化制定。
5、利润:依据上年本部门实现利润情况,结合预算年度各项预算指标变化和实际情况制定。
6、人数:按上年平均人数结合本年任务所需人数计算。
7、人均劳效:用含税营业收入额除以平均人数。
8、人均利税:用利润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除以平均人数。
9、资金定额:由财务部根据各经营单位的任务,从实际出发给予核定,报总经理批准。
(三)财务部要设专人负责对财务预算的控制及检查。
第六条财务预算编制程序。
(一)财务预算从当年10月份开始编制,每年10月份由公司财务部提出下一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方案,统一布置上报的各种表格。
(二)各经营单位会计部根据财务部统一的'布置和要求,组织本部门编制各项预算,11月中旬,将预算草案(费用预算细目草案)上报。
(三)11月30日前财务部汇总平衡,写出编制预算的文字说明,报公司高层审定。
(四)12月份上旬正式将预算安排情况及实现预算的措施报集团董事局批准。
(五)12月中旬前财务部将董事局批准的预算下达到各经营单位,将年度预算指标分解成月指标落实到最小核算单位,上报财务部,同时落实到班组或个人。
第七条财务预算的执行。
(一)各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财务预算工作,要根据总体经营目标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各项预算指标,制定实现目标的计划及措施,并在执行中加强监督和管理。
(二)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各经营单位都要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超支,对超支预算的项目,需写追加预算报告,说明超支原因,报董事会批准后,财务部方可予以调整预算。
(三)各经营单位的各项费用要严格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财务预算的检查。
(一)月审核,费用会计要对各项支出进行审核。不仅审核其合理性,还要审核是否在预算范围内,对超预算开支一律不得报账。根据各经营单位的经营成果及费用对照检查预算执行情况,找出本月超支原因,制定改进措施,上报公司财务部。
(二)季分析,每季度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简要、全面地分析,或做专题分析。
(三)年度终了,要对销售收入、毛利率、费用支出等情况进行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