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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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种动态的过程,能够让我们对自身的成长变化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需要有目标和策略,同时注重实施和评估效果。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我们应该尊重别人的选择和决定。
一、为适应现代教育教学思想,及时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和教育法规,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教师要坚持政治学习,每周五学校组织集体学习一次,其余时间教师通过报刊杂志或新闻媒体个人自学,无论集体学习或个人自学都要做好学习笔记,并根据要求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二、科技在进步,知识在更新,每位教师要树立不断学习的思想,坚持业务学习,及时了解教育教学信息,主动参加每周学校组织的业务学习和校本培训,学习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领会精神,积极讨论发言。除参加集体学习外,平时要多看报刊杂志,了解教育新思想,新理论,并使用在自己教育教学过程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根据自己教育教学实践,总结经验撰写心得体会。
三、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总结学习情况,包括摘录要点,学习心得体会,学校每学期末检查学习笔记,总结学习情况。
四、认真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等法律法规,履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违纪违法,做到为人师表。
五、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教学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六、每位教师都要认真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提高业务素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七、积极参加市教研室和学校组织的教师业务培训和各种教研活动。
八、每位教师在本学期要写出四篇教学随笔或教学反思或经验总结材料。
一、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员、工人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办公室负责考勤的组织工作。
二、教职工的考勤由所在处室组进行,考勤员由处室组推举。
三、考勤员逐日记载出勤情况,一周统计公布一次,按月统计报校长办公室记入教职工工作档案。
四、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
五、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考勤员。
六、告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七、教职工集体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考勤之列。
八、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情况,制订同工资、奖金、评优、职称评定挂钩的实施细则。
教师办公室是教师办公和开展活动的场所,教师办公室的工作由教师办公室有级部主任具体负责,各位教师应在团结、合作的前提下,共同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按学校上下班要求按时上下班,办公时间偶然必须短时间外出,1小时之内应到教导处请假,1小时以上的到校长室请假,并登记外出时间。回校后及时到教导处登记回校时间。报外出情况,由办公室负责人作好具体记录。
二、平时上课时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随便离开教室,不随便提前下课,课程安排不得随便调动。
三、办公室办公期间认真工作,不许大声喧哗、嬉笑、高声谈论,不吃零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办公室,不搞娱乐活动。
四、营造健康向上的办公室文化,为人师表,不说粗俗的话语,学生及家长在场时尤其注意对来客有礼貌、热情接待。
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经常做好办公桌的卫生工作,办公桌物品摆放有序,保持墙壁整洁,不乱挂衣物,不乱张贴。
六、健全值日制度,值日教师在每天上班前做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并负责全天的办公室卫生工作。
七、爱护公物,节约用电,不开无人灯、无人扇。无人微机等.
八、不得将办公室钥匙交给他人,不得擅自将单个学生留在办公室。放学或集合时最后离开办公室的老师应关闭电灯、电扇、饮水机,并锁好门窗。
九、级部办公室负责人应对本室教师的出勤、办公、卫生工作等情况,做好监管.
十、学校根据《文明办公室评比条例》每月评一次文明办公室,授予“文明办公室”称号,并给予该室所有人员加课时5分的奖励。
1、工作衣帽应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
2、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与盛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3、在厨房内禁止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4、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浩。
5、厨房清洁扫除工作应每日数次,至少二次的清洁工作,用具集中处置,专人管理。
6、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不许随便悬挂衣物、放置鞋子、乱放杂物。
7、有传染病时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1、以学校名义报上级机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公文,下发学校各处室的公文,根据其业务内容,由主管科室代校草拟稿。
2、有关处室代校草拟的文件,应一律送校办复查,并由校办公室送有关校领导签发。若需有关处室会签的,应在会签后送校办公室复核,再送有关校领导审批签发。
3、凡已向全校部署了的工作,一般不另行文,会议文件一般不重发。
4、经领导签发的文件,原则上不得改动,若需改动,须经原签发人同意。
1、凡收到的一般公文,在收文人登记编号后交办公室主任批办,重要文件由办公室送主管领导后,按照职责交有关处室办理。
2、各部门对来往文件应有专人负责进行登记、编号,并妥善保管。
3、需要答复和急办的公文要迅速办理,办公室须注明承办处室,要求完成日期等内容。办公室主任要负责检查、催办、防止漏办和延误。办理完结,办公室应填写完成情况和日期。
4、发出的公文和归档的公文要加盖公章。
5、公文管理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并定期检查全校各处室执行情况,将检查结果,向主管校领导汇报。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为了使我校和幼儿园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统一、有序,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学校成立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领导机构。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学校疫情报告人)。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1、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2、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优先考虑;。
3、必须为学校或者托幼机构的在编人员。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3、定期对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托幼机构)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1。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报告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三)检查报告流程:
班主任晨检(发现)报告校疫情报告人报告校长报告镇卫生院和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学校晨检、午检工作制度:学校坚持晨检、午检制度,每天早上学生到校后、中午上课前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身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班主任及时了解缺勤学生和在校生病学生情况,发现各类。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如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本校教职工凭学校统一制作的工作证进入学校,本校学生凭校牌(或校服)进入学校。
2、学校召开家长会,家长凭学校统一印制的家长会通知单进入学校。
3、非学校教职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4、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5、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6、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假条存档备查。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学校校车和教职工车辆凭z中学车辆通行证进入学校,并按学校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
3、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领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进行查验,凭学校签署的大宗物品出校通知单,查验核实并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1、为了加强师资管理,及时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不断搜集、积累教师业务水平情况,对教师教学科研水平进行考核,必须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充分发挥业务档案在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估、晋升、奖惩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2、教师业务档案主要收集和记载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中形成的主要成果材料(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科研论文、专著、教材等以及对这些材料的评价,专家的学术鉴定材料、图片等)。
3、对教师业务档案的认真收集、整理是加强教学,科研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业务档案搜集。
1、建立健全业务档案材料的搜集整理制度,材料要全面、完整、准确,由专人负责管理。
2、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教师任课、进修、观摩教学、改革教学方法、科学研究等成果、学术活动、外语状况、计算机情况、学术水平鉴定及参加有关会议总结等材料。
3、对归档材料要验证真伪和完整与否,要求用黑钢笔或黑水笔填写,书写字迹工整,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填写。
(三)业务档案材料的管理。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登记表、学历及职称复印件、奖惩复印件等;。
(3)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学术研讨会议、学术交流,学术任职等(具有复印件)。
(5)计算机、外语考试、培训学习情况(证书复印件);。
2、对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利于考核、考查材料的准确程度及学术价值;。
3、业务档案的使用,要确定阅档人员范围,建立业务档案传阅制度。
1.听课要有计划,有明确目的,做好充分准备,熟悉课程标准,掌握教材,听课过程要做到:耳听、眼看、手记,按教学流程做好听课记录,听课后认真分析,并及时为教师评课,点评时要切合实际,观点新,有高度,利于操作。
2.看教学目的是不是明确,对教材理解是否深刻,讲授是否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抓住关键。
3.看教学过程的组织是否严密。是否根据教学目的要求、学科特点、学生实际、教学原则、周密安排,教学的各个环节有精确的目的性、针对性,有效的利用四十分钟。
4.看教学方法是否得当,是否符合学生的认识规律,年龄特点,运用启发式。是否调动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给学习方法,促进学生积极思维,看全班每个学生是否会学习,每堂有所得,达到学懂、记住、会用。
5.学校领导和教师要按各自工作职责要求的听课节数完成听课任务。
6.学校领导要重视非考试学科,非考试学科听课节数不得少于总听课节数的四分之一。在听课和评课工作中应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7.为了加强对学校教学常规工作的管理力度,整个学期里校领导要采取随机听课的方式深入课堂,听随堂课的节数不得少于听课节数的60%,听后要有针对性地点评。
8.教导处要建立领导预听课记录,便于掌握领导听、评课情况。
9.领导要定期把听课簿送到教导处接受检查登记。
1、按照学校招收学员条件,同意招收的学员,必须持有关证明(证件)到培训处(招生办)办理入学手续。
2、学员持入学证明到财务室交纳培训等费用。
3、学员进校后,一般不允许退学。退学者不退费。
4、学员培训期间的生活、学习等费用一律自理。
5、学员在培训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重大事情非请假不可者,应写出书面请假条经教研室签字后,由校长批准。
6、学员在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7、及时安排学员宿舍和床位,配发教材、服装及被褥等。
1、学完单科或全科时,学员必须参加单科或全科的考试(考核),无故不参加者不记成绩。
2、成绩考核的评定实行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制。
3、成绩考核分理论和实践两种形式,教师对学员成绩的评定应结合平时的学习情况,客观、公正的评定出学员的学习成绩。
4、学员的各科学习成绩应真实的记入学籍档案。
5、学员学习成绩考核除理论课、技能课考核外,学员在校表现情况及操行成绩,亦同时记入学籍档案。操行成绩评定也采用四级制。
1、学员完成培训计划规定的课目,经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或毕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或毕业证。
2、短期单科班发结业证,半年和一年制的全科班除发结业证外,另发给进修证。
3、单科学员结业后,学校可择优推荐工作,全科班毕业学员,学校将分批推荐安置工作。
4、毕业学员不服从安置者,其工作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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