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包地承包协议合同(3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包地承包协议合同篇一
乙方:
现就宜章裕农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宜章县长村乡千家岸自然村于20xx年8月31日所签订的《林地承包合同书》(以下称原合同)有关事项甲乙双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的有效补充条款:
一、甲乙双方确认原合同真实有效。
二、原合同终止日期由原来的2038年8月31日变更为20xx年1月31日,期限为5年,原合同在20xx年2月1日自动作废。
三、乙方每年按合同指定日期(每年8月31日)支付林地租金每亩10元给甲方,并由甲方指定专人领用,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交租金,甲方将按乙方所承包林地面积每亩10元收取滞纳金。乙方租金如期支付后,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生产活动。
四、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将所种的林木进行处理,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所承包林地(包括林地内乙方所种的林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
五、此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包地承包协议合同篇二
立协双方:
发包方:田东县平马镇牛行三组、八组(简称甲方)
承包方:田东林逢镇平洪村那梅屯13号,农大钢(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依法签订此协议书。
1、甲方三组、八组将原有芒果场一个,面积30.17亩土地(其中三组十三户17.38亩,八组十八户12.34亩)承包给乙方农大钢先生经营,时间从20xx年10月12日到20xx年10月12日止,共一年。
2、终止合同时乙方按甲方所有的果树株数,房屋等物完整交还给甲方,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用该果场,青苗费、地上附着物及其他相关补偿全部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3、合同存续期间,乙方应保证果树、房屋等集体财产完好,有义务保证果树健康,如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导致甲方损失的,须按市场价赔偿给甲方。
4、承包金按每亩一年伍佰元计(500元正)合人民币共壹万伍斜坡零捌拾伍元正(15085元正)立此协议生效日,乙方应一次性付清承包金15085元正给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包地承包协议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耕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出租人口责任田给乙方使用
二、合同期限从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起到 _____年 ____月____ 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 _______元一次性结清。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租地面积:_________亩,一年总金额_______元. 六、如果承包期间土地价格上涨,甲方有权提出修改合同价款权利,后将双方协商另定承包金。
七、付款办法:乙方应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当年租地款,如超期不交清租地款,则扣罚20%滞纳金。超过一个月仍不交清当年租地款,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权责
1、 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甲方要将乙方租用地的障碍物处理清楚,以利于乙方使用。
2、若国家要在该地搞建设或开发,土地赔偿属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
3、甲方因建设需要终止合同时,甲方对乙方不负赔偿损失责任。
乙方权责
1、 乙方在租用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若国家征收,在承包地建设的厂房及任何种植物等设施赔偿属乙方所有,本合同同时终止。
2、 乙方在承包期间,若国家对该租用土地收取各种税款,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单。
3、 乙方在承包期间,在不损害甲方利益及保证该合同条款切实履行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可以转让他人承包经营。承包期满乙方有意续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4、 该地租用期满,乙方要在一个月内自行处理租地范围内的一切设施并处理好土地地况后把地交给甲方。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