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性绩效发放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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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为调动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
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分配原则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比例我中心在职人员6人,全年绩效工资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为229680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54.8%),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89216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45.2%)。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月考勤奖,600元/月/人,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4320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2.8%;
(二)月绩效奖,基数为800元/月/人,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进行分配。正科实职、副科实职、管理八级和专技十级职员、一般工作人员(包含管理九、十级和专技十一、十二、十三级)比例为1.3:1.2:1.1:1,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5856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9%;
(三)绩效奖,年末发放,绩效奖=(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3.5。绩效奖71778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7.9%。
(四)其他绩效奖,年末发放,总额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奖、月绩效奖、绩效奖扣发的金额和其他奖励),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3%。
四、考核办法
(一)月考勤奖
1、工作人员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内的,每次扣发5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无故旷工的,扣发当月全部月考勤奖;
2、当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的,每个工作日扣发50元,当月请病假10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当月请事假3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
3、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月考勤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月绩效奖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25%: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达到6-10次的;②当月事假累计达4-6个工作日的;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50%: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超过10次的;②当月事假累计达到7-10个工作日的;③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全额扣发当月月绩效奖:①当月事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的;②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③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④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⑤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经批准请病假的,按病假日数比例,扣发月绩效奖;
5、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三)绩效奖绩效奖根据个人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绩效奖。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发当年绩效奖。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绩效奖部分基础上另加500元。累计事假超过60个工作日、病假90个工作日的全额扣发绩效奖。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四)其他绩效奖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终先进奖励,按规定系数比例进行统筹发放。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市级(含市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其它事项
本方案12月日经职工大会表决通过,2012于年1月1日起生效。
射阳县青春小学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和校长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人[2009]24号)及《射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充分调动义务教育阶段校长和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构建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育人事制度、推进教育科学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原则;
2、“按劳分配、效率优先、优绩优酬”的原则;
3、“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实施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其他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1、教师绩效。主要考核教师的工作量、师德情况、德育工作、专业发展、教学教研、教学效果等情况。
2、非教学工作人员的绩效。主要考核其工作量、职业道德、团结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成效等情况。
五、考核主体、方法及程序
(一)考核主体、方法
1.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共九人组成,其中教师代表五人,人员由学校推荐,经教师大会通过。
2.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采取量化积分的方法进行。
3.校长的绩效考核工作由教育局负责。
(二)考核程序
教职工的考核程序为:
(1)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教职员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管理和信访等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计9人,其中领导班子及成员4人,教师代表5人。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提名,经教职工大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2)制订完善的考评方案。学校根据《射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在认真听取广大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具体考评方案,并在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有90%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百分之七十的多数人员同意)。考
评方案讨论通过后,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
(3)及时公布。学校将在方案公布的第一时间,在画廊、板报公示栏上进行公布。
(4)结果反馈。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考核后,按照学校制订的有关系数公式和扣分项目对每位教职工的得分逐一进行计算,最终确定各人的绩效考核得分,以书面形式通知教职工并个人签字认可。
(5)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6)接受申诉。教职工对个人得分不服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教育局提出申诉,教育局和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将作出明确答复。
(7)确定方案。按系数和相关公式将教师的绩效考核积分换算成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
(8)上报审批。学校按时将绩效工资方案上报县教育局,待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劳动人事、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
六、绩效工资总额的确定和具体分配办法
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县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县级机关公务员平均水平的原则确定”等文件精神,核定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全县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先行扣除校长津贴和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班主任的津贴,计算出人平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教职工人数下拔到校,再进行考核发放。
1、校长津贴的提取分配办法
校长津贴标准为每月提取200元,每年按10个月提取。由教育局根据学校规模、绩效考核等次等因素进行浮动,浮动考核由教育局实施。
2、班主任津贴的提取分配办法。班主任津贴按照小学教师每人每月120元,每年按10个月提取。班主任津贴由学校根据绩效考核等次进行浮动,浮动金额每月50元封顶。
3、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教育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学校规模系数,工作绩效考核结果、评优情况,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计算。
4、教职员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教职工的最终绩效考核得分。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已确定的上报得分进行适当浮动,浮动时应根据学校骨干教师、教龄、职称、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系数,从而算出各教职工的最终得分,教职工个人总得分110分封顶。
(2)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确定办法。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具体计算办法为:(1)得出学校参与考核的绩效工资总量。学校参与考核的绩效工资总量={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正职校长津贴、班主任津贴及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教职工总数×该校教职工数(不含校长)。(2)得出全校各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即将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最终确定的每位教职员工的考核得分进行累加。(3)得出平均分值。以全校参与考核的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员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出平均分值。(4)算出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平均分值乘以每位教职员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每位教职
员工个人应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公式为:
全校参与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教职员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平均分值×教职员工个人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员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考核结果是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年度考核等第认定、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八、组织领导及纪律要求
奖励性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学校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改革向纵深平稳推进。
规范津贴发放标准。除上级规定的津贴补贴外,学校不再另立名目发放津贴补贴。学校将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设立津贴补贴专用科目,用于统一核算本单位发放的所有津贴补贴,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核算津贴补贴。
本方案由青春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射阳县青春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附件:
附件1《教师绩效考核要点及量化指标》
附件2《从事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要点及量化指标》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教师绩效考核要点及量化指标
一、工作量(30')
1.课时工作量22'。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员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员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员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员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员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员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员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员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员工周人均工作量×22分
2.出勤情况8'。
二、师德情况(15')
1.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法定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不搞有偿家教。
2.尊重、关爱、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认真做好班主任工作或辅导员工作,组织内容健康的各类活动,陶冶学生情操,落实帮扶学习困难学生的具体措施。
三、德育工作(5')
1.坚持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德育工作有机融入教学之中。
2.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3.责任落实,无安全责任事故。
四、专业发展(10')
1.有个人参加培训的过程记录和总结,有完整的教师业务档案。
2.参加学历达标或各类培训,考试考核合格。
3.积极参加校本研训。
五、教学教研(25')
1.认真备课,教案齐全,规范,课前准备工作充分。
2.贯彻新课程理念,精心组织课堂教学。
3.教学内容科学、正确,符合新课程理念。
4.认真批改作业,对学生教学辅导。
5.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学习效果。
6.坚持课后反思,认真总结教学经验。
7.参与各级各类研究课、公开课和赛课情况。
8.参加教研活动情况。
9.参加课题研究、撰写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情况。
10.以老带新,骨干教师的作用发挥情况。
六、教学效果(15')
1.巩固率、合格率、学习困难学生转化率等相关实绩情况。
2.学生和家长对教学结果的反馈情况。
从事非教学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要点及量化指标
一、工作量(30')
1.承担一般管理岗位工作及出勤情况。
2.兼课、代课情况。
3.第二课堂课时量。
4.其他工作情况。
二、职业道德(20')
1.政治思想觉悟高,是非分明,不搞无原则纠纷。
2.忠于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勇于承担重担。
3.为人师表,言行规范,仪表端庄。
4.工作尽职尽责。
5.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团结精神(10')
1.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2.谦虚谨慎、互帮互助、勤奋上进。
3.尊重他人、团结同志,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四、继续教育(10')
1.参加学历达标,考试合格。
2.正常参加学校及其他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合格。
3.遵守培训规章制度。
五、岗位职责及工作成效(30')
1.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2.为教学服务情况。
3.为师生服务情况。
4.个人获奖情况。
5.无失职行为发生。
6.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7.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其他工作。
射阳县青春小学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玉来
副 组 长:徐海涛
教师代表:刘加成陈澍彭敏薛志新王涵唐海 秦友堂
临河区教师进修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为推进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深化学校内部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上级关于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师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操作规范的教职工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对象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对象: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离退休人员的绩效工资发放按上级文件规定的办法执行。在编不在岗的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程序规范。
3、坚持“科学合理、和谐平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科学和谐,体现梯度级别。根据上级有关绩效工资发放指导性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质量,构建和谐校园,促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四、绩效工资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领教师代表组成。考核组负责制定本校绩效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确导小组,校长为考核组组长,组员由学校行政(党、政、工)代表和教师代表。(名单另附)
五、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条例考核后,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公开、透明发放。
1、每位教职工在出满勤、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分配工作的前提下,其绩效工资原则上不低于平均数的90%。
2、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发放。
3、考核项目,能按月的先按月考核,不能的按学期考核。
六、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专任教师绩效考核具体包括师德、劳动纪律、教育教学成果(含工作表现、教学效果、教研效果)和教育教学能力(含教育教学能力、教科研能力、专业发展能力)等四大方面。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绩效考核主要有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重点考核其为安全稳定工作,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情况,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技能水平及服务育人情况等。具体考核办法由学校根据岗位目标按程序确定。
七、绩效工资具体项目的分解及其分配
1、《考核细则》主要体现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考核,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按照师德、教学、特色工作等内容进行考核。重点突出教育教学成果。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体现对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取得成绩的激励和引导。
2、对事先未能考虑到但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确有必要予以奖励的。具体由校行政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八、有关规定
1、迟到、早退6次按旷工1天计算,请假10天(旷工5天,按工作日计算)扣奖励绩效30%,请假20天请假旷工10天扣奖励绩效50%,请假30天(旷工15天)扣奖励绩效80%,请假40天(旷工20天)扣全部奖励绩效。
2、经单位同意,全学期请假。
3、不参加考核。
4、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依照分数按比例发放奖励绩效。
4、因违纪或其它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如严重违反师德被查处的或因失职
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不发放奖励绩效。
九、监督实施与组织纪律
1、根据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指导意见,在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员工的意见的基础上,拟出本校的实施方案。
2、本实施方案提交学校教代会讨论,表决通过后并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3、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根据上级部署实行。学校制定的原管理制度中涉及奖金分配内容的部分自行取消,保留管理考核要求;管理考核要求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
4、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实施全过程的统筹协调,接受教职工监督,处理解决有关质询和投诉,考核量化成绩经校考核领导小组核算审核后,在全校公示。学期汇总后公示3天,教师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上报发放。
5、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以高度的责任感、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开展好各项考核核算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十、其它说明
1、其它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学校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本方案随着学校的发展和人员变化等因素,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依据实际情况对本方案提出适当的修改补充意见,并召开教工大会讨论,须80%以上的教师同意后方可修改。
3、本方案由学校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临河区教师进修学校
2014年4月
事业单位奖励绩效分配方案(试行)
为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管理机制。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全体职工,依照考核结果,每半年发放一次。
三、实施细则
1、考勤管理
职工旷工、请假及缺勤等处罚标准参照请销假规定执行。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全额奖励绩效
①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的;
②当月事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的;
③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④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⑤工作中弄虚作假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绩效
①累计旷工超过15天的;
②事假超过30个工作日的;
③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未满一年的;
④考核不合格的;
⑤工作态度不端正,全年出现三次及以上教学事故的;
4、考核优秀的职工奖励绩效奖增加200元;考核合格(含合格)的教职工按相应岗位或职务以实际核定数额发放。
5、对于学期内出勤较好的职工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经济奖励。
四、其它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所在学期执行,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正镶白旗医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为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卫生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全院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现根据《正镶白旗医院绩效考核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制定如下本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深化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评价分配制度,将工作实绩和工资待遇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有效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热情,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益,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实惠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绩效工资考核小组
为保证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以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组成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晓林 副组长: 任全胜
组 员: 额尔登其木格、李海、贾志富、杨桂莲、班桂荣、周凤斌
下设办公室,任全胜兼任任办公室主任。
三、考核对象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实施定岗定编后,纳入本次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的全体工作人员、本院聘用员工(不含临时工)。
四、绩效考核工资的构成与分配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1.基础性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原则上按照正镶
白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镶白旗财政局文件执行。出现本院《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违规行为的,医院可缓发、扣发或停发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考核小组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总量内,按照本院《绩效工资考核的实施办法》(见附件)进行考核发放。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原则
1.院科两级考核。院部考核职能科室和行政人员,科室对个人考核,每月考评,季度汇总,真实反映工作业绩作为考核重要依据。
2.综合目标考核。充分考虑职业道德、服务质量、服务数量等因素,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向责任重、风险高、工作量大、业绩优的科室和个人倾斜,贡献突出的专项奖励。
4.公正、公平、公开。要求方案科学、考核规范,原则上按季度为考评周期,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结果按规定上报、公示。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
为了提高绩效工资的使用效率,充分体现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将奖励性绩效工资按20:80的比例分成管理基金和常规工作绩效奖励工资两部分,总量不变。
(一)管理基金的使用。
考核小组提取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成立管理基金,统筹安排用于全院管理,结合工作实际设立奖励项目,项目具体设置: 1.职务岗位津贴;2.超工作量奖励;3.荣誉成果奖励; 4.突出贡献奖等。考核小组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
管理基金奖励项目和补贴标准进行调整。管理基金奖励实行总量控制、实时进行,年末结余部分全体职工平均分配。
1.职务岗位津贴
(1)行政管理:院级领导干部补贴标准300 元/月,根据《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书》考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按月考核发放职务津贴。
(3)科主任/护士长,包括临床、护理、医技、防保、社区、药剂、后勤、体检中心等,补贴标准内100元/月。
兼任两个以上职位的职务岗位补贴按就高原则发放,不再累加,离职后不再享受职务岗位补贴。
2.超工作量奖励
(1)值班补贴。参加24小时值班的职工按院部规定发放值班补贴,包括急诊加班等,补贴标准8元/个。
(2)节日加班。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正常上班的按规定享受加班补贴(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补贴标准8元/天,节假日各科室按实际工作需要排班,排班计划内人员享受节日加班费,个人调休不享受。
(3)公休假补贴。因工作原因放弃公休假的,按规定补贴,天数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补贴标准:补齐20%工资。
(5)其他。放射假、产假、探亲假按国家规定执行。3.荣誉成果奖励。(1)荣誉奖励。
先进个人:按自治区、盟、旗镇分别奖励500、300元、200元;社会奖励:锦旗和表扬信分别奖励100元。
(2)科研奖励。
论文发表。职工论文通过正规渠道在全国、省、市报刊、杂志上发表的,凭报刊、杂志奖励100元;
(3)其他。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技能竞赛、运动会、文体活动院内业务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获奖的临时制定奖励标准。
4.突出贡献奖。
用于奖励对卫生事业和医院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科室和个人,具体奖励办法由领导小组讨论后决定。
(二)常效奖规工作绩励工资的考核分配 详见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办法
七、有关规定
1.各考核小组按月开展考核,季度汇总并于次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送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考核办公室经复核汇总后,于8日前将绩效工资分配表在送领导小组审核、报院长批准后发放至各科室。
3.各科室根据考核方案测算本科室个人绩效工资数额,经本人签字后反馈办公室,经领导小组复核、院长审核签字后由财务科发放。
4.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以银行卡形式发放,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5.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向领导小组反映,也可向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6.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归考核领导小组。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修改完善。如有与上级部门规定相抵触之处,按上级部门文件执行。
本《实施办法》自2014年01月01日起执行。
正镶白旗医院 2014年01月10日
奖励性绩效发放分配方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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