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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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篇一
为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工作方针,为了扎实做好我镇安全生产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驻镇企事业单位及各村要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各村、各中小学、幼儿园、各企事业主要负责人为本村、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村民小组及驻镇各单位要专设一名安全生产监督员,具体负责本村、本单位工作,要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治解决。
3、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落实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每季度要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会议,每月对本村或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得少于1次,并按时登记上报镇安监办,如瞒报、漏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由相关村或单位一把手负全责,并对所在村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4、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要加强舆论宣传,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必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5、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做好日常防火、用电、防盗等的安全管理,并不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对重点农业设施、用电设施、危险化学品、液化气、汽油、烟花爆竹等派专人看护,防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特别加强校车管理,定期检查校车安全,坚决杜绝超载等违规行为发生。
6、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治理,保证100%按要求时间整改,整改验收合格率100%(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整改的,落实时限、措施、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向镇安监办报告进展,说明原因并申请延长时限)。
7、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镇政府(*******),村干部、企事业负责人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8、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必须认真配合好镇安监办的工作及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9、对各村委会和驻镇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镇上将纳入全年工作考核之中。对不认真履行责任、工作不落实、没有完成考核目标的村和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以上条款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对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镇政府负责人(签字):
各村/单位负责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篇二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安全的大事,是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保证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条件,是各村及相关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责。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使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特制定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如下:
1、各村及镇直单位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村、本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镇政府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全镇范围内各相关单位及各村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
3、各村、各单位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村及单位的安全工作。会议要有记录,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责任到人,严格实施。
4、各村及各单位要配合镇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坚决关闭取缔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点、企业、经营网点。
5、各村及矿点要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责成专人负责,一旦发生火情,及时组织扑救。
6、各村对本辖区内的'无证无照加油站、加油点要及时上报镇安监站,以便查处取缔。
7、事故发生后各村及相关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并组织抢险,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否则,从严处理。
1、镇安监站公室综合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评介和验收,认真检查各村、相关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事故调查结案工作,督促全镇各村落实好非煤矿山、砖瓦窑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进行关停,限期整改。
2、派出所负责对爆炸物品流通、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矿山非法使用民爆物品的查处。
3、镇城建站负责建筑队伍,施工现场和一些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凡不符合安全规定,存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停止施工。
4、中小学要负责学校内的安全防火、防事故工作,及时消除危房和各类事故隐患。
5、水管站负责水利工程施工、防风及水保的安全管理。
6、林业站必须把护林、防火做为头等大事,切实做好扑救的各项准备工作。
7、供电所配合镇政府负责对无营业执照、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停止电力供应,取缔非法电力设施。
8、农业服务中心要负责农机驾驶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9、各村组织大型集会、娱乐活动,对安全工作要精心安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和防范措施。未经安监、公安部门审批,不得组织焰火活动。
10、其它各部门要依法对本部门、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同时接受镇国土所、安监站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镇政府负责人(签字):
各村/单位负责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经济社会良性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某某省安全生产条例》、《某某县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签订如下目标责任书。
1、无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无水上交通死亡事故。
2、无火灾死亡事故(含森林火灾)。
3、非煤矿山、煤矿、工厂、建筑工程等重点领域无死亡事故。
4、电力、农机、特种设备无死亡事故。
5、其他行业不发生死亡事故。
6、辖区内无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无事故。
1、健全组织机构。建立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监管联络员(信息员),设立安全生产违规违章事件报警点。
2、道路交通安全。辖区内无非法经营机动车辆。积极主动联系交通、交警等职能部门,定期召开道路交通联席会议,认真查处车辆超速、超载、超限、农用车载客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3、确保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公众密集场所安全。辖区内无非法生产、贩运、出售烟花爆竹人员和业主;无非法贩运、出售液化罐。定期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对公众密集场所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森林防火安全。确保辖区内无森林火险,建立封山育林、森林防火管护制度。设置常年性森林防火专职巡山员,杜绝林火发生。
5、群众“四防”安全(即防水、防火、防电、防意外伤害)。做好群众“四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到“穷灶屋、富水缸、柴草上树桩、人走火灭光”,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普遍增强。配合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四防”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6、食品安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凡办宴席10桌以上必须申报镇主管部门批准。
7、地质灾害安全。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制定抢险救灾预案,设置地质灾害地段常年监控员,拟定地质灾害地段整治方案(意见)。杜绝地质灾害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8、防汛防滑。成立防汛防滑领导小组,制定防汛防滑应急预案,确保群众安全度汛。
9、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严禁无证开采煤矿和非煤矿山,严格管理本辖区各类矿山资源,及时制止和上报违法开采行为。
10、建筑施工安全。禁止不按安全管理规定拆迁、修建房屋等各项建筑施工,杜绝因不按操作规程而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
11、完善应急机制。根据辖区内或安全事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有针对性地、周详地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成立相关应急分队,增强处置重大安全事故的能力。
12、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实行每月一次例会制度,实行定期排查制度,实行限时一周整改制度;各单位每月下旬必须上报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报表。
1、本年度年终时,由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根据考核办法对《责任书》进行考核评定。
2、对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以及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被评定为不合格单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发生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实施一票否决权,并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镇政府负责人(签字):
各村/单位负责人(签字):
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篇四
为了全面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督促各村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管理,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镇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__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镇各村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村干部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人对其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二、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每月安排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情况汇总后上报镇安监办。
2、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配齐必要的安全设施,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运转良好。
3、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4、建立和完善事故报告制度,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发生事故后按规定及时上报,无漏报、误报、迟报、瞒报现象。
5、按照镇统一部署,扎实有效地按期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考核与奖惩。
1、对生产安全工作做的好单位,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并作为村级年度评先的依据。
2、对于平时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不严的单位不得被评为本年度的先进单位,并且追究相应责任。
本责任书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责任人有变动,由继任者履行。
黄河北镇(章。
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的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实现全县20xx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xx县人民政府决定与你乡(镇)签订以下目标责任书。
一、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安全生产和分管其他工作的副乡(镇)长,为本辖区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负责。
二、乡(镇)人民政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和、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决定、切实履行职责。
(一)事故目标。
确保本乡(镇)、农村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重伤10人以上、一次经济(财产)损失300万元以上的事故。伤、亡事故数不突破控制指标。
(二)工作目标。
1、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由乡(镇)长主持的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每个月必须对管理辖区内的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至少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专项检查,并有文字记录。
2、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考核等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
3、按照《xx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和《xx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评考核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按要求配足配齐不少于2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专职人员和一村1名兼职人员,同时乡镇必须保证其安全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4、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乡镇要紧紧围绕灾后重建相关规范要求,切实抓好本辖区内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
5、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本年度有安全社区创建任务的乡(镇),务必按照工作计划,完成现场评定和备案工作。今年无安全社区建设任务的乡镇,要做到早计划、早实施,提前做好创建安全社区各项准备工作。
6、督促各下设机构依法行政。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审批、谁发证、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在审批有关项目涉及安全内容时,应主动征求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意见,符合安全法规条件的,才能审批。凡审批项目,不符合有关安全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导致伤亡事故发生或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审批人员及相关乡镇领导责任。
7、年度安全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平时有简报。并有安全档案,有文字记录。
8、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氛围。按照省、市、县安全培训教育的要求,完成本乡镇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有文字记录。认真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组织好本辖区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9、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在本辖区内出现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积极配合协助县级职能部门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0、各类伤亡事故报告及时、准确、不隐瞒、不谎报、做到安全生产信息畅通。
11、全面完成、县政府及县安委会和各安全职能部门布臵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四、奖惩。
1、年终考核,未突破伤、亡控制指标,工作成效显著,全面完成任务,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未完成目标任务,突破考核指标,年终综合考核按规定扣分。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和目标否决:年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以上的事故;虽无人员伤亡其事故经济(财产)损失在300万元以上的事故;年内连续发生两次各死亡2人的事故;发生三次各死亡一人的事故。
3、建成省级安全社区建设,年终安全考核按规定加分,未按要求完成安全社区建设任务的,年终安全考核按规定扣分。
4、以上考核奖惩办法由县目督办、县安办具体负责进行考核。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县政府、责任单位各执一份,经县政府、责任单位代表签字生效。
责任人:
20xx年2月5日。
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篇六
(项目部与部门负责人)。
一、负责人是承担项目部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做到对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基本要求。
l、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计,将安全生产的思想贯穿于安全生产全过程,即时处理和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做到任务、时间、措施三落实。
2、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做剑安全保障,并付诸实施。
3、施工过程中,必须遵章守纪,认真执行项目部的各种规章制度及其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对一线工人的安全管理工作,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等不良现象。
4、加强对一线工人的业务技术训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所承担的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各种防护和各种安全际志的悬挂设置。
5、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报项目部和公司安全科,并做好现场急救和保护工作,积极配合项目部和公司安全科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
三、控制目标。
l、年度内员工因工死亡率为“零”:
2、年度内员工因工重伤率为“零”:
3、年度内不发生重大的设备、火灾等事故:
4、年度内无恶性上访及治安事件发生: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建一流的施工现场环境:
四、责任。
负责人因自身管理方面的原因,造成人身伤亡、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项目部。
不承担任何责任。
虎岭产业集聚区职工公寓楼二标段项目部项目经理(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
x年7月10日。
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篇七
为全面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确保完成全县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县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各责任单位必须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本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要求主要有:
(一)组织领导与法制建设。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委会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做到行动迅速,及时贯彻落实到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2.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乡(镇)的重要工作日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协调解决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
3.加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4.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_23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_40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5.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按照《通知》、《意见》和《绥中县安全生产责任分工》中关于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各乡(镇)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按规定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各阶段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按时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材料。
2.督促辖区内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本责任书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
3.加强目标管理日常考核工作。每月按时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情况上报至县安委会办公室。
4.强化安全监管工作。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全面推进安全监管工作创新。
5.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国、全省、全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和节日长假期间,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和督导企业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与此同时,按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报送各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等材料。
6.大力支持、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落实编制人员、经费、器材、装备和办公场地等,着力提高群防群治能力。
7.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活动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
(三)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
1.配合上级监管部门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海洋渔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
2.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督促辖区内企业自。
行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治理,并跟踪隐患整改情况。及时将隐患信息及整改情况汇报给上级监管部门。
4.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抄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清单。
(四)应急救援与事故统计。
1.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本乡(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企业依法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评审合格后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2.督促有条件的企业依法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涉及的救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应急救援启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经费。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国家和省事故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逐级报告事故情况,并迅速组织事故救援,配合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无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情况。
4.加强事故统计工作。按规定时限上报各类统计数据,做到及时、准确、全面。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按照县安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月”、“安康杯”、“保护生命、安全出行”等群众性活动,协调主流媒体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
二、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1.坚决杜绝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
2.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或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年度考核说明。
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年度考核,考评情况将作为县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奖惩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及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给予严厉惩罚,对相关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取消一切评先选优资格。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由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政府责任单位:
代表:代表:
20xx年x月x日。
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篇八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特签订此责任书。各村民委、乡直有关单位必须履行、完成本责任书中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职责。
1、认真履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职责,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步推进、同时总结。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2、乡(镇)长对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批下达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和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主持或者委托分管领导人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年度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支持、督促本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并按规定给予奖励或者惩罚。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
3、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乡(镇)长负责领导和支持本级人民政府安监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以及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处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受乡(镇)长委托组织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排本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领导所分管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4、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负责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所分管部门及行业(领域)。及时督促检查、指导所分管部门、行业(领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防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5、积极推动乡(镇)人民政府和企业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__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桂政发201140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防线,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6、大力支持、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落实编制人员、经费、器材、装备和办公场地等,配备专(兼)职安监人员2人以上。辖区内每个村配备1名兼职安全员,着力提高群防群治能力。
7、乡(镇)本级财政要建立与本地经济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经费、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以及应由政府负责的公共安全隐患整治经费等。
8、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区、全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和节日长假期间,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和督导各类企业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与此同时,按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国家、自治区、市、县部署的各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半年、全年履职报告和自检自评考核情况等材料。
9、认真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及时确定20__年度乡(镇)政府挂牌督办治理的隐患项目,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抓紧整改。隐患整改工程竣工后,要做好整改效果评价,并及时向县安委办报送重大隐患整改进度等信息。
10、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是非煤矿山、水上交通、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1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媒体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
(二)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督促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专职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企业有条件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
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行为。
3、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和安全风险抵押、责任保险等制度,严格执行新的工亡职工赔偿标准。
4、督促企业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建档立卡,并组织实施整改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5、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6、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7、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发现没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要督促整改,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8、督促企业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二、控制目标。
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年度内各类事故控制在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20__年全县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另行行文下达)。
三、履职考核。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考核内容。
(二)县政府组织督查和考核以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控制目标为依据。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三)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实行量化计分考核,考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基本分为100分,考评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至80分为良好,80分以下至70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不合格。
(四)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确定为不合格:
1.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2.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发生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事故。
(五)检查考核以“季度检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县每个季度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次年1月上、中旬对各乡(镇)进行全面考评。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府安全生产考评办法,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兑现。经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要给予奖励,不合格的要通报批评。
(七)乡(镇)人民政府要分别于20__年7月5日前和20__年1月5日前填写好《20__年乡(镇)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详见附件),并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分别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签字人:
签章时间:20__年2月日。
乡(镇)人民政府。
签字人:
签章时间:20__年2月日。
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篇九
1、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分级负责责任体系,下级对上级负责,公司和各部门、车间的副职对正职负责。
2、建立安全组织网络。各部门、车间选配素质高,业务精的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
3、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及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等。
4、对所管辖和负责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确保一方平安。
5、每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本部门的安全工作,检查、督促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等情况,并有专门书面记录。
6、安全工作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
7、贯彻抓生产必须先抓安全的原则,经常进行安全工作现场检查,巡视并处置“三违”现象。切实解决现场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加强设备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8、积极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病发生。组织好从事有毒有害、高温作业职工的健康检查。对有毒有害因素的作业,均须有劳动保护设施。
9、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当生产、设备、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为主。
10、安排好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及防暑降温用品等所需资金。
11、加强特种作业人培(复)训工作和特种设备检查、检验。在实施工程项目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与主体工程“三同时”。
12、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全面执行员工“三不伤害”的安全承诺。全面执行班组“班前五分钟安全警示教育”、“下班前(后)三分钟安全检查”活动,杜绝违章作业,防止事故发生。
13、发生工伤事故、火灾、交通、设备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指挥抢救工作,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并按规定快速、准确向上级领导汇报。
生产现场粉尘合格率达到80%以上。
各部门每半年向公司作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和事故控制情况书面报告。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现状。
(1)安全管理实施情况。
(2)因工伤亡、火灾、交通事故、新增职业病情况。
(3)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2、安全工作的创新与特色。
3、体会和教训。
4、下阶段安全工作打算。
四、考核。
公司对各部门、车间安全管理有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凡发生事故的车间和部门,对安全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罚。
从签约之日起至下一次签约日止。
公司或部门、车间行政第一领导人(签字):xxxxx。
部门、车间行政负责人或副职(签字):xxxxxx。
xx有限公司(章)部门、车间(章)。
xxxx年xx月xx日。
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篇十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创造安全文明的生产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及时落实本经济社的安全生产责任制。(15分)。
2、明确责任,实行首行负责制。各经济社负责本社内用电、用水、拖拉机、农用车、电灌站、加工房、山地防洪、防火和个人等一切安全生产。(20分)。
3、加强本经济社的船舶、车辆、危险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有关规定。(10分)。
4、对本经济社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性建设项目,协助有关部门严格“三同时”。(20分)。
5、及时完成村委会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组织本经济社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10分)。
6、对发生在本经济社的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及时、准确向村报告,不得有误,及时调查上报事故情况,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10分)。
7、按时参加村上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15分)。
二、考核办法。
1、以上考核总分为100分,同时,将此责任书纳入经济社年终目标考核。
2、对出现重特大事故的经济社,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石梯村村委会(盖章)。
责任人:
20__年三月十日。
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篇十一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特与全村各企业签订二o__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控制指标。
1、全村各企业单位要杜绝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控制一般伤害事故。
2、各企业单位要杜绝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3、杜绝特种设备、食品加工中毒等行业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及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机构及工作考核体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达到企业管理规范化。
2、全面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高危企业、规模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职工进行承诺。
3、每月组织企业职工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及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责任到人,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3、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大检查活动,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收到实效。
4、如期开展春季、夏季、“十一”黄金周、冬季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配合镇安监站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活动以及上级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5、制定本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6、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为全员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7、严格事故上报制度,不得隐瞒和弄虚作假。
8、完成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日期:
宋庄村民委员会:
单位:
日期:
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篇十二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特签订此责任书。各村民委、乡直有关单位必须履行、完成本责任书中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1、认真履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职责,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步推进、同时总结。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2、乡(镇)长对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批下达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和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主持或者委托分管领导人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年度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支持、督促本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并按规定给予奖励或者惩罚。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
3、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乡(镇)长负责领导和支持本级人民政府安监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以及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处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受乡(镇)长委托组织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排本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领导所分管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4、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负责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所分管部门及行业(领域)。及时督促检查、指导所分管部门、行业(领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防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5、积极推动乡(镇)人民政府和企业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桂政发201140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防线,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6、大力支持、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落实编制人员、经费、器材、装备和办公场地等,配备专(兼)职安监人员2人以上。辖区内每个村配备1名兼职安全员,着力提高群防群治能力。
7、乡(镇)本级财政要建立与本地经济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经费、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以及应由政府负责的公共安全隐患整治经费等。
8、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区、全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和节日长假期间,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和督导各类企业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与此同时,按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国家、自治区、市、县部署的各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半年、全年履职报告和自检自评考核情况等材料。
9、认真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及时确定20xx年度乡(镇)政府挂牌督办治理的隐患项目,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抓紧整改。隐患整改工程竣工后,要做好整改效果评价,并及时向县安委办报送重大隐患整改进度等信息。
10、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是非煤矿山、水上交通、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1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媒体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
(二)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督促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专职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企业有条件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
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行为。
3、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和安全风险抵押、责任保险等制度,严格执行新的工亡职工赔偿标准。
4、督促企业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建档立卡,并组织实施整改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5、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6、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7、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发现没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要督促整改,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8、督促企业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年度内各类事故控制在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考核内容。
(二)县政府组织督查和考核以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控制目标为依据。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三)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实行量化计分考核,考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基本分为100分,考评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至80分为良好,80分以下至70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不合格。
(四)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确定为不合格:
1、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2、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发生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事故。
(五)检查考核以“季度检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县每个季度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次年1月上、中旬对各乡(镇)进行全面考评。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府安全生产考评办法,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兑现。经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要给予奖励,不合格的要通报批评。
(七)乡(镇)人民政府要分别于20xx年7月5日前和20xx年1月5日前填写好《20xx年乡(镇)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详见附件),并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分别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篇十三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街道办事处与各村、社区签订《____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年度目标如下:
一、控制指标。
1、杜绝死亡一人(含一人)以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影响恶劣的事故。
2、杜绝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的各类火灾事故。
3、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
4、杜绝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引发各类事件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
对本村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和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按照国家和省、市、区、街道有关规定,完成以下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街道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会议精神,亲自部署和参加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及时批阅签发和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2、充实完善村、社区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员。健全村、社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员。
3、制定村、社区年度内安全生产计划,完善村、社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健全村、社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和工作目标,与村、社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督促生产企业与车间、班组、个人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
5、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分析本村、社区内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6、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村、社区内安全生产情况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和处理。
7、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杜绝校园内因安全隐患(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造成的伤亡事故,减少一般工伤事故。
8、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9、建立健全本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档案。
10、年度内超出控制指标,要自觉接受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
立状单位:
代表签字:
责任单位:
代表签字: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