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四川南充顺庆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最新(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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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23 00:00:00    小编:高校男666

最新四川南充顺庆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最新(实用8篇)

小编:高校男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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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顺庆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最新篇一

1、区属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非在职在编的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和本公告其他要求,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2、卫生和艺术专业技术人员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非在职在编的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乡镇卫生院学历放宽至中专及以上),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2017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人员待遇。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属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与编内同职级人员同等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四川南充顺庆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最新篇二

2、报名地点: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顺庆区马市铺路266号)。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南充市顺庆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核。

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对应聘区属事业单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区招聘领导小组审定。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试考生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能力。

面试考核实行评分制,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面试评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意向性协议。若面试成绩并列,通过加试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

对拟聘人员等额体检。体检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相关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负责。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查。复查在首次体检后三日内进行,由拟聘人员写出书面复查申请,不提出复查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实后按规定办理。

(六)考察。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南充市顺庆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凡是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的,以及聘用后有可能影响工作安全或损害国家利益的人员,不得确定为聘用人员。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于2017年9月30日前持本人的人事档案、学历学位证书、与报考单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等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通过审核确认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行政介绍信、编办开具的编制卡于7日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四川南充顺庆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最新篇三

1、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意见》(川委办〔2017〕29号)精神,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可分别比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参加本次报名考试。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比照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2、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5、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报名信息表》和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均须考生提供,且只能在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打印,请各考生按公告要求及时打印,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或未妥善保管导致不能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川南充顺庆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最新篇四

1、区属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非在职在编的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和本公告其他要求,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2、卫生和艺术专业技术人员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非在职在编的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乡镇卫生院学历放宽至中专及以上),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2017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人员待遇。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属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与编内同职级人员同等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四川南充顺庆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最新篇五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2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南充市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顺庆区人社局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察(核)中的复核和顺庆区人社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和在南充市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原则上1日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后一天报名的在报名结束前)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确认缴费。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8年3月19日—2018年3月23日24:00期间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缴费(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精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人员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于3月19日-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南充市考试指导中心服务大厅(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5、开考比例。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南充市顺庆区事业单位实际,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达不到3:1的公招岗位,经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

6、岗位调整。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经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减)或取消情况,于2018年3月29日24: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报考者通过网络缴纳费用的,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帐户。

7、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相片合格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在报名期间应及时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8、打印准考证。上传相片合格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2018年4月9日至4月15日9:00前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川南充顺庆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最新篇六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大中专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南充市顺庆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8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8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应与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工作经历条件。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一律按实年(即满周年)计算,其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2日,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系指要求年限内全职(非兼职)从事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的专业工作经历。

四川南充顺庆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最新篇七

2、报名地点: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顺庆区马市铺路266号)。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南充市顺庆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核。

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对应聘区属事业单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区招聘领导小组审定。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试考生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能力。

面试考核实行评分制,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面试评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意向性协议。若面试成绩并列,通过加试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

对拟聘人员等额体检。体检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相关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负责。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查。复查在首次体检后三日内进行,由拟聘人员写出书面复查申请,不提出复查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实后按规定办理。

(六)考察。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南充市顺庆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凡是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的,以及聘用后有可能影响工作安全或损害国家利益的人员,不得确定为聘用人员。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于2017年9月30日前持本人的人事档案、学历学位证书、与报考单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等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通过审核确认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行政介绍信、编办开具的编制卡于7日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四川南充顺庆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最新篇八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办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天在顺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上网查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须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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