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书(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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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24 00:00:00    小编:公考干货君

2025年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书(汇总8篇)

小编:公考干货君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该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和文件,以备后续的争议解决和法律维权。编写合同时应当注意使用具备法律效力的措辞和约束性语言。通过阅读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合同的结构和常用条款的表达方式。

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书篇一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了强化企业内部管理,适应社会市场需求,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甲方决定,对。

(以下简称本合同工程)实行内部项目承包,由乙方作为项目承包人进行内部承包。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执行。

1.名词解释。

1.1业主:

1.2主合同:

1.3监理人:

2.承包方式。

2.1甲方成立项目部代表甲方对履行主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作为甲方任命的项目部负责人对项目部进行内部承包。

2.2甲方根据甲方现行的管理制度设置项目部的组织机构,任命以下岗位/职务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总工、财务(会计)等为主要管理人员。除上述人员外,甲方可根据乙方的要求委派项目部其他管理及技术人员。甲方所任命的人员对本合同工程的实施负有管理和监督职责。

2.3除甲方任命和委派的人员外,项目部其他人员由乙方根据项目部管理机构设置需要,聘用相应岗位的人员,乙方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4甲方聘任乙方为项目部常务副经理,负责施工资源(人员、材料、设备等)的组织与调配、施工现场管理与调度、工程的变更与索赔、协调项目部与业主、监理人、设计代表及各施工队伍之间的关系等工作。

2.5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须遵守甲方及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工程管理、分包、采购等的管理规定,且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知悉甲方关于工程管理、分包、采购等的管理制度。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满足主合同、业主及甲方的要求,所发生的工程材料、机械设备、人工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预先垫付,计入工程成本,甲方在向业主领受足额支付的工程款后再向乙方无息偿还乙方预先垫付部分。

2.6甲方向业主提交保函发生的费用、以及项目部运行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薪酬及社保费用、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交通费、办公车辆使用费、资料及工作所需业务书籍购置与借用等)由乙方预先垫付,经乙方和甲方任命的项目经理共同审核后计入项目部管理成本,甲方在向业主领受足额支付的工程款后再向乙方无息偿还乙方预先垫付部分。只有符合本合同项目管理规定和项目部制定管理制度规定的生产经营发生的成本费用,才能在项目成本中列支,否则项目经理不予审核签字支付。

2.7经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乙方可从项目部借备用金用于工程日常管理工作。根据项目部的资金状况,乙方每月最多可借的备用金总额为当月业主实际支付的工程进度款的1%。从第二次开始,乙方每次借备用金,须提交相应的成本票据以冲销其上次所借备用金,若无法提供成本票据,甲方将拒绝乙方再借备用金的申请。

3.考核指标。

3.1乙方应交甲方的承包费:按工程结算金额的%计算,甲方在每期业主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按比例扣留。

3.2目标利润:万元。

3.3工程质量:按主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执行。

3.4安全生产:按项目部与甲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规定执行。

3.5文明施工:实现甲方(或业主)制定文明施工目标,接受甲方(或业主)的考核。

4.考核与奖罚。

4.1甲方根据现行的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每年度末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设备物资管理等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若考核未达标,甲方将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乙方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业主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或在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

4.2甲方任命人员和乙方推荐聘用人员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因违反项目部相关制度或规定的,对其本人处以500元/次的处罚,在工资发放中扣款,双方共同监督,将之纳入项目部管理制度并向员工宣贯。处罚款项上交项目部,用于冲销项目管理成本。

4.3项目部管理及技术岗位人员须向项目部缴纳工作资料移交押金,金额为个人一个月的薪酬,该押金将分三次在个人薪酬中扣留,工程完工(或中途离职),完整移交个人所有工作资料后,在次月个人薪酬中无息返回。

4.4项目部管理及技术岗位人员若离职的,在离开项目部前必须将所有工作资料移交给部门的其他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若相关离职人员未移交工作资料就离开项目部,须督促其及时返回项目部移交工作资料,否则,将没收其工作押金。前述项目部人员须与项目部签署保密协议,保密协议须约定不得将其在参与本项目所获知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地质、人员结构等资料)在未经甲、乙双方共同允许的情况下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4.5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原因,造成业主根据主合同约定对甲方或项目部进行处罚或索赔的,相关处罚或索赔款项由乙方承担。同时,对乙方个人按20__元/事件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在当月乙方的薪酬中扣款上交甲方。

4.6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分包商聚众闹事事件(包括:阻挠施工、对项目部营地或业主营地进行围堵、打砸等)的,甲方将视事件影响程度按10000~50000元/次的标准收取乙方违约金,相关违约金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7本合同工程完工且业主已审核并通过竣工资料,并在甲方与业主已完成工程结算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工程进行成本核算,在进行成本核算前,乙方须付清以下费用:

(1)按本合同3.1款规定须上交的甲方承包费;。

(3)所有分包结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分包商、供应商、设备租赁商等);。

(4)甲方提交的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所需交纳的保函开立费(或保函手续费)。甲方按应支付给银行的保函开立费(或保函手续费)金额,在业主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扣款,支付给银行。

(5)所有税费。

(6)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发生的其他应计入成本的费用。

乙方在确认已付清上述费用后,整理好所有收入与成本资料,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进行成本核算,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后30日内进行成本核算工作。由于乙方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或缺失造成的成本核算数据出现偏差,导致甲方或乙方经济损失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4.8甲方将根据成本核算结果,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内部承包亏损,或向乙方支付内部承包收益:

(1)出现亏损,甲方将按亏损额度扣留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以弥补亏损,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亏损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不足部分;乙方承诺在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亏损时,将变现乙方私人财产用于弥补本合同工程的亏损。

(2)出现盈余,盈余部分作为乙方内部承包收益,由甲方全部支付乙方。支付前提条件必须是业主已结算并已支付全部工程款给予甲方。在确认项目部已付清所有应付款项且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工程尾款后28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成本结余总额的50%,剩余的50%待业主返回甲方履约保函后28日内支付,不计息。如业主在工程款尾款中有质保金等扣款的,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内部承包收益中相应扣留该部分款项。

5.履约保证金。

5.1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后7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现金),金额为主合同签约金额的5%。乙方不按时提交足额履约保证金的,视为乙方放弃本合同,甲方有权采取将本合同工程以另行发包等方式进行处理。

5.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乙方违约等行为导致履约保证金余额低于本合同5.1款约定金额的情况,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7日内补足,乙方逾期不补足且超过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剩余保证金。

5.3本合同工程完工后经成本核算,未亏损的,在甲乙双方确认成本核算结果后28日内,甲方无息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若出现亏损,甲方按亏损金额从履约保证金中扣留相应金额后,履约保证金还有余额的,在甲乙双方确认成本核算结果后28日内,甲方无息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余额。

6.双方约定对项目部的管理方式。

6.1人员与机构。

6.1.1项目经理、项目技术总工、财务(会计)。

人员由甲方任命;乙方根据项目部的机构设置推荐聘用项目部其他人员,乙方推荐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项目部的人员配置须满足工程施工管理的需要,且符合主合同的相关约定。

6.1.2项目部业务部门设置。

(1)办公室:负责后勤辅助工作。主要负责:文件收发、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管理、办公车辆管理、公务接待、保洁、安保、饭堂等后勤管理工作。

(2)财务部:负责项目部财务及人员薪酬管理工作。

(3)经营部:负责商务方面的工作。主要负责:施工合同管理、进度款申报、工程变更及索赔费用申报、分包商结算、业主和甲方要求的各种报表上报、商务资料管理等。

(4)设备物资部:负责施工设备及物资(含工程材料、设备配件、机具等,下同)的管理。主要负责:设备租赁、设备采购、物资采购、物资收发、仓库管理等。

(5)工程技术部:负责工程技术与施工管理方面的工作。主要负责:技术方案及措施的编写、施工现场管理、工程量计量、现场签证、技术资料管理等。

(6)安质环保部:负责工程安全、质量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

6.1.3甲方任命人员的薪酬标准如下表:

序号职务/岗位薪酬。

(元/人.月)通讯费备注。

1项目经理300薪酬中已含:

2、个人所得税;。

3、企业应缴社保费(养老20%、失业1.5%、工伤0.5%、生育0.8%、公积金7%、医疗8%,合计37.8%)。

2项目技术总工300。

3财务(会计)人员200。

注:若财务(会计)人员由甲方总部人员兼任的,甲方按元/月收取劳务费,其因工作需要往返项目部与甲方总部之间的差旅费计入工程成本。

6.1.4乙方推荐聘用的其他人员的薪酬标准由乙方自行确定,当乙方推荐聘用人员进场时乙方须将相关人员的薪酬标准书面告知项目部。乙方推荐聘用的生产副经理的薪酬标准原则上不低于甲方任命的项目技术总工的薪酬标准,但须经项目经理考勤考核后方可发放。若乙方推荐聘用的人员无法完成或胜任其任职的工作,乙方必须增加或调换相应人员,否则甲方自行安排人员从事相应工作,薪酬福利标准按每人每月11000元(含个人及企业应缴社保费用)执行,计入工程成本。

6.1.5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按元/月(个人应发金额,含个人应缴社保费用及个人所得税,不含企业缴社保费用)领取薪酬。乙方薪酬及按甲方规定计算的企业应缴社保费用计入工程成本。

6.1.6乙方每月驻工地时间不能少于20天,若需离开工地,须事先取得项目经理的同意。乙方擅自离开工地的,甲方将按1000元/天的标准收取乙方违约金,相应违约金在业主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扣款或在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1.7为保证项目部正常工作需要,项目部必须为各业务部门的管理和技术人员配置足够数量的办公设备(含管理用车辆)、办公用品,相关费用计入工程成本。

6.1.8项目部所有人员须在项目部开户银行开立银行卡,原则上须按月发放人员薪酬,每月15日前由财务部门根据各人的考勤(考核)数据及薪酬标准制表,经乙方和项目经理审核后发放,以银行转账方式存入各人的银行卡,需由个人缴纳社保费用和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由项目部按甲方执行的国家标准规定代扣代缴。

6.1.9除已明确的薪酬外,项目部若需向项目部人员发放其他费用(如:过节费用、绩效奖励、安全奖励、进度节点奖励等),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经甲乙双方共同同意后方可发放(按国家、地方政府及甲方相关规定必须发放的安全及劳保费用除外)。

6.1.10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将拟聘用到项目部的人员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职称/资格证信息、拟从事的工作、薪酬标准等)书面递交给甲方。

6.1.11由乙方负责推荐聘用的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须在本合同生效后7天内到岗并胜任项目管理工作内容需求,否则,甲方将自行委派相关人员满足项目管理工作需求,所委派人员的薪酬标准按每人每月11000元(含个人及企业应缴社保费用)执行。

6.1.1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推荐聘用人员若出现调离、辞职、被清退等情况,乙方须及时无条件补充相应的人员,否则,甲方将自行委派人员接替,所委派人员的薪酬标准按每人每月11000元(含个人及企业应缴社保费用)执行。

6.1.13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管理、车辆管理、考勤、休假、备用金、费用报销、文函管理、合同管理、工程结算、成本控制、材料管理、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等),由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根据甲方现行的相关管理制度或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和本合同相关约定制定管理制度。

6.2工程分包管理。

6.2.1本合同工程所有拟分包的项目必须经甲方的线上招标采购程序确定相应的分包商,相关招标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配合。

6.2.2甲乙双方均可推荐分包商参与本合同工程的分包招标。

6.2.3本合同工程的分包招标以邀请招标方式为主,所有招标工作在甲方的线上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拟参与投标的分包商必须先行在甲方的招标采购平台上进行注册,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投标资格。

6.2.4所有分包合同均采用甲方拟定的合同文稿。

6.2.5分包项目原则上按月进行结算,每月的10日前结算上月各分包商完成的工程量。各分包商结算期完成的工程量(包括可计量的工程量、零星用工、零星使用机械等)由工程技术部负责依据各分包合同约定的计量规则进行计量并制表,经本部门负责人复核后报项目技术总工审核,无误后提供给经营部;设备物资部统计各分包商结算期租用设备考勤情况及领用材料的情况,相关数据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供给经营部;安质环保部统计结算期内对各分包商的违规处罚情况,相关数据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供给经营部;经营部根据相关分包合同及各部门提供的数据,编制当期结算单,结算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复核后报商务副经理(或经营负责人)及乙方审核,无误后报项目经理审批,经审批后的结算单交由财务部进行支付工程款。

6.3设备物资管理。

6.3.1项目部的设备物资管理由设备物资部负责,该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编制设备物资管理相关的制度和规定;。

(2)复核需由本部门提交的相关数据和资料;。

(3)审批权限内的物资领用单据;。

(4)安排和调整本部门人员的工作;。

(5)其他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处理的工作。

6.3.2设备物资部其他人员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收集和编制采购计划;。

(2)设备物资进(退)场报验;。

(3)零星物资采购;。

(4)物资验收及物资收发;。

(5)仓库管理;。

(6)物资台账及物资报表的编制;。

(7)设备物资资料(采购计划、验收入库单据、出库单据、设备运行单据等)管理;。

(8)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其他业务工作。

6.3.3项目部设备物资部负责人到岗后,须在7日内根据甲方现行的设备物资管理的相关制度及规定结合项目部情况,制定项目部的设备物资管理制度,确定甲供材料(含业主供应)的核销标准和超标处罚标准,同时,将物资管理各环节(采购计划编制、物资采购、物资验收、物资入库、物资出库、台账及报表资料等)的业务负责人员及必须部门负责人和项目部领导审核的业务环节以书面方式进行明确,经项目经理批准后一并形成项目部管理文件。

6.3.4项目部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而需购置新设备时,原则上由乙方筹资购置,相关设备归乙方所有;若乙方无能力或不愿购置相关设备,为确保工程施工,甲方有权使用本合同的工程款购置相关设备,且所购置的设备归甲方所有。

6.3.5由项目部自行采购的工程物资(不含设备),必须事先制定采购计划,经项目经理批准后,通过甲方的电子采购平台统一采购。乙方可推荐合格供应商。

6.3.6项目部需外租设备的,须根据甲方外租设备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获批准后,由项目部的设备物资部参照甲方提供的格式版本拟定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须经项目部各业务部门和所有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评审通过后方可签订。外租设备费用的结算按本合同6.2.5执行。

6.3.7分包商需临时使用项目部设备的,由设备物资部记录相关使用情况,并填制相关单据经分包商人员签字确认后留存,并结合分包合同的约定在分包结算时作为结算扣款的依据。

6.3.8甲供材料(含业主供应)的管理。

(1)设备物资部应依据主合同约定、业主要求和相关行业定额制定项目部的甲供材料核销标准和超额使用的处罚标准,且超额使用的处罚标准不得低于主合同和(或)业主规定的标准。

(2)项目部各分包商需使用甲供材料的,必须提前书面提交材料领用计划和申请,经设备物资部(确认库存情况)、工程技术部(确认领用数量是否合理)、经营部(确认是否符合分包合同约定)复核,商务经理(或经营负责人)和乙方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批准后,设备物资部根据审批后的数量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并做好相关台账数据记录。

(3)各分包商必须指定专人办理甲供材料的领用手续,并将该人员信息报项目部备案,若非已备案人员,设备物资部将拒绝办理材料出库手续。

6.3.9项目部设备物资相关资料的管理,执行甲方现行的相关管理制度。设备物资部应根据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建立相应的台账记录(采购、入库、出库等),按时编制、上报甲方要求的各种设备物资报表,周期进行仓库盘点以确保账实相符。

6.4经营管理。

6.4.1项目部的经营管理工作由经营部负责,该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编制项目部经营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2)复核由本部门提交或出具的数据、报表、结算单和其他商务资料;。

(3)与监理人、业主对口部门负责人的业务沟通;。

(4)安排和调整本部门人员的工作;。

(5)其他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处理的工作。

6.4.2经营部其他人员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根据监理人、业主和甲方的要求编制各种报表;。

(2)根据分包合同的约定编制各期结算单;。

(3)根据主合同变更和索赔条款的约定,收集、整理和编制相关变更和索赔资料;。

(6)定期记录施工现场影像,了解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工程面貌完成情况;。

(7)收集分包商进场人员及设备信息,了解各分包商现场施工情况;。

(8)技术及商务资料管理(分发给经营部的技术资料、文函、业务书籍等);。

(9)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6.4.3报表管理。

根据业主、监理人和甲方规定需报送的各种报表由经营部负责填报,相关报表经部门负责人复核,商务副经理(或经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审批后上报业主、监理人或甲方。

6.4.4变更与索赔。

经营部负责归集、整理相关资料,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及时编制变更、索赔报告,经乙方、商务副经理(或经营负责人)、项目经理审核后报送监理人。在项目部编制与申报变更、索赔费用过程中,乙方应积极利用各种有利资源,帮助项目部顺利完成相关变更、索赔费用申报工作,并取得监理人和业主的有利批复。若乙方无法完成,甲方有权另外安排人员进行相关工作,发生的所有费用(含按甲方制度奖励所产生的成本、工程签证办理费、文件批复办理费等)计入工程成本,变更索赔成功,所获得的费用优先用于支付变更索赔工作成本费用和分包商就该变更索赔事件向项目部提出的索赔费用。

分包合同的履约监督由经营部负责。分包合同签署后,经营部应向其他业务部门进行合同交底,明确项目部和分包商各自需承担的合同义务。

6.5文函管理。

项目部的所有往来文函由办公室负责管理。项目部收到的外来文函(业主、监理人、甲方或地方政府等),由办公室统一收录后转发相关业务部门处理。需要回复的函件以及项目部对外发出的函件,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拟稿,经各部门负责人和项目部领导评审后由项目经理签发,并按档案资料管理要求归档存放于责任部门,若遗失将处罚责任人。

6.6工程技术与施工管理。

6.6.1乙方推荐聘用的工程技术方面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且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和经验。

6.6.2乙方推荐聘用的工程技术人员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施工方案、施工措施的编写;。

(2)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周计划、月计划、年计划等);。

(3)对施工队伍现场技术交底(技术要求、桩号、高程等);。

(4)已施工工程量计量;。

(5)现场签证;。

(6)施工日志编写;。

(7)工程验收资料准备(仓面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等);。

(8)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编制、收集、整理;。

(9)工程地质描述资料收集、整理;。

(10)施工现场影像资料记录及保存;。

(11)工程技术资料建档及管理;。

(12)项目技术总工及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6.6.3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和项目技术总工负责审核乙方人员编制的各种技术资料。

6.7财务管理。

6.7.1项目部执行甲方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6.7.2甲方负责开立本合同工程使用的银行专户,该账户由甲管理。

6.7.3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交通费等实行事前申报审批制,相关票据需经部门负责人、乙方审核,项目经理确认后方可报销。

6.7.4项目部支付的所有款项(工程款、材料款、设备租赁费等)必须经商务副经理(或经营负责人)、乙方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

6.7.5项目部的资金预算和支付按以下次序执行:

(1)分包商的劳务工工资;。

(3)须上交的甲方承包费;。

(4)税金;。

(5)各分包商、设备租赁商、材料供应商结算余款;。

(6)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可借用的备用金。

除上述款项外的其他工程款项,须上报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支付。

6.7.6业主支付的工程预付款原则上由甲方控制使用,乙方或项目部若需使用该工程预付款支付建筑工程备料款、油料预定款、配件预定款等工程费用,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款项用途、收款人信息等),经甲方审批后安排支付,相关款项计入工程成本。

6.7.7乙方在款项的支付方面与项目经理存在争议的,应将相关争议提交甲方,由甲方进行协调处理。

6.8工程安全、质量管理。

6.8.1乙方推荐聘用的安全、质量管理方面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且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和经验。

6.8.2乙方推荐聘用人员将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安全检查、安全防护措施的编制、分包商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等。在工作过程中,乙方推荐聘用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业主和甲方关于工程安全生产、质量控制方面的规定和标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若由于乙方推荐聘用人员的工作疏忽或失职造成工程安全、质量事故的,所有的处罚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8.3若乙方推荐聘用人员因工作能力或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且经甲方要求后乙方仍不更换或增加人员,则甲方将自行委派相关人员满足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需求,所委派人员的薪酬标准按每人每月11000元(含个人及企业应缴社保费用)执行。

6.9竣工结算。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本合同工程竣工所需提交的所有资料由乙方推荐聘用人员负责编制、收集、整理,并将相关资料归档存于项目部;甲方任命人员负责指导、审核、提交。若甲方检查发现乙方推荐聘用人员无能力完成或不做资料编制、收集和整理工作,甲方将委派人员接手相关工作,乙方推荐聘用人员必须无条件移交所有资料,甲方人员接手相关工作后,发生的人员薪酬和资料整理、复印、归档等所有费用计入工程成本,乙方承认并承担该费用。

6.10业主投诉管理。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原因,发生业主向甲方投诉(包括直接发函和由项目部转发的文函),乙方须及时与业主沟通,了解业主的真实意图和要求,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同时,协助甲方实质性解决业主所投诉的问题。履约过程中发生业主投诉,甲方根据事件影响程度及整改情况按每次5万元至30万元的标准收取乙方违约金,违约金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11授权签字权限。

6.11.1项目部生产和管理发生的任何费用、技术与商务资料以及文函的签发,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签字权限的规定:

(6)业务部门负责人的签字权限:本部门提交的业务资料复核;。

(7)普通管理/技术人员的签字权限:本人完成的工作资料。

6.11.2以下费用无需乙方申请或同意,相关手续完备后,由项目经理审批后支付:

(1)核实结算手续齐全的分包商劳务工工资;。

(2)核实考勤的项目部人员薪酬和社保费用;。

(3)按本合同规定应交的甲方承包费;。

(4)税金;。

(5)核实结算手续齐全的各分包商、设备租赁商、材料供应商结算余款;。

项目部应根据甲方现行人事管理制度或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和本合同相关约定制定适用于项目部的人员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应对项目部人员的劳动纪律、请(休)假、离职、违纪处罚等做出明确规定。

7.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负责组建项目部,任命项目经理,完善外出施工所需的相关手续及资料。

7.2根据主合同及业主的要求,向业主提交履约保函及预付款保函。

7.3有权对项目资金运作实施监控。

7.4授权项目部进行现场管理,由项目部根据主合同、监理人和业主的要求,向监理人报送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措施、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施工进度计划、进度结算报表、变更与索赔申请等相关资料与报表,参加监理人或业主组织的各类会议。

7.5授权项目经理签署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各种技术文件或资料。

7.6授权项目经理签署经甲方审核后的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各种商务文件或资料。

7.7组织本合同工程分包项目的招标工作,并授权项目部及项目经理与中标的分包商签订施工合同,办理相关结算及支付工程款。

7.8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项目部管理或监理人、业主要求撤换的乙方推荐聘用的任何人员。

7.9若乙方推荐聘用的人员无法胜任其工作,或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增加人员以满足项目管理工作的需要,甲方有权自行委派人员接手相关工作,其薪酬按每人每月11000元(含个人及企业应缴社保费用)执行。

7.10如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主合同违约、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等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将本合同工程收回自行管理,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除非乙方能妥善处理上述事件,使得上述事件未对甲方造成不利影响。

8.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8.1按本合同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余额不足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补足。

8.2聘用足够数量的合格的管理及技术人员参与项目部的日常工作及施工现场管理,所聘用人员(非甲方在职人员)的薪酬标准由乙方与被聘用人员商定,费用(含薪酬和应缴的社保费用)在项目部管理成本中列支。

8.3推荐有实力的施工单位参与甲方组织的本合同工程的分包招标。

8.4协助甲方及项目部做好与业主、监理人、设计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8.5协助项目部对乙方推荐的已中标分包施工单位进行管理,当乙方推荐的施工单位与项目部发生矛盾或纠纷时,须及时协调处理。

8.6对于甲方或项目部提出要求撤换的乙方人员,督促其无条件移交工作资料,并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安排接替人员。

8.7甲方任命或委派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项目部管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调换,但须提供其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管理的相关证据。

8.8承担乙方推荐聘用人员因工作失职或工作疏忽造成的项目部或(和)甲方的经济损失。

9.合同的解除。

9.1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在合同解除后28日内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余额。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或因乙方违约被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进度滞后、发生安全责任及质量事故,经甲方要求整改后仍无改变的,或由于乙方的行为导致甲方主合同违约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单方面解除合同。

9.3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后,除另有约定外,项目部与乙方结清薪酬后,甲方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9.4本合同解除后,项目部各部门中乙方推荐聘用的人员,能胜任工作的将继续留用,相关薪酬待遇不变。

9.5不论何种方式解除本合同,在本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7日内离开本合同工程施工工地,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干扰项目部的施工和管理工作。

10.双方的联系方式。

10.1甲方的联系方式:

10.2乙方的联系方式:

10.3双方确认,上述联系方式中的地址、电话、邮件等是真实、有效、可送达的。如上述联系方式不准确、有变化等导致通知无法送达,或者一方拒收的,均应视为通知已有效送达该方,由此发生的法律后果及责任由该方承担。

11.其他。

11.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遇到本合同未明确的事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相关事宜发生时通过协商方式处理,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如无法协商一致的,可向南宁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1.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书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劳务部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1、承包内容。

1、1由乙方承包甲方劳务部,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实行监督管理。乙方需向甲方缴纳60000元风险投资款,由乙方向甲方分二次缴纳:1月底缴纳30000元,2月底缴纳30000元。

1、2双方在解除合同或任何情况下的合同终止时,为保证业务的延展性,乙方不能一次性将风险投资款收回,按合同终止当时的业务发展情况,分项计算留存余额。乙方如有需要,可以个人名义向公司借款。

1、3乙方必须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时缴纳各项税款,由甲方统一向税务部门缴纳。

1、4甲乙双方合理分工,接单、操作由乙方承包的劳务部负责;出境证明及协调职能部门关系由甲方负责。

1、5甲方如有与乙方承包的劳务部经营的相同业务,必须交由乙方的劳务部经营。

2、费用。

2、1费用承担如下:

2、1、1劳务部使用房屋的房租1.5万元/年(由乙方个人承担);。

2、1、2水、电、物管费用由甲方承担三分之二,由劳务部承担三分之一;。

2、1、3、电话87558183的电话费由劳务部承担(该电话由劳务部专用),电话87558187的电话费由甲方承担三分之二,由劳务部承担三分之一;复印机租金由甲方承担三分之二,由劳务部承担三分之一,纸张由各方自行提供。

2、2乙方可报销的费用:

2、2、1移动通信费:乙方每月500元,乙方聘用的一名员工每月100元;。

2、2、5招待费:按乙方开发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商定。

3、工资和待遇。

3、1甲方每月工资1500元,每月再行发给1500元固定奖。乙方聘用的一名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每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不变,每月再行发给300元固定奖,该名员工资金以业务量进行考考核,业务量每增加100000元,业务资金上浮500元/月。

3、2养老保险:乙方按每月1500元做为基数交纳,乙方聘用的一名员工以1200元做为基数交纳。养老保险单位交纳部分由乙方承包的劳务部自行承担,个人承担部分个人自行负责。

上述3、4、5、6条所涉费用除房租外,均由乙方承包的劳务部开销,如劳务部尚未发生业务,该费用在乙方缴纳的风险投资款中扣除,待发生业务并分配利润后,由乙方再行补足风险投资款。

4、利润分配。

劳务部自行开发产生业务后,前一次业务利润分配时间以后一次业务利润产生时为准,甲方分配利润的40%,乙方分配利润的60%;甲方提供的业务,由乙方完成的,利润分配比例为:甲方分配利润的60%,乙方分配利润的40%。

5、管理和责任。

5、1甲方产生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承包的劳务部无关,因甲方原因给劳务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补偿;乙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或在其它公司运作与甲方公司同样内容的事务。

5、2乙方帐务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不得私设财务及开立银行帐号,对外收取的费用由甲方统一对外开具收据收取。

6、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等而产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生效及时间。

7、1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7、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7、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书篇三

四、该工程的财务管理人员由乙方确定,财务管理要正规化,各种报表要按时上报,工资由乙方支付。

五、乙方全面负责工程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严格履行《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市建委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按图、按规范施工,按标准评验,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建立严格的质量、安全和塔吊使用管理制度。质量、安全资料专人收集、管理。如出现质量、安全事故,乙方要如实按程上报,并承担直接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根据事故的实情,有权对直接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乙方必须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和更改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条款,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圆满完成施工合同。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印即生效,谁单方违约,必须承担因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按总承包价款的10%),若有争议,由地方人民法院裁决。

八、属工程技术、质量要求、财务核算等有争议的,以国家和部门的规范为准,其它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九、工程款乙方必须拨进公司帐户。

十、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的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和塔吊报检使用规定。

2、若工程需要垫款由乙方自垫并负责施工完毕。

3、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供适应该项目施工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4、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向公司预交元的安全保证金,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无安全事故),公司全额退还乙方预交的保证金。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发包人):法人代表:

乙方(承包人):签字: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姓名,性别,年龄岁;住。

身份证号码:

为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甲方决定将公司下属业务部门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承包经营,现甲、乙双方就公司内部承包事宜,在平等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将公司业务一部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

二、承包期限:年,即从二o一二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承包经营的业务范围:

三、承包净利润分成:由甲方得%,乙方得%。甲方在每年可预支乙方利润分成,承包到期,进行总结算,但预支多少金额时,甲方视乙方承包经营的月利润而定。

四、承包亏损的承担:发生亏损,对亏损额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五、承包期内,在经营中发生的债务,由乙方负责清收,如未能按照与客户的合同约定的时间清收到应收款,则甲方可暂不支付乙方应得的利润分成,甲方视乙方对应收款清收的情况,有权决定用乙方应得利润冲抵应收款。

六、财务由甲方统一管理和记录,统一开票,统一纳税,分别计算乙方承包单位的成本和利润。乙方自己也应对财务收支进行测算和记录。甲、乙双方每月进行一次财务核算和核对,并予以书面确认。

七、业务一部的人员工资、奖金、福利、经营税收、分担房租、汽车使用、纸张、分担的水电费、流动资金、交通费、邮寄费、交通事故、安全责任事故、罚款等经营中的一切费用均是经营成本。

八、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九、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乙方不得故意虚列成本开支,也不得单独或伙同他人故意降低业务收入,不得收受客户的贿赂,更不得采取收入不入帐等形式,牟取私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弥补甲方的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十、乙方若连续月发生承包亏损,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十一、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太仓市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二o一二年月日

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书篇四

乙方:许高林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下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全面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明确乙方是第一责任人,经自愿协商,并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管理总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水利水电勘测院勘测总队22#23#24#楼。

2.工程地点:延安南路49号。

3.开工日期:2011年7月31日

竣工日期:2012年6月18日

1.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内的所有项目(包括变更与增加)。

2.工程实行包工包料方式。

3.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决算至终审报告。

1.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将工程转包或再行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收回工程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依据法规必须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并为参加该项目工程建。

设的所有人员购买商业保险及附加保险,同时参加社保局职工保险。

4.乙方因此项目工程对外发生的用工合同﹑材料购进合同和其他合同必须报公司财务部审定备案。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项目部名义刻制印章,若违反此规定,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50000.00元的经济处罚,因该印章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及本公司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规定。

2.施工中乙方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采取强效有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若发生安全事故,其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3.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由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即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对公司的罚金。由于发生事故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造成劳务工人工伤事故,公司对该项目负责人(即乙方)按工伤赔偿金的20%给予经济处罚,若发生重伤或死亡的,按伤亡赔偿金的30-50%给予经济处罚,并进行质量安全警示教育。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要求组织施工,没有建设单位或设计部门的书面变更通知,不得自行变更图纸进行施工。

第五条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职能部门要对工程项目及时监督﹑检查,控制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规定着进行经济处罚和签发停工指令,严重者接触合同关系,终止施工,有违反行为要追究法律及经济责任。

2.监督乙方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二﹑乙方: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与现场佣工签订劳务合同并接受甲方各职能部门对施工生产﹑技术﹑质量﹑安全﹑工程进度﹑现场监督和管理,工资发放及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等方面的检查与监督,并按时向甲方报送各种报表,积极配合各项检查工作。

2.工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必须自行组织施工机械进行施工。为确保安全生产,乙方在生产钱必须对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报验及备案,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甲方在此明确表示:甲方没有给乙方授权,严禁以甲方名义从租赁公司(站)租用机械设备:严禁以甲方名义向任何金融机构﹑单位或个人借款;严禁以甲方名义在外赊欠材料及其他物品。乙方若违反协议约定,均属其个人行为,由此发生的债权﹑债务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安全地按期完工,不得无故拖延工期,若未按时交工或提前交工,奖罚按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标准执行。

第六条税费收取比例。

1.该工程项目负责人许高林应上缴公司管理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支持乙方发展,公司决定将此工程交于乙方,乙方必须做好本职工作,执行协议中任何一项条款。

2.该工程项目负责人许高林应承担此项工程投标中产生的所有正常费用,待预付款到账时,甲方将一次性扣回招标垫付款。

3.该工程项目负责人许高林是实际受益人也是第一责任人。招标时公司指派网上备案二级建造师姚立新,此人权力与义务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引发的所有问题必须由乙方全不承担,妥善解决。同时乙方应承担6000元项目经理费用。如因乙方工程现场管理等原因,造成甲方指派网上备案二级建造师姚立新注册证被建设主管部门暂扣或吊销的,所需协调事宜及产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果注册证被吊销无法取回建造师注册证,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经济损失150000元。

4.乙方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上缴该工程的营业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性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等各项税款以及公司的管理费用,合计上缴费率为9%(在施工期间若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按政策文件执行)。

3.该工程建设单位支付的每笔工程款由甲方出具工程款发票,待此款入甲方账户后,甲方做到专款专用,扣留每笔工程款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余款将在财务手续办理齐全三日内支付与乙方,用于该工程施工使用。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垫付乙方材料、现金仅供乙方暂时周转,待工程款到账后分批扣回,如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建设单位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公司垫付部分数额较大的,乙方必须支付占用资金2%利息。

5.乙方承建此项工程项目,按最终审计决算价款给甲方上缴2.86%劳。

保统筹费(此项费用甲方不收取,如因建设劳保统筹等相关部门检查出漏交等,该款项有项目负责人补交)。

6.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按照税务上缴要求出具70%及以上的材料发票(发票必须真实、有效,严格按照税收政策及税务部门查账要求执行)、30%的劳务费发票。待此笔工程款到账后,将所结算工程款相应比例材料发票及劳务费发票提供齐全后,再领取本次工程款。

第七条其他条款。

1.如乙方承包的工程为跨年工程,乙方必须按公司规定派人保管、保护,并清扫路面积雪或跨年度工程屋面的积雪。甲方有权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落实,发现问题,乙方必须立即纠正,否则造成损失乙方须按价赔偿。

2.预留工程保修款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标准执行,乙方参与工程款的结算,并入甲方账户。

3.该项目运行必须按jgj59-99标准执行,该项目力争自治州文明工地,确保市级文明工地。在州市检查中受到表彰、提前完工、无安全事故、质量达优、甲方、监理、设计、质检满意的,公司将给予奖励。若不按规范标准。执行,工期、质量严重滞后,上级检查通报批评、甲方、监理、设计、质检不满意的,公司将给予1-3万元的处罚。

4、此合同约定内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和完工后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及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必须全面落实民工工资,不得克扣、拖欠。若造成民工上访,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甲方给予乙方每次欠款额5%的经济处罚,此款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5、其他相关事宜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此项工程备案,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后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财务科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地址:昌吉市延安南路69号乙方地址:

乙方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乙方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格遵守"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控制一般事故的频率,减少事故经济损失,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如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均由本立状人承担。

1.加强对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遵纪守法、严格管理,严肃纪律,明确责任、不违章指挥,严格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2.在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结合工程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组织制定具体可行的、便于操作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罚办法。

6.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实施现场救助,保护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情况。

特此立状!

立状人(项目负责人):日期:年月日

监理人(副总经理):日期:年月日

昌吉州荣达建筑安装责任公司。

二0一一年月日。

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书篇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依据本公司工程项目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经公司研究决定,确定由乙方组建项目部对该工程承包施工,由蔡军兵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经济责任、管理权限和经济利益,保证该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工程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千山.半岛国际e区9#、11#、12#-f及地下车库工程。

2、工程地点:綦江通惠大道。

3、工程规模:约7万平方米。

4、工程内容及范围:按建设方重庆千山万水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重庆凯明建筑工程公司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第二条承包形式:

1、本工程采用在甲方监督下,由乙方按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自主生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承包经营机制。乙方负责组建项目部,工程所需人、财、物及工程质量、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但必须符合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要求。

2、甲方对本工程项目不制作项目印章,因本工程项目需加盖印章由乙方到甲方办公地点报经甲方同意后加盖。

3、为保证承包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甲方有权按本公司规定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用工、进度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挠。

第三条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发放和公司派往各类人员工资标准及违规处。

理:

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由公司统一制表,社保由公司统一缴纳,在乙方工程款中扣出。

若该工程项目需甲方派持二级建造师证书的项目经理,乙方每月应支付证件使用费2000.00元/个证,工资另行约定。

若需该建造师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参与验收等事宜,乙方应按500.00元/次计算费用,并支付给建造师本人。

若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施工或违反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的,该建造师被主管部门处罚,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扣分:由乙方支付2000.00元/6分。

2、暂扣和更换:暂扣的由乙方继续按月支付证书使用费用,直至恢复执业。更换证书的,更换费用一并由乙方承担。

3、注销:由乙方一次性赔偿10万元。

若该工程项目需甲方派持一级建造师证书的项目经理,根据工程规模大小支付证件使用费。工资另行约定。

若需该建造师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参与验收等事宜,乙方应按1000.00元/次计算费用,并支付给建造师本人。

若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施工或违反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的,该建造师被主管部门处罚,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扣分:由乙方支付2000.00元/6分。

2、暂扣和更换:暂扣的由乙方继续按月支付证书使用费用,直至恢复执业。更换证书的,更换费用一并由乙方承担。

3、注销:由乙方一次性赔偿20万元。

若该工程项目需甲方派持其他上岗证书的管理人员,乙方每月应支付证件使用费250.00元/个证,工资另行约定。

若需该管理人员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参与检查验收的,乙方应按。

300.00元/次计算费用,并支付给本人。

若该上岗证书在使用过程中,被主管部门处罚,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由乙方一次性赔偿5000.00元/个证。

以上费用计算时间从领取原件之日起,待乙方退还甲方证件后其费用截止,不足1个月按月计算。

若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施工或违反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公司被主管部门处罚,使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其他证件被主管部门处罚和吊销,乙方应承担2~10万元/个.本的证件费用,同时承担处理相关事宜的一切费用,并积极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第四条公司管理费的收取:乙方应按工程结算总造价8%向甲方上缴管理费(含税)。如实行营改增后,再按管理费1%收取,其他税费按国家规定缴纳。

1、甲方收到工程进度款时扣除公司管理费、证书使用费和公司为乙方支付的费用后,将余下款数全部支付给乙方。

2、乙方应按现行有关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收集好施工过程中的有效发票和票据、工资表等上交公司财务部,并接受税务部门的检查,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五条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招标范围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有关规范,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建设方及甲方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率为100%。若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其他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工期。

满足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履约率100%。第七条安全。

1、乙方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在当地劳动局工伤保险部门办理工伤保险手续,方能开工。

2、乙方应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若本工程发生安全、设备、火灾、伤亡等安全事故及治安刑事案件,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其他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施工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工程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进行检查。

2、质量管理:负责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对乙方专职质检人员进行培训、监督和指导工程质检工作,配合乙方人员参加项目的竣工质量验收并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施工部位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至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

3、安全、治安管理:日常工作由乙方实施完成的前提下,甲方负责工程定期的安全、消防检查,督促乙方完善建章建制、完成有关部门规定的各类书面资料和报表。

4、甲方不承担或垫付本工程建设所需资金,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由乙方自行承担及解决。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章违纪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限期整改等。

1、对项目工程的生产经营全面负责,具有项目工程施工生产的经营管理权,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回访保修等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计划管理:编制施工总进度、季、月作业计划,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人、材、机、施工现场的协调管理,确保工程形象进度,认真编制“月进度报告”和“验收记录”,并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备案。

3、技术管理:建立项目的技术管理体系,编制施工方案,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技术规程、规范标准,搞好施工现场的计量、标准化工作。收集整理文件资料,增加技术储备。

4、质量资料管理:建立各级质量管理责任制,强化质量管理。项目必须设置专业的质检员。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部位的验收签字记录,认真填写质检资料,保管好各种原始资料,确保竣工工程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准确性。

5、材料管理:严格按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进行材料、设备的采购、贮存和使用,杜绝采用不合格材料。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7、文明施工管理:按照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搞好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争创文明施工工地。自觉遵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形象。

8、预结算管理:搞好工程的预结算工作,工程竣工后,及时办理本工程相关资料的交接工作,确保公司、承包人的经济效益。

9、劳动用工管理:项目部所有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等用工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其项目全体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人事用工管理,并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和检查。

10、本工程诚信评价达不到80分,甲方每次处罚乙方人民币贰万元。乙方工程项目被评为最差工地的甲方每次处罚乙方人民币肆万元。

第十条财务管理。

1、甲方按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收取工程款,所有工程款由甲方支付乙方,乙方不能直接向发包单位收取工程款。

2、本工程项目成本由乙方按甲方的财务管理要求规范做账,乙方需自行聘用会计做账,按甲方规定每月报送财务报表和完成产值。

3、乙方项目成本账应自觉接受甲方财务部门或地方税务部门的检查。如有不合规行为被税务部门查处,其处罚由乙方承担。

4、甲方在税务部门开具工程款发票时,乙方应配合提供与工程内部造价相对应的资料。

5、工程拨款由甲方付给乙方书面指定的账户或收款人。

6、下列成本由乙方承担:

6.1、项目现场施工成本;

6.2、本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及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需要由甲方交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3、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检测、试验、试压、验收费用、民工办证费用、保险费用等按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6.4、工程内部造价对应的施工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以税务发票为依据)。

7、甲方不向乙方收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8、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完成项目成本账,交甲方验收注账。符。

合甲方要求后,向甲方提出税务结算请求。甲方在收到请求后,协调税务部门为乙方办理项目税务结算。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办理项目税务结算,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余款。

9、对于营改增后,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材料采购等各个环节相关成本开具的发票应符合规范要求,以便于增值税的抵扣,未按要求开具发票而多出的税款一律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必须保持三流一致原则:工程进度款计划、工程进度款支付、发票等保持一致的原则。

11、乙方的合同管理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合理规范,施工总合同、项目预算表、竣工结算表提供一份原件给甲方财务留存。

第十一条亏损赔偿。

1、工程发生亏损,由乙方负责全额承担。

2、乙方若因本工程项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给甲方,并承担甲方因向乙方追偿损失所产生的律师、诉讼、交通等费用。

第十二条处罚。

工程项目发生以下情况,项目承包人不得再承包甲方任何工程项目。

1、工程发生亏损;

2、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3、工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乙方在此承诺:若发生下列任一情形之一时,乙方无条件同意由甲方继续该项目的建设,且已完成的部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甲方按评估价支付给乙方,甲方在项目竣工结算后且建设方支付完毕该工程款项时方能向乙方进行支付;但所产生的一切债务均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支付给第三方,若工程款不足以支付债务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1、因乙方原因停工超过1个月的;

2、因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违法情形,导致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或更换的;

3、有证据证明乙方对外欠付材料款、工资等款项超过合同暂定总金额20%的;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以甲方或项目部名义对外借款等其它严重损失甲。

方利益行为的。

第十四条其他。

1、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签定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书前乙方向甲方交纳质量安全保证金伍万元。甲方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

方:重庆凯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书篇六

甲方:

乙方:

双方就乙方经营承包曙光路仓库改造工程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任该项目经营承包负责人,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方授权乙方全权处理该项目所有开发业务。由乙方自筹资金,以内部承包形式承包经营工程项目的开发、销售,该项目以公司名义开发建设和销售,公司不需出任何资金,也不参与项目运作,项目销售完毕该合同即为终止。该项目的的产权和产生利润都归乙方个人所有,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及债权债务。乙方需依法开发项目,依法纳税和应交费用。乙方承担该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经济管理的一切权利和一切责任,负责处理施工、人事安排,验收、结算、内业资料等全部项目工作和及时拨付一切费用(包括报名费、资料费、投标押金、风险押金、开放规费,现场设施、施工费用、材料费用、办公业务费用、人员工资等所有开放费用)。甲方不承担该项目的任何法律责任及债权债务。

2、该项目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总资产约400万元,由乙方向甲方按实际项目总资产的1.5%交纳项目管理费,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贰千元,在工程开工时支付壹万元,其他管理费在乙方开始销售房屋至一半时全部付清。甲方提供开发工程项目.办理各项手续的资质、证照和银行帐号,进行双方协调和质量监督及合同管理。

3、乙方必须按法规办好一切必要的手续和按规定组织施工管理。该工程的一切相关文件原件必须报送公司存档,并听从公司监管人员的指导。内业资料必须一式三份按标准做好,并由公司查验合格,最后资料交由公司统一保管。

4、乙方必须自行处理好该项目财务帐目和税务及其他事宜,由乙方财务人员与公司财务人员协调好财务关系,不得给甲方造成麻烦,如出现麻烦由乙方自己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需甲方财务人员或其他人员配合,乙方需负责其费用。如果有关部门以后针对该项目要追缴费用或其他处理方式,乙方要负责到底,所有总是有乙方去解决,与甲方无关,若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5、乙方在开发和施工中发生的经济纠纷及出现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不得牵连甲方,甲方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必须在保质期内负责维修工作及维修费用,并保证在接业主通知后24小时派出维修人员勘测维修现场,作出维修安排。

6、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双主各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书篇七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组织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应急预案,认真做到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文明施工、按时保质完成施工任务。

2、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并以建筑施工规程、规范评定标准为准,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在施工中,乙方应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反工或自行采取补救措施而增加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应随时协助,支持甲方驻地代表工作。

4、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防事故隐患。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5、乙方在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应符合甲方所定的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评定标准。

6、乙方提供钢材,水泥质保书、合格证,原材母材、地材等相关手续以下资料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安全覆约保证金的支付退还。

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工程安全及质保金(70万元整,签订共同当日一次性支付定金20万元,合同生效,进场后补足保证金。

2、保证金退还,乙方完成负一楼至平公路门面1楼时退还30万元,5楼时退还20万元,主体封顶退还20万元。

3、甲方以买保险金元、二级配电箱元、由乙方主体完工时,在质保金中扣除。如有设计变更另行计算,随增而增,随减而减。

第十条:保修。

1、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动工修复,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逾期甲方处理后的费用,则由甲方从乙方的保修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取得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批准后,由甲方通知乙方,方可生效。否则,甲方将不予认可,并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

2、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如数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第十一条:安全责任与安全施工。

l、此工程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责任,与甲方无关,(本工程属包干价已含安全费用)。如甲方发现乙方在进场后,并未购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要求乙方停工处理,待乙方完善保险手续后再行开工,由甲方指定中国平安保险万州支公司,(保额不能超过任何一家公司80+4)。

2、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纠纷解决办法。

1、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仲载委员会申请仲载。(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按合同约定如乙方不能进场施工,甲方双倍偿还乙方保证金、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产生同等法律效力,如一方违约,违约方付守约方按该项目总造价的()赔付守约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报建设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河南鹏宇工程装饰有限公司。

乙方:

按照《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装饰工程施工规则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自己承接的位于(县)区住宅的室内装修装饰工程以的形式交给乙方承做。

2、工程承包的合同金额(大写)元(工程完工后按实际发生结算)。

3、工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工程款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财务部按施工队承包价扣除诚信金、保修金及公司供料后对施工队实行按进度付款。

30%支付(含从公司领料)。诚信金在5000元以上的按承包款的50%的40%支付(含从公司领料)。

(2)全部木工制做完工(含卫生间及厨房吊顶完工),做油漆前,持监理出具的证明,向甲方财务部申领二期款,申领额度为:同上。

(3)余款等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并收回尾款后10日内与乙方结算。

5、诚信金、保修金、质量保证金的规定:

(1)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间,甲方收取一定额度的诚信金,当乙方在甲方所押的诚信金达到壹万元后,甲方将不扣除乙方诚信金;当乙方在承包工程中无违规违纪行为时,诚信金分三次在壹年内付清。

(2)乙方在公司期间所承做工程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当乙方退出公司,其所承做工程的维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所承做的全部工程保修期满后,甲方将质量保证金的余额退还乙方。

6、结算的规定。

()工程验收合格,收齐工程尾期装修款后,施工队持材料验收单、阶段验收单及工程监理开具的工程结算单,交财务部审核后对乙方所承做工程进行核算,结算依据为:施工队承包价减去工程质量保证金、诚信金、公司材料、工程牌板损耗等上述款项之和后的余额。如工程延期施工队需出具客户签字的延期证明,超出天数按公司规定扣除,工程质量问题、现场文明、与客户处理关系等方面原因导致尾款无法收回,该尾款由方承担。该工地不予结算。

(2)甲方扣乙方工程承包金额的5%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到甲方结算,在维修期内,乙方未按公司规定到客户家维修,公司将派工队维修,费用按两倍扣除,通知二次不参加维修,扣除所有质量保证金。

(3)乙方领取工程款时间为每周五,甲方付款方式可为现金,也可为支票。

7、材料供应:

(1)乙方进料需由甲方工程部开具出库单并由乙方签字后到公司材料配送中心领料,乙方必须按客户报价列明的及甲方规定的材料标准采购材料,乙方对材料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在材料进场时请客户验收签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8、工程保修期二年,成本维修一年。

9、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

10、工艺及质量标准见报价单上《工艺做法、材料说明》及甲方《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11、质量标准:优良。

二、合同细则。

1、甲方工作:

(1)甲方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巡检,并指派工程监理,甲方工程监理负责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对乙方工人进行培训及指导,巡检人员及工程监理对工程检查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处理及处罚权。

(2)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一份,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并提供现场交底记录单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备查。

(3)甲方工程监理有权对乙方发出质量、工期、现场文明等方面整改单,并限定整改日期及整改标准。乙方应根据整改日期及整改标准处理和处罚意见及时整改。

(4)若乙方因自身原因给甲方造成严重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开除乙方并没收乙方所有工程款(包括质保金、诚信金及结算工程款)。

2、乙方工作及责任: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设计交底及施工图纸、报价单一套。

(2)乙方必须做好开工前现场清点,对开工前有损坏的成品及其它问题须以书面形式请客户签字后上报甲方,否则一切损失则由乙方自负。

(3)乙方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工艺流程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变更记录,水、电等工程质量需附有客户签字记录。竣工前3天与工程监理共同编制工程量结算清单,并参加竣工验收、结算。

(4)乙方需对甲方工程监理现场提出问题按质量、工期、现场文明等整改单的要求,在限定日期内完成,否则工程监理有权按照施工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及罚款,并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损失。

(5)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外委托项目安装时间及安装环境的清理,并达到安装条件,经乙方确定后的时间必须给予保证。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不得跨越甲方在客户手中拿取工程款,一经发现以所拿金额2倍处罚。

(7)乙方有权对甲方各级人员投诉,投诉需有文字性说明,且必须及时写明事由、责任人损失情况及时间。否则视为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所有人员须以甲方工人身份出现,若甲方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乙方人员答不出公司名称或在客户、参观人员、物业人员、市场质检人员、客户委托的监理公司等人交谈、询问中答不出公司名称的,甲方将给予乙方每次100元处罚。乙方的所有人员不能谈及工程承包、转包、报价、设计好坏等原则性问题,严禁在任何情况下用第二、第三人称称呼甲方,如:“你们公司”“他们公司”,若出现一次,甲方将以每次100元给予处罚,并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9)乙方人员必须三证(身份证、暂住证、施工证)齐全,须甲方协办的,费用自理,三证不全的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处,费用额由乙方承担。

(10)乙方的所有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监督、检查、指导及甲方在工程中对。

乙方代表及工人提出的问题及工艺要求,若乙方借故推辞不落实,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施工管理规定处罚,直至停止协议,停止协议后甲方不再支付该工程款。

(11)乙方工人技术必须过硬,并坚决执行四方规定的统一着装要求,甲方监理有权随时对乙方野蛮施工、语言、行为粗俗的人进行干涉及辞退,若乙方对四方管理者置之不理,甲方将以每人每天200元给乙方经济制裁。

(12)乙方须遵守物业部门管理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必须做到每日清扫现场,否则后果自负。

(1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严禁私自改动煤气设施、暖气管线,否则后果自负。

(14)中期预决算及竣工结算时,乙方须协助设计师及监理编制变更单、中期预决算及竣工结算单,并与客户签定变更单,协助负责回收中期款及结算款,如乙方原因不参加中期预决算及竣工结算导致变更款及工程款项少收或错收,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5)乙方因除质量问题外的其他问题被客户投诉到公司的,将被处以100-300元罚款,投诉到甲方总经理处的,将被处以200-500元罚款;因质量问题被客户直接投诉到甲方总经理处的,将被处以300-1000元罚款。

(16)工程竣工未移交客户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17)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否则将被没收所有工程未付、未结款项及保证金、保修款,并追究法律责任。

(18)乙方作甲方公司项目经理的身份有责任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材料、现场文明等方面按公司规定招待并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结算手续,并负责协调设计及客户。

(19)乙方必须服从公司统一管理,严禁借公司之便承接为本公司所施工的小区内其他业主的装修业务,否则将被没收所有工程未付、未结款项及保证金、保修款。

(20)严禁乙方通过四方设计师接私单,一经查实将给予没收所有工程未付、未结款项及保证金、保修款。

3、工期规定。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延期五天以内(含五天),则每超一天,按工程承包价的1%给予乙方罚款。

(2)延期5-10天(含10天)每延期一天罚工程承包价的2%。

(3)延期10天以上,每延期一天罚工程承包价的3%。

注:若被工程部抽查到延期单中有不合理延期现象,相关负责人每延期一天进行上述双保罚款。

4、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公司规定及“工程报价单”中规定的材料做法、工艺标准施工。

(2)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并以甲方项目经理的身份协助监理邀请客户对工程进行一系列验收,包括“进场材料验收”、“分阶段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防水工程闭水实验验收”及“竣工验收”等。

(3)乙方施工中因误解图纸或因施工质量问题返工,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工程完工提前3天通知公司工程部,由工程部组织该工程的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出具整改单,施工队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再通知公司工程部复检,复查合格后由监理通知客户验收。

5、安全生产和防火。

(1)乙方在进场后须为工程配置有效灭火器一个。

(2)乙方在施工中须严格遵守《建筑安装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违反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在施工中由乙方造成的施工用电线路紊乱和违反用电安全规范,甲方将以。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否则甲方将以每根烟或每个烟头50元罚款处理。

(5)乙方须安全文明施工,对乙方在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因公、因私人身伤亡事故,以及对第三方造成的伤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甲方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6)乙方必须做到每日下班关水阀、断电,建立严格的检查制度,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在甲方同意、物业批准、乙方代表甲方与客户签订“施工责任书”三者齐全的情况下,乙方可改造暖气。

6、保修。

(1)保修期内,乙方负责维修非人为损坏的装修工程,费用自理。

(2)保修期之后一年内,乙方应派人按成本费维修。

(3)乙方在接到工程部通知2小时内必须与客户电话联络,12小时必须到达现场检查,36小时之内施工人员到位,对于水、电维修必须在4小时之内到达,否则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人员进场,一切费用按实际发生的两倍计算并由乙方承担。

(4)上门维修人员必须穿着公司工服并自带鞋套,否则有一项不穿按50元罚款。

7、成品保护细则。

(1)乙方在自进入施工现场至竣工验收前,负责对施工项目成品、半成品保护,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许拖,严禁硬磕、硬碰。

(2)乙方要组织合理的施工工序,易损、易划伤的项目尽可能安排靠近竣工日,在施工中对易损、易划伤的物品采用合适的保护措施。

(3)对客户自购的物品须当面清点,妥善保存,禁止到处乱扔。

(4)乙方须对进场材料中易划、易碰物品做好接受检查记录,如当时无疑问,视为乙方认同接受。过后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5)木地板、石材、地砖安装尽可能安排在其它工序基本完成,安装后,应以软物遮盖,不能有钉件等物,以免地板碰伤、划伤;有人员上木地板、石材、地砖地面时应穿鞋套或穿拖鞋,拖鞋不许穿至未装修的地面。

(6)由于乙方责任所造成的成品损坏,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文明施工。

(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各种标志、铭牌及工服的制作及管理发放工作。

(2)乙方按公司规定领取以上各种文明施工用品,妥善保管使用。

(3)如乙方领用的各种文明施工用品出现损坏,按公司规定赔偿,不能再次使用的,按公司规定全额扣除。

三、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公司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双方签字认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9.工程服务合同范本。

项目内部承包合同书篇八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及相关工程协议、纪要的要求(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乙方以大包干的方式承包甲方以承接工程项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该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中心社区工程项目。

1.2工程地点: 。

1.3计划工期:

1.4合同价款:

1.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机构和人员组成。

2.1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与建设方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合同内容、包对建设方的承诺和建设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该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自负盈亏。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乙方应承担全部技术、质量、经济责任及工程保修责任。乙方应维护甲方形象和信誉,严格按照施工管理的有关国家及地方法规和甲方内部管理规定、标准组织施工,自觉接受甲方监督、管理和指导。

2.2乙方承包本工程设立的机构和主要成员。

2.2.1乙方承包本工程设立的机构名称: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江分公司第一项目部。

2.2.2乙方根据工程需要,自行招聘工程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并根据规定组建项目部。

2.3项目部由乙方负责管理,并对项目部的所有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2.4项目部的工作任务:项目部是代表甲方对该工程进行具体实施的机构,它必须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执行。

2.5该工程实施完毕后,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协议书规定的责任义务后,项目部自行撤销。

第三条协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1.1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的质量、安全、技术、工艺、进度、财务、文明施工、劳动力使用、机具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及服务,乙方必须配合和接受监督。

3.1.2督促乙方按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实施工程管理,并监督乙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预(结)算资料、施工日志、安全及文明施工自检记录、现场签证、报表及竣工图、竣工资料并审核相关资料。

3.1.3随时抽查或参加本工程中的隐蔽验收、中间验收、分部分。

项验收、基础结构验收、竣工验收和提出的问题、建议并责令乙方整改。

3.1.4在履约有效期内,实时监督乙方相应的法律行为和工程管理能力。为切实维护承建人履约职能和社会信誉,乙方一旦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1.5在不影响甲方利益、名誉及保证总承包合同正常履行的前提下,为乙方办理必须以承接项目经理名义签订的建设方的合同及补充协议、验收、决算,以及其他一切手续等。

3.1.6督促、协助乙方办理工程税务事宜和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1.7控制乙方擅自转包和分包的违规行为。

3.1.8监督乙方统一推行工程施工现场整齐的标牌、标识悬挂,对乙方在施工区域的划分、安全设施和临时设施布置搭建进行指导。

3.1.9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严重损害甲方企业形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1.10乙方违反本协议各项约定的义务时,经甲方敦促后不及时改正,并严重影响甲方利益,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3.1.11在乙方承包本项目期间,乙方的工资及社保费用由项目部承担,乙方同时应将工资表报甲方备案。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承担工程全部资金投入和与工程关联的全部支出及税费,同时,拥有以项目部名义组织、管理、指挥本工程的施工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全面管理权利和义务。

3.2.2根据国家规范、地方法规及建设方制度,拥有独立制定本工程实施细则、管理措施、施工方案等权利,并交建设方审查和甲方备案。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相关图集、规范进行施工;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作好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在工程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同时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达到相关文件及建设方的要求。乙方应在项目部建立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体系的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项目部发生的一切损失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乃至合同赔偿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无条件赔偿。因乙方现场管理不力,质量、安全、进度达不到业主要求,经整改还是达不到业主要求甲方有权对项目全面接管,挽回损失。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2.3根据工程的需要,自主调配机具设备、周转和材料物资,并予管理和使用。

3.2.4负责完成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的所有条款及工作内容,按总承包合同规定办理工程结算。合理使用工程款、专款专用,对本工程经营活动中的盈利拥有所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本工程承包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均有乙方享有或承担与甲方无关。

3.2.5不得以甲方或该项目部的名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借款协议等,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产生的法律与经济关系的一切后果、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印章(含项目部章),除所建项目函件及竣工资料外,一律不得对外使用。

3.2.6对组建的项目部,乙方必须依法用人用工,依法保障民工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如因工资拖欠原因导致民工来闹事等行为,乙方除每次支付违约金10万元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2.7乙方必须做好对所有施工工程的成品在移交建设方前的保护工作,负责对施工现场临设、建筑物及测绘制桩等的保护,并承担因其保护不善而造成的成品损坏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本工程的施工中所产生的垃圾的清洁工作及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工作,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施工安全规范规定做好预防事故的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火灾等事故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书面报告甲方和主管单位备案。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保证现场整洁文明,做到文明施工,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干扰。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处罚由乙方承担。

3.2.8乙方必须有相应的资金实力,项目如需垫资由乙方自己解决,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必须保证连续施工。不得借故窝工、停工,不得借此向建设方和甲方提出无理要求。乙方如以此为由而影响或拒绝工程的施工工作,乙方除承担总承包合同及本协议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由其自身原因给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的责任。乙方在主合同约定时间承担本施工质量保修的所有责任。

3.2.9乙方及其组建的项目部加强现场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法律教育,并强化现场的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措施及建设单位提出的相关要求。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出现延误工期、不合格工程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由甲方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造成甲方受到市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其标准为:市级通报10万元,省级通报20万元,部级通报30万元。

3.2.10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地方及上级机关关于计划生育的规定,做好现场计划生育工作。否则,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与处罚。

3.2.11严格遵守甲方制度,服从甲方管理。该工程在当地备案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配合。

第四条账户的开设与工程款的收取、支付。

4.1工程款的收取:所有工程款必须进入甲乙双方开设的账户内,乙方不得私自收取工程款,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且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整。

4.2工程款的支付:发包人拨付工程款到甲乙双方开设的账户后,甲方扣除管理费,剩余工程款在三个工作日内(因国家政策导致不能划款的除外)划拨给乙方,乙方需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提交其签字的请款书和付款依据(材料提供税务发票和材料入库单和出库单、发工资需附工资表),由甲方审定无误后直接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上。

4.3如果业主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付款,甲乙双方统一意见后由甲方向发包方提出追工程款的知通及协商要求。

4.4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质量保修金,预留的质量保修金比例为工程结算总价的_3_%。

第五条管理费、税金扣交管理费是乙方在承包本工程项目中应缴纳的甲方监督管理费用:税金是指乙方在承包本工程项目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所有税费(本工程项目所有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按国家相关政策进行缴纳)。凭所有缴纳的税务单据交回公司财务冲抵税款。

5.1甲方按以下方式收取乙方应交本工程的管理费:

5.1.1乙方按本工程竣工验收结算总金额收取4.5%(结算依据已20xx.3.25日与发包方签的合同办为准)管理费。

5.1.2本工程管理费用的缴纳:由甲方在建设方每次划拨到的工程款中按规定比例收取。

5.1.3说明:

a、工程涉及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在项目所在地缴纳,甲方予以配合办理。

b、乙方向甲方缴纳管理费的计算基数为本工程最终审定的结算总价。

c、管理费仅包含企业管理费用,不包含计划利润、工会经费、教育经费、职工工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交易费、中标费、建管费、保险费、定额测定费、工程成本支出及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

5.2乙方的工程款应按下列比例标准作帐:乙方根据工程款的金额提供76%以上的材料发票,不超过千分之3的招待费发票,不超过17%的有劳务资质单位开具的劳务发票(附上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工资表),6.7%的办公费及其他差旅交通等票据。工程款的拨付甲方需查收对应工程款已完成税务凭证和工资、成本发票无误并按发票金额向乙方收取代缴代扣的营业附加费、合同、资源税等实际税费后在行拨款。

5.3甲方配合乙方将本工程项目开设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江北分公司外出经营许可证。本工程项目所得税由甲方在建设方每次划拨的工程款中按规定比例扣除负责缴纳,营业税及应缴的税费。

5.4河南尉氏县水坡镇中心社区单独成立指挥部,名字叫海南中航天河南尉氏县水坡镇中心社区指挥部,下设项目部、项目部章和财务章由甲方管理使用。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与结算、保修。

竣工验收后,要具备以下各条后方能在甲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6.1工程竣工资料(含竣工图);。

6.2财务账目情况(税票等);。

6.3印章回执。

6.4工程结算书、按20xx.3.25日与发包方签的合同办理。

6.5劳务工资支付情况。

6.6工程保修协议。

6.7有关部门的会签纪要。

第七条其他费用。

7.1在签定本协议时三天内乙方缴纳伍拾万元人民币作为合同信用金。另甲方接业主通知交伍佰万元人民币给建设方时,乙方立即缴纳以甲方委托乙方缴纳伍佰万元人民币给建设方书面通知。二日内不缴,视为违约,伍拾万元作为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其进场后再向建设方缴纳保证金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凭收据给乙方。同时缴纳安全保证金叁佰伍拾万元人民币给甲方,凭收据给乙方。

7.2总工程八十万平方米保证金共计贰仟肆佰万元人民币,缴足后合同生效,保证金无利息,在结清财务后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双方义务。

8.1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中的责任和义务,未遵守本协议中甲方的权利,均属于违约行为,甲方视其情况,以扣减保证金等措施给予处罚;甲方违反本协议,损害乙方利益时,乙方有权利向甲方提出索赔,并由甲方承担资金占有利息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8.2在协议工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3终止。

8.3.1本协议的所有责任义务,协议目标全部实现,自然终止。

8.3.2乙方严重违法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不能履行项目的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因乙方原因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等,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无条件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

8.3.3在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主动无条件退场,并与甲方办理交接及清算工作。

第九条行政处罚。

9.1乙方在履行工程合同过程中,发生国家行政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乙方应主动支付。

9.2乙方在处罚有限期内不履行义务,发生滞纳金时,甲方有权。

在工程款中加倍扣除实际罚款金额。

第十条附则。

10.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交验,并结清工程各款项及税费,且总承包履行完毕,本协议自动失效。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完善解决,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10.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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