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读《在人间》有感400字(精选11篇)
总结是我们思维的延伸和复习的一种形式,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写作时,我们要注重细节的描述,使文章更加生动有趣。以下是宗教领袖对于信仰和和平的呼吁,希望人们能够和谐共处。
读《在人间》有感400字篇一
随着优美的乐曲,跌宕起伏,《千手观音》正在如火如荼地表演着,台下不时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这就是20xx年春节联欢晚会感动国人的表演。殊不知让国人感动的舞蹈确是由残疾人艺术团邰丽华领舞表演的。
她,生活在无声世界里,并没有抱怨命运的不公,而是以快乐和感恩的心去面对身体的不足,以顽强的意志追求自已所喜爱的舞蹈,为我们奉献自已的美与爱。她,就是邰丽华。
邰丽华2岁的时候因为意外失去听力,从此进入一个无声的世界。失去听力的邰丽华并没有感到绝望与孤独,无声的舞蹈深深地吸引着她,因此她爱上了舞蹈。
一天,她被一位舞蹈老师看重了。老师考验她的第一个舞蹈就是杨丽萍创作的《雀之灵》,这无疑是对她严峻的挑战。看到老师转身而去,面对空荡荡的大厅,疲惫的喘息声,透明巨大的镜子里映照着娇小的身体。她没有迷茫,没有气馁,因为她始终记得:自已喜爱舞蹈,既然选择了它,不管前面有多少坎坷和困难,都要坚持走下去。
没有迷人的音乐,自已沉浸在自己心灵的音乐伴奏之中;没有伴舞,在这空旷的大厅里,只有自己对舞蹈动作的记忆、领悟和揣摩的思维碰撞。正是这种执着和天赋,让邰丽华脱颖而出。不经一番彻骨寒,怎得梅花扑鼻香。雷鸣般的掌声送给了这位美丽的人间天使。
邰丽华将美的震撼奉献给世界,而将美的声音留给了自己。她走访祖国的山山水水,出访五大洲六十多个国家。开展了大量公益慈善活动和义演,将人间大爱传递给每一个人。
人间天使——邰丽华告诉我们,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读《在人间》有感400字篇二
人间系列三之《人间温柔》,买这本书大概是觉得自己跟“温柔”二字不沾边,那就买一本温柔的书,试试看能不能让自己稍微“温柔”一点吧。
不记得是哪位挚友跟我说过,她觉得“温柔”是一种难得的品质,所以她非常欣赏身边温柔的朋友。年少时,我觉得电视里那些敢爱敢恨的江湖人士很酷,于是自己慢慢地就变成那样的人;可长大后才发现,这样的性格有些时候会成为伤人的利刃,所以就想学着稍微“温柔”一些。我对温柔的理解大概是:在任何环境中都能发现生活的美,并一直爱着这个世界。
书中记录了31个小故事,这对于记性差的我来说,是非常开心的事情,因为不用去记各种复杂的人名和她们之间的关系。印象较深的有《路上的时光》、《我们的耳朵曾经错过一些什么》和《我愿意去读懂你》三个故事。
《路上的时光》中,作者喜欢在旅途中读书,火车、高铁上都曾是她的阅览室,在这个车上几乎都是“低头族”(低头玩手机的意思)的今天,这简直就像是毛主席当年“在闹市中读书”一样,需要极强的定力和信念。作者还会在乘车的途中,发现和记录她看到的各种人与事,,没有一定的共情能力,可感受不到那些故事中的乐与悲。刚刚看完易烊千玺的vlog,里面讲到他在北京很长一段时间了,每天都是坐地铁和公交,但大家都戴着口罩各自玩手机,他一次都没有被认出来过。所以,在路上多抬起头看看周围的世界吧,它远比手机上那些文字、视频要更精彩。
《我们的耳朵曾经错过一些什么》里面,作者的听觉格外敏感,也正是因为这份敏感,他才能对夜间掉下的龙眼声、闹市中的叫卖声等常见的声音,产生一些特殊的共鸣和见解。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且浮躁的年代,不知道大家是不是这样认为,反正我认为自己这个年纪挺浮躁的。我们总想要追求诗和远方,觉得眼前都是苟且,但是作者能从苟且中发现诗。那些随处可见的小商小贩,那些无意听到的声音,背后都有它自己的美好。我初中时特别喜欢吃一个街口摊上的麻辣烫,那里的老板娘总是笑脸盈盈的,每次去不用我说就知道我想吃什么,还会多放很多酸萝卜,以至于我现在都快24岁了,不知道吃什么的时候还是会往那里跑。老板娘的儿子会帮忙收钱、擦桌子和串丸子,虽然偶尔会跟妈妈顶顶嘴,但总体还是个挺可爱的孩子;老板娘的丈夫话不多,但是也会在旁边帮忙一起煮面、下单收钱等,一家人就这样互相帮衬,我想老板娘的笑声和底气有一部分是来自家庭和睦吧。
《我愿意去读懂你》则讲的是一个“幼稚”的父亲和女儿(作者)的故事。作者在被工作折腾得不行的时候,发了一条朋友圈“一个上午累成狗”,几分钟后就收到了父亲的电话问候,电话打完后还发来了“不要把自己和狗相提并论,你是狗,你爸是什么?”,诸如此类的事情发生了一次又一次,就算是选择性地屏蔽了父亲,父亲也能从各种细节中,找到教育女儿的点。直到有一次两父女坐在家里吃饭时,作者才跟父亲解释“老爸,我们这代人的表达方式,不是你想的那样严肃”,父亲脸都红了,想了很久才说“你什么事都不跟爸说,爸只能自己想办法去了解”。作者的母亲去世得早,父亲一个人拉扯孩子,这些年来学会用qq、微博、微信,但是这些软件里的关注只有女儿一个人,每次都收集很多天气预报、养生讯息、疾病预防等文章给作者,可作者都是几个字就应付过去了。经过谈话后,作者上网整理了网络用语的解释,给父亲发了过去,父亲想要读懂自己,那自己也愿意认真地去读懂父亲。看这篇文章时,我的母亲正在整理冬天的被褥,准备存放好来年再用,我的父亲还在外做事未归家。小时候我特别不喜欢跟别人提起我的家庭,老来得我的父亲和总是很凶的母亲,总让我觉得没面子,小学时同学指着老远在排队给我报名的父亲,问我那是不是我爷爷,我回答了“是”。现在想想,那时的唐柳真是个混账东西。这几年我尽力教会父母使用智能手机,母亲学得很快,微信转账啥的都会了,甚至还迷上了刷抖音。父亲虽然没有母亲玩得那么顺畅,但是基本的打电话接电话,还有微信视频都会了,我很开心自己能像小时候她们教我那样教会他们,也很欣慰他们终于跟这个时代离得更近了。
本来年前就该读完的书,硬是拖到了现在,写完这篇读后感,心里的焦灼感终于消失了。希望这一年能摆脱这该死的拖延症,做一个更加自律的人。
读《在人间》有感400字篇三
我们的世界,有多多少少不尽如人意的事,但只要有爱,无论多大的`困难,都有力量去克服。主人公虎娃·安是个非常聪明的女孩,但她的父母却都是智障人士,她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随着照顾她的外婆离世,她决定和姨妈去大城市,但是,她临走前的暴风雨让他留了下来,她的父母在保护她。
她的父母虽是智障,但是他们对孩子的爱都是真的,是发自内心的。爱不会作假,即使父母有再大的缺陷,对孩子的爱,都是无私的。
读《在人间》有感400字篇四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讲了一个女孩的曲折经历,没错,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做《人间有晴天》。
现在简单绍一下这本书,这本书是美国的金伯莉・威乐斯・荷特写的。简单内容是:在赛特镇住着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她很聪明,名字叫做虎娃,但是她的父母去和他相差的远了,他们有智障,不管张多大也只有六岁小孩的智商,经常成为虎娃与同学相处的尴尬。还好有勤劳又能干的外婆来料理家中的一切。虎娃很爱自己的外婆,她喜欢这样的生活,希望可以这样永远的生活下去。然而,由于外婆的猝死,虎娃的内心几乎崩溃,他想随同姨妈一起到大城市里一起生活。但是因为临行前的一场的暴风雨她才知道自己的妈妈是多么地爱她,也懂得了爸爸的特殊长处……所以她开始思考是否留下,什么东西才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
读了这本书让我我受益匪浅:别的地方再怎么好也没有自己的家乡好,没自己的爸爸妈妈好。即使有厄运也会有办法解决的,因为人间有晴天。
读《在人间》有感400字篇五
青春是苦涩的,伤感的,在苦涩中有一丝酸楚,在伤感中有一点骄傲。青春是在痛苦中成长,在悲伤中领悟。
虎娃―――――――一个在青春时迷茫,在生活中自卑的女孩,她有一对看似完美的父母,但上帝为他们关上了一扇窗:看似完美的父母都是“迟钝”的人,可上帝又为他们打开了一扇门:他们有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儿。
我喜欢虎娃的妈妈,她快乐、阳光、善良、美丽,永远不会悲伤,我想这不是没心没肺,而是懂得乐观的活着,可当虎娃的外婆去世的时候,虎娃的妈妈哭了,她需要妈妈,在虎娃的妈妈的心中,妈妈是她生命最重要的.人,可这以后,由虎娃扮演她的妈妈。
“破茧成蝶”是青春的名词,虎娃的成长是在随同姨妈生活前的一场暴风雨,她从妈妈焦急的眼神中看到了妈妈的爱,懂得了爸爸的特殊的长处。
整个故事让我们仿佛沐浴在美国田园小镇的阳光下感受浓浓的温情与关爱,倾听着作者金伯莉*威乐丝*荷特将这段青春的故事向我们娓娓道来。
青春的味道,在故事中体会!青春的痛苦,从故事中消失!青春,向虎娃学习!从青春中寻找快乐,从《人间有晴天》中寻找心灵鸡汤,从父母的关爱中寻找隐藏的幸福!
读《在人间》有感400字篇六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
读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的《在人间》,你才能真正地了解19世纪末期沙皇统治俄国时的黑暗和猥亵,龌龊。作品中主人公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这一形象既是作者早年生活的写照,也是俄国人民,特别是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经过磨练后走向新生活的典型。
在读这本书的第一遍的时候,我还看不懂,所以不是很喜欢这本书。只是觉得有趣罢了。
读第二遍时,我隐约能感受到阿廖沙的委屈与痛苦,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心路历程,是一种另人可怜的童年。
读第三遍时,我开始迷上了这本书。我视乎可以进入阿廖沙的人生路程,去陪他一起走过这条黑暗之路。我甚至可以进入阿廖沙的身体,去他童年的路上走走、看看。去和他一起打工、一起借书、一起抵挡那些恶言恶语。
多度几遍,我发现我是多么地憎恨沙皇,憎恨那个19世纪末期的俄国。同时我十分可怜那些处于社会下层的劳动人民,例如阿廖沙。阿廖沙小小的年纪就要去打工、工作,还时常被人辱骂、暴打,却一直在坚持着读书与学习,从来没有放弃过读书的信念。
因为身份和家庭的关系,他过早地去各种地方打工,却在打工的时候想尽办法借书看。他过早地接触这些人情世故,过早地接触一些猥亵、龌龊的事。
高尔基精湛的写法,常常使我身临其境,也去想想如果当时我就是阿廖沙,我会怎么去做?
没有任何一朵玫瑰花,可以永留芳香。唯有书中的智慧永世长存!
多读读书吧,读读高尔基的《在人间》吧!这种令人惊叹的笔锋,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模仿的;读高尔基的《在人间》,给你不一样的惊人感受;读高尔基的《在人间》接受一次心灵的洗礼,一次精神的震撼!
读《在人间》有感400字篇七
我们的世界,有多多少少不尽如人意的事,但只要有爱,无论多大的困难,都有力量去克服。主人公虎娃・安是个非常聪明的女孩,但她的父母却都是智障人士,她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随着照顾她的外婆离世,她决定和姨妈去大城市,但是,她临走前的暴风雨让他留了下来,她的父母在保护她。
她的父母虽是智障,但是他们对孩子的爱都是真的,是发自内心的。爱不会作假,即使父母有再大的缺陷,对孩子的爱,都是无私的。
读《在人间》有感400字篇八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小说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书中的世界与现实的强烈反差;也常使他苦恼;外祖母美好的心灵与玛戈尔王后高尚的情操成为他日后回忆的主角。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坚持看书。“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高尔基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而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他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迥然不同。有的人家藏万卷,却腹无点墨;有的人穷如乞丐,却也能满腹经纶,不断丰富自己“贫瘠”的头脑。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鹤立鸡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但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人有所追求;给人崇高的信仰。
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无情地吸吮着社会发展创造的各种财富。在病态社会里的毒瘤,完全没有腐蚀掉他童年岁月里的思考,在人间,他似荷花,出淤泥而不染。
读《在人间》有感400字篇九
这是一个贫苦的生活,但是,正是在这一个普普通通的俄国家庭中诞生了一位世人皆知的大文学家――高尔基。
这本书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写的是从1971年到1984年阿廖沙的生活经历,这时候,主人公阿廖沙的家境十分贫寒,一日三餐都不可以保证,这时候,阿廖沙就与母亲一起上山采野果卖了钱去糊口,他年轻时当过绘图师的学徒,还当过一艘船上的洗碗工,甚至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过交道,这便给他带来了丰富了许多阅历,再加上他年幼十分热爱读书,他便立下了一个志愿――要做一个坚强的人,永远不被恶劣的环境所屈服,长大后便离开了故乡。《在人间》这本书不仅写了当时阶层人民的心理和习惯,更描写了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和他们的那身残志不残的品格,那与生存环境抗争的勇气。
《在人间》不仅是高尔基当时的自传,还是带有文学色彩的当时的俄国历史,反映了俄国工业资本主义成长引起的小资产阶段手工业的瓦解过程,其中高尔基就是当时被欺压的阶级劳动人民的代表,饱经了风霜。就虽然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创造出了一些上进而自强的人,高尔基就是其中之一。
“我必须把自己改变一下,要不然我便会毁灭……”在那种阴郁的秋天,那种不但见不到太阳,甚至感觉不到太阳,连太阳都忘记了的日子里,我常常有机会徘徊在森林中,迷失了道路,走到没有人径的地方,我已倦于寻找,但仍咬紧着牙齿,顺着茂丛、枯枝、沼泽地滑溜的草墩,向前直跑。终有一天会走出一条路的。
我就决定照这样干。
这年秋天,我怀着也许可以设法上学读书的希望,出发到喀山去了。这几段是《在人间》最后一章写的阿廖沙离开了自己的家乡,不被环境而畏惧,立志报效祖国,成为社会的栋梁,前往喀山去读书学习了。
文中的阿廖沙有着许多美好的品质,当他遇到困难的时候,不会放弃,而是用着大无畏的进取精神一直不懈地努力勇敢地奋斗下去,虽然他的家庭环境十分恶劣,但是他勇敢地与外界环境抗争,取得了丰富的硕果。
读《在人间》有感400字篇十
最近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天使走过人间》。
这是一本感动亿万家庭的书,里面有最优美的文字,最深刻的道理,最经典的故事,最动人的情感。
《天使走过人间》是一本很好阅读的书,它给予我们幸福、希望、责任、勇气以及激烈。书中100个有关亲情爱意的小故事,如一罐罐香浓滚烫的鸡汤,温暖那些在风雨中孤独的心灵,为困顿已久的心开启一扇灵动的窗。
有时,你亲切的对朋友说一声加油都会创造出最重要、最永久的记忆。
现在,一起来读这本书吧!在节日里这是献家人最好的礼物。让《天使走过人间》成为一本动人的书。
读《在人间》有感400字篇十一
“如果你来到我家而我不在,就请和我家门口的花坐一会儿。”片片悠云,蔚蓝无际和天空下,在栽种着繁花的院子里,坐着一位意态悠远的老人。他面带祥和的笑容,坐姿瑞然,身旁摆放着一杯上好的龙井,点一支烟,安坐于朦胧的清晨里,静思往事,如在目前。
汪老便是一位真性情的长者。他的“真”是淡然而有味的。他对生活真味的悠然品读,都源于汪老在生活中对家乡情怀的慨然感叹。
家乡的端午,因为是水乡,孩子们兴挂“鸭蛋络子”。端午一早,鸭蛋煮熟了,由孩子自己去挑一个。鸭蛋由什么可挑的呢?有!一要挑淡青壳的。二要挑形状好看的。这有什么好看呢?然而它是孩子心爱的饰物。鸭蛋络子挂了多半天,什么时候孩子一高兴,就把络子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端午的鸭蛋,新腌不久,只有一点淡淡的咸味,白嘴吃也可以。
孩子吃鸭蛋是很小心的,除了敲去空头,不把蛋壳碰破。蛋黄蛋白吃光了,用清水洗净,晚上捉了萤火虫来,装在蛋壳里,空头的地方糊一层薄罗。萤火虫在鸭蛋壳里一闪一闪地亮,好看极了!
我不禁怅然而叹:先生对鸭蛋的感情可谓真也,足也,甚也。这岂止是对鸭蛋情有独钟,这亦是对儿时生活的怀恋与追忆。而汪老在追忆童年的怀想中,不也品出人间最真实、珍贵的味道吗?人到老时,这种回忆便是清欢了。
一九五七年,汪老因为一些言论而受到批判,结论下来了:定为一般右派,下放农村劳动。汪老其实心情十分复杂,可去到农村后,便觉得未尝不是件好事?他与农民下田耕种、干活,晚上便与他们挤猪圈,盖麻被。这种生活实在苦不堪言,而汪老却是自得其乐、随遇而安,并没有为此一蹶不振。
汪老就是如此率真的人,他待人待物,亦是待草待木,何无真心过?只因他过完大半辈子,也不刻意的`雕琢加工余生。从四方美食谈到生活,一蔬一菜中能溢出乡愁,无论春华秋实,还是鱼虫鸟兽,以及闹市见闻,都流动着汪老的真情实感。嘴里噙着中国菜的香,观赏着山川江湖的美景,脑海里是熟悉的乡土,在岁月里随遇而安,在生活中自得其乐。
昔日的影像在他的笔下变得栩栩如生,只稍稍闲笔,就令人不禁想要像他一样,淡然感慨:活着真好!这种简约、传神的语言更让人返璞归真。
老人拿起龙井,怅望园外之景,神色平和地说:“静坐欣然并自得,人间真味亦清欢。”生活亦是如此悠然。此乃人生真境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