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作业场所职业管理制度(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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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场所职业管理制度篇一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3.1作业场所:作业场所,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施工场所。
3.2职业危害: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3.3职业接触限值:职业接触限值是指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包括化学有害因素和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4.1如果作业场所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公司应设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
4.2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治理,使之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
4.3建立和健全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档案和记录,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4.4发现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5.1公司分管职业卫生领导落实好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
5.2财务部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费用的资金保障。
5.3综合办公室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建立相关档案等工作。
5.4生产部及车间负责对各自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评价提供支持和帮助。
作业场所职业管理制度篇二
为了使某些无法在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通过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促进作业场所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以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3.2某工厂安委会按照管理要求,指导各部门具体实施对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其中重点实施部门为生产部、技术部、设备部、酸奶部。
4.1.1某工厂安委会应按事业部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础档案,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图、车间有毒、有害因素分布图、职业病危害因素动态监测表,掌握危害因素的基本情况。
4.1.2按照专业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定期组织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完善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1.3建立健全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指氨制冷系统的技术保障,对氨气泄漏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和通讯联络信息系统。
4.1.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及场所,要求在设备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中应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修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粉尘作业的工作场所、工序、产生原因,详见《某工厂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职业病辨别表》。
定期检测。
定期检测作业点的含尘浓度,检查防尘设施及除尘设备的运行情况,为制定和改进防尘措施,正确选用除尘设备提供科学依据。
个体防护。
作业现场防尘措施难以使粉尘浓度降至国家规定职业接触限值以下时,可采用个人防尘用具作为辅助防护措施,如配戴防尘口罩。
本单位有毒物质作业的工作场所主要为制冷间和化验室,其工艺工序、产生原因,详见《某工厂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职业病辨别表》。
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灼伤危险的作业场所应设置洗眼器装置,例如cip间,灌装间,化验室等。
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保证有充足的水源,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
为接触有毒物质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防护急救器具专用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按照不同的危害因素发放不同的防护用品,车间内各作业场所张贴紧急疏散逃生路线图。
在制冷岗位、有毒化验药品库、cip间等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4.2.3控制高温的管理措施。
本单位高温作业工作场所主要为前处理岗位,其工艺工序、产生原因,详见《某工厂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职业病辨别表》。
建立防暑降温和健康保健管理制度,相关部门(生产部、酸奶部)制定防暑降温和保健管理制度。
暑天高温期间控制加班加点,合理调整作息时间;。
供应清凉饮料或提供充足的开水,保证现场作业人员身体水盐代谢;。
高温作业禁忌症患者应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妥善安置。
4.2.4控制噪声的管理措施。
本单位噪声作业工作场所主要为制冷岗位、前处理岗位和灌装岗位,其工艺工序、产生原因,详见《某工厂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职业病辨别表》。
噪声检测,通过环境噪声检测,准确提供危害警示数据;。
个体防护,处于噪声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配戴防噪声耳塞;。
减少接触时间,合理安排工作与休息时间。
技术改造,对于能实施技术改造的工艺或设备,应当通过技术改造消除粉尘危害;。
密闭尘源,尽可能的使生产过程管道化、机械化、自动化,避免尘源外泄;。
通风除尘,产生粉尘密集的作业场所,常采用在尘源处或其附近设置吸尘罩、利用风机作为动力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输送粉尘的气体吸入罩内,经管道输送至除尘器进行净化,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大气。
4.3.2控制工作场所有毒物质的.技术措施。
冷凝净化法,是指物质在不同的温度下,具有不同的饱和蒸汽压,利用该性质,采用降低有害气体的温度或提高有害气体压力的方法,使一些易于凝结的有害气体或蒸汽态的污染物冷凝成液体并从有害气体中分离出来的方法。
4.3.3控制高温的技术措施。
合理设计工艺流程;。
利用水或导热系数小的材料进行隔热;。
通风降温。
4.3.4控制噪声的技术措施。
吸声,是采用多孔吸声材料,板状共振吸声结构、穿孔板共振吸声结构和微穿孔板吸声共振结构等技术方法,降低室内的混响声,从而实现降噪目的。
隔声,是指应用隔声构件将噪声源和接受者分开,隔离噪声在介质中的传播,从而减轻噪声污染程度。隔声措施包括隔声屏障、隔声罩、隔声间等,一般能降低噪声级20db-50db。
消声,是指采用消声器,允许气流通过,又能阻止或减弱声波传播的装置。对于通风管道、排气管道等噪声源,在进行降噪处理时,需要采用消声技术。消声器的种类很多,依据消声机理主要分为三类:阻性消声器、抗性消声器、阻抗复合消声器。
隔振与阻尼:物体的振动也会产生噪声。对于振动产生的固体声,一般采用隔振措施。常见的隔振器主要有金属隔振器、橡胶隔振器、空气橡胶弹簧隔振器、各种隔振垫等。阻尼降噪措施主要用于板结构的物体振动,如输气管道、机器的防护壁、车体和飞机的外壳等。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
职业健康安全操作技术规程(规范);。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1.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施台帐。
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表;。
单位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和处理记录表;。
职业卫生监督意见和落实情况资料表。
《某工厂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职业病辨别表》。
6.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xx);。
6.3《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卫生部令[20xx]第23号);。
6.5《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xx)。
作业场所职业管理制度篇三
1、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
2、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纠正影响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违法行为。
3、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配备必要的工具器材,并进行日常维护,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
5、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防尘管路、水源符合规定。
6、建立完善噪声防治,有毒有害气体防治,高温防治系统。
7、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情况管理制度。
8、建立完善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作业场所职业管理制度篇四
1、为了加强对生产过程中职业健康的控制和预防,消除职业危害,保证本公司员工的职业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将预防、控制职业危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公司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负责。
4、公司生产管理部安全组负责制订年度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工作计划。
5、公司职工医院负责协调有关医疗单位对员工职业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当发生急性事故时,积极协调有关医疗单位进行抢救。
6、公司各分厂安环处,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有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等有职业危害产生场所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7、公司职工医院负责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职业健康检查计划,并按照要求进行实施。
8、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需要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公司各单位应对作业现场的尘毒监测仪和职业健康器材、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10、各单位要不断改善作业现场的劳动环境,加强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减轻职业危害程度,积极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作业场所职业管理制度篇五
为及时掌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并结合作业现场实际,提供有效的检测数据,进行科学的评价,对超出国家职业危害限值标准的作业场所制定各种防范对策和技术改造措施,尽可能的降低因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过高对员工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3.2本单位安委会具体负责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事业部安委会要求开展检测工作。
3.3在本单位实施检测工作时,各部门经理以及兼职安全员需给予大力支持与配合。
4.1某工厂安委会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进行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并向事业部安全管理委员会汇报,同时向员工公布。
4.2检测原则。
4.2.1内部检测与专业服务机构评价检测相结合;。
4.2.2定期检测与日常检测相结合。
4.3检测范围。
4.3.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包括危害因素种类,检测时间、地点、浓度(强度)、国家允许标准及评价结论等内容。
4.3.2定期检测范围应包括能源动力作业场所(制冷车间)、生产作业场所(前处理超高温杀菌工段、配料工段,灌装工段)、化验室等。
4.3.3对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和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场所(制冷岗位)进行日常检测,设置检测系统或自动报警装置,并由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检测和登记管理,确保检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4检测类别及方法。
4.4.1评价检测。
可以分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预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等。
4.4.2定期检测。
粉尘检测,包括配料间、小料房,检测频率为1次/年;。
噪声检测,包括氨制冷车间、前处理岗位、灌装岗位,检测频率为1次/年;。
有毒物质浓度检测,主要指氨制冷车间,检测频率为1次/季度。
4.4.3日常检测,针对氨制冷车间等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设置检测系统自动报警装置并确保检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前处理车间、设置专用温湿度计,并保证温度指示准确、清晰。
4.4.4检测组织实施。
评价检测由依法设立的并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定期检测由事业部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某工厂专职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各部门兼职安全员积极配合。
4.4.5检测方法。
检测与评价工作应当依据《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xx)、《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的测定方法》(gbz-t210.4-20xx)、《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192.1-20xx)、《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gbz/t192.2-20xx)、《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7部分:高温》(gbz/t189.7-20xx)、《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gbz/t189.8-20xx)、《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23-20xx)等相关标准进行,亦可形成企业内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规范。常用的检测方法有现场直读式快速检测仪器,化学分析法,仪器分析法。
《作业场所生产性噪声检测结果记录》;。
《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化学物质检测结果记录》。
6.2《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的测定方法》(gbz-t210.4-20xx);。
6.5《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7部分:高温》(gbz/t189.7-20xx);。
6.6《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gbz/t189.8-20xx);。
作业场所职业管理制度篇六
为确保产品卫生质量,防止产品手污染和有害因素混入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间卫生要定时进行清扫,确保室内无污染因素。
二、闲杂人员禁止进入车间。外来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入内,发现违反者追究责任人。
三、进入车间必须换工作鞋,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搞好个人卫生,从规定大门进出。
四、员工的工作衣、冒、鞋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五、车间内穿的工作鞋,禁止在车间外穿。
六、更衣室、换鞋间要保持清洁,换下衣、帽、鞋要摆放整齐。室内禁止放其他物品。
七、进入车间禁止化妆,戴首饰。严禁带食品进入车间。
八、批准进入车间的外来人员,必须按上述规定执行,违者谢绝进入。
九、混粉员工同时执行《进入包装厂间规定》。
十一、本规定由班长和工段长监督执行,公司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作不定期检查。
食品添加剂和卫生质量是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体健康至关重要。作为生产企业,必须有严密的管理组织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及员工具备有卫生法制观念,才能确保卫生质量,制造出优质的产品。
一、公司对于产品卫生质量有关人员进行卫生培训,考核合格者上岗。考核记录存档保存。
二、对于与产品卫生质量有关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符合健康条件者上岗,不符合的禁止上岗,健康记录存档,以便查阅。
三、建立卫生质量控制点。质量卫生控制点的操作员工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设备卫生,班组长每天检查一次,工段长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记录每月底装订,统一交质管部存档,保存一年。
四、必须用手直接接触产品者,操作时必须戴手套。
五、按设备清洗规定进行对设备的清洗。班长或工段长在清洗结束后进行检查并记录,不合格的重新清洗。
七、每半年向自来水厂索取水质报告,存档备查。
八、生产线工人上岗必须按规定穿着并保持清洁。手部受伤者(含轻度皮肤破损者)不得上岗。
九、不合格产品做好标记,分别存放并作记录。废弃物要有专业容器存放,每日交接班前处理结束。
十、进厂原料及辅料,经检验质量及卫生质量合格后入库,堆放是应与地面、墙面有不少于10cm的距离。
十一、成品入库有专有成品仓库存放,堆放时与地面、墙面有不少于10cm的距离。
十二、设备维修时的卫生要求:
1、进入车间维修设备必须更换衣、鞋、戴工作帽。
2、维修时的废弃物和油类必须随时放入废物桶中,不准乱丢。
3、维修完毕必须清洗设备内外,需要消毒的还必须消毒。
4、试车结束,操作工必须清洗地面,带干燥后方可开机
作业场所职业管理制度篇七
1.企业各级领导要重视预防职业危害,立足于以人为本,造福于人类,搞好对职工危害治理及防护工作。
2.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使员工了解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的危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卫生技术措施要符合国家法规及产业政策。
(1)改革工艺:用无毒代替有毒、低毒代替高毒、机械拖拉操作代替人工操作。
(2)排风排毒:有尘毒的场所,应有通风装置,排除尘毒,对高温辐射的场所,做好隔热、通风降温。
(3)合理布局:有毒作业与没毒作业分开,危害大的.毒物要有隔离设施和防范措施。
(4)设备完好:要防止发生跑、冒、滴、漏污染作业场所。
4.要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单位要按国家标准为员工配备各类防护、保护用品,员工在作业场所按要求佩带,防止毒物通过呼吸、皮肤侵入人体。
5.对接触尘毒、高温、辐射、噪声等危害作业的员工,每年进行体检,发现职业病者立即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及早治疗。
6.对有尘毒等危害作业场所,按国家规定,定期职业卫生检测,如达不到国家标准,应进行技术改造或检修,达不到标准,不得进行生产。
7.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在有害物质大量泄漏时,应采取自我防护和抢救措施。
作业场所职业管理制度篇八
为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3.1 作业场所:作业场所,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施工场所。
3.2 职业危害: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3.3 职业接触限值:职业接触限值是指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包括化学有害因素和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4.1 如果作业场所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公司应设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
4.2 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治理,使之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
4.3 建立和健全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档案和记录,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4.4 发现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5.1 公司分管职业卫生领导落实好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
5.2 财务部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费用的资金保障。
5.3 综合办公室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建立相关档案等工作。
5.4 生产部及车间负责对各自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评价提供支持和帮助。
作业场所职业管理制度篇九
为了使某些无法在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通过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促进作业场所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以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3.2某工厂安委会按照管理要求,指导各部门具体实施对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其中重点实施部门为生产部、技术部、设备部、酸奶部。
4.1.1某工厂安委会应按事业部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础档案,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图、车间有毒、有害因素分布图、职业病危害因素动态监测表,掌握危害因素的基本情况。
4.1.2按照专业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定期组织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完善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1.3建立健全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指氨制冷系统的技术保障,对氨气泄漏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和通讯联络信息系统。
4.1.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及场所,要求在设备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中应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修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粉尘作业的'工作场所、工序、产生原因,详见《某工厂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职业病辨别表》。
定期检测。
定期检测作业点的含尘浓度,检查防尘设施及除尘设备的运行情况,为制定和改进防尘措施,正确选用除尘设备提供科学依据。
个体防护。
作业现场防尘措施难以使粉尘浓度降至国家规定职业接触限值以下时,可采用个人防尘用具作为辅助防护措施,如配戴防尘口罩。
本单位有毒物质作业的工作场所主要为制冷间和化验室,其工艺工序、产生原因,详见《某工厂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职业病辨别表》。
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灼伤危险的作业场所应设置洗眼器装置,例如cip间,灌装间,化验室等。
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保证有充足的水源,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
为接触有毒物质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防护急救器具专用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按照不同的危害因素发放不同的防护用品,车间内各作业场所张贴紧急疏散逃生路线图。
在制冷岗位、有毒化验药品库、cip间等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4.2.3控制高温的管理措施。
本单位高温作业工作场所主要为前处理岗位,其工艺工序、产生原因,详见《某工厂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职业病辨别表》。
建立防暑降温和健康保健管理制度,相关部门(生产部、酸奶部)制定防暑降温和保健管理制度。
暑天高温期间控制加班加点,合理调整作息时间;
供应清凉饮料或提供充足的开水,保证现场作业人员身体水盐代谢;
高温作业禁忌症患者应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妥善安置。
4.2.4控制噪声的管理措施。
本单位噪声作业工作场所主要为制冷岗位、前处理岗位和灌装岗位,其工艺工序、产生原因,详见《某工厂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职业病辨别表》。
噪声检测,通过环境噪声检测,准确提供危害警示数据;
个体防护,处于噪声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配戴防噪声耳塞;
减少接触时间,合理安排工作与休息时间。
技术改造,对于能实施技术改造的工艺或设备,应当通过技术改造消除粉尘危害;
密闭尘源,尽可能的使生产过程管道化、机械化、自动化,避免尘源外泄;
通风除尘,产生粉尘密集的作业场所,常采用在尘源处或其附近设置吸尘罩、利用风机作为动力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输送粉尘的气体吸入罩内,经管道输送至除尘器进行净化,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大气。
4.3.2控制工作场所有毒物质的技术措施。
冷凝净化法,是指物质在不同的温度下,具有不同的饱和蒸汽压,利用该性质,采用降低有害气体的温度或提高有害气体压力的方法,使一些易于凝结的有害气体或蒸汽态的污染物冷凝成液体并从有害气体中分离出来的方法。
4.3.3控制高温的技术措施。
合理设计工艺流程;
利用水或导热系数小的材料进行隔热;
通风降温。
4.3.4控制噪声的技术措施。
吸声,是采用多孔吸声材料,板状共振吸声结构、穿孔板共振吸声结构和微穿孔板吸声共振结构等技术方法,降低室内的混响声,从而实现降噪目的。
隔声,是指应用隔声构件将噪声源和接受者分开,隔离噪声在介质中的传播,从而减轻噪声污染程度。隔声措施包括隔声屏障、隔声罩、隔声间等,一般能降低噪声级20db—50db。
消声,是指采用消声器,允许气流通过,又能阻止或减弱声波传播的装置。对于通风管道、排气管道等噪声源,在进行降噪处理时,需要采用消声技术。消声器的种类很多,依据消声机理主要分为三类:阻性消声器、抗性消声器、阻抗复合消声器。
隔振与阻尼:物体的振动也会产生噪声。对于振动产生的固体声,一般采用隔振措施。常见的隔振器主要有金属隔振器、橡胶隔振器、空气橡胶弹簧隔振器、各种隔振垫等。阻尼降噪措施主要用于板结构的物体振动,如输气管道、机器的防护壁、车体和飞机的外壳等。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
职业健康安全操作技术规程(规范);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1.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施台帐。
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表;
单位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和处理记录表;
职业卫生监督意见和落实情况资料表。
《某工厂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职业病辨别表》。
6.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xx);
6.3《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卫生部令[20xx]第23号);
6.5《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xx)。
作业场所职业管理制度篇十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3、定义。
3.1作业场所:作业场所,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施工场所。
3.2职业危害: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3.3职业接触限值:职业接触限值是指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包括化学有害因素和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4.1如果作业场所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公司应设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
4.2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治理,使之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
4.3建立和健全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档案和记录,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4.4发现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5、管理职责。
5.1公司分管职业卫生领导落实好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
5.2财务部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费用的资金保障。
5.3综合办公室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建立相关档案等工作。
5.4生产部及车间负责对各自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评价提供支持和帮助。
作业场所职业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了使某些无法在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通过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促进作业场所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以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某工厂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过程。
3.2某工厂安委会按照管理要求,指导各部门具体实施对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其中重点实施部门为生产部、技术部、设备部、酸奶部。
4.1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组织管理措施:
4.1.1某工厂安委会应按事业部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础档案,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图、车间有毒、有害因素分布图、职业病危害因素动态监测表,掌握危害因素的基本情况。
4.1.2按照专业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定期组织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完善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1.3建立健全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指氨制冷系统的技术保障,对氨气泄漏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和通讯联络信息系统。
4.1.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及场所,要求在设备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中应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修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4.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管理措施
4.2.1控制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管理措施
粉尘作业的工作场所、工序、产生原因,详见《某工厂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职业病辨别表》。
定期检测
定期检测作业点的含尘浓度,检查防尘设施及除尘设备的运行情况,为制定和改进防尘措施,正确选用除尘设备提供科学依据。
个体防护
作业现场防尘措施难以使粉尘浓度降至国家规定职业接触限值以下时,可采用个人防尘用具作为辅助防护措施,如配戴防尘口罩。
4.2.2控制作业场所有毒物质的管理措施
本单位有毒物质作业的工作场所主要为制冷间和化验室,其工艺工序、产生原因,详见《某工厂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职业病辨别表》。
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灼伤危险的作业场所应设置洗眼器装置,例如cip间,灌装间,化验室等。
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保证有充足的水源,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
为接触有毒物质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防护急救器具专用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按照不同的危害因素发放不同的防护用品,车间内各作业场所张贴紧急疏散逃生路线图。
在制冷岗位、有毒化验药品库、cip间等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4.2.3控制高温的管理措施
本单位高温作业工作场所主要为前处理岗位,其工艺工序、产生原因,详见《某工厂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职业病辨别表》。
建立防暑降温和健康保健管理制度,相关部门(生产部、酸奶部)制定防暑降温和保健管理制度。
暑天高温期间控制加班加点,合理调整作息时间;
供应清凉饮料或提供充足的开水,保证现场作业人员身体水盐代谢;
高温作业禁忌症患者应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妥善安置。
4.2.4控制噪声的管理措施
本单位噪声作业工作场所主要为制冷岗位、前处理岗位和灌装岗位,其工艺工序、产生原因,详见《某工厂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职业病辨别表》。
噪声检测,通过环境噪声检测,准确提供危害警示数据;
个体防护,处于噪声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配戴防噪声耳塞;
减少接触时间,合理安排工作与休息时间。
4.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技术措施
4.3.1控制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技术措施
技术改造,对于能实施技术改造的工艺或设备,应当通过技术改造消除粉尘危害;
密闭尘源,尽可能的使生产过程管道化、机械化、自动化,避免尘源外泄;
通风除尘,产生粉尘密集的作业场所,常采用在尘源处或其附近设置吸尘罩、利用风机作为动力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输送粉尘的气体吸入罩内,经管道输送至除尘器进行净化,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大气。
4.3.2控制工作场所有毒物质的技术措施
冷凝净化法,是指物质在不同的温度下,具有不同的饱和蒸汽压,利用该性质,采用降低有害气体的温度或提高有害气体压力的方法,使一些易于凝结的有害气体或蒸汽态的污染物冷凝成液体并从有害气体中分离出来的方法。
4.3.3控制高温的技术措施
合理设计工艺流程;
利用水或导热系数小的材料进行隔热;
通风降温。
4.3.4控制噪声的技术措施
吸声,是采用多孔吸声材料,板状共振吸声结构、穿孔板共振吸声结构和微穿孔板吸声共振结构等技术方法,降低室内的混响声,从而实现降噪目的。
隔声,是指应用隔声构件将噪声源和接受者分开,隔离噪声在介质中的传播,从而减轻噪声污染程度。隔声措施包括隔声屏障、隔声罩、隔声间等,一般能降低噪声级20db-50db。
消声,是指采用消声器,允许气流通过,又能阻止或减弱声波传播的装置。对于通风管道、排气管道等噪声源,在进行降噪处理时,需要采用消声技术。消声器的种类很多,依据消声机理主要分为三类:阻性消声器、抗性消声器、阻抗复合消声器。
隔振与阻尼:物体的振动也会产生噪声。对于振动产生的固体声,一般采用隔振措施。常见的隔振器主要有金属隔振器、橡胶隔振器、空气橡胶弹簧隔振器、各种隔振垫等。阻尼降噪措施主要用于板结构的物体振动,如输气管道、机器的防护壁、车体和飞机的外壳等。
5.1《液态奶事业部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
5.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台帐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
职业健康安全操作技术规程(规范);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1.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施台帐
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表;
单位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和处理记录表;
职业卫生监督意见和落实情况资料表。
《某工厂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职业病辨别表》
6.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xx);
6.3《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卫生部令[20xx]第23号);
6.5《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xx)。
作业场所职业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1.1总经理职责。
1.1.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1.1.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1.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1.1.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1.1.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1.2主管副总职责。
1.2.1明确对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1.2.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要求;
1.2.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1.2.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1.3.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相应制度。
1.3.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1.4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职责。
1.4.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
1.4.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1.5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5.3负责对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工程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
2.1日常监测。
2.1.1各加气站负责各探测仪、报警仪的正确使用和保养,。
2.1.2加气站负责做好监测记录(记录表);。
2.2检测和评价。
2.2.3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检测和评价。
3.1岗前告知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3.2.1作业场所设置规范、醒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2.2高毒物品告知卡;
3.2.3公示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
4.4检查记录保存完好;
4.5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规定;
4.6明确对事故隐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
5.1申报工作负责人;
5.2每年申报时间;
5.3申报程序;
5.4申报存档资料。
6.3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
6.4明确教育方式、培训时间、考核方式;
6.5明确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依法接受有关培训、考核(包括复审)管理规定的要求。
7.1制定职业危害维护检修规定;
7.2明确维护检修单位的职责范围;
7.3明确检修的种类;
7.4各类检修作业应当遵循的规程或规定;
7.5检修的程序和要求;
7.6检修的记录要求;
7.7检修的验收要求。
8.1明确配备标准;
8.2明确采购及特种劳保用品供应方的资质审验办法;
8.3明确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办法。
9.1.1建立上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9.1.2建立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9.1.3建立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9.1.4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9.2.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9.2.3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及处理情况;
9.2.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9.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9.3.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9.3.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9.3.3职业病报告卡;
9.3.4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从业人员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10.1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
10.2重点操作的复核、操作过程的职业危害要求和劳动保护;
10.3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
10.4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
11.1明确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调查、处理程序及要求;
11.3事故档案管理和事故台帐。
12.1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要求;
12.2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教育和检查办法;
12.3职业危害协议签订要求。
13.1明确各级人员应急责任;
13.2明确应急方式;
13.3明确应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