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告白小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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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种特殊的文体,通过对影视对节目的观看得出总结后写出来。读后感书写有哪些格式要求呢?怎样才能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本讲述被法律和道德压制在内心的阴暗面被一瞬的火花所照亮,所摆到光明面的一群人的故事。
神职者的劝世鲜师,到死也在坚持自己的信念,在老婆眼中最终只是一个老师,而不是一个父亲。同样的,劝世鲜师的学生,一个自我陶醉的热血老师,也让人作呕的老师。真的有完美的人么?有的只是在别人看来伟大的欲望或者叫做目标。
北原美月,原本应该是露娜希事件的殉教者,变为班上同学的发泄对象,一个被选出来的祭品。最终成为的是森口和渡边的殉教者。
下村直树,被母亲慈爱的孩子,也是母亲梦想投射的对象。不知道她是真的爱他,还是这只是自己投射出来的一个截体,有多少是为了儿子,又有多少是自身的虚荣。
求道者,一个被母亲过度干涉的人,在母亲的希望和自身能力的冲突中一个迷惘者。在最后也被自己唯一的安身之所背弃,在能去警局寻找自己的道路。至终都没能找到自己的存在价值。
渡边修哉一直把自己信奉到高高在上位置,信奉的只有自己。
传道者最后短短的几页,让渡边和下村接受她的传道。
故事性很强,所以能很快看完。
埋下的细节是以后的伏笔,就是有点啰嗦。
这种讲故事方法也别致。
6个部分天然地就像是6组故事,独立的但,又有相互的关联。
写着一些社会问题,不过故事性大于讨论性
每一个结尾,都是意外的转折,很有此类小说的特点
看完小说,第一个感觉是“变态”,有一种被扭曲的难受。
不由得想,天天都把作业写到晚上的中国学生们,可不可以算另一种幸运呢?
但愿这只是个故事,这样变形的心态只是为了写一个情节起伏的故事而已。
人活着,其实只是活给自己看,与他人无关。
曾经有人问我,人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既然来到人世间,尝遍了该有的苦楚,流过数不清次数的眼泪,生活依旧过得不好,那活着到底还有什么意义了?我仔细回忆过往,似乎还找不到理由说服自己。
少年福贵败光家产后,他的父亲也离他而去,少年福贵还没从“少爷”这个身份里转换出来,就迫不得已要接过父亲的担子,扛起这一大家庭的责任。正是这一人生的第一个大变故,使得他认识了作为一个丈夫,学会支持起整个家庭。
在毛草屋里生活,妻子家珍的不离不弃,为他生下有庆,尽管丈夫曾经的糊涂,但毅然然用生命奏响了爱与责任,理解与宽容。福贵远去里寻医,却被拉为壮丁。两年的颠沛流离,在战火的洗礼中,渐渐明白了生存的含义:家乡有自己的亲人,只要活着,就能见到他们。
几年后回来,母亲已经去世,女儿也因一场高烧不会讲话,但好歹四人团聚了。又因饥荒,被迫无奈把女儿送给别人。女儿逃回了家,他们再也狠不下心了。先是妻子病倒了,后来儿子又因献血过多死了。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勤恳的女婿,女儿又因难产去世。不久妻子也去世了,只留下一个外孙。
本还可勉强过上好日子,女婿却因工地失误丢了性命。福贵拉扯着外孙长大,却因为一个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失误——豆子煮多了——外孙被吃撑死了。
就这样,亲人接二连三地去世,这样的遭遇,苦不堪言。他沉浸在痛苦中迟迟不肯走出,泪水浸湿了衣襟。
福贵经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里就像被刀割般的痛,割的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还比往日活得更加洒脱与坚强。
莫泊桑的小说大都短小精致,你会吃惊,在仅仅几页的篇幅里,他就能给你展现一个精彩的故事或者人物,就像他的一生,也是短而精致,他只活了43岁,但给我们留下了6部长篇小说,306篇中短篇小说和3部游记。
莫泊桑写到一个弃婴 , 他 十几岁的时候被一辆大车碾断了双腿, 从此就只能拄着双拐求乞,而且除了周围的三四个村庄,他不敢走远。他害怕外面陌生的世界,尤其害怕大路上成队走着的宪兵。于是他老是在周围这几个村庄乞讨,人们已经厌烦他了。12月的一天,天气阴冷,大家的心情都不好,他已经两天没有讨到任何食物下肚,又奔波了许久,再也走不动了,就出溜到一个农家院子的一角,像是要等候一种神秘的援助。但什么也没有。突然,他看见了一群鸡,他的手还很灵活,丢出一块石头打死了一只。他想用火来烤,这时被鸡的主人发现了,于是被众人一顿殴打。他流着血,饿得要命,而宪兵也被叫来了,把他带到镇上。他一句话也不说,因为他已经弄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思想已经混乱,况且已经有那么多年没跟人说过话。他被丢到牢里,第二天当宪兵要来审讯他时,看见他已经死了了。“多么出人意料啊”——谁都没有想到他也要吃东西。
莫泊桑还写到一个瞎子,他是一个乡下人,父母在世时,还有人照看他,可两老一去世,尽管他姐夫把他那份遗产夺到自己手里,却连汤也舍不得给他多喝。他是不是有智力、有思想、甚至有感觉,是不是对自己的生活有清醒的认识?谁也没想过这样的问题。凡是他的失明使人想到的残忍的恶作剧都被想出来了,尤其是在他吃东西的时候,人们把小猫、小狗放到他的食盆边来捉弄他,和他抢食,或者故意给他塞瓶塞子、木屑、树叶甚至垃圾,然后在一边哈哈大笑。
还是在一个冬天,下着大雪,他姐夫一早把他带到很远很远的一条大路上去求乞,这一天他再也没有像往常一样自己回来。到初春解冻的时候,人们发现一大群乌鸦在平原上空不停地盘旋,然后时而像一阵阵雨点集中落在同一个地方,人们在那里发现了瞎子残缺不全的尸体。
这是一些最弱势者,一些哀苦无告者,他们甚至已经发不出自己的声音。我们在莫泊桑的笔下感到了对这些最弱势者最强烈的同情,他使他们留下了自己的足迹,还有恰恰也是短篇小说名家的契诃夫、欧·亨利也是如此。我们要感谢这些使暗哑者“说话”的作者 。
莫泊桑的故事是发生在他生活的19世纪下半叶,离提出“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的法国大革命已近百年。这样的悲剧发生有普遍穷困的问题,也有导致冷漠甚至残忍的观念问题。无论如何,莫泊桑的小说提醒我们:还需要更仔细地聆听那很容易被喧闹和欢乐声盖过的微弱的悲惨之声 。
贾平凹长篇小说《秦腔》读后感
想老老实实地记录下自己读完《秦腔》之后的所思所想。
是前天也就是周日开始读的。其实这书是去冬就买来的,但一直没有没翻开过。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翻开一本小说,就一定会一口气把它读完,这里的“一口气”,是指再不穿插着读其它的书,而且是尽可能地利用一切时间在最短的时间跨度内把它读完。于是今晨两点左右,就把《秦腔》读完了。
今早勉强睁开眼把孩子安顿好去上了学。然后竟又忍不住翻开了从第一页重读了起来,“要说我,我最喜欢的女人还是白雪。”故事就是从这句话开始的,但是再读的感觉比初读更有味,因为故事中的人已经像老友一般的亲切了,然后又读了十几页。我想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一定会再读的,因为它值得我去再读。
说实话,前段时间是接连读过几部茅奖作品的,读的时候也很过瘾也很投入,但是读后都没有让我产生想写点什么的冲动。从这一点看,是不是《秦腔》还是有一点过人之处的?不过也难怪,它毕竟是第七届茅奖的全票头奖之作呢。
很难界定书中的主人公是哪一个或哪一对,我觉得至少两代人中都有,上一代是夏天义和夏天智这兄弟俩,下一代则是典型的三角关系人物——一女两男——女主是白雪、男主是张引生及夏风。我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张引生能占据男主角的位置,但读着读着,却发现这个大家眼中的“疯子”是整个清风街最冷静最清醒的一个人(这种清醒是带着些卡夫卡式的,隐藏在他的那些怪异言行背后)。夏风则渐渐成了一个若有若无的角色,甚而发展成了一个令人憎恨的角色。
回过头来想,小说最大的亮点其实也就在张引生身上了。他对白雪全身心的痴恋实在是让人动容。他为她喜为她忧,为她哀为她怒,那样纯粹的爱真是世间少有啊。摘录一段,故事开头,当引生得知白雪嫁给了夏风之后,他“脑子里嗡的一下,满空里都是火星子在闪”,然后是哭,“脸乌青,牙关紧咬,倒在地上气死了”。回到家后,他还是那样疯狂,还有一大段内心独白——
我回到家里使劲地哭,哭得咯了血。院子里有一个捶布石,提了拳头就打,打得捶布石都软了,像是棉花包,一疙瘩面。我说:老天!咋不来一场地震哩?震得山摇地动了,谁救白雪哩,夏风是不会救的,救白雪的只有我!如果大家都是乞丐那多好,成乞丐了,夏风还会爱待白雪吗?我会爱的,讨来一个馍馍了,我不吃,全让白雪吃!哎嗨,白雪呀白雪,你为啥脸上不突然生出个疤呢?瘸了一条腿呢?那就能看出夏风是真心待你好呀还是我真心待你好?!
这样振聋发聩的爱的表白多么令人感动啊!
接下来的故事中,引生为了能在白雪身边,自告奋勇跟着县剧团去下乡巡演;为了能看白雪一眼,他在深夜的街头不知疲倦地为别人一圈圈地推磨;为了白雪,他和别人打架斗嘴,也挨打挨骂,但他毫无怨言。他为自己能用一根木棍牵着白雪过河而高兴,他为能拥有白雪的一方手帕、一张相片而兴奋,他也曾因在夏天义的饭桌上能和白雪对饮一杯而激动,每一次与白雪的接近都令他心跳、颤抖。更令人感到震惊的是,他为了表白自己对白雪的爱的纯洁,竟然能挥刀自宫!这种过激的举动我们可以看作是他作为疯子的本性的体现,但是,更深地思考,难道这种不计后果的牺牲不值得我们对他对这份深情肃然起敬吗?
而与张引生相对照的却是夏风对白雪似有实无的爱,他的爱是自私的,淡薄的,一点风吹草动就能将它摧毁的。他独断专行地要让白雪放弃自己钟爱的工作把她调到省城去陪他,当他得知白雪怀孕后,坚决地说“打掉,一定要打掉!”因为他担心调动计划受影响,甚至还说,“难道说我结婚就是为了两地分居吗?”在他得知孩子先天残疾后,他冷血地将其遗弃于荒野,连头都不回。这种赤裸裸的利己主义思想令人齿冷。从这一点上来看,他比甘心自残的张引生不知要卑下多少!夏风所代表的世间的聪明男子们,真是令人失望!
白雪在书中应该说是个完美的女性角色,但是,似乎有这样一个不成文的定理,古往今来,越是善良的与世无争的女性,越是磨难多。故事结尾,她和残疾的女儿被夏风毫不留情地抛弃了。这样的悲剧上演了几千年,令人唏嘘,但却也无解。我们试着猜想一下,接下去的故事会怎样发展,白雪孩子的残疾会得到彻底的治疗吗?夏风会幡然悔悟重新找回白雪吗?答案是,可能性不大。
故事的主线大致就是如此了。
副线是两条,一条是老村长夏天义面对农耕文化在清风街的日渐衰落时所做的苦苦抗争。他为了让村里的稻田浇上救命水所做的拼力争取,他对“七里沟淤地工程”几十年来愚公式的执著,他对村子里撂荒地的忧心与奔走,都让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感动着。另一条线,老校长夏天智则代表了老一辈农村知识分子的精神境界,他热爱民间艺术,为了秦腔的传承呕心沥血,面对秦腔艺术的日益衰落长吁短叹,忧心不已。但这两位老人的抗争又都是无济于事的,历史的车轮滚滚而来,辗碎了他们的梦,他们的追求,也将他们逼向了逃不开的绝境。
在此之外,夏家众多的子媳,更多的是以反面人物的形象出现的。他们有的懦弱,有的自私,有的好赌,有的好淫,仁义礼智信,全都“瞎”了。立体书写的角色也有,特别是夏君亭,就是一个极富争议的人物,他也一心为公,不谋私利,多方奔走,辛苦劳累,但是他却有着这一代人的浮躁与短视,功利思想重,甚至有时不够光明磊落。
有人统计全书中有名有姓的人就有158个,这让我想到了曹氏巨著《红楼梦》。细一琢磨,两者竟还是有许多相似处的。主线是年轻人的爱情悲剧,副线是大家族的衰落。要是再细琢磨,还应该有更多的相通处,留待日后慢慢考证吧。
这本书最大的特色不在于人物众多,而是在于对上世纪九十年代乡土中国的准确描摹,全面,细致,真实,可感,暴露了许多当时农村固有的顽疾,它像是一部历史档案,记录了那个特定年代的大冲突大事件。例如村集体经济的衰微,繁重税费征收中的官民冲突,计划生育推进中官民智慧与力量的博弈,为发展农村经济而不得已付出的土地的代价(修路占地、修农贸市场占地,甚至修公厕也占地),这种种矛盾冲突有的已经终结,有的还在延续,成为当代农村发展进程中一个又一个的必然。
莫泊桑的小说也颇有“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风味,而在这些短篇小说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项链》了。
人性有一个很大的弱点——永远想得到那些得不到的东西。在古代,只要一幅名画若是出现在一个人家中,那么这个家没多久就会败了,不是因为自身的问题,而是因为他人的贪婪,或是为了讨好上级。皇帝拿到好字画时,也是绝不可能想象到别人为了取得它多少人丧了命的。
《项链》这个故事很简单,一个女人爱打扮,家里却很穷,而且一直渴望的是金钱。她有个富有的朋友,但每次看望她后都会因羡慕而痛哭。当她问朋友借项链去参加舞会,结束后却弄丢了,积攒了所有钱或是借钱才买来一串真的。最后,她朋友告诉她,她给她的项链是假的。
造成这样悲剧的,无非是那个女人的不满足。她不满足于当下生活的方式,不满足于自己的经济状况,不满足于自己的一切。其实改变那样的看法就可以活得很幸福,可是在那样的时代,简直是天方夜谭。在普法战争中,很多人精神上不说,连自己的衣食都处理不好,何谈幸福?因此,那时好的东西很少,以此类推,像那女人的态度的人肯定不少。
在精神上,如果接受了正常的教育,穷人也可能过上好生活,但在战争中想搞好教育也是难的,所以女人的感受可以理解。《项链》中的朋友真的是“朋友”吗?文中有提及,女人的朋友常向她“展示”自己的首饰,而最后说出真相时,是不愿再把真项链还给女人的,而且还感到一种正以自豪的、天真的快乐。
第一次,读完这个故事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恶心”,感到害怕。起初感觉这种事不会在现代发生,而如今才意识到,同样的故事完全可以发生在当下。
莫泊桑的小说大都短小精致,你会吃惊,在仅仅几页的篇幅里,他就能给你展现一个精彩的故事或者人物,就像他的一生,也是短而精致,他只活了43岁,但给我们留下了6部长篇小说,306篇中短篇小说和3部游记。
莫泊桑写到一个弃婴 , 他 十几岁的时候被一辆大车碾断了双腿, 从此就只能拄着双拐求乞,而且除了周围的三四个村庄,他不敢走远。他害怕外面陌生的世界,尤其害怕大路上成队走着的宪兵。于是他老是在周围这几个村庄乞讨,人们已经厌烦他了。12月的一天,天气阴冷,大家的心情都不好,他已经两天没有讨到任何食物下肚,又奔波了许久,再也走不动了,就出溜到一个农家院子的一角,像是要等候一种神秘的援助。但什么也没有。突然,他看见了一群鸡,他的手还很灵活,丢出一块石头打死了一只。他想用火来烤,这时被鸡的主人发现了,于是被众人一顿殴打。他流着血,饿得要命,而宪兵也被叫来了,把他带到镇上。他一句话也不说,因为他已经弄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思想已经混乱,况且已经有那么多年没跟人说过话。他被丢到牢里,第二天当宪兵要来审讯他时,看见他已经死了了。“多么出人意料啊”——谁都没有想到他也要吃东西。
莫泊桑还写到一个瞎子,他是一个乡下人,父母在世时,还有人照看他,可两老一去世,尽管他姐夫把他那份遗产夺到自己手里,却连汤也舍不得给他多喝。他是不是有智力、有思想、甚至有感觉,是不是对自己的生活有清醒的认识?谁也没想过这样的问题。凡是他的失明使人想到的残忍的恶作剧都被想出来了,尤其是在他吃东西的时候,人们把小猫、小狗放到他的食盆边来捉弄他,和他抢食,或者故意给他塞瓶塞子、木屑、树叶甚至垃圾,然后在一边哈哈大笑。
还是在一个冬天,下着大雪,他姐夫一早把他带到很远很远的一条大路上去求乞,这一天他再也没有像往常一样自己回来。到初春解冻的时候,人们发现一大群乌鸦在平原上空不停地盘旋,然后时而像一阵阵雨点集中落在同一个地方,人们在那里发现了瞎子残缺不全的尸体。
这是一些最弱势者,一些哀苦无告者,他们甚至已经发不出自己的声音。我们在莫泊桑的笔下感到了对这些最弱势者最强烈的同情,他使他们留下了自己的足迹,还有恰恰也是短篇小说名家的契诃夫、欧·亨利也是如此。我们要感谢这些使暗哑者“说话”的作者 。
莫泊桑的故事是发生在他生活的19世纪下半叶,离提出“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的法国大革命已近百年。这样的悲剧发生有普遍穷困的问题,也有导致冷漠甚至残忍的观念问题。无论如何,莫泊桑的小说提醒我们:还需要更仔细地聆听那很容易被喧闹和欢乐声盖过的微弱的悲惨之声 。
贾平凹小说《古炉》读后感
初读《古炉》是从网上下载了前面的大部分内容,最近在单位图书馆又发现了原著,遂借下一口气读完。
《古炉》开篇的“冬部”,像电影的慢镜头,拉开了故事的序幕。故事发生在陕西一个名为“古炉”的村子里,这里贫穷闭塞却山水清明,村人们保持着传统的烧瓷技术和浓郁的民风古韵,仿佛几百年来从未被扰乱过。但动荡却从1965年冬开始了,古炉村里的所有人,在各种因素的催化下,各怀不同的心思,集体投入到一场声势浩大的运动中。直到1967年春,这个山清水秀的宁静村落,演变成了一个充满猜忌、对抗、大打出手的人文精神的废墟。贾平凹用真实的生活细节和浑然一体的陕西风情,将中国最基层的农村“文革”的历史轨迹展现在读者面前。
或许是我在农村长大的缘故,自己少年时代处于“文革”末期,也多少能感觉到“文革”的气息,所以看这部小说仿佛就回到了那懵懂的年代。
书中讲述随着红卫兵串联,文化大革命先是像轻柔的风刮进了这个小村庄,人们虽然有耳闻,但还是能够保持正常的生活秩序,该下地的下地、该养牛的养牛、该烧窑的烧窑。但是,就这样一个偏僻的村庄,最终仍然被文化大革命的狂风席卷了,原本由舅甥繁衍亲上加亲的村庄,在这场运动中开始裂变,以夜姓为首的霸槽成立了榔头队,以朱姓为首的天布成立了红大刀队,两派开始了你死我活的斗争。先是文斗,互相贴大字报,批斗对方拥护的人员,后来不可避免的上升到了武斗。而最终,两派的头目都被无产阶级专政了,成了那个疯狂时代的牺牲品。作者通过古炉村庄这样一个小小的窗口展现出了那时整个中国的景象。
如果说贾平凹的《浮躁》写的是中国人在八十年代改革开放进程中的迷失;《废都》写的是九十年代中国的颓废迷丧,那么《古炉》写的就是中国几千年来的朝代更迭历史,是活生生的历史,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从中可以找到你、我、他。虽然《古炉》时间跨度仅春夏秋冬,但其中传递给人们的不仅仅是人间四季的更替,这里有中国最底层百姓的甘苦酸甜;有中国几千年文化在黄天厚土里所留下的积淀沉渣;有弱小民众的无声抗争;也有善人的天理演进……贫穷使人容易凶残,不平等容易使人仇恨。作者用一个西北边远古村的四季更迭,来告诉人们社会的兴衰、制度的更替、人性的丑恶、天道的轮回。文中我尤其欣赏“善人”这个人物,他是一位还俗的和尚,会接骨说病,在那混沌的年代里,他总是劝人向上向善,为了阻止一场两派的恶斗,他把一箱治病的蜜蜂全部放飞;为了保护古炉村标志性的树木,那棵百年老树白皮松,他据理力争,但他微弱的善举无法阻挡疯狂的恶行,绝望中他选择了自焚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从这个人物身上,让人看到黑暗中人性犹存的曙光。正如作者在后记中所言:善人是宗教的,哲学的,他又不是宗教家和哲学家,他的学识和生存环境只能算是乡间智者,在人性爆发了恶的年代,他注定是要失败的,但他毕竟疗救了一些村人,在进行着力所能及的回复、修补,维持着人伦道德,企图着社会的和谐和安稳。
我很喜欢《古炉》后记这段话:
有人说过很精彩的话,说因为你与你的家人和亲朋在这个世上只有一次碰面的机会,所以得珍惜,因为人与人同在这个地球,所以得珍惜。可现实中这种珍惜并不是那么就做到了,贫穷使人容易凶残,不平等容易使人仇恨,不要以为自己如何对待了别人,别人就会如何也对待自己。永远不要相信真正,没有真正,没有真正的友谊,没有真正的爱情,只有善与丑,只有时间,只有在时间里转换美丑。这如同土地,它可以长出各种草木,草木生出红白黄蓝紫黑青的花,这些颜色原本都在土里。我们放不下心的是在我们身上,除了仁义理智信外,同时也有着魔鬼,而魔鬼强悍,最易于放纵,只有物质之丰富,教育之普及,法制之健全,制度之完备,宗教之提升,才是人类自我控制的办法。
《古炉》这部鸿篇巨著,贾平凹仍是秉承一贯的写作风格,里边大多是陕西方言俚语,对于有文字洁癖的人来说,会觉得语言有些粗俗,但故事的确写得很真实且很有深度。
读完契柯夫的《变色龙》之后,我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因为现实生活中的“变色龙”并不少见。
《变色龙》讲述的是一件发生在街上的.小事。首饰匠赫留金被一只狗咬伤了,奥丘梅洛夫警官在处理这件事。一开始,警官答应要处死这只狗,严惩狗的主人。但一当人群中有人说这是将军家的狗时,警官立刻换了脸色,指责赫留金故意伤狗在先。后来又有人说那不是将军家的狗,警官马上又变了嘴脸,又说要严惩这只狗和它的主人。这只狗的主人到底是谁,人们观点不一,警官的脸色也随之像变色龙似的变来换去。
故事的情节与描写颇为有趣,其中奥丘梅洛夫警官那变色龙似的两面派嘴脸更是叫人难忘。有人说那不是将军家的狗时,他摆出一副警官的威严;有人说那就是将军家的狗时,他有“和颜悦色”,说小狗乖巧,赫留金惹事。井官表面上看似在不断为自己开脱困境,实际上与小丑的滑稽表演没有多大区别。遇到上级便“和颜悦色”,阿谀奉承的两面派作风显得是如此虚伪,像见了主人伸出流满口水的舌头,晃悠着尾巴装出一副“可爱”相的狗一样遭到人们的鄙视与嘲笑。
但可悲的是,两面派的人并不是某个时代独有的产物。以前在读席勒的名剧《阴谋与爱情》的时候,就看到了十八世纪德国宫廷中的一些两面的寄生虫。对上,他们极力讨好。以为王公夫人衣服上的带子掉到地上,几个臣仆立刻趴在地上焦急寻找,争取第一个得到夫人的赞赏。对下,他们残酷剥削。为换得一颗讨好公爵夫人的钻石,有人不惜卖几千农奴去战场当炮灰。即使在现代也不乏此类人。
记得我还在上小学的时候,班上已有两面派了。老师在时规规矩矩,老师不在时破坏纪律。虽说小学生的这种行为的性质不会很恶劣,但这种风气一但养成便很不好。从小做事两面派,长大还得了?在现代社会中,两面派的人不仅会遭到周围人的鄙视,还难以得到上级的信任。两面派的人要么为了“明哲保身”,要么为了飞黄腾达,这些他们或许可以做到,但他们却要为此扣上“伪君子”的帽子,难以得到他人的正视与信任。
不用说,《变色龙》是一出成功的黑色幽默,一出暴露小丑般的“变色龙”可笑嘴脸的故事。
打开第一页,你便会被欧·亨利,这样一位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细腻的文字所吸引,又会被他那辛辣讽刺的描写所折服。
欧·亨利将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但正因为穷人正在饱餐之时,他忘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穷人仍然去负约了,还装出很饿的样子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力气。穷人吃饭后,老绅士付了账,两人便到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绅士身上散发着诚信的光芒,而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欧·亨利的作品就是这样一个人性的舞台,各种人性的善恶美丑都会在这里展现得淋漓尽致。但欧·亨利的作品更多的是教会了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在长达两个月的暑假里,我选择了欧·亨利写的《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来作为假期阅读书籍。通过阅读这本小说选,我受到了很大了启发,也使我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有了更好的启迪。
欧·亨利,原名为威廉·西德尼·波特。是美国着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大师之一。曾被评论界誉为曼哈顿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代表作有小说集《白菜与国王》、《命运之路》等。其中一些名篇如《爱的牺牲》、《警察与赞美诗》、《最后一片藤叶》等。这些小说使他获得了世界声誉。
记得我刚开始阅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这本书像中药那样难喝一样很难读懂,刚开始我根本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究竟是在讲怎样的一件事。是要给予我们什么启示,我完成弄不清楚,刚开始读了一点点就没读了,过了几天,我重新仔仔细细的品读这本书,逐渐读懂了内容,也慢慢理解了每篇文章里所包含的的真正含义。
当我阅读完整本书的时候,我受到了很多很多的启发,例如我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职责,都有自己的责任在身。但是,有多少人尽到了自己的责任?有多少人是在逃避责任?有多少人明知道自己有责任做好某事却找借口而推脱?举个简单的例子:在外面喝了饮料明明垃圾桶就离自己不远,却因为和自己走的路没在同一个方向而懒得走过去丢进垃圾桶,而是远远的往垃圾桶扔,扔不进也不去管他,明明是想尽自己责任的,却因自己的懒散而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
总之,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体会到了很多,也理解了很多。希望大家也能去看一下这本书,真的很有趣。
初一:吴坤锭
我们知道法国最杰出的短篇小说家要数莫泊桑,俄国当推契柯夫,而美国独树一帜的则是欧?亨利。
第一次知道欧?亨利,是在语文课上。老师给我们总结文章结尾方式,有什么顺其自然法,点题法云云,我已经记不大清了,其中就有一个“欧?亨利式结尾”,这个我当时最感兴趣,所以记得最清楚。
后来,老师给我了份报纸,在那份报纸上,我第一次完整地阅读了一篇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那篇小说《二十年后》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使我对欧?亨利的作品有了初步的了解。
这次寒假,我有了充裕的时间,真正的接触了欧?亨利的作品。
翻开小说集的第一篇,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欧?亨利独特的作品风格,吸引着我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
我不得不赞叹欧?亨利的写作技艺,这也是为什么他的作品有如此之大的魅力的原因,他的文章结构严谨,而且读到小说的最后时让人大吃一惊,豁然开朗,完全出乎你的意料,每一篇小说都是如此。其中我记忆最深刻的一篇是《圣罗萨里奥的两位朋友》,这里内容我就不再复述,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自己去看。当我在读这篇小说时,产生了很多疑问和不明白的地方“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为什么要这么说?”“这是为什么?”,有时会感到不知所云,但到了小说的结尾作者以一封书信的方式揭晓谜底时,所有的疑问都被解开了,而且故事情节显得很通顺,很合理。
欧?亨利的作品还很大的程度上受到了自身经历的影响,把自身经历融合进小说,是小说本身更富有感染力,例如他很有名的一篇《警察与赞美诗》中讲了一个人想尽办法想去做牢都没有成功,但当他后来翻然悔悟,洗心革面,打算从新做人时,警察却将它带走了。实际上欧?亨利自己就坐过牢,他就是在监狱中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在其他很多小说中,也能看出欧?亨利的影子,好几篇小说都提了“第一国民银行”,而欧?亨利早年恰好在第一国民银行当过出纳员。
我认为,欧?亨利的作品在一定程度上还折射出了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人们的生活状况。虽然欧?亨利的个人生活糜烂腐败,但他的作品永远有着不朽的价值。
在《胖子和瘦子》中,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有两幅画面,一副画面是瘦子带着他的家人在火车站遇到了多年不见的老朋友胖子。就如文中“两位朋友相互亲吻了三次,四目相对,眼泪汪汪。”那样,整个画面中气氛亲切,热烈而又和谐,另一幅画面与前一福就大相经庭了:当胖子说到自己位高权重是,这使刚当上科长的瘦子大吃一惊,瘦子对胖子持着一种敬畏的态度,“哈巴狗”的丑态不仅在瘦子身上有所体现,在他那年仅15岁的儿子身上也体现的淋漓尽致。这里的气氛无疑是紧张的,拘泥的,让人感到沉闷。
通过这两段鲜明的对比,绘制出十九世纪末期俄国社会的世俗图。可是时光流逝,为什阿谀奉承的风气在这个现实社会中依然存在?为什么社会的发展冲不走这恶俗的风气?
可能是:金钱和权力在人们的心中占据着太重太重的位置了,在某些人的眼中,权贵比亲情,比个人尊严更重要。这才有那些为了财产分配,不顾奄奄一息的老人却吵着打官司的子女们;才会有那些为了升官发财,毅然把尊严和正义都踩在脚下,去对上司毕恭毕敬,卑躬屈膝的职员们。真的,“有钱能使鬼推磨”总结的太精辟了,仅仅七个字便点出了金钱的重要性和它独特的魅力。
用钱买车买房,甚至买命,人们对金钱的欲望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愈演愈烈,似乎大家被“有钱者,得天下”所洗脑了,而想到达到这种境界,阿谀奉承无疑是一出“方便实用”的“上乘之计”了。
其实,人们心中的嫉妒心理是更大的杀手,它能蒙蔽你的双眼,让你失去理智,从此使你误入歧途,走上一条不归路。因嫉妒而跟风阿谀奉承在社会历史长河中是永保青春的“杀手锏”嫉妒是绚丽魔法,吸引着很多面临抉择的人,载动着百年阿谀奉承的社会现象。
《胖子和瘦子》是讽刺小说的代表,同时也是一面镜子,照射出从前和现在官场的腐败。但从我们了开始,要做“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正人君子。要对趋炎附势说“不”,因为:总有一天你会发现,金钱和权力不是万能的!
看来我契诃夫的若干篇短篇小说,契诃夫的好多小说都是通过一些非常不起眼的小人物,描述官场黑暗状态的。看来,契诃夫对这些恨之入骨啊。
《小官吏之死》中,一个小小的官吏郁郁而终,竟然只是因为不小心把一点点的喷嚏打到了上级的身上。对于小官吏妻子的描写,是“开始时她吓了一跳,后来听说对方是“别的部门的长官”,便放宽了心。”家人也是如此的疯狂啊,如此希望保住自己丈夫的乌纱帽呀。其实原本上级根本没放在心上,小官吏却三番五次的找上级道歉甚是可笑啊。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事竟然害死了一个人!当然小说毕竟有夸张的成分,事实上这种事情不太可能会发生。还有一些作品诸如《变色龙》,对警官的细节描写非常生动,自己主持“公道”的态度随狗的主人的变化而变化,活像为了保护自己而变身体颜色的变色龙。同时,警官的大夜脱了又穿,穿了又脱的描写非常精彩,是心里在忐忑呀!害怕什么?害怕自己得罪了上司没有!
他们为什么都这么慌?
在他们的观念里,当官的目的是赚钱,没有崇高的“为人民服务”的理想,好像只能通过迎合上级来获得一个小小的官职啊。明明可以通过自己优秀的政绩来证明自己,却在暗地里用不正当的方法揭露自己,何苦呢?好好办公赢得一个永垂青史多好?说到底还是自身的能力不够啊。
而作为上级,似乎也只会听听下属的好话,属下的行为完全看自己的脸色,上级就不能谨言慎行吗?广开言路,不能只听夸耀自己的话,所为“忠言逆耳利于行”就是这个道理,上级不能培养下属这种风气。
如今,也有不少官员干着契诃夫笔下的事,通过宴请上级来提升“知名度”的行为依然屡禁不止,官员的丑闻也一个接一个出现。如今的“八项规定”就是规范这些不良的行为啊。当官应该是治理为天责,而不是想着如何升官拿更多的俸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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