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借款利息合同(通用12篇)
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用于确保双方权益并规范行为。合同的条款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并且合理明确,以避免模糊和引发争议。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某项具体事务达成的一种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签订是双方自愿和平等地达成的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避免产生模糊不清的条款。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合同呢?在合同起草中,要特别关注各项权益,避免盲目接受不利于自身的条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借款利息合同篇一
贷款帐号:
借款人:
贷款人:
根据号文批准的引进项目,所需资金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包括应付利息万美元。
第二条贷款期限: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第三条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____年期__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2.按贷款人制定的____年期____个月浮动一次的利率执行或3.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目前为____或4.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__(复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要写明)。
第四条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条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贷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定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借款利息合同篇二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其公司的股权作为担保质押给甲方。
以取得甲方的借款。
甲乙双方就上述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用途仅限于项目,首批借款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后日内转账到乙方指定账户。
借款期限为年,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挂牌贷款利率,每年支付一次,每满365日后日内支付。
第二条:甲方不参与乙方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但为确保借款的专项用途,甲方对于借款用途享有知情权,并有权查询乙方对于借款使用情况,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为此产生的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第四条:乙方将其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作为担保质押给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乙方在借款期限内可以提前还款,甲方对乙方所质押的股份份额应随乙方还款的数目按比例减少,并应配合乙方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应的股权质押变更手续。
第五条:借款到期后,乙方如无力归还借款时,甲方对于乙方所开发的项目所有的资产享有优先受偿权,项目资产价值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应当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资产进行评估,项目资产不足以清偿甲方借款时,乙方仍需承担剩余还款责任,超出借款数额部分所有权归乙方。
第六条:如甲方不能按协议向乙方支付借款时,乙方享有单方的合同解除权,并且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产生的一切合理合法的损失。
第七条: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于借款进行专款专用,如在借款期间乙方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提前全部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签订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时,甲、乙双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到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署。
借款利息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解决甲方所需资金,甲方希望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借款给甲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具体借款金额以甲方出具的借据为准)。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利息,利率按照计算。
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还款。
借款期限届满后2日内,甲方应当将借款本息全额偿还给乙方。
逾期偿还借款的,对于没有偿还的借款,甲方应当按照月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
四、抵押担保。
甲方同意将自有的等财产作为抵押物向乙方提供担保,抵押物清单见附件。
五、保证担保。
丙方同意为甲方向乙方借款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保证期限为二年。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提交威海仲裁委员会裁决。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发生的律师费、调查费等费用。
七、生效及文本。
本协议经六方签字及/或盖章生效。
本协议一式六份,六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借款利息合同篇四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_____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元,借款用途为_______。贷款方同意将前述款项借给甲方。实际放款日为_______。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风险告知:借款的用途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使用于非法活动。如果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对于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第二条还款日期及还款方式
1、还款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风险告知:本合同是无息借款合同,所以在合同条款中没有涉及到利率的问题,但是借款合同通常情况下都是有息利率的形式,所以在这里提醒一下关于借款合同的利率问题。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的借款由当事人进行协商约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自然人之间约定有偿借款的,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如果合同贷款方式银行等信贷金融机构的,当情节严重时,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如果贷款一方是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风险告知:合同双方可根据借款数额自行约定违约金,关于违约金的数额,通常情况下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应当根据合同的标的适量而定,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守约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全费用、翻译费、通讯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双方相互违约,有履约先后顺序的,负先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所有争议解决费用;无履约先后顺序的,争议解决费用双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利息合同篇五
本借款合同由以下合同当事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市区/县)签订。
合同当事人: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就挪用借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计收罚息。
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
借款期限为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收据为准,借款收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1借款利息自放款之日起计算,按实际放款数计算利息。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___%。
4.2借款利息从借款放款之日起按月结息。甲方应按期偿还借款,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至本金实际偿还之日止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___%计收罚息。
5.1乙方须在合同生效的当日,将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交付甲方。
5.2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本息。本合同下甲方还款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丙方根据甲方的请求,同意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丙方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
6.1保证方式: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丙方对本合同中的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6.2保证担保的范围: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付款的利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6.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延期的,以延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7.1甲方、丙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甲方、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丙方应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如果不足弥补乙方的,应赔偿乙方实际遭受损失。
7.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甲方违约没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乙方为实现借款债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由甲方承担,丙方对此项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8.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8.2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就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后,甲方已占用乙方的借款和应付利息应付给乙方。
8.3甲方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前天向乙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丙方同意后由乙方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8.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丙任何一方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时,应在变更后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1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住所:
住所:住所: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借款利息合同篇六
贷方人(甲方):(身份证号:)。
借款人(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借款一事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万元()。
二、借款期限: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借款抵押约定:乙方愿将自己的平方米(未装修价值万元)和作为抵押。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甲方有权处置该抵押房产和车辆。
五、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到期后,由乙方一次性归还甲方全部借款。
六、利息支付方式:一月一清,每月3日之前由乙方按借款总额约定利息()支付给甲方。(第一个月提前支付元)。
七、违约责任: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借款给乙方,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还款给甲方,否则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可约固定数额违约金或总借款数额10%——20%的违约金数额)。
八、万一()因其他原因不能还贷,由继承人还贷。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利息合同篇七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返还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二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
借款利息合同篇八
借款人(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
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期限为年。
1、借款利息为月息,即每月元。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双方设定每月1日为付息日。若1日为周末或节假日则相应顺延。
1、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年。
2、借款合同履行三个月后,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甲方未能按合同还本付息,属甲方违约。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借款加收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借款利息合同篇九
电话: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
出借人(乙方) (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__________作为__________,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高利贷给甲方。为此,双方特订立本合同:
1、借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限:本次__________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4、借款利率:本__________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高利贷利率执行。
5、借款的支取:本次__________为一次性支取,支取时间为本协议生效后的_________日内。
6、借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协议规定的__________期限内,即分别在_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的______月 ______日按期向乙方支付当季或当年利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偿还全部本金并支付当年利息。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提前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利息合同篇十
孙银亮。
民间借贷案件中的逾期利息是指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偿还借款而产生的利息,借款人超过约定的还款期限未能还款,实质上已经构成了违约。因为民间借贷是在借款双方合意的基础上而形成的一份借款合同,借款人逾期未能偿还则代表违反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故笔者认为民间借贷案件中的逾期利息实质上应为违约金的一种。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民间借贷案件中的逾期利息支付标准还存在较大分歧,且各地处理也存在差别。笔者结合自己对这方面的学习及各地的处理意见,将民间借贷案件中可能会出现的几种逾期利息的计算标准做出自己的分析。
一、既无约定期内利息,又无约定逾期利息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最高院的该司法解释对于民间借贷中没有约定期内利息又无约定逾期利息的情况下逾期利息应该如何支付做出了明确规定,即按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xx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会议纪要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向借款人主张自借款逾期之日或者自权利主张之日起的利息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浙江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关于该种情形下对逾期利息的规定与江苏高院的会议纪要是相同的,笔者也赞同在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情形下,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逾期利息。
二、双方约定的逾期利息过高的情形如何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约定偿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逾期利息,但是双方是不是可以任意约定逾期利息呢?答案是否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最高院的该条款是关于对借款利息的约定的限制,即民间借贷案件中约定的利息最高不能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有人可能会提出来逾期利息已经不单纯是利息,而是带有违约性质的一种赔偿,逾期利息的约定不应当受到最高院关于利息不得超过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限制。
笔者认为,民间借贷案件中的逾期利息实质上应为违约金的一种,《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从该条款可以得出违约金也不可约定过高,对于民间借贷逾期利息过高的标准是什么呢?或许可以从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中找到答案,该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该条是关于对损害赔偿的标准的规定,即一方获得的利益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笔者认为,对于违约金过高的标准可以以该条规定的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衡量,因为合同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护(守约方)受害者,惩罚违约者,但是任何一方都不得因另一方违约而获得额外的利益,否则就有悖于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因此,笔者认为,逾期利息的约定应当不能超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
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应该指的就是双方关于期内利息的约定,因为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只有期内的利息才是可以预见到的收益。故笔者认为最高院做出的上述司法解释对期内利息做出限制性规定则也同样适用于民间借贷中关于逾期利息的约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xx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会议纪要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可见,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逾期利率约定是否过高也是以是否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为标准的,那么超出这个标准的,自然是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三、双方约定了期内利息,但没有约定逾期利息的情形如何处理。
既然逾期利息是一种违约金,如果期内利息约定过低,且双方又没有约定逾期利息的,那逾期利息又该按照何种标准呢?如果按照期内利息计算不但不能弥补出借方的损失,也不能对违约方起到惩罚措施,这显然不符合立法的本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第8号批复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银行(银发)[20xx]第251号通知第三条:“逾期贷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从上述司法解释及银行规定可以看出,逾期利息可以在期内利息的基础上上浮30%-50%。但是笔者认为,上浮过之后的逾期利息不能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在司法实践中,部分地方法院也是按照上述标准审理此类案件的。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xx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会议纪要规定:“仅约定借期内的利率,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约定的利率或以约定利率再上浮30%-50%,向借款人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应予支持,但均以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为限。”
借款利息合同篇十一
贷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胯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借款用途。
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胯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胯款方保证从______年___月起至______年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利息合同篇十二
甲方(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家庭电话:
联系方式:
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
鉴于:
1、甲乙双方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为甲方在职员工;。
2、因乙方特殊原因,甲方照顾到乙方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福利性无息借款;。
一、借款金额。
甲方结合乙方实际情况考核,贷给乙方人民币日起三日内以[银行转账/现金]等方式交付乙方。乙方的指定收款账户为: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借款为无息贷款。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日止。
2、本合同的建立是以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为基础,作为甲方的一项福利措施,本条1款项下借款期限应限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鉴于本借款合同是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用人单位向员工发放借款属于一项福利措施,因此为避免双方的借款关系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仍然存续而发生不必要的争议,建议将付款期限限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此外用人单位还应该考虑员工提前离职时借款的处理问题(详见下文第六条第3款)。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1、还款期限:乙方应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内(即[]年[]月[]日前)还清全部借款金额。
2、还款方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以下列第[]种方式向甲方还款。
月还款额=——————。
(2)分期还款式:即分两年期,乙方每年一次性偿还借款总额的%。
(3)一次性还款式:即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乙方一次性还清全部借款总额。
五、借款用途。
2、乙方承诺,乙方借款不得用于投资性等非特殊性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权、黄金等用途,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在以下条款中,均约定在员工违约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有权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借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对此约定应注意保证在扣除前述金额后发放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为进一步降低因员工违约而从其工资中扣除前述借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而引发争议的风险,建议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中同时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扣除员工工资的具体情形。
1、乙方所借款项非用于本合同项下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追回全部借款金额以及自借款之日起产生的全部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利率为准),并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的%作为违约金。此种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工资扣除借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但每月扣除后发放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如不能按期归还借款金额的,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延缓还款请求,甲方可根据乙方实际情况决定延缓还款期限。乙方逾期未归还借款金额且未书面提出延缓还款请求或虽提出延缓还款请求但未获得甲方同意的,乙方除应归还借款金额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自借款期满次日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利率为准),并支付借款总额的%作为违约金。此种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工资扣除借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但每月扣除后发放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4、乙方未在劳动合同解除、终止之日前向甲方偿还全部借款金额和/或利息、违约金的,则乙方除应承担上述第3款约定的偿还责任外,还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现行利率向甲方支付自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至其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
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并在甲方依约向乙方提供借款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还清所有借款金额和/或利息(或有)、违约金(或有)之日起失效。
2、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借款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可以提交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