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驱动社会进步和改变人类生活的重要力量。如何保持健康的体魄是每个人需要重视的问题,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饮食和运动习惯。每个人的总结风格和内容都有所不同,可以从中找到自己适合的写作方式。
新员工入职,新员工填写入职登记表并存档,行政人事部门为新员工录入考勤指纹,逐一介绍公司部门及领导负责人;入职培训期为两天,第一天新员工由行政人事部进行,培训主管讲授企业文化,公司规章制度,商务礼仪以及部分的工作职责等;入职第二天新员工进入所属部门,由部门主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技能培训以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等。
2.人员面试。
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合格的应聘者前来公司进行面谈,应聘者统一由行政人事部门经过初试,合适者带入主管部门进行复试,再由上级主管部门签署同意其入职,面谈完后告知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人,由行政人事部门统一通知其入职。
3.物品申购。
每个月底各部门负责人将每月部门需申领的物品提写清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到行政人事部统计,行政人事部统一将物品申购采购单交到财务部门审核,物品统一由行政部门下发到各个部门。如遇紧急物品需申领除外。
4.休假规定。
员工休假需至少提前一天调休或请假,提交调休或请假单给负责人签字后交由行政人事部存档,主管级以上请假者需提交上级申请,同意后方可调休、请假。紧急情况除外,可先知会负责人,休假、调休者前一天下班前知会同部门同事并安排好工作。
5.费用报销。
当月的报销费用需由本人填写好费用报销单给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统一在下月的一号提交给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统计后当月五号前把上月单据提交总经办审核方可报销。
6.费用借支。
费用借支可由部门提出申请,经负责人签字后交由财务部,审核后方可借支。
7.考勤管理。
8.卫生管理。
办公室区域卫生由区域办公人员负责卫生状况,部门负责人监督,行政区域(经理办公室、会议室、茶水间)由当天执勤人员负责卫生情况,执勤人员提醒当天值班人员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
9.固定资产管理。
各部门人员应爱护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环保复印,珍惜公司资源,杜绝铺张浪费,提倡“绿色、环保、经济、节能”。
10.客户来访前台人员做好相关登记,并引领客户到接待区后,及时通知相关领导或员工,若受访人员外出,前台应询问客户的来访目的,事后及时转告受访人员。
11.考勤管理当月三次迟到10分钟之内不扣罚,超过三次,每次扣罚10元/次,迟到10-30分钟扣罚50元/次,迟到2小时以上当旷工处理,旷工三天(含)以上者公司有权对该名员工进行处分,降(调)职或者辞退该名员工并扣罚当月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为应领工资的60%。
12.员工试用期为一到三个月。
试用期满员工可向所属部门主管申请转正。转正后员工享受公司福利政策,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80%。
13.劳动合同的签订。
公司应与试用期员工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合格转正的员工公司正式与该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期一年。
后交往财务部,财务部交往行政人事部存档。部门负责人及时告知行政人事部门离职人员名单及日期,以作记录。
15.员工福利。行政人事部每月15日组织员工生日会,分发当月生日的员工生日卡片一张,组织旅游或ktv户外等活动一次。
经理审核,交到行政人事部汇总,当月离职的员工工资在次月15日统一发放。特殊情况例外。
下至少一桶纯净水时及时通知纯净水公司及时送水。办公室内存放足量的方便面及其他用品的充足。
杂物,地面保持洁净。
19.办公室要求。
20.1)办公室内推行礼貌、文明、亲切用语,“您好,请,谢谢”等词,打造文明、先进、高效、创新的办公氛围。
2)办公室内禁止拨打、接听私人电话。
3)办公室内禁止大声喧哗。
章后生效。
盖章理据及用章后方可实行,盖章后通知需求部门前来领取文件。
会议室,桌面保持清洁,保持充足的椅子,保证投影仪能够正常使用或者需要准备的物品,如纸、笔或者茶水等。
24.茶水间。员工可在茶水间饮食,办公区域禁止吃东西。
25.奖励机制。招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奖励会议,公开领奖人名单(奖状、名次、奖金、业绩、排行榜),制作及更改排行榜,公开奖励,受奖励的人员名单招商部以书面通知向全公司公布。
26.购买社保。公司为转正后合格的正式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7.物品保修。需要保修的物品,以个人为单位,填写保修单,提交部门签字,总经理审核,到财务部门申购或领款购买。
发票每月一号填写报销凭证(黏贴发票)提交到财务处次月初方统一报销。
公室工作后并知会同事。
30.来访登记。来访的客人均需在前台登记来访事由,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等。
记,以备查询,存档。
32.送件快递。行政前台负责为各部门发信件、邮件。
人事部。主要招募方式:一:社会招聘;
二、员工介绍。
34.公司为新晋员工办理出入ic卡。
36.值班福利。公司负责在办公室内值班的同事的晚餐膳食。
摆放。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的要求,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有效维护国家、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把我局的行政执法活动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现将有关行政执法规范制度公示如下,广泛接受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实施条例。
其他有关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负责国土资源规则、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2、组织开展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行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政策调研,研究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土地、矿产资源的具体措施;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3、组织编制和实施市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市和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县(市)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并下达土地、矿产利用计划和测绘计划;建立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提供相关信息的社会化服务。
4、监督检查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土地、矿产规划的建设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查处违法案件。
5、负责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其本农田保护;拟定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负责报市、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的审查、报批;检查指导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地转用和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本文来源于文秘知音网站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补充等工作,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
6、负责全市土地地籍管理,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登记发证、土地使用证书检验和土地动态监测;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和全市基准土价、标定地价的评测等工作。
7、加强土资产管理,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凭、作价出资(或入股)、转让、抵押、交易和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负责乡(镇)、村非农建设用地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8、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综合管理,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的评审和认定工作;负责地质资料汇交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的管理,实施矿产资源储蓄量动态监测,建立矿产资源储量帐户;组织开展矿产资源供求形势分析;培育和发展矿业权市场。
9、负责矿产资源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审核、登记和转让管理。对勘查活动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进行都督管理;组织开展对矿山企业矿产开发和利用年检;按规定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10、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审查批准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保护地质遗迹。负责地下水、矿泉水、土热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
11、组织协调并参与审批中外合资、合作与外商独资在我市境内开展的国土资源勘查、开发项目,推广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先进科学技术。
12负责全市测绘管理工作,负责丁级测绘单位资质的审批发证、年检和申报乙、丙级测绘单位资质的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基础和专业测绘;负责需出版或展示地图的审核报批,审查发用航空摄影和遥感项目;监督测绘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测绘市场,保护测量标志;负责房地产测绘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
13、直接负责城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管理工作。
14、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行政执法工作要求:
1、态度热情。对来本局办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做到有问必答,不怕难,不嫌烦,工作人员使用文明语言、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防止“吃、拿、卡、要”的不廉洁行为发生。
2、工作认真。单位和个人报批土地、矿产资源、测绘项目等申请登记发证行为的,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对符合规定但手续、材料不齐的,一次讲清需补办的手续,待材料补齐后即行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解释,说明原因,让申办者理解和满意。
3、方便群众。廉洁、高效地办理各种申办事项。明示办事程序及所需材料。各科室的岗位职责须上墙公布,办公台上置放《服务卡》,注明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并贴上照片和岗位职责。
4、执法规范。坚持办案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正确、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处理恰当。
1、凡属市人民政府审批权限内的土地、矿产资源、测绘项目,报批材料齐全、符合审批和许可依据规定的,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审批;凡需上级人民政府审批的土地、矿产资源、测绘项目,在受理上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批。
2、受理国土资源管理权限内的土地、矿产资源、测绘项目材料、证照齐全、手续完备,符合审批和许可依据的一般在受理之日起至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审核、批复。
3、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举报案件,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本局直接办理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三个月;不能按期办结的,向交办机关说明情况,报告办理进度;对转办的信访案件,在办理完毕后,应向转办机关回复办理结果。
4、依法查处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一般在30日内作出处罚或处理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在执行处罚或处理决定后15日内结案。
2、未按本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的期限办理有关审批和许可事宜的;
3、不按法定程序或不认真审核有关材料,错办审批事项和错发证件的;
4、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应查处而未查处的;
5、违反本局廉政建设规定的。
任何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和对晋城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的违纪行为均有权进行监督和举报。
国土资源违法举报投诉电话:
城东中队自筹建至正式挂牌以来,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东街道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城东中队按照局里提出“半年打基础,一年树形象,二年出成效,三年上台阶”的要求,全体队员克服了人力不足、资金短缺等方面的重重困难,共同努力,艰苦奋战。2010,城东中队共立案337起,其中规划案件329件,燃气案件1件,环卫2件,建筑渣土5件,这些案件中结案116起,罚款918759元;共接到局受理信访(投诉)案件88件,市政府直线电话受理案件24件,部门转入信访案件16件,城东街道交办及中队受理信访(投诉)案件30件,已经全部办结。
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市容方面。
在市容市貌整治上,城东中队采取了点、线、面的三维管理,以点带线,由线及面,着力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全力治理乱贴乱画,规范牌匾广告,美化市容环境。
经营物品,扣到该摊贩“胆战心惊”为止;(3)突击加班打击。一方面中队联合交警、太平中队等各兄弟单位加强打击力度,另一方面中队安排值班人员,定点定岗,加班加点遏制流动摊点扩张趋势。经过全天候整治和持续不间断的强化管理,无证流动摊贩明显减少,市容秩序明显改观。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共取缔占道经营100多起,整治流动摊贩818件,清除各类不规范的广告牌200多块,清除横幅等各类“野广告”2000余条,共说服教育各类违章人员3000多人次。
2、线。在加强巡逻的同时,我们城东中队还听取群众的反映,依据现实情况,对重点路段采取了综合治理。在2010,我们城东中队重点对万昌路、三星大道、百丈路、横湖桥菜市场、彩屏路等重点路段进行综合整治,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一是加大对泽坎线、万昌路、彩屏路等主要路段的落地式灯箱、横幅及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中队首先对泽坎线等路段的经营户进行调查统计,并逐一告知他们入室经营,并将占道的灯箱放入室内。对于屡教不改的经营户,则没收其灯箱、暂扣其在外经营的物品。据不完全统计,共收缴灯箱200多只,清理横幅上千条,取缔占道经营178件。二是加大对商业街的整治力度。一方面,中队组织专业清洗队全方位清除商业街内的“牛皮癣”,取缔并销毁落地式牌匾50多块,清理不规范墙体广告10块、布幅广告30条、残破对联、门窗广告贴字、非法小广告100多处,清擦喷涂电话号码100多条;另一方面,安排全中队人员进行错时加班,从中午12:00点开始到晚上8:00,定人定岗定责任,劝导流动摊点不要进入商业街经营。三是加大对横湖桥、彩屏路流动摊点的整治力度。这两个路段的流动摊点一直是城东的毒瘤,受到了各级单位及群众的广泛关注,为此城东中队狠下决心,动员一切可动员的力量,对这两个路段进行集中整治,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在整治之后,我们城东中队对重点路段进行持续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对重新滋生的影响市容市貌现象及时进行处理,实现重点路段城市管理的常态化。
3、面。在做好点、线两方面工作的同时,加大建筑垃圾的整治力度。针对城东范围内新开发的工程项目多、乱倒渣土等建筑垃圾多等的情况,城东中队首先搞好调查摸底工作。首先派专人负责从网上查询城东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再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工地巡逻,对于正在施工的企业逐一登记;其次,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凡是在巡逻中发现有乱洒渣土的工程车,则当场进行教育,并要求其负责人做好整治工作。第三,携手城西中队进行夜间整治。两个中队分别派出两至三名队员,组成两支队伍进行轮流值班,跟踪监察各个工地的工程车是否有抛冒滴漏、乱倒渣土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目前,共查获三起乱倒渣土的案件,正在立案调查中。第四,严厉惩治作案企业及个人。凡是当场查获正在倾倒渣土的工程车,一律予以暂扣。对于屡教不改的企业或个人,则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目前,城东整体市容市貌自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在巩固原有工作成果的同时,我们不断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整治,不断扩大工作成果,使城东整体市容市貌不断再上新的台阶。
二、规划方面。
城东地处温岭东大门,是个新兴的城郊结合部,民营经济比较发达,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多,居民区新建住宅多,在利益驱使下,各类违法建设较多。城东中队综合分析城东的实际情况,从三方面入手,坚决遏制私搭乱建,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
1、加强日常规划巡查。一是加大摸排和巡查力度,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辖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摸排,对违法建设当事人姓名、违法建筑面积和建设时间等一一登记在册;二是对于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在建的违法建设,及时制止,并送达停建通知书,对屡教不听的坚决予以当场拆除,对于当时难以拆除的,则联合街道、土管等部门进行联合拆除;三是建立巡查制度,周一至周三为中队巡查日,周四为联合土管部门巡查日,周五为拆除日,能当场拆除的马上拆除,拆除不了的,报街道、两违办统一拆除。
清理占道设施、未批户外广告、废品及堆积物,逾期未自行拆除、清理的,则组织人员予以强制拆除、清理。据统计,共拆除彩屏路违章建筑2000多平方米。
3、开展废品收购点专项整治。后洋吴村的个别村民,擅自占用良田及杂地近3亩搭建临时棚,租给一部分外来人员建立废品收购点,直接危害到村民的身心健康。为此,城东执法中队协同街道、土管、专业拆违队伍等部门于10月中旬,将30多个未按要求拆除的废品收购点进行强制拆除,得到当地村民的好评。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城东中队共查处违章建筑100多起,拆违面积达10000多平方米,使私搭乱建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环卫方面。
城东中队加强环境卫生巡查、督查力度,保证一辆巡逻车,保证3名工作人员进行全天候监察城东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对于发现乱倒垃圾的行为的,能制止的当场教育纠正,不能当场制止的,上报街道组织力量清理,对于有恶意倾倒、情节严重的,则立案查处,加大处罚,以儆效尤。通过全力整治,城东的总体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群众的环保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
四、案件办结方面。
业务,方便群众办事。城东中队专门邀请规划办业务人员讲解有关规划知识,邀请法制科到中队,帮助队员解答疑难问题,争取人人都学会做笔录。(3)开通个人建房办理绿色通道。凡是有群众到城东中队办理手续的,每个队员都要热情接待,需要拍摄照片、现场踏看的,优先出车给予拍摄、取证。
城东的违法建设案件数量在温岭各乡镇、街道一直处于领先,这项工作一直是城东中队较大的一块工作量。由于人手不足,城东中队发动全体工作人员,利用一切工作间隙,严格按照要求和规范,处理各个违法建设案件的案卷。
五、队伍建设方面。
去年年初,中队正式挂牌成立,我局提出开展干部队伍建设,借此契机,城东中队完善管理制度,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加强队伍建设,重点抓好了以下三项工作。
1、抓好思想建设:要求全体队员面对困难,发扬坚韧不拔、勇于进取、迎难而上、敢争第一的精神。要求队员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执法就是奉献”的思想,工作中必须更新管理理念,转变工作思路,自觉地把努力构建“和谐城管”作为工作目标。
队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自我学习提高,为建立一支“作风顽强、业务过硬”的综合执法队伍奠定了基础。
3、抓好制度建设。为规范和约束执法队员的言行,中队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建立值周负责制:凡是轮到值周的两位队员,做到责任到人,要求详细记录每天中队每位队员所做的工作,力求事事有记录,每事有重点。到了周未,负责值周的队员必须进一步完善值周记录,并进行打字归档,使这个星期的工作一清二楚,便于日后查询,方便今后工作。二是建立每周计划上报制。每个星期的星期一,由中队负责人安排好整个星期的工作计划,做到凡事有规划。中队要求全体队员严格按照局里及中队制定的规定,做到上班不迟到,下班不早退,同时加强了内部管理,实行了绩效考核,做到出勤又出力,使队伍建设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结束语:2010已经过去,2011是城东中队工作再上台阶的一年。2011年我们城东中队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局领导的要求,加强城市管理、规范管理执法行为、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建设一流执法队伍,努力做好新一年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发挥工作职能,使城东城东中队的行政执法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执法局城东中队2011年3月28日。
近年来,我局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的帮助指导下,结合自身实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坚持把法制工作贯穿于全局,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制素质,不断加强部门法规的宣传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履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正执法、依法行政,保证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为我县医药经济和餐饮安全的健康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近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抓素质筑牢依法行政理念。
了全局干部职工的理论、业务水平,全局上下比学习、比能力、比业绩、比奉献的风气更加浓厚,也带动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2007年以来,我们以文明和谐单位创建为契机,在全局开展了“三声四心五个一”活动。“三声四心五个一”活动的具体组织内容是:对待来机关办事的群众‘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接待群众热心、听取陈述耐心、讲解政策细心、解决问题公心;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待人、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水端上、一个满意答复’。通过活动,在全局形成了人人争当服务型公务员的风尚,促进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加强了队伍建设,树立了执法为民的理念。
二、抓宣传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我局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列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牢牢抓住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促进医药经济和餐饮业安全健康快速发展这一中心环节,认真履职,依法检药、依法监食,多层次、多途径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促进社会诚信制度的建立,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众健康消费和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法制意识。二是抓好法律培训学习,提高从业人员守法意识。通过举办各涉食涉药单位从业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班,有奖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药品质量及餐饮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三是将宣传贯穿于监管,结合市场秩序整规活动,宣传普及相关食品药品监管知识。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就检查中发现其相对人不当行为,当场书写《监督检查记录卡》,帮助其了解相关法规,及时整改,规范经营。四是主动征求人大、政协部门和行风监督员的意见,采纳他们对有关法规宣传的有益建议,以宣传促监管。并就一些热点问题开展论证会、座谈会,下基层调研等多种形式、了解听取管理相对人的意见,以便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更具可行性。五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宣传工作制度,利用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通过各级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公众媒体平台,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使社会各界和公众更加关心、了解和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几年来,在各级各级各类报刊、网站、电视台登载我局工作动态240多次,编发信息400期,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50余万份,组织街头宣传40多次,我局网站与寿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实现链接,点击总数达到95000余人次。
通过以上多种形式,不仅宣传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能,更使相对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了守法经营和依法维权的意识,提高了群众对食药监部门的认识度和可信度,树立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抓制度,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确认等公务过程中的行政过错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由于我局在法制建设方面采取的有效措施和扎实的工作,建局以来从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也没有一例错案、行政复议案件,有效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各项工作也得到了上级的肯定,08年,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予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称号,被北京奥组委颁发荣誉证书。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纲要。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多选)。
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和权限比较明确。(多选)。
三、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5.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合法行政。
——合理行政。
——程序正当。
——高效便民。
——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权责统一。
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7.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加强政府对所属部门职能争议的协调。
五、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1.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12.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13.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4.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提出法律议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重在提高质量。
16.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实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向社会听取意见,17.积极探索对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政府立法不仅要考虑立法过程成本,还要研究其实施后的执法成本和社会成本。
八、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
24.积极探索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的新路子。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予以处理。
九、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二、大力提高市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五)加大公务员录用考试法律知识测查力度。在公务员考试时,应当增加法律知识在相关考试科目中的比重。
(六)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培训情况、学习成绩应当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四、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
(十七)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市县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要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十)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加强对市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六、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二十二)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要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多选)(二十三)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多选)。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三、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7.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政府立法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反映人民意愿,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切实增强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11.规范行政决策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讲解:法制机构即指政府的法制办公室,其主要作用有两个:行政复议;立法(地方规章)。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4.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参与民事活动,要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讲解: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行政复议申请。
第一节申请人。
第五条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申请人。
讲解: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被申请人、被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原告)。
第二节被申请人。
第十一条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
讲解:两个以上机构联合执法。
第十三条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第四节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
第二十条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讲解: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为了便民原则,复议免费,并且可以口头申请;到法院提起诉讼则是动用了司法资源,需要交费,并且必须书面申请。对复议结果不服,可以进行诉讼;反之则不行。
第三章行政复议受理。
第二十九条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第四章行政复议决定。
第四十九条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期限为60日。
第五十条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第五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讲解:只能维持或降低。
第五章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行政执法机关是指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职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第四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领导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工作。
第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第九条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本级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省垂直领导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省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第十条行政执法机关的派出机关或派出机构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以行政执法机关的名义,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行政执法机关承担。
第三章行政执法行为第二十条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说明依据和事项,否则当事人有权拒绝。
第二十五条行政执法机关对依法应当受理的各项许可、确认、裁决等申请事项,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内审查、办结。
第四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负责人或者负有主管责任的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规定行政处罚指标的;(不允许)讲解:两类人;两种责任。
第五条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应当把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以及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并作为年终政府机关目标责任制评比的重要依据。(多选)。
第九条对行政执法过错的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情节轻微,可以暂扣责任人行政执法证件;
(三)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关发现行政执法过错应当立即立案审查,并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审查终结,第十六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机关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责任追究机关的同级或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核。受理复核的机关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抄送原处理机关。
第二章监督内容。
第十条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满一年的,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负责实施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向本级政府书面报告下列情况:
第十二条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第十六条对个人罚款或者没收财产1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对单位罚款或者没收财产10万元以上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报送省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应当自收到备案报告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讲解:个人1000、个体工商户2000、企业10000以上:开听证会,但是不必备案。第十九条政府法制部门或者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受理的举报、投诉事项在60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
第三章监督程序。
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监督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和其他人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多选)。
第四章监督责任。
第三十六条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可以根据情况收缴或者提请行政执法证件颁发机关收缴行政执法证件。
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辽宁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
第—章总则。
第四条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应当遵循依法、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
讲解:顺序固定,三公在中间。
第六条省、市、县政府法制部门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十三条实行行政裁量权案例指导制度。
典型案例由省、市、县政府定期统一发布,第四章行政审批。
第二十一条省政府所属有关工作部门、市、县政府应当创新行政审批机制,通过“一站式”审批、电子政务等方式,推行行政审批的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第二十二条行政机关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招标、拍卖、考试、考核等审批方式办理。
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内容的行政措施,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依法加处罚款或者加收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当事人金钱给付的数额。
第三十九条由两个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对同一单位实施的一般性行政检查,由一个工作部门牵头实行联合检查。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所称行政给付,包括救助、援助、补助、扶贫、优待、抚恤等。
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活动实行统一领导。
第五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将行使行政执法权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
与行政执法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知道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回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一)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人或者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
(三)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讲解:对于“任何人、任何环节”当事人都可以要求回避。
行政执法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3日内书面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执法机关申请复核一次。复核决定应当在3日内作出。
第三章管辖和协助。
第二十四条行政执法机关之间产生管辖权争议的,报共同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或者本级政府指定管辖。
讲解:共同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可以指定第三方。
第四章一般程序。
第三十条。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事项和补正期限。
第四十二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向行政执法机关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行政执法机关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应当说明证据的名称和地点、保全的内容和范围、申请保全的理由等事项。(多选)。
行政执法机关保全证据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到场。第五节陈述意见。
第四十四条当事人查阅、摘抄相关证据材料的,行政执法机关不得收费。复制相关证据材料的,可以收取工本费。
讲解:免费:听证会、行政复议、格式文本(申请表)。收费:营业执照和压膜。
第五十五条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补办相关手续;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返回行政执法机关后2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第五十七条。
实施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进入公民住宅扣押公民个人财产抵缴行政收费。
第六十五条行政执法决定书有误写、误算或者其他笔误的,由作出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依职权或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更正。
讲解:谁错谁改。第十二节费用。
第七十四条行政执法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当事人承担费用以外,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行政执法机关向当事人收取费用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收据。
讲解:凡是执法费用,都不得向当事人收取。第六章执行第二节行政强制执行。
第九十二条依照法律规定,对违法建筑、违法建设的设施、违法设立的标示牌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遵守下列程序:
(一)由行政执法机关通知当事人,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
(二)当事人无能力拆除的,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其他组织代履行;(当事人承担费用)。
(三)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十三条在行政执法行为终结之日起30日内,形成案卷。(必须备案)。
为落实国务院第103次常务会议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进口环节收费紧急检查的通知》(发改电[2015]551号),部署在沿海、沿江等20省市开展进口环节收费检查。为震慑乱收费行为,现将浙江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多收引航费等四起港口航运环节乱收费案件予以公布。
一、浙江宁波大港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多收一行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规定,对航行国内航线船舶,引航距离在10海里以内,引航费为每净吨美海里0.2元;超出10海里部分,每净吨每海里0.02元;超出各港口引水锚地以远的引领,其超出部分按每净吨0.2元的标准加收30%。浙江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违反上述规定,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期间,按照每艘次6000元的标准收取引航费。
二,江苏南通友邦港口服务有限公司擅自改变计费方式收取拖轮费。
2015年1月8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的规定,航行国内航线船舶拖轮费实行政府定价,标准为0.35元/马力小时,航行国际航线船舶拖轮费实行上限管理,标准为0.48元/马力小时,江苏南通友邦港口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上述规定,擅自改变计费方式,按照外贸船舶每艘次12万元,内贸船舶每艘次8万元的标准收取拖轮费。
三、浙江台州鼎安海运服务有限公司擅自改变计费方式收取拖轮费。
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浙江台州鼎安海运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规则》关于拖轮费的上述规定,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擅自改变计费方式,按照每次1万元的标准收取拖轮费。
四、辽宁丹东德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超标准收取倾倒垃圾费。
2014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的规定,“倾倒垃圾内贸船运50元/次、陆运20元/次;外贸船运100元/次,陆运40元/次”,丹东德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在辽宁省丹东港提供倾倒垃圾服务时,违反上述规定,擅自按照200元/次~1000元/次不等的标准收取垃圾倾倒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对于上述违规收费问题,价格主管部门已责令有关单位将多收费用限期退还给企业,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推进药品价格改革。
强化市场监管。
为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从去年6月份以来,文山州、市发改部门在文山市城区范围内联合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边检查、边宣传药品价格改革政策、现场指导和提醒,告诫等方式进行检查。截止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24人次,重点检查州医院、市医院、州、市疾病疫防控制中心、血战及各大药店等36个医疗单位及药店,抽查药品及一次性耗材600多个。
公示,收费票据使用规范,各大药店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未发现借药品价格改革之机实施哄抬价格、串通操纵价格、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高价销售、价格欺诈、变相涨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全市药品价格秩序稳定,未出现价格异常波动现象。
(文山市发改局物检所蒙雪华供稿)。
查国家发改委价监局通报七件典型案例。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价格投诉举报工作,快速查处举报案件,有效维护了群众的正当价格权益。近日,国家发改委价监局通报了七件典型案件。
(一)盐城市某协会违规收取私营企业主会费案。
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一市民反映,该市某经济协会利用工商执照年检、验照之机,强制向部分私营和个体经营业主收取会费。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该行为违反了《关于严禁借年检验照之机强制收取个私协协会会费的通知》(工商办字[2010]243号)的规定。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将该协会违规收取的会费共计1812539元予以没收,并责令其整改。
(二)合肥市某房产总监机构违规收费案。
安徽省合肥市一市民反映,其在购买二手房时被房产中介机构收取高额中介费,举报人认为收费不合理。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检查人员检查时发现,该二手房成交价71万元,中介机构收取中介费1.4万元。根据《关于降低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合价房[2009]228号)规定,“存量商品房买卖经纪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成交价总额的0.8%~1.6%”。价格主管部门责令该中介机构退还超标多收款项2500元,举报人致电表示感谢。
(三)菏泽市某热力公司违规收取采暖费案。
山东省菏泽市多位市民反映,该市某热力公司为按规定收取采暖费用,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该热力公司违反《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关于菏泽市区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收取标准的意见的通知》(菏泽办发[2008]89号)“居民采暖户每平方米15元按套内面积收取”的规定。该公司以35元每平方米的价格按建筑面积向某小区七户业主收取了采暖费,多收价款共计17378元。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责令该公司全额退还当事人多收款项,并处以罚款17378元的行政处罚。
(四)岳阳市某停车场违规收费案。
湖南省岳阳市一市民反映,其于节假日在该市某停车场提车时,该停车场收费公示标明小车10元/(5小时)次,但工作人员却要收停车费20元/次,认为不合理。经查,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停车场在节假日内未按公示的停车收费价格,擅自将小车10元/次的停车费提高至以20元/次的标准向停车车主收取停车费。该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2013年第265号令)“收费公共停车场应当在标明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停车费”的规定。当地标明主管部门责令该停车场退还举报人多收价款,并处以1000元的行政处罚,要求立即整改。
(五)佳木斯市某4s店违规收取车贷手续费案。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一市民反映,其在该市4s店贷款购车时,被要求收取2000元贷款手续费,而店内对此收费没有任何标价。经查,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该4s店并未对此项收费进行公示。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统一汽车销售及维修行业明码标价方式的通知》(黑价反垄[2014]299号)的规定“商品和服务标价签、价格公示板、价目表价格手册、电视屏等明码标价载体须放置于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求该店立即整改,并退还违规收取的全部款项。
(六)金华市某银行支行违规收取账户年费案。
浙江省金华市一市民反映,其2011年在该市某银行支行办理企业网银账户时,被告知不收取年费,且协议上也没有明确收取年费。但从2013年开始,该账户被银行连续三年直接从账户里扣除年费,且每年费用不一。经查,举报人所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4年第1号令)第20条“使用电子银行等自助渠道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收取服务费用之前,提示客户相关服务价格,并保证客户对相关服务的选择权”的规定,相关价格主管部门责令银行将已收取的年费款项全数退还。举报人表示很感谢,并专门来电表扬工作人员。
(七)兰州市某便利店不执行使用盐政府定价案。
甘肃省兰州市一市民反映其在该市一便利店购买了两包深井海藻碘盐(320g),每包单价2.5元。举报人认为该店未执行食用盐政府定价。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甘肃省食盐定价目录的通知》(甘发改商价[2013]1859号)规定,“320g装深井海藻碘盐暂定售价为2.0元”。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责令该店严格执行食用盐政府定价,向举报人退还多收价款1元,并对该店处于行政处罚款500元,举报人来电表示满意。
两烟(110)。
文山州近期查获5万元以上无证运输烟叶案件27起。
自去年11月份以来,不法烟贩活动频繁,运输烟叶从州内过境。文山州始终保持打击涉烟违法犯罪高压态势,以323国道线、广昆高速为查缉重点,充分发挥公安警务站、禁毒、边防等职能部门的查缉优势,加强与广西百色市有关部门协作,以提高打击非法经营烟叶的工作力度。
据统计,从2015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全州共查获无证运输烟叶案件36起,其中五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27起,查获烟叶423.86吨,涉案金额达1081.81万元。
(文山州烟草专卖局专卖部钱龙供稿)。
价格信息。
省发改委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
2015年12月22日,省发改委应发了《云南省定价目录》(2015版)。并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列入该定价目录的定价项目包括电力、燃气、供排水、交通运输、教育、医疗服务、养老和殡葬服务、保障性住房和物业服务、文化旅游、公共设施及重要专业服务共计11个类别49种价格,定价部门包括省物价局、卫计厅、财政厅、住建厅、司法厅、环保厅、新闻出版局、运管局、地震局和气象局,以及授权的州市、县人民政府。
省发改为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对下放和移交的定价事项,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在实施过程中,要规范定价程序,加强成本管理和信息公开,努力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文山州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田勇供稿)。
案例分析。
广南县价格认证中心完成首例涉案虚拟物品价格认定工作。
201512月31日,县公安局委托广南县价格认证中心对颜某被诈骗的虚拟物品价格进行认定。据了解,此案涉及价格认定表的物为被诈骗的网络游戏虚拟装备,游戏名为《热血传奇》,由腾讯公司代理盛大公司的手机游戏,游戏服务器为安卓微信124服“众志成城”。该虚拟装备于2015年12月26日23时45分至24时许,被一个注册昵称与颜某一游戏朋友昵称相似的玩家,以参加游戏活动为名骗取。经价格鉴证人员向委托方和颜某收集了被盗虚拟装备的有关情况后,根据国家发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对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价格鉴定请示的复函》(发改价证函[2005]18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时予以受理。
在接受委托后,广南县价格中心成立了价格认定小组。根据网络游戏实际,安排工作人员下载腾讯《热血传奇》安卓微信版,利用业余时间登陆124服“众志成城”进行试玩。通知游戏试玩和网络资料查询,掌握了涉案网络游戏装备的制作过程,核实装备制作各阶段所需材料和背景。
经调查,在游戏中设有“金币”、“礼券”和“元宝”等三种游戏货币形式,其中“金币”和“礼券”可以通过游戏任务和活动获取,主要用于游戏人物日常消耗,不具备兑换人民币价值;“元宝”是游戏汇总玩家之间相互交易和从游戏平台购买稀有材料和道具的主要币种,需要通过游戏平台以人民币价值兑换,兑换比例为1元人民币兑换10元“元宝”。除此之外,持有人民币的玩家也可以通过向持有“元宝”玩家发送微信红包或银行存款方式,以1元人民币兑换11-12元“元宝”的比例,兑换游戏所需“元宝”。该虚拟装备属于游戏中稀有装备,可通过游戏中的装备锻造、熔炼、强化和鉴定等功能,使新生虚拟装备与被认定虚拟达到相似游戏使用功能。而锻造、熔炼、强化和鉴定装备所需材料和道具在游戏中均可通过游戏币(元宝)从游戏平台购买,部分材料和道具也可通过玩家公开拍卖交易和完成特殊游戏任务获取。价格鉴证人员结合认定目的,决定在认定基准日,采用重置成本法和市场法进行价格认定。
在认定过程中,结合游戏中公开虚拟市场,锻造、熔炼、强化和鉴定装备所需的材料和道具认定值,在“交易行”有公开交易行为的,选取交易中准值;没有公开交易的,选取“云游商人”npc明码标价值。“元宝”和人民币之间的兑换比例选取玩家之间公开的交易中准则比例。
经认定,颜某被诈骗的虚拟物品价格为2166310元“元宝”(游戏币),按照人民币与“元宝”的兑换比例(1:11.5),共折合人民币188375元。
(广南县发改局价格认证中心王建全供稿)。
按照县政府镇政函[2010]61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我办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阶段:
从2010年8月10日起至9月30日结束。
二、自查范围:
2009年全县煤炭经营业户。
三、自查内容:
1、我们的执法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和《吉林省煤炭经营监管实施细则》。2009年我办对全面煤炭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办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依法查处了违法经营、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2、煤炭办共有人员2人,全部是事业编制,都经过法制培训合格,有县法制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
3、煤炭办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法律规定办案,行政处罚文书规范、处罚程序合法、案卷材料齐全,严格按要求案卷归档。
4、煤炭办自成立以来至今所有经费及职工工资全部靠罚款上交财政后再返还给我办作为全部费用与工资。我办从来也没有收费项目,十几年来也从没有得到过财政拨给的一分钱费用。
由于我办对市场的不断整治,违法经营已经很少,所以罚款的金额也在不断减少,现在日常监管经费及职工工资都有很大困难,目前,累计欠职工工资十二万元。
5、在执法过程中我们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的票据,并及时将罚款上交财政。
6、在执法过程中我办工作人员从未发生过任何违法违纪现象。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
18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就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提出()和建议。
a、意见。
b、要求。
c、批评。
188、违法行为情节()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a、显著轻微。
b、比较轻微。
c、不严重。
189、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b、司法机关。
c、执法机关。
190、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a、行政处罚。
191、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a、具备资格。
b、符合条件。
c、正式在编。
19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
a、批准。
b、允许。
c、批示。
193、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a、二十四。
b、十二。
c、八。
194、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
a、立即解除。
b、立即中止。
c、立即终结。
195、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
a、当场告知。
b、事后告知。
c、立即告知。
196、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
a、批准手续。
b、签字手续。
c、批复手续。
197、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
a、法定期限。
b、规定期限。
199、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行政机关应当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一并移送,并()当事人。
a、书面告知。
b、电话通知。
c、网上告知。
200、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不得实施。
a、组织。
b、个人。
201、行政机关不得查封、扣押与()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a、违法行为。
b、违规行为。
c、违纪行为。
202、行政机关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的生活必需品。
a、所扶养家属。
b、直系近亲属。
203、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查封。
a、重复。
b、强行。
204、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和清单。
a、决定书。
b、通知书。
c、意见书。
205、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a、30天。
b、20天。
c、10天。
206、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
a、说明理由。
b、提供依据。
c、听取意见。
207、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a、损毁。
b、出租。
c、买卖。
208、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保管。
a、第三人。
b、办案人。
c、见证人。
209、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处置被查封的财物。
a、转移。
b、使用。
210、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承担。
b、当事人。
a、查清事实。
b、查找证据。
212、解除查封、扣押应当立即()。
a、退还财物。
b、恢复原状。
213、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
a、法律。
b、法规。
c、规章。
214、冻结存款、汇款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
a、组织。
b、个人。
c、单位。
215、冻结存款、汇款的数额应当与()涉及的金额相当。
a、违法行为。
b、违规行为。
c、违纪行为。
216、行政机关实施冻结存款、汇款的,应当向金融机构交付()。
a、冻结通知书。
b、冻结决定书。
c、冻结告知书。
217、金融机构不得在冻结前向()泄露信息。
a、当事人。
b、第三人。
218、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要求冻结当事人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应当()。
a、拒绝。
b、配合。
c、支持。
219、依照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
a、3日。
b、7日。
c、15日。
220、自冻结存款、汇款之日起()内,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决定或者作出解除冻结。
a、30日。
b、20日。
c、5日。
221、行政机关作出解除冻结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金融机构和()。金融机构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解除冻结。
a、当事人。
b、第三人。
c、相对人。
222、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自结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
a、解除冻结。
b、终止冻结。
c、中止冻结。
223、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224、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当事人履行义务。
a、事先催告。
b、通知。
c、通告。
225、强制执行事先催告应当以()形式作出。
a、书面。
b、口头。
226、当事人收到强制执行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a、应当。
b、可以。
c、必须。
227、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a、可以。
b、应当。
228、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形式作出。
a、书面。
b、口头。
229、在催告期间,对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a、证据证明。
b、迹象表明。
230、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送达当事人。
a、直接。
b、间接。
231、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a、三年。
b、二年。
c、一年。
232、在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或者退还财物。
a、恢复原状。
b、赔偿损失。
233、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
a、执行协议。
b、执行和解。
c、调解协议。
234、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a、法定节假日。
b、重要节假日。
235、行政机关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a、三十日。
b、十五日。
c、十日。
236、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强制执行。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c、规章。
238、金融机构接到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划拨存款、汇款的决定后,应当()。
a、立即划拨。
b、立即执行。
239、依法拍卖财物,由行政机关委托()依法办理。
a、拍卖机构。
b、公证机构。
c、商业银行。
240、代履行的主体可以是行政机关,也可以是没有()的第三人。
a、利害关系。
b、利益关系。
c、亲属关系。
241、代履行()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
a、三日。
b、五日。
c、七日。
242、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承担。
a、当事人。
c、执行机关。
243、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以及其他非法方式。
a、胁迫。
b、欺诈。
c、野蛮。
244、需要立即清除道路而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
a、可以。
b、应当。
c、必须。
245、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三个。
b、两个。
c、一个。
246、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a、负责人。
b、办案人。
247、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内受理。
a、五日。
b、三日。
c、七日。
248、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a、十五日。
b、七日。
c、三十日。
249、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
a、三十日。
一、单项选择题:
b.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c.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d.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多项选择题:
d.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21.商务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商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本部门印章。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以下事项():
a.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b.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c.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d.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22.商务主管部门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之一的,应当在《商务行政处罚告知书》中,一并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以及申请听证的有关事项及要求:()。
a.责令停产停业的;
b暂扣、撤销或吊销许可证、资格证等的;c.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的。d.未按时交纳税款的。23.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属商务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暂扣或收回执法证件;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所属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f违反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g.违法处置罚没财物或者据为己有的;
24.商务主管部门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以下处理决定:()在30日内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a.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予以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b.对没有违法行为或者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措施,送达《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将查封、扣押财物或者拍卖、变卖所得及时返还。
b.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实施现场检查;
c.有明确具体的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d.检查内容属于商务行政执法范畴。
26.商务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a.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d.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e.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27.申请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a.拥有库容不低于10000立方米的成品油油库,油库建设符合城乡规划、油库布局规划;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b.申请主体应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c.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运输车辆或1万吨以上的成品油水运码头等设施;d.申请主体是中国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其法人应具有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28、成品油经营企业检查的主要内容是:a.成品油供油协议的签订、执行情况;b.上企业成品油经营状况;c.成品油经营企业及其基础设施是否符合本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d.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情况。
29.商务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a.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b.未向申请人说明不受理申请或者不予许可理由的;c.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予以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许可的;d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者不予批准或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批准决定的;e.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0.商务部对典当业实行归口管理,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
a.制定有关规章、政策;b.负责典当行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c.负责典当行日常业务监管;d.对典当行业自律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36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
a.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b.行政处罚的理由c.行政处罚的依据d.依法享有的权利。
41.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59.赵某在某区马路两边无证摆摊,被某区城管大队队员王某发现,当场罚款100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罚款100元不应适用简易程序b.城管队员王某对赵某当场罚款100元合法c.罚款100元应当适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d.城管队员王某在征得赵某同意后,可以当场罚款100元60.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
64.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三、判断题:
1.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2.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4.行政复议是具有一定司法性的行政行为。()5.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6.执法人员对公民没收50元以下财物,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当事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8.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9.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履行告知程序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10.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1.行政机关按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当场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12.行政机关可以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13.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14.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决定前,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15.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16.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17.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18.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三审终审制度。()19.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有第一审行政案件。()。
20.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21、商务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以及开展与行政处罚相关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等活动,应当遵守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22、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23、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许可。()。
24.商务主管部门在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时,看情况是否受理成品油经营许可申请。()。
25.商务主管部门受理成品油经营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特殊情况也可电话或电子档发送邮件。()
26.检查中不合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商务部及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由发证机关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27.各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实施成品油经营许可及市场监督管理,可以适当收取费用()。
28.单位一次性购买单用途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以及单位或个人采用非现场方式购卡的,应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使用现金,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29.使用单用途卡购买商品后需要退货的,发卡企业或受理企业应将资金退至原卡。原单用途卡不存在或退货后卡内资金余额超过单用途卡限额的,应退回至持卡人在同一发卡企业的同类单用途卡内。退货金额不足100元(含)的,可支付现金。()30.商务主管部门对典当业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对典当业进行治安管理.()31.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可以作出扩大规定,而地方性法规不得做扩大规定。()32.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33.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机关停止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改为对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34.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自该具体行政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
35.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都可以自己强制执行。()。
36.当事人对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37.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是处理每个行政处罚案件的必经程序。()。
38.不满14周岁的人有行政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39.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40.在行政处罚听证会上,应当当场做出处罚决定。()。
41.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42.监察局给某公务员行政记过处分属于行政处罚。()43.根据罚缴分离的规定,当事人最迟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44.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45.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46.执法人员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47.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48.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49.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50.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51.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5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53.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54.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55.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56.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20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7.对行政处罚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58.只要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一律停止执行。()。
59.当事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60.违法行为在一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除外。()61.罚金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
6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63.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64.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65.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或行政法规设定。()66.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67.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可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68.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69.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70.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四、案例分析:
(一)2015年11月12日,某县在开展全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吴某某、和徐某某发现某加油点擅自安装汽油加油设施、超范围经营汽油,遂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在经过县商务局领导审批同意后,对该加油点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当场查封93号汽油加油机2台。商务局认为,该加油点,在未取得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下,擅自超范围经营93号汽油,违反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决定给予该加油点行政处罚。加油点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四)2016年12月1日,某县工商局张某到个体经商户李某的音像商店,在未出示证件的情况下称有人举报李某出售《神秘园》盗版光碟,并当场作出罚款300元决定,并当场填写了预定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罚款收据,准备现场收缴罚款。李某拒绝,张某决定加重处罚400元,于是双方发生争执,张某将李某打伤,花费医疗费450元。李某决定申请行政赔偿。
(五)c市a区人民政府为了发展家具工业,以区政府办公会议纪要的形式决定设立家具工业园,并决定入园企业可以先建工厂后补办用地手续。b企业(总部在e市某区)照此规定入园并建厂。2015年4月7日,国家相关部门通过卫星遥感拍摄发现该用地,认为其属于违法用地并将相关情况通知c市人民政府。4月10日,c市工商局(位于c市d区)作出吊销b厂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b厂不服,当天即向工商局申请举行听证会。4月12日c市工商局通知b厂,听证会将于4月14日在工商局会议室公开举行。
(六)2015年9月24日,某市人社局的执法人员到个体户吴某的工厂进行检查,发现有多处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如灯光昏暗,工作人员操作时未带安全帽等。对此,人社局劳动安全稽查组的工作人员作了劳动安全检查记录,并提出了“限3天改进,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处理意见,吴某当场签了字。工作人员当天扣留了吴某的“特殊工种用工许可证”。9月27日,劳动安全稽查组对吴某作出了第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日送达。吴某在9月29日交纳了罚款。两天后,劳动安全稽查组又派人到其工厂进行检查,仍认为不符合要求,“特殊工种用工许可证”仍未发还吴某。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审核注册的通知》(沁政办函〔2009〕59号)要求,我局对审计执法情况认真进行了审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我单位共有行政执法主体1个,即沁县审计局;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单位1个,即沁县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单位编制数23名,实有22名,其中行政人员12名,工勤人员1名,事业人员9名。现持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有16名,持行政执法监督证的人员有4名,2名新进人员(局长、新录用公务员)还未办理执法证件。2009年,单位人员工作岗位没有变动,在职务方面,有1人由科员升任副主任科员。
索7起,涉案人员9人,涉案金额48万元,所移送的涉案人员均已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审计工作任务。
二0一0年一月六日。
(一)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宪法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促进经济社会和人口的全面发展。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开拓创新与循序渐进的统一,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的统一,做到合法、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依法确认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示执法依据,规范执法活动,监督执法行为,追究执法违法责任,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质量等制度的总称。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具体工作由政策法规科承办。
(四)喀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本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应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国家公务员,有良好的素质、职业道德品质和相应的文化程度,经过法律、计划生育业务培训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并持有省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六)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委员会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并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计划生育专业知识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七)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将法定的执法范围、职责、权限、时限、程序、许可条件、收费项目及其标准等向社会公示。
(八)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应当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依据、内容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法定时限等告知当事人。
(九)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委员会适用一般程序时,应实行办案、审核、决定三分简易程序施行行政处罚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经过本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核,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后30日内,应向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备案。
(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实行罚款决定与收缴分离。具体办法分别按《行政处罚法》规定执行。
(十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依法受理、审理计划生育行政复议案件,接受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监督。
因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引起行政诉讼的,由本机关委托本机关法制工作机构组织应诉,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十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及时查处执法违法案件,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
(十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途径,接受社会监督。
(十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
(十五)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法定职责,与所属行政执法机构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明确执法职责。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时,应遵守法定程序、管辖范围、期限、回避等规定。依法收集、调取证据,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十六)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3)负责计划生育行政案件的复议;(4)负责行政处罚听证的组织工作;(5)承办行政赔偿工作;(6)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7)负责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机构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
(十八)宣传执法责任内容: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科普教育、青少年教育、社会舆论宣传教育,对党政领导干部、人口计划生育干部宣传教育、培训等。
(十九)发展规划科执法责任内容:(1)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调查的审批;(2)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3)负责对违反生育证管理规定行为的调查取证。
(二十)财务科执法责任内容:负责对违规收费行为的调查取证;负责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监督、检查。
(二十一)科学技术科执法责任内容:(1)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资格的审批和定期审查;(2)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资格的审批;(3)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4)组织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5)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管;(6)负责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以外的机构或者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的调查取证;(7)负责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技术治疗不育症的行为的调查取证;(8)负责对违反规定,逾期不校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继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的调查取证;(9)负责对买卖、出借、出租或者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的行为的调查取证;(10)负责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行为的调查取证;(11)负责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规定,使用没有依法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的人员从事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行为的调查取证;(12)负责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的调查取证;(13)负责对不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行为的调查取证;(14)负责对不按规定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的行为的调查取证;(15)负责对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的调查取证;(16)负责对伪造、变造、买卖有关计划生育证明的行为的调查取证;(17)负责受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鉴定的申请并组织鉴定,移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鉴定、协调赔偿事宜。
(二十二)办公室执法责任内容:负责受理、转办、交办、督办、复查信访案件,整理案卷、文书。
(二十三)流动人口管理科执法责任内容:(1)负责对伪造、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行为的调查取证;(2)负责对流动人口不按照规定办理、交验婚育证明的行为的调查取证;(3)负责对拒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的行为的调查取证。
(二十四)城管科执法责任内容:负责城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