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内容(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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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内容篇一
二、水箱间应坚持清洁,水箱定期进行防腐、除锈工作,水箱间不得堆放垃圾等杂物。水管员应严格执行北京市有关供水管理规定,按时进行健康检查。
三、水箱上的盖应加锁并经常检查。
四、供水《卫生许可证》应按规定固定在水箱间墙面上,并按时完成检查。
五、水箱进水阀的自动控制应经常检查,如失灵应及时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或通知检修。进水阀应经常轮换使用,保证阀门灵活。
六、要经常注意水箱水位变化,从室内水标尺上可直接观察水箱水位。异常注意消防水位和溢水水位。除消防外任何时候不得动用消防储备水(最低水位线以下的水箱储水)。水箱水位不得超过最高水位,否则产生溢水,如无故溢水,作为当班的职责事故处理。
七、水箱每年应清洗两次,清洗时应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并填写《水池(箱)清洗消毒记录表》。
八、维修主管负责通知当地水质检测部门取水样检验,做好水箱清洗消杀记录,并指定专人负责取得卫生防疫部门的水质化验证明,交管理服务中心存档。
九、水箱清洗消毒时应提前两天通知事务员,由事务员负责按有关停水规定提前通知有关用水部门和住户做好储水准备。
十、二次供水设备每周进行一次保养,并由设备职责人填写《二次供水设备周保养记录》。
十一、维修主管每月检查小区内每个水池(箱)及水泵等供水设施设备,并将检查情景记录在自我的工作日记上。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内容篇二
一、要有专(兼)职的二次供水卫生管理人员;
二、每年对二次供水系统至少进行一到两次全面清洗,消毒和水质检验,并做好记录。清洗消毒后的二次供水水质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机构检测合格方可使用。蓄水池应加盖加锁;
三、二次供水的蓄水量不得超过48小时的用水量;
四、二次供水单位的供水、管水和清洁消毒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方可上岗;
五、蓄水池周围10米内不得有渗水坑和堆放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围2米内不应有污水管道,出水口应高出地面20-50厘米,并设防护设施;
六、发生二次污水、污染事故时,必须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内容篇三
一、二次供水设施及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xxxx)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xx)。
二、二次供水设施必须建立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水卫生管理工作。
三、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源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工作。
五、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六、二次供水水池或水箱应封盖加锁,并保持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二次供水各级水池的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2m内不得设有污水管及污染源。
七、二次供水的管线不得与市政管线直接接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直接连通,不得与大便器、小便斗直接连接。水池的排气管和溢流管可是同一管,但不得与其他管相连,不得与排水池相连,应离地面50cm以上。
八、水池至少每年清洗消毒一次。从事清洗消毒单位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及健康证明方可上岗。请专业水池清洗队清洗水池,必须要求其出具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清洗人员的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九、当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管理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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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内容篇四
1、每年应对生活饮用水水箱至少进行一到两次全面清洗、消毒和水质检验,二次供水水质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测合格方可使用。凡二次供水水质细菌学指标不合格者,必须进行消毒。
2、从事水箱清洗消毒的单位必须取得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清洗消毒工作。
3、对生活水箱管水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保持生活水箱周围环境清洁,与有毒场所或者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5、水箱排水管、溢水口、透气口要做好防护,保障安全使用。
6、生活水箱设施检修要保障水质卫生不被污染,做好消毒及安全防范工作保障生活用水卫生安全。
7、生活水箱箱盖随时上锁,钥匙专人管理,不允许随便外借。
1、本制度使用空调水、采暖水、生活水、消防水系统。
2、未经批准人员不得操作相关设备及调整数据。
3、当日值班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4、对生活水系统出现的故障,必须要报告主管经理。
5、对生活水箱的开启必须得到批准,方可借出钥匙。
6、对其它空调水、消防水、必须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进行检修、实验工作。
7、随时保持蓄水装置,水泵等设备的清洁、有效。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内容篇五
一、加强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尤其是目前尚使用自备水的农村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使用城乡统一的自来水。对于目前不具备条件而只能使用自备水的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和完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开展爱国卫生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使用自备水的学校必须保证开水的供应,严禁学生直接饮用自备生水。
二、认真做好农村学校的改水工作。自备水水质的好坏很程度取决于自备水水源的选择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县教育列出专项资金,有计划地对农村学校自备水设施进行改造。根据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要求自备水水源尽可能选择深层地下水,凡选择地面水或浅层地下水的必须保证在水源周围30米以内无生活性或工业性污染源;加强水源卫生安全管理,设置警示标志,井水加盖封闭,并及时清洗淤泥;对于经卫生部门监测不合格的自备水,必须限期完成改造工作,并经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及时清洗消毒供水设施。配置高位蓄水池以满足供水需求的学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自备水管网及蓄水池的清洗消毒工作,坚持每学期开学之前和开学期间定期进行冲洗和消毒,在夏、秋季节台风或暴风雨过后要及时增加清洗消毒频次,并做好冲洗消毒登激作。
四、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卫生部门要定期开展对学校饮用水的水质监测,对水质监测不合格的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签订的学校安全责任书,必须有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内容。
五、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卫生、教育等行政部门每年要对农村学校自备水水源、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5、学校应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提示学生科学卫生饮水、自带饮具及节约意识。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内容篇六
一、供管水人员应每天进行供水卫生检查。
二、供管水部门每周进行一次供水卫生检查。
三、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供水卫生检查。
四、各类检查应有检查记录。
五、发现问题或严重问题应有改进及奖惩记录。
六、检查供水场所各种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维修并有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内容篇七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长沙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1、文首及第一段导语修改为“为确保我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作如下规定"。
2、第一条中"在其设计和选择使用的材料、涂料等都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修改为"应保证在建设选址、设计、施工过程中及所使用的材料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消毒。"
3、第二条中"建设单位应向所在区的卫生防疫部门申报,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现已投入使用的二次供水设施,也应向所在区的卫生防疫部门申报,经检测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修改为"建设单位应向设施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4、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直接从事二次供水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方可上岗工作。以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5、原第三条改为第四条,其中"应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检测。水池、水箱应封盖加锁,周围30米内无工业、生活污染源。"修改为"应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测。水池、水箱应封盖加锁,周围10米内无工业、生活污染源。"
6、原第四条改为第五条,其中,清洗消毒后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测验收,尔后方可继续使用"修改为"清洗消毒后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测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7、原第五条改为第六条,其中"达不到标准的,卫生防疫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可以查封停止使用和处以罚款,"修改为"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责令限期整改、停止使用或处以罚款;"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内容篇八
一、建立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二次供水管理,并按照国家相关卫生要求按时对《卫生许可证》进行审验和换证。
二、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及水箱清洗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才能上岗,以后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若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或健康带菌者,均应调离从事管水工作岗位,并做好记录。
三、二次供水设施要符合卫生标准,所用材料必须无毒、无异味,不得影响水质卫生,其材料应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有效卫生许可批文。
四、二次供水水箱内壁应光滑,便于清洗,顶部有盖,并设换气孔套上纱网,周围有防护措施。
五、二次供水设施能正常运转,设备整洁,地面干净,储水箱应加盖上锁,每年必须用符合标准的消毒药剂彻底清洗消毒一次,水质由具备法定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水质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规定的标准方可饮用。
六、在水箱周围半径10米范围内不得有污染源等存在,不得堆放在毒有害物质,水箱周围应干净。
七、二次供水设施不得与城市市政自来水管网直接连通,水箱的溢水管应高于下水道最高水位并有防污染设施。
八、泵房上锁,生活泵房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九、水箱顶盖必须加锁盖好,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揭开顶盖。
十、运行人员随时注意各水箱水位计的显示水位,注意观察各水箱是否有渗漏情况,保证水箱能正常运行。
十一、一旦发现饮用水水质有异常改变,不得隐瞒水质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成都市卫生行政部门和供水行政部门或卫生防疫机构,防止介水传染的流行。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内容篇九
一、二次供水设施及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xx)。
二、二次供水设施的公共场所须建立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水卫生管理工作。
三、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工作。
五、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上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六、二次供水水池应封盖加锁,并保持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水池的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2m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源。
七、二次供水的管线不得与市政管线直接接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直接连通,不得与大水便器直接连接。
八、水池至少每年清洗消毒二次。从事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及健康证明。
九、当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内容篇十
为了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和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加强对二次供水卫生管理,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二次供水管理由后勤资产管理处工程(修缮)管理科水电保障中心负责,水电保障中心安排专人管理,对二次供水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保养,使其处于安全稳定的`运行状态,保证每天24小时供水。
2、二次供水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预防性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每年进行一次身体体检,具有身体合格证后上岗。
3、二次供水水池每年在寒暑假期间由专业公司进行清洗,保持干净无污物;清洗完毕后,由相关负责人取水样送有关政府部门化验,确保水质完全符合要求
4、除专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进入水池;
5、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清洗程序对水池进行消毒清洗,并作二次供水清洗及消毒等相应记录;
6、每年定期检查二次供水设施,做到有盖加锁,密封完好,防止意外发生,保持水池周围环境整洁,溢水管及排气孔网罩完好;
7、从业人员在水池内工作时着装应符合卫生要求。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内容篇十一
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保护业主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市、区卫生行政职能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现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国家和市、区卫生行政职能部门对二次供水的。法规
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二,做到高、低水箱(池)周围10米内、无工业、生活污染,
确保水质卫生。
三,二次供水设施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做到每年一次体检和参
加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四,每天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两次巡查和现场余氯测定,有记录备查,并做好环境清洁。
五,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工作,请专业清洗队伍,每年清
洗、消毒二次,并接受区卫生监督部门的抽样检测,确保水质安全卫生。
六,积极、主动配合区卫生监督职能部门、加强对本单位二次供
水设施的管理,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内容篇十二
为规范二次供水水质消毒工作,保证水质的安全卫生,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二次供水水质消毒工作管理,制定消毒操作程序,明确管理操作人员,确保消毒工作质量。
二、消毒人员应当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使用的消毒剂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生产单位、卫生许可批号,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消毒剂配制和使用按说明书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四、根据每日余氯检测结果,当末端水水质余氯达不到规定标准时(余氯少于0。05mgl),需进行水质消毒。
五、二次供水消毒后水质应当贴合gb5749一20xx《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六、按水质消毒要求配置必要的设备,量筒、配置桶、余氯比色仪等器械,保证消毒质量。
七、规范水质消毒工作,每次水质消毒后做好登记工作,记录加消毒剂量,检测水质消毒前后的余氯。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内容篇十三
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保证二次供水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本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二次供水相关法规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2、做到二次供水泵房附近无工业、生活污染,确保水质卫生。
3、二次供水设施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做到每年一次体检和参加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4、每天定期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巡查,有记录备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5、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工作,必须由专业清洗队伍,按规定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并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抽样检测,确保水质安全卫生。
6、积极、主动配合二次供水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二次供水设施的监督检查。
7、确保泵房内外环境保持清洁,定期打扫卫生。
8、二次供水设施应有安全防范措施,房门钥匙由专人管理,确保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
9、发生突发事故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向有关管理部门及时报告。
10、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清洗消毒等资料应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