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海经读书心得(十二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三海经读书心得篇一
《道德经》主要是论述两个方面:一是世界本体--自然,即道与阴阳。道为世界之真,用阴阳成物。二是意识。意识为物的本性,以谦柔通于道。在这两个层面上,又构建了两重秩序:一是人,意识与自然间的秩序。这种秩序表明人要尊敬、理解、学习自然。二是人与人之间的秩序。这种秩序就是爱。脱离了爱,这种秩序将不复存在。
一、人,意识与自然间的秩序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源于道,道是世界的本体,是唯一的真,唯一的存在,即道就是世界。没胡道就没有世界,世界因道而存在。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述道之理,而道之理应效法自然,而人、地、天也亦效法道。效法道应循道而行,利用自然之理,为自己所用,从而造福人类,使人类社会"天长地久"。倘若我们不依道而行,抱着"人定胜天"的心态,斗天、斗地、斗自然,最终的苦果还是自食。
"天之道,不争而善,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坦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功成身退,天之道也。"天有其规律,不是人所能左右的,但我们可以利用其规律,在实践中实现自己所要达到的目标或理想,因为"天不负有心人"。但是,功成之后要在适当的时候身退。"树在招风",我们应顺应天意,适时而止,方能自保,安享天下太平,而免遭杀身之祸,这也涉及到后面所写的"知足"。
二、人与人之间的秩序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要想成为圣人实非易事,要想成为圣人,应该有一颗谦虚的心,不耻下问,努力地用知识与道德来充实自己。,同时,要忌空无实际的志向,应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结合自身实际,去实现符合自己能力的理想与目标。值得注意的是,以上的这些,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有强健的体魄。因为"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以其终不自大,故能成其大。""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人不应有骄傲自大之心,完全忽视他人的存在,骄傲自大只会使自己迷失方向,跌入万丈深渊。"知彼知已,方能百战百胜。""人贵有自知之明。"以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与潜力,一切的困难就不将是困难了,美好的明天将被自己开创。
"困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整体离不开部分,部分有时也会决定整体。我们注重整体的同时,也不应忽视部分的作用。凡大事者,皆从小事做起。即使是社会主义的大厦,也是一块块砖建起来的。因此,我们在实现自己的理想时,要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终成大事,实现理想。
"柔弱胜刚强。""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坚。""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行,莫能行。""天下非刚至强,柔变强。如水滴石穿,绳锯木断等。以柔克刚,柔能胜刚,即使天下至柔之物,也能打败天下到坚之物,这是道之一。但是,天下人皆知其道,而能真正做到的却很少,甚至没有。人民在强权之下,也许是很柔弱的,但在暴政之下,人民看起来的柔弱,却能推翻暴政。如秦朝的来亡,便是一个例子。
"上善若水。"静能躁,寒胜热,清静为天下正。"人是一种高级动物,动物尚有冲动,更何况是人。那么,我们该如何抑制自己的冲动呢?这就需要我们修心养性,以致使自己做到"清静"、"无为"。这样,我们即使面对世间的变幻莫测,乌云密布,也应处之泰然,冷静、沉着地面对,最终将云开见日。倘若自己先乱,即会做出冲动之事,其结果会更糟。
"夫唯不争,故无忧。""见素抱朴,少见寡欲,绝学无忧。""故知足之足,常足矣。""知足不辱,知此,可以长久。"人有一大缺点,那就是不知足。人要想改变这一大缺点,就是淡泊名利,少思寡欲,保持一颗平常心,方能知足。知足者,少有烦恼。无烦恼者,常带有微笑,能开心、快乐与幸福,这就能够使自己寿命延长,安度天年。
总的来说,《道德经》惜字如金,字字经典,使人在知道自然这理,依道而行。同时,让人明白世俗中的为人处世之道,以清静无为,使自身开心、快乐与幸福。
三海经读书心得篇二
对待竞争,我们要敢于去迎接挑战,对待失败和不平等我们要报以一种平常心,用合适的方法去改变或适应,而不去盲目的争鱼死网破。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道德经学习后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第一范文网。
“道可道,非常道……”一阵阵读书声回荡在校园里。自从学校开展“与圣贤为友,与经典同行”读书活动以来,校园里每天都飘荡着整齐而有节奏的读书声。
当老师第一次捧着《道德经》,告诉我们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宝贵文化遗产,我就暗暗地下决心一定要认真地学习它。
可是当老师第一次用清脆的声音带领我们读《道德经》时,我感觉到枯燥无味,一点儿也提不起学习的兴趣来。虽然如此,我还是不忘每天读一读,渐渐地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它。于是每天清晨,伴着鸟儿的歌声,迎着初升的朝阳,我坐在阳台上,一边享受着清鲜的空气,一边开始了晨读。它给我的心灵开启了一道门,引导我如何从小做一个正直的人,一个不追求名利的人,一个健康向上的人。
读《道德经》后,我渐渐发现,原来做事马虎的我竟安静耐心地思考问题了,原来作业中潦草的字迹变得端正了许多。从诵读经典书籍中,也让我悟出了些做人的道理。比如文中的“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告诉我们,一个人不仅要能战胜别人,更应该有勇气战胜自己。
《道德经》让我受益匪浅。“天长地久。天地所以长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意思是说天长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长久,是因为它们不为自己而生息,自然而然的存在,所以才能长久。所以说圣人把自己置于后,反而受到推崇,把自己置之度外,反而保全了自身。这不正是由于圣人不自私吗?所以才能构成就了他自己。
无为是一种心境、一种修养,是辩证的。站在老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角度,向社会推广无为,有助于国家的稳定,但如果站在历史发展的高度,片面的无为是无助于人类的进步的,所以对于当代的青年人理解古代老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无为论应该以辩证的方法,一分为二的看待,“则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对待竞争,我们要敢于去迎接挑战,对待失败和不平等我们要报以一种平常心,用合适的方法去改变或适应,而不去盲目的争鱼死网破。这样有助于保全自己和取得最终的成功,只有厚积才会勃发。同样,“无为”用在当代待人处世上就是要对人宽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物欲则刚。”
三海经读书心得篇三
这是一个丰富的大千世界;这是一个奇妙的幻想空间;这是一片有趣的童话天地。这是一本家喻户晓的书——《安徒生童话》。其中一个个美轮的童话像一颗颗璀璨的明珠照亮了我们每一个人的童年。
《拇指姑娘》,是一个让人读后十分感受很独特。简单地说它是这样的,一对老夫妻多年没有孩子就想要个孩子,但在这是这个孩子出现了,只有大指姆那么大,那对夫妻为了给她了一个小床,它之后遇到了一只青蛙。又遇到了狗熊,受了许多的困难,最后在她在帮助受伤的燕子,那竟然是一位王子,他还很好的邀请拇指姑娘去个没有寒冷,没有人会欺负,那里全是小人。之后她和王子两个幸福的的生活下去了。
这一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人要善良、纯洁,这样好心有好报,否则坏心这有坏报,所以要做一个好人,不要做坏事。
《卖火柴的小女孩》,他是我们才学的一个故事,就是这样的:在圣诞节的前一天,天冷的可怕。一个小女孩光着脚在街上卖火柴,可没有人来买她的火柴。天渐渐的黑了,街上只剩下小女孩一个人了,饥寒交迫。小女孩四次擦火柴,看到了火炉、烧鹅、圣诞树、奶奶这些幻想。她始终没有摆脱寒冷、饥饿,在圣诞节的前一天幸福的死去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事:就是揭露了社会上的黑暗。
……
教会我人生道理的一两个故事,还有很多很多的童话故事都蕴含着通俗易懂的小道理一个个性格各异的主人公,像可爱的小红帽,勇敢的尼尔斯 ,善良的快乐王子,……他们教会我好多好多知识。
我爱《安徒生童话》!
三海经读书心得篇四
在暑假期间,我还看了另外一本书,叫做《牛虻》。
《牛虻》是女作家艾 丽 伏尼锲的长篇小说,艾 丽 伏尼锲是爱尔兰女作家,柏林音乐学院毕业,年轻时侨居俄国。主要作品为长篇小说《牛虻》。
本篇文章描述了纯真,优质的热血青年亚瑟,经过血与火的洗礼逐渐成为一名为了意大利的独立和统一而顽强战斗的刚强,无畏的爱国志士——牛虻的动人故事。
作为一个性格鲜明的爱国志士的形象,牛虻是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意大利革命者的典型。
我认为小说最动人心魄的篇章是牛虻为了崇高事业忍受各种苦命最后英勇牺牲的部分。
牛虻的刚强与无畏,他那钢铁般的坚韧之力,他对敌人的憎恨与轻蔑,他那不为任何拷打凌辱所屈的坚贞品质,是使得几代年轻人受到心灵的震撼!
读这部小说时,除了让我感动和受激励外,也让我感到了一丝凄凉:受尽磨难的牛虻对自己曾经最心爱的人冷嘲热讽,对自己最崇拜的神父——亲生父亲,也如同见了仇人一般,到了最后,一切真相大白时,不知有多少人流下了忏悔的眼泪,都在为当初的不应该而自责。但一切都太晚了,牛虻死了,含着满腔的幽怨死去了,最终留给了世人一具躯体,一种精神,
一段故事和无限的思考。。。。。。
不知你在读过此书后,是否想过,为什么亚瑟会变成牛虻?为什么牛虻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以最冷漠的态度来对待?为什么蒙太尼里的秘密,知道牛虻将死时才吐露?为什么他不早些以父亲的身份站出来?为什么。。。。。。太多太多的疑问,一时间充满了我的大脑。原来,答案就是——教会,使他们拆散了一对对情侣,改变了一个人的一生。
作者以牛虻的身份抒发了对当时社会制度的不满,以及对当时世态炎凉的慨叹。这就是《牛虻》
三海经读书心得篇五
先听我讲一个故事:1934年的白洋淀,奶奶为了保护八路老钟牺牲了,嘎子只身上县城找传说中的罗金保,打鬼子替奶奶报仇。于是。他认识了许多小伙伴,英子,佟乐,胖墩。四个人找八路,深入鬼子司令部。最后,终于消灭了在白洋淀的全部敌人,并活捉了鬼子的头儿斋藤。
没错,这就是小兵张嘎里的故事了。初读完这本书,心里真是激动万分。嘎子这位有勇有谋的少年,真叫人佩服!在敌人的刀枪前,他镇定自若;在面对卖国贼,更是义愤填膺。他做了许多中国人应该做的事,也做了许多中国人不敢做的事。正因为有了他,八路军才顺利将鬼子赶了出去。
从荡气回肠的故事情节中出来,又不禁想起了我们自己,跟小兵张嘎比起来,我认为我们是幸福多了,有爸爸妈妈呵护,还有饱满的精神食粮。可是不知为啥,总有那么一些人,身上长满了刺。他们叛逆,反抗师长。反抗家长。曾经是祖国的荣耀,现在,却成了悲哀么?
诺贝尔奖是国际上的最高荣誉奖章。然而这个奖创办也有那么久了,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一个中国人呢?中国人口数十亿,难道连一个天才也没有?是时代在进步,还是我们在退步?
苦难中出英雄。若是凡是事不经努力,任何事也办不成。若是张嘎子出生于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一切会不同。凭着嘎子的那股劲,很可能走向两个极端,一是钻入学问,二是成为老师家长都束手无策的问题青年。两者看是距离遥远,但其实只有一念之差,就在于你想不想努力。
说实话,我们不可能成为像张嘎子那样的人。但其实只要我们努力,一样可以让国家强大。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说不定,下一个诺贝尔奖,就是我们中国少年!
三海经读书心得篇六
张爱玲不仅是一个天才作家,还是一个慧心独具的服饰设计师,她用自己对服装的独到见解,改良了中国的旗袍,引领了时尚的潮流。她的艺术审美眼光非常超前,所以她极其注重她笔下人物的穿着打扮,我们能够清楚的看到,她笔下的人物形象的服装饰品非常契合人物的性格,甚至与故事的发展脉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通过那些服饰,可以看清一个人、看透一个故事,甚至明晰整部作品所蕴涵的深意。通过服饰,我们也能看清张爱玲心中的女性形象。
以《金锁记》中的曹七巧为例,来探寻一下张爱玲《金锁记》中的服饰与女人。将故事中的曹七巧与白流苏对比可知,她们都是一个以年轻的身体换取一个物质上可靠的将来。曹七巧嫁给了软骨病人,戴上了“金锁”,金钱对于她来说是让她安心生活的靠山,但更是将她身心禁锢,不得自由的枷锁,她本来年轻的、富于情感的心逐渐枯萎,变成了一片荒地,一口枯井,一个怎么填也填不满的沟壑。她“永远不能填满心里的饥荒”,那黄金枷锁不仅封锁了自己,还用那“沉重地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正如傅雷先生评价《金锁记》是所说的:“的作用,很少像在这件作品里那么重要。”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债。”其实这样的评价是再适合曹七巧不过的了。
文章中可以看出,《金锁记》是在时间上展现了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是怎样变成一个害人害己的“疯子”的。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曹七巧三十年来的服饰变化看得很清楚。
曹七巧第一次出现在读者眼前时,是这样的的装扮:
“(曹七巧)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胸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绸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
曹七巧是一个很喜欢打扮且善于打扮自己的人,她看见家中女眷脸上“擦的猴子屁股似的”,“她猜是北边规矩”,觉得“乡气”。七巧衣衫上的“线香滚”也是当时时髦的滚边方法:在衣服的边缘窄窄地滚上一条边,取代了早年曾经大为流行的“大镶大滚”。服饰的颜色有银红、葱白、雪青、闪蓝如意,色彩的精心搭配既明朗又富于层次感,衣衫的主体颜色银红透红年轻女性的心底的温情来。曹七巧刚嫁到姜家几年,有了两个孩子,软骨病的丈夫使她对婚姻极端失望。然而,越是感情匮乏,就越是需要情感的温暖。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姜季泽,认为“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只要看见他,就总是“不由自主地”要接近他,但季泽“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对她若即若离,结果曹七巧对季泽的厌恶。此时的七巧是情感上的匮乏者,她的痛苦是想爱而不能爱,同时她又是的奴隶,她的内心空虚而焦急,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来填满。
十年后,守了寡的七巧终于迎来了她嫁到姜家后“一切幻想的集中点”——分家的日子,这一天,她的穿着是这样的:
“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然而她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抹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
她穿的和素净,白衣黑裙,孝服似的,但内心的焦急和兴奋并未被掩饰住,从那抹了胭脂似的脸上流露出来。这一时期,七巧对爱情的狂想转化为对金钱的渴望,服饰也从鲜明艳丽转变为肃穆森然。这一次,她以肃穆的装束出现在众人眼前,既要让别人从她的肃穆中感受到她的争取的力量,又要用这种肃穆来坚定自己的决心:一定要不遗余力地获取金钱。除了金钱之外,她真的变得一无所有了。亲情、爱情如潮水般退去,苍白坚硬的岩石露了出来,此后,她的心彻底变成了白色的荒漠,在自己冰冷的家中一分一秒地度过漫长的岁月。
长期的情感上的匮乏和压抑终于使七巧变成了一个古怪、乖戾、的“疯人”。小说中有两处用“疯人”二字来形容老年时期的七巧:“七巧有一个疯子的审慎与机智”。她出现在女儿的未婚夫童世舫眼前的装扮,尤其像个疯子:
“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团龙宫织锻袍,双手捧着大红热水袋,身旁夹持着两个高大的女仆。门外日色昏黄,楼梯上铺着湖绿花格子漆步地衣,一级一级上去,通入没有光的所在。世舫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人——无缘无故的,他只是毛骨悚然。”
此时,七巧是自己家的主人,财富的拥有者和绝对控制者,但这个家庭的所有人都生活在一团黑暗之中,黑暗腐蚀着她日渐孤独的灵魂,也让她们的女儿都成了不健康的人。她的家是“一级一级没有光的所在”,一个阴郁的、黑暗的、没有光明、没有梦想、没有希望的地方。七巧的服饰变化正是她一生的写照:颜色上,由红到白道黑,色彩从鲜艳到灰暗;款式上,从年轻时的明朗、时尚,到老年时的肃穆森然,暗示着她的生命一点一点地变得枯萎、灰暗。
通过《金锁记》,我们可以看到张爱玲对人物服饰的细腻描绘。一个女人,服装是的掩饰亦是最显露的情绪,一部离不开女人的小说,同样也离不开服饰的渲染。
三海经读书心得篇七
之前让写读后感,其实心里想到了很多,但到真正提笔,又不知道从何开始。
每个人心里都装着一个翠翠,每次读,心里都会出现的同一个片段。凤凰古镇之边,青葱群山之中,涓涓流水之上,翠翠瘦小的背影随竹排远去,从晨曦,到黄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等待旧人归来。
一直以为自己是被翠翠的的单纯、质朴还有她与傩送之间至真至性,却阴差阳错无疾而终的爱情所感动。怀着神圣的情感去揣测他们的内心,怀着同样一颗少女之心去对比和感动。自然怜惜般的在心里为他们续写着一个大团圆般美好的结局。
今天上课听了老刘和娟娟的看法,才发现,我错了。之所以情感很复杂,感受很多,却说不出的原因,是因为那份她坚守的执着。正如脑海中的片段,若干年后,这边城之边,仍是那条船,那只大黄狗,那个摆渡的人。只是年华已逝,青春不在,只是心中的执着和等待依旧。她对感情的朦胧似乎是每个少女心中的梦,只是,那份坚持与执着,没有几人能拥有吧。
像老刘说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大老,二老最终都选择了离开。翠翠因为执着选择一直守候和等待,因为太过单纯的守候着心中朦胧的情愫选择不去大胆的追寻那份爱情的来临,也因为沉浸太过梦幻的梦里选择等待终其一生。不能怪傩送的无情离去,也不能怪翠翠不去更热烈些表达自己的情感。她无法启齿向爷爷诉说心中的感受,也没有母亲交给她如何去爱。她从小生活在自然之中,她的世界太过纯净单纯,她不了解外面的世界,她只活在自己的心城里。所以当爷爷死去,傩送离开,她便断了一切与外界的联系,选择躲在心城,独自等待。
说到执着和等待,一下子把自己拉进回忆。回忆,大概就是我心中的那座城。曾以为自己会一直守着回忆过下去,的确,有很多美好,但又有太多太多的泪水和疤痕。如果当初选择静静的接受离开,静静的守着回忆,大概还会一直继续下去。只是,纠缠之中,自己给它画上一道又一道鲜红的印记,直到有一天发现,那些美好的,也终被磨灭。原本觉得自己很伟大,守了那么久,关注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把自己的喜怒完全付给了外界,但一次又一次证明我错了,对方毫不犹豫的走了出去,追寻阳光,快乐,和新的生活。自己却在不应该的执着,让心中城变为死城,颓废消极阴暗,甚至嫉妒和愤恨。这本不是我的本意,也并非初衷。
当真的被冷漠伤的深到骨髓,我没有勇气继续了,终于选择了放弃,饶了自己,也放了他人。回忆之城瞬间崩塌,也才发现,自己一直放不下的只是回忆,而大多又是自己所臆造的。从那一刻起,真真正正的,走了出来。
突然发现外面的世界阳光正好,用心去向往和感受,反而收获了不一样的,更真实的快乐。活在现实中的,真实的,快乐。
我的心有一道墙,但你发现一扇窗。谢谢打开了那扇窗的人。让我,活在当下。大概永远不会有像翠翠一样执着一生,这大概就是我心里描绘不出感受的原因,还是很复杂,有崇敬,她的守候是那么神圣。虽然被她的执着所感动,但也不会后悔我的选择,我注定不是圣人,也不会守着回忆过一生。更何况,她守望的是一片纯净,而我却在死城中挣扎。
三海经读书心得篇八
前几天在微博上参加送书活动,得了一本日本推理小说《告白》,从拿到全部读完大概花了一下午,连我这种看书极慢的人,都舍不得放下想要一口气看完,的确是很抓人的一本书.很好看,看完的时候有很多话想说,后来又说不出来,但是答应了人家要写读后感,就不能言而无信.
故事讲得是:一个四岁小女孩意外死在学校游泳池,虽然警察认定为意外事件,但聪明的单亲妈妈(学校的女教师)非但查出了女儿死亡的真相,也找到了杀人犯a同学和b同学,并且对他们实施了报复的故事.
主角是个单亲妈妈,四岁的小女儿被自己的学生杀死在游泳池里,起因只是毫不起眼的一件事.女教师的复仇无论是从方法上还是从效果上甚至从道德观上来说,我都觉得几近完美.能够做到这样理智、清醒而果断,着实不易.很多看完书的妈妈都说,赞同这个女教师的做法,我也一直以为单凭法律来制裁罪犯并不是最有利的方式.然而个人制裁这种行为从法律上来说,本身也是违法的.女教师的做法,不仅是对罪犯肉体上的惩罚,更多的是精神上的报复,她的“告白”只是之后一系列结果的一个引子,这样的女子是让人敬佩也让人觉得恐怖的.
说说杀人犯学生a和b,只是两个不起眼的少年.都不满十四岁,正如女教师所言,杀了人也不会被判死刑,顶多只是去劳教一下,对受害人家属来说,又算是什么呢?并且即使参加劳教,他们就真的能反省吗?真的能感受到受害人家属的心情吗?
伤害别人的人不觉的自己在伤害别人.a不觉的自己杀了女孩有什么问题,那只是他想要证明自己引起母亲注意的的一个手段.b也不觉的自己杀死女孩有什么问题,那只是他对于同学们长期欺负,被人瞧不起甚至被称作“失败作品”的一种强烈的反抗.不过,有句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不能不说女教师也好,a和b也好,都是冥冥中被一股力量牵引着采取了对或者错的行动.
日本小说很多都喜欢用第一人称,这本《告白》对人物心理的把握相当到位,作者在同一本书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杀人犯a和b,冷静复仇的女教师,b同学的妈妈,同班级的女班长,其中尤其以少年犯a和b的心理描写为甚.b同学虽然懦弱但一直很善良,被b的母亲称赞为善良的孩子.b母亲是个要求很高很努力的人,但最终却导致b同学杀死了自己的母亲.b的母亲会觉得很冤枉吧?对自己的儿子那么好,一直那么努力,为什么最后会被儿子杀死呢?很多母亲都不能理解吧.但看了这段描写之后会觉得,b同学最后的举动不过就是像穿好鞋要系鞋带一样,太过自然和顺理成章了.
a同学是执念派,这种少年估计国内不大会有.日本的文化教育出来的典型少年犯,偏执聪明高傲并且有强烈的目标感和自制力.要惩罚这种人相当不易,因为偏执,有自己独立的世界观价值观认为即使自己是千分之一,也是唯一的真理.即使艾滋病毒也并没有对他造成多大的危害.但是复仇女教师在最后扳回一局,狠狠将少年犯a击倒.其实人致命的弱点都不在自己身上,而在别处.就像小时候听童话说,妖怪把心放在别处,所以妖怪杀不死,要找到那颗心才能把妖怪杀死.
我本来不想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它有些阴暗晦涩,并且非常能够抓得住读者的心.但读后两三天,脑子里反复回想着这些人物和情节,觉得这实在是一本不错的小说.看后能发人深省,是一本值得推荐的小说.
想当初看完东野圭吾的《白夜行》,恨不能向每个朋友推荐一番,但你若说他好在哪里,我真的说不上来.只是看完全文最后的那一刹那,觉得这个故事就是这样,作者已经将他发挥到淋漓尽致了,实在是爱不释手,至今如此.
《告白》,听名字像是爱情小说,但其实它是宗教意义上的告白.
是每个人在临死前,对神父的忏悔,对人生的告白.
三海经读书心得篇九
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的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好像又不可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嫖、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自杀。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活着,就够了。
三海经读书心得篇十
《彷徨》透过旧社会的人,物,事编织出11个短篇小说,蕴涵着中国的传统文化及其陋习,是一本由字组成的20世纪年代的相集,细阅下能从字里行间找出作者愁绪的踪迹,愁如书名,正是彷徨。人都有彷徨的时候,孤独无依,进退失据,谓之彷徨。无论故事情节有多精彩,文笔有多流畅,也掩饰不了其中心总是围绕着彷徨一词,在不同的情景中体现出这种与犹豫不决或后悔联系在一起的心情。
鲁迅先生的这11篇小说中每篇均能寻到彷徨的轨迹。
在《祝福》中的祥林嫂是一个曾有希望最后又幻灭的妇人,失去丈夫儿子,亦没有梦想和目标,就这样碌碌无为地面对着冰冷的生活无止境地彷徨下去,直至死神的怜悯。
《在酒楼上》写的是"我"的旧同事吕纬甫,叹说人匆匆一生,生死只是一个圈的起点跟终点,挣扎无效,摆脱不了,对人存于世的意义感到彷徨。
在《肥皂》中,肥皂本是一种洗掉污迹的东西,但社会上的病态又如何洗掉了,社会的陋习想求变却无力,为国家的前景感到彷徨。
《长明灯》中的疯子想把长明灯打灭,最后却被他的叔伯长辈锁在庙里的厢房之中,想说的只是想打破人们传统又不切实际的迷信,但在根深蒂固的基础下该如何连根拔起植入新苗呢,这也是对社会的前景感到彷徨。
在《示众》中,主角不是被示众的人,而是围观的人,不问被看者为什么示众,也不问自己为什么要看。只是要看,便看了,这种不正也是中国人长命百岁的恶习吗,彷徨的也是如果改变这个患病的社会。
在《高老夫子》中,以为借高尔基的头衔便高大起来,往日的朋友不能与自己相提并论,实际上还是那胸无点墨高夫子,无论把一只猫打扮得怎像狮子,它还是一只猫,本质上并不会改变,
在《孤独者》中,魏连殳跟吕纬甫有所相似,只不过魏连殳最终以死去诉说人生道路上的彷徨而已,有起有跌的生活让人有所觉悟,可明明这一刻已觉悟,可一转弯又陷入彷徨中,反反复复何时才完,生始死终,借死逃避彷徨或者也不失一个好方法。
在《弟兄》中,对于弟弟的病,为兄所受的煎熬不单是为弟弟的病而愁,更有从最后看出是否可以把弟弟抛出街外以免传染自己传染性的内心矛盾,两种思想的激烈搏斗便是想透示对人性的彷徨,犹豫不决不是兄没有情,而是为情死的觉悟并不是人皆有之,敢献出的固然是伟大,不敢的亦属人之常情,何来对与错。
在《离婚》中,一个乡下妇女以泼辣震慑众人,但在有势的官一声下变得惊慌失措,强烈的对比全因中国的制度上,两千年来中国均是封建统治制度,这种专制性压得人们不能畅所欲言,为国忧心。
彷徨二字足以总结全书,每一个人都一样,是生为起点,绕了一个小圈子,然后回到名为死的终点。不同的只是所绕的圈子的大小,这路上便是沿着彷徨去前进。
三海经读书心得篇十一
以前看过余华的小说,很震撼。而且我总认为根据小说拍成的电影总不会比小说精彩。讨厌跟风。所以一直没看张艺谋拍的《活着》,虽然身边的朋友一直在推荐。前段时间因为选修电影文学而找来了看,我终于打消了对电影《活着》的误解,在我眼中,电影比小说又多了一种韵味。
小说给我的感觉是“活”,余华太残忍,福贵身边的亲人一个个而去,最后只剩下他守着一头老牛,我当时看小说的时候泪水不停的流,余华这样安排有他的道理,可是我觉得太沉重,但我绝不否认,它是一部很成功的中篇小说。而电影给我的感觉是“活着”,是进行时,带有一种生命的张力与韧性,表达的是人类延续生命的动力。福贵在不同的人生阶段,不断地适应着环境的变化,顽强的追求生命的延续。
福贵出生在地主富豪之家,有一定的艺术修养,皮影是他的特殊爱好。当他的文艺嗜好变成谋生的工具时,他却表现的“乐得其所”。这是一种“活着”的韧性在激励着他,带领着他,让他顽强地生活着。
片尾,福贵找出装皮影的旧箱子,让外孙养小鸡。外孙和小鸡都是新生命的象征,皮影虽然没有了,但生命依然延续。一家人开心的笑着,影片到这里戛然而止,给人一种“影片结束,而生活继续”的感觉,我非常喜欢。
生命总要绽放,不管经过多曲折的道路。看过余华的所有小说,深深钦佩这样写作很有独立思想,不夹带个人感情的叙述,在他的小说面前很多时候我自己都深深感受到了小说中所传达出的悲痛和那个时代的无奈和压抑。
冲此看了张艺谋的《活着》,在整个电影行进中我再一次被这样小人物在那个年代的命运的主线所深深吸引与牵动。
葛优的演技简直就是入了骨了,更别提巩俐的表演,将那样的一个中国传统女子的性格与情感演绎得淋漓尽致,特别是凤霞临死时她的哭戏,宛若我们身边的即将丧失儿女的可怜母亲;最痛苦的不是看着女儿受苦,最痛苦的是可以救但救不成的那种惋惜。其实这些在余华的小说中体现得更为透彻。
在改编上很多地方作了变动,但也不影响整个主线的发展,但是没有小说详尽,所以“活着”的这个主题在电影中的体现就需要观众仔细分析,而不像小说中文字中透出的都是血泪的辛酸和人生社会的无奈。
在结局的时候,电影并没有把小说中家珍逝去女婿二喜被预制板夹死以及孙子在自然灾害时期吃豌豆噎死的结局再刻画出来;结尾处,导演以一种祥和的生活状态结束了这一幕幕的人生悲恸——病倒的家珍和福贵二喜以及孙子幸福开心地吃饭···
电影也确实不需要像小说中那样再刻画下去了,因为主题在于活着,这一切的经历以足够反映一切,而再说下去似乎就成了人生剪影了。主题与意蕴也在那一系列的事情中慢慢地向观众们传达着活着的信念。
再次感叹,葛优的戛纳影帝真是不是这么简单得到的,这样纯熟的演技也实在让人佩服。
颠沛流离的生活,感谢现在的安详与和平。
三海经读书心得篇十二
贫家女儿,外出谋生,失足泥淖,遗恨千古,在中外各国文学作品当中,此类题材屡见不鲜。《德伯家的苔丝》一书,总体看来似乎也没有脱此窠臼,但是作为英国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它不论在资料还是艺术上都独具特色,至今仍有强大的魅力吸引读者。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与其说忧郁,不如说他的反叛。维多利亚王朝,是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鼎盛时期,在这个使很多英国人引以为豪的历又一个“黄金时代”,却有许多有悖人情常理的陈规陋习,诸如崇尚繁文缛节,提倡虚伪道德。一个小说家,应对上流社会道貌岸然的衮衮诸公,将一个失身女人作为小说的主角,并公然断言她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直到几十年后,苔丝的光芒才愈加放彩,苔丝是哈代塑造的的典型,也是英国文学宝库中最美的女性形象之一。
整本书前期很平淡,慢慢看进去,便走不出来了,全书以苔丝到贵族本家认亲为线,叙述这个单纯美丽女孩的杯具一生。我的感悟,也从那里开始吧。
在英格兰西南部偏僻落后的农牧业地区,是远离繁华城市,仍保有古风古貌的存在。17岁的美丽少女苔丝是那里土生土长的农家姑娘,父亲是贫苦的乡下小贩,生性怠惰,愚昧无知;母亲过去是挤奶女工,头脑简单,他们都是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杰克·德北听信牧师关于家族荣耀的消息,妄图让苔丝去认回本家—德伯家族,借此摆脱贫困的生活。苔丝并不愿意这样做,但由于老马王子的意外死亡,心怀愧疚不得不硬着头皮去认本家。家庭的重担和自身的职责感在一开始就给她的生活拢上了一层阴影。应对德伯·亚雷,她是那样的无知懵懂,但又不得不依靠着他,致使最后轻信亚雷失身于他。苔丝在受到社会道德舆论的谴责和轻视的同时,可悲的是她同样以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这使得她的杯具显得更加浓重和深沉。苔丝明白自己是清白的是无辜的,但是同时她也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也在按照传统的贞操观念来衡量自己是否清白,她比别人更加无法忘记自己的耻辱。
那个纯洁无辜的小天使又回到了上帝的怀抱后,苔丝决定开启一段全新的生活,她到另一个农场里做挤奶女工,那是一个新的起点。“五月里一个茴香发香味、众鸟孵小雏的早晨,离苔丝·德北从纯瑞脊回来以后,约莫有两年或三年之间的功夫—这是苔丝潜修静养的时期—她第二次离开了家。”
在农场里,她与克莱·安玑产生了感情。克莱爱苔丝,认为她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她是纯洁的、无瑕的,是上帝完美的创造。但这种绝对的理想化的爱恋也更加剧了克莱在明白苔丝的过往后所表现的憎恶和失望。苔丝向克莱坦白后,克莱心中的完美瞬间崩塌了,他没有给予爱人以理解和安慰,反而不能理解现实,他不止一次的对苔丝说“我原先爱的那个女人不是你!是另一个模样儿和你一样的女人”。这样残忍,这样现实!如果说,德伯·亚雷给予苔丝的是身体上的毁坏,那么克莱·安玑给苔丝带来的就是精神上的毁灭。善良单纯完美的苔丝,对于这一切浑然不觉,她是那样热烈的爱着这个小伙子。她已经受到了爱的伤害,对爱是十分渴望的,作为一个少女,她期盼着被爱人爱,被爱人呵护,所以在遇到克莱后,她迸发出的爱意是那么的强烈,在这种炽热的爱恋下,苔丝失去了自我;另一方面,她心里仍旧把自己定位于“应受到社会谴责和唾弃的不净女子”,她始终不敢把自己与克莱放在同一高度。在体会着克莱的爱的同时,苔丝是纠结的,不安的,她始终无法放下身心的枷锁。
随后的日子里,克莱远走巴西,苔丝再遇亚雷。家庭面临困境,亚雷卑鄙胁迫,无奈之下苔丝选取妥协,再一次走进亚雷的圈套。克莱经历磨难后对苔丝疯狂思念,内心的悔恨使他找回苔丝。这是的苔丝已经回不去了,她的精神生命被克莱第二次毁灭。丈夫回来,两人重逢,苔丝再一次看到自己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对自己长期以来所受的屈辱和不公、以及命运对自己的不公正,进行了大胆的强烈的。无奈的是,她选取了一种最最极端的方式。
苔丝和克莱在荒原里度过了最后的几天幸福生活,之后等待她的,是走上不可避免的绞刑架。她无法放下对于克莱的爱,临终将妹妹托付给克莱,以此来表达对他的爱。
这个纯洁善良的女孩的一生,到那里,已经走到了尾声,她的美丽,到那里,也面临幻灭。
苔丝与她的名字一样美丽,但是她的美,却酿就了她一生的痛苦。
这个美丽的女孩,正直、淳朴、纯洁,她是大自然的女儿,不受污染。
这本很长很长的书,因为这出杯具,成为了许多人心中的疼痛。当然,我也不例外。在刚刚回顾这个女孩的人生的时候,我好像又回到了阅读这本书的时光,为这个坚强的美丽的女孩惋惜、流泪。这个杯具,其实也只是一念之间,有时候,一个转角,生活就会出现不同。而关于德伯家的“认亲”,就是这个女孩一生的转折。哈代把完美的形象展现给读者,笔锋流转,完美被硬生生的打碎,让人一时无法理解。当那份完美不再完整时,却反而令人平静,逼得你不得不承认,这才是事实。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是充满戏剧色彩的,全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经历,但其中不难发现有一些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的情节,好像冥冥之中早有安排。如在开篇苔丝与克莱相遇却互不相识到之后二人再次相遇并相爱最终结为夫妻,如苔丝在被侵犯前的舞会上与德伯家的女佣争吵的那个小插曲等等,都充满戏剧性。苔丝的纯洁完美,是她令人欣羡的,却也是最终造成她杯具的一个弱点。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女性,在他的世界里,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有着大自然最纯真的本性。一如她生活的那个充满自然气息的布蕾谷,有着那么多优秀的地方:美丽,纯洁,正直,淳朴,勤劳…苔丝一生追求幸福,敢爱敢恨。哈代坚持着“道德的纯洁在于心灵的纯洁,不在于一时的过错”,所以在他看来,苔丝依旧是纯洁的化身。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我有时会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简单却快乐的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杯具就从那里开始了。哈代为苔丝设计的人生舞台时间很短,从她在家乡村野舞会上出场,到她在标志死刑的黑旗下丧生,只有短短五六年,但她的短暂一生所经历的种.种,确实那样的惊心动魄,荡气回肠。第一次离家时,是晶莹无瑕的少女,毫无父母那种认宗归亲的虚荣侥幸心理,只期望能凭劳动补贴家用弥补死去王子的损失。更加难得的是,受辱失身后的她不仅仅持续了固有的美德,而且更加勇敢坚强,富于反抗。
与苔丝悲惨命运和当时社会的道德标准相对的,也是促成本书最为精彩的部分,就是作者哈代的“前卫”思想。失身后的苔丝,在世俗眼中,如同失去了在世为人的资格。但在哈代笔下,“她的外表,漂亮标致,惹人注目;她的灵魂,是一个有了近一两年来那样纷乱的经验而完全没有腐化堕落的夫人那样的。如果不是由于世俗的成见,那番教育还得算是一种高等教育呢。”把书中诸如此类的言论放回百年以前的维多利亚王朝时代去体会,我对哈代愈加敬服。正是因为在塑造苔丝的形象过程中,不时的融入这类先进的见解,才赋予了苔丝丰富的精神内涵以及对当时社会的深刻批判。
心碎的苔丝,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感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这个美丽的女孩,带着她的完美,走向死亡,走向最终的幻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