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汇总13篇)
总结是对一段时间内的工作、学习等方面进行归纳和概括。撰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深入分析自身的优点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在阅读这些总结范文时,可以注意其中的写作技巧和表达方式,借鉴其中的好的写作方法。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一
为了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使《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能够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营造食品放心消费环境,根据《x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20xx年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x县商务局于20xx年xx月xx日至谢谢日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接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成立了以局长xx为组长,分管副局长xx、工会主席屠宰办主任xx为副组长,酒管办、屠宰办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详细的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根据部门职责范围,我局把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确定为本次宣传活动的重点宣传内容。印制了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x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经营管理法规汇编》等相关宣传资料各1000份,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经营者宣传,并结合“五进”活动,在部分屠宰场、酒类经营户设立资料发放点,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千份、悬挂标语2幅、设置宣传展板2个,重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酒类、肉类的识别方法,真正做到让食品安全知识深入千家万户,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按照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安排,我局配合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同各成员于xx月xx日上午九时,在县城犀城广场开展了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共接待过往群众咨询200余人次,通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增强了全体公民维权意识,树立了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了各经营企业及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同时,开展以商务局牵头,组织畜牧局、工商局、电视台等单位在城区范围开展猪肉及肉制品联合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10车次,执法人员15人次。在专项整治中,联合整治组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中心农贸市场、凤凰城小区、三公里临时农贸市场、一中等肉品售卖点,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检查,我县城区肉品市场情况总体较好,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但存在私屠滥宰行为,在县城凤凰城小区入口处发现一摊点售卖未经过检验检疫的“白板肉”,工作人员查处后,依法给予取缔,并没收所售肉品56.8市斤,整治行动净化了城区肉品市场,取得较好效果。
通过此次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有了认识上有了提高,收到了广泛的好评,取得了显著成效。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二
为切实加强商务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我局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当着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头等大事来抓。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局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扎实地开展商贸流通领域酒类商品和生猪定点屠宰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现将我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按照年初与县食安委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书的要求,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制度建设,把监管落到实处。
为加强商贸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履行商务部门食品监管职责,我局在年初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会议制度,信息汇总报送制度。成立了由局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和执法大队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分解到人到位,落到实处。
二加强生猪屠宰监管,做到三个“严格”。
为了加强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管理,一是严格监管规程,从生猪进厂的检查验收、生猪屠宰、屠宰检疫检验以及病害死猪无害化处理程序等经营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了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二是严格落实台账管理制度,各环节台账记录完整、准确,并要求保留2年以上,确保了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三是严格加强对私屠滥宰的监管,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肉类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车辆38台次,执法人员143人次,检查屠宰企业、肉类零售摊点817家,立案5起,销毁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品388.2斤,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25份,依法取缔生猪私宰“黑窝点”6家,并责令业主对未经检疫进入屠宰场的12头存栏待宰生猪补办了检疫手续。同时,我局还出台了《xx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督查考评管理办法》,考核采取百分制,检查采取突袭制,考评“客观、真实、公正”,奖励及时兑现,有效规范了生猪屠宰行为。
三加速推进我县生猪屠宰行业经营规模化。
今年7月,xx县a类生猪定点屠宰厂动工修建,该项目占地20亩,总建筑面积包括存猪栏、锅楼房、屠宰车间等设施,对于确保我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加速推进我县生猪屠宰行业经营规模化、管理标准化、猪肉品牌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四加强酒类食品监管,取得初步成效。
在严格实施酒类流通批发许可证、零售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的基础上,重点查处和打击无证经营酒类和制售假冒伪劣、侵权含专供特供酒等非法行为,强化酒类流通市场执法监管,并采取了四项措施。
一是强化“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要求全县各酒类批发商批发酒品时必须认真填写“酒类流通随附单”,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禁止使用传统的商品调拨单。同时要求酒类零售商购进酒品时,主动向批发商索要“酒类流通随附单”。
二是严把酒类商品市场准入关。我局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辖区酒类经营者重新进行了一次排查、摸底,对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进行备案登记。对新申报的酒类批发商,县市两级商务酒管工作人员一起实地检查验收,严格把关;对经营场地不符合规定要求、堆码超高、存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的经销商,一律不予颁发许可证。
三是实行索票索单制度。要求全县各酒类经销商单位建立统一规范的酒类购销登记台账,详细记载酒品出入库数量、时间、酒品来源,销售去向,实现了酒类商品从供货源头到销售终端全过程的可追溯性监管。
四是实行酒类市场巡查制度。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名烟名酒店、ktv等公共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农村酒类零售点实行市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今年来,开展酒类专项执法行动20多余次,出动执法车辆50台次、共出动执法巡查人员200多人次。
查获酒类违法违规案件8宗,结案6宗,责令整改17家,査获涉嫌假冒伪劣牛栏山二锅头、红星二锅头等系列酒611瓶、不合格泸坊桶酒和百年泸坊老窖酒592箱,各类假冒伪劣酒和侵权酒达400多瓶、无“酒类流通随附单”酒品和过期啤酒共210多箱(件),行政处罚金额6万余元。
10月22日就某无证批发、销售假冒伪劣酒品一案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这是商务局开展行政执法3年多来,首次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并多次会同红星二锅头、五粮液(000858,股吧)酒厂打假办进行市场酒类专项检查。
一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县城新建a类屠宰厂尚未竣工,给城关地区及周边生猪屠宰监管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是执法成本大大高于违法成本,加上执法环境等因素,执法有些力不从心。
一)加强定点屠宰的日常监管,确保肉食品质量安全。
1、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各项制度。
为加强肉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进一步规范完善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日常监管,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全面落实各项肉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生猪购进、生猪屠宰、检验检疫、肉品流通等各项台账登记制度,严禁出场(点)未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
二)加大对黑屠宰点的查处力度,严格加强对私屠滥宰的监管。
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注药肉品、瘦肉精及病害猪肉食品等不法行为。加强部门配合,对不能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没有“两章两证”的白板肉追踪朔源,依法查处。
三)跟进、监督县城a类屠宰厂的建设进度,确保按期投入生产。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三
(一)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切实按照商务部和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定点屠宰向纵深发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定点屠宰规划管理,加快机械化屠宰进程。进一步提升改造机械化屠宰,逐步淘汰和关闭落后的手工操作,实行规模化经营,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瘦肉精”猪、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发挥各自管理职能的优势,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活动,从严查处不法行为。建立多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不出现生猪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是全面推行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学习检验业务知识,提高检验人员检验能力。
四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管理和屠宰场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屠宰厂设立和退出制度、生猪及肉品运销和检验检疫制度以及执法检查制度等。
(二)强化酒类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舆论宣传。进一步强化对《条例》、《办法》及酒类商品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鉴别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增强酒类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的能力。同时和新闻媒体合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公示整治结果。会同工商、质检等部门对辖区内销售的酒类商品进行抽样检验,特别是对诚信经营者及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监测结果定期在新闻媒体及时予以曝光,从而形成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格市场准入。要建立严格的酒类商品备案登记、随附单制度和购销登记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销货台帐,做到票随货走,货票相符,对来源不清,销售去向不明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酒类经销商须从证照合法的生产、批发企业购进酒类商品,从而依法规范酒类商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规范的酒类商品市场体系,完善酒类商品质量准入规则。
三是加强对酒类商品广告的管理。对新上市的酒类商品,必须持相关资料到县商务局登记备案,持有《酒类商品备案登记表》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销售。
四是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按照程序对证照齐全的经销户发放随附单,工作向一线倾斜,对零售经营户加大随附单的查处力度。由零售商向批发商索取《随附单》,批发商向生产厂家索取《随附单》,逆向查处,顺向管理,充分维护“三者”的合法利益。
五是建立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整治查处力度。
二0__年,市商务局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省商务厅的指导下,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到以人为本,依法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和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强化目标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障了食品消费安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安全的购物消费环境。现根据《20__年市级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精神,我局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自查。现将全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四
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消防法》、《xx市消防条例》。下属各单位分别组织职工学习讨论、开展义务消防员演习、张贴安全警示标语等方式,在全系统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氛围。通过宣传学习,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得到提高。
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中,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粮食局和区安监办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的要求,一是要求企业积极开展自查,及时整改。下属各企业组织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消防、治安、安全生产等方面知识达17次,受教育面达100%。开展安全生产、消防、治安工作方面的检查达50余次,查出大小隐患20余起,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期间”共计投入整改经费168700元。二是局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对全系统进行了2次安全大检查,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组织网络,粮食库点,粮食加工企业,经营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管理和化学危险品的使用,消防和电器等环节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2次检查共查出一般隐患4处,主要是:个别单位对外租赁加工企业生产车间内配电柜内粉尘较重;上仓梯步锈蚀;部分库点死角区环境卫生较差,清理不够彻底;库区家属生活区租住户乱堆乱放易燃物,存在不安全隐患。结合去年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对每次检查出的问题都会在下一次检查中看是否进行了整改,效果如何,切实做到检查一处整改一处,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出的隐患除近期因资金困难不能解决的外,其余的基本整改完毕。
“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和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了干部职工对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局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杜绝和预防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加大安全措施,加大监控力度,进一步把今年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扎实,确保全系统安全。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五
根据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目标管理,把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作为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重要举措。并分工落实到各相关业务股室,形成全局上下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首先,我们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其次,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我局与各责任单位(生猪定点屠宰场)、各酒类销售企业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了对生猪定点屠宰场、酒类销售商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行政许可。
为进一步理顺生猪屠宰和酒类批发行政许可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等行政许可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许可与酒类批发许可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日常监管。
1、生猪定点屠宰:我局积极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是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执法大队每天都不定时的对城区各市场进行多次的监督检查,严格查证验物;对饭店、食堂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警告处罚;对村庄市场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节假日更是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公开的进行处罚。
2、酒类管理:我局在酒类流通管理方面强化了日常监管,坚持开展《酒类流通随附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坚持开展节假日酒类产销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坚持进行酒类质量市场抽检;坚持不定期日常巡查执法制度;坚持宣传酒类管理政策法规。
3、完善酒类流通管理体系。我局综合执法大队通过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监管,加大扶优扶强等服务措施,发展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酒类生产和流通企业。通过行业规划,增强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形成良好的发展竞争机制,不断提高我市酒类品牌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培育出张飞糊酒等具有浓郁地方特色、有知名度的酒类品牌。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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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州政办函【2019】91号及保政办函【2019】82号《2019年保靖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我们切实履行了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一、强化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严格执法
(一)、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们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三证”、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了白板肉、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2019年1月至11月全县生猪屠宰量42657头,迁陵屠宰场屠宰量34746头,进场率100%。病害猪178起,已100%的无害化处理。
(二)、对屠宰企业的资质清理。根据《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19]493号)规定,我们以县政府牵头,成立了保靖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了《保靖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审核清理条件和标准,5月份以前组织开展了企业自查工作,迁陵屠宰场通过一个月的自查,屠宰场的环保不能达标:按商务、畜牧的审核标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毛沟屠宰场放弃了屠宰资格审核清理自查。通过商务、环保、畜牧部门联合资格审核清理,迁陵屠宰场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迁陵屠宰场场地比较狭小,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猪、牛、羊必须进场集中屠宰,场内生产区规划达不到布局要求,没有单独设置生猪与废弃物的出入口,且产品与生猪、废弃物在场内还共用一个通道。
二是屠宰场没有具备与屠宰规模相适用的污染物处理设施,现有设施较小且不能正常运行,经采样监测,废水cod排放浓度为171.38mg/l,ss为1300mg/l,氨氮482.64mg/l,均严重超标;没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迁陵屠宰场的污水管比县城的污水管网低,不能直接排放进县城区的污水管网,由于进入县城污水管网处理费用高,屠宰场的服务费仅收12元(收13元给屠商每一头退毛血钱1元),屠宰场没有资金交污水处理费用。
三是离居民区太近,有一定程度扰民
(一)清理结果。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小组将各部门的审核意见提交县政府,县政府通过两次常委会讨论决定对迁陵屠宰场进行搬迁,现在正在规划设计中,地勘阶段;毛沟屠宰场放弃了屠宰资格审核清理自查。通过商务、环保、畜牧等部门联合资格审核清理,政府批准取消毛沟屠宰场屠宰资格。
(二)在重大节假日和防防汛期间我们坚持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确保节假日、防汛期市民吃上优质肉、放心肉、平价肉。。
二、加大酒类管理工作力度,狠抓《条例》落实
当前,酒类管理工作由于责任重大,各级人民政府,相关各职能部门管得严、抓得紧,我们的工作分为两步走:一是通过媒体、横幅、标语,召开经营者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在“3·15”期间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盐政执法,屠宰执法等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商务系统组织屠宰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学习了《食品安全法》。让经营者了解其重要性,掌握经营程序,做到《条例》精神深入人心。二是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对全县所有经营酒类的经营户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摸底,宣传《条例》,《管理办法》,要求他们亮证经营,建立购销台帐,严格执行酒类随附单制度,确保酒类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增强消费安全感
该项工作我们一是全面推行流动领域食品质量监管,逐步建立健全和实施食品主体准入,市场巡查,伪劣食品退市,信息公示等制度,协助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制度。增强食品质量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加大资格审查力度,对食品经营企业、个体经营户、“万村千乡”农家店严格依法审查其主体资格,严格实行qs标志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三是按照上级职能部门的要求,积极推进城镇、农村集贸市场、生鲜食品超市,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的现代化运销方式,让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得到增强。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七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达的食品安全目标和责任,不断完善和强化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加大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了肉食品流通秩序。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牛羊肉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牛羊肉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牛羊肉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合相关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牛羊肉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整顿规范我县牛羊肉定点屠宰工作,严防不合格肉品通过定点屠宰场流入市场损害消费者利益。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出动执法检查车辆3车(次),向牛羊经营户发放公告通知50余份,检查肉品经营单位和业主30多户。打击取缔私屠滥宰点2个。
(二)狠抓定点屠宰企业规范化管理
一是督促和指导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实施肉品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肉品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不合格的肉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三是监督屠宰企业严把牛羊来源关,积极配合畜牧部门严格查验畜禽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全面落实好检疫检测制度。四是督促屠宰场使用自治区商务厅统一印制的肉品品质合格章,进一步规范定点屠宰,维护肉品安全。
(三)做好重大节日期间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为确保全县人民度过安全、祥和的节日,我局突出重点,在“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每个节日期间都精心组织食品安全大检查,并要求企业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发现疫情,及时上报我局,并启动应急预案。并将节日期间屠宰场的各项安全工作做出了具体的安排,把安全生产落实到每个环节。确保肉食品安全工作。截止10月底,安排节日期间生产安全及肉品安全工作检查5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车辆3辆,检查对象涉及三家定点屠宰场和3家超市、覆盖全县13个乡镇集贸市场。
(四)扎实做好各屠宰场h7n9禽流感防范工作
为防止h7n9亚型禽流感在我县蔓延,我局于4月7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屠宰场动物疫病防范工作。监督县内各屠宰企业购买消毒药品,对屠宰场进行全面消毒,要求其严格执行屠宰场定期消毒制度。并临时关闭了xx县利民市场临时家禽屠宰点,组织人员对该屠宰点进行了全面的清扫和消毒,最后对该屠宰点张贴了关闭封条。并于4月25日出台《xx县工业和商务局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保持社会稳定,保障全县各畜禽定点屠宰场有序生产和畜禽肉品安全。
(五)认真做好xx县肉品质量溯源备案登记工作
结合《xx区肉品质量溯源管理办法》印发了《关于做好xx县肉品质量溯源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督促守江生猪定点屠宰场、全美佳超市、天源好又多超市通过商务厅肉品质量溯源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备案登记。实行质量安全责任承诺。通过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提高行业信誉。维护和完善统一了有序的肉品销售秩序,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六)积极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园和农贸市场建设
一是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园区建设。按照市政府规划要求,我局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宁夏长湖实业有限公司在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投资2亿元建设一个清真特色明显、功能齐全的食品生产加工园。该园区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建设各类加工车间40余间、万吨冷库一座,旅游接待中心一座和产品展示批发综合楼一座。行业种类以清真牛羊肉加工、纯胡麻油加工,清真兔肉,老豆腐,粘玉米,板鸭,干果包装等为主。各类加工车间冷库,旅游接待中心和产品展示批发综合楼于2012年底基本建成。今年进行内部装修和设备安装。截止9月份工程全部完成建设,旅游接待中心及产品展示批发综合楼已投入使用,胡麻油加工、黄渠桥羊羔肉罐头已投入生产。二是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建设。今年我县加大了对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通过积极争取区、市项目资金320万元对姚伏农贸市场、头闸2个农贸市场的交易厅棚、上下水改造、地面硬化、卫生、安全、服务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建设。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各类市场20座。农贸市场通过改造提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措施得到加强,市场档次得到提高,城市商业功能进一步提升,较好地适应和满足了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
(一)执法管理力量薄弱。由于受人员编制、经费、车辆等诸多方面的制约,目前肉品监管工作开展难度大,缺乏长效性。
(二)畜禽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消除监管死角,净化肉品市场,高效开展稽查工作难度过大。
(一)努力推进畜禽定点屠宰,确保畜禽屠宰进点率。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化建设,把各项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以全新的工作理念和精神状态、持之以恒的抓好定点屠宰安全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定点屠宰管理,完善肉品质量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群众食肉安全。积极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形成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强大合力。重点对屠宰企业、加工企业、肉品市场、餐饮企业、集体食堂等场所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拉网式联合检查,不留任何死角。
(三)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强化肉品质量的规范化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继续加强制度建设,经常性的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定点屠宰企业的基础设施和条件,促进我县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八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管理,净化食品市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按照xx市委、市政府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工作,现将我局2014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我局按照xx市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德伟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按部署稳步推进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工作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健全了案件查处抄报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今年来,我局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规范了食品经营环境,以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以农村和城市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了猪肉领域的违法经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车辆60台次,共出动行政执法检查30次,下达整改通知书10份,关闭非法屠宰点6家。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市场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食品安全。
(一) 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消毒及安全等项制度。严厉打击屠宰注水生猪、病死生猪以及出厂未经检疫检验、未捆绑电子芯片的违法行为,为防止关闭屠宰点死灰复燃,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受理举报投诉5起,办结率100%。
(二)完善屠宰企业制度,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屠宰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完善企业购销台账;芯片登记情况;无害化处理登记记录;屠宰废水处理情况等各项制度。
(三)全面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xx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了《xx市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有的7家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整合重组并重新规划布局,在保留福润公司的基础上,确立了在原真诚屠宰厂(天马)、辉润屠宰厂(石羊镇)进行改扩建,将原有7家屠宰厂整合重组至3家,全面提升我市生猪屠宰行业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我局围绕食品安全的总体部署,积极开展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怎样识别注水肉》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了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增强我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我局精心组织人员在市区水文化广场设立宣传点,展出图文并茂的知识宣传栏,接待前来咨询消费者300多人次,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九
一是为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的力度,我局由商务执法大队管理食品安全的工作职责,因人员编制过少,又临时聘用了20名执法人员,调整了人员,充实了力量,添置了办公设备,组建了一支高效、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确保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
(二)有奖举报制度。
我局建立了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商务领域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只要举报的违规违法属实,有举报奖励,举报电话:4772668.
(三)宣传、教育培训。
紧紧围绕《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及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以及各类食品行业教育活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和产品质量意识。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十
xx年**县商务部门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认真抓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的落实,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的“万村千乡市场”和“放心肉”工程,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来,县商务局按照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部署,结合行业特点,认真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不断提高我县的食品安全水平。
(一)、大力实施市场工程建设
为了净化农村市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障农民用上物美价廉的日用工业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完善农村商品流通体系网络,我局按照商务部及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形成以村级店为基础,乡级店为骨干。以县城为中心,以配送中心为重点的新型流通配送网络体系。
目前,在全县发展乡、村级“农家店”100多个,统一门牌,统一标志,大力推进了流通现代化,保证了农村商品市场,推进了食品超市进乡镇,放心店进村组工作,建立了食品流通配送网,推动了食品安全工作的稳步开展,开创了县域中小企业发展的新路子,保障了农民食品安全。
(二)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1、建立生猪定点屠宰场
**县原生猪定点屠宰场属食品公司企业,由于县城改造,需要重新选址,局领导和规划人员跑遍整个城区,为落实资金、员工安置等问题,先后参加召开协调会达6次之多。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及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xx年8月,新的屠宰场正式投入使用。为更好的推动此项工作,商务局与工商等部门联合印制了《关于加强县城生猪定点屠宰市场管理的通告》、《公告》、《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1000余份,分发到每个生猪屠宰经营户和部分居民的手中,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3条,张贴宣传单和标语20余条,并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公告》等,在全县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新的屠宰场严格对照标准,加大了生产环境和设备的科技投入和更新改造力度,为保证肉品上市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整顿规范肉品流通秩序。
一是组织人员对菜市场进行值班巡逻,严防“问题肉”流进市场。二是加强对宾馆、饭店、用肉管理。通过散发宣传材料、现场排查等形式广泛宣传,引导宾馆、饭店、学校食堂的自律意识。三是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宰等违法行为。通与工商部门合作,加强对集贸市场“菜篮肉”经营户的监控,发现异常,及时查处。
3、农村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xx年初,县商务局开展了农村肉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我们根据农村地区生猪屠宰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肉品流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使农村的私屠滥宰和非法经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切实杜绝了病害劣质肉品的流通,确保了农村肉食品保障水平的明显提高。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肉食品安全意识。我们针对全县农村地区肉食品安全意识相对薄弱的实际,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了省、市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内容,提高了农民群众的肉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二是净化农村肉品市场。我们对农村肉品经营户重点检查,并将肉品流通领域中将私宰肉、病害肉与放心肉混合销售的现象以及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行为作为打击的重点。凡违法经营者,依法没收其物品并给予相应处罚。
一是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现在基础上,明年我们的任务是再建标准“农家店”50个,我们侧重点放在二十一个新农村试点村,使得每个试点村都有“农家店”,积极加强配送中心建设。
二是加大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我们加强源头治理(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治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通过认真协调、理顺与公安、法院、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的关系,切实做到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屠宰执法的刚度和强度。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十一
1、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以及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全县26家屠宰厂(场)、农贸市场、超市、购物中心的检查力度,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要加快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各镇的执法力度。要按照商务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肉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领导,健全办事机构,充实执法人员。
2、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生猪屠宰管理的工作面广,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职责,是一项系统工程。明年,要加强与工商、卫生、食监、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互通情况,资源共享,共同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职责落到实处。
3、在“两节”期间,我局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食品市场执法检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切实加强薄弱环节监管。要结合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地沟油”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加大对酒类、肉类、食用油、米面制品等热销种类食品的市场巡查力度,强化联合执法机制,严查重处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畜禽屠宰、临时食品加工点等场所的监督管理和食品展销、促销等活动的执法检查,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4、我局按照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严格落实“两节”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严肃值守纪律,扎实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对于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最大限度、最快速度降低危害。要抓住“两节”期间人流集中的时机,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和科普宣传,积极动员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的春节。
5、加大对各乡镇屠工的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建立屠工有效管理机制,落实屠工责任制。
6、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净化市场环境。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规范肉食品市场流通秩序,大力营造和谐、有序的肉食品市场发展环境,让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十二
“黄金周”和节假日是居民旅游、购物、娱乐和休闲的重要节日,消费集中,市场繁荣。食品安全工作成为我局做好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凡节假日来临前,我局按照省商务厅要求,统一部署和安排,各地积极、认真做好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了广大消费者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1、落实措施,确保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每逢节日,我局都下发。
《关于做好“黄金周”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商务部门集中开展企业自查和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批发、零售市场,生猪屠宰企业和餐饮企业,集中开展肉类、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不法行为,净化节日商品市场。
2、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酒类批发及零售的检查。为确保生活必需品不出现断档、脱销现象,保证市场供应稳定,防止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市局及县局都要对定点屠宰厂(场)、酒类批发及零售企业进行检查。
3、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掌握节日市场情况。按照商务部、商务厅的要求,我局安排有专人值班,并启动“黄金周”期间城市生活必须品市场运行监测日报制度,对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和食品安全实行全程监测。
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篇十三
为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局加强执法检查,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两证”、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白板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同时,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猪疫病标识追溯制度,统一的台帐和证章制度,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对流通环节以制度形式进行程序监控,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私屠滥宰现象得到遏制。在重大节假日或其它地区有重大疫情发生时,我们坚持对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们吃上优质肉、放心肉。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依照国务院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内容、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责任感及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一是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猪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
(三)强化规范屠宰,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在专项整治中,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检查了肉品检疫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台账登记情况、屠宰操作规程规范情况等。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通过抽查,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在活动开展以来,充分利用信息报送、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采用宣传活动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参与开展了食品安全活动周宣传活动。此次专项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2幅,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