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考研秘籍考研网 >> 文章中心 >> 招生简章 >> 正文  2012年春季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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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位论文答辩
  本学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18日,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程序如下:
  程序1 学位申请者领取盲评结果2份(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领取);学位申请者打印装订论文(封面采用230克羊皮卡纸,全日制硕士论文为豆绿色,工程硕士论文为浅蓝色,要求双面打印);学位申请者下载答辩材料:《授予硕士学位材料》1式2份、答辩委员聘书6份(填好后到所在学院盖章、登记)、《授予在校硕士生信息数据录入表》1份;
  程序2 《授予硕士学位材料》由学位申请者填写完毕后于答辩前3日送交答辩秘书;
  程序3 答辩委员会秘书本人于答辩前2日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领取答辩委员会选票5份。
  程序4 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将整理好的《授予硕士学位材料》(含选票)送交学院研究生秘书,提请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注:工程硕士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一人为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建设部门的专家。
 
  二、学位申请材料提交
  本学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学位申请者需于2012年6月20日9时-11时、15时-17时间(其他时间不予受理)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至学位办,提交材料内容如下:
  (一)全日制硕士生:
  1、归档材料
  《授予硕士学位材料》…………………………2份(此项由学院研究生秘书统一报送)
  开题报告…………………………………………1份(已提交者无须提交)
  《授予在校硕士生信息数据录入表》…………1份
  学位论文中文摘要(3000字,A4纸)………1份(注明年级、专业、姓名)
  2、三本存档论文:“论文模板”见学校网站研究生处首页“学位工作”,论文具体格式参见“学位论文书写格式统一要求”。不合格式论文、无图书分类号论文将不予接受。
  3、向校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办法见附件5)。
  4、发表学术文章: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文章或公开出版的专著;未正式出版的需要递交编辑部同意接受函(附审稿修改意见或版面费通知复印件或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原件审查后归还。
  
  (二)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含高校教师):
  1、归档材料
  学位授予材料……………………………………2份(此项由学院研究生秘书统一报送)
  开题报告…………………………………………1份(已提交者无须提交)
  《在职研究生入学登记表》……………………1份(已提交者无须提交,附件7)
  
  《在职研究生信息数据录入表》…………1份
  学位论文中文摘要(3000字,A4纸)…1份(注明年级、专业、姓名)
  2、二本存档论文:“论文模板”见学校网站研究生处首页“学位工作”,论文具体格式参见“学位论文书写格式统一要求”。不合格式论文、无图书分类号论文将不予接受。
  3、向校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办法见附件5),用户名及编号见附件6。
  4、发表学术文章或成果、专利: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文章或公开出版的专著;未正式出版的需要递交编辑部同意接受函(附审稿修改意见或版面费通知复印件或其他相关材料);成果或专利需递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原件审查后归还。
  5、采集个人电子图像并交照片
  按国务院学位办要求,在职研究生个人电子图像信息要统一采集。采集地点:抚顺路11号“学苑情艺术摄影室”(理工大学学苑宾馆对面,电话:85071803),采集费10元/人。此项工作应于6月20日前完成。
个人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完成后,图片社提供洗印照片(照片由我办统一取回),用于制作证书。
 
  (三)工程硕士:
  1、归档材料
  学位授予材料……………………………………2份(此项由学院研究生秘书统一报送)
  开题报告…………………………………………1份(已提交者无须提交)
  《在职研究生入学登记表》……………………1份(已提交者无须提交,附件7)
  《在职研究生信息数据录入表》………………1份
  学位论文中文摘要(3000字,A4纸)…… …1份(注明年级、专业、姓名)
  2、二本存档论文:“论文模板”见学校网站研究生处首页“学位工作”,论文具体格式参见“学位论文书写格式统一要求”。不合格式论文、无图书分类号论文将不予接受。
  3、向校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办法见附件5),用户名及编号见附件6。
  4、发表学术文章或成果、专利: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文章或公开出版的专著;未正式出版的需要递交编辑部同意接受函(附审稿修改意见或版面费通知复印件或其他相关材料);成果或专利需递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原件审查后归还。
  5、采集个人电子图像并交照片
  按国务院学位办要求,在职研究生个人电子图像信息要统一采集。采集地点:抚顺路11号“学苑情艺术摄影室”(理工大学学苑宾馆对面,电话:85071803),采集费10元/人。此项工作应于6月20日前完成。
  个人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完成后,图片社提供洗印照片(照片由我办统一取回),用于制作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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