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离婚(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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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离婚篇一
原告:阿凤,女,出生,汉族,无职业,现住阜新市某区,电话:
被告:阿学,男,出生,汉族,个体,现住址同原告。电话:
诉讼请求。
一、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女阿美归原告监护抚养,由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与理由。
我与被告于1987年经人介绍相识,1991年结婚。婚生一女阿美,1992年1月28日出生,现就读于阜新某中学。
我与被告结婚初期感情尚可,结婚半年后,因性格原因及生活琐事双方经常吵架,原告多次遭到被告打骂。为此我曾于2004年11月份起诉离婚,经法院2004年12月份调解结案。此后,我与被告一直分居,加上以前分居的时间,已连续长达42个月,双方感情仍没有任何改善。
以上事实足以说明我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维持这样的夫妻关系,双方都痛苦,对正在高中就读的孩子成长更不利。另外,被告多年来一直不负家庭责任,在从事个体饭店经营收入很高,但从未向家中交付,并有意隐瞒收入,而且其居住地点也不固定。婚姻存续期间尚且如此,如果离婚判决其分期给付子女抚养费,将会是一纸空文,根本无法执行。所以我要求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综上,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维护我及女儿的合法权益。
此致
阜新市某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当事人情况:。
诉讼请求:。
1、请判令原、被告离婚;。
2、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
3、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依法承担(具体见清单)。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1998年经人介绍相识,经过短暂接触后,为了单位分房需要,在没有深入了解的情况下领取了结婚证。结婚初期,被告对原告尚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被告多疑、粗暴、大男子主义的品性开始显现。婚后不到半年,对原告抬手即打、张嘴即骂,家里能拿起来的东西都成为被告发泄殴打的工具,多次造成原告身体软组织挫伤、骨折(见医院治疗证明),原告伤心之极,本想与被告离婚,但拟起诉时才知身怀有孕。原告想有了孩子被告会回心转意,对原告态度转变。不料,被告在原告怀孕期间不但不有所收敛,反而变本加励,竟然对怀孕的原告打骂更甚,在孩子怀孕八个月时差点造成孩子流产,多亏就医及时才保住了孩子。
孩子出生后,被告不是反思悔改、一心为家,反而经常夜宿在外,对原告及孩子不管不问,2001年底还因赌博、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使得原告伤心之极。
为了孩子,原告对被告一忍再忍、一让再让,但被告却认为原告软弱可欺,特别是上个月十五号由于赌博输钱对原告劝阻,被告大怒,对原告大打出手,将原告打得头破血流,还用橙子砸原告的背部,造成原告轻伤。
为了孩子,为了这个家,原告早已习惯已泪洗面,容忍被告,对被告一让再让,希望被告能好好过日子,但无数次的希望无数次的像肥皂泡一样破灭,现在原告的心早已死,本想寻短见结束这一切,却又舍不得丢下还嗷嗷待哺的孩子。现在原告已被被告打清醒,原告要结束这一场名存实亡的婚姻,重新开始做人,寻找久违的幸福感觉,寻找作为一个正常女人所期待的温馨家庭。
综上所述,原、被告夫妻感情早已破裂,故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请,以维护原告之合法权益。
诉状落款:。
此致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王某。
xxxx年xx月xx日。
后附证据及证据来源:。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财产及债务清单各一份。
民事起诉状离婚篇二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性别: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二、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经_______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登记字号:________________。原被告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被告方违反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分割的约定,原告多次与被告交涉,但被告却置之不理。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民事起诉状离婚篇三
原告: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被告: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判决与被告离婚;。
2、儿子(女儿)由原告(或者被告)抚养;。
3、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详见财产清单);。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婚姻状况。原告和被告经人介绍于xxxx年xx月相识(或自己相识恋爱),xx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xxxx年xx月xx日生育一男(女)孩,取名xxx.
离婚理由。婚前基础怎样、婚后感情如何,为什么提出离婚请求,何时何地因何种原因发生纠纷。是否经过法院、单位或其他组织调解、处理。如果有第三者应提出证据,说明感情破裂的程度,是否分居,分居的时间等。
具体要求。向法院表明对婚姻关系的明确态度及对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处理问题的意见。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手写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附:
1、本状副本一份。
民事起诉状离婚篇四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离婚纠纷一案,不服xx县人民法院舒民一初字第00852号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
1、撤销原审判决;
2、依法改判不予离婚或发回重审;
3、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一、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感情彻底破裂判令离婚,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1、原判决认定的婚前缺乏了解,婚姻基础不牢,与事实不符。
被上诉人提供的手写清单中明确提到,婚前被上诉人利用周末到上诉人工作地恋爱产生的消费费用,可以证明双方婚前是经过自由恋爱交往的,有感情基础。证人也明确说明婚前被上诉人周末经常接上诉人经常一起游玩,且被上诉人多次托人向上诉人提亲。综合证据显示,双方婚前感情较好。
2、原判决认定未共同生活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与事实不符。
证人明确说明自己仅能证明双方未举行婚礼,自己不能证明是否共同生活。村委会做为基层组织,不可能知晓夫妻感情生活。村委会证明本案中不应具有证明的效力。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二、判决返还彩礼缺乏法律依据。
上述人与被上诉人是合法登记并一起共同生活的的合法夫妻,婚前被上诉人家人赠送给上诉人的少量红包属于赠与,且也已经用于婚后的生活开支。不符合《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返还彩礼的情形。
三、原判决对证人证言的采纳明显不妥,对上诉人不公。
证人明确说明与被上诉人是朋友关系,与上诉人以前并不认识。只有一个与被上诉人具有亲密关系的'证人证言,没有其他证据相佐证。判决只采纳证人证言中有利于被上诉人的部分,对有利于上诉人的证言未予采纳,如证人说婚前双方经常周末一起游玩,证人明确说明自己不能证明没有共同生活,都未在判决中采纳,明显对上诉人不公。
综上所述,一审在没有查清事实的情况下做出的判决不当,请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后,予以改判或发回重审。
此致
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
20xx年9月10日。
民事起诉状离婚篇五
原告:,男,汉族,xx年xx月xx日生,住,身份证号码:。
被告:,女,汉族,xx年xx月xx日生,身份证住址:,现住。联系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被告离婚;。
2、判决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女儿由被告抚养,各自抚养子女的抚养费由各自承担;。
3、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x年,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同年xx月xx日,双方于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共生育两个子女。儿子,xx年xx月xx日出生;女儿,x年xx月xx日出生。
原告、被告因婚前缺乏了解,性格不合,婚后又一直分开两地工作少有时间相处,双方夫妻感情越来越淡。xx年xx月,原告发现被告竟有外遇,被告与该男子长期保持不正当的关系。经原告以家人多次劝告,被告却仍不知悔改,致使原告以及家人对被告已彻底失望。
从xx年至今,原告与被告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三年有余。在这期间,被告未向家里寄过分毫生活费,小孩的生活费、教育费等各项支出均由原告一人承担。因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原告与被告曾于xx年xx月xx日达成离婚协议,准备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离婚协议签订后,被告又以各种借口推托,至今未与原告到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xx年xx月,被告擅自将女儿从家中带走与其一起生活,由其独自抚养。
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的夫妻感情早已完全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双方也就子女的抚养达成一致意见,但被告却迟迟不协同原告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鉴于此,原告现唯有向法院起诉,恳请法院依法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清远市阳山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诉状离婚篇六
诉讼请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给付抚养费500元/月。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___年认识,___年___月___日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子___。自______年认识原、被告均在___打工。
由于原、被告结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严重不合。尤其让原告难以接受的是,被告不认真工作,上班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大部分时间泡在彩票点,从不教育孩子和操持家务。并且有家庭暴力,只要在外有什么不顺心的,对原告轻则辱骂,重则殴打。原告的'身心处于极度的压抑状态。这一切严重伤害了原被告间的夫妻感情。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原告特诉来贵院请求判决如诉所请。
此致
___市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民事起诉状离婚篇七
4、本案诉讼费用共同承担。
原、被告年经父母介绍相识,经过短暂接触后,为了单位分房需要,在没有深入了解的情况下领取了结婚证。婚后,被告在日常生活中对原告漠不关心,对原告一直缺乏感情。原告在婚后对家庭生活投入全部精力,全力照顾孩子,孩子入学都由原告接送,特别是在共同生活中,被告从来都没有就共同生活与原告进行商量,家庭生活一贯自作主张。婚生女儿20xx年10月5日出生,日常生活一直由原告及原告父母照顾。原告认为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只有一纸婚姻证书,而从来没有夫妻关系的实质内容,继续维持这种夫妻关系对原告来说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痛苦。
综上所述,原、被告之间婚前没有感情基础,婚后又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也没有和好的可能,依据《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请,以维护原告之合法权益。
此致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起诉人):张小三。
民事起诉状离婚篇八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______、年龄:______、家庭住址:______、电话: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______、年龄:______、家庭住址:______、电话: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同上)。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儿子(女儿)随原告(被告)生活,被告(原告)每月支付抚育费____________元。
3、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4、_____________房子(产权或使用权)归原告(被告)所有,原告(被告)一次性补偿被告(原告)____________元。
5、诉讼费由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告与被告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经人介绍(自行)相识,年月登记结婚,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生育一子(女)姓名。——————————(结婚前后感情如何、现为何要求离婚)。
主要证据:_________________结婚证、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复印件)、财产清单等。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手写签名)。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民事起诉状离婚篇九
原告:x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西安市xx区xx路xx号,邮编:xxxx,电话:xxxx。
被告:xxx,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西安市xx区xx路xx号,邮编:xxxx。电话: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
2、请求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xxx由原告抚养,并由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3、请求判令原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经人介绍于20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20xx年xx月xx日生有一女取名xxx。婚后,原告因工作原因经常在外地出差,双方很少联络致使双方家庭生活矛盾加深。且由于双方没有共同语言及被告脾气很差等原因,导致每次原告出差后短暂回家双方也为诸多琐事争吵不休,致使原告根本无法安心工作。自xxx9年5月年至今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各自租房居住。xxx年年初,在双方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的情况下,且原告提出协议离婚无果的情况下,原告在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判令双方离婚。xxx年6月,人民法院判决不予离婚。之后,双方也无任何接触,且继续处于各自生活的分居状态,分居时间已达2年多。
另,婚后被告因为家庭琐事经常与原告父母争吵且不孝顺原告父母,双方父母之间也存在较大的矛盾。原告对于被告对自己父母不体谅、不孝顺的行为极为愤恨,更加觉得双方无任何生活在一起的必要,也没有任何和好的可能性。
综上,原被告双方起初感情实质一般,婚后矛盾日积月累,目前亦无任何和好可能。分居长达两年之久已经显示双方根本无任何婚姻可持续的基础,也表明了双方婚姻已名存实亡。在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的情况下,继续名义上的婚姻关系实际上是对双方更大的伤害,也是不道德、不负责任的行为。基于上述原因,为使原被告双方都能正常生活,安心工作,同时也为使孩子能够不要再生活在双方的吵闹之中,减少伤害,现原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支持原告诉请。
此致
西安市x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诉状离婚篇十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三、xx市xx区xx路xx号xx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xx年x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xx月xx日到xx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xx年xx月xx日生下儿子xxx。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xxx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