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血染的王冠读后感500字(优质20篇)
通过写读后感可以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和思维能力。那么,如何写一篇精彩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要在读书或阅读文章后进行反思和思考,找出其中的亮点和精彩之处。其次,要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感悟,避免啰嗦和冗长。此外,读后感应该具备个人色彩和独特性,要展现出自己的独立思考和独特见解。最重要的是,读后感是一个个人的心灵感悟和理解的体现,要保持真实、诚实和独立的态度。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500字篇一
血染的王冠是一部非常好看的动物小说,它并不像题目所说的那样,那样血腥,那样恐怖,它讲的是一位金丝猴国王,为了部落的和平而牺牲了生命。
其实我认为,这位金丝猴国王十分值得我们去反省自己。我们之中,有一些人很自私,什么也不肯付出,甚至别人送了东西也不说一声“谢谢”,也不愿意给演讲的同学鼓掌。也有一些人,连捐款也是十分不愿意,但是却用着这笔钱去买吃的、玩的。金丝猴王不是比他们更有牺牲精神吗?它还告诉我们,人类和动物要和平相处,要好好保护动物,每个动物都是人类的朋友。它们伤害我们也是出于害怕,也是出于迫不得已,只要我们保护好它们,它们又怎么会攻击我们?所以,我认为,这个世界不仅是人类的,也是动物的,我们要给动物们一些生活空间。
我相信,只要人类多了解动物们,多尊重一些动物们,世界一定会越来越和谐,越来越美丽。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500字篇二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血染的王冠》。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书中讲了,在一群金丝猴中,本来年老的麻子猴王带领着猴群过着快乐的生活,而年轻气壮的黑披风雄猴惹恼了麻子猴王,所以麻子猴王和黑披风雄猴打了起来,结果年老的麻子猴王输了,被迫赶入“葬王河”眼看麻子猴王就要死了,黑披风雄猴就要当猴王了,而“我”却同情麻子猴王救了它,“我”也遭到了黑披风雄猴的报复,于是猴群对黑披风雄猴充满了怀疑,所以猴群一夜之间内江迭起,陷于混乱,濒临风裂。后来,麻子猴王自愿跳入了“葬王河”愿意用生命来维护猴群的安宁。
读了这本书,我会想到在生活中,“神速飞人”刘翔打破了世界纪录,谁又能知道他为了国家的荣耀付出了多少,努力了多少呢?大明星范冰冰,是多少人的偶像,谁又能知道她为了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在多少个夜里没睡好,都还要坚持拍戏呢?大作家冰心,是多少人的心灵窗户,谁又能知道她为了让更多人知道更多的知识吗?在多少夜里为我们写作啊!有一次,我看见别人画画,画的很漂亮,而自己画的很丑,于是我努力地学习画画,课余时间我会常常去看看画展,下课了我会去向画画好看的同学请教,上美术课时我会更加认真的听老师讲课……终于通过我的努力,我画画的水平提高了不少,成为了我们班的“画画小王后”。
这本书说了雄猴想当猴王,就要牺牲猴王的生命。告诉我们要实现梦想,就要不怕苦,要经历了风雨才能成功,才能得到美丽的彩虹。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500字篇三
《血染的王冠》这个书名,也许会让大家联想到许多恐怖的故事吧!・但是,这本书却不是恐怖书,而是动物小说家写的动物小说。请大家跟随我的脚步,一起进入奇妙有趣的动物王国吧!
这本书非常感人,讲了在一群金丝猴中,一只叫“黑披风”的雄猴争夺了“麻子”老猴王的王位。但按照金丝猴群的习惯,一定要把老猴王推下一条叫“葬王滩”的江中淹死,新的猴王才有权利管理猴群。但“我”却把老猴王从江中救出,没有让“王冠被鲜血染红”。猴群顿时大乱,陷于危机之中。“黑披风”三番五次跑来工作站要回麻子猴王,但它却无法如愿。深爱着麻子猴王的褐尾巴雌猴来到工作站,向麻子猴王通报了猴群的情况。唯有它的生命才能拯救猴群,于是麻子猴王选择了死亡。
麻子猴王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让我对它肃然起敬,也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假如人人都能拥有这种品质,世界将会多么的温馨啊!其实,人类在很多方面上都不如动物,世界上有不少自私自利的人,为了钱,什么都做得出来。但是,世界上的好人也有不少,我们学校举行过无数次捐款,同学们都奉献了自己的一份爱心,这在舍己为人的境界中是最低的一种。
社会上见义勇为的事情越来越多了,见义勇为在舍己为人的境界中属于中间。大家应该听说过一位哥哥吧!他徒手爬上水管,拖住一个快要从窗台上掉下来的小孩;还有“最美司机”的故事,一位公交车司机在开公交车时,几块突如其来的汽车零件打破玻璃窗,又撞上了司机,他不顾疼痛,赶紧把车开到路边停下。这个司机保住了一车乘客,自己却不幸生亡。政府还推出了见义勇为资金,传递了正能量,让社会充满温暖。
这就是这本书给我的启示,我一定会好好学习!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500字篇四
阳光下,阳台上,书香阵阵,鸟声不断,热泪盈框,《血染的王冠》这本书中的《牝狼》太让人感动了,让人不禁想起: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主人公母狼白莎,不小心落水,被困居在浮岛上。白莎在浮岛上又饥又渴。好不容易要靠岸边了,但,死神又在和它开玩笑,潮水一下子又把它卷回江心。它饿了,只好吃叶子,又吐出一大堆秽物。
狼,是多么顽强啊!在岛上不吃不喝,却能活下来。有人说:狼是人们要学习的动物,学习它不怕困难,不畏艰辛,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磨练自己的能力和意志。
好不容易,浮岛漂到了西双版纳。西双版纳是没有狼的,白莎十分寂寞,十分饥饿,只好去捕猎。当地很多人认为它是狗,给它东西吃,但是狼十分顽强,拒绝了人们的好意。在打猎过程中,它认识了帕帕,帕帕是只大公狗,当他看到白莎时,一见钟情,它们生活在一起,不久生下了三只狼崽,当第三只狼崽一出生,就让白莎倒吸了一口冷气,白莎当场就把它吞回去,并且把第一只也咬死了,剩下的黑黑(第二只)知道了自己兄弟的教训,马上露出了狼的血性。
狼的世界十分残酷,有时为了培养一头狼,可以杀死其它的狼作为代价,可见母狼多么重视自己儿女的成长,不惜牺牲任何代价,包括自己和自己的亲生骨肉。狼也有亲人,尽管会互相残杀,但母子亲情,爱,是永恒的!
黑黑在一次捕猎中,不小心摔下悬崖,被一户人家救回了家里,主人把黑黑的狼的血性融化了,黑黑成了一条狗,它本来就有二分之一的狗的血统,而白莎,在满世界寻找黑黑,不是被捕兽夹夹住,就是被打碎腰骨,弄得全身是伤,只是为了活着见黑黑一面,它不愿意自己的心血付之东流。
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伟大的母爱!不畏辛苦,甚至付出自己的生命!
当白莎见到早已成为狗的黑黑时,心如刀绞,想唤起黑黑的野性。可是黑黑却还是帮助主人,讨好别人,白莎本想力挽狂澜,可是黑黑已经定形定性,白莎伤心欲绝,忍痛杀死黑黑,然后,自己也死了。
母子情深未能唤回黑黑的狼性,黑黑让白莎失望,弄坏了狼的名声,接受施舍,献媚讨好。母亲白莎,为了孩子,历尽千辛万苦,甚至生命。而黑黑,却让母亲失望。正如我们一样,本来父母寄希望于我们,但我们总是让父母失望:考试考不好,作业不认真,学习效率差。
有一次因为我十分贪玩,学习一落千丈,母亲十分生气,罚我不许吃饭,可当我饿得难受作呕时,母亲又十分不舍地煮热粥给我喝。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贪玩了。
这本书,就像一杯茶,要慢慢去品,细细去品,才能读出这种味道——黑黑给母亲,就象我们给母亲的感觉一样。
我一定要做一个小狼王,不让母亲失望。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500字篇五
棕熊的故事"、"白象家族"、"花面母灵猫"等等的文章都出自著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着作《血染的皇冠》。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写的是作者沈石溪和各种各样的动物之间发生的惊险趣事。作者利用对动物的动作、神态描写,塑造出了各种特点、性格鲜明的动物,而这样的写作方式使这本小说更加形象生动、趣味盎然。因此,我非常喜欢这本小说,我每次看这本小说,都是专心致志的,还看得津津有味、如痴如醉,看着看着,我就像走进了小说中的奇妙世界里,在动物世界里遨游。
这本《血染的皇冠》里有一篇文章就叫"血染的皇冠",很显然,这本小说中"血染的皇冠"这个篇章给作者留下的`印象最深。但令我最难忘的是第一篇文章是"棕熊的故事".在这篇文章里,作者和藏族向导强巴在金猫爪牙下救走一只棕熊仔,熊仔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作者,它把作者当做妈妈。作者为熊仔起名小丽丽。母棕熊在被猎人提取胆汁后突然出现,抱走小丽丽,小丽丽却不肯离去,曾离家出走。因此,作者遭母熊多次报复,可是母熊无一成功。一次母熊与雪豹的搏斗中,母熊身受重伤,向作者求救。母熊在把它心爱的女儿永久托付给作者后死去。
在看完这篇文章后,我热泪盈眶,被母棕熊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打动了。母熊不管一切冲破猎人的牢笼找小丽丽;母熊因为小丽丽的离家出走而多次报复作者;母熊为保护小丽丽而身受重伤,这些都是母熊对小丽丽伟大的母爱!
我的母亲也给了我伟大的母爱。她总是为我遮风挡雨,帮我解决难题……我很爱我的母亲!母熊也为小丽丽遮风挡雨,也给了小丽丽伟大的母爱,可是小丽丽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的是作者,而不是母熊,小丽丽就把作者当做妈妈。不管母熊为小丽丽做什么,小丽丽都不理睬母熊。我深深地体会到母熊的悲惨。
这本小说令我非常难忘,它不但让我认识了各种各样我不认识的动物,还让我学会了许多写作的方法呢!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500字篇六
这本书主要讲了麻子猴王被“黑披风”赶走后又为了群猴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从而兑换了群猴的安宁生活,把金丝猴写得栩栩如生,剧情发展得扣人心弦。而且这本书有很深的寓意。
我恨“黑披风”的无情,叹麻子猴王的悲惨命运,为“麻子”猴王的爱情感到悲哀。可是,世界便是如此,群猴也一样。“黑披风”终究也会与新的猴王开战,另一顶被血染过的王冠又会诞生。像文中所说的一样——对生性好斗的金丝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成的,如果有一顶王冠出于某种偶然原因,没有被鲜血渲染过,那么可以断言,这顶王冠将黯然失色。新猴王必须杀死上一任的猴王才能得到猴群的认可,否则,猴群会不服气新猴王的能力,群猴将会混战。
猴群是这样,社会何尝也不是如此?在职场上必须让竞争者明白自己的厉害。才能赢,想要升职,在夺倒职后还要把对自己怀恨在心的人驯服才可以一帆风顺的工作。又像竞争总统的职位,只有力量足够的,才能被民众认可,无力的只能被排挤。战争是必要的,牺牲,也是必要的。
有些人有这顶〝王冠〞,它象征着王者的大权、象征着实力、象征着在人群的威严。使任何人都不可侵犯,然而这顶王冠,却是付出了“鲜血”才能得到的。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500字篇七
今天,妈妈去书屋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狼妻》。于是我看了作者简介后,觉得这是一本好书,我便慢慢打开了书的第一页,便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第一篇文章“血染的王冠”十分有意思,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在一个猴群里,有一个猴王,脸上布满了紫色斑点,于是作者给它取了个名字,叫作“麻子猴王”。麻子猴王已经很老了,所以猴群里进行了一场换届选举。
结果“黑披风”当选成新的猴王。然后,把麻子猴王逼到了“葬王滩”这条江里。作者看见这件事后,觉得它们这样做太残酷了。于是把麻子猴王救了上来,给了奄奄一息的麻子猴王第二次生命。黑披风猴王看后十分恼火,想和作者来一场战争,可是它们听见了作者的枪声迅速的离开了。可作者以后的每天晚上都无法正常休息。
我觉得麻子猴王十分伟大,他为了猴群以的安宁,为了大家的利益,便无情地选择死亡,这种舍已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500字篇八
《血染的王冠》这篇小说出自着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我个人非常喜欢他的作品,在看他的小说时,你会觉得自己好像就是主人公。
《血染的王冠》讲述了一只金丝猴国王,为了整个部落的安宁,牺牲自己。人类来救它,它却谢绝救援,因为它知道只有它死了,部落才有可能得到和平。麻子猴王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的选择了死亡。它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新猴王的王冠。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500字篇九
今天,我读了《血染的王冠》这一本书,故事主要讲了在一群金丝猴中,“黑披风”雄猴抢夺了“麻子”猴王的王位,但由于我的干预,黑披风雄猴未能麻子猴王赶入“葬王摊”里淹死,新生的政权埋下了被颠覆的危机。黑披风雄猴三番五次地跑到“我”的工作站来,企图彻底解决问题,但结果一再碰壁,无法如愿。雄猴们对黑披风雄猴产生了信仰上的动摇,猴群“内讧迭起,陷于混乱,濒临分裂”。
后来,麻子猴王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地选择了死亡......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感慨万千。心中非常佩服麻子猴王,想不到动物也有感情,它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毅然选择了牺牲。
麻子猴王的.这种行为使我联想到被烈火焚烧不动摇的邱少云。1952年10月,邱少云和他的战友奉命到离敌人阵地很近的地方去潜伏,等到第二天傍晚发起战斗,以便突然地去消灭敌人。他们把野草披在身上,不仔细观察是发现不了的。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到第二天下午敌人盲目发射了一颗燃烧弹,落在了邱少云的身旁,火烧着了邱少云身上的草,要是他此时起来完全可以扑灭身上的火,但是会暴露目标,为了革命,为了胜利,他咬紧牙关,顽强地忍受着烈火烧身的剧痛。尽管无情的火渐渐地烧到了他的头上,他也没有发出一声呻吟,直到最后牺牲了。
啊!这是多么伟大的行为,多么顽强的毅力!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500字篇十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沈石溪曾被称为“另类”作家,原因是他作品的主角都不是人,而是与人一样生于自然、有血有肉的动物。但沈石溪却说:“动物小说折射的是人类社会。动物所拥有的独特的生存方式和生存哲学,应该引起同样具有生物属性的人类思考和借鉴。可以这样说,我是为生命而写作。”
沈老师的作品在暑假期间我也拜读了许多,最喜欢的莫过于《狼王梦》和《血染的王冠》这篇读后感仍然以《血染的王冠》为主题,因为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这是沈老师写的一篇关于猴王的小说。主角动物学家断定,如果一个猴群的王主没有将上一届王主打败并杀死的话,这个猴群便不会屈服于新的猴王。上一届的厚望由于发现了由于自己的生存妨碍了整个猴群的安定,便从容地、痛苦地选择了死亡。老猴王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新猴王的王冠。
故事讲述了金丝猴猴群争夺王位的故事就这样展开了:
具体的故事是由于麻子猴王老了,黑披风雄猴想夺取王位,不择手段,一场激烈的斗争开始了。主角是一位野生动物专家,因为看不惯残忍的杀戮,出手救了麻子猴王,没想到引来金丝猴群的混战,死的死,伤的伤,谁也不让谁,黑披风的统治根基发生了动摇。褐尾巴雌猴是麻子猴王的王妃,不忍心看见猴群内扛迭起,陷于混乱,濒临分裂,它知道,唯有麻子猴王的生命才能拯救整个猴群,于是,跑去找麻子猴王通报猴群的情况。麻子猴王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的选择了死亡。当麻子猴王跳进水中的时候,没想到褐尾巴雌猴也跟着跳了下去,紧紧抱着麻子猴王,双脚停止踩水,没有挣扎,也没有松开,渐渐一起沉沦下去……它们的情谊比王冠更美丽!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500字篇十一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沈石溪著的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里面有一篇让我记忆犹新的故事一一《血染的王冠》。
这篇故事讲了黑披风雄猴下了麻子猴王手上的猴王位位置,取代了麻子猴王。当麻子猴王掉下葬王滩时,“我”救起了它,却惨槽猴群的报复。可是几天后,猴群们却开始分裂,麻子猴王不顾危险,黑披风雄猴赶走它,让大家重得黑披风雄猴的敬佩,麻子猴王也英勇去世。
但读完之后,我的心情就好像打翻了五味瓶似的。对麻子猴王的敬佩,对黒披风猴王的憎恨,以及对大红布雄猴和白耳朵猴的唾弃都比不上一句文中的话:“对生性好斗的佘丝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红的;如果有一顶王冠岀于某种偶然的原因,没有被鮮血浸染过,那么可以说断言,这顶王冠终将黯然失色。”是呀,想要得到王冠,就必需付岀鮮血,付出努力。只有血染的王冠才会永远耀眼。
就像我们敬爱的.“飞人”刘翔大哥哥一样。他每天都会进行训练,每天流的汗不计其数。广东有句方言:“口水多过茶,”而他却是“汗水多过茶。”他付出的辛苦是许多人想都不敢想的。虽然他还暂时不是世界第一,但他已经用汗水打造了一顶《血染的王冠》,”闪耀地刻在毎个人的心上!努力加汗水就等于人世界最耀眼的王冠。就让我们拒绝“懒惰,接受“勤奋,”“努力,”让这顶血染的王冠”永远的戴在我们的头上吧!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500字篇十二
这个假期,我阅读了一本名叫《血染的王冠》的书,里面的内容让我记忆犹新。
《血染的王冠》的作者是沈石溪,这是一本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的书。
这个故事的大概内容是写因为作者和藏族向导强巴救下了滇金丝猴中的老猴王,所以新猴王“黑披风”未能把麻子猴王推下“葬王滩”里淹死,群猴对黑披风这只雄猴产生了信仰上的动摇,陷入了混乱,频临分裂。被救下的麻子猴王决定回到族群,被全部的雄猴一起赶进了“葬王滩”,深爱着麻子猴王的褐尾巴雌猴也为情殉死,群猴又恢复了平静。
我为麻子猴王的所作所为感到十分佩服,试问人人都说牺牲了我一个,幸福了全大家,可是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呢?这连猴子都能下定决心去做的事,人却有所不及,深爱麻子猴王的褐尾巴雌猴看见麻子猴王被赶下了“葬王滩”,知道它今天必死,毅然选择了死亡,这比王冠更美丽的就是爱情啊!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500字篇十三
近期,我徜徉在沈石溪的小说《疯羊血顶儿》中,令我懂得了动物世界的科学道理。《血染的王冠》一文留给我太多感想,使我受益匪浅。
《血染的王冠》讲述了,年老体衰的麻子猴王被年轻力壮的黑披风雄猴夺取了王位,它们渐渐展开王位之争,麻子猴王被黑披风雄猴打得伤痕累累。逐渐,金丝猴群里发生混战,麻子猴王不断向褐尾巴雌猴了解猴群情况。最终,为了猴群的安宁,麻子猴王选择了死亡。
麻子猴王是多么地伟大,为了猴群竟不顾一切,这使我不禁联想到人类种种自私、贪心的行为。比如,纸是用树木所制造的,而许多厂家为了让自己能赚到更多钱,想制造出大量的纸,他们便大量地砍伐树木,破坏了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使许多小动物无家可归。
多么可耻的行为啊!那些厂家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不惜破坏自然环境。砍伐树木,这一举动,却已使动物界和自然界受到重大的影响。那些自私自利的厂家与为群体着想的麻子猴王相比,真是差得远。
做人,不能像某些厂家那样只想着自己,要像麻子猴王那样,学会顾全群体的利益。我还要呼吁人们:“动物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要保护它们,只有与它们和谐相处,才能共存于同一片美丽、祥和的蓝天下!”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500字篇十四
这天,我拿起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开始,我读了一篇短篇小说,名字叫《血染的王冠》。
讲的是主人公所观察的一群滇金丝猴与他之间发生的一个夺位的故事。这群滇金丝猴的猴王,主人公叫它"麻子猴王",还有一个二王,叫"黑披风",而麻子猴王最宠爱的王妃,则叫"褐尾巴".故事就是从它们之间发展的。
黑披风一直想搞政变,自己做猴王,于是便拼命地想要挑起一场王位争夺战,而挑战者必须让"王冠被鲜血染红".在麻子猴王要沉入葬王滩时,主人公救了它。可就是因为新猴王未能将王冠用鲜血染红,所以猴群发生了内讧。最后,麻子猴王与主人公告别,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他选择了死亡。而就在它又要沉入葬王滩时,褐尾巴猴为了爱,放弃了尽在眼前的荣华与富贵,从几丈高的岩石上跳了下去,与麻子猴王一同辉煌的就义了。
麻子猴王的死,并不是应有的结果,它完全可以跟随主人公,去医院治伤,然后安度晚年。而褐尾巴王妃的死,也不是注定的结局,它也可以选择跟随新猴王,毕竟它还年轻。可是,为了同一样东西,它们都选择了死亡,那就是爱。麻子猴王爱猴群,它和王妃又相互地爱,这也表现出了爱的伟大。
爱是一种可以纵使人可以超越一切的力量,有了爱,就有了一切。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500字篇十五
血染的王冠中有棕熊的故事,白象家族,血染的王冠,在捕象的陷阱里,牝狼,少年猎歌二题,跛脚小苦鼠,花面母灵猫,这几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非常精彩,非常感人。
棕熊的故事主要说了,“我”和强巴救了一只小熊仔,可是小熊睁开眼睛看到的是“我”,它把“我”当妈妈了,我们把熊仔还给母熊,可它却哭闹着不肯离去,后来小丽丽救了我,母熊托付给我了小丽丽,从中我明白了,母爱不是只有人类才有的。
血染的王冠主要说了在一君滇金丝猴中,黑披风雄猴抢夺了麻子猴王的王位,但由于作者的干预,黑披风雄猴没有将麻子猴王赶入葬王滩里淹死,新生的政权埋下了被颠覆的危机,麻子猴王为了整个猴君的安宁,痛苦的选择了死亡。
白象家族说了一个人和大象结了朋友可是利用小象银灰鼻对他的信任,偷了象牙。大象很生气,可是银灰鼻救了他,象群就远走他乡了。我读了这个故事,认为那人很可恶。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动物也有感情,就像一面镜子,你对它好它会报恩,你对它坏它会报仇,我们要爱护动物。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500字篇十六
今天我看了一本有趣的动物小说——《血染的王冠》,翻开书的末页。我心中无时不生起一阵感慨——这是一个悲剧,是啊!但往往悲剧更能打动人心。
这是一群关于猴子的故事。猴群中每当新一届的猴王当选时就必须打败旧时的猴王,只有这样才能使群猴服从,然而如果猴群的新王无法打败旧时的猴王的话,那么猴群便不会屈服于新的猴王,当我一次偶然的发现这一切我的善良与仁慈最终导致东窗事发也致使悲剧的造成,就在这时麻子猴王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危,他毅然完成了他的宿命,奋不顾身的跳入了葬王滩中。
手指徘徊在书中,每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依旧记忆犹新,麻子猴王舍己为群的伟大精神不得不令人由衷的佩服,一只猴子能为了一个集体而献出生命,这种高贵品质的却值得赞叹与学习。面对群体,我们常常面临着两种选择,一是自己,二是别人。麻子猴王便是如此坚决的选择了后者。以大局为重是他身为猴王的责任。在生活中我们谈不上像麻子猴王这般舍己为群,为集体献出生命。也没这个必要。而需要的最多也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
麻子猴王的命运因为奉献而受人敬重也因此使自己的生命之花绽放出绚丽的人生光彩,因此当我们在为自己的利益时,也应当设身处地的为他人找想。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从中得到了知识,更多的是从一只只动物身上学到了做人的真理,使我受益匪浅。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500字篇十七
动物,是那么的神秘莫测,它们用自己的经历,演绎着一幕幕让人胆战心惊的画面;它们用自己的生命,播放出一个个令人难以置信而又震撼人心的镜头。它们,也具备着和人类一样的品质,拥有着和人类一样的精神。
——题记。
黑披风雄猴一直想搞政变,于是与猴王挑起了一场王位争夺战,挑战者必须将猴王杀死。麻子猴王力不从心,被迫跳入了怒江。我却救了麻子猴王。猴群产生了混战,因为如果新任猴王没有将前一任猴王杀死,猴群就不会屈服于新任猴王。但褐尾巴雌猴的通报使麻子猴王得知自己妨碍了猴群的安宁,所以又“自投罗网”,毅然跳入怒江。整个猴群的生活又安定如初了。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500字篇十八
《血染的王冠》这个书名,也许会让大家联想到许多恐怖的故事吧!·但是,这本书却不是恐怖书,而是动物小说家写的动物小说。请大家跟随我的脚步,一起进入奇妙有趣的动物王国吧!
这本书非常感人,讲了在一群金丝猴中,一只叫“黑披风”的雄猴争夺了“麻子”老猴王的王位。但按照金丝猴群的习惯,一定要把老猴王推下一条叫“葬王滩”的江中淹死,新的猴王才有权利管理猴群。但“我”却把老猴王从江中救出,没有让“王冠被鲜血染红”。猴群顿时大乱,陷于危机之中。“黑披风”三番五次跑来工作站要回麻子猴王,但它却无法如愿。深爱着麻子猴王的褐尾巴雌猴来到工作站,向麻子猴王通报了猴群的情况。唯有它的生命才能拯救猴群,于是麻子猴王选择了死亡。
麻子猴王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让我对它肃然起敬,也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假如人人都能拥有这种品质,世界将会多么的温馨啊!其实,人类在很多方面上都不如动物,世界上有不少自私自利的人,为了钱,什么都做得出来。但是,世界上的好人也有不少,我们学校举行过无数次捐款,同学们都奉献了自己的一份爱心,这在舍己为人的境界中是最低的一种。
社会上见义勇为的事情越来越多了,见义勇为在舍己为人的境界中属于中间。大家应该听说过一位哥哥吧!他徒手爬上水管,拖住一个快要从窗台上掉下来的小孩;还有“最美司机”的故事,一位公交车司机在开公交车时,几块突如其来的汽车零件打破玻璃窗,又撞上了司机,他不顾疼痛,赶紧把车开到路边停下。这个司机保住了一车乘客,自己却不幸生亡。政府还推出了见义勇为资金,传递了正能量,让社会充满温暖。
这就是这本书给我的启示,我一定会好好学习!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500字篇十九
“棕熊的故事”、“白象家族”、“花面母灵猫”等等的文章都出自著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著作《血染的皇冠》。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写的是作者沈石溪和各种各样的动物之间发生的惊险趣事。作者利用对动物的动作、神态描写,塑造出了各种特点、性格鲜明的动物,而这样的写作方式使这本小说更加形象生动、趣味盎然。因此,我非常喜欢这本小说,我每次看这本小说,都是专心致志的,还看得津津有味、如痴如醉,看着看着,我就像走进了小说中的奇妙世界里,在动物世界里遨游。
这本《血染的皇冠》里有一篇文章就叫“血染的皇冠”,很显然,这本小说中“血染的皇冠”这个篇章给作者留下的印象最深。但令我最难忘的是第一篇文章是“棕熊的故事”。在这篇文章里,作者和藏族向导强巴在金猫爪牙下救走一只棕熊仔,熊仔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作者,它把作者当做妈妈。作者为熊仔起名小丽丽。母棕熊在被猎人提取胆汁后突然出现,抱走小丽丽,小丽丽却不肯离去,曾离家出走。因此,作者遭母熊多次报复,可是母熊无一成功。一次母熊与雪豹的搏斗中,母熊身受重伤,向作者求救。母熊在把它心爱的女儿永久托付给作者后死去。
在看完这篇文章后,我热泪盈眶,被母棕熊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打动了。母熊不管一切冲破猎人的牢笼找小丽丽;母熊因为小丽丽的离家出走而多次报复作者;母熊为保护小丽丽而身受重伤,这些都是母熊对小丽丽伟大的母爱!
我的母亲也给了我伟大的母爱。她总是为我遮风挡雨,帮我解决难题……我很爱我的母亲!母熊也为小丽丽遮风挡雨,也给了小丽丽伟大的母爱,可是小丽丽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的是作者,而不是母熊,小丽丽就把作者当做妈妈。不管母熊为小丽丽做什么,小丽丽都不理睬母熊。我深深地体会到母熊的悲惨。
这本小说令我非常难忘,它不但让我认识了各种各样我不认识的动物,还让我学会了许多写作的方法呢!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500字篇二十
今天,我读了这本书。整本书紧紧围绕动物来写了几个故事,告诉我们动物也是有人性、有感情的。
为什么母熊要疯狂地追杀、袭击“我”呢?又为什么要把小丽丽托付给“我”呢?这都是因为母爱呀!这个故事使我感受到了:母爱和亲情是伟大的。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都有爱。爱在生活中处处都有,只要我们细心体会。
这本书中,作者不仅讲述了动物的喜怒哀乐,还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不仅是人类的,也是动物的,我们要和动物和平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