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房屋转租合同(实用10篇)
合同的执行是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了商业行为的诚信发展。在起草合同时,要思考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未来的变化。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合同起草的要点和步骤,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房屋转租合同篇一
尊敬的审判员:
云南南广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委托,指派我作为原告代理人参加原告诉被告房屋租赁纠纷一案。现根据本案事实、法律及庭审情况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被告双方对其于20xx年xx月所签订的门面租赁合同书之真实性、合法性均不持异议,故该门面租赁合同书合法有效,应对原被告产生约束力。在合同履行中,原告先后向被告支付了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的租金和水电费,并交纳了保证金8000元。
二、被告确认,其已经于20xx年4月把原告向其承租的门面房另租给他人,以实际行为违约,应承担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被告以原告未付租金为由,径自单方面解除合同,既与事实不符也无法律依据。
1、在20xx年3月,原告与被告商谈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房租支付一事,被告明确告知不再把房屋租给原告,并要求原告及时搬走。因被告岳母去世占用了门面房一定时间,被告同意把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的租期延长6天到4月6日;在4月1日至6日,原告仍然与被告协商承租事宜,被告称房子已经另租给隔壁卖服装的老板,不可能租给原告。因被告实际的不履约行为,4月6日,原告被迫搬离承租门面。原告未能向被告支付租金完全系被告违约所致,不能成为被告解除合同的理由。
2、退一步说,根据《合同法》第227条之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也就是说,做为出租方即使在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的情况下,也必须给承租方留有合理的支付期限。即使如被告所说原告未按时支付租金,在未给原告确定合理的支付期限的情况下,于20xx年4月7日就把门面房另租他人,悍然违约,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合乎情理。且本案中原告未交纳租金是因被告不收,显然不属“无正当理由”。并且在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1日的房租支付中,双方都达成了可缓缴的口头补充协议。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被告以想当然的不安抗辩且没有通知原告就毁约,不符合适用不安抗辩权的情形。
4、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诉讼原则,原告应举证证明其在把门面房另租他人之前,已履行了相应的告知及要求支付租金的义务。事实上,被告是因门面租金上涨的直接原因,又有隔壁租其门面的卖服装老板愿意出远远高于原租金价承租房屋,才找借口违约,有意损害原告的权益的。
5、“鼓励交易原则”为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该原则严格限制了解除合同的条件,根据该原则,并不意味着一旦违约都可导致合同解除,解除从实质上来说是消灭一项交易,一旦宣告合同解除,既不利于保护非违约方的利益,也不能体现合同的鼓励交易的目的。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一方根本违约时才能宣告合同解除。本案原告多次主动向被告履行交付租金的义务而原告对此不闻不问,一味回避不理,其行为与合同法规定的“诚信原则”背道而驰。
三、原告诉求被告返还保证金8000元并赔偿装修折旧损失25000元,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1、因被告违约把房另租他人,致使原告与被告的租赁合同实际不能履行;新承租人又拆毁原装修装饰,致使原告装修全部丧失。按双方《门面租赁合同书》第六条、第九条“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乙方门面的正常经营活动的使用。甲方不得把门面另租给他(她)人。如有,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的损失”的约定,被告应承担返还及赔偿责任。
2、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本案中,被告应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费32050元的残值损失即25000元。
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被告也要承担退还保证金和赔偿装修损失的责任。
综上,被告以另租他人的实际行为违约,造成了原告继续使用承租房屋不能,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以上代理意见,请法庭予以充分考虑并采纳。
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xxx。
20xx年xx月xx日。
企业房屋转租合同篇二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150元,按半年支付。另付押金100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一次付款计1000元人民币。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30天;。
五、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六、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房屋转租合同篇三
第一条本合同所指标的为区号楼室。
其中东北向卧室为出租给乙方房间。乙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数,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二条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_个月。
租金为每月元(1人/2人),押金______元(押金会在合租关系正常中止时退还)。支付形式为:每三个月交付,水电燃气费每月一交。
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空调一台,床一张,大衣柜一个,床头柜2个,电视柜一个。
第三条共同使用区域为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及这些区域里面的相关设施。
第五条在租住期间,双方应本着“节约、爱惜”的原则,不得浪费水、电、煤气等。应共同维护设施的安全。
第六条乙方需退房的话,因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租住不满一月,租金按一个月收取。
第七条因为合租的特殊性质,如房屋出售等其他特殊情况出现本合租合同自动失效,甲方不负违约责任。但甲方也必须在与房东解除合约前半个月,知会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_日
企业房屋转租合同篇四
1.甲方若要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乙方若要转租房屋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签订转租合同,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并签订转租合同,乙方须赔偿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无条件解除合同。
3.乙方若需要提前续签合同,需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通知甲方,若未按时通知甲方,视为乙方不再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将承租住房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乙方所支付的抵押金作为违约金,并于次日倒房。
2.乙方入住后合同未到期,乙方提前退租时,押金及提前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于次日倒房(水电费结清)。
3.合同签订及入住后,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且甲方返还乙方剩余房屋租金及赔偿乙方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对双方提供的相关文件材料进行仔细核查,对提供无效或不真实证件的乙方,丙方有权终止提供服务。
2.非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执行时,丙方已收取的中介费不予退还。
3.在合同期内,若乙方违约,丙方在同等价格下免费为甲方提供二次租赁,高出本合同价格做为中介费。
第八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诉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第九条相关约定事宜。
1.乙方应在租赁届满时,甲乙双方验收房屋后,将房屋返还,如需继续承租,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乙方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明确表示不再续租或未和甲方续租合同,甲方有权带领新承租人前去看房,在早9至晚5时间段,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若因乙方工作等原因在此时间段看不了房,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看房时间。
第十条交屋时室内设施及物品:甲方提供家具、家电等明细附表(后附验房单)。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约定。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代理方:
联系方式:
店长热线: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路____号,位于第____层号房,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2.房屋配备有。
第二条房屋用途。
乙方承租房屋用作______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月,总金额为元整(大写:元整)。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提高租金。
2.甲方按季度收取租金,一季度租金为元。乙方应于每季度第1个月10日之前将该季度租金交付给甲方。和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季租金。乙方收取租金后,应当3日内开具发票给乙方。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支付水、电费,按乙方承租房屋水、电表的实际使用度数计收。收费标准为水元/立方米、电元/度,如有收费调整,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水电费的缴纳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收到通知后5日内缴清。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房屋交付之时不具有水电费等各项欠费。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房屋维修养护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由于乙方使用不当的除外。
2.甲方进行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须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发现房屋及附属设施需要维修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3日内提供维修服务。甲方接到通知后不按约定进行维修的,乙方可自行维修,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5.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在届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签订终止合同书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诉至乙方所在地分人民法院。
第十五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
2
页,当前第。
2
页
1
2
企业房屋转租合同篇五
乙方: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兴建的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主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企业房屋转租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为明确责任,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特签定本合同协议书。
一、乙方向甲方承租宁国南路常青镇青年村二组1幢,三楼、四楼、五楼180m2,月租金壹万伍仟元,每三个月一次交清,现付后租,租用时间从2008年4月1日起至2010年3月30日止,共贰年。每半年房租费应到期准时支付。
二、乙方不得拖欠租金。延期交纳的按月租金的1%处罚滞纳金。
三、甲方须持房屋所有权或其他合法证明,乙方须持身份证或暂住证办理登记。承租期间,乙方安全自负。
四、甲方的房屋和室内设施,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损坏,如需要变动,必须得到甲方同意,凡损坏部分予以赔偿。
五、合同有效期满,乙方需要继续租用该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满之日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续租事宜。在协议有效期内无解除协议原因的一方违约而致协议解除,违约方应向对方付违约金伍仟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协议签字之后生效。
甲方:乙方:
2008年月日。
企业房屋转租合同篇七
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和南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独家代理租赁甲方建设的江苏省农科院农产品孵化中心办公楼(以下简称“本案”)房屋使用权、并为本案作全程推广租赁策划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租赁物业基本情况。
1.委托租赁物业名称:江苏省农科院农产品孵化中心办公楼。
2.委托租赁物业坐落:位于宁杭公路以南、柳营西路以东、余粮路以北。
3.委托租赁物业性质:办公、居住用房。
4.委托租赁总建筑面积约15060㎡(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其中办公、居住用房建筑面积为139500㎡,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110㎡(该物业另立协议)。
第二条委托租赁期限。
委托期限:18个月(自房屋开盘销售之日起计算)。本合同期满时,如需续约,双方另行签订合同。若乙方提前租出该物业,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委托租赁价格。
1.甲、乙双方同意本案房屋租赁均价(平均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600元人民币。房屋每平方米租金不得低于5800元人民币。
2.乙方根据各户所在的位臵、房号制订各户的底价价格表,该价格表。
3、乙方在公开销售前应以各户底价为基础制作销售价格表,销售价格表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委托租赁进度。
1.租赁进度指标。
(1)房屋开盘销售后6个月内,完成总租赁面积的40%;。
(2)房屋开盘销售后9个月内,完成总租赁面积的60%;。
(3)房屋开盘销售后15个月内,完成总租赁面积的90%;。
(4)房屋开盘销售后18个月内,基本完成租赁任务。
2.本案租赁进度指标以客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付清首期租赁款(不低于合同总价的30%)为计算标准。
第五条委托代理费及结算方法。
1.委托代理费包含代理佣金和溢价奖励。
2.代理佣金计提标准:甲方按本案租赁合同成交总价的1.5%计提支付乙方代理佣金。以客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付清首期租赁款作为结算代理费的标准。
3.溢价奖励标准:溢价指房屋租赁收入超过6600×15060(按房屋实际可销售面积计算)部分的租金收益。溢价部分的收益,双方按7:3分成,甲方得70%。乙方得30%。
4.首次代理佣金支付起点为:乙方完成租赁指标达40%。
5.甲、乙双方同意从第二次佣金支付起均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2、3、4”中约定的时间进行考核后支付。
6.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的约定,乙方完成的相应时段租赁指标每减少10%,则甲方扣除相应时段应付乙方代理佣金的5%,反之,则甲方给以同比例奖励。
8.乙方收到代理佣金、溢价奖励款时须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
第六条广告费用。
1.本合同中的广告费是指用于帮助房屋租赁的各种资料的设计、制作、道具、印刷品、媒体购买及制作、广告市政发布费和宣传推广活动等费用。租赁展示中心的装修、办公设备的配臵、模型及样板房的装修费用不包含在广告费内。
2.本案广告费由甲方承担支付。甲、乙双方同意本案广告费预算不超过项目总租赁额的1.0%。乙方负责将广告计划表在签订本合同后10天内书面提交给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批准后由双方共同执行。广告计划在租赁过程中可根据实际市场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调整。
3.甲方应确保广告费用及时到位,因此影响租赁的,甲方应顺延考核指标。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并按期完成,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工程进度如下:(红色字体为待定)。
(1)工程于20xx年10月底前开工;。
(2)20xx年春节前,工程施工至正负零;。
(3)20xx年上半年(6月底前),项目主体工程封顶;。
(4)20xx年10月底前,工程房屋竣工验收;。
(5)20xx年春节前装修完成并交付使用。
2.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的约定,乙方连续两个时段未完成计划租赁指标的70%,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4.甲方在20xx年10月底前,免费提供乙方销售所需用房,包含房屋租赁接待处内部装修及办公设施。
5.负责房屋租赁接待处的安保,并支付薪酬。
6.甲方应在七天内完成对租赁方签署的合格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审核及签字盖章(如遇双休日或节假日顺延)。
7.负责审核乙方提交的各类方案、报告等文件,并在七天内完成审核给予乙方书面意见(如遇特殊情况另行约定)。
8.甲方指派的财务人员收取租赁人交纳的租赁款及相关款项,并出具正式收据或者正式发票。
9.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开展本案的租赁策划、包装推广及租赁工作。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组织专业人员实施开展本案的租赁方案的策划、包装、推广和租赁工作。
2.负责起草针对本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擅自增减或改动房屋租赁合同上的任何内容。
3.乙方起草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及设计的本案广告及宣传资料等须提交甲方审核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
4.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的约定履行,则乙方的考核指标及时段予以适当降低和延期;因此影响乙方正常租赁的,则甲方应予以乙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5.保证租赁口径的一致性,不夸大、不缩小、不隐瞒。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向租赁人以房屋租赁合同以外的书面承诺。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负责所有与租赁房屋有关的合同文本等签署前的填写,并办理相关手续。
7.协助甲方收取租赁款,但乙方人员不得擅自经手租赁人交纳的租赁款及相关款项,包括定金等。
8.协助甲方整理交付使用入住的相关材料。
9.乙方有责任为甲方保守相关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成本、客户资料等。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违约的,本合同解除后一周内,甲方应按解除合同时。
2.因乙方原因违约的,本合同解除后一周内,甲方应按解除合同时乙方实际完成的租赁任务结算代理佣金。
3.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行使解除合同权利时,须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条其它约定。
1.如遇特殊情况租赁人提出特殊要求或请示时,可由乙方书面提报甲方协商,以甲方书面批复执行。
2.若因建筑施工质量、装修质量、交房延期等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退租,其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该房屋按乙方已租赁处理,其代理佣金及溢价奖励按该房屋原租赁价格计提。若因乙方原因发生退租的,则该房屋租赁代理佣金及溢价奖励不予计提。
4.因不可抗力、房地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而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企业房屋转租合同篇八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位于,总面积约58平方米。房屋为: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出租方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
承租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承租方所负责的一切经济责任: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分租、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未与出租方商议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3、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壹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方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承租方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的缴纳期限。
缴纳期限:第一次交付租金时间为年月日,以后每次交付租金时间应提前十天。
第四条押金。
在该合同签订后的七天内承租方应付给出租方人民币作为租用押金,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友好协商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已付清所有租金,并遵守合同的规定,出租方将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应每日按月租金的3%支付滞纳金。
2、承租方违反合同,出租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或从。
押金中扣除损失费用。
第六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承租方必须维持承租房屋的整洁和完好,并承担租赁房屋的一切维修费用。2、承租方如要续约的,应于租约届满时提前三个月向出租方发出续约书面通知。3、承租方租赁期满后不再租赁此房屋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出租方;水电费、电话费、煤气费、有限电视费、互联网费和卫生管理费均由承租方负担并交齐;承租方在承租期间的房屋装饰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订具体租赁时间开始,交付房屋租金及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签字盖章)承租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联系电话:卞先生。
企业房屋转租合同篇九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路____号,位于第____层号房,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2.房屋配备有。
第二条房屋用途。
乙方承租房屋用作______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月,总金额为元整(大写:元整)。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提高租金。
2.甲方按季度收取租金,一季度租金为元。乙方应于每季度第1个月10日之前将该季度租金交付给甲方。和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季租金。乙方收取租金后,应当3日内开具发票给乙方。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支付水、电费,按乙方承租房屋水、电表的实际使用度数计收。收费标准为水元/立方米、电元/度,如有收费调整,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水电费的缴纳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收到通知后5日内缴清。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房屋交付之时不具有水电费等各项欠费。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房屋维修养护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由于乙方使用不当的除外。
2.甲方进行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须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发现房屋及附属设施需要维修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3日内提供维修服务。甲方接到通知后不按约定进行维修的,乙方可自行维修,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5.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在届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签订终止合同书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诉至乙方所在地分人民法院。
第十五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企业房屋转租合同篇十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原告xx诉被告xx租赁合同纠纷一案,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的委托,指派律师xx担任本案原告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代理人收集、查阅、研究了本案有关材料,向证人了解情况,并经过本案的开庭审理,对本案的事实、证据作了全面了解,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合议庭予以考虑。
一、本案原告是适格的诉讼主体。
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被告以“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来否认原告的主体资格是错误的。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赁合同在买受人(新的所有人)和承租人之间继续有效,双方无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依据原租赁合同继续占有使用该租赁物,并按照原租赁合同向新的所有权人交纳租金、承担原租赁合同中的义务。
依据,也有被告一直以该房屋为经营地而办理工商登记的事实依据。所以,原告是适格的诉讼主体。
二、原告的诉讼请求并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1、本案的客观事实表明原告的诉讼请求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原告自xx年取得房屋产权以来,一直委托xx到房屋催收租金,并且还通过书面的催收函催收租金,原告所提供的一系列证据已经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足以证明原告一直在催收租金的事实。
2、原告针对诉讼时效的证据依法应予以采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本案中由于证人皆是受原告的委托到房屋向被告催收过租金,了解案件真实情况,因此,他们有义务出庭作证。
3、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的诉讼请求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xx年xx月xx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原告在xx年xx月xx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的诉讼请求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4、原告的诉讼请求并未超过诉讼时效有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高级人民法院的判例及指导意见佐证。
(1)最高人民法院(2004)民二终字第147号判决书。
(2)《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苏高法审委[2005]17号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以分期履行的方式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履行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三、被告以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拒付租金的辩解不成立。
首先,被告主张的优先购买权与原告主张的租金请求,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理应另案处理。
其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二十四条的规定,被告以优先购买权受侵害为由并不能宣告原告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更何况原告已经取得房屋的物权。因此,即使被告主张权利,也应当向房屋出让人主张,并不能以此对抗原告的诉讼请求,所以被告以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拒付租金的辩解不成立。
综上,代理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原告诉讼请求理应得到主张,为此,希望合议庭充分考虑并采纳上述代理意见。
xx律师事务所。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