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预防接种前,请家长务必了解孩子的身体健康状态并如实告知接种医生。如果您的孩子有以下情况,不能接种麻疹疫苗: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抗生素过敏者(如对硫酸庆大霉素或硫酸卡那霉素过敏);
(2)曾患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阿瑟氏反应、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严重过敏性疾病;
(3)正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或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
(4)有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
(5)曾患或正患多发性神经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脑病、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或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
如果您的孩子有以下情况,暂时不能接种麻疹疫苗,可在以后条件适宜时予以补种:
(1)3个月内接种过免疫球蛋白;
(2)近期注射过麻疹疫苗或其他减毒活疫苗,需间隔1个月后补种;
(3)强化免疫期间有感冒、发热等症状,待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
如果您的孩子有以下情况,不能接种麻疹疫苗: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抗生素过敏者(如对硫酸庆大霉素或硫酸卡那霉素过敏);
(2)曾患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阿瑟氏反应、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严重过敏性疾病;
(3)正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或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
(4)有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
(5)曾患或正患多发性神经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脑病、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或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
如果您的孩子有以下情况,暂时不能接种麻疹疫苗,可在以后条件适宜时予以补种:
(1)3个月内接种过免疫球蛋白;
(2)近期注射过麻疹疫苗或其他减毒活疫苗,需间隔1个月后补种;
(3)强化免疫期间有感冒、发热等症状,待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
减毒活疫苗作为疫苗用。如小儿麻痹、脊髓灰质炎、麻疹、bcg(卡介苗)等疫苗皆是 灭活菌疫苗如百日咳、乙型脑炎、流行感冒等疫苗皆是。
类毒素如白喉、破伤风的疫苗即属此类
1.灭活疫苗可以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
2.减毒活疫苗可以同时接种,若不同时接种,则至少间隔一个月,3.若为口服减毒活疫苗则可以与注射的同时或间隔任何时间;
4.接受一次肌肉免疫球蛋白治疗者,许间隔3个月接种含麻疫苗或水痘疫苗;高剂量时间隔11个月
5.输过血或静脉注射过血液制品宜六个月后再接种含麻疫苗或水痘疫苗
6.灭活与减毒可以同时不同部位或间隔任何时候
十种常见疫苗禁接种忌、不良反应、应急措施
任何疫苗在接种后都有可能产生不适反应。那么在宝宝接种疫苗的时候,究竟有什么禁忌呢?请您仔细阅读此文。
1、麻疹疫苗
麻疹疫苗是一种减毒活疫苗,接种反应较轻微,免疫持久性良好,婴儿出生后按期接种,可以预防麻疹。
【反应】注射后局部一般无反应。在6-10天时少数人可能发热,一般不超过2天,偶有散在皮疹。
【禁忌】患严重疾病、发热或有过敏史(特别是有鸡蛋过敏史者)不得接种。
【注意事项】用75%酒精消毒皮肤,要待干后再注射;注射过丙种球蛋白者接种本疫苗至少间隔6周以上,接种麻疹疫苗至少2周后方可注射丙种球蛋白。
【接种部位】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剂量】0.2ml
2、脊髓灰质炎疫苗(简称脊灰糖丸)
脊灰糖丸是一种口服疫苗制剂,白色颗粒状糖丸,接种安全。婴儿出生后按计划服用糖丸,可有效地预防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症)。
【反应】只有极少数婴幼儿服用脊灰疫苗后发生一过性腹泻,可不治自愈。
【禁忌】有免疫缺陷症禁服;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期间禁服。对牛乳及牛乳制品过敏者禁服糖丸型疫苗,可服液体疫苗。
【注意事项】本疫苗只供口服;本品系活疫苗,切勿加在热开水或热的食物内服用;偶尔超剂量多剂次服苗对人体无害。
【接种部位】口服。
【剂量】糖丸剂型1粒,液体剂型2滴
3、百白破制剂
是将百日咳菌苗,精制白喉类毒素及精制破伤风类毒素混合制成,可同时预防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
【反应】①局部可出现红肿、疼痛、发痒或有低热、疲倦头痛等。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即自行消退。偶见过敏性皮疹、血管性水肿。②无菌性化脓。多系注射过浅或疫苗未摇匀,硬结不能吸收而形成注射部位化脓。③若全身反应较重,应及时到医院进行诊治。
【禁忌】有癫痫、神经系统疾患及抽风史者禁用;急性传染病(包括恢复期)及发热者暂缓注射;儿童免疫制剂,成人禁用。
【注意事项】使用时必须充分摇匀;制品不能冻结,冻结后出现凝块,不能使用;采用肌内注射,局部可能有硬结,可逐步吸收,注射第2针时应更换另侧部位;应备有1:1000肾上腺素,供偶有发生休克时急救用;注射第1针后出现高热、惊厥等异常情况者,不再注射第2针。
【接种部位】臀部外上1/4或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4、卡介苗
采用无毒牛型结核杆菌制成,安全有效。婴儿出生后按计划接种,是预防结核病的一项可靠措施。卡介苗是一种减毒的活菌疫苗,目的是用来预防结核病的发生。一般在结核病病例较多的国家,主张新生儿在还没有感染时接种卡介苗,以便产生对结核病的抵抗力。【反应】接种2周左右,局部可出现红肿侵润。若随后化脓,形成小溃疡,可用1%龙胆子涂抹,以防感染。一般8~12周后结痂,为正常反应。如遇淋巴结肿大,可用热敷处理。如已软化形成脓疱,可用灭菌注射器抽脓,不要切开。如一次抽脓未愈,还可重复抽脓,直至痊愈为止。如已破溃,则愈合时间较长,可扩大创口引流,并同时用异胭肼或对氨基柳酸软膏外敷,每2~3天换敷料一次,这样可缩短治疗和愈合时间。
【禁忌】凡患有结核病、急性传染病、肾炎、心脏病、湿疹、免疫缺陷症或其他皮肤病者均不予接种。
【注意事项】严禁皮下或肌肉内注射;接种含有吸附剂的制品后4周内同臂不能接种卡介苗,接种卡介苗后4周内同臂不能接种其他疫苗。
【接种部位】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皮内注射。
【剂量】0.1ml
5、乙脑疫苗
乙脑疫苗系将流行性乙型脑炎病毒感染地鼠肾细胞,培育后收获病毒液冻干制成减毒活疫苗,用于预防流行性乙型脑炎。
(1)乙脑灭活疫苗
【反应】大多数人接种无反应,仅个别儿童注射后,局部出现红肿、疼痛,1~2天内消退。少数有发热,一般均在38°c以下。少数有头晕、头痛、不适等自觉症状。偶有皮疹,血管性水肿和过敏性休克发生率随接种次数增多而增加。一般发生在注射后10~30分钟,很少有超过24小时者。此类接种反应多见于反复加强注射的对象,尤以7岁以上儿童加强注射较为多见。
【禁忌】发热及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病;脑及神经系统疾病;过敏性疾病,既往对抗生素、疫苗有过敏史者。
【注意事项】疫苗混浊、变色(变黄)、安瓿有裂纹、有异物者均不可使用;疫苗注射后在现场休息片刻,以防副反应发生;应备有1:1000肾上腺素,供偶发休克时急救用;10岁以上人群已普遍因隐性感染而获得免疫力,故无必要再接种疫苗。
【接种部位】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剂量】0.5ml(2)乙脑减毒活疫苗
【反应】注射后一般无反应,少数人局部红肿,偶有发热和过敏性皮疹。
【禁忌】发热;急性传染病;中耳炎;心、肾及肝脏等疾病;活动性结核病;有过敏史或抽风史者;已知有免疫系统缺陷,近期或正在进行免疫抑制治疗者。
【注意事项】启开安瓿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疫苗溶解后有摇不散的凝块、安瓿有裂纹、不可使用;疫苗溶解前变色(红),不可使用。
【接种部位】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剂量】0.5ml
6、流脑菌苗
系用a群脑膜炎双球菌,以化学方法提取多糖抗原冻干制成。专供预防a群脑膜炎球菌所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之用。
注射流脑疫苗是为了预防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此病是由脑膜炎双球菌引起的急性 呼吸道传染病,在冬春季发病和流行,主要是15岁以下的小儿发病,表现为高热、剧烈头疼、喷射性呕吐、皮肤上有小出血点、颈项强直、昏迷、惊厥、休克等,病死率比较高。
小儿在出生满六个月时就要注射流脑疫苗,一般基础针只注射一次(但在流行地区三个月后要复种一次)。第二年必须加强一次,才能维持有效的抗体水平。此疫苗与乙脑疫苗一样是有季节性的,流脑一般在2-4月份为流行高峰期,因此流脑疫苗在这之前1-2个月时注射,注射后7-10天可化验出血清内出现保护性抗体,2-4周达高峰,这时正好进入流脑流行高峰期,抗体起到保护作用使小儿不得 病。大部分地区还在11-12月份注射流脑疫苗(北京地区在12月份),如果你的孩子在9月份已满6个月,要等到12月份才注射流脑疫苗,如果在12月份注射流脑疫苗期间你的孩子才满6个月龄,那就要等到下一年的12月份才能注射。
接种流脑疫苗后的反应比较轻微,偶尔有人出现短暂低热,有些大孩子(8~12岁)偶尔出现过 敏反应,即在接种后的十几小时皮肤出现疱疹等,此时应请医生诊治。注射局部可能出现红晕和压痛,一般在24小时内消退,不用特殊处理。
7、甲肝疫苗
系将对人无害,具有良好免疫原性的甲型肝炎病毒减毒株接种于人二倍体细胞,培养后经抽提和纯化溶于含氨基酸的盐平衡溶液,用于预防甲型病毒性肝炎。甲肝疫苗接种对象有哪些?
凡是对甲肝病毒易感者,年龄在1周岁以上的儿童、成人均应接种。甲肝灭活疫苗适用于儿童、医务工作者、食品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性质具有接触甲肝病毒的人,儿童初免时间为满一岁,成人无年龄限制。在发热、急性病、进行性慢性病情况下,应延缓接种。接种疫苗后3年可进行加强免疫。适用剂量为每人每次1ml,肌肉注甲肝疫苗的免疫效果怎么样?
接种甲肝疫苗后8周左右便可生产很高的抗体,获得良好的免疫力。阳转率为98-100%.接种疫苗后,没有发生甲肝病例。因此,甲肝疫苗具有良好的免疫保护作用。
甲肝疫苗接种后有什么反应?
接种甲肝疫苗后局部和全身都无不良反应。
8、基因工程乙肝疫苗
是一种乙型肝炎亚单位疫苗,系采用现代生物技术将乙肝病毒中表达表面抗原的基因克隆进入酵母菌中,通过培养这种重组酵母菌来获取hbsag亚单位,经纯化加佐剂吸附后制成。这种新一代乙肝疫苗具有安全、高效等优点。
【反应】很少有不良反应,偶见接种部位红肿或疼痛、发热和头痛,不需任何处理。
【禁忌】凡发热、患有肝炎、急性感染或其他急慢性严重疾病者禁用;有过敏史者禁用。
【注意事项】用时要充分摇匀;安瓿破裂、有摇不散块状物时不得使用;应备有肾上腺素,当过敏反应发生时使用。
【接种部位】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剂量】1支(5μg/支,酵母疫苗或10μg/支、20μg/支,cho疫苗)
9、流行性腮腺炎活疫苗
系将流行性腮腺炎病毒减毒株接种鸡胚细胞经培育,收获病毒液后冻干制成。用于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注意事项】 对蛋制品过敏者应慎用,孕妇禁用。一个月内注射过丙种球蛋白者应暂缓使用,接种后2周内不可使用丙种球蛋白。不满1周岁婴儿不宜接受本品,因为来自母体的中和抗体可能干扰免疫反应。
【药物名称】腮腺炎疫苗 mumps vaccine 【药物别名】 parotidic vaccine live 【制剂规格】粉针剂:2人份。
【适 应 症】预防流行性腮腺炎。
【用法用量】注射用水溶解,于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0.25ml,溶解液1h内用完,剩余的应弃去。
10、风疹疫苗
系用风疹病毒减毒株bpdⅱ感染人二倍体细胞培养制成,冻干疫苗溶解后呈澄明桔色。用于预防风疹。
【不良反应】有发热、皮疹、局部硬结、红斑、压痛及淋巴结肿大等。免疫后2个月内可能发生暂时性关节炎、关节痛和多神经炎,极少有慢性关节炎和脑炎,不良反应发生率随年龄增加而增多,且以女性较高。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0.5ml注入上臂外侧面,8h内未用完应弃去。
【注意事项】有发热、急性病、严重慢性器质性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过敏史及孕妇、哺乳期及月经期妇女禁用。
【药物名称】风疹疫苗 rubellavaccine 【制剂规格】注射液:1ml.【适 应 症】预防风疹。宝宝接种疫苗有几大禁忌
并非随时、随地、任何宝宝都可以进行接种。接种疫苗的时间、接种者的身体条件、有何禁忌症等,都对疫苗的功效以及接种后可能产生的不适反应有着影响。有以下情况的宝宝一般应禁忌或暂缓接种疫苗:
⑴患有严重心、肝、肾疾病和活动型结核病的宝宝不宜接种;
⑵体温超过37.5℃,有腋下或淋巴结肿大的宝宝不宜接种,应查明病因治愈后再接种; ⑶严重营养不良、严重佝偻病、先天性免疫缺陷的宝宝不宜接种; ⑷有哮喘、荨麻疹等过敏体质的宝宝不宜接种;
⑸神经系统包括脑发育不正常,有脑炎后遗症、癫痫病的宝宝不宜接种;
⑹患有皮炎、化脓性皮肤病、严重湿疹的宝宝不宜接种,等待病愈后方可进行接种; ⑺如果宝宝每天大便次数超过四次,须待恢复两周后,才可服用脊灰疫苗; ⑻最近注射过多价免疫球蛋白的宝宝,六周内不应该接种麻疹疫苗;
⑼感冒、轻度低热等一般性疾病视情况可暂缓接种;⑽空腹饥饿时不宜预防接种。此外,家长在带宝宝接种疫苗时,一定要将宝宝当时的身体情况详细反映给医生,最好携带相关病史资料。留心宝宝接种后的不适反应
任何疫苗在接种后都有可能产生不适反应。
如果宝宝在接种后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淋巴结肿大、发热等症状,但很快就消退,这属于正常的不适反应。而这些症状如果加重,最好尽快到医院治疗。另外有些宝宝会对一些疫苗产生过敏反应,出现长疹子、过敏性紫癜、血管神经性水肿,甚至休克等症状,那么在接种含有引起过敏成分的疫苗时,一定要慎重,最好不要再接种相同疫苗。
如果一定要注射,必须把宝宝的过敏情况反映给医生,由医生准备好抢救措施后再接种。特别提醒家长,一定要选择正规医疗机构接种疫苗,不要自己购买后给宝宝自行接种,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信息来源:
好大夫在线
发表者:陶明春
最近,山东省济南市破获的非法经营疫苗产品案引发了全民的关注,根据目前的线索,这些未经冷藏的疫苗产品至少已经流入24个省份,前后时间的跨度有5年,涉案的上下线人员有300余人,涉案金额竟然高达5.7亿元。读罢这条新闻,我相信广大读者和我一样有太多的问题要问,这么庞大地下经营市场,主要涉案人员还是在案缓刑人员,买卖的又是高风险的生物制品,还是由正规厂家生产的,经营时间居然长达五年才被发现,这里面究竟哪里错了?要多少人甘愿违法赚黑心钱这个地下链条才能运行这么久?我们的疫苗生产、运输和使用的监管体制要多破碎才能让这么多的环节都有机可乘?而我们监管缓刑人员的司法局要有多渎职,才能让犯同样罪行的缓刑人员能有机会制造这起案值更大、范围更广的疫苗非法经营案?等等,等等,山东这起疫苗大案值得拷问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疫苗监管居全球领先地位的美国,在历史上也曾发生过严重的疫苗污染事件的。在1902年之前,美国的疫苗检测由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的前身——海军医疗服务机构卫生实验室负责,但随后发生了两个事件,一个是1901年在美国圣路易斯接种的白喉抗毒素为破伤风疫苗所污染,造成13名儿童死亡;另一个是同年在美国新泽西州9名儿童接种了受污染的天花疫苗后死于破伤风,这两个事件直接导致了美国于1902年7月1日颁布了生物制品控制法(biologics control act),要求海军医疗服务机构卫生实验室在随后的几年里颁布规章,以确保疫苗的安全、纯度和效价。当然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1955年的cutter实验室事件,该实验室制备的脊髓灰质炎疫苗,因在用福尔马林灭活相应病毒时不够彻底,未能杀死所有病毒,导致12万名接种该疫苗的儿童中有4万名染病,其中56人终生瘫痪,5人死亡,该案陪审团判决的结果虽然认为cutter公司并不存在刑事犯罪,但却对民事损失负责,受损害的人和家庭获得了巨额的金钱赔偿。这起恶劣的事件也直接导致了美国对疫苗行业制定了更苛刻的法规和标准,从生产、运输、保存和使用的各个环节上都实施了更为严格的控制,并建立起来完整的检测、控制、报告和监管网络,加大了惩罚力度,半个多世纪以来,美国几乎没再有疫苗恶性污染的事件发生。
作为在美国工作的化学与生物化学领域的专业人员,我对美国在疫苗行业的一整套严格法律深有体会,着其中包括但并不局限于:
(1)疫苗临床试验之必须向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提交研究用新药申请,申请中要清晰阐述疫苗质量的控制方法、疫苗安全信息、临床试验方案等,获得批准后才能开展共分三期的疫苗临床试验。(2)临床试验成功后才能向fda提交生物制品生产许可申请,而要获得fda的这个许可,不仅要证明该产品安全、纯净和有效,而且还要有一系列的措施保障该产品的生产过程中能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3)在美国要求疫苗装运和疫苗到货时间间隔不应大于48小时,疫苗日常储存时冷藏室的温度应当保持在2到8°c,冷冻室的温度应当保持在零下15°c或更低,冰箱中还要放置大瓶装的水,以便冰箱打开门时内部的温度保持不变。(4)部分疫苗在储存方面有特殊要求,如麻疹、风疹及腮腺炎疫苗应避光保存,水痘疫苗除要求避光外,还需冷冻保存。(5)疫苗运输和储存场所的负责人必须有书面的紧急预案,以保证在发生断电或机械故障时能确保疫苗的安全性,并按规定的时间间隔记录温度。(6)疫苗制品标签和说明书标识内容要通过fda的事先审查,应标识有该产品名称、生产商的名称地址和许可证号、保存温度、有效期、警示等信息,警示信息要对疫苗的严重不良反应、可能安全风险等予以充分描述,从而让疫苗接种服务提供者理解疫苗的适当用途、潜在利益和风险。(6)严格发达的疫苗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它由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与联邦食品药品管理局共同管理,疫苗生产商有向该报告系统报告不良事件的义务,不良事件可以是小到是停电等造成的违反冷链温度、疫苗过敏,大到住院治疗、终生残疾或死亡。(7)严格的监管和快速反应网络,fda的生物制品审评和研究中心,组成了一支由下设疫苗研究和审评办公室负责,并由下设生物统计和流行病学办公室,沟通、培训和生产商援助办公室,执法和生物制品质量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等部门代表组成的疫苗安全团队,对疫苗安全问题做出快速反应。当fda认为已上市疫苗对公众健康有即刻的或实质性的危险时,可责令疫苗生产商将其疫苗召回或下架。
而以上法律的每一条又会细分成系统的行业法规,譬如在美国我经常与冷链(cold chain)运输打交道,深知它对保证疫苗等生化制品效用的重要性,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专门出台了法规(http:///vaccines/recs/storage/toolkit/)来规范疫苗和生物制品的运输和储存。我们系里订购的需要冷链运输的化学和生化制品,都是生产厂商通过有专门运输许可的公司送来,和产品一同送达的还有从生产、储存到运输途中每规定时间间隔的温度记录和测量人员的签名,系里药品储藏室的接收人员必须经过冷链储存的处理方面的专门培训,而系里储存的研究疫苗和生物制品必须有专人管理,使用和销毁都要有专门记录,并建立有试剂打碎、污染等紧急事件发生时的应急预案等。一旦哪个环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事件发生,不仅有案可查,而且惩罚严厉,小到罚款,大到监狱时间,上了终生不准涉足该行业的黑名单更是难以避免。
近些年,中国的疫苗行业屡有令人痛心的案子发生,譬如大家熟知的山西疫苗案、金港安迪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的人用狂犬病疫苗案等,都暴露出中国目前在疫苗规划、生产、供给、运输、保存和使用的整个链条的各个环节上都缺少严格的立法、监管和透明度,不仅让个别人可以滥用权力,也让犯罪分子有空可钻。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责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查清疫苗等相关产品的来源和流向,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但更重要的是建立并实施严格的监管机制,让三聚氰胺、致命疫苗等“人骗人”的恶性事件没有滋生的环境和土壤才行。
2016年3月11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二大队副队长翟金亮告诉彭拜新闻,2010年以来,庞某卫与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从上线疫苗批发企业人员及其他非法运营处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18个省市,涉案金额达5.7亿元。(3月18日澎湃新闻)
涉案金额高达5.7亿、波及全国18个省市、涵盖25类疫苗,单是这几个数据,就足以让我们“领略”到此次疫苗案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及可能带来的恶劣影响。按照常理来讲,作为特殊药品的疫苗,无论是在其生产、销售,还是在后期的输送、接种上,理应都该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予以执行。遗憾的是,此次案件中的所有疫苗,不但抛弃了这一强制规定,嫌疑人反倒用其打通了包含生产、销售、接种等在内的所有环节,其嚣张气焰,让人错愕。
但在错愕之余,却有必要追问,从2010年开始到今天的这六年时间里,庞某究竟是凭借什么能力逃脱了监管的眼睛,其又是通过何种神术将犯罪区域向外延伸并不断壮大?是疫苗犯罪背后强大的经济诱惑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经济诱惑再大,制度上的缜密设计也能管住人的私心,使其不敢越雷池一步。怕就怕在,当人的私欲膨胀遇上了不靠谱的监督机制,二者的合谋便往往能产生不可估量的恶之力。此次疫苗案明显属于后者。
监管失效的直接后果便是疫苗失效,从而危害数以万计人的生命安全。监管会什么会失效?这其实是一个幼稚的问题,因为监管失效的背后,是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的真实写照,而造成这一现象的直接原因,要么是制度设计上本就存在着先天漏洞,使得监管这条防线形同虚设,要么是相关人员玩忽职守,甚至权钱交易,变相为疫苗犯罪提供帮助。但无论哪一原因,它其实都从问题的本质层面折射出了权力部门对民众生命的漠视,对大众健康权的肆意侵犯。
这些讲滥的道理本不用再着墨叙述,那些过往的案例里也曾提供了诸多可资解决的办法,但在一桩具体的案件面前,我们对底线的坚守以及对诸多方案的践行却又是如此的“离经叛道”,这两相对比中的起伏落差,是多么的让人痛心疾首。试想,如果每一个常识的再提及,每一声对监管的再呼唤都需要民众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的话,那么,我们所面临的,将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世界。
教训不被记住,悲剧必然频发。监管一再失守,邪恶之力肯定以退为进。当务之急,乃是要在惩处罪犯、切断问题疫苗继续流通的基础上,将监管之责重新塑造起来。而这样的塑造,绝不是相关部门在问题曝光之后的急切表态,在舆论倒逼之时的口头承诺,反是要在深刻内省的基础上,将监管的自身职责体现出来。
这就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努力。一是要穷尽一切办法对问题疫苗的去向进行摸底,并为问题疫苗受害者制定相应的补偿和补救措施,这是当下最需要做的救赎措施。另外,则是要引入第三方机构,对问题疫苗的整个利益链条进行查处,并以此为契机,对监管失职进行严肃问责。如果不从这一角度进行反思,那么,问题疫苗便永远不会终结,民众的健康安全便永远不会有保障。针对山东疫苗事件,河南省相关部门回应——
坚决做好涉案疫苗排查工作
3月18日,一起山东疫苗事件在微信朋友圈里引起不小“震动”。记者第一时间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目前尚未接到山东方面的协查函,但该局已迅速与山东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以获取更多线索,坚决做好涉案疫苗排查工作。下一步将通知各省辖市、直管县药监部门密切关注,配合工作,发现线索,一旦有最新进展,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据人民日报微信客户端报道,3月11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透露,2010年以来,庞某卫与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从上线疫苗批发企业人员及其他非法经营者处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且加价销往湖北、安徽、广东、河南、四川等18个省市,涉案金额达5.7亿元。目前,庞某卫母女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今年3月15日,济南市有关部门已向全国20个地级市发出协查函,核实疫苗流向和使用单位。
为什么此案涉及的是二类疫苗?据了解,我国疫苗分为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两大类。一类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即由政府出资购买,为公民免费提供。这其中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等针对适龄儿童接种的疫苗,还包括对重点人群接种的出血热疫苗和应急接种的部分疫苗。二类疫苗是针对其他人群并且是公民自费、自愿接种的疫苗,比如儿童用脑膜炎、水痘等疫苗,以及成人用流感、狂犬病等疫苗。
“二类疫苗一般价格较高、利润高,因此被一些不法人员盯上了。”据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采购途径上,一类疫苗经过省级统一招标,逐级下发;二类疫苗由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从上级疾控机构或疫苗批发企业、疫苗生产企业进行采购。“疫苗是一种特殊用品,其生产、运输等环节都需要有着严格特定的环境,因此国家对二类疫苗允许存在一定的加价范围,同时也设有最高限价。但由于当前的采购路径以及一些偏远接种点或群众的需求,一些部门及相关人员未核算成本,将疫苗超出国家规定的加价范围售出。”
涉案疫苗有部分流向河南,但“流入多少、去向如何”,截至记者发稿前,尚未得到相关信息。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河南疫苗是否安全”这一问题,省疾控中心有关专家分析,由于此次山东涉案的疫苗是正规生产厂家生产,但未按规定进行冷链存储和运输的,部分属于临期疫苗,流通过程中存在过期、变质的风险。“只要是正规疫苗,未冷藏和过期,接种后直接致命的可能性较小,最大的风险就是免疫失效。”但专家同时指出,对于狂犬病、破伤风等致命性传染病,接种无效疫苗后无法防止感染,一旦感染就会危及生命。
预防接种是人们防控传染病的重要措施。专家借此呼吁有关部门,能够快速及时追查涉案疫苗流向,迅速为受害者采取补救措施,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今后要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防范药品流通环节的风险,不给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机。(记者王平)
公众无需对过期疫苗恐慌
20日,记者根据山东省食药局公布的疫苗流向信息,拨打了提供疫苗来源的十几个人电话,但多数为关机、无人接听,甚至是空号。截至发稿时,终于联系上了潍坊王焕江。
“今天我收到全国很多电话,不少是骂我的,但没有关机玩失踪,就是因为涉及我的都是正规疫苗,即使过期也只是失效,并不会对人体有害,所以很坦然。”王焕江还特意给记者发了不少咒骂他的短信,说下一步只能换手机了。
他表示,自己是潍坊某医药公司业务员,跟庞宏(音)卫在全国药品交易会上认识,但联系不多。前年庞突然联系他,想要些二类疫苗,但因为自己手上没有,所以就找到了朋友。
“当时庞挂靠在山东鲁越医药,是家正规疫苗批发企业,这也打消了朋友对庞资质的担心。”王焕江说,庞对其朋友说疫苗经营资质等事后再补上,而且庞表态不用开发票,所以他朋友当真把疫苗寄给了庞,“业务员们销售业绩很重,所以出现庞这样的问题也就算了,食药监部门销售流向监管不严。”
“但是,这些疫苗都是正规疫苗。”王焕江表示,公众无需对疫苗恐慌,而这需要媒体引导。“庞经营疫苗多年,对质量还是比较注重的。虽然这些疫苗可能不符合冷藏、运输标准,但是绝大部分疫苗即使在超过8℃的常温下(疫苗行业定为30℃),几天都没有问题,就是脊灰疫苗对温度要求高些,一般在常温下不会超过24小时。”
“比如说,社区的接种机构有时遇到停电,冷藏的疫苗也会面临超温,但并不是说就有问题了。”王焕江说,“退一步讲,即使疫苗过期,只能是失效,没有接种效果,并不会对人体有害。至于狂犬疫苗,只是说人在感染狂犬病毒后,如不及时治疗,必死无疑,如果接种失效疫苗,结果可想而知。”
王焕江透露,庞的主要问题是没有没有疫苗经营资质,“庞在圈里混了很多年,她能搞到的疫苗品种非常多,所以不愁销路,普通的疫苗生产企业也就经营一两种,跟她没法比。”
暴露二类疫苗监管漏洞
据了解,此案25种涉案疫苗均为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不涉及一类疫苗。该案也暴露对在二类疫苗的监管存在漏洞。
根据《药品管理法》,只有具备相关资质、获得食药监部门许可的企业才可从事疫苗经营业务。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在疫苗流通环节,疫苗生产企业可以向疾控制部门、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销售二类疫苗;疫苗批发企业可以向疾控部门、接种单位、其他疫苗批发企业销售二类疫苗。
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在接收或购进疫苗时,应向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生物制品检验合格或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监管上,卫生主管部门负责预防接种的监督管理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疫苗的质量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需关注的是,上游疫苗生产企业如何将正规疫苗出售给无疫苗经营资质的庞、孙二人,二人又怎样将非法疫苗卖给疾控部门、接种单位?
王焕江告诉记者,一类疫苗由国家按接种计划统一免费分配发放,基本无利润空间;二类疫苗则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疫苗经营企业向疾控机构或接种单位直接提供,属于自费接种,利润空间巨大。
“之前,二类疫苗也只能由各地疾控机构采购,但由于垄断导致腐败不断,所以2006年国家放开这块市场。疫苗生产或者批发企都面临很重的销售压力。”王焕江说。
上游的疫苗销售企业及业务人员为追逐利益,会想方设法将疫苗销售出去。在下游,一些疾控部门、接种单位部分人员为谋取私利,也会不惜充当疫苗销售企业的代言人,从而获得利润提成。
除了利益驱使,还有监管漏洞。由于相关部门对疫苗流向、销售等监管不力,庞某卫才能违法低价从上游疫苗销售企业及业务员手中够得疫苗,甚至是临期疫苗,再转手加价卖给疫苗贩子或者是下游的疾控部门或者接种单位。
据报道,现实中还有不少疫苗贩子会挂靠在有资质的疫苗批发企业名下,做“小买卖”。警方调查发现济南一家疫苗批发企业相关信息显示有6批次疫苗流向了某地疾控部门,但该疾控部门却仅从这家疫苗批发企业购进了1个批次的疫苗,因而有5个批次的疫苗非法流出了。
一位专家告诉记者,疫苗流通涉及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以及疾控部门、接种单位,只有相关部门对这些主体涉及二类疫苗的销售、流向等信息严格核查,才能消除非法经营疫苗的滋生空间,从而彻底斩断利益链条。(姜东良 徐鹏)二类疫苗是指老百姓自愿接种的付费疫苗,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规定受种的疫苗。相对于一类疫苗来说,二类疫苗由于是付费自愿接种,因此利润空间更大。
到底存在哪些监管漏洞?
山东5.7亿黑心疫苗案件曝光以来,很多人都在思考一个问题:监管何在?为什么这些黑心疫苗能够流向全国二十余个省市?经调查,在整个疫苗的销售环节存在如下多个监管漏洞。
漏洞一: 用近效期疫苗来顶包常效期疫苗
本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庞某等已经提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上线线索107条,从庞某等处购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下线线索193条,其中上线人员线索涉及河南的最多,共24条,下线人员线索涉及山东的最多,共53条。
记者随机拨打这些线索所提供的电话发现,在疫苗的销售过程中,存在有这样一个现象,就是所谓的“近效期”疫苗,也就是快要接近药品失效期的疫苗,但当时还在有效期内。这种疫苗就类似于超市里低价甩卖、快要到期的酸奶一样,其价格会比较低,因此卖出去会有比较大的利润空间。疫苗销售下线的业务员一般都有业务指标,业务人员会调用这种“近效期”疫苗来顶包常效期疫苗,销售给疫苗接种点。这种顶包问题的危害就在于可能会形成疫苗到期未报废而被接种的风险。顶包之所以发生,暴露的是监管漏洞。
漏洞二:运输过程中没有经过合格冷链
在这起黑心疫苗案中,庞某并没有资质经营二类疫苗,这些疫苗在运输时没有经过合格的冷链。据调查,一些批次的疫苗被庞某从山东菏泽发出时,是用大巴车捎带的方式进行运输,冷链仅靠疫苗内的冰排。这暴露出二类疫苗的管理存在漏洞,不能保证每只疫苗都用冷链运输。究其原因还是出在成本上,因为如果用冷链,成本会相对高一些。
根据《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疫苗的发货、装箱、发运工作。发运前应检查冷藏运输设备的启动和运行状态,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发运。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使用的冷藏车或配备冷藏设备的疫苗运输车在运输过程中,温度条件应符合疫苗储存要求。一般来讲,接种点领疫苗的时候,如果疫苗从上级疾控中心冷库出库,会有相关的温度记录,进入基层疾控中心接种点放入冰箱里之前也会做一次温度记录,一般都是人工手动记录,基层的接种点对温度记录的操作比较随意。
漏洞三:个人如何能经营疫苗生意?
在这起案件中,庞某等人是通过网络或快递以及其它方式来销售疫苗,个人怎么可以销售疫苗?在我国,能够从事疫苗经营活动的,只有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庞某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又是如何购买和出售这些疫苗的呢?疫苗生产企业、接种单位为什么能通过个人来买卖疫苗?对此,山东药监部门的回应是目前这还在调查之中,属于调查重点。
漏洞四:庞某在缓刑期内如何能作案?
另外,在这一案件中还有一个显而易见的漏洞:犯罪嫌疑人庞某之前曾因非法从事疫苗药品经营活动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这次重操旧业却是在缓刑期间,她又是如何做到的?目前,这一疑点仍然待查。
山东食药监局发布的公告称,目前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计生部门已经协作联动,逐条梳理案件线索,对所有案件线索,全力追查、一追到底,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
疫苗批发企业伪造流向数据
在疫苗批发药企人员和地方疾控部门、接种单位人员这一“黑色利益链”中,庞某卫位置关捩。
根据我国对疫苗等生物制品的监管规定,疫苗从研发到临床,再到最后上市销售,需要执行严格的批签发制度。
在流通环节,疫苗生产企业只能将疫苗销售给具备资质的疫苗批发企业、疾控部门或接种单位;具备资质的疫苗批发企业则只能向疾控部门、接种单位及其他具备资质的疫苗批发企业销售疫苗;此外,疾控部门还可以向具备资质的接种单位销售供应疫苗。
流通过程中,疫苗批发企业、疾控部门、接种单位还需按照严格的冷链存储运输疫苗,且应建立完整真实的购销、接种记录,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交易也需采用公对公银行账户结款。
但据济南警方介绍,庞某卫连接上下游非法经营疫苗的过程中,往来账目走的均是个人银行账户。
郝永刚则向澎湃新闻介绍,在调查此案过程中,一些疫苗批发企业有“流弊”的行为。调查中,济南一家疫苗批发企业往来账目、发货信息显示有6批次疫苗流向了某地疾控部门,但对疾控部门进行核查时发现,该疾控部门仅从济南这家疫苗批发企业进购了1个批次的疫苗。“其余5个批次疫苗非法流出了,这其中可能是企业行为,也可能是企业职员个人行为”。
“这是二类疫苗销售领域的‘潜规则’。”一位不愿具名的疫苗销售企业人士告诉澎湃新闻,一类疫苗是按上报接种计划由国家分配发放,二类疫苗则由疾控部门、接种单位自主采购。在销售过程中,疫苗销售企业为追逐利益,会通过各种关系尽可能地“走量”,将疫苗销售给疾控部门、接种单位。疾控部门、接种单位部分人员从中渔利,甚至会充当疫苗销售企业的“宣传员”、“营销员”。
但“疾控部门、接种单位最后接种不了那么多疫苗,疫苗销售人员就要想办法、找渠道,把即将到期的疫苗再找地方销售出去。”该人士表示,庞某卫正是把握住了这层关系,利用自己构建的人脉关系,牵线搭桥违法低价从疫苗批发企业、人员处购进临期二类疫苗,再加价销售给与其同样的疫苗贩子或疾控部门、接种单位,倒手攫取利益。
疫苗流通上下游存在两个缺口
疫苗作为帮助人类预防、控制传染病的生物制品,其质量安全可能直接关乎接种人生死。值得一提的是,我国从2006年开始,对疫苗等特殊药物实行电子监管,通过在疫苗外包装盒上赋码,疫苗生产、经销、使用企业、单位各级扫描电子监管码录入流通信息,来对疫苗的流通过程进行监管。
疫苗流通中的“体外循环”示意图(制图:龙慧)
但澎湃新闻抽取庞某卫仓库查扣的5盒疫苗电子监管码查询发现,其中一盒显示该盒疫苗流向“安徽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另外四盒分别流向“乳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济南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永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郝永刚向澎湃新闻表示,不排除存在由疾控部门违法流出疫苗的可能,目前还未查证。
澎湃新闻在采访中了解到,该案中,二类疫苗流通上下游存在两个缺口,疫苗从上游具备疫苗销售资质的药企人员处流出,经庞某卫等疫苗贩子倒手由“外管道”再次进入“内管道”,流入疫控部门、接种单位。
前述疫苗企业人士表示,这是一种脱离监管部门监管的“体外循环”违法销售模式。在这个“模式”里,疾控部门和接种单位的一些个人可能成为利益既得者,滋生腐败。
3月14日,原辽宁省医药管理局局长、国家医药管理局财务与流通司司长,现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医药企业家协会会长于明德向澎湃新闻表示,目前国家的相关制度可以实现对疫苗的监管,但从此案来看,此案的发生实属不应该,嫌疑人非法销售疫苗多年才被发现,说明监管部门在落实监管上有漏洞,未监管到位。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
明确了31种可以接种的情况,6种暂缓接种的情况,6种不可以接种的情况,以及15种其他情况,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公众常见的问题,给出了更为详细明确的指导建议。
可以接种的情况
1、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
2、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
3、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4、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
5、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可以接种。
6、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正常,可以接种。
7、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8、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10、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正常,可以接种。
11、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
12、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13、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14、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
15、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
16、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可以接种。
17、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可以接种。
18、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19、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0、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
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2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22、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以接种。
23、心脏病、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术后恢复正常,可以接种。
24、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建议用新冠灭活疫苗。
25、脑梗塞治愈者,或有后遗症(且病情稳定、血压控制平稳)者,可以接种。
26、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的话,可以接种。
27、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
28、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可继续哺乳。
29、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
30、月经期可以接种。
31、侏儒症可以接种。
暂缓接种的情况
1、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暂缓接种。
2、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3、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
4、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暂缓接种,查明原因再考虑是否接种。
5、荨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暂缓接种。
6、诺如病毒或其它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暂缓接种。
不可以接种的情况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不能接种。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3、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
6、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不能接种。
其他情况
1、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2、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3、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
天。
4、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5、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
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6、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
7、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
8、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
9、接种后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
10、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当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11、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免疫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
12、新冠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无需补种。
13、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新冠灭活疫苗按照免疫程序完成两剂次,不再加强。
14、其他情况请咨询接种点医生或拨打我省24小时咨询热线:12320。
15、没有上臂人员,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