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部署 手足口病实施方案(13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部署 手足口病实施方案篇一
成立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把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人,由专人负责专项工作,分工协作,分头行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yz
副组长:xsb xdl
成 员:(lue )
消毒员:(lue)
1、尽量少去拥挤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尽量避免与其他有发热、出疹性疾病的儿童接触,减少被感染的机会。
2、家长、教师要多注意观察孩子身体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出疹等情况,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并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
3、加强营养,注意膳食合理搭配,保证休息时间,增强自身的免疫力。
4、学校各班要做好晨午体检,发现疑似病人,及时隔离,避免其他儿童接触,及时报告并进行积极治疗。建立每日零报告制度,幼儿有异常症状,班主任要及时报告教导处,教导处及时上报乡教办。
5、饭前便后洗手、勤洗澡等,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饮食卫生习惯。
6、喝开水,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剩饭剩菜要热透后再食用。
7、保持教室、宿舍等场所的通风换气,并告诫家长要经常对孩子居住的房间进行通风换气。
8、注意教室、家庭室内外的清洁卫生,衣服、被褥要经常在阳光下曝晒。
9、做好校内教室、环境、厕所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工作,保持通风,定时打扫消毒。厕所要随时清扫积水、尿垢、粪便,确保厕所清洁,防止肠道、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
10、减少与家禽、家畜的直接接触。
11、向家长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
1、认真做好晨检、午检工作
在疫情期间,严格实行晨检、午检和零报告制度,并认真做好学生缺课情况统计和缺课原因追踪记录。每天早上,班主任老师逐一对学生进行晨检,仔细检查每位孩子的手、口腔等部位,如发现可疑患儿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劝其到医院就诊,如诊断不是手足口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书方可入校。下午到校后各班班主任再进行一次午检,发现疑似症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上报。一旦被卫生部门确诊为手足口病疑似病例,要立即停课隔离,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立即对教室、桌凳及相关物品进行彻底消毒。我校要将对学生健康状况加强监测,对近期生病的学生进行确诊,掌握病因。做到“四早”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2、认真做好各班级消毒工作
学校进行定期全面大扫除,并进行全校消毒。每天用稀释的消毒剂拖擦走廊、楼梯地面、楼梯扶手、厕所等。每天对教室进行喷撒消毒。
3、加强幼儿的卫生教育
加强学生个人卫生教育,勤洗手,勤剪指甲是预防手足口病的有效措施,要求学生饭前、便后勤洗手,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部署 手足口病实施方案篇二
为切实加强x年度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有效应急处置我校可能发生的手足口病,防止疫情的发生和扩散,确保全校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手足口病的发病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把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人,由专人负责专项工作,分工协作,分头行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yz
副组长:xsb xdl
成 员:(lue )
消毒员:(lue)
1、尽量少去拥挤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尽量避免与其他有发热、出疹性疾病的儿童接触,减少被感染的机会。
2、家长、教师要多注意观察孩子身体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出疹等情况,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并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
3、加强营养,注意膳食合理搭配,保证休息时间,增强自身的免疫力。
4、学校各班要做好晨午体检,发现疑似病人,及时隔离,避免其他儿童接触,及时报告并进行积极治疗。建立每日零报告制度,幼儿有异常症状,班主任要及时报告教导处,教导处及时上报乡教办。
5、饭前便后洗手、勤洗澡等,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饮食卫生习惯。
6、喝开水,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剩饭剩菜要热透后再食用。
7、保持教室、宿舍等场所的通风换气,并告诫家长要经常对孩子居住的房间进行通风换气。
8、注意教室、家庭室内外的清洁卫生,衣服、被褥要经常在阳光下曝晒。
9、做好校内教室、环境、厕所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工作,保持通风,定时打扫消毒。厕所要随时清扫积水、尿垢、粪便,确保厕所清洁,防止肠道、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
10、减少与家禽、家畜的直接接触。
11、向家长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
1、认真做好晨检、午检工作
在疫情期间,严格实行晨检、午检和零报告制度,并认真做好学生缺课情况统计和缺课原因追踪记录。每天早上,班主任老师逐一对学生进行晨检,仔细检查每位孩子的手、口腔等部位,如发现可疑患儿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劝其到医院就诊,如诊断不是手足口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书方可入校。下午到校后各班班主任再进行一次午检,发现疑似症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上报。一旦被卫生部门确诊为手足口病疑似病例,要立即停课隔离,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立即对教室、桌凳及相关物品进行彻底消毒。我校要将对学生健康状况加强监测,对近期生病的学生进行确诊,掌握病因。做到“四早”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2、认真做好各班级消毒工作
学校进行定期全面大扫除,并进行全校消毒。每天用稀释的消毒剂拖擦走廊、楼梯地面、楼梯扶手、厕所等。每天对教室进行喷撒消毒。
3、加强幼儿的卫生教育
加强学生个人卫生教育,勤洗手,勤剪指甲是预防手足口病的有效措施,要求学生饭前、便后勤洗手,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部署 手足口病实施方案篇三
为及时发现、有序应对、有效控制手足口病的暴发流行,降低发病率,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特别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及时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暴发和流行,指导和规范全镇范围内手足口病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全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工作原则: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靠科学,依靠群众。坚持专业队伍防控与群防群控相结合,以村级群防群控为基础,以幼儿园和中小学校为重点,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抓预防、抓控制、抓基础;坚持属地管理,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针对今年手足口病发病形势,各管区、村,镇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做深做细防控工作,确保全镇防控工作深入、扎实、有效。
(一)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大码头中心卫生院要保持高度警觉,密切关注周边乡镇的疫情情况,充分估计镇内可能出现的疫情,做好手足口病的监测、预警工作和应急准备工作;镇教育办公室要加强对学校和各幼儿园的卫生监督检查。发现病例要及时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各管区、村,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对辖区群众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与疫区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主动搜索发现病人,一旦发现儿童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诊治疗;要对疫情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隔离观察管理,对辖区内的出院病人要跟踪调查一周。大码头中心卫生院要在手足口病暴发和流行时,根据疫情性质和危害实行日报告制度;诊断的手足口病要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一旦出现暴发疫情,要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二)抓好环境消毒。各管区、村,镇直各部门、单位要组织专业队伍,对全镇各村、各单位居住、办公和活动场所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集中消毒处理,对5周岁以下儿童家庭、出院病人家庭及其四邻进行环境消毒。厕所用石灰消毒,有5岁以下儿童的家庭必须用84消毒液消毒,切断传播途径。要及时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垃圾、粪便、污水及时清运消毒,整治镇村卫生环境。要严格保护生活饮用水源,尤其对于集中供水的村庄,要整治水源地周围环境,采取保护措施,严防水源污染。
(三)完善救治措施。大码头中心卫生院要充分发挥医护人员的作用,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杜绝村卫生室截留5岁以下发热儿童现象,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要加强医护人员培训,严格掌握手足口病诊治标准,做好药品、消毒液等主要物资供应工作。在救治过程中要认真研究分析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致病的临床特点和病程规律,及时总结救治经验,尽早发现重症患者,及时转运,最大限度地提高救治成功率。
(四)严格落实包村包户制度。各管区、村及包村机关干部要充分发挥组织、管理和监督作用,切实担负起包村包户责任。包村包户的对象为5岁以下儿童,具体工作要求:对每名5岁以下儿童登记造册,保证每个儿童有人管理;对儿童和家长进行健康教育,保证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对儿童进行晨检、午检,保证及时发现病人;对有不适症状的儿童实行随访,保证能够及时送诊;对发病儿童和家长的隔离及环境消毒,保证疫情不传播扩散;家庭环境卫生治理,保证清洁卫生。
(五)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张贴宣传画、印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手足口病的发病特点和防治知识,告诫家长流行季节不要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患儿接触,避免“扎堆玩”现象;要纠正儿童不良卫生习惯,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要经常消毒,家长要注意孩子的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管区、村,镇直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靠上抓,真正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协调部门合作。大码头中心卫生院负责对全镇防控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镇教育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托幼机构晨检、午检制度,发现发热、皮疹病人迅速采取防治措施;大码头派出所要加强对网络有关手足口病信息的监管;镇城建委要切实督促搞好垃圾清理,保持环境卫生;镇精神文明办要大力宣传防控知识,正确引导舆论。
(三)狠抓责任落实。各管区、村,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在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隐瞒、缓报、谎报疫情,以及人为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部署 手足口病实施方案篇四
春夏季节是手足口病的高发期,根据区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手足口病的预防工作,增强学校预防与控制疾病的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防病能力,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各级会议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学校成立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把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人,由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分工合作,分头行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各班班主任老师要每天检查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对未到校上课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情况。认真做好学生的晨检检查,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学生的情绪与身体状况;若发现有发烧症状的学生,及时通知家长并带其到医院检查治疗。
1、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宣读学校预防手足口病预防工作方案。
2、出版一期关于预防手足口病的黑板报,发放有关预防手足口病的相关资料。
3、通过发放告家长书、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让家长和学生了解手足口病的传染途径、发病症状,并配合学校做好预防工作。
1、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班有专人负责,定期开窗通风,保证教室内空气新鲜。
2、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一定要洗手,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要勤洗澡、勤洗头,衣着整洁;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少先大队部和学校卫生室每天派值日生进行检查、评比。
3、学校定期进行全面大扫除,并进行必要的消毒。
1、领导小组要及时做好对疑似病人的筛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2、加强实行晨检和零报告制度,并做好缺课情况统计和缺课原因追踪记录。
3、手足口病疑似病例一旦被卫生部门确诊,要立即停课隔离,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立即对教室、桌椅及所用物品等进行彻底消毒。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部署 手足口病实施方案篇五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感染引起的一种常见肠道传染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报告的丙类传染病之一。本病全年均可发生,多发生于5岁以下的婴幼儿,可引起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溃疡,个别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等并发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x年版)》、《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专家共识(201x年版)》,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流行,科学、及早诊断发现手足口病重症病例,防止死亡病例,加强对重大和突发疫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 总体目标
为加强我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及时处置重症病例,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各负其责:以人为本,分级处置。
(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手足口病的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成立“白头镇卫生院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统一指挥、协调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成立 “白头镇卫生院手足口病疫情应急处置小组”(附件2),负责手足口病病例的报告和配合留观患者的转运,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手足口病流调与消杀工作和依法对有关单位开展卫生监督执法。
卫生院、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职责如下:
(一)卫生院负责疑似手足口病病例的诊断、报告和留观患者的转运。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工作,负责院内及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在手足口病暴发期间,负责辖区托幼及儿童集体人群的主动监测。
(二) 村卫生站、个体开业诊所负责手足口病疑似病例的发现、报告和对病例按要求进行门诊登记,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有关手足口病的疫情处置工作。
根据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需要,将手足口病防控应急分四级。
(一)一般(ⅳ级):本镇未发现手足口病疫情,但相邻地区已发生手足口病疫情。
(二)较大(ⅲ级):本镇有散发手足口病例疫情报告。
(三)重大(ⅱ级):以下情况之一者,
1、本镇出现1例及以上手足口病重症病例;
2、1周内集体人群中出现有流行病学相关性的3例及以上的手足口病患者;或集体人群中出现出现手足口病第2代病例的。
(四)特别重大(ⅰ级):以下情况之一者,
1、本镇出现手足口病死亡病例;
2、1周内多点(2处或以上)集体人群中出现手足口病暴发事件。
卫生院、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无权向社会发布手足口病疫情信息,须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信息的应经市卫生局主管领导批准。
按崇州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开展工作,一旦有集体单位内发生手足口病或突发疫情流行,即启动本预案。
(一)一般(ⅳ级)响应:
1、 密切关注手足口病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警、预测。
2、 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质准备。包括:制定应急预案,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处置小组,人员培训,演练,储备消杀药品,采样器材,必需的药品等。
3、卫生院、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开展常规疫情监测。
4、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高群众防控手足口病知识水平。
(二)较大(ⅲ级):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卫生院、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开展手足口病疫情“日报告和零病例”报告等工作,幼儿园每日进行晨检,发现疑似患儿及时向卫生院报告。
2、配合市疾控中心对手足口病患者的采样和送检。
3、在流行季节对镇中心幼儿园开展主动监测,镇中心幼儿园为哨定监测点。
4、疫点根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开展消杀工作。
5、居家隔离治疗患者、密切接触者由公共卫生科组织乡村医生开展医学观察并做好记录。
(三)重大(ⅱ级):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手足口病应急监测,全镇实行手足口病疫情“日报告和零病例”报告制度。
2、按照《手足口病防控指南(201x年版)》开展防控,根据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确定密切接触者,并做好医学观察。
4、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疫情的消杀处置工作。
5、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医疗救治等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
6、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手足口病的危险性,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7、全镇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开展晨检,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疫情控制的需要,划定疫点和疫区范围,对同一班级发生聚集性病例(2例以上)的学校或幼儿园报请白头镇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学校或幼儿园停课等防控措施。同时由公共卫生科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消毒处理工作。
9、对各学校或幼儿园开展主动监测。
10、依法对餐饮业、食堂,生活饮用水、学校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特别重大(ⅰ级):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院领导必须在岗带班,保持通讯通畅,随时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2、按市人民政府要求,采取部分或全镇学校和幼儿园停课等防控措施。
ⅰ级响应的终止:按市卫生局通知终止。
ⅱ级响应的终止:手足口病患者预后良好,暴发疫点最后病例经7天后无二代病例,转ⅲ级响应。
ⅲ级响应的终止:最后1例手足口病患者治愈,密切接触者经医学观察7天后,无新病例发现,转ⅳ级响应。
(一)、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卫生院对所有医务人员开展全员培训,要求首诊医生都要掌握手足口病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等相关知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早期发现病人的意识、能力和诊疗水平。手足口病诊治管理工作,严格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
要严格诊断标准,注意鉴别诊断、科学合理诊断疑似手足口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公共卫生科防保人员要提高手足口病的防控能力,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消毒处理能力。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公共卫生科组织人员,对各村卫生站及个体开业诊所在不同阶段认真开展手足口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点督查疫情报告、门诊日志等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部署 手足口病实施方案篇六
为了贯彻落实县镇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生命负责,对社会负责的精神,为了确保师生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小河小学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要充分认识到预防手足口病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及时掌握疫情,明确工作责任,做好以下工作。
1、紧急召开全体师生专题大会,各班开好主题班队会,宣讲手足口病的发病症状和预防措施。提高全体师生的思想认识。
2、学校办一期关于手足口病方面知识的黑板报、对学生及家长散发传单进行大力宣传。3、积极利用校园广播讲手足口病对人体的危害,以及出现症状的应急办法,防患于未然。
1、坚持每天早晨晨检及午饭后普查,认真做到“一看、二问、三测、四访、五记”,尤其对缺课学生做好统计和缺课原因追踪记录,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每天对各班未到校和请假的学生进行追踪调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协调处理。
3、实行24小时监控,坚持每天10时前零报告制度。
4、建立应急处理制度。发现患有发热或疱疹的患儿,立即动员家长对其进行家庭隔离治疗或到医疗机构就诊、治疗,直到病愈方可返校,同时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白山中心学校和卫生防疫部门。
组织多种形式的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通过主题班会、专题报告、观看影视录像、校园广播,与卫生防疫等部门联办讲座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系列宣传教育,从而培养学生的防病意识,普及防病常识。对教职工加强教育,使全体教职工牢固树立“健康至上”的思想,增强做好健康教育和防疫工作的责任感,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有用吗眼霜用什么去痘印最有效瘦腿什么牌子保湿补水眼霜好排行榜什么身体喷雾好
1、成立小河小学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小河小学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分工。
组 长:夏
副组长:章
组员:夏、夏、夏
2、制定《小河小学“手足口病”防治应急预案》,加强师生的疫情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果断处理疫情,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最大程度地降低疫情可能造成的各种损失。
3、负责搞好信息联络建设,坚持0报告制度,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在第一时间了解和处理紧急疫情和突发性事件。
4、根据疫情变化和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出本校“手足口病”防治的措施和办法,加强预防与监控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5、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严格控制学生外出,对离校时间较长的学生,回校后要进行认真详细的检查,及时消灭隐患。
6、学校领导班子分工检查各级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消除学生的惶恐心理和不良情绪。
7、对玩忽职守的人和事根据情节按教学事故和《教职工管理办法》处理。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部署 手足口病实施方案篇七
根据自治区专家对手足口病疫情分析研判,预测20xx年为手足口病高危流行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原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年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xx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卫疾控发〔20xx〕55号和《《百色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方案(20xx年版)的通知》百卫疾控发〔20xx〕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我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及时发现和控制手足口病疫情,减少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和重症、死亡病例,控制暴发和流行规模。
预防为主、全面准备,依靠科学、依法管理,加强合作、统一领导,分类处置、有效应对。
(一)领导小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手足口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由岑秀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组 长:林正丰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组长:张明泽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成 员:李敬芳 县人民医院院长
李 杰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汤小规 县疾控中心主任
谭保林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黄景祖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
(二)专家指导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由流行病学调查、临床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专家指导组。
组 长:罗 恒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潘祖旌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韦昆成 县人民医院儿科主任
骆炳锋 县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
何延思 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科长
负责对手足口病防控措施提出建议;制订防控预案和技术方案,指导手足口病疫情的处理及危重病例的救治,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现场处置机动队。县疾控中心成立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疫情现场处置机动队。负责全县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及现场处置等工作。
其余医疗单位要根据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院内专家组、疫情处置机动队(组)。
根据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结果,饭前便后不洗或少洗手、近一周与其他儿童共用玩具、幼托儿童和散居儿童、流动人口、与患者有接触史及家长手足口病预防知识缺乏为本病流行高危因素。手足口病以粪--口途径接触传播为主要传播方式,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是预防手足口病的关健。
(一)病例的早期发现
各级医疗单位应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xx年修订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的有关规定,早期发现手足口病轻症病例和重症病例。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本辖区托幼机构及小学的检查和指导,要与教育部门通力合作,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晨午检制度,缺课登记制度,开展病例的主动搜索。一旦发现疑似手足口病病例要及时送医院诊治。杜绝带病坚持上学的现象。
县疾控中心要安排专人及时浏览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网络,及时审核相关信息,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准确掌握疫情。疫情暴发时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二)疫情报告
1.各级医疗单位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xx年修订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以及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的有关规定,对手足口病病例进行诊断和报告。
2.重症、死亡病例的报告:报告重症病例时,必须经县级手足口病临床专家组会诊,并由专家组组长同意方可进行网络直报。报告死亡病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符合手足口病临床诊断标准;二是具有病毒核酸检测(pcr)的实验室确诊依据。
3.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报告:聚集性疫情指1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自然村发生3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暴发疫情指一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个自然村/居委会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和小学等单位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或暴发疫情时,应当依法及时向当地县疾控中心报告。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经核实确认的暴发疫情,要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及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相关信息的报告。
(三)病例的救治和管理
1.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及《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专家共识(20xx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xx年修订版)》的技术要求,积极做好手足口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
2.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及其他非定点医院做好发热或皮疹患儿的排查和诊断,要仔细询问病史,着重询问周边有无类似手足口病病例以及接触史、治疗经过,体检时注意皮疹、生命体征、神经系统及肺部体征,发现手足口病疑似病例要及时转诊到手足口病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一律不得留观收治5岁以下的发热儿童。
3.县人民医院为全县手足口病定点救治医院,要加强预检分诊,设立发热或皮疹病例专门诊室,成立手足口病临床救治专家组,负责对手足口病住院病例的救治和管理;同时要配备救治手足口病救治所需的必备药品(如丙种球蛋白)和儿童呼吸机等抢救设备,要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积极救治以及安全转诊工作,及时将重症病例转诊到市人民医院或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救治。同时要根据需要及时增加传染病病房床位,以满足手足口病患者留院观察、治疗的需要。
4.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感染性疾病管理工作,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制度, 避免病人多科室流动。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做好重点科室、重点病房的消毒及人员防护工作,避免院内交叉感染,保障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就医安全。重点科室和重点区域医院要配有含氯洗手液供医务人员、病人以及病人家属洗手消毒用。同时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发生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
(四)托幼机构/学校的管理
1.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严格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晨午检制度、缺课登记制度。发现有发热或疱疹的患儿,应立即通知家长将其带至医疗机构就诊,诊断为手足口病的患儿需症状消失1周后返校。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定期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指导儿童及家长养成正确洗手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同时定期对玩具、儿童个人卫生用具(水杯、毛巾等)、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对活动室、寝室、教室、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厕所进行清扫、消毒。
2.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强联防联控,做好对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和管理。县疾控中心加强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手足口病防控业务的培训和指导。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做好托幼机构/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五)疫情监测与分析
1.县疾控中心要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年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的要求,做好手足口病流行病学和病原学监测工作,定期开展疫情分析、风险评估,掌握病原谱变化及疫情流行趋势,及时研判疫情发展态势。提交疫情风险评估报告给卫计局作为指导下一步防控工作的依据。
2. 县疾控中心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手足口病日常监测任务,最少每月采集5例首次就诊的普通手足口病病例标本在每月10日前送至市疾控中心,以及对所有暴发疫情、聚集性病例、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均采集标本开展病原学监测,以便及时研判疫情。
3.要提前做好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准备工作,要通过监测及时发现聚集性疫情预警信号,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处置,防止疫情蔓延发展。
(六)疫情控制
1.医疗单位要全面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科学救治、安全转诊、宣传教育和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协助疾控机构对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调和标本采集工作。
2.按照传染病属地管理原则,县疾控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的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填写《手足口病重症或死亡病例个案调查表》,将检测结果向医疗机构进行反馈,并及时录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将死亡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县卫计局和市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负责补充调查重症、死亡病例的诊疗情况及流行病学史,指导当地村卫生室开展病例的搜索、疫点消毒和健康教育等工作。村卫生室负责重症病例出院后的随访工作,以及疫点消毒、宣教工作。
3.聚集性/暴发疫情处置要求:出现手足口病聚集性/暴发疫情时,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县疾控中心应依据《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xx年版)》,在24小时内开展调查处置,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市疾控中心。医疗单位负责病例报告、救治和管理,以及院内感染控制。若聚集性/暴发疫情发生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则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与辖区内托幼机构/学校之间的信息联动机制,指导学校或托幼机构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必要时可以建议托幼机构采取停课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当前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要把预防控制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流行蔓延放在工作的首位,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务必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要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年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xx年修订版)》、《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xx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等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密切与教育、宣传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明确各医疗机构防控责任,加大防控与救治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病意识
每年的4~7月和9~11月是手足口病流行高峰季节,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短信平台、微信、新媒体等各种媒体播出手足口病防治知识,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宣教力度。幼托机构要举办手足口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家长告知书等,提高家长防病意识和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健康教育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重点针对5岁以下散居儿童家长开展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教育。
(三)严格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传播扩散
1.组织开展以洗手为主的干预行动。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要主动联系教育部门、托幼机构,协同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对幼托机构的技术指导,完善洗手设施,确实保证儿童餐前便后要洗手,衣被、尿布等日常用品要经常清洗消毒。二是督促保健医生和值班老师认真落实晨检和午检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发热、皮疹儿童。三是告诫家长一旦发现小孩出现发热、皮疹症状,要立即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诊疗,以免耽误病情。
2.加强对儿童游乐场所的消毒管理。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卫生监督所要主动加强对儿童游乐场所的监督指导,建议儿童游乐场所主管部门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督促儿童游乐场所开展常规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定期落实环境、设施和玩具消毒措施,确保游乐场所卫生安全。
3.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防止院内感染。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重点加强对儿科门诊、急诊、手足口病病区、儿科和新生儿病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区域的管理,强化医务人员卫生意识,切实落实消毒隔离等控制医院感染的各项措施,医院要要求发热儿童及其家长在院诊疗期间全程带上口罩,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医院感染。
(四)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手足口病发现意识和诊疗水平,切实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措施,特别是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诊断和救治。发现疑似重症手足口病病人,要尽快转送到上级定点重症救治医院(百色市人民医院和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同时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如遇突发状况,必要时提请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就地进行救治,最大限度地提高重症患者的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
(五)营造良好环境,提高卫生素养
1.加强城乡环境整治,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县爱卫办要组织做好社区爱国卫生运动,发动广大群众,以幼托机构、儿童游乐(活动)场所、商场等公共场所和家庭、居民区、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清理卫生死角,加强人畜粪便管理和无害化处理,确保环境整洁。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减少感染机会。健康教育要提醒家长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平时做好自我健康保护,手足口病的高发季节尽可能避免带幼儿去游乐场所和公共场所。加强对5岁以下儿童家属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到医院就诊及输液时一定要带上口罩,要勤洗手。
(六)加强督导和检查
在流行高峰(4~7月和9~11月)前和流行高峰期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各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是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的督导,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上述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县疾控中心要定期对县、乡、村医疗机构,托幼机构的巡查指导,重点是加大对疫情报告、场所隔离消毒,发热儿童排查的指导;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大传染病防治执法监督,重点严查村卫生室、个体医疗机构违规收治5岁以下发热儿童情况,检查医疗机构院内感控工作情况,严防隔离治疗不规范、医护人员个人卫生及防护造成的院内交叉感染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结果通报全县。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部署 手足口病实施方案篇八
生命是健康根本。为保障我园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手足口病的监测、报告、调查、处置等工作,我园按照上级防控手足口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此方案:
通过全面落实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控制手足口病疫情的发生或蔓延,确保全园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略)
1、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易感人群。加大管理力度,制定手足口病防控预案,严格落实晨检、午检登记制度,发现手足口病疑似症状及时就诊,发现病人及早隔离、治疗,及时向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理机制。教室等公共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对公共场所、玩具等坚持定期消毒,以确保健康人群的身体健康。
2、强化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对广大师生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防控水平,确保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师生防病知识水平。我园利用多种形式正面宣传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告诫家长流行季节不要带孩子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患者接触;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等。
4、疫情期间暂停一切集体活动,家长接送幼儿在门口,减少交叉感染的机会。
5、加大卫生监督检查。我园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监督检查,严格用具的清洗消毒。
1、手足口病疫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逐级上报相关信息。
2、无论是发生个案还是暴发流行手足口病疫情,我园必须做到手足口病“零”报告,直到疫情结束。
3、幼儿园经医疗机构部门确认发生手足口病疫情时,应立即启动幼儿园手足口病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防控指导意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尤其是发生疫情的班级的消毒处理工作;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根据疫情需要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4、各项防控措施必须落实具体负责人、实施者、检查者,并做好每日每项工作的实施记录。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部署 手足口病实施方案篇九
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丙类传染病,以婴幼儿发病为主,大多数患者症状轻微,以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为主要特征。少数患者可并发无菌性脑膜炎、脑炎、急性驰缓性麻痹、呼吸道感染和心肌炎等,个别重症患儿进展快、易发生死亡。为切实做好我县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防止暴发流行,保护广大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工作方案。
通过全面落实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干预措施,控制手足口病疫情蔓延,降低发病率,严防重大疫情发生。
预防为主,全面准备,依法管理,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统一领导,分类处置、有效应对。
(一)成立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吕立君同志任组长,宗逸农、陈南如、周凤学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八个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陈
成 员:胡 周
李 楼 王(各乡镇卫生院院长)
疫情防控组 组 长:周
成 员:袁 杨 屈
宋海波 刘 周
医疗救治组 组 长:冯
成 员:蔡 李 宗
卫生监督组 组 长:许
成 员:李 刘
健康教育组 组 长:齐
成 员:刘 胡 魏 刘
流病调查组 组 长:屈
成 员:宋 段 周
信息统计组 组 长:袁
成 员:屈、周
县卫生局成立由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消毒、杀虫、灭鼠、健康教育等方面专家组成的预防控制手足口病专家指导组(名单附后),负责对手足口病防控措施提出建议;参与制订、修订防控预案和技术方案;指导重大疫情的处理及危重病例的救治;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救治专家组
组 长: 冯 县医院副院长 副主任医师
成 员: 白 县医院工会主席 主管护师
徐 县医院内一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
蔡 县医院儿科主任 主治医师
宗 县医院急诊科主任 主治医师
县卫生局建立由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专家组相关专业人员和县人民医院的儿科、急诊等相关医务人员组成的手足口病医疗救治专家组 (名单附后),负责全县手足口病特别是重症病例的救治。
疫情现场处置机动队
县卫生局成立由有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疫情现场处置机动队(名单附后),负责重大手足口病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及现场处置等工作。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
县人民医院确定为全县手足口病定点救治医院。
(二)严格实行防治工作责任制。为确保把防治工作抓紧抓好,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为主抓的工作机制,落实专门人员,积极开展防治工作。
(一)严格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全县各类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发现手足口病病人后,要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进行网络直报。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辖区暴发疫情后要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深入分析疫情分布和流行特点,随时掌握疫情动态。
(三)疫情处理。根据疫情信息,查清病人的详细居住地址,将病家及其四邻和密切接触者家庭以及村庄、单位、居民区作为处理重点。
认真落实消毒处理措施,切断传播途径。病例发生所在地要及时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垃圾、粪便、污水及时清运消毒,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对于患者的用品、衣物、呕吐物、排泄物及其容器等用含氯消毒剂以适当比例配比进行消毒;使用菊酯类杀虫剂杀灭蚊蝇。严格保护生活饮用水源,尤其对于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的村庄,要整治水源地周围环境,采取保护措施,严防水源污染。
1、对病人实行隔离治疗,严格管理传染源。对于传染源按照肠道传染病处理原则进行隔离,加强医院消毒和污物处理,杜绝院内感染;对住院治疗的患者,要限制其陪护和接触者人数,强化洗消措施;对居家治疗的病人及其接触者,由乡镇、村防保人员具体指导落实隔离措施和周边区域的消毒处理措施。
2、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易感人群。对托幼机构要加大管理力度,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对发现的病人及疑似病人一定要及早隔离治疗。认真落实《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患儿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衣物、被褥、餐饮具、玩具等)要随时进行消毒。必要时依法暂时关闭病例所在的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以保护易感儿童。
3、医疗机构要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x年版)》、《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专家共识(x年版)》和《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临床处置流程图(x年版)》的要求,着力提高病例的早期识别、诊断能力,发现病例及时转诊。要不断总结交流诊治经验,提高临床救治水平,避免发生死亡病例。同时,积极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好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和各种标本采集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科工作,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设立发热与皮疹病例专门诊室,同时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
4、完善诊疗记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项目齐全的门诊日志,各医院的出入院登记必须详细、认真填写,必须要有详细的家庭地址、家长姓名和电话,以利于开展流调和传染源追踪。
5、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防病知识水平。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单等各种宣传形式,正面介绍肠道传染病的防病知识,告诫家长流行季节不要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患儿接触;纠正儿童不良卫生习惯,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要经常消毒,家长要注意孩子的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等。
6、强化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各单位尽快组织手足口病防治技术培训,进一步充实、提高防治队伍的技术力量。一是开展预防控制技术培训,提高疾控队伍的流调、采样、检测、监测和消毒等疫情处置技术水平,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开展诊疗技术培训,加强对医务人员手足口病的诊断、治疗、隔离消毒等知识的培训,使临床医生特别是基层乡医、村医尽快熟悉手足口病的诊疗技术,确保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卫生监督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加强对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辖区内小学、托幼机构落实晨午检制度,指导其做好缺勤登记、报告、消毒和健康教育工作。同时,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解正。对因措施不落实而造成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疫情扩散蔓延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处理。
(一)经费保障。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保证防治疾病所需经费。
(二)人员保障。将各类技术人员充实到防病一线,进一步加强防治工作。
(三)物资保障。做好诊疗药品、消毒杀虫药械及各类器械用品的储备和供应。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部署 手足口病实施方案篇十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引起的传染病,多发生于婴幼儿,可引起手、足、空腔等部位的疱疹,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等并发症。夏秋季是手足口病的高发季节,可防止幼儿园发生集体感染,确保幼儿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方案。
幼儿园是人群聚集的场所,园行政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手足口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做好园内卫生保健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
(略)
2、成立工作小组
(略)
1、建立报告制度,幼儿有异常症状,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园领导;病情报告分工,园负责人白艺娟,分管负责人井改红,病情报告人张琼玉。
2、坚持幼儿入园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是否发烧。二看:咽喉、皮肤和精神状况。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保健医生每周一次对全园进行室内外大面积消毒。
4、班上教师在每餐前就用84消毒液兑水擦洗幼儿餐桌,保证餐桌卫生清洁。
5、各班用84消毒液清洗幼儿玩具、用具,每天并对教室进行消毒,保健医生负责督促落实。
6、把好食品采购关,不买无检验合格证的食品,蔬菜、水果保证新鲜。
7、食堂炊事员认真清洗幼儿餐具及食堂用具,严格执行饮食卫生“五四”制,做到生熟菜板、生熟食物分开,食具一餐一消毒。
8、炊事员要坚持上灶前洗手,入厕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
9、炊事员应保证餐具、用具的消毒温度及消毒时间。
10、对园内饮用水源经常抽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11、注意园内教室、环境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通风,定时打扫消毒,清扫积水、尿垢、粪便,确保厕所清洁。
12、教师应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常规,养成游戏后及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
13、班上教师要勤晒幼儿被褥,注意清洗幼儿被套和床单。
14、幼儿园召开家长会,向家长传达有关防治手足口病的知识,以及幼儿在家应注意事项。
15、班级通过家长园地,向家长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同时家长应配合幼儿园工作,不在外买东西给孩子吃,注意饮食卫生。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部署 手足口病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切实做好我县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防治;分类指导、有效应对”的原则,加大手足口病预防知识的宣传,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增强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达到 “减少散发、避免暴发、杜绝死亡”的目标。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手足口病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相关单位要根据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明确专人牵头,落实工作责任,形成 “上下联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防治工作格局。
县教育局:负责开展校园手足口病防治的宣传,指导做好托幼机构和小学低年级在校学生、教职工的自我防护工作;督促各学校开展晨检,并对发生疫情的教室及其周边实施消毒。
县公安局:掌握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及时处置有关突发
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行政部
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县民政局:负责对特困手足口病患者家庭进行生活和医疗救助,动员和组织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参与群防群治。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手足口病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管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保障手足口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疫区的公路交通管理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拟定手足口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和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统一调度卫生资源。
卫生监督所负责对事件发生地的食品和环境进行卫生监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执法稽查。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手足口病疫情监测,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和相关检测工作;承担对乡(镇)卫生院、县直卫生单位工作技术指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县人民医院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和检测样本的采集。
乡(镇)卫生院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并加强对院内医务人员、防保医生、村医的业务培训,尽快提高基层防控和救治能力。
县广电局:负责对手足口病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有针对性地开展手足口病相关科学知识教育和普及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相应工作的组织协调。
(一)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以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宣传单等各种宣传形式,正面介绍肠道传染病的防病知识,告诫家长流行季节不要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患儿接触;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要经常消毒,教育儿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公众防病知识水平。
(二)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各单位要加强对手足口病的监测和报告,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时,要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填写好传染病报告卡,并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如发生聚集性病例或重症病例,要专题报告。各学校(托幼机构)要指定专人或校医负责本校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
(三)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及时分析疫情形势,发现辖区内手足口病报告病例数明显增多、病例呈聚集性分布、重症病例比例较多或出现死亡病例时,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聚集性病例、重症病例,要按《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要求,及时采集标本送市疾控中心检测。
(四)切实加强疫情处置。按照肠道传染病处理原则对传染源进行隔离,加强医院消毒和污物处理,杜绝院内感染;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20xx年版)》要求,积极救治病人。对发现的病人及疑似病人一定要及早隔离治疗;对患者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要随时进行消毒。必要时依法暂时关闭病例所在的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
(五)全面强化业务培训。一是开展预防控制技术培训,提高疾控队伍的流调、采样、检测、监测和消毒等疫情处置技术水平,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开展诊疗技术培训,加强对医务人员手足口病的诊断、治疗、隔离消毒等知识的培训,使临床医生特别是农村的乡医、村医尽快熟悉手足口病的诊疗技术,确保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部署 手足口病实施方案篇十二
手足口病自20xx年在我市发生暴发疫情以来,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民众和媒体的关注。我县手足口病流行时间早、流行强度大、流行高峰持续时间长,发病人数多,给我县的社会发展和公众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县领导多次对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高度重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疾控机制和医疗机构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取得了显著的防治效果。
为做好201x年全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保护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版)》、《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卫生厅《山东省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山东省手足口病监测方案(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手足口病诊疗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卫生局《临沂市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临卫疾控发[201x]1号)等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结合我镇防控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工作方案。
总结近年来,特别是201x年全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经验和教训,深入贯彻卫生部关于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强化手足口病疫情监测、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及时分析疫情变化,提出针对性建议和防控措施;开展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及标本采集工作,为防治策略制定提供科学依据;以控制聚集性病例、防止疫情暴发和减少重症病例为重点,做好疫点处理和医源性感染的控制工作;以实施托幼机构晨检制度和提高全民卫生防病意识为基础,全面开展手足口病的群防群控工作。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重症病人救治的工作方针;坚持专业队伍防控与群防群控相结合,以农村和社会群防群控为基础,以托幼机构和小学为重点,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抓早、抓主动、抓基层的防控策略;坚持属地化管理,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阶段划分 根据手足口病流行规律和近年来我县疫情特点,按照流行周期及流行强度的变化,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划分为流行前期、流行期和流行后期三个阶段。
1、流行前期。大致在1—3月份,此阶段手足口病疫情基本处于散发状态,聚集性疫情较少出现;
2、流行期。大致在4—9月份,此阶段手足口病呈现流行态势,病例数连续一周以上显著增加或持续保持在高发状态,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出现社区传播和流行;
3、流行后期。大致在10—12月份,此阶段手足口病例数显著下降至散发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做好手足口病的疫情网络直报和相关信息报送;
2、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科学研判疫情发展趋势,适时进行疫情研判,视疫情态势启动适当级别的手足口病应急响应;
3、做好病例标本的采集,尤其是做好聚集性病例、重症病例、死亡病例的标本采集工作。
4、做好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开展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调查与处置。
5、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明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功能任务。
6、落实重症病例集中收治、规范诊疗、关口前移的各项工作措施;加强重症和死亡病例的管理,开展个案调查和样本采集、实验室检测等工作。
7、加强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控制医院交叉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8、开展医疗卫生人员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全员培训,提高手足口病识别、诊断、检测和治疗水平。
9、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普及手足口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水平;
10、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粪便垃圾处理及环境卫生整治;
11、及时总结各阶段防控经验、教训,为下阶段防控工作提供思路和依据。
12、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建立和完善防控工作机制
1、目的。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2、内容。根据疫情流行形势,建立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机制,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设立各工作组和专家委员会。乡镇建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防控工作。
3、指标。政府及时下发成立手足口病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组、专家委员会等相关文件;适时召开手足口病防治工作会议,部署防治工作;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定期组织专家进行疫情研判,提出防治对策;储备防控物资、药械和救治设备,建立医疗资源紧急统一调配制度,指定后备救治医院。
(二)严格疫情管理,切实加强疫情监测和预测预警分析
1、目的。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测,科学研判疫情发展趋势,指导当地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开展相关防控工作。
2、内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版)》标准诊治患者,对确诊的手足口病病例及时(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杜绝漏报、瞒报、误报、错报;托幼机构和学校、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报告;疫控机构要指定专人每日动态浏览辖区内手足口病疫情信息,做好疫情报告的审核、管理,科学研判辖区的疫情形势,预测预警手足口病的流行态势,判断发病趋势,发现异常升高或病例呈聚集性分布或出现重症及死亡病例时,要及时核实、调查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结构报告,并定期向各医疗机构反馈疫情分析信息。对在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病例的,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规定时限,于2小时内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托幼机构和学校坚持晨午检制度、缺勤缺课登记制度,落实消毒措施;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婴幼儿家长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宣教制度、晨检制度、手足口病转诊治疗登记制度;对就诊的7岁以下发热伴有皮疹的患儿,要指导家长立即带患儿去定点医院就诊,防止延误救治时机。
3、指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手足口病病例网络直报及时率和准确率要达到100%;聚集性病例报告和调查处置率达85%以上;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个案调查和信息上报达100%;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医疗单位对所辖区医疗机构、小学及托幼机构的主动监测和技术指导覆盖率要达到100%;托幼机构和学校晨午检、缺勤、缺课、消毒措施实施等登记或记录完整;村卫生室、卫生院转诊、病例随访记录齐全。
在流行高峰期,卫生行政部门的疫情研判应做到周研判、月评估,及时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和防控建议。
(三)规范医疗诊断与资料标准体系
1、目的。完善分级诊疗、功能明确的医疗救治体系,落实重症病例集中收治、关口前移的工作措施,做到手足口病重症病例找筛查、找发现,规范转诊,规范救治,有效阻断手足口病患儿由普通病例向危重病例的转化,提高重症病例抢救成功率,减少患儿死亡。
2、内容。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设立发热门诊,重点加强预检分诊处、病房、门诊输液大厅的消毒;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不截留7岁以下发热伴有皮疹的患儿、不治疗重症病例,做好晨检、宣教和转诊登记;做好普通病例和重症病例标本的采集和送检,配合县级疫控机构开展聚集性病例、重症或死亡重症病例调查处置;加强医院感染控制措施落实,防止发生医源性感染;加强网络直报、订正、核实;开展医护人员的手足口病诊治和防控专业知识的全员培训,确保早确诊、早报告、早治疗,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发生。
建立重症病例早期筛查制度,在手足口病流行期,要按照“四集中”原则(集中患儿、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将符合转诊标准的手足口病重症病例转到市级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收治重症患儿,重点做好门诊和住院重症患儿的早期筛查和轻症患儿的诊疗工作。定点医院临床医务人员要熟练掌握手足口病诊断标准,配合经培训、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医生负责预检门诊24小时值班,主管医师和护士要增强责任心,加强夜班值班力量,严密观察每一位住院患儿的病情变化,同时告知家长重症的早期表现和密切观察的重要性,协助医务人员共同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发现,预防向危重症的转化,坚决杜绝死亡患儿无重症疫情上报的现象。
3、指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手足口病疫情报告漏报率为0;疫情报告和订正及时率100%;医院感染控制措施有制度、有检查、有记录,无院内感染发生。乡镇、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率100%,记录齐全。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对手足口病的诊疗标准掌握程度100%。
(四)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和完善疫情控制系统
1、目的。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以各级疫控机构、医疗机构为管理主体和防止技术支撑的,以乡镇、社区和乡村基层防保及医生为依托的,横到边、竖到底的疫情控制网络体系,规范开展手足口病疫情调查处置等相关工作。
2、内容。卫生行政部门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统筹本地医疗卫生资源,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组织召开疫情分析会商会,认真分析和研判当地手足口病疫情规律,制定和完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保持对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敏感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旦疫情发展成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手足口病的疫情管理,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疫情预防预警、疫情处置和技术培训指导等工作,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技术支持;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检查指导、病例核实、流行病学调查以及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病知识宣传、防控技术指导等项工作。疫控机构要密切注意网络直报情况,一旦发现有重症病人,要抓紧核实情况、开展流调、规范采样,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疫控机构报告。
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辖区内疫情网络直报和病例管理工作,及时开展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配合县疫控机构做好手足口门诊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对居家隔离治疗病人下发居家隔离指导书和对所有病例的疫点、疫区处理、摸清辖区内托幼机构的情况,并做好技术指导以及对村级卫生室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工作。指导村卫生室摸清辖区内7岁以下分年龄(以1岁组为一年龄段)分性别儿童数和托幼机构数。
村卫生室负责做好辖区内7岁以下儿童摸底登记工作,建立年龄分组一览表和健康档案,并入户进行宣传指导;在手足口病流行期间,每天对本卫生室服务区域内7岁以下儿童进行巡查,对发热、有皮疹患儿立即告知家长带患儿到定点医院就诊。并负责指导病家进行轻型病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做好病例随访工作,配合乡镇医疗机构做好病例的疫点处理工作。
3、指标。卫生行政部门及时下发(转发)手足口病防控相关文件和技术方案,根据疫情发展态势调整防控策略;建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督导检查制度,做到督导检查有通知、有记录;县疫控机构对住院病例、重症病例、死亡病例和聚集性病例或暴发疫情及时进行流调和采样,及时检测病复,准确掌握病原流行情况;各级疫控机构建立疫情防控培训、技术指导、疫情研判、工作考核等工作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预检分诊、会诊、转诊、感染消毒、流调与采样、病例会诊及重症病例救治等防控工作制度。各级疫控机构做好现场卫生处理,指导医院对住院病例、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落实感染控制措施,对死亡病例、重症病例和暴发疫情病例的家庭和周边环境采取消毒措施。
(五)做好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排查工作
1、目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卫生行政部门与教育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重点机构的作用,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内容。一是在托幼机构、小学开展晨检、缺勤缺课登记制度,落实消毒措施,并做到托幼机构和小学晨午检、缺勤缺课、消毒措施实施等登记或记录完整。并指定专人对托幼儿童、小学生做好手足口病排查、预防工作;一旦发现患有发热、皮疹的患儿,知道家长立即带患儿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直至病愈方可返校。二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7岁以下儿童家长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宣传制度、晨检制度、手足口病转诊治疗登记制度。由乡镇卫生机构指导村卫生室做好辖区内7岁及以下儿童摸底登记工作,建立年龄分组一览表和健康档案,在手足口病流行期间,指定专人每天对本村卫生室服务区域内7岁以下儿童进行巡查,发现发热伴有皮疹患儿立即告知家长带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对遵医嘱在家治疗的轻型患儿,县疾控机构指导乡镇防保机构发放居家隔离治疗病人指导书。由村卫生室负责本辖区居家治疗的手足口病患儿的随访工作,掌握居家治疗患儿的病情进展情况,如发现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等相关症状时,应立即要求家长送定点医院就诊。同时村卫生室协同家长加强对患儿的管理,在治疗期间,要尽量避免外出,避免与其他幼儿解除,对其使用过的用具要进行认真消毒。
3、指标。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晨(午)检制度、缺勤缺课登记制度、消毒制度健全,晨(午)检、消毒记录完整,晨检率要在90%以上。农村居家隔离治疗病人指导书发放率在90%以上。
(六)积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病例的疫点疫区处理工作
1、目的。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尽可能查明传染来源和疫情波及的范围,阐明流行因素,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为疫情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2、内容。接到病理报告或通过网络搜索发现报告病例后,尤其是对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应立即进行面对面的流行病学调查,要求项目齐全、准确,杜绝漏项、缺项。在调查时尤其注意询问病例的流行病学接触史和就诊情况以及接触者的发病情况,查明传染来源,及时发现疫情聚集性发生的苗头,避免疫情蔓延,所有个案调查表要有专人负责,每天录入手足口病数据库或重症病例/死亡病例数据库,对录入过程中发现的信息缺失等问题,录入人员要及时反馈给调查人员进行修订和完善。数据库每周以电子表格上报至平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科。
对手足口病例要按照《山东省手足口病消毒方案》、《临沂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疫点疫区的通知》要求,确定消毒原则,针对重点场所,科学指导,及时、规范做好疫点疫区的处理工作。一旦在所辖区域发现手足口病疫情,须在24小时内指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可由乡镇防保人员配合完成疫点疫区消毒处理工作,但对在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病例的,县疾控人员必须亲自进行疫点疫区的处理工作。同时完善疫点处理小结
3、指标。1、2月份所有手足口病例(包括门诊病例和住院病例)面对面个案调查率100%。3月份及以后手足口病门诊病例调查率60%,住院病例个案调查率,尤其是重症病例,死亡病例个案调查和信息上报率达到100%,聚集性病例个案调查和调查处置率达85%以上。入户指导疫点处理率90%。
(七)做好标本采集工作,为手足口病病原学鉴定提供科学依据
1、目的。采集典型病例,重症病例及死亡病例的标本进行检测分析,了解病原动态分布变化,为手足口病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2、内容。严格按照卫生部下发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版)》和《山东省手足口病监测方案(试行)》的要求,做好手足口病的标本采集工作。对手足口病住院病人进行标本采集,尤其对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全部进行采集。对普通病例可采集一份粪便,对重症、死亡病例一般需采集双份粪便。每月最少需采集5例首次就诊的普通病例合格标本;当月病例总数少于5例时,全部采样。住院病例不足时以门诊病例补齐。标本采集要齐全,各医疗机构特别是手足口病定点医院,负责住院病例标本的采集和暂存,并及时通知疾控机构取样。县疾控机构负责辖区内手足口病标本的收集,并负责非住院病例及环境标本的采集。并按照保藏运输要求及时运送市疾控中心,每个标本须有填写完整、准确的、编号相同的采送样登记表和个案调查表。
若一周内在一个托幼机构、小学或自然村出现5例以下手足口病例,应作为聚集性病例进行调查、采信,聚集性病例父母要采集粪便1份;病例同村或托幼机构的7岁以下儿童密切接触者/共同暴露者的标本,按每例病例1:3—5比例采集粪便1份;病例填写《个案调查调查表》、《病例标本送检表》,密切接触者和/或共同暴露人群的标本填写《密切接触者调查及采样信息登记表》,连同病例标本一起送检。
3、指标。每月必须至少采集5份典型病例的标本。重症病例、死亡病例采集率100%。
(八)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群防群控机制
1、目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卫生行政部门协调,教育、财政、宣传、科技等各有关部门积极参加,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全面落实各项防控工作措施。
2、内容。牢固树立“大卫生”观念,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造福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造福群众的宗旨,以“清洁城乡,保护健康”为主题对城乡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重点做好农村、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的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社区、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托幼机构、小学等防控重点环节要成立手足口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监督员、检查员,在卫生机构的指导下,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求,具体做好本单位的手足口病宣传、消毒和病人的管理等防治工作。
3、指标。各乡镇政府要建立由手足口病防控相关各部门参加的群防群控工作机制,社区、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托幼机构、小学等手足口病防控组织健全。流行前期,动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整治活动;流行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整治督导检查。实行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责任制,依托基层防保人员和乡村医生,入村入户,逐级落实责任。
(九)开展中医中药预防治疗工作
1、目的。充分发挥中医药预防传染病的特色和优势,推广中医药防病保健适应,通过喝大锅汤或中药代茶饮的中医药“治未病”,做到“花小钱、防大病”。
2、内容。根据温病学基本知识和中医药对春季传染病流行特点、发病变化规律、临床症状和预后的认识,参考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防治手足口病临床技术指南(20xx年版)》,结合我县气侯特点、地理环境、居民生活饮食习惯、手足口病疫情特点、临床表现、病毒特性、药剂口味等,科学制定中医药预防、治疗手足口病处方,开展手足口病中医中药预防治疗工作。加强中医药防治知识的宣传、中药饮片的采购、中药汤剂煎者、配送等各项工作。
3、指标。制定符合我镇实际的中医药方案,积极推动托幼机构和小学中医药预防应用工作,社区人群中医药防治手足口病知识知晓率普遍提高。
(十)开展多层面培训及技术指导
1、目的。提高全镇卫生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托幼机构、学校、农村和社区等重点环节的防控能力。
2、内容。卫生行政部门认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实验室检测等防控技术培训,教育部门要开展幼托机构和小学教师和校医的全员培训,对重点地区、一线岗位的人员要进行多次强化培训,提高早期发现报告、调查控制和实验室检测工作能力和水平。
3、指标。师资培训分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托幼机构、学校、农村和社区等重点环节;4月份之前完成全镇卫生人员的全员培训,并完成相应的逐级培训,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每人至少接受1轮次的培训。
(十一)大力普及手足口病防治知识
1、目的。增强群众自我保健和防病意识,发病后第一时间到定点医院进行及时诊治,以防延误病情,耽误治疗。
2、内容。健康教育是手足口病防控的基础,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手足口病的防治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群众明白手足口病可知、可防、可治、可控,引导广大群众提高防病意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动员托幼机构老师和管理人员、儿童家长成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主动参与者,一旦发现体温升高、皮诊的患儿要及早就医,缩短发病到就诊的时间间隔。尤其与重症或死亡病例发病前1周或发病后有共同生活、居住史的5岁以下儿童,要对其家长或监护人进行健康教育,做好儿童的密切观察,出现症状要及时、及早就诊和治疗。指导其对早期危险因素的识别,以促进重症病例的早发现、早干预。
3、指标。制定手足口病健康教育宣传实施方案,建立媒体沟通机制,有效引导舆论,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防控知晓率,有效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保健能力。卫生行政部门流行前期进行以明白纸、报刊、网络等形式进行宣传,城乡居民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托幼机构、学校、村卫生室和社区服务站等部位手足口病宣传画张贴率在90%以上;全县要显著缩患者从发病到就诊的时间间隔。
(一)加强领导,联防联控。各级政府加强对手足口病防控的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加大投入,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财政部门保证手足口病防治经费,落实现场调查工作运转经费、消毒药械和宣传经费等;宣传部门科学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疏导、缓解群众紧张心理,普及手足口病可防、可控、可治的大众知识;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幼托机构和小学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民政部门做好手足口病病例困难家庭的救济补助工作等。当疫情发生时,社区、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托幼机构和小学要成立手足口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求开展防控工作。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各级疾控机构要按照手足口病防控的有关技术规范,认真履行法定工作职责,重点做好手足口病的疫情管理、监测、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技术培训和指导、提出防控建议等工作,开展手足口病专项调查。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落实《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工作任务,做好院内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要重点做好全员培训、落实预检分诊、感染消毒、流调与采样、病例救治及相关信息报告等工作。
(三)正确引导舆论,加强风险沟通。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建立舆情跟踪分析机制,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与媒体的合作,形成与主流新闻媒体的定期联络机制,把握新闻宣传主动权。
(四)加大防控经费投入。卫生部门尽早行动,对手足口病防控经费作出科学测算,及时向县政府汇报,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争取将手足口病防控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为手足口病防控提供财力保障。
(五)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切实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定期对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小学和托幼机构、疫点和疫区等单位的检查,对工作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差的单位通报批评,限期整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部署 手足口病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手足口病疫情在我镇的传播和流行,指导各部门手足口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手足口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预防为主”、以儿童为重点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防治,做到监测灵敏、反应敏捷、措施果断、从容应对,采取全方位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实现对手足口病疫情的有效防控。
(一)预防为主。切实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原则,加强监测,一旦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措施。
(二)依法防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合理规范地处置手足口病疫情。在防治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因擅自脱岗、玩忽职守造成疫情扩散蔓延,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属地管理。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监督监测、疫情报告、疫情分析、医疗救治等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负责疫情监测、报告和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处理,指导有关单位对有关人员采取观察和隔离措施,采集病人和环境标本,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开展人员培训和针对性健康教育活动。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病人的现场处理、运送、诊断、治疗,按规定及时隔离、留观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依法报告传染病疫情,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检测样本采集,配合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
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事件发生地镇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一要严格疫情报告管理制度。自4月16日起,全镇实行手足口疫情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全镇各类医疗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一旦发现手足口病病人,要按照法定的报告程序、时限和要求,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全镇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指定的专职或兼职的传染病疫情管理人员,一旦发现学校托幼机构手足口病人或疑似病人应立即电话向镇卫生院报告,同时向镇教育部门报告,并立即通知儿童家长,及时送医疗机构诊治。
二要认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接到辖区首例病例报告及集中发病疫情后要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深入分析疫情的流行特点,随时掌握疫情动态,及时提供疫情预警预测信息。
三要加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控。手足口病防控的重点单位是托幼机构和学校,重点人群是幼儿园和学前班的婴幼儿。镇教育部门要迅速开展托幼机构和学校师生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指定专人或兼职的教师负责本单位的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登记和传染病的报告工作。一旦发现患儿应立即隔离治疗,并认真落实消毒处理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四要快速果断处理疫情。一旦出现手足口疫情,卫生部门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展开流行病学调查,采取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的综合措施控制疫情。
1、对病人实行隔离治疗,严格管理传染源。医疗机构要按照《枣庄市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预案》,积极救治病人。要不断总结交流诊治经验,提高临床救治水平,减少死亡病例发生。对于传染源按照肠道传染病处理原则进行隔离,要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设立发热与疱疹病例专门诊室,同时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对住院治疗的患者,要限制其陪护和接触者人数,强化洗消措施;对居家治疗的病人及其接触者,由镇、村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人员具体指导落实隔离措施和周边区域的消毒处理措施。同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作好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和各种标本采集工作。
2、认真落实消毒处理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对垃圾、粪便、污水要及时清运消毒,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对于患者的用品、衣物、呕吐物、排泄物及其容器等用含氯消毒剂以适当比例配比进行消毒;使用菊酯类杀虫剂杀灭蚊蝇(具体消毒方法见附件二)。严格保护生活饮用水源,尤其对于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的村庄,要整治水源地周围环境,采取保护措施,严防水源污染。
3、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易感人群。对托幼机构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落实晨检制度,认真排查,对发现的病人及疑似病人及早隔离治疗。认真落实《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患儿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衣物、被褥、餐饮具、玩具等)要随时进行消毒。必要时依法暂时封闭病例所在的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引发的一种传染病,主要感染对象是5岁以下幼童。其传播途径是经粪口传播,目前尚无针对性疫苗可以预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20xx年5月纳入法定丙类传染病管理。手足口病一旦暴发和流行,将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直接关系着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的政治大局。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从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政治高度和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严肃认真地抓紧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确保疫情不大面积暴发和流行。要加强组织领导,提前研究,及早部署,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制和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密切关注重症病例,全面落实重症病例的预防控制和救治措施,严防死亡病例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严密监测,完善疫情防控体系。手足口病是可防可治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关键就是快、准、妥、稳。快就是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准就是准确诊断,不漏报,不误报;妥就是对疫点疫区科学应对,处置妥当;稳就是教育群众不恐慌,确保社会稳定。全镇要严格执行手足口病疫情报告制度,高度关注手足口病疫情分布情况,密切监视疫情变化。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疫情暴发扩散。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断指南(20xx年版)》,对手足口病进行科学诊断和规范治疗,努力提高治愈率,严防危重病例死亡。对重症患儿要按照规范要求及时转诊到市级定点医院救治。
(三)强化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对居民家庭、食堂、厕所、垃圾、粪坑、水塘、河流等卫生状况进行集中整治。要加大对防治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以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倡导“勤洗手、吃熟食、喝开水、勤通风、晒衣被”的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宣传部门要做好防控手足口病的正面宣传报道,消除社会恐慌心理;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对学生及其家长的宣传教育,指导他们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建议家长尽量少让孩子去公共场所,减少感染机会;发现孩子有发热、出疹等症状时及时到医院就诊治疗。爱卫会要认真组织全镇的爱国卫生运动,按照规范统一、重点突出的要求,制订具体指导方案,认真组织落实。要通过组织开展全民防控手足口病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对托幼机构、学校食堂、儿童食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和规范管理,大力整治环境卫生,消除“脏、乱、差”,努力降低肠道传染病发病率。
(四)搞好专业培训,提高诊疗和预防水平。镇卫生部门要做好镇、村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特别要加强对重点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手足口病防治技术水平。各级医疗机构要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加强接诊病人感染控制,防止交叉感染。卫生院要加大对辖区内村卫生室、托幼机构的技术指导,做好重点场所的防控。
(五)明确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和配合。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综合性的系统工程,要建立和完善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疫情。要严格按照《山亭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山政发[20xx]25号)要求,各司其责,各尽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镇手足口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镇直各部门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和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镇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制订手足口病防治应急处理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指导,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措施;镇教育部门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负责组织实施托幼机构、小学的手足口病各项防控措施,防止手足口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婴幼儿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镇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单位积极主动地对手足口病防控进行舆论引导,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报道和防病知识宣传等;镇财政部门负责安排手足口病防治所需的设备、器材、药品等物资经费;公安部门密切关注与手足口防控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部门落实强制隔离及其他的应急处置等措施;交通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疫点疫区的药品、器材、检验监测试剂及医疗卫生设备等调运、储备工作;要根据疫区防控需要,依照规定依法对交通工具实施防控措施;镇水利部门要根据疫区防控规定,及时控制疫水外流;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特别是儿童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不合格儿童食品流入市场;环保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环境污染的监督检查;村委会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其它各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能,紧密配合,加强沟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的全面落实。
(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镇政府成立店子镇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镇长张瑞刚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张永龙任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赵传甲、镇党委委员翁超、镇人大副主席李丙坤、副镇长刘德巨、副镇长李金英任副组长,镇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刘德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韩付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调度,制订全镇手足口病防控应急预案和措施,组建、完善手足口病监测和预警系统,组织对全镇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各部门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制度,对不尽职尽责,违反规定瞒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或医疗救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者,将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