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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出让合同》需提供资料
1)申请书
明确地块的用地性质、土地面积、可建建筑面积
(地块中有公建的,须明确具体的用途、建筑面积及建成后提供的方式(是否收购)
2)中标通知书原件
3)投标有关文件(可行性分析、规划方案)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房产开发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企业章)
5)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代表签约,需签约单位印章、专项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有法人代表亲笔签 名,加盖企业印章。7)《房屋 土 地权属调查报告》原件一份(成果办盖章)[房地大厦办理] 8)划示红线的地块附图四份(房地大厦成果办购买)9)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使用权招标出征询表(房地大厦26号窗口办理)
10)如是配套商品房,须提供收购协议(复印件)。二、《立项审批》 1)申请报告(3份)2)项目建议书(3份)
3)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4)出让合同及fp 三、《建设项目环保审批》
1)立项批文 2)总平面图 3)地形图(原件)
4)市政排水部门同意废(污)水纳入市政污管证明(需提供雨污水规划设计书)5)雨污水纳管征询单,在《农村建设管所》办理。(川周公路8737号)12个工作日
6)环境影响报告书3份(请有资质单位做环境影响测评)7)土地出让合同
四、《土地证》需提供资料
1)上海市房土产登记申请书(提供表原件)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地籍图(原件二份)4)土地出让合同(原件)5)出让金凭证(原件复印件)
5)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契税凭证(民生路1399号15楼办理)提供:上海市契税纳税申请表(原件)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补充合同、出让金收据 土地补偿协议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机构号码 中标通知书 五、《方案审批》
1)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 2)设计方案2本
3)地形图2份,地籍图1份 4)建设工程计划批准书
5)《立项批复》招标拍卖用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确认意见通知单[浦计投招(2005)第001号] 六、《扩初设计报审》需提供资料
1)申请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的书面报告书。2)项目立项批复
3)项目建设 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单 4)上海市工程建设报建表 5)土地批租合同
6)住宅工程项目尚需提供经批准的住宅小区详规批复等有关资料
7)建设单位的法人资格证书 8)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证书
9)初步设计全套文件(含工程概算),总平面图(蓝图)10)以上资料全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七、《交警道口审核》 《卫生防疫施工图审核》《民防建筑施工图审核》《建设项目配套环境卫生设施》《停车场库项目审批》等有关部门
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1/500或1/1000地形图四份,地形图应由设计单位用小于0.3mm的红色或蓝色实线标明下列内容并盖章(1)建设基地用地界限
(2)周边地形(包括现状和待建建筑位置)(3)名项规划控制线
(4)拟建建筑位置(包括地下和地上建筑)
(5)基地内外的建筑间距建筑退界距离、后退建筑控制线距离、建筑物层数、绿化、车位、道路交通等 2)土地证及附图 3)土地定界报告
4)1/500或1/1000建筑施工总平面设计图四份,电子盘1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和图纸目录单)三套(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6)基础施工平面图、基础详图及桩位平面图各二套(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7)建设项目计划批准文件 8)规划控制线(道路红线、河道兰线、高压输电线、轻轨、地铁控制线、绿带)
9)按《建筑工程建设方案审核意见单》要求报送:环保、消防、卫生、人防、交警等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单(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条审核意见单)
10)按建设工程竣工方案编制及报送合同 11)扩初批文 12)最终方案审核意见 13)施工图阶段日照分析报告 14)分层面积表(施工图阶段)
15)如属违法建筑需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检查大队处理意见)
16)如属违法建筑需提供消防、环保、卫生、人防等相关部门的竣工意见单
17)图纸(建筑图和结构图)及申请表的电子文档(特别注意)
18)总平面样张图二份及电子文档
19)建筑工程概预算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节能备案 九、施工总包合同备案
1)中标通知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2)《总包合同》(副本一份、复印件一份)3)《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备案表》一式二份(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10个工作日) 1)项目立项批文(原件、复印件)
2)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3)海市建设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证书
5)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表(正表)5份 6)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表(副表)5份 7)工程明细表 5份
8)建设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 5份 9)综合保险证明书 10)土石方桩基交易手续 11)工程施工合同
12)*上海市新装电梯安装报监通知单 13)*受监电梯明细表 14)*电梯销售合同 15)*电梯安装合同 十一、民防工程 1、工程项目ic卡
2、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原件)(一式二份)
3、民防工程建设(初步设计阶段)审核意见单(原件及复印件)
4、民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表(原件及复印件)
5、施工中标通知书(按招投标规定无须进行施工招投标的工程提交施工合同)(原 件及复印件)
6、监理中标通知书(按招投标规定无须进行监理招投标的工程提交监理合同)(原 件及复印件)
7、建设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原件)(一式二份)
8、工程综合保险预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9、民防工程建筑施工平面图
注:资料原件在申报手续完毕后退还给申报人
工程综合保险预缴费凭证仅限单建式民防工程 十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复印件)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1)资金入帐证明(原件、复印件)[按合同约定的工程预付款划入施工承包单位帐户的证明
5)《申办施工许可工程现场情况表》(原件)6)施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施工合同付本(原件)7)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原件)
8)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原件、复印件)9)廉洁协议(原件,一式三份)10)综合保险人员申报反馈单(原件)11)合同备案表(本大楼二楼)12)节能备案表(原件)十三、开工放样复验
1)上海市建设工程放样复验申请表
2)道路规划红线,河道规划蓝线等规划控制线的相关定界报告资料
3)建设用地定界资料
4)《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检测成果报告书》 5)建设单位签订的《依法建设责任书》 6)施工单位签订的《依法施工责任书》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照地形图、总平面图 8)因建设项目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十四、正式接水申请
1)正式接水申请表报告(盖章)2)接水前期业务办理记录单(复印件)3)1:500市政地形图(原件)4)1:500给排水总平面图2份(原件)
5)现势地形图电脑磁盘一份,及成果报告书一份(原件)6)给排水分层平面图及透视图(原件)7)泵房间平面图及透视图(原件)8)门牌号码(复印件)
9)住宅配套费付款凭证(复印件)10)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证书 11)建筑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12)嵌墙表箱购买fp(复印件)
地此:浦东大道840号 电话:58791431*212 十五、门牌号申请》需提供资料 1)门牌号申请(原件)
2)编订门(弄)楼牌申请表(原件)3)立项批文(复印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平面图(2张)
十六、迁移树木手续办理(15个式作日)1)申请书、苗木表(标准格式)2)标明迁移树木位置的地形图
3)因建设项目需迁移树木的,需提供项目的相关文件,规划用地许可证(包括通知、附图)或设计要求批复及附图,扩初设计总平面图,扩初批复等,涉及大树迁移的需提供大树移置施工方案 4)因道路拓宽需迁移树木的需提供的相关文件:规划用地许可证(包括通知、附图),市测绘院道路红线图,市城市规划院的道路综合管道剖面图,道路设计平面图,断面图,立项批复等 5)权属人的意见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11点30分 十七、墙体材料专项资金核定
1)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结算申请表(原件4份,市民中心领取)
2)墙体材料使用情况核定表(原件4份,市民中心领取)3)有关墙体部分的设计说明和修改说明(原件核对,提供复印件)
4)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说明(原件)
5)建设工程工程预算书或决算书(原件核对、提供复印件2份)
6)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通过证书(原件核对、提供复印件2份)
7)和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原件核对、提供复印件1份)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质监部门验收(有施工队办理)二、交警竣工验收需提交的资料 1)验收申请报告
2)交警支队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审批表 3)总平面图(竣工图)4)交通审核意见单
5)设施布置图(减速坡,标志)
三、建设项目的配套环境卫生设施竣工验收 1)环卫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环卫设施竣工图二份(包括设备清单及相关资料)3)设备合同或者所购设备fp复印件
4)建筑装潢垃圾(若为非居民住宅,则还需生活垃圾)清运合同复印件一份(附清运单位资质复印件)四、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原件,一式五份)
2)排水许可证明
3)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试生产(试运行)审查通知单(在规定的3个月内)。(2份)
4)竣工验收检测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1份)[等试生产运行通过后,到灵山路50号去办理] 5)在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前先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a.格栅池验收(取得纳管证明)1.给排水总平面图(竣工图)2.污水格栅池通用图集 3.立项批文 4.初步设计意见征询单 5.排水管理单位接管证明5份 6.雨污水纳管征询单
b.办理环卫清运协议(津行路1364号)c.污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
d.建设项目环保试生产运行验收(15个工作日)1.试生产运行验收申请(份)
2.已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份)3.环评报告书批复(2份)
4.市政污水纳管证明(复印1份,原件1份)5.给排水总平面图1份(竣工图)6.环卫清运协议(复印1份,原件1份)7.试生产(试运行)审批申请表(2份)e.核发《排水许可证》验收 1.排水许可申请表
2.有关专用检测井、雨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排水竣工图)申报排水量的相关依据材料 3.排水管理单位接管证明
4.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有效 5.地名使用批准文件 6.申报排水量的相关依据材料 f.环保竣工验收检测需提供资料 1.申请报告(原件)
2.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原件、复印件) 3.环境影响报告书(原件、复印件)4.试生产运行通知单(原件、复印件)5.纳管证明(复印件)
五、浦东新区民用建筑竣工验收民防审核 1)
六、浦东新区卫生防疫竣工验收
1)浦东新区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申报表(竣工验收)2)卫生行政部门对该项目前阶段审核意见单
3)经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定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4)安装不锈钢水箱的厂家提供不锈钢水箱卫生许可证和检测报告书
七、建设项目绿化配套竣工验收
1、绿化配套竣工验收申请表(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扫描)2、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文本及电子扫描文档pdf或jpg格式)3、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本及电子扫描文档pdf或jpg格式)4、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复印件,相关页面电子扫描文档)5、上海市浦东新区园林绿化配套工程项目登记审批表(2002年以前项目需提供)
6、园林绿化工程质监备案有关证明(复印件一份,文本及电子扫描文档pdf或jpg格式)
7、建设工程竣工测绘报告书(绿化部分复印件一份,封面及相关页面电子扫描文档)
8、建设项目绿化配套工程符合规范的竣工图一套和苗木清单(附cad文件)
9、居住区、单位绿地数据采集表(加盖公章并提供excel电子版,excel表格向受理点拷贝或到以下网址下载:http://ba > 信息公开 > 重要信息公示栏目下载或直接在该网站用关键字“建设项目绿化配套竣工验收”进行搜索)10、申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三、受理地址: 四、其他说明:
1、所有扫描文档请提供光盘或用移动存储设备交至窗口直接上传至审批系统。
2、文本扫描请尽量以pdf格式进行扫描。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
1)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 2)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检测成果报告书(原件)3)上海市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合格证(复印件)4)浦东新区民用建筑竣工验收民防审核表(原件)5)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项目绿化配套竣工验收证明单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附图(建筑施工平、立、剖南图)(验收现场提供原件)
7)因建设项目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商品房预售
一、划分住宅物业管理区域需提供资料(15个工作日)1.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申请书(原件)2.关于
详细规划的批复(复印件)
3.关于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或立项批复(复印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建设工程项目表)(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图纸总平面图(复印件2份,a4纸复印件5 份,加盖公章)6.地名使用批准书(复印件)
7.座落地址证明(公安派出所出具)(复印件)8.物业企业用房、业委会用房配置承诺(原件5份)9.总平面图2份,分层平面图各5份(原件加盖公章)10.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确认表(复印件)11.居委会用房确定(原件)
二、物业收费确认需提供资料(45个工作日)1.申请报告
2.《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申报表》(一式三份)1)
封面加盖公章
2)
表中的“承诺书” 加盖公章
3)
资料填充需完整,没有的部分则划掉
4)
绿化养护、水景(动力)、其他等需要申请收费的项目,则列出相应的测算公式,且加盖公章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小区建筑总平面图(带有规划部门审核章复印件)5.服务成本费测算 6.等级承诺书
注:绿化养护费的测算公式
元* m2(绿化面积)/[ m2(总收费面积)* 月]= 元/月/m2 以上所有资料加盖公章
三、物业管理招投标申请需提供资料(30个工作日)1.招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2.关于
详细规划的批复(复印件1份)3.关于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复印件1份)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
6.由法人出具的委托书或代理书(原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7.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书、招标公告(原件 + 盘片各1份)8.招标文件(原件2份 + 盘片)
9.盖有浦东新区房产署章的物业管理用房层平面图(复印件2份)10.浦东新区房产署审批的核定单、确认单(复印件各1份)四:物业管理公开招标网上公告(一周)五:物业管理公开招标做标书(一周)六:物业管理公开招标评标(一周)七:确定物业管理公司、签定合同(一周)八:房地产开发企业认证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税务注册证明(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人(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通过网上房地产操作培训人员的销售员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彩色1寸照片一张
7.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正本、副本二页] *资质证书超过有效期限的资质证书需到市房地局权籍和交易管理处补办手续
九、房地产项目认证提交资料 1.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土地证] 2.房地产预测报告(复印件)3.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4.小区规划平面图(原件或复印件)5.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小区鸟瞰彩图、房屋立面效果彩图和各户型平面图(原件 7.网上房地产楼盘简介申报表
十、配套商品房项目预售认定单需提交资料 1.土地使用证 2.规划许可证 3.施工许可证 4.总平面图 5.预测面积报告 6.营业执照 7.房产资质证书 8.法人代码证书
9.配套商品房项目预售认定单一式五份 10.供应协议(配套商品房订购协议)
1、社会保险办理流程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3)地税登记证;(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6)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社保是按比例缴纳费用所以不能说到底多少!
“五险”: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1%,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9%,个人2%外加10元钱的大病统筹;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0.8%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5~1.6%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各省市地区承担比例有所不同。
3、你说的是员工在别的地方办理过社保是吗?这样的话有两种选择:
(1)、让员工把那边的社保转移过来,接着以前的社保去缴纳。转移手续如下,让员工自己去办理转移吧!
1、同城的社保无需办理社保转移,参保人离开原工作单位到同一城市的其他单位工作的,参保人只需向新的工作单位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能办理社保费的缴纳。并将会与原社保档案合并计算缴费时间和累计缴费金额。
2、跨地区流动就业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参保地时,持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到新的就业工作单位参保并缴纳社保费后,由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凭《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向新的参保地的社保局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成功后,两地的社保合并计算缴费时间和累计缴费金额。
(2)、你公司帮员工重新开户办理社保就行了,就当他从来没办过社保一样办理,就是第一点的办理方法去处理!两边的社保加起来缴纳满15年就可以了!这种方法容易点,如果你公司一直有办理社保的,那就去社保局增员就行了,如果刚成立没办过社保的就按第一点去办理就行了!
1.要到当地土地部门咨询养殖场占地的性质,新建养殖场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要符合乡镇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
2.新建规模养殖场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和环保要求,要到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由畜牧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实地考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出答复。
3.土地、防疫、环保等条件达到要求后,即可建场。养殖场建成投产后,到当地畜牧部门登记备案。
感谢您对畜牧工作的关心!
1.养殖户选址:应符合所在乡镇整体土地规划,应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500米以上;距离其它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距离集中居民区和主要交通干线1000米以上。
2.到县畜牧局领取《养殖场建设申请表》,经乡镇人民政府签章后,报畜牧局审核;
3.畜牧局为养殖场提出规划布局意见。
4.建成后填写《新建规模养殖场备案申请表》,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办理营业执照:先到工商部门核名,畜牧局备案开具证明,到环保局开具环评意见,再到工商局出具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