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雾都孤儿读书心得600字(大全18篇)
阅读是培养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的有效途径,我们应该多读一些优秀的文学作品。如何优雅地表达情感是每个人都需要面对的问题之一。以下是一些总结范文,它们或许能给你带来灵感,帮助你写出一篇完美的总结。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600字篇一
这一则故事——《赵氏孤儿》,讲的是一个在奸臣残害的时候,两个无私的人——程婴和杵臼历尽千辛万苦,以自己和家人的宝贵生命为代价,信守诺言,为赵奢救娃,报父之仇,使我不禁感慨万千。
诚信、忠诚对于一个人来说尤为重要,是全人类共同崇尚的美德,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心诚万里无阻,无信寸步难行!”是程婴和杵臼不昔牺牲自己的生命来实现他们曾答应过赵奢的话,多么令人感动。同时我觉得自己也应该反思,自己曾爽快答应过别人的事,却空口无实,从来没有实现,一味的借口使我惭愧不己呀!
我对文中的程婴和杵臼十分佩服,是他们使我反思过去,是他们用生命见证了历史的传奇。后来的赵氏孤儿为父报仇,一洗冤屈,为地下的父母出了一口气。那我们呢?我们能做到这样无私、这样守信吗?这样的事实难道还不能提醒大家吗?难道他们这种一诺千金、在灾难面前宁可牺牲自己,也不愿出卖朋友的精神,还不能呼吁我们诚信乃人之本吗?用韩非子那句话说:“巧诈不如拙诚!”
《赵氏孤儿》这个故事,像明灯,照亮我前进的路;像警钟,回荡于我心,让我踏上一条明礼诚信之路!
让赵盾身死荒郊、赵朔用短刀自刎而死,就连当时赵盾儿媳也就是公主腹中的孩儿也不放过,公主将刚满月的赵氏孤儿托与自家门下的草泽医士程婴后便用裙带纟益死。那屠岸贾阴狠毒辣,在得知赵氏孤儿已被人带走后,为了免于日后赵氏孤儿找他报仇,竟下令将整个晋国一个月以上、半岁以下的孩儿带到他府中亲自斩刀!
程婴为了掩护赵氏孤儿,与吕吕太平庄上的因不满朝中奸臣政权局面而辞官的老宰辅公孙杵臼商议,让自己的孩儿代替赵氏孤儿去送死。二十年后赵氏孤儿(程勃、屠成、后晋悼公赐名赵武)长大成人后得知自己的干爹竟是害死自己全家的奸臣,将当年事告知悼公,才得以报仇雪恨。
作为元四大悲剧之一,《赵氏孤儿》是一出交织着忠义与诚信,复仇与杀戮的惊心动魄的悲剧,极具感染力,被称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哈姆雷特》。其精彩之处,源自于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以及人物的内心矛盾。
1755年,伏尔泰据《赵氏孤儿》创作了《中国孤儿》并在法兰西剧院上演,引起了轰动。不同的是,伏尔泰笔下的《中国孤儿》结局与《赵氏孤儿》却大相径庭。忽必烈并没有将他所爱的女人和孩子杀死,他被感动了,将他们放走。伏尔泰认为,或者说西方人认为,人性可贵,人的生命是不能被轻易抛弃的。
而《赵氏孤儿》中,赵氏孤儿认贼作父,杀父仇人屠岸贾将其抚养长大。然而当程婴告诉他,他的义父就是当年的杀父仇人时,赵氏孤儿在激烈的内心冲突后,选择了杀掉养育他16年的义父,终于报仇雪恨。在中国人的笔下,血缘是至高无上的力量,为此,可以抛弃16年的感情,选择报仇。
在西方人眼中,真正你应该爱的是为你付出过感情和血汗的人,他或许与你并无关系,但他对你付出过爱,那么耶稣要求你也去爱他。这种爱是广博的。
伏尔泰不能理解《赵氏孤儿》中的忠信精神,他不能理解这么多人为一个孩子就可以轻易的去死。中国和法国,西方和东方,不同的价值观在这里被影射出来。两者本没有孰对孰错,但事实上,我们已经判断出优劣。
《赵氏孤儿》诞生之初,众义士为了保存满门忠烈的赵氏孤儿而舍生取义。此处的孤儿已不仅仅是一个小生命,而是一种正义的象征,他是为赵家报仇的唯一火种。所以与其说这五位义士为存孤而死,不如说为忠义而亡。进入现代,《赵氏孤儿》越来越多的被改编上舞台,复仇还是原谅,和《哈姆雷特》中的'tobeornottobe一样,发人深省。人艺版的《赵氏孤儿》中,导演林兆华去掉了孤儿复仇的结局,选择了放弃复仇。
千百年过去了,中国人终于同意了伏尔泰的宽容、谅解和尊重的观点。从《赵氏孤儿》复仇到谅解和尊重的转变,体现的是中国人的意识、愿望和品格的进步。
在《赵氏孤儿》这本书,我看了之后,十分的感动。这个故事。讲的是:春秋中期,晋襄公死后,晋灵公继位。晋灵公荒淫无道,赵盾多次劝谏,招晋灵公追杀。后来赵朔杀了晋灵公,晋景公登基。奸臣屠岸贾与赵朔不和,向晋景公谗言。阴谋得逞。杀害赵氏满门,赵朔的妻子是公主,得以逃到宫中。赵朔的妻子生下男婴后,被屠岸贾知道,程婴用自己的亲骨肉被屠岸贾乱刀砍死,公孙杵臼也被乱刀砍死了。后来赵武成人,才知原来当年屠岸贾乱刀砍死的竟是程婴的亲生骨肉。后来,赵武和程婴带兵攻打屠岸贾,诛灭了他的家族。
其中我最佩服的人物就是程婴,他很忠实赵家,是忠实的门客,是一个很有心机的人。虽然他为了报仇有点疯的地步,结果却也没有复仇成功,饮恨自杀。正所谓“和熊掌不可兼得”,要成大事者确实应该有他的那种谋略,要有所牺牲,牺牲自己的妻子,儿子,在仇人屋檐下卧薪尝胆十六年,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并且在屠岸贾大肆搜捕赵氏孤儿时能果断的作出决策,联合公孙仵臼,救赵家的唯一血脉。
我很难想像出人为了报仇竟然有如此大的力量、智慧、忍辱负重的精神。在仇恨面前,亲情,骨肉也变得不堪一击。
程婴和公孙杵臼为帮助忠义的赵氏不惜牺牲生命,这种侠义之风着实让人钦佩。尤其是程婴,为了保护赵氏孤儿竟用自己的亲生骨肉为饵,来骗取屠岸贾的信任,而且甘心背负骂名十五载。报仇成功后,程婴不图回报,不慕荣华,以死明志,追寻故友,这种情义深深感动了世代们。
第一次读《赵氏孤儿》是在初三的时候,那时候不懂得其中所蕴含的东西,只知道讲述了赵朔遗孤复仇的故事,那时候就只是故事。后来随着的时间的流逝,年龄的增大,再读的时候却别有一番风味,文中的赵氏孤儿,顾侯,屠岸贾,程婴,屠岸冶姮等人的形象更加的鲜明。两代人的仇,一次次血腥的杀戮,他们都是被仇恨扭曲的俗人,对赵氏充满仇恨的顾侯,扭曲到每天训练“西域灵獒”,以待有朝一日用它来咬断赵氏一门的喉咙,他的内心充满了杀戮。屠岸贾也是被仇恨扭曲了的,他甚至为了搜捕赵氏孤儿,将全城的婴儿都给抓来,进行屠戮,真可谓“宁可错杀一万,不可放过一个。”这样扭曲的人还有很多……全书唯有的一丝温暖人心的东西就只有赵氏孤儿和屠岸冶姮的爱情故事,他们的爱情超越了一切世俗的东西,真真正正的验证了一句话,那就是“爱,是一切毒药的解药。”在不同版本中,赵氏孤儿的故事有不同的结局,有的说是赵氏孤儿报了满门的血海深仇,有的是赵氏孤儿放弃了报仇,不同的结局显示了不同人的心理态度。在爱情的的深海里,赵氏孤儿和屠岸冶姮的爱情是一出悲剧,他们的爱超越了世俗人的狭隘情爱观。
生活在那个动乱的,权利交织的年代,欲望和金钱腐蚀了人们的内心。赵氏孤儿的故事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一个时代的悲剧。无论是心狠手辣的屠岸贾,亦或是被仇恨蒙蔽了双眼的顾侯、程婴,更有甚者是无辜深陷仇恨的赵氏孤儿……动乱的`年代成全了晋灵公的权利欲望,他运筹帷幄,步步为营,完成了权利的过渡。
生活的现实就是这样,放不下仇恨,就将被仇恨腐蚀。佛家最大的思想除了空就是放下了,所以,放下一起怨怼,才会有更好的生活。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600字篇二
这几天,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把《雾都孤儿》这本小说书看完了。每当我回忆起小说中那一个个片段,不禁掉下了同情的眼泪。我为奥利弗的悲惨命运所难过,同时更被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所打动。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著《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雾都孤儿》是一部十分著名的小说,作者狄更斯,是英国的一位非常著名的作家。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奥里弗的孤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娘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的被抓回去。终于,由于南西变好,告诉了他们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说奥里弗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杀他,于是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奥里弗放过了它的哥哥。奥里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他第一次偷的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奥里弗才知道,他偷的两次,被偷的竟然是他父亲的好友和他的亲姨妈。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这部小说主要情节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使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生活,使我见长不少。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
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着的区别。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折磨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600字篇三
我前几天看了一本书,叫《雾都孤儿》,《雾都孤儿》这本书试一个大作家创作的,这个作家名叫狄更斯,《雾都孤儿》是他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又名《奥利弗·退斯特》这本书的作者在书中写到:本书的一个目的,就是追求无情的真实,这本书我反复的读了很多遍,才真正理解他。
看了这本书,我深深的体会到:我真的很幸福。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600字篇四
在《赵氏孤儿》这本书,我看了之后,十分的感动。这个故事。讲的是:春秋中期,晋襄公死后,晋灵公继位。晋灵公荒淫无道,赵盾多次劝谏,招晋灵公追杀。后来赵朔杀了晋灵公,晋景公登基。奸臣屠岸贾与赵朔不和,向晋景公谗言。阴谋得逞。杀害赵氏满门,赵朔的妻子是公主,得以逃到宫中。赵朔的妻子生下男婴后,被屠岸贾知道,程婴用自己的亲骨肉被屠岸贾乱刀砍死,公孙杵臼也被乱刀砍死了。后来赵武成人,才知原来当年屠岸贾乱刀砍死的竟是程婴的亲生骨肉。后来,赵武和程婴带兵攻打屠岸贾,诛灭了他的家族。
其中我最佩服的人物就是程婴,他很忠实赵家,是忠实的门客,是一个很有心机的人。虽然他为了报仇有点疯的地步,结果却也没有复仇成功,饮恨自杀。正所谓“和熊掌不可兼得”,要成大事者确实应该有他的那种谋略,要有所牺牲,牺牲自己的妻子,儿子,在仇人屋檐下卧薪尝胆十六年,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并且在屠岸贾大肆搜捕赵氏孤儿时能果断的作出决策,联合公孙仵臼,救赵家的唯一血脉。
我很难想像出人为了报仇竟然有如此大的力量、智慧、忍辱负重的精神。在仇恨面前,亲情,骨肉也变得不堪一击。
程婴和公孙杵臼为帮助忠义的赵氏不惜牺牲生命,这种侠义之风着实让人钦佩。尤其是程婴,为了保护赵氏孤儿竟用自己的亲生骨肉为饵,来骗取屠岸贾的信任,而且甘心背负骂名十五载。()报仇成功后,程婴不图回报,不慕荣华,以死明志,追寻故友,这种情义深深感动了世代们。
这部影片记叙的是晋国时期赵氏遭人陷害,三百人被诛,只剩下一个孤儿,被大夫程婴收养,将他抚养成人并报其杀父之仇的事。
这部影片,刻画了许多有血有肉的人物,其中有两个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个是程婴,另一个是屠岸贾。
程婴,晋国大夫。他是一个能以大局为重,以他人利益为重的人。当年,赵氏遭诛,庄姬夫人走投无路时,将其子托付于程婴,并以身殉夫。程婴将其子带回家,却在去公孙大人家时,赵氏孤儿被奉屠岸贾之命的官兵带走。但他却铭记着庄姬夫人临死前说的话,于是他便历尽千辛万苦最终救回了赵氏孤儿,却牺牲了自己的孩子和妻子。
痛心之余,他便一心想着要将孩子抚养大,为他报仇。于是,他将赵氏孤儿取名为“程勃”,并将他带到了屠岸贾的门下,做他的一位门客。试问,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在屠岸贾的门下,他以超乎常人想象的`毅力将程勃抚养成人。最终,“皇天不负有心人”,屠岸贾终于遭到报应,终于倒在了程勃,倒在了赵氏孤儿的刀下。但他为此付出了毕生的努力,付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程婴的以大局为重的精神感动着千千万万的观者,也给人以深深的启迪。司马迁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如果说程婴最后的下场是重于泰山,那么若是他未能将赵氏孤儿抚养成才的话,那他的死就是轻于鸿毛,微不足道了。
程婴的精神让我们敬佩,屠岸贾的嘴脸却让我们厌恶。屠岸贾,晋国大臣。却实在“奸”得可以,相对于三国时的曹操而言,真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影片中,他在赵相国向皇帝进酒时,乘机诬陷他,并要灭赵氏全族。其狼子野心真叫人胆颤!即使灭了赵氏三百人,他却连赵氏孤儿也不肯放过,定要斩草除根。但再以大局为重,舍小家而保大国的程婴面前,他也只能俯首而退。
俗话说得好:“好有好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果然,十五年后,他终于遭到了报应,死在了赵氏孤儿的剑下。真叫人怡然称快。像屠岸贾这种人,在当时,就是一个社会的败类。从他身上,我真正的明白了三国时期刘备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如今,我们做为一个公民,做为社会上的一员,更应该多为社会做贡献,为社会注入新的活力。而不应该,一味的去干坏事,没有一颗善良之心,没有一颗关爱之心,没有一颗互助之心,没有一颗感恩之心。那只会像屠岸贾一样,遭到人们的排斥,成为社会的败类。
每部影片都不同,每部影片也都发人深省。从《赵氏孤儿》中,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他就像指路明灯,照亮了我前进的道路。观看了这部影片,我的心情至此还犹如汹涌澎湃的大海,久久不能平静,或许这就是影片的独特魅力所在吧!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600字篇五
《雾都孤儿》这本名著讲述了这样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叫翁奥利弗·特威斯的孤儿。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她的妈妈在他出生不久后就死了,后来他无依无靠、孤苦伶仃。然后被当做一件没有价值的物品送来送去,不知受了多少的磨难才遇见了一位善良的老人把他收养起来。
看书不是我的爱好,但这本书确是如此的吸引我。不是因为书的内容多么的生动,句子用得多么的巧妙,词语多么的精确。而是书中反映了那时的社会生活相比,有一些问题真的值得我们深思。
我们生活在蜜罐、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我们可以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还有良好的学习条件和环境,但许多人不珍惜。我们不仅能吃饱、穿暖而且要吃好、穿好,讲究品位、名牌、赶时尚和潮流。从未想过节约水和粮食的问题。有父母的疼爱不够,他们给我们吃的穿的,供我们读书,还向他们要大把大把的零花钱去吃、喝、玩、乐。父母没有钱,就怪他们无能,抱怨自己生活在这种环境,一点也不懂得知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许多孩子正在忍受饥饿、寒冷、病痛。在非洲,许多可怜的孩子因为饥饿正面临死亡,更不用提上学了。那些孩子每一个都渴望活着,但对生存简直就是一种万奢望。
对于生活在这样优越条件的我们应该反省:我们应该珍惜我们现在所拥有的这一些,而且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看着他们死去吗?不能,也不允许,我们要用双手和大脑去帮助他们,去努力地学习。等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之后,就可以去帮助他们实现能生存下来的愿望!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600字篇六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动人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身于一个济贫院,出生。
不久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做一件礼物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
位善良的老先生—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生活。
读完这本书后,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利费,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了这么多折磨,但是意志却十分坚定。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有没有想过,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在和饥饿、寒冷、疾病做斗争。他们充满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我们能视而不见吗?不,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助他们吧。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600字篇七
我们的世界上总是会存在许多不正义的,罪恶的事情。但在十九世纪的英国,无论是在狄更斯的笔下还是在现实中这种事都很普遍。
当时的英国政府对穷人实行假惺惺的救助——把贫民集中管理在监狱中,并美其名曰“贫民习艺所”。它与监狱唯一的区别是需要干的活更多,每餐吃的更少。
《雾都孤儿》中的主人公小奥利弗厌恶了这样的生活,竟以九岁的年龄,仅带着一个便士,一个面包,几件衣物,孤身一人前往七十英里外的伦敦。由此可见当时“社会上层的绅士们”对贫民,特别是小孩的剥削是多么的残酷。
虽然小奥利弗在伦敦也遇到了老犹太人费根这样十恶不赦的坏蛋,但也受到了布朗先生,梅里太太等人无私的帮助。最终他了解了自己的身世,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讽刺的是当年帮助过小奥得弗的贫民习艺所所长,在失业后也被习艺所收容了。
在读到小奥利弗被人帮助时,我的脸刷的一下红了。平时我可以说是一个嫉恶如仇的人,每当见到电影中不正义的事发生,我总想跑到电影中去指责坏人。而每当电视中播出穷苦人们的生活时,我更是恨不得立刻去帮助他们。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面对一个在火车站,汽车站乞讨的老人,我却没有一点慈悲之心。这也许可以说是现代社会中的欺骗太多,使人们不得不加强防范,但我更觉得这是我的爱心不够。
学校中有时会发生打架或吵架事件,而我每次都只充当一个旁观者,甚至还会嘲笑其中一方,而很少去调解。现在,我才感到羞愧难当。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600字篇八
言归正传。《赵氏孤儿》作为贺年片,各媒体广泛宣传,老少配“王学圻--范冰冰”的绯闻也造了出来,也够狠的。网上都说是看了前半部好片。我认为那有失偏颇了。前半部分讲述赵家被害,托孤,换孤,情节惊心紧凑,场面有气势,后半部则较温情,讲述程婴抚养赵孤。最后才再来个马战和不甚激烈的决战。导演想在影片后半部展现温情和人性,从网上所谓的影视评论家眼里后半部分是失败,可见导演又超越了人们的接受能力。
程婴带着赵孤投奔屠岸贾(杀赵家仇人)当门客,并让赵孤认贼作父,认屠岸贾为干爹,暴戾、奸险、恶毒的屠岸贾信以为他真是程婴的儿子,教他习武,还教他做人的道理,十足一慈父。屠岸贾发现眼前的义子程勃(剧中赵孤的名字)竟是赵家留下的唯一血脉,当年斩草除根行动并未成功。马战时想借刀杀人,生死攸关时刻却于心不忍。最后赵武(赵孤在历史上的真实名字)带着程婴上门决斗时,屠岸贾对付一个十五岁少年和一老弱的郎中,完全可以几招内置他们于死地,也多次不忍心。最后屠岸贾刺程婴时,分神,才被赵武一剑刺死。--这便是陈凯歌导演竭力要渲染的人性。精彩、刺激,有半部电影就够了,在复仇片里讲人性,我认为是文明、进步之举。虎毒不吃儿,奸恶之人也有父子深情。渲染血腥和暴力的被批判,宣扬人性的又嫌不够刺激,观众的胃口太难侍候。陈凯歌导演敢在一商业大片里不顺从大众,而是站在高位引领大众,也是有胆识之举。
对应着历史讲情节吧。春秋时代晋国重耳公子流亡十九年,最终在秦国的帮助下成为晋国国君。即历史赫赫有名的“春秋五霸”之一晋文公。多年跟随他的人当中,除了被烧死在绵山的介子推,都封了官,赵衰是其中一员。由赵衰起赵家在晋国政治界位高权重,这是个起点,随着历史的发展,赵氏的后人最终参与了“三家分晋”,建立了战国七雄中的赵国。“赵氏孤儿”故事虽然于《史记》有记载,但不可全信,《史记》之前的史书很多没有记载,有记载者也多有出入。“赵氏孤儿”故事有多个版本,元代纪君祥的《赵氏孤儿》中,程婴让赵武认屠岸贾作义父,可见陈导演的版本与纪君祥版较相似。纪君祥版太著名了,现在很多人说陈导演版有“大改编”,则有点牵强了。“赵氏孤儿”在明代冯梦龙的《东周列国志》里,程婴携赵武远走荒野。一老头(古人寿命短)带着一小孩躲藏于荒山,要教他文化和武艺,还要帮助他复兴赵氏,成功的可能性极低。如果认丧子的屠岸贾作义父,则赵孤长大成人,并受到良好教育的机会就很大,而且活在国都政治圈中,日后利用政治斗争复兴赵氏的可能性便高出许多。即便从情节的曲折性,以及忍辱负重的道德说服力来看,纪君祥版也是值得今天的投资者借鉴的。
葛优不愧是中国贺岁片男演员一哥,把程婴演活了。真的英雄并非都高喊着口号就义。他就一江湖郎中形象,甚到有点猥亵。本来是局外人,但他受托孤儿,有意无意中以亲生儿子替换了赵孤,看着儿子被摔死,夫人被刺死,他还要忍辱负重把赵孤抚养大,还要想办法让赵孤为赵家,为程婴其本人报仇。当然还要复兴赵家,这点于电影里并未表述。程婴的活比公孙杵臼的死,难多了,程婴是真的英雄!葛优把英雄演活了,范冰冰和黄晓明的光芒都被他掩盖了。你不得不服他,一个五十多岁的老男人。
最后我还想一些不太和谐的话。或者在很多人眼里无关痛痒,但也希望该博文读者明白。这影片犯了一个极严重的历史错误。2600年前不可能这么壮观的马战!原因很简单,马镫还没有发明。没有马镫,骑马是件很危险,很痛苦的事,要靠双腿夹紧马身。坐不稳,何谈马背上潇洒挥舞武器?赵国的“胡服骑射”时没有马镫,秦始皇的轻骑兵也没有马镫,后者可从秦兵马俑中看到。轻骑兵更多只是骑马赶路,以达到快速行进。具体何时发明马镫,历史学家也不敢断定,可以肯定东晋时期有了马镫,而马镫在西方的出现,则是八世纪初。决定作战能力的要素有三:机动能力、攻击能力、防御能力。在冷兵器时代,最强大的是骑兵,所以蒙古人可以一直杀到欧洲。热兵器时代陆战之王则是坦克,空中则是战斗机。制片方不可能不知道这些历史常识,我估计是为了迎合观众,仅有车战,不如加上马战过瘾。但这有明显的误导的成份。
总的来说,《赵氏孤儿》是部挺好的电影,值得晚上飞车独自去观赏。
在国内的几位大腕级导演中,陈凯歌原属于我不太喜欢的导演之列,而且是越来越不喜欢的那种。陈大导演的早期作品有几部还是不错的,尤其喜欢那部《霸王别姬》,整部电影充斥着历史与现实的交织,戏里戏外不分情境的纠缠挣扎令观众揪心。而这部电影也可能是主演张国荣悲剧的引子之一。但从《无极》开始,陈大导演的电影除了恢弘的场面和炫目的色彩,找不到多少思想与内涵。但2008年拍的《梅兰芳》改变了我的看法,陈导的电影又列入我的观看计划中。
近期的贺岁片一部接着一部上演,导演、主演的牌子一个比一个大,前期炒作的热浪更是一个盖过一个。老谋子的“山楂”炒的最凶,但其中味道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好;冯导的“地震”震动了观众的心,可说是催人泪下,但“非2”却成了“戏不够、噱头凑”的大杂烩;而姜大明星的“子弹”则飞的让人眼晕……。那么,陈导的《赵氏孤儿》又会是什么样的效果呢?说实话,这部电影比同档期的那几部贺岁片要好些,不再那么“无极”。当然,电影好看与否,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
这部电影对《史记-赵世家》中的记载动了较大的“手术”,说是“篡改”可能有点过,但若说是“改编”又有点不够。虽然改动很多,但故事的主线和故事里的主要角色那是绝不能变滴,毕竟还有“尊重历史”的原则在限定着。电影与历史记载相比,改动之处有很多,但差别最大的、最值得评说的应该是两处:一是程婴换孤的起因与过程,一是程婴抚养、教育赵氏孤儿的方式与过程。本人认为:这两处较大的改动,正是影片“得”、“失”之所在。
《史记》中记载的“程婴换孤”这一情节是程婴与公孙忤臼商议的计策,是程婴忠义气节的体现。而在电影中,这一情节被做了较大的修改,“换孤”的起因不再是程婴的仗义,而纯属陰差陽错和被逼无奈。这样的改动令程婴少了些“假、大、空”的英雄主义气概,多了一份儿温情,添了一份儿人性。这多少可算是电影改变中的“亮点”,应该属于“得”的部分。只是在整个换孤过程中,程婴显得过分懦弱,过分被动,有悖于历史上这个人的本性。
而救下赵氏孤儿后的程婴,原本该隐居深山,独自抚养教育赵氏遗孤,直至晋王幡然悔悟招其回宫。但电影里却让他不甘于深山的寂寞,反而带着年幼的赵氏孤儿投奔到死敌屠岸贾的门下,且让赵氏遗孤认贼作父。这一情节的设计实在令人匪夷所思。电影中,赵氏遗孤成长过程中,受到了屠岸贾诸多的恩惠,而他的养父从未给他哪怕一点点复仇的教育。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孩子,怎么可能一下子聚集起满腔仇恨而手刃仇敌呢?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试想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一个人若没有君主的首肯而随便刺杀重臣,焉能不受到制裁?不受到追杀?因此,这处改动该算是影片中最大的败笔,最大的“失”了。
另外,电影里韩厥的角色设计也令人感到诧异。历史记载中,韩厥将军并没有参与程婴救孤的过程,但他同情受到屠岸贾陷害的赵氏忠良,也多少知道一点关于程婴与赵氏遗孤的事情。是他最后让程婴和赵氏孤儿重新回到了“人间”,光明正大地走进了社稷。但在影片中,韩厥基本上成了一个莫名其妙的角色,除了在深受震动而放走救孤的程婴外,看不出他有任何存在的价值。
说到底,陈大导演又犯了他一贯的老毛病——虎头蛇尾。陈导又一次开了个轰轰烈烈、颇为引人的好头,接续上一段平铺直叙的过程,最后却毁在了让人莫名其妙的结尾上。
剧中的每一个角色都是活的,包括代表忠正的程婴和代表奸佞的屠岸贾。作为影片的《赵孤》经过一番改编,屏除了作为元杂剧的传奇色彩和好人至好坏人至坏的元素,为我们呈现了一个较生活、较贴近的《赵氏孤儿》。
元杂剧《赵孤》作为中国古代十大悲剧之一,讲述的是春秋时期晋贵族赵氏被奸臣屠岸贾陷害惨遭灭门,幸存下来的赵氏孤儿赵武长大后为家族报仇的故事。
剧中还有三个人:庄姬、韩厥、公孙杵臼。
原文中此三人的死法分别都被改换,庄姬并非拔剑而是自缢,韩厥乃是自刎,公孙大人则是撞阶而死。无论何种死法,他们都是忠正善义、悲壮的灵魂!
其中,葛优扮演的程婴让我久久不能释怀,他的面容上刻着两个字“父亲”。他不是什么大英雄,他只是一个父亲。抱着儿子会开怀大笑的父亲……当他亲眼看见万恶的屠岸贾将自己的儿子摔在地上,只一声,没了声响……他,他崩溃了!那是怎样的一种心情?我没法体会。可当我看到严肃的父亲在一旁潸然泪下时,我想我明白了。
陈导的程婴有一个鲜明的特点,他很胆小。他只是个普通的郎中。当庄姬夫人叫他力保赵孤时,他不知所措,他推辞,他犹豫,他觉得这不是他这种人该承受的。就在这时,庄姬夫人说出了那一段作为一个母亲的话:
等他长大了,不要告诉他仇家是谁,就让他过普通老百姓的日子。
他明白了!因为他也是一个孩子的父亲!
二十年中,程婴忍辱负重,带赵孤一并投奔仇家,为报血海深仇……。
在拍摄片场,还没开拍,葛优这个大老爷们哭了。我想,这是父亲的力量!
程婴,以父之名,他有两个儿子:一个叫程勃,一个叫赵氏孤儿。
而他们的父亲,名字叫程婴!
葛优这个腕比较熟悉,主要是从广告上认识的,但还从来没看过他演的电影,虽然我老早就听说他被誉为影帝了。
也许是看过的,但我有个特点,或者说缺陷吧,就是人意化妆,特别是古装,我就认不出谁是谁了。
最近看了《赵氏孤儿》,黄晓明、鲍国安、赵文卓都是一眼就认出来了,庄姬和程婴是谁扮演的愣是没看出来,只是觉得十分面善。看完后百度了一下才知道,那是范冰冰和葛优。。。
影片很好,起伏跌宕,错落有致,转折骤然,吸引眼球。看完之后会让人至少是让我产生了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
看到很多人都贬斥屠岸贾,说他残忍贪权,大逆不道,嘴脸丑恶。我实在难以苟同。
先不说他们。我最欣赏的是赵盾的护卫队。勇猛,忠诚,精明,无畏。我认为,这等壮士,绝不是金钱所能收买的,如此看来赵盾还是颇有人格魅力的,士为知己者死嘛。
要说还有褒扬的,那就是公孙杵臼了。这个人太潇洒了!正值,随和,勇敢,还有很多还有词宇以供形容的高洁品质。赵氏灭门时他敢于收容遗留的孤儿,平民协助时他肯自降身份向人作揖,执意牺牲时他先遣散下人,面对__时他没有一丝慌乱,中剑身亡时他没有丁点后悔。赵氏能结交这等君子,也不枉一死了。
往事如风,如烟,散了就什么都没有了。仇恨只会酿造血与泪的悲剧,而不会带来丝毫快感。世界上最失败的事莫过于让一个一无所知的孩子去背负仇恨。“孩子是无辜的”,韩厥的话是对的。
然而韩厥的人生轨迹为祸打乱。这怨不得别人,更怨不得他自己。“换了我我也会这么做”,屠岸贾如是说。可见人性往往是相同的。亦即是说,在面对同一件事情时,我们的做法往往一样,只是我们各自在扮演自己的角色,邂逅与经历不同而已。
公孙杵臼用生命阐明了什么叫交情;。
庄姬夫人用生命阐明了生命是母爱;。
贴身护卫用生命阐明了生命叫忠诚;。
程婴本人的死却充满了无奈,矛盾,纠结。
人世间就是这样,纷繁复杂,难以言说……。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600字篇九
今日,我读了英国著名的作家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作品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弃婴奥利佛在孤儿院艰难成长到9岁,被送到棺材店当学徒。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佛逃到伦敦,误入贼窝,被迫当了扒手,历尽无数辛酸,最终在善心人的帮忙下,查明身世并获得幸福。
读着这本书,我的思绪也在不断飞扬,被奥力弗勇敢的精神深深触动,在成长中饱尝艰辛,应对羞辱奋起反抗,为维护尊严而不屈抗争。生在黑暗中却出淤泥而不染,坚持心灵的完美。反观我自我呢?异常是当我读到“奥立弗一口气走了接近二百英里的路,却依然拼命坚持着向伦敦走去”时,不由想起一件让我感到脸红的事:那是一年夏天,我在家里看着弟弟自由自在地滑轮滑,弟弟让我玩一下,我却死活不肯,唉!我是怕像第一次那样摔个四脚朝天呀,应对这一点点困难,我退缩了。
我们要学习奥利弗坚强不屈的勇敢精神,他的完美心灵,他的.善良纯真,还有他的坚持信念不都值得我们学习吗?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甜蜜完美,有父母的疼爱,教师的关心,同学的帮忙,可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饥饿、寒冷、疾病、战争带来的痛苦。与他们相比,我们不是更应当珍惜这一切吗?我们要加倍努力学习,真诚帮忙别人,加强自我修养,用感恩的心回报社会,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完美!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600字篇十
人物关系:奥利弗是蒙克斯同父异母的弟弟,布朗劳先生是奥利弗姑姑的爱人,也是奥利弗父亲的朋友,罗斯是奥利弗的小姨,即奥利弗母亲的亲妹妹。
蒙克斯的母亲得知罗斯是艾格尼丝的妹妹之后,设计让幼年的罗斯被耳根子软的主人折磨,幸而与人为善的梅丽太太遇见了可怜的罗斯,将她收养在身边。奥利弗的父亲是个容易被权钱左右的脆弱的普通人,抵抗不住大笔遗产的诱惑也无可厚非,但他抛妻弃子未免薄情寡义了些,即便他继承遗产后极度痛苦与自责导致富贵一年就去世,也弥补不了他和他的原配带给艾格尼丝一家人的苦难和伤害。
奥利弗是个让人心疼的孩子,受尽磨难却坚持人性中的.纯真与善良,他与小迪克的友情更是扣人心弦。两个纤细瘦弱的孩童在饥寒交迫和殴打辱骂中长大,在不见天日的地窖中,面对黑暗世道邪恶人心,他们却从未放弃过对美好生活的憧憬。然而人生多艰,两个小男孩最后一次在寄养所相见,既是生离,又是死别,小迪克得知自己病情时的求死心态和其对奥利弗的真诚祝福令人心酸不已。当奥利弗再次回到寄养所准备解救他的好友时,等待他的却是小迪克已经病逝的消息,患难之交最终阴阳相隔,为幸福圆满的结局留下了一个遗憾。
聪明机敏的南希是个性格复杂的人物,她从小就在费金和赛克斯的“教育”及威逼下做了许多身不由己违背本心的事情,拐骗儿童,欺诈良民。在协助费金捉回奥利弗之后,也许是被无辜自责的奥利弗触动了良知,也许是被伤痕累累的受难者唤醒了母性,年轻的她开始心绪不宁方寸大乱,在善恶之间踟蹰摇摆,为保护奥利弗做了很多努力,尽管南希最终选择留在黑暗,但她依然保有人性中光明的一面——爱与忠诚,尽管这爱与忠诚从始至终都所托非人。
这部作品再现了工业发展初期被雾霾笼罩的伦敦。英国经济转型背后脏乱不堪的大街小巷,压榨剥削贫民的资产阶级和《济贫法》,命如草芥生如蝼蚁的底层民众,狄更斯用精炼辛辣的语言绘出了一幅彼时伦敦的写实画卷,这含血带泪的写实画卷不禁让人感叹滚滚向前的历史车轮下,碾过了多少无名冤魂。
最后,建议有意入手外国名著的书友们提前了解哪家译本比较经典,可以避免糟心的阅读体验,有能力阅读原版者除外。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600字篇十一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创作的13部长篇小说之一,讲述的是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在伦敦发生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因受不了做棺材的工作而逃往伦敦,路上遇到一个扒手,把他带到了伦敦的扒手老巢,被迫成为扒手。但他不愿偷东西,却受到诬陷了,打入了监狱。被人证明了清白,一位好心人收留了他。后来他又被抓回了扒手窝,在坏人的挟持下去抢旅馆,没有成功,奥利弗这个可怜的孩子连中三枪,奄奄一息,被那家旅馆收留。他协助警方捣毁了扒手的老巢,又幸运地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姐姐,并且继承了遗产,成为了一名高贵的绅士。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首先不能得寸进尺,冤枉好人;不可以做诈骗、抢劫、偷盗等违法的事;不能随便怀疑别人,要有怜悯之心;更不能背信弃义,滥杀无辜,与警察作对。
不仅这些还要宽厚待人,互相友爱,真诚感谢他人。没有强烈的爱,没有仁爱之心,没有对帮助过自己的人的感恩之心是永远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的。
是呀,正如书中写的“奥利弗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夜晚……”一样,我永远不会忘记《雾都孤儿》给予我的启示。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600字篇十二
一双清澈而忧伤的眼睛,一颗稚嫩、纯洁的心灵,一袭破旧不堪的衣物,塑造出了小说中主人公奥利弗的'形象,栩栩如生,感人肺腑。不可否认,我被奥利弗的纯真、诚实与善良彻底打动了,一个孤儿的悲惨生活就此在我心中拉开了序幕。伦敦城里似乎永远弥漫着阴冷的味道,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总能让人嗅到血腥,想到战争的杀戮。人们的脸上要么是面无表情,要么有时出现了一两张邪恶的嘴脸,似乎在报告着这世界的残酷。可怜的奥利弗就这么残酷的活着,忍受着失去亲人的痛苦。生活的压迫使一个本该享受童年快乐的孩子沦落成了使人厌恶的弃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到了一个外号叫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
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中抚养,但一次又一次都被抓回去,他失望、痛苦、无奈,上帝就这么折磨他幼小的心灵。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而愤怒,为善良的人而感动,为奥利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欢的人,是在两次奥利弗面对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努力帮助他的布朗夫妇。因为他们的善良,奥利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将来少了一个贼!而多了一个好人。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冷酷。
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点善良给予了我们一点感叹。但最后他仍逃脱不了悲惨地死去。作者狄更斯人物塑造手法十分出色。这个小说中的流氓盗贼,精辟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心酸的笑,让人看完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人活着就要不断地向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需要向命运低头。
冥冥之中,似乎看到了奥利弗那张带着纯净的、天真的笑脸……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我牢牢记住了这句话。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600字篇十三
最近我在看一本英国名著——《雾都孤儿》,我是先看的同名电影,后面才把原作小说找来看。
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记述了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被人们送进了贫民收容院,她生下一个男孩儿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特威斯特。10年后奥利弗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虐待,逃到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善良人们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能和爱他的亲人团聚,他神/秘的出身也真相大白。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丨特威斯特是一位孤儿,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后不位善良的老先生一一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i活。(作者用短短几句话就概括了书中主人公复杂的一生,简洁明了,让读者一目了然,对本书的内容有了大致的了解。
们怀着一颗诗意的心情,面对生活的大海。我们的心中应该永远怀着春暖花开的期待以及大海般昂扬的斗志,去奋斗我们的人生吧!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600字篇十四
《雾都孤儿》是十九世纪英国最杰出的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创作的一部小说。
小说中的主人公奥立弗·退斯特从小失去了父母,是一个孤儿。他是在济贫院里长大的。那里的生活非常艰苦,食物非常简单,通常是一碗玉米粥、一块干面包,奥立弗·退斯特在这样的'环境中度过了九年。
奥立弗·退斯特非常不幸,但他也是幸运的,他曾被迫加入强盗的行列,但他没有泯灭天良。后来通过亲人、朋友的帮忙,奥立弗·退斯特终于弄清了自己的身份,并得到了一部分遗产:八百英镑。好心的布朗罗先生把奥立弗·退斯特当作亲生儿子来看待,奥立弗·退斯特建了新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书中最让人感动的是,十岁的奥立弗·退斯特被迫从济贫院里逃了出来,不料被一个名叫杰克的窃贼盯上。杰克把奥立弗·退斯特带到了贼窝,那些贼们妄想把奥立弗·退斯特训练成一个小偷。奥立弗·退斯特受尽了百般折磨,他不断地想方设法逃离,并十分顽强地与敌人搏斗,终于逃了出来。奥立弗·退斯特是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宁死不愿去当小偷。
看完了这本书,我深切地感受到奥立弗·退斯特的命运是多么的曲折不幸。但他凭借着刚毅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战胜了生活中碰到的一个个困难,终于让自己过上了美好的生活。奥立弗·退斯特真是好样的!
与奥立弗·退斯特相比,我真是太幸福了!我有一个幸福的家,爸爸妈妈很爱我!我要好好地珍惜这一切!更要努力学好知识,让自己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来回报家庭,回报社会呀!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600字篇十五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故事。书中的主人翁是一位孤儿,他的`名字是奥利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他最后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600字篇十六
《雾都孤儿》是英国大文豪狄更斯的一部小说,读完后我被他顽强的精神打动了。
主人公奥利弗出生在济贫院,妈妈不久就死了。他在贫民习艺所里受尽欺凌,因不想忍受痛苦向伦敦逃去。路上,他被外号机灵鬼的人骗到贼窟,在两次偷盗中分别遇到了布朗劳先生和梅里夫人,但又一次次被抓回。这时奥利弗的身世一点点真相大白,最后被第一次偷的老绅士收为义子。
小说里两位最好心人是奥利弗遇难时帮助他的布朗劳先生和梅里夫人,他们多么善良啊!不但没有因为奥利弗偷了东西怨恨他,还将他收养下来。他们用那颗善良的心让奥利弗感到温暖,正是这种善良让世界上多少人走出困难,让多少坏人变成好人,让流浪儿感受到家的温暖,如果世界上有那么多善良人,世界就会变得美好。
让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陷入贼窟的那段经历。奥利弗逃向伦敦是走了七天七夜,他身上仅有一块面包、一件粗布衬衫、两双补过的袜子和一个便士。一路上,他饥肠辘辘、痛苦不堪,但顽强的生存了下来。读到这,我油然生起了敬佩之情。奥利弗年仅10岁,和我们差不多。可他的坚强、勇敢远胜于我们!他在饥饿、寒冷、孤独、痛苦下还有顽强的斗争意志与勇气,真值得我们学习!
想想生活在“蜜罐”里的我们在在爸爸、妈妈娇养下还不懂得生活的美好,总是抱怨,感到不满足,读完奥利弗这感人的故事哈偶,我们要好好的自我反省一下了。当我嫌饭菜不好吃时,我应该想到街上还有那么多的流浪儿了!当我抱怨没有新衣服穿时,我应该想到还有多少穷人穿着破衣服!当我觉得学习枯燥时,我应该想到还有大山里无数孩子那双渴求知识的眼睛!
珍惜现在的幸福,珍惜现在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条件,我们要靠自己,让更多的人的到现在的幸福!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600字篇十七
狄更斯是十九世纪英国最的现实主义作家,一生写有十多部长篇小说,他写作《雾都孤儿》时,年仅二十五岁。
孤儿奥立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九岁就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而我们呢?!
当我们得不到呵护、得不到关爱之时,我们能否有奥利弗般的屹立不倒;当我们受到饥饿、悲伤、孤独之际,我们是否具备顽强的斗争意志;当我们面临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想起这些,我们不妨把目光头向奥利弗,这样:你也许会想起在世界的某一角落,还有些许我们的同龄人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疾病作战!
只有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才能去保护需要保护的孩子们。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600字篇十八
一直在想,给这个文章起一个怎样的题目。最终发现,还是读后感比较恰当。虽说这种题目已经在我十七年的生涯中被打上了"俗套"的标记,但是此时此刻,却也只能用它来概括这篇文章想要说的话了。
说起雾都孤儿,这部世界名著的威名其实我早有耳闻,但是最终也没有细细的读一下,至于电影,也没有过多的关心。我的很多网友以及现实生活中的朋友们,在填写一些类似于"最喜欢的书"的时候,除了一些比较畅销的通俗小说,最受欢迎的名著便是《雾都孤儿》了。我曾一直不理解,这部书的魅力何在。
这次之所以完完整整的读了这部小说,还是要感谢我们的英语课。第一次听到别人给我介绍雾都孤儿的情节,便深深地为之吸引了。于是下定决心要读一读这部书。由于学业紧张,没有大块时间来完成阅读,整本读下来大概用了一个多周的时间。显然,这比狄更斯创作的时间要少了许多。但是,狄更斯即使花再多的时间在这部书的创作上我认为也是值得的,因为这是一部令我和全世界热爱它的人拍手叫绝的一部奇书。开卷芳菲四溢,掩卷荡气回肠。
人们都说狄更斯是一个现实主义的作家,在他笔下描绘了十九世纪伦敦的黑暗的景象,他的笔墨激起了人们对于下层人民生活状况的关注。他用他写实而又充满了夸张讽刺的笔调,以一个作传者的口吻,向我们叙述了奥利弗·退斯特的故事。
整个小说有这么几点比较抓人。首先,是对奥利弗哭泣的描写。
整部书中,针对奥利弗哭泣的描写很多。哭的原因各不相同,但是却统一的展示了奥利弗纯洁的品性和高尚的人格。一个孤儿,在被邦布尔先生送到棺材铺时,在门口的街上,有一段对于哭的描写,或者是抽噎。具体细节记不清了,但是我清楚的记着一句话"因为我孤独啊……""孤独"是啊,在一个物质都无法满足的年代里,奥利弗却着重强调了"孤独"二字,这是对人性的多么大的褒奖啊!一个孤儿发自内心的孤独埃没有父母,鲜有兄弟姐妹。虽然在救济院里的朋友们又少,吃不饱,喝不足,但这些物质的匮乏又能怎么样呢?如果有一家人和和睦睦的在一起,即便生活拮据又如何呢?即便你富可敌国,但是周围没有一个可以信赖的朋友,那岂不是无限悲凉吗?"孤独",这是一个孤儿发自内心的呼喊,展示了奥利弗纯洁的个性。他没有像世人一样,把自己变得物质,而保持了人性最纯良的东西。
之后是在棺材铺里面,诺亚侮辱了奥利弗的母亲。这次,奥利弗没有哭,他勇敢地站了起来和他决斗。尽管结果是可怜的奥利弗被责打,但是也展现了奥利弗高贵而不容侵犯的尊严。一切苦难他都可以忍受,但是不能忍受人们对他及他的父母的侮辱。"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从他的行为里,我们看到了他的自尊。如今,有多少人为了利益卑躬屈膝,他们丢下了自己的尊严,去追逐那些本无所谓有无的名与利。最终,他们或许得到了他们垂涎已久的利益,但是丢掉了的,却是别人对他们的尊重,是他们做人最基本的尊严。现在看来,这些利益小人的行为,却远远及不上一个伶仃孤苦的孩子!
再一次比较令人印象深刻的哭泣的描写是在布朗罗先生帮奥利弗治好了病之后。那是一种感激的泪水,包含着小奥利弗对布朗罗先生的谢意。他没有什么能够报答的,唯有报以最纯真的泪水。他的心里是那么的善良,他对别人给予他的关怀是那么的渴望又是那么的珍惜。这样的情感,只有那些失去或者之前从未获得过的人才会拥有。很多人抱怨说父母爱他们不够,那是因为他们已经把父母的爱当作了一种习惯。其实,天下父母没有不把自己全部的爱奉献给孩子的,但正是因为这种无私的奉献,让孩子们渐渐对这种爱习以为常,最终还会反过头来抱怨父母不爱自己。对于这些人,我真诚的推荐你们读一读《雾都孤儿》,你会发现,你自己究竟有多么的幸福。因为不曾拥有过这种爱,所以奥利弗十分珍惜他们。以至于到后来被露西收养后依然渴望能够再见布朗罗先生,并且在布朗罗先生回到伦敦的第一刻,奥利弗便激动地前往拜访。
再就是在迪克死时和费金上绞刑架前奥利弗的泪水,那是一种对于友情的怀念,对于小狄克命运的怜悯,对于费金作恶的宽容。奥利弗用他纯真的灵魂,洗刷着每个读者蒙垢的心。
其次是南希这个人物。
南希拥有着复杂的人物性格。她自幼便被费金教唆成一个小偷,之后成为了强盗赛克斯的情妇,虽然他怙恶不悛,但是她没有泯灭一颗善良的心。在她见到奥利弗的第一刻起,她便下定决心要保护这个孩子。为了奥利弗,南希冒险去通风报信。但是南希却也离不开赛克斯,她深爱着赛克斯,不希望赛克斯受到一点伤害。以至于在她向布朗罗和露西小姐通风报信的时候,丝毫没有提及赛克斯。她不希望赛克斯受到追捕,她宁可自己死在了赛克斯的手里,却一直没有改变对塞克斯的爱。而塞克斯亦然。他亲手杀了南希,但是由于没有了南希,他灵魂经历着谴责,最终将自己吊死。他们两个人,虽然充满矛盾,但是却不能分开。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一句话"认识一个矛盾的复合体"。
通过南希这个人物,狄更斯给我们展现了人性的光辉。人是性本善的。不过这个人曾经做过多少恶事,那只是因为他一时的糊涂。每个人内在都有一颗善良的心,它会在别人处在困难的时候,指引我们伸出援手。世界上没有完完全全的坏人,只有善良之心一时受到蒙蔽的人。、金钱、邪念都会蒙蔽起善良的心,但是,却永远不能除掉这颗心。
全书的结局是皆大欢喜的。露西和哈里梅莱先生结婚了,奥利弗继承了遗产被布朗罗先生收养。所有善良的人都有了美好的结局,一切作恶的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除了可怜的南希。但我相信,她永远活在每一个读者心中。
有人说这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其实我不尽认同。我认为这部小说充满了浪漫气息。首先,出身在济贫院没有受过良好教育,后来又误入贼窝的可怜的'奥利弗却能够像一个绅士一样的表现,内心永远保持着那种纯真,丝毫没有被墨迹染黑,这显然是不符合现实的。同时,奥利弗的两次"犯罪",第一次的对象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第二次是他的姨妈的养母梅莱太太家,而且两次他都受到了他们的帮助,这未免也太巧了。不过,狄更斯正是通过这些夸张的"实际"向我们表现了他的思想内涵,那便是追求人性的纯良。他用奥利弗这个小孩子,展示出了整个大伦敦那个时代的风貌,也显示了他本人善良的人格。让读者跟随者小奥利弗,经历了一次次灵魂的洗礼。
读过这本书,心一直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为的是奥利弗最终快乐的结局,也为的是那个时代悲哀的现实。
伦敦的那个时代过去了,但是世界上仍然有着无数的小奥利弗在经受着苦难。他们或许不会像书中的主人公那么幸运。但是,我相信,只要每个人都保留一个善良的人性,世界会因美好的人性而变得更精彩的。
退斯特的出生是一个悲剧的开常他的母亲在他出生后便去世了,留下他孤苦伶仃在救济院里承受着非人的折磨。在这一部分里,狄更斯有着一段着实抓人的妇孺皆知的描写,也是被中国各个时期和各个版本的英文教材收录的--oliverasksformore(奥利弗要求添粥)。这一段之所有备受推崇,原因其实很简单,他揭示了压迫与反抗对立统一的关系,同时也向我们展示了奥利弗坚强勇敢地性格。在一个黑暗动荡的年代里,人们最大的奢求就是能够吃饱,救济院里的孩子更是食不果腹。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些所谓的绅士们动辄就满汉全席,这是多么悲凉的讽刺啊!当人这个族类失去掉对同类的同情的时候,特别是失去掉对种族最新生代的怜悯的时候,那将带来多么凄惨的结局啊!然而,这就是那时的资本主义社会,一个有金钱没人性的社会,穷人活该饿死。
奥利弗贱卖。成为了棺材铺的学工。
水平比较低,还请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