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读哈利波特有感(通用14篇)
阅读是培养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的有效途径,我们应该多读一些优秀的文学作品。总结时要注重逻辑性,将自己的思路和观点有条理地进行组织和表述。掌握一些范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总结的技巧。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一
最近我被《哈利·波特》这套书迷住了,成了一个小小的“哈利·波特迷”。在这套书中,我最喜欢《哈利·波特与密室》,下面就是我的感受。
哈利·波特是霍格沃茨的二年级学生,当他逃离了弗农姨夫的魔爪后,一系列怪事在他身边发生了:家养小精灵多比警告哈利不要回学校,哈利却义无反顾的回了学校,结果却撞上了打人柳……这还是小事,更让人惊奇的是:洛丽丝夫人无由被石化;科林的相机被熔化;“差点没头”的尼克也未能幸免得倒在地上……所有人都认为这是哈利打开密室造成的,多比也再次警告哈利回去,但哈利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做出复方汤剂去试探自己所怀疑的马尔福,但马尔福也什么都不知道。
就在哈利一筹莫展时,一本日记出现了。日记的主人里尔德带哈利看了五十年前发生的事,弄明白原来是海格打开了密室。哈利和朋友们从桃金娘的浴室进入了密室,终于见到了里尔德,却没想到他竟然是伏地魔!哈利最后靠着智慧与勇气,还有对别人的信任,打败了伏地魔,并为金妮辩解了清白。
通过读这本书,我总结了哈利获胜的几点原因:1、哈利·波特并不是一个人孤军奋战,而是有很多朋友的帮助。2、哈利·波特有勇气,并在关键时刻临危不乱。3、哈利·波特对邓布利多十分信任,在生死关头才能得到凤凰福克斯的眼泪,并一举消灭了伏地魔。
有勇有谋的哈利打败了伏地魔,让我想起了三国名将张飞:他武艺高超,勇冠三军;同时他又不缺乏谋略,曾经用计收服严颜,并在严颜的辅助下,顺利攻下蜀地诸多地盘。我佷佩服哈利和张飞这样有勇有谋的人,今后也要做一个这样的人。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二
闪电伤疤,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这个名字是勇敢的象征,魔法界的英雄。正是这个男孩,给我带来了无数幻想。让我在十一岁之前无数次幻想我可能也会在十一岁生日前收到猫头鹰递来的录取通知信。
《哈利·波特》是作者罗琳在地铁上然想到的灵感,那个大难不死的男孩也是。可就是这本书,这个神奇的魔法世界让我无数次的幻想要是我在霍格沃兹上学会怎样。或许正像书中斯内普教授所说:“这个男孩没有什么突出的特点,他跟他的父亲一样非常‘平庸’,他只是靠着他那些天资过人,聪明的朋友们才被吹嘘的如此。”虽然哈利脾气很大,人很急燥,喜欢逞英雄,大脑封闭术非常差,被伏地魔利用,牺性他的教父——小天狼星。他也曾懊悔过,也曾因为小天狼星的死而与邓布利多大吵了一架,可最后还是一次次打败了伏地魔。
哈利是一个非常鲜活人物,他有优点也又缺点,并不会像其他有些书中的人物一样拥有太多的主角光环。
想要戴上皇冠,就必须承得住皇冠的重量。哈利头上的闪电伤疤就是他的皇冠,在哈利婴儿时期逃过伏地魔的夺命咒时,他便有了这顶皇冠。一次次与法力高强的伏地魔交手取得胜利,一次次从夺命咒中死里逃生,创造奇迹的哈利,在最后的时刻,报着与伏地魔赴死的心态的心态,打败了他。
那个拥有闪电伤疤的男孩,大难不死的男孩,最后将成长,取得了胜利……。
哈利在我心中用爱与勇敢挑战了不可能,经历了无数风雨、无数困难的哈利是我第一个崇拜的人。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三
暑假我度过了一段与众不同的快乐时光,踏上霍格沃茨特快列车,通往魔法世界,与哈利大战伏地魔,与赫敏一起读书,还品尝了韦斯莱夫人做得可可多味豆。这些呀,都是因为我迷上了《哈利·波特》。
这是英国作家j·k·罗琳的魔幻文学系列小说,共7集,其中前六部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为主要舞台,描写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六年的学习生活和冒险故事。第七部描写的是哈利·波特在校外寻找魂器并消灭伏地魔的故事。魔法界在通缉勇敢的哈利,于是他带着赫敏和罗恩开启了边寻找魂器边逃亡的旅程。
整本书情节曲折离奇,看得人惊心动魄,犹如和主人公一起经历了种种险情,经受了各种磨难。这本书中让我触动最深的是主人公们身上自带光芒的精神力量,在这样的文字探险中,更让我经受了精神的洗礼。
好学是每个小学生应该具备的品质,故事中的赫敏就是一个好学的孩子,她是年级第一兼"万事通"小姐。上课时,她努力学习,认真思考,老师布置的作业都能顺利完成。赫敏曾说:“我要选择全部课程,读完所有书。”她上课积极听讲,回到休息室认真学习,超量完成所有家庭作业。
其实提起学习可能很多学生都有头疼的感觉,在过大的精神压力下,学习成了我们不得不为之的任务。读完这本书我就在想赫敏为什么能从学习中得到快乐呢?她好学乐学,享受学习的过程。如果我们也能有这样的精神,那学习也会变成一件快乐的事。
哈利父母在他一岁时被伏地魔杀害,他成了没有父母的孤儿,后来在魔法学校结识了罗恩与赫敏,经常住在罗恩家,韦斯莱一家人对哈利很好,甚至把他当做了自家儿子,使哈利感到温暖。这也为他后来实现梦想注入力量,哈利知道这不是他一个人孤独的战斗,他有爱的支持。
其实我们要比哈利幸福,生活在幸福的年代,享受着优越的条件。我们在享受自己拥有的爱与亲情时,是不是也要学会做个奉献者、付出者,因为爱真的可以创造奇迹。
与好书对话的过程就是一次精神的洗礼。读完《哈利·波特》,我感觉自己眼前的世界都宽广了。我也要像书中这些人一样更努力更认真地生活,做有意义的事,让生活焕发不一样的光彩。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四
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讲述了在四年级时,伏地魔重返魔法世界以及哈利赢得三强争霸杯的故事。这本书主要讲了: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练,逐渐长成一个出色的巫师。在新学年开始前,也就是在第三个暑假里哈里和赫敏还有罗恩一家一起去看了既精彩又激动人心的魁地奇世界杯赛,然而就在比赛结束的那天夜晚,营地的上空出现了已经消失了十三年的黑魔标记。与此同时,十三年前伏地魔在哈里额头上留下的那道伤疤也频繁的痛起来,这一切都预示着会有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正在或者即将发生。
哈利的心头笼上了一团浓重的阴云,但是他们三个好朋友依然拥有自己的天地。他想要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四年级魔法学生,可不幸的是哈里注定永远都不可能平平常常——即使那魔法界的标准来衡量。黑魔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里推向了伏地魔的魔爪。在开学典礼上,校长邓布利多宣布了一个重大消息,中断了一百多年的三强争霸赛今年将在霍格沃茨举行,届时由一个神奇的火焰杯从来自欧洲三所最大的魔法学校中个选一名勇士比试三种项目,胜者赢得三强奖杯。由于比赛充满危险,按照规定,只有年满十七岁的学生才有资格报名。但意外发生了,火焰杯选出了代表三所学校的三名勇士之后,竟然喷出了第四名勇士的名字——哈里波特。所有人认为,这是一个巨大的阴谋,这个居然能够越过邓布利多设置的年龄界限,把哈里的名字投入火焰杯的巫师,肯定是想借三强争霸赛惊险艰巨的比赛项目杀害哈里。这个人就隐藏在霍格沃茨。
三强争霸赛开始了,每个项目看起来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但是当哈利感到绝望的时候,总会有人提示他,帮助他,是哈里涉险过关。哈利的出色表现使大家相信他一定能得到三强杯,而想借比赛杀死哈里的那个人失算了。但是与哈里并列争霸冠军的塞德里克却失去了生命,这时伏地魔出现了,哈里和伏地魔开始了拼死的搏斗……结果,伏地魔一不小心被哈里击中了。哈里趁机带着塞德里克和三强杯逃跑,后面的食死徒紧跟着他!最后,哈里被邓布利多救了过来。哈里把真相都给邓布利多说了,这时谁也没有料到,这时一个更大的阴谋。
从此,世界上的一切恢复了平日里有序的秩序。
感谢妈妈为我买了这本书,让我度过了几天快乐的时光!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五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看了一部电影,它的名字叫做《哈利波特3》。
整部电影时长两个多小时,其中大部分都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位伙伴们——罗恩与赫敏的冒险经历。在这些经历中,虽然哈利波特每次都幸运地躲过了所有的危险,但过程却同样一点儿也不安全,令我这个观看的人也不禁为哈利波特的遭遇而感到心惊胆战,忐忑不安。
在这部电影中,我最喜欢的一个片段就是哈利与赫敏一起在时间转换器的帮助下回到过去并救了过去的哈利和布莱克那一段。
当时,哈利与赫敏利用时间转换器回到了7:30。他们二人在“自己”走后,便救下了本要被处以死刑的巴克比克,并让巴克比克把他们送到了尖叫棚屋——哈利与布莱克相见并冰释前嫌的地方。不久,教授变成了狼人,与布莱克打起架来,还威胁到了“哈利”的性命。于是赫敏把狼人引走,就下了过去的哈利。接着他们开始狂奔跑到了“哈利”与“布莱克”被摄魂怪们围困的地方。哈利一直认为救他自己与布莱克的是他的父亲,可是,知道过去的他与布莱克快不行了,他的父亲还是没有出现。为了救自己,哈利冲出灌木丛,再次施展的咒语,结果他发现;原来当时救自己的人不是父亲,而是未来的他!于是他顺利的救下了过去的自己和布莱克。
哈利他很善良,他救下了仅仅见过几面的巴克比克;哈利他很勇敢,他面对大批大批的摄魂怪,不但没有退缩,反而勇敢的击退了他们。这就是哈利波特!
我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学习他的勇敢、善良……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六
初读《哈利·波特》,便爱上了这个绚丽多彩又充满刺激和挑战的魔法世界。现在,重新进入魔法世界畅游时,发现了许多从前没有留意的东西。乔安娜·凯瑟琳·罗琳女士在讲述这一系列惊险的冒险故事的同时,也在讲述一个关于友谊、信念、与爱的故事。
“两个人不能都活着。”——从西比尔·特里劳妮教授的预言中,便可知故事结果了。哈利和他朋友拥有太多的东西,这是伏地魔是终生不会明白的。
有时我会想,自己如果面对杀人魔王伏地魔,面对庞然大物——蛇怪,面对满身瘦削而且结了痂又像腐烂的死尸且能带走世界的快乐的摄魂怪,面对重生的伏地魔和一群食死徒,面对下一秒就可能离开世界的境地,面对……我会怎么做?落荒而逃还是接受挑战?也许已经像马尔福一样吓傻了吧?哈利是有一定魔法天赋,但他的勇敢才使他出众!
我们自然不会碰上什么死亡挑战的,但生活中有太多困难和挫折。英语上拼单词、句子的难度越来越高,对阅读理解能力的要求也在稳步上升;语文考试也会不断出现从未出现过的题型和让人绞尽脑汁才可以解答的问题;数学里还会出现要一大堆步骤需要严谨分析和仔细计算的题目;挑战越来越多,虽然这谈不上勇敢但也需要勇气。其实自己能够做到这些,可总会搞得一团糟,我认为,这样太优柔寡断了。坚持到底,接受自己的挑战吧,你需要更坚决更勇敢些!
有事没事上图书馆博览群书的赫敏是个绝对聪明的人。她能把课本上的东西背得滚瓜烂熟。这不只为了考试,她还想用学到的'知识做些有用的事。正因为她认真读过一本关于草药学的书,才能摆脱“魔鬼网”,救了哈利和罗恩。她的聪明才智在于善用书本上的知识来解决困难。
学好知识是为了使生活更方便,学了也要善于应用。假设一个智商极高的人不会应用知识来解决问题也会被周围人当弱智来看待。
学以致用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了,但我们需要用行动来证明自己!
罗恩看起来傻傻的,但对朋友显出的出自内心忠诚,是连“赤胆忠心咒”也做不到。虽然在寻找魂器的过程中,他曾弃哈利而去,但他最终回来了。他始终不忘记邓布利多校长给予他们的使命。这些,邓布利多校长早已预见,所以给他留下了熄灯器。凭着对朋友的忠诚,罗恩战胜了恐惧。
忠诚在现在,似乎用不到,但在未来,对朋友甚至国家是必不可少的!哈利的勇敢,赫敏的聪慧,罗恩的忠诚,纳威的坚持,卢娜的乐观……还有他们之间的友谊,虽然看似平凡,却深入人心,每看一遍就会有不同的体会,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七
哈利波特的故事里充满了幻想。那些妖魔鬼怪不仅样子奇怪,而且还会魔法。我想,大家喜欢看这本书的原因就是向往书里的世界,希望生活中能有自己的飞天扫把,有自己的水晶球,还有像赫敏和罗恩那样的挚友。
刚认识哈利波特的时候我就迷上了它,一开始是向朋友借着看,后来干脆全部买下来。其实我认为哈利波特神奇,它的作者——jk罗琳更神奇。
jk罗琳先前是个靠政府救济来生活的母亲,现在居然变成了英国最富有的女人之一。不错,罗琳靠着它的实力,从一个穷人变成了一个富有的人。我惊叹于罗琳能将每一个细节都联系的如此巧妙,当你看完哈利波特的时候,会不得不称赞这本书故事情节如此完美。
读了这本书,让我想起一件事,记得以前,我学钢琴时总是学不好,光环总是在别人身上,自从读了哈利波特我就反复练习,不断巩固。无论怎样我都要把它学会。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终于有一次,一首很难的曲子,全班只有我弹的一点儿没错,通过我的努力,光环到了我的头上。
是啊!哈利波特这部书让我受益匪浅:人生不应该沉迷于幻想中,而要靠实力去奋斗,去拼搏,那么你便可以发出最灿烂的光芒。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八
在这个暑假,我阅读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深深地感受到了勇气的力量。
《哈利·波特》系列小说作者j.k.罗琳出生于英国,从小喜爱写作,当过短时间的教师与秘书。24岁那年,她在前往伦敦的火车上,萌生了创作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念头。7年后,《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就新鲜出炉了。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主人公是11岁的哈利,他在一点也不喜欢她的德思礼夫妇(哈利的舅妈)和他们那令人讨厌的儿子达力家生活了十年。你问他的父母哪去了,嘘!他们都是巫师,并在十年前被神秘人,也就是伏地魔杀死,而且,在哈利的头上留下了一块闪电形的伤疤。
十一岁生日那天,哈里收到了一封猫头鹰送来的信——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这是哈利无比震惊,随着巨人海格的到来,哈利开始了他的奇幻之旅。
去巫师银行取父母留下的一大笔遗产;去对角巷买巫师长袍;从九又四分之三站台坐着特快列车前往魔法学校;把分院帽戴在头上;骑着光轮20xx(一种型号特别好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在厄斯里魔镜前重又见到父母;甚至,再墨汁一样黑的夜晚与一生中最好的两个朋友前往四楼走廊的禁区,与杀死父母的罪魁祸首——伏地魔来一个正面较量……一切一切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却在哈利身上一一实现。
在这本小说中,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沉湎于虚幻的梦想,从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当哈利对厄斯里魔境里的虚幻父母犹豫不决而耽搁了魔法学校的学习时,是这句话点醒了哈利;而当我沉湎于游戏当中时,也是这句话点醒了我。
藤蔓;在密道的大铁门外,是哈利抓住了飞在天上的钥匙;在巨型棋盘阵中,是罗恩指挥棋子作战,自己却被白棋子打晕,为哈利赢得了胜利;在一大堆瓶瓶罐罐面前,适赫敏谨慎的推理,才帮哈利找到了前往密道尽头的药水,自己却要原路返回;在密道尽头,哈利终于见到了伏地魔,滔天的恨意席卷而来,促使着他与伏地魔拼死一战,力量悬殊太大,在哈利快要坚持不住时,幸好阿不斯·邓布利多及时赶来,才救了他一命。
看到这,我便想起我因为天黑而不敢去买一瓶酱油的那次,真是羞愧得无地自容,和哈利一比较,我是多么胆小啊。
每个人身上都有一种可贵的品质,罗恩是好奇,赫敏是智慧,而哈利,他身上所具备的,则是勇敢。当好奇加上智慧加上勇气,就是哈利他们打败伏地魔的核心力量,这种力量,是伏地魔这类恶人永远不会懂得的。
所以说,翻开这本书,他教会我的,是勇气与智慧的力量!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九
“两个人都不能活着,只要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永远离开…….”命运注定使伏地魔与哈利波特成为死敌,哈利只能直面邪恶的敌人,用生命换取胜利,别无其他选择。
哈利出身不凡,一生下来就面临伏地魔的攻击。在他生日那天,他与伏地魔在禁林中展开斗争,哈利鼓起勇气战斗,因为这次的成败决定魔法界的命运。伏地魔手中的老魔杖的真正主人是哈利,最终哈利克服恐惧,成功打败伏地魔,正义迎来了胜利。
我对此书的结局并不惊讶,好人打败坏人,合乎情理。哈利在魔法界中成了正义英雄,伏地魔成了人们必将打败的邪恶对象。可是我认为伏地魔虽然邪恶而可恶,但也值得同情。
正义与邪恶总是相对立的,这个世上也不可能没有坏人。如果没有坏人,那如何衬托出好人?正与邪,只是不同的立场产生的正负罢了。哈利的正义,食死徒的邪恶,不过是一个拯救,一个毁灭罢了。
通常我们认为偷窃的人总是恶的,因为他们违反了法律法规,侵犯了我们自身的利益,而乐于助人的人总是正义的,因为他们保护了我们,帮助了我们。标准不同,判断也就不同。曾经有新闻报导,一人为救母亲的病而偷窃邻居的贵重物品,这个案件如果从道德的角度来看,这人是一孝子,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他违反了法律规定,法不容情。我们无法单纯地下结论说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但至少我们可以报以同情的态度。就如书中的汤姆·里德尔,他从小是一个孤儿,很聪明,但他迷上了黑魔法,家庭教育的缺失,周围环境的影响,让他无法再返回正道,只得在邪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其实无人生来就是邪恶或正义的,环境和教育影响着我们。我们生活中的坏人也是痛苦的,他们不被认可,无法光明正大地活着,强烈的欲望驱使着他们,使他们做出一系列的恶事。就像有些孩子沉迷于网络不可自拔,为了游戏装备盗刷父母的账号,没日没夜的练级,他们大部分都是明知是不对的,但还是抵不住游戏的诱惑而为之,其实他们的内心应该也是有纠结和愧疚的。伏地魔攻击哈利后变得半死不活,他的体内有哈利的血,这使他有杀波特的欲望,可很多时候,他犹豫了,因为他有自己倔强和弱小,这就是人性复杂的一面。
我们要对邪恶者怀有同情,但不能过于宽容。我们需要分析纷繁复杂的人性中使他产生邪恶的原因,找到根源才能帮助他们。
世界上任何时代都会有正义与邪恶,对于正义我们要心怀敬畏,对于邪恶我们要敢于面对,心怀宽容。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十
读完罗琳的著名作品《哈利波特》后,对于波特的人物设定,我有了更多的了解和感悟。
哈利波特,是一个从小就失去父母的可怜的孩子,被寄养在佩妮姨妈家,他的童年是他的整个人生中最难熬和不幸的时光,每天都生活在挨打和无休止的批评之中。在他12岁生日时,他才得知自己是魔法师,需要去上魔法学校,在通往学校的火车上结识了人生中最重要的朋友罗恩和对手马尔福,从此开始了他传奇的一生。在学校里哈利学会了很多东西,变得勇敢而有主见,相信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最后在朋友们和学校的帮助下打败了伏地魔,获得了胜利。
很多人会问,哈利和伏地魔两人都是没有父母的人,为什么两人的性格截然不同,两个人所选择的道路也不同呢?因为哈利知道,他的父母是为了保护他才会牺牲的,他不能辜负父母对他的期待,要做和父母一样正直勇敢的人。而伏地魔则一直却认为父母的离开都是别人造成的,他的心中被仇恨填满。于是,因为对亲情的扭曲让他成为了一个坏蛋。
罗琳女士为我们创造了一个“充满神奇的国度”,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奇幻的享受,但其实现实世界的她,生活得也很可怜。当时,写《哈利波特》的时候,她十分贫困,还带着两个孩子,只能在一些饮料店里写作,在创作的同时,又传出一个痛苦的消息,她的母亲去世了。面对这些打击和挫折,她为什么没有去轻生,没有放弃希望?那是因为,她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为了孩子能活下来,她也必须活下来。也正是因为她的坚持,才有了《哈利波特》的横空出世,火遍大江南北,名扬世界各地。
说到这里,我还要说一下海伦女士。海伦凯勒,也是一个非常可怜的人。小时候,因为一场大病失去了声音和听力。她变得爱生气,对父母发火,摔东西,后来因为莎利文老师的加入,帮助她改掉了坏毛病,她找到了努力的方向,十分热爱学习。在这之后她学会了说话,最后她成为了一位非常有名的作家,被无数人敬重。
不管是哈利、罗琳还是海伦,他们都有过一段痛苦的经历,让他们坚持下来的是亲情和友情的支持,还有老师同学的帮助。在这些正面人物的鼓励和支持下,他们勇敢地和命运做斗争,并在最后战胜了敌人,打败了黑暗,走向了成功。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十一
我相信,很多读者都还记得他那油腻的头发,那刻薄的话语,还有那一句“lookatme!”
这一切是如此清晰,仿佛就刻在我的脑海里。
《哈利·波特》塑造了太多经典人物,不仅是主角和他的朋友,邓布利多、伏地魔、小天狼星……就算只是一个小小的家养精灵多比,都让人记忆深刻。
而斯内普,又是其中一个备受争议的角色。
冷漠、阴沉、自私、孤僻。
深情、隐忍、智慧、骄傲。
他是怯懦邪恶的代名词,同时也是一个不受人理解的英雄,更准确地说,是个双面间谍!
一方面,他作为食死徒为黑魔王卖命;另一方面,他是凤凰社的一名重要成员。
食死徒们认为他是伏地魔安插在霍格沃茨的间谍,凤凰社的成员则认为他是邓不利多安排在伏地魔身边的眼线。
面对伏地魔,他谨慎地隐藏自己的情绪,唯恐暴露。
两眼空洞的他仅凭一份执着坚持下去。
他是伏地魔的忠实仆人吗?
也许曾经是,但现在绝对不是。
他从来不管食死徒的死活,他从没把他们当作同伴。
斯内普,称呼自己为“混血王子”的斯内普,不会做任何人的仆人。
他是邓布利多的心腹吗?
也不是。
他厌恶自己凤凰社成员的身份,排斥格兰芬多。
斯内普,仅仅是为了被伏地魔夺去生命的莉莉,和保护莉莉的孩子——他憎恶的波特。
莉莉死后,斯内普做起了间谍,潜入敌人内部,不畏艰险地完成任务。
从这里看,他是个勇敢忠贞的人。
同时,不够灵活,思维不够灵敏的人,无法胜任这份工作。而斯内普做得很完美。
不说他在魔法上的造诣,仅凭这些,足以被称为英雄。
而我依然要给他反面的评价:卑微。
他生长在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这样的出身是他天生比较自卑。
他卑微地爱着一个女人,在爱情面前,他是个懦夫,也不全是。
在伏地魔杀死莉莉之后,斯内普对他依旧心存敬畏甚至畏惧,而面对他时的卑微也是发自内心。
在成长中,他日渐成熟,但他至始至终都是这样怯懦的一个人。
就如同开头摘录的片段一样,他依旧没有勇气承认自己是个懦夫。
他的后半生就在矛盾中挣扎,善与恶,爱与恨。
他的优点很多,缺点也不可忽视。
因此,他备受争议,人们无法说他是多么伟大,也无法说他是多么可恶。
最后,只落得一个颇得中庸之道的评价:绝不伟大的英雄。
太孤独,太复杂。
他的经历让人叹一声可怜,但这又何尝不是自作自受?
他的一生忍辱负重,最后却成为卑微的英雄。
他是不幸的,而我也无法说他是不是整部书里最可怜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可怜之处,而斯内普教授的这份又让人心酸至极。
我只能深深记住你,亲爱的教授。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十二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哈利波特》有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寒假里,我听许多人说《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让人爱不释手。现在,我就要一睹它的风采!《哈利波特》系列,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送给我们的一份大礼。它的知名度比美国总统布什还大,给为罗琳本人带来了巨大的财富。 当我翻开这本书的时候,一股恐怖又具有神秘的气息扑面而来,令我倒吸一口凉气,这时我想赶快看看这本书!
哈利波特,一个受千万孩子喜爱的名字。他,一出生就被可恶的伏地魔给诅咒了,他的妈妈为了救他,牺牲了自己,在他的额头上留下了一道疤。善良的邓不利多教授将他放在了麻瓜世界,并让得思礼夫妇收养了他。直到海格来找他,告诉了他的`身世,蒙在鼓里的哈利波特决定离开得思礼夫妇,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就这样,哈利波特开始了他的魔法旅程。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读书,他结识了两位好友——罗恩、赫敏,也树立了死对头——马尔福。后来他发现了魔法石,还一举挫败伏地魔,还因为他们这个铁三角格兰芬多学院赢得了学院杯当我读完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时,这本书仿佛把我带到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在结束这一段魔幻的旅途后,许多新的思想一涌而上,使我受益匪浅.在现实生活中,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无处不在.在公车上拥挤时,小偷正把他邪恶的黑客伸入乘客的包里,口袋里.当光天化日之下,罪犯将拿出他们的"杀手剪"--尖刀来抢劫,当有坏人正笑里藏刀撕卖假货时,但是这些坏人抢的,偷的正好是"聋子","瞎子","哑巴"的时候,这些人将是视而不见.但是幸运的是社会上也哈利波特那样正义的使者与这些邪恶的坏人对立.正是有了这些正义的使者,这个社会才有了进步,他们同时也是人类的财富。 《哈利波特》就是这么吸引人,让你看了开头就不得不想看结尾。就像玩游戏一样,一玩就上瘾了。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使它在全球拥有了千千万万的书迷,我当然也是其中一员。我要学习哈利波特那样敢于向邪恶挑战的勇气。福楼拜曾经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使一切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勇敢的面对困难,顽强地与伏地魔战斗。我们要相信“车道山前终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这句话,唯有经过无数挑战的人才能成功,正如溪水流向大海时,有阻碍、不平,才创造出了美妙的歌声。我们的道路是曲折的,不平坦的,但是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我们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勇敢面对困难,挑战困难的人。哈里波特的这个男孩的形象,深深的映在了我的脑中,他的勇敢、对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不令人赞叹!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十三
印度是一个有着十几亿人口的国家。它既有着贫困匮乏的一面,也有着卓越领先的一面。
印度人的思维很有趣。面对因为资源匮乏而引起的问题时,他们不会置之不理,当正确的答案不可行时,他们会用jugaad的思维解决问题。很多人看来,印度是一个很乱的国家,但《财富》世界500强公司中,30%的公司ceo来自印度,他们的厉害之处在于在混乱中制造秩序。
jugaad在教育上也有所体现——不接受标准答案。在印度的课堂,学生非常敢于发表自己的想法,即使是在概念结构还不清晰的情况下。学生们在互相争辩的过程中得到最终的答案。挑战老师也是印度课堂重要的一部分,当老师被挑战,课堂的目的也就达到了,这种提供讨论空间的教学方式能让学生更深层次的思考。
我印象深刻的是顾哈老师的授课。他最受学生欢迎的课程,是用哈利波特故事为案例,教授法律。他认为学生如果能清楚故事里的法律规定,找到解决方法,那么就会擅长面对现实中的各种情况。而对学生而言,是在用一个不同的角度去看待这个故事,这种变幻角度的方式在很多方面对他们有所帮助。
在印度一处偏僻贫穷的地方,苏卡塔教授为孩子们引进了互联网,创立了一所云中学校。云中学校的教学方法称为sole,即自我组织的学习环境,重点是让孩子自己学习。这种教育方式不仅适用于贫困儿童,在条件富裕的天堂学校,也采用了这种教学模式。天堂学校的创始人说她反对等级制度,权利应该分享,sole的教学方式着重于让孩子主导自己的学习之旅。
印度是混乱的,也是多姿多彩的。印度的教育有沉重的问题,更有快乐和友爱,思辨与变革。
印度的教育并不是整体令人称道,而是在混乱与秩序中总有个体在努力,在改变。个体之间相互启发,相互影响,成就了印度社会的进步的动力与希望。
读哈利波特有感篇十四
“杀了我吧!你这个懦夫——”哈利对斯内普愤怒地大喊。
“不许——”斯内普的脸突然变得疯狂和野蛮起来,仿佛他的痛苦和身后着火的房子里那只不断狂吼的狗一样多,“不许叫我懦夫——”
我相信,很多读者都还记得他那油腻的头发,那刻薄的话语,还有那一句“lookatme!”
这一切是如此清晰,仿佛就刻在我的脑海里。
《哈利·波特》塑造了太多经典人物,不仅是主角和他的朋友,邓布利多、伏地魔、小天狼星……就算只是一个小小的家养精灵多比,都让人记忆深刻。
而斯内普,又是其中一个备受争议的角色。
冷漠、阴沉、自私、孤僻。
深情、隐忍、智慧、骄傲。
他是怯懦邪恶的代名词,同时也是一个不受人理解的英雄,更准确地说,是个双面间谍!
一方面,他作为食死徒为黑魔王卖命;另一方面,他是凤凰社的一名重要成员。
食死徒们认为他是伏地魔安插在霍格沃茨的间谍,凤凰社的成员则认为他是邓不利多安排在伏地魔身边的眼线。
面对伏地魔,他谨慎地隐藏自己的情绪,唯恐暴露。
两眼空洞的他仅凭一份执着坚持下去。
他是伏地魔的忠实仆人吗?
也许曾经是,但现在绝对不是。
他从来不管食死徒的死活,他从没把他们当作同伴。
斯内普,称呼自己为“混血王子”的斯内普,不会做任何人的仆人。
他是邓布利多的心腹吗?
也不是。
他厌恶自己凤凰社成员的身份,排斥格兰芬多。
斯内普,仅仅是为了被伏地魔夺去生命的莉莉,和保护莉莉的孩子——他憎恶的波特。
莉莉死后,斯内普做起了间谍,潜入敌人内部,不畏艰险地完成任务。
从这里看,他是个勇敢忠贞的人。
同时,不够灵活,思维不够灵敏的人,无法胜任这份工作。而斯内普做得很完美。
不说他在魔法上的造诣,仅凭这些,足以被称为英雄。
而我依然要给他反面的评价:卑微。
他生长在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这样的出身是他天生比较自卑。
他卑微地爱着一个女人,在爱情面前,他是个懦夫,也不全是。
在伏地魔杀死莉莉之后,斯内普对他依旧心存敬畏甚至畏惧,而面对他时的卑微也是发自内心。
在成长中,他日渐成熟,但他至始至终都是这样怯懦的一个人。
就如同开头摘录的片段一样,他依旧没有勇气承认自己是个懦夫。
他的后半生就在矛盾中挣扎,善与恶,爱与恨。
他的优点很多,缺点也不可忽视。
因此,他备受争议,人们无法说他是多么伟大,也无法说他是多么可恶。
最后,只落得一个颇得中庸之道的评价:绝不伟大的英雄。
太孤独,太复杂。
他的经历让人叹一声可怜,但这又何尝不是自作自受?
他的一生忍辱负重,最后却成为卑微的英雄。
他是不幸的,而我也无法说他是不是整部书里最可怜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可怜之处,而斯内普教授的这份又让人心酸至极。
我只能深深记住你,亲爱的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