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廉租房租赁合同(优质11篇)
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确保双方在商业交易中的权益和责任。签署合同后,应妥善保管合同文件,以备日后发生争议时提供证据和辅助解决。请注意,在使用这些范本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适应。
廉租房租赁合同篇一
出租方:(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闵行区康华路86号上海瓯盛超市管理有限公司所属场地内,暂时居住房的租赁事宜,经双方达成共同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暂居房楼号暂时出租给乙方,只供乙方暂时生活居住,不得他用,
二、甲方出租给乙方暂居房的时间为月日至月日止,协议期满,乙方有权续租。
三、付款方式。
1.甲方租赁给乙方暂居房的租金为付六压一,签订本协议乙方即付清租金、押金。
2.甲方租赁给乙方暂居房的.公共保洁费、水费、电费为月付,每月的25日收取。
四、租赁租金综合费。
1.甲方租赁给乙方暂居房的租金为元间/月,
2.甲方租赁给乙方暂居房本租赁期的租金为元,大写元,押金_____元,大写元。
3.甲方租赁给乙方暂居房的公共保洁费、水费为50元间/月。
4.甲方租赁给乙方暂居房的电费为1.4元/度(以表计数实收)。
五、乙方承诺保证:
1.在租赁暂住房期间,一定做到全面遵守暂住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
2.在租赁暂住房期间,一定做到不私自乱接电源,不使用明火及爆炸物,不赌博,不聚众闹事,不斗殴,不留宿外流人员,不做违法乱纪之事。
3.在租赁暂住房期间,一定爱护公物,对自己的私有财务,自行向保险公司进行防火、防灾的财产保险,如不投保,所发生的意外及损失,由乙方自负。
4.在租赁暂住房期间,对暂住房内的一切物业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负责(公共部分除外)。
5.乙方如不严守上述承诺保证,甲方有权终止双方所签的本协议,清场,收回暂住房,并且对乙方剩余租金、押金不予退回及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廉租房租赁合同篇二
签订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的规定,乙方符合租住廉租住房的条件。现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革础上。就廉租住房的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政策规定将座落在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户的住房租赁给乙方。乙方愿意承租该房屋作住房使用。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月租按_________元/平方米计收,月租额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今后政府调整住房租金标准时,应按新的租金标准重新计算月租额。
四、租金交纳方式:_________.
五、交租时间:乙方应按月及时交租,无故拖欠租金时,甲方加收月租额_________%的滞纳金。
六、租赁期间甲方不予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七、乙方家庭收入提高,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时应腾退该房。如拒不腾退,自应腾退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对其收取成本租金6个月后收取成本租金。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将承租屋私自转租或转让的。
2.将承租的房屋作价资,与第三者进行联营或合营商业、服务业,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3.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或房屋连续闲置一年以上的。
4.私自调换住房的。
5.外迁、外调或其他原因腾出房屋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非法活动的。
九、乙方负有爱护、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各的义务。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十、上述房屋因政府需要另作他用时,双方均应服从,合同终止。乙方的住房由政府或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经办人: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廉租房租赁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__(承租人)。
根据规定,乙方符合租住廉租住房的条件。现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革础上。就廉租住房的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政策规定将座落在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户的住房(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乙方愿意承租该房屋作住房使用。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月租按_________元/平方米计收,月租额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今后政府调整住房租金标准时,应按新的租金标准重新计算月租额。
四、租金交纳方式:_________。
五、交租时间:乙方应按月及时交租,无故拖欠租金时,甲方加收月租额_________%的滞纳金。
六、租赁期间甲方不予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七、乙方家庭收入提高,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时应腾退该房。如拒不腾退,自应腾退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对其收取成本租金;6个月后收取成本租金。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将承租屋私自转租或转让的;
2、将承租的房屋作价资,与第三者进行联营或合营商业、服务业,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3、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或房屋连续闲置一年以上的;
4、私自调换住房的;
5、外迁、外调或其他原因腾出房屋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非法活动的。
九、乙方负有爱护、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各的义务。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十、上述房屋因政府需要另作他用时,双方均应服从,合同终止。乙方的住房由政府或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经办人(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廉租房租赁合同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承建的工程施工中,租赁乙方的皇城-20空压机8台在隧道施工中使用,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将自有的皇城-20空压机8台出租给甲方使用,空压机的日常保养和维修及操作员由乙方负责,甲方只负责机油。
空压机在工地施工租赁单价为每个月人民币1元,不足一个月按每月30天平均折算。空压机进场费及安装费由甲方负责,租赁时间满6个月,出场费由乙方自付。
自空压机进场之日起开始,但甲方至少保证租赁6个月,空压机退场之日结束,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按天计算。
空压机退场之前,甲方将空压机租金全部支付给乙方。乙方空压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意外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损坏的,由甲方负责修复赔偿。
乙方必须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空压机的日常保养和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并保证空压机在租赁期间的正常使用。乙方有责任保护好空压机。如果因乙方原因或空压机自身零部件损坏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乙方保养负责人及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确保空压机正常使用。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廉租房租赁合同篇五
甲方(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租赁给乙方。乙方承租仅作住房使用。
二、租期,自起至止。
三、月租按计收,(元/月),年租金元。
四、缴费方式:
五、乙方先交元的水电押金,待合同期满甲方将退还给乙方。
六、电费按表计价每元/度,水费元/吨,不足10吨按10吨收,超过10吨按表计费。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退房租。1、将承租屋私自转租或转让的;2、私自改造、损坏房屋结构及内设施的;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4、三个月拒交水电费的;5、严重影响周围人正常生活的(如:噪音污染、卫生污染等)。
八、乙方有爱护、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义务。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按市场价赔偿。
九、甲方有权不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以防第七款中所列现象发生。
十、乙方必须接受当地居委会及相关部门的管理。
十一、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乙方须向甲方申请续租意愿或退租意愿。否则,甲方将在合同期满后收回房屋使用权。
十二、乙方若需使用甲方的物品,应加付使用费,每月,与当月水电费同时交清。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再定。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廉租房租赁合同篇六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合同人:
根据《_________》的规定,乙方符合租住廉租住房的条件。现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革础上。就廉租住房的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政策规定将座落在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户的住房租赁给乙方。乙方愿意承租该房屋作住房使用。
二、租赁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月租按_________元/平方米计收,月租额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今后政府调整住房租金标准时,应按新的租金标准重新计算月租额。
四、租金交纳方式:_________.
五、交租时间:乙方应按月及时交租,无故拖欠租金时,甲方加收月租额_________%的滞纳金。
六、租赁期间甲方不予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七、乙方家庭收入提高,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时应腾退该房。如拒不腾退,自应腾退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对其收取成本租金;6个月后收取成本租金。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将承租屋私自转租或转让的;。
2.将承租的房屋作价资,与第三者进行联营或合营商业、服务业,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3.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或房屋连续闲置一年以上的;。
4.私自调换住房的;。
5.外迁、外调或其他原因腾出房屋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非法活动的。
九、乙方负有爱护、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各的义务。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十、上述房屋因政府需要另作他用时,双方均应服从,合同终止。乙方的住房由政府或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经办人: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廉租房租赁合同篇七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的规定,乙方符合租住廉租住房的条件。现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革础上。就廉租住房的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政策规定将座落在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户的住房租赁给乙方。乙方愿意承租该房屋作住房使用。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月租按_________元/平方米计收,月租额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今后政府调整住房租金标准时,应按新的租金标准重新计算月租额。
四、租金交纳方式:_________、
五、交租时间:乙方应按月及时交租,无故拖欠租金时,甲方加收月租额_________%的滞纳金。
六、租赁期间甲方不予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七、乙方家庭收入提高,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时应腾退该房。如拒不腾退,自应腾退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对其收取成本租金;6个月后收取成本租金。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将承租屋私自转租或转让的;。
3、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或房屋连续闲置一年以上的;。
4、私自调换住房的;。
5、外迁、外调或其他原因腾出房屋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非法活动的.。
九、乙方负有爱护、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各的义务。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十、上述房屋因政府需要另作他用时,双方均应服从,合同终止。乙方的住房由政府或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经办人: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廉租房租赁合同篇八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条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令2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下列廉租住房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房屋的座落、面积、租金、租赁期限等租赁基本事项:
第三条乙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作为该房屋的租金代扣帐户,乙方授权甲方委托工商银行每月从该帐户中扣划租金。乙方凭工商银行的代收单到房屋所属房管所开具正式缴租发票。
第四条在授权扣款期间,如租金代扣帐户发生挂失、销户、冻结、止付等情况,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代扣帐户,并通知甲方变更扣款帐户。否则,如发生租金代扣不成功,视为乙方逾期不交租金。
第五条按月结算,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前结清月租金。逾期不存或存入金额不足的,视为逾期不交租金。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能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七条租赁期满一年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向原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通过审批的,依据《年审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南宁市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履行期限为一年;未通过审批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腾退交还甲方。
第八条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乙方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资格的,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三十日内交还甲方。交还租赁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能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甲方验收乙方腾退的住房后,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无主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物品。
第九条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损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确保该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条件。
第十条双方约定,因自然损耗、老化或非乙方原因等引起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具体包括:
(一)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天面等承重构件;。
(二)房屋共有明沟、暗沟、沉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配套设施;。
(三)房屋其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第十一条在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中,乙方负责下列项目的维修:
(一)房屋门窗的玻璃、门框扇、窗框扇等易损易碎物件;。
(二)分户水表及表后的水管、水笼头、瓷盆、大便器等给、排水设施;。
(三)分户电表及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四)乙方装修装饰部分;。
(五)因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而损坏的房屋构件及配套设施等。
第十二条对乙方负责维修的项目,原则上乙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单位,其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由乙方与维修单位双方自行约定。
第十三条对甲方维修的项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合理的时限内提供维修服务。
甲方如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或大中小修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其设计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方可施工。乙方对承租房屋的装饰装修同时必须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0号)的规定。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双方同意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第十六条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用途,正确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有下列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私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或超负荷用电;。
(二)在房间内或公共走道等非厨房部位生火煮食;。
(三)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物品;。
(四)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超负荷堆放物品;。
(五)在房屋用地及公共部位范围内乱搭乱盖建(构)筑物。
第十七条因乙方使用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事故责任人为乙方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乙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城市垃圾处理费。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甲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一条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互换该房屋使用权。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有变动时,双方约定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终止合同,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与甲方结清租金,并腾退住房。
(二)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如承租人死亡的,其家族成员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租赁变更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赔损失:
1、家庭人均年收入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3、乙方转让、转租、转借或互换全部或部分承租房屋的;。
4、乙方拆改变动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7、未经批准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含3个月);。
8、无正当理由累计六个月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含六个月);。
9、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10、不按约定安全使用房屋而发生房屋坍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后限期腾退该房的,本合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实物配租未能实现前,可先按规定领取货币补贴。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乙方递交《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通知书》30日内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投诉,并有权索赔相当于配租面积租金10倍的赔偿。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乙方有权向房产主管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乙方须按欠租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某一月份的欠租所产生的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
欠租违约金=欠租金额×10%×逾期月数。
第二十七条租赁期满乙方不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或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资格而又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甲方将按《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因战争、地震、洪水、非乙方原因的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旧城改造等国家需要而发生房屋拆除、改造或收回时,本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搬迁,逾期不搬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条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而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申请期间,可按规定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诉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廉租房租赁合同篇九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条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令2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下列廉租住房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房屋的座落、面积、租金、租赁期限等租赁基本事项:
第三条乙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作为该房屋的租金代扣帐户,乙方授权甲方委托工商银行每月从该帐户中扣划租金。乙方凭工商银行的代收单到房屋所属房管所开具正式缴租发票。
第四条在授权扣款期间,如租金代扣帐户发生挂失、销户、冻结、止付等情况,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代扣帐户,并通知甲方变更扣款帐户。否则,如发生租金代扣不成功,视为乙方逾期不交租金。
第五条按月结算,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前结清月租金。逾期不存或存入金额不足的,视为逾期不交租金。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能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七条租赁期满一年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向原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通过审批的,依据《年审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南宁市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原。
继续履行,履行期限为一年;未通过审批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腾退交还甲方。
第八条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乙方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资格的,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三十日内交还甲方。交还租赁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能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甲方验收乙方腾退的住房后,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无主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物品。
第九条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损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确保该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条件。
第十条双方约定,因自然损耗、老化或非乙方原因等引起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具体包括:
(一)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天面等承重构件;。
(二)房屋共有明沟、暗沟、沉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配套设施;。
(三)房屋其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第十一条在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中,乙方负责下列项目的维修:
(一)房屋门窗的玻璃、门框扇、窗框扇等易损易碎物件;。
(二)分户水表及表后的水管、水笼头、瓷盆、大便器等给、排水设施;。
(三)分户电表及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四)乙方装修装饰部分;。
(五)因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而损坏的房屋构件及配套设施等。
第十二条对乙方负责维修的项目,原则上乙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单位,其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由乙方与维修单位双方自行约定。
第十三条对甲方维修的项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合理的时限内提供维修服务。
甲方如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或大中小修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其设计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方可施工。乙方对承租房屋的装饰装修同时必须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0号)的规定。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双方同意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第十六条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用途,正确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有下列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私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或超负荷用电;。
(二)在房间内或公共走道等非厨房部位生火煮食;。
(三)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物品;。
(四)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超负荷堆放物品;。
(五)在房屋用地及公共部位范围内乱搭乱盖建(构)筑物。
第十七条因乙方使用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事故责任人为乙方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乙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城市垃圾处理费。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甲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一条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互换该房屋使用权。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有变动时,双方约定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终止合同,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与甲方结清租金,并腾退住房。
(二)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如承租人死亡的,其家族成员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租赁变更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赔损失:
1、家庭人均年收入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3、乙方转让、转租、转借或互换全部或部分承租房屋的;。
4、乙方拆改变动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7、未经批准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含3个月);。
8、无正当理由累计六个月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含六个月);。
9、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10、不按约定安全使用房屋而发生房屋坍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后限期腾退该房的,本合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实物配租未能实现前,可先按规定领取货币补贴。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乙方递交《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
通知书。
》30日内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投诉,并有权索赔相当于配租面积租金10倍的赔偿。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乙方有权向房产主管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乙方须按欠租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某一月份的欠租所产生的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
欠租违约金=欠租金额×10%×逾期月数。
第二十七条租赁期满乙方不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或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资格而又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甲方将按《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因战争、地震、洪水、非乙方原因的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旧城改造等国家需要而发生房屋拆除、改造或收回时,本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搬迁,逾期不搬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条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而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申请期间,可按规定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诉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新华街16号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530012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廉租房租赁合同篇十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1、出租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地处于酒店________的场地的经营权承包给承租方经营使用。
2、承租方租用的场地只限于出租方规定的如下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酒店不能自行出售______________,并向出租方承诺从事符合国家法令与承租方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未经出租方事先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租赁场地的使用用途。
1、场地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场地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场地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_____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场地,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场地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场地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3、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场地租赁合同。
1、该场地租赁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合同________一签,押金_______元,月租金_______元,若承租方要延长租赁期需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出租方。如第三方愿意租赁同一场地,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但需另签协议。
2、承租方必须以_______个月为周期,提前支付当期租金_______元整,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1门分机电话,号码为:_______________,出租方需协助承租方办理相关证件。
3、本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应于_______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如承租方忠实履行本合同所有责任和义务,那么,在双方解除租赁关系时,出租方将按起租日前实际收到的保证金的金额如数退还给承租方,但不计利息。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及有线电视、物业费由乙方承担,并按帐单如期缴纳。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甲方出售场地,须在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场地达______日的。
2、交付的场地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场地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场地: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场地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场地主体结构的。
5、利用场地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将房场地租给第三人的。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赁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签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廉租房租赁合同篇十一
出租房屋者:(甲方)签字:
租房屋者:(乙方)签字:
水表指数度。
电表指数度。
煤气指数度签约时间:xx年xx月xx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栋号厅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现将签订此合同。暂定租期为,租赁时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月租金为xx元,租金按每交一次,先预付租金xx元,押金xx元,租金需提前天交于甲方,乙方对该房只有暂时居住权,没有出售、转租、转借权。
第二条: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出租的采暖费、小区管理费以及乙方负责所租房屋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费以及。
第三条:在预交下一次租金时,乙方应主动拿出上一次交的水,电煤气费收据让甲方核对,如未交应该按实际情况补交给甲方或双方联系小区收费人员进行收取。在租赁期满后,乙方未损坏甲方屋内任何物品也未欠甲方水、电、煤气等费。甲方应无条件退还乙方全部押金。
第四条: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行任何房屋设备改造及建筑施工,乙方若损坏甲方屋内任何物品均照价赔偿,该房不准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情况下如有剩余租金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应无条件搬出该房地产,但在乙方合法居住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任何不正常理由提前解除合同。
第五条:乙方不租用甲方房屋,应在合同期期满前天告知甲方,如乙方未按规定合同日提前通知甲方,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如有租赁期满后,乙方未通知甲方,乙方在合同期的最后也未交房屋钥匙,甲方有权撬开出租房屋更换门锁收回该房,并不负责任何责任。
第六条:租赁期满后,按双方协议可继续签约合同,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合同期内双方应格守信用,自觉履行上述协议款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解除合同,如任何一方违约,一切经济损失以及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合同签订时,双方互验身份证以及房屋产权证或者房本相互进行审核、检验,并清点物品,做登记,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在租赁期内,乙方因不慎发生触电、煤气中毒等人身伤亡事故,后果由乙方负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如在租用期间甲、乙双方遇到重大意见不能协商解决应到当地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