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这样人让我崇拜作文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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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这位特警的脸黑黑的,像是经历过许多风雨的洗礼。眼睛炯炯有神,透着几分严厉。手很粗糙,还有几道深深的伤口。
那是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我在街上散步。突然,一个喝醉酒的男子蹿到街上,挥舞着手中的刀,大喊:“不许动!”他走得歪歪倒倒的,像踩着香蕉皮似的。手中的刀在微微颤抖,路上的人都很害怕,我也吓得手脚发抖。
这时,那名特警冲了上来,站到那名男子前面,眼神坚定,严厉地说:“放下手中的武器,不要伤害别人!”醉酒的男子手脚开始颤抖了,就像一台震动的手机。我心想:这名特警真厉害呀!他一来坏人都已经魂飞魄散了。
特警等了一会儿,发现醉酒的男子并没有想扔下武器的意思,特警眉头一皱,看对方已经站不稳的时候,他就像一道光一样冲到对方前面,来了一记左勾拳。这拳头就像闪电一样划破空气,砸到了醉汉的脸上。我仿佛能听到那位男子骨头碎裂的声音。只听“啊”的一声,醉汉跌倒在地。特警连忙上前一手按住他,让他起不来,另一只手从腰间抽出一个银色的东西,我仔细一看,原来是手铐。只听“咔”的一声,手铐扣上了。周围的人连连叫好,掏出手机不停拍照,我也趁机拍了一张照。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人——一名英勇的特警,他遇到危险时临危不惧,正义勇敢的形象,永远刻在我心中。
有人崇拜足球场上横霸天下的罗纳乐多;有人崇拜身残志坚的音乐家贝多芬;有人崇拜儒雅的风范的刘墉.而我崇拜的只是极为平凡的人——清洁工。
肯定会有很多人感到奇怪:清洁工有什么好崇拜的啊?是啊,清洁工只是一个扫地的而已,但是,你们还没有领悟到他们的精神所在。
在一个吹着寒风的早晨,妈妈叫我起床锻炼身体。我把手伸出被子,只觉得一阵凉意,冻得我打寒颤。于是,我仍然裹在被子里,妈妈掀开被子,说:“懒虫,快起来。”我又用被子裹住自己,说:“不去,不去。我要睡觉。”妈妈非常生气,说:“看看人家清洁工,老早就开始工作了!”说完,妈妈就出去跑步了。听了妈妈的话后,我想:不就是一个清洁工吗。有什么了不起的?我望了望窗外,看见一件橘红色的工作服,仔细一看,原来是个清洁工,右手拿着扫帚,左手提着垃圾桶,认认真真地打扫着。有时,一阵寒风吹来,还不停地颤抖。
突然,一股暖流涌入我心,妈妈说得没错。清洁工每天都起早贪黑地打扫,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邻水的环境更好;清洁工饱经风霜地给我们打扫,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让邻水人有更好的环境生活。可想而知,清洁工一年四季,365天都没睡个安稳觉啊!
“清洁工”,一个平凡的称号,但它又不平凡,因为它里面有多少辛苦;清洁工一个熟悉的人,但他又很陌生,因为很多人不知道他们的辛劳。
清洁工,你怎么不令我歌颂,不令我崇拜呢?
每个人都有崇拜的对象,我也不例外。我最崇拜的人是发明白炽灯的爱迪生。
爱迪生之前,已经有人发明了电灯,但很不实用。他想发明一种不仅灯光柔和,而且寿命长,还能让千家万户都用上的电灯。
在他选取灯丝材料的时候,经历了许多挫折:用碳条,一通电就断了;用钌、铬等金属,亮了片刻就断了;用白金丝也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经过1600多种材料的试验,别人终放弃了它他,但他没有退缩。他明白,每失败一次,就离成功近了一步。
1879年10月,他的老朋友麦肯基来看望他。他望着朋友的胡须,突然眼睛一亮,胡须行不行呢?他试了试,可效果也不理想。在为老朋友送行时,他习惯性地帮老人拉平棉线外套。突然大叫一声:“棉线,为什么不用棉线呢?”
老朋友解开外套撕下一片棉布给他。他把棉线碳化,小心翼翼地用镊子夹住。可碳化棉线又细又脆再加上他过于紧张,不小心把碳化棉线夹断了。最后,好不容易才把棉线成功装进灯泡。夜幕降临了,大家静静地等待着结果。这次实验竟大获成功,但爱迪生仍不满足。
后来,经过7000多次的试验,灯泡亮起的时间才达到了爱迪生的要求。
只有坚持才能胜利,爱迪生用一生证明了这个道理,这也是他给予我们最大的启示。
沈,你是我最崇拜的人!
看到这个话题,心里有一种无法抑制的激动。我终于可以表达我对你的崇敬了。
这学期学了你写的动物小说《最后一头战象》,那只忠诚的战象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你的动物短篇小说中,有许多值得学习的地方,如“大象的马鞍已经磨损,仍然显示出尊严和奢华;给大象套上马鞍,增添一份英气。“从这句话,从这段话,我不仅实现了绿色的野心,也实现了你对自然界所有动物的爱;正是你有这种真挚的情感,才让一只忠诚的战象大白于天下。
我的理想是成为像你一样的作家。以前,在我的理解中,作家的意义只是简单的拿起笔来写。看了你的作品,我对一个作家的意义有了更高的理解。作为一个作家,我不仅要拿起笔来写,还要表达自己内心深处的感受。虽然我离成为作家的梦想还很远,但我会为这个理想而努力。
你曾经说过:“六年级的学生正处于形成人生价值观的阶段。我写动物小说是为了让他们明白什么是高尚、卑鄙、文明、野蛮、美丽、丑陋,让孩子们知道,如果背离了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人就会变得比动物更坏。”从这句话不难看出你有多关心我们学生的成长!
最后,我还是想最后说一句:谢谢!你是当之无愧的“动物小说之王”。我崇拜你!你是我最佩服的人!
曹操是东汉汉献帝的丞相,在《三国演义》里罗贯中把他写成了一个有弥天大罪的奸臣,但他在真实历史上是一个仁慈的圣君。
曹操是伟大的军事家、政治家、诗人,有仁慈的品质,高尚的道德,高强的武功,丰富的文化,还是能征善战的将军,赫赫有功的忠臣。
人们都说曹操奸雄,刘备枭雄,但历史上刘备还用树枝抽了邮差,曹操却穿上民装下地干农活,踩坏了麦田以割发代替斩首。由此可看出,曹操是一个仁慈的人。
曹操也很有道德,他经常开仓放粮,救济人民。在打败了张绣时,安抚人民,给人们修理宅子,一家家安居乐业,无不欢喜。
曹操的江山都是自己亲手打下的,从“白门楼斩吕布”,“官渡之战灭袁绍”开始,就渐渐扩大了地盘,西凉、豫州、衮州、荆州几乎全是他打下的,统一了中国北方,九州之中就占了五州,几乎把半个中国全占了。曹操的领兵打仗能力很强啊!
曹操还精通剑法,有一手好武功,使起剑来银光闪闪,如同蛟龙飞舞,又像雄鹰展翅。把剑法学得透彻了,武功自然就很高了。
曹操的诗也写得很好,在文学方面懂得很透彻,书法字体也不错,写得文章也很富有哲理,看读许多书,文理贯通。把他的孩子教育得也很成功。曹丕让人觉得比曹操还强;曹植七步成诗,七步之才,八斗之才;曹冲6岁称象,让人惊叹不已。曹操很有文化,而且教子有方。
曹操仁慈、高尚、聪明、厉害,他多伟大啊!所以我很崇拜他。
每个人都有他的偶像,他的英雄,和他最崇拜的人。大多数人最崇拜的是明星或英雄,但我最崇拜的是清洁工。
那天早上6点钟,我去邻居家锻炼。到处都是雾。我正在跑步,这时我看见一个穿着橙色衣服的人。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个清洁工。
我看到清洁工是一位老妇人。她正在用扫帚扫垃圾。我看见她拿起她捡起的塑料袋,把它装满了垃圾。也许是因为垃圾桶太远了。她把它放进塑料袋里,一个一个地拿着。我看了很长时间,但她仍在打扫,没有休息。我真为我们社区有这样的清洁工感到骄傲。
第二天,天下雨了,我又见到了清洁工。她用双手抓着堵塞下水道的垃圾和污泥。我猜:她一定害怕垃圾和污泥堵塞下水道,雨水也不会流下来。
几天后,我父亲带我去看望他的老师。我父亲带着一束花来到附近,来到门口。他按响了门铃。开门的是一位阿姨。我想:嘿,怎么了,爸爸的老师不会这么年轻吧?阿姨看到了我的父亲,想回到房子里大叫一声。妈妈,有人在找你。”我看见一个老人从房间里出来。我看到是清洁工。
这位老妇人原本是一名教师,但她退休后,为了继续维护自己的名誉,她去做了一名清洁工。老人退休后应该享受晚年,但老太太没有这样做,而是继续为人民服务,这就是为什么我如此钦佩她。
奶奶的精神值得学习,值得向全国学习。
我有许多崇拜的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叔叔、阿姨、妹妹……但我最崇拜的还是代叔叔了。
大家可别误会,我的代叔叔名叫代军,是我的邻居,可不是电视上的那个歌星“戴军”!
他长的黑黑的,细细的眉毛下有一双小眼睛,活像两个“小葡萄”,高高的鼻梁下长着一张大嘴巴。这就是我的代叔叔。
代叔叔有很多本领:开车、打羽毛球、游泳……但我最佩服的还是他会“消灭”电脑病毒。
我家刚买电脑时,感到很新奇,便把每个键、每个可以点的按钮都按了一遍,可想而知,没过多久,电脑上的许多程序就打不开了。我还要查资料呢!无奈之下,我只好叫来代叔叔帮忙。只见他坐在椅子上,打开“瑞星杀毒”软件,做了一次检查,结果只得了60分!很危险,有好几个木马病毒通知,我们忽略了!只见代叔叔一会儿点那儿,一会儿点这儿,手指在键盘上飞舞,让我看得眼花缭乱!突然,代叔叔把手一挥,说:“行了。”我们连忙又“体检”了一次,这次得了满分!当我询问代叔叔为什么这么“神”时,他说:“我家的电脑也喜欢坏,我家有一个亲戚,是教电脑的,他帮我们修时,我也偷着学了点儿,没想到,今天还派上用场了!”电脑修好了,我可以继续查资料了,而且网速也快了很多呢!奇了!
我以后也要练练电脑技术!
世上的名人可以分成很多种:民族英雄、影星、歌星……在这世间许许多多的名人中,唯一一个令我崇拜的是———易烊千玺。
易烊千玺,出生于2000年11月28日,是国内tfboys组合的一员,他从小就非常刻苦、努力。在4、5岁这个年龄,我们还在玩耍时,他却奔走在各个兴趣班之中;在7、8岁这个年龄,我们在家中休息时,他却在练歌、参加比赛;在11、12岁这个年龄,我们在娱乐时,他却被全网黑,更是有人往他家寄假肢……
易烊千玺从小就经历了很多,但他从不气馁、灰心。去年,他以专业课第一和高考473分的好成绩,考入上海戏剧学院。
易烊千玺,虽然才刚刚成年,但他已经担任了国家的戒烟大使和关爱艾滋病病人大使,并为山区捐去多辆救护车。
千玺,曾经还在节目中说道:“哪有什么一夜成名,其实都是百炼成钢。”这句话深深地影响了我,也成了我的座右铭。他还说过许许多多前进的话,例如:“只有自己能对自己负责,不要让自己失望。”有些话是对“千纸鹤”们说的:“别回头仰足迹,我们一起向前冲吧!”
易烊千玺,一个有天使般容貌的人,一个有被上帝亲吻过的嗓音的人,一个有良好人品的人。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始于颜值,忠于才华,陷于人品。”我对千玺就是这样的。
这世间的名人千千万万,但唯有他,令我敬佩,令我崇拜,而这个他就是———易烊千玺。
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对象,这个人可能是自己崇拜的老师、同学,可能是英雄模范,也可能是路边的小贩,而我最崇拜的一个人是我四年级的老师——马老师。
马老师高高的个子,披着长长的乌黑的头发,一双大大的眼睛特别有灵气能洞察是谁在作弊。虽然马老师人长得很漂亮,但最令我敬佩的却是她的品质。
记得那一次上数学课,我们上到一半时,突然有人将老师喊了出去。只见那人在老师耳边轻轻说了几句话,就急急忙忙走了。老师听了,仿佛晴天中忽然响了一声雷一般,站在那发了一会呆,细细的汗珠在她脸上渗出来,她的脸色变得阴沉。但很快老师平复了情绪,又开始给我们讲课了,教室里又充满了老师那温柔的声音。
下了课,老师急急忙忙的出去了。后来我们才知道,原来老师的孩子发烧了,到医院一检查发现是急性肺炎。现在孩子还在医院。
到了下午的数学课,我想着马老师应该不会来了,但马老师还是来了。我们都劝马老师赶紧回去照顾孩子吧,我们都保证好好学习,成绩一定不会下降。马老师不同意。马老师每天都在医院和学校之间奔走,从来没有耽误过我们。
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我们班考出了好成绩,老师孩子的病也好彻底了,老师告诉我们这些之后欣慰的笑了。
这就是我最崇拜的一个人,她敬业的品质永远值得我学习。我也要像老师敬业一样认真对待自己的学习,毫不懈怠!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每个人都有一个让自己崇拜的对象,每个人都有自己敬佩的人。
——易烊千玺,他是以为全能的偶像,会唱歌,会跳舞:街舞,拉丁舞等等。他还会弹奏各种各样的乐器:葫芦丝,吉他,钢琴……最让我崇拜的则是他忙于各种各样的媒体工作,却一样保持着最好的成绩。
他有着一头乌黑的短发,改过眉毛的刘海。一个高高挺着的鼻子,一双水汪汪像要滴出水似的眼睛,鼻子下面还有一副垂涎欲滴的嘴巴。笑起来是还会有一双深深的梨涡。令人看了不禁生起爱意。
易烊千玺的偶像是韩国明星权志龙。单单他一人都能有上百万的粉丝,那也只能说是,在我们地球,我们中国,女同胞太多了。
不知是经常跳舞的原因还是为何,百万粉丝们总能在他的手上找到各种各样的伤口,作为我崇拜的对象,看着这些伤口,未免不解。
对于刚上高中的他,却还背着媒体工作这一重担,学习成绩却还能保持的很好,那他的艰辛也是不能想象的。像我这些只需要顾着学习,其他什么都不用顾的学生来说,这样的学习环境以及很辛苦了。那易烊千玺的艰辛也是可想而知的。
他喜欢跳舞,还会编舞,按着权志龙的歌自己编舞,然后在粉丝见面会上向百万粉丝们表演。
他,会唱歌,会跳舞,会打鼓,会弹琴,学习成绩还很好。
易烊千玺——他是我的偶像,让我崇拜的对象,他还是我敬佩的人。
无论任何人都有自己追求的目标或是自己心中的偶像,我从小到大只崇拜过一个人。请大家根据我的描述来猜一下吧。
善用大脑的他
有一次,他的病了,医生没有办法为他的妈妈治病。因为房间的光线太暗,医生无法进行手术。因此他就竭尽全力想办法。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想到了方法。他搬来一张桌子,后面放了一些支撑的东西。前面放了一张大镜子,镜子的前面放了许多蜡烛。突然之间,房间亮了起来,医生很顺利的做完了手术,手术成功后,医生们连连赞叹:“这个小男孩真不简单,将来肯定是一个发明家或者有学问的人。”虽然医生们在夸奖他,但是他并没有骄傲,这可以用一个短语说“胜不骄”。
永不言弃的他
他是一个不轻易放弃的人,当他发明电灯的时候,被失败夺去了他的听力。他成了一个聋人。但是,他并没有放弃。他还是以前那样:专心研究,不受外界带来的任何影响。最后他成功的发明了电灯并且受到了各路人士的赞评。因此他成了世界发明之王。被当时乃至现在的人广为流传。因此,又可以用一个短语来说“败不馁”。
想必经过我的陈述,大家肯定知道他是谁了吧。没错,他就是享有世界“发明之王”的称号的最值得我们敬佩和崇拜的人——爱迪生。因为有了他,世界上有了光明;有了他,人类才会这么富强且伟大;有了他人类才有今天这样的成就。
难道他这样一个“胜不骄,败不馁”的人不值得我们现代人崇拜,不值得我们现代人敬佩,不值得我们现代人为其歌颂吗?
我的爷爷虽然已经60多岁了,但是他看上去一点也不老,我很崇拜他,你们猜一下,我为什么崇拜他?往下看,答案一一揭晓。
我的爷爷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那乌黑的头发中偶尔也夹带着几颗银发。我的爷爷不抽烟、不打麻将也不喝酒,他是一位全天下最好的爷爷。
我的爷爷是一个百事通呢!我问他什么问题他都可以一一解答。记得有一次,我有一个很难的数学题不会做,我冥思苦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来,便去问妈妈,可妈妈绞尽脑汁也没有想出来,最后,我只好去问了爷爷,爷爷一看,便说:“这道题是很简单的,只不过题目有点绕而以”。每次我不会的问题都会问爷爷,爷爷总是会耐心地给我讲解,直到我最终明白。我的爷爷从来不吼我,也不打我,我考的再差他也只是说说我,下次不要粗心大意了。
还有一次,我们班的三个同学在一起写作业,因为我先写完,便把作业放在桌上,另外两个同学看了我的作业,交了作业之后,老师发现我们三个人的答案都一样,错都错的一样,老师便让我们告诉家长,并让家长给老师打电话,我不想和爸爸妈妈说,就和爷爷说,他听了之后,了解了情况,给老师打了电话,并告之老师整个事情的经过,老师最后批评了我的那两个同学。
我有一个为我虚寒问暖的爷爷,有一个博学多才的爷爷,有一个为我守口如瓶的爷爷……
我爱我的爷爷。
这在个丰富多彩的世界里,人们对世界观、人生观的不同,人们所崇拜的人也有不同,有的崇拜光彩夺目的明星,有的崇拜伟大的科学家,有的崇拜医术高明的医生,但我崇拜的都不是这些人,而唯独是平平凡凡的她。
她有一头金黄的头发,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睛,一个挺挺的鼻子,一张润泽的嘴唇,一张布满皱纹的脸庞,还有一双粗糙的手。
她非常的辛苦,因为她每天不但要工作,还要回家打理家务,早上,她做完了做早餐,去工作到中午,中午又回到家里做中午饭,有回去工作,到了晚上回到家,也不能睡个安稳觉,还要把家里的这些烂摊子事给收拾干净才睡觉。
她慈爱,因为没当女儿伤心或无助时,她便伸出那双粗糙的手,抚摸着女儿的头,用温柔的语言对女儿说:“女儿,没事的,有什么事给妈妈说,妈妈会帮你的。”就是这句话,在女儿的心里留下深深的烙印。
她勇敢,因为每当女儿受到伤害时,她是第一个跑出来当挡箭牌的,女儿的心里就有一件自己感动,有一次女儿叫妈妈炸煎饼给我吃,由不小心被打翻了,沸汽腾腾的油朝女儿扑面而来,母亲用手一档,油全部洒在母亲的手上,母亲的眼眶都湿润了,却一直关心着女儿,让女儿心里倍感愧疚。
她辛苦、勇敢、慈爱,因为她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她伟大,因为她是一个母亲。想知道她是谁吗?她是我的母亲!
大街上总有他们忙忙碌碌的身影,他们身穿一件橘红色的上衣,仿佛是天空中辉煌的太阳;皎洁的月亮;闪烁的繁星。他们的微笑总像向日葵般温暖,又像伸手不见五指黑夜中的一盏明灯,久久在心中照耀。
他们就是勤劳似小蜜蜂的城市环卫工人,也是我最崇拜的人。
每天早晨,他们永远是早在醒来得那一个,拿上大扫帚,背上大布袋,一天的工作就开始了。“唰唰,唰唰”,无论是早晨、中午、夜晚,无论是烈日炎炎、北风呼啸,还是电闪雷鸣,倾盆大雨,他们都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丝丝缕缕清风微微拂过环卫工人的面颊,十分凉爽惬意。小花小草也随着“唰唰,唰唰”的节拍晃动着,小鸟唱着优美的歌谣从环卫工人头顶越过。多么美好的日子啊!
火辣辣的太阳在头顶,环卫工人在“大火球”下暴晒着,仿佛是整个人都要随着太阳燃烧起来。“唰唰。唰唰”,环卫工人提着无力的双脚,抬着大扫帚,仍在炎炎烈日下工作。
遍地金黄的落叶额,犹如一条金黄的地毯,秋风一吹,又似金黄的飞舞的蝴蝶。“唰唰,唰唰”的声音伴着大雁迁徙,它们的翅膀从环卫工人头顶掠过,留下一片美丽的羽毛。
天黑了,北风呼啸而来,狠狠的甩过脸庞,环卫工人用冻得红肿的双手“唰唰,唰唰”的扫着,一轮金黄的明月静静的看着环卫工人,也许陪着环卫工人的也只有那静静躺在天边的明月了吧。
环卫工人就是城市的小精灵,唱着欢乐的歌,无畏的奔向那些肮脏、丑陋的地方……
在我的朋友圈里,有的人崇拜李小龙,有的人崇拜福尔摩斯,还有的人崇拜钢铁侠,而我崇拜的却是一位普通人——我的母亲。
我的母亲很普通,对我却很重要。在我伤心的时候,是她安慰我;在我生病的时候,是她关心我;在我孤独的时候,是她陪伴我;在我烦恼的时候,是她帮助我。
我的母亲是一位语文教师。在我很小的时候,她常常教我认字和写字,每个字她都是握住我的手一笔一划地教。从此我知道了“方方正正中国字”,因此我要做“心正行端中国人”。
我的母亲,头发黑黑的,眼睛亮亮的,脸上总是带着笑容。是她给了我生活的.自信,是她给了我战胜困难的勇气。
记得有一次,那还是一个寒冷的冬天,我发了高烧,爸爸不在家,这可怎么办?母亲看了看天,鹅毛大雪还在不停地下。她毫不犹豫地推上自行车,带着我上了医院。母亲走在厚厚的雪地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显得那么困难,那么吃力。到了医院,妈妈的衣服上落了一层雪。回到家,妈妈顾不得拍打身上的雪,就开始烧水,给我喂药。一直忙碌了三个钟头才消停下来。母亲感冒了,看到她浑身发冷的样子,我情不自禁地留下了眼泪……
母亲,您对知识的执着探索,让我钦佩;您对困难的毫不退缩,让我感动;您对我的关怀和照顾,让我健康成长。
母亲,您是我最崇拜的人!
崇拜是内心深处澎湃的感受,它像脱缰的野马,让我们难以抑制。每个人都有自己崇拜的人,有人崇拜的人可能是明星、同学或者老师,而我崇拜的人却是一个普通平凡的修车大爷。
一天早上,寒风凛冽,我要去少年宫上补习班。才走了一会儿,车子上的轮胎就不争气地“罢了工”。怎么办?离少年宫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而推车去学校不仅会迟到,还会浪费很长时间,于是我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来到了以往修车的地方。
没想到,修车大爷的店铺早早地开了门,我艰难地把车子推了过去。大爷看见我如此吃力地推着车,就过来帮我把车推进了他的店里。他摸了摸我的轮胎,很快得出结论:内胎漏气,需要换胎。我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一个子儿都没有。于是我对大爷说:“不用了,来不及了。”可是大爷似乎猜到了我的心思,说:“你没带钱吧?没事,我不要你钱!”说着就把轮胎卸了下来。
“你要去哪儿?”大爷又问道。
“我去上补习班。”
“哎,现在的孩子真辛苦!”大爷叹道。
说着话,大爷就把我的车胎修好了。我匆匆忙忙地骑着车去少年宫了。
那个早晨很温馨,那位修车大爷暖心的模样一直印在我脑子里。我默默地决定,一定要把钱还给大爷。在我心里,他已经是我最崇拜的人了。
我最崇拜的人是李小龙。
李小龙是一个平凡的人却做了一些不平凡的事。他只身来到美国,边打工边读书,不管遇到任何艰苦的事,他都不退缩,终于考上了美国的加洲大学。他刻苦钻研,为了提高自己的武术,找遍了各地的武术大师,取长补短。终于创建了自己的拳术————截拳道。
李小龙为了提高自己的功夫,到公园去模仿狮子`老虎`豹子`狼`猴子等动物的叫声,从中得到了启发
李小龙为了以武会友去参加加洲空手道大赛,因为他对空手道不在行,所以他找到自己的徒弟,曾经是空手道教练的木村,在一翻苦练后,李小龙渐渐对空手道有了新的认识。加洲大赛开始了,李小龙凭着自己的努力打进了决赛,这对一个初学者来说是个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啊!最后在争夺冠亚军时,李小龙的对手是阐联三届冠军的九段空手道大师霍夫曼,李小龙一开始就被对手用过肩摔和高边腿打倒在地,这时,李小龙用动物的叫声把霍夫曼搞得心烦意乱。霍夫曼把李小龙的颈子掐住举了起来,李小龙趁这时用腿把霍夫曼的手抓住一转,霍夫满就摔了一跤,李小龙在用截拳道的一招就把霍夫曼降服了。
我崇拜李小龙的中国功夫,还有他的钻研精神和不怕艰苦的
精神,我一定要学习他那刻苦钻研`不怕艰苦的精神。
以前,我受爸爸的影响,对交警没有一点好感,因为每次车上都有罚单,我便有了交警是汽车司机的仇敌的印象。可是,后来发生的那几件事,让我对交警的印象有了彻底的改变。
这是一个冬天,我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雪花四处飘落,虽然路结了冰,但汽车还是一辆接着一辆从身边飞过。突然,一位盲人爷爷用拐杖小心翼翼地探路,我的心怦怦直跳,为他担忧。
突然,盲人爷爷脚下一滑,没有站稳,摔倒了。我正犹豫着要不要扶一下他时,一位交警叔叔快步走过来,赶紧伸出手扶起了老人家,并慢慢地扶着盲人爷爷一步一步地过到了马路对面。
交警叔叔对盲人爷爷说:“您老人家一定要小心一点。”并把盲人爷爷的拐杖还给了他。盲人爷爷说:“谢谢了!”交警叔叔对他说:“不用谢。”然后,快步回到岗位上,指挥着交通安全。
我看交警叔叔的脸颊被寒风吹得通红,但是一点也不畏惧,交警的形象在我心中顿时高大了起来。
还有一次,我写完作业了,趴在窗户上,看汽车来来往往,人们匆忙赶路。这时,我看见一个小偷抢了一位女子的包。女子大声呼叫:“捉小偷啊!捉小偷啊!”当小偷还在得意地笑时,只见一位交警从马路中间跑了过来,一拳打向小偷,小偷瞬间倒在地上,交警把包还给了女子,也把小偷抓了起来。
交警身上有许许多多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他们可真是了不起的人!
有一个人让我崇拜,他就是我们班的学霸——李恺翔。
我们班的同学都很喜欢他。不会做的题也都跑过来问他。正因为他学习非常的好,所以,被我们班主任放在第一排的位置坐。
学习不好的孩子总是要上辅导班来补课,可是学霸根本不用上辅导班补课。
他上课总是专心致志地听老师讲课,老师讲得每一个重点他都记在脑子里。回家再巩固练习。所以每次考试他都是全班第一名。有一次,我问他:“李恺翔,你为什么能学习那么好呢?能教教我吗?”李恺翔回答说:“只要上课认真听讲,回家多做练习,就可以做到了。”上课的时候,他总是回答问题最积极的。
他也很爱读书。有一次,我去他家里玩,他正在那看书。我坐在他的身旁说:“李恺翔,我来了。”“哦!你来了!看!这本书很好看,你也来看看吧!”结果,这一个小时我全都在那里看书了。他做题很厉害,他做题总是会探究一下,看看有没有别的解法。数学考试的时候,我们都答完卷交上去了。而李恺翔却还在那思考着。我还以为他还没答完卷,就去看了看。我一看就惊讶了,学霸卷上的每一道题都有很多种解法。从此,我就更崇拜李恺翔了。
我很喜欢李恺翔,因为他身上有很多好的东西值得我学习。
李恺翔是一个让我崇拜的人。
有个人的名言一直印在我的脑海里,“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个人就是历史上远近闻名、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的原名叫周树人,是中国无产阶级的思想家、革命家和文学家。老师曾说,鲁迅先生所著作的作品总是能直接攻击人们内心深处的黑暗灵魂。我觉得鲁迅先生一定有很好的为人,这个人让我崇拜。
学过萧红的《回忆鲁迅先生》之后,我了解到鲁迅先生是一位性格直爽、开朗、敏捷、果敢、对客人极端热情的人。有一次萧红来鲁迅先生家做客,太晚了,萧红走的时候没有电车了,许先生就劝萧红在聊会儿。鲁迅先生非但没有生气,还嘱咐许先生一定让萧红坐小汽车回去,并且一定嘱咐许先生付钱。可见鲁迅先生对待朋友是非常细心和极端爱护与无微不至的关心的。
读了鲁迅先生的《五猖会》 后,我的感触很大:鲁迅先生年少时想去观看五猖会,而鲁迅先生的父亲却压制他在家里背书。鲁迅先生成年之后,著作了《五猖会》这篇回忆性散文,严重批判了这种强迫教育法。我认为鲁迅先生的批判直接攻击了现代孩子家长的内心深处的灵魂。
鲁迅先生,您的为人和品质,是我学习的标范,虽然我不能直接与您对话,体验文学;虽然我不能亲眼看见您,但通过您的作品,句里行间,我却能看到您那双严肃且犀利的眼睛,感受到您那在内心深处的《论辩的魂灵》,体会到您那些批判人们的言语。
鲁迅先生,您让我崇拜,您是我人生中永远学习的榜样。
你是否记得那个没有视力和听力的小女孩,其实她也曾是一个健康的孩子。
可是,在她一岁时,一场突如其来的无情的病魔,使她失去了所有的视力和听力,从此她的生命陷入了无尽的黑暗和寂静之中。
不过,她没有放弃,日复一日的努力,她感到了世界的美好。没错,她就是海伦·凯勒,她是我最崇拜的人。
如果说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位天使,那么,海伦·凯勒就是那位翅膀上羽毛稀疏的天使。
我们这群天使,已经习惯了在地面行走,哪怕羽翼丰满,也常常飞不起来。更别说一位羽毛稀疏的天使了。
可是那位天使没有放弃,她日复一日地练习“飞行”的方法,没日没夜地做“飞行”的准备。
终于,在一次起飞时,迎接她的不是芬芳的泥土,而是蔚蓝的天空。她终于可以敞开羽翼在天空中飞翔,她张开了她的“翅膀”。
我崇拜海伦·凯勒的原因,更是因为她的努力和乐观。
海伦·凯勒在自传中写道:从正确使用第一个单词开始,慢慢学会了生活,学会了思考,学会了乐观,黑暗再也无法困住她的脚步。
我像在海上漂泊多日的求生者,忽然看到了陆地,心中顿时燃起求生的欲望。这股力量如此强大,激励着我一往无前。
心若向阳,处处光明。就像海伦·凯勒说:“把你活的每一天,当做你的最后一天。”如此心态,方能过每一个当下。
这样的人,真让我崇拜!
鲁滨逊是《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角。
他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克服种种困难,最后战胜一只英国船,乘坐他们的船回到了家乡。
鲁滨逊本来是种植园的园主,因这缺少佣人,就和几个同伴一起到非洲购买黑奴,结果他们的船撞上了暗礁,只有鲁滨逊一个人死里逃生流落到了荒岛上。
鲁滨逊自己做了简易木排,把他坐的船上一些有用的东西拉了下来,用刀陆续做了几个独木舟,还有岛上种了大麦,自己做出了面包,自己挖了一条运河……他甚至与“食人族”交战过。
我崇拜鲁滨逊那股乐观向上的精神。在鲁滨逊刚上岛的时候,没有想自己什么也没有,又与人类隔绝,简直无法生存,而是想只有自己一个人侥幸逃生,要想办法活下来。
鲁滨逊刚上岸十一、二天后,忽然想到自己没有笔和黑水,会忘记日期,灵机一动做了个大十字架,他每天在十字架上刻一个凹痕,一周刻一个大一倍的凹痕,一个月刻一个再大一倍的凹痕,这样就投制成了一个日历,鲁滨逊简直太聪明了。
鲁滨逊坚持不懈的意志更值得我崇拜,在鲁滨逊给自己的家做篱笆的时候,栽一个木桩就需两三天,栽了十几根木桩用了两三个月,如果是普通人可能一半没栽不完就干不下去了。
乐观、智慧、勇敢、坚持不懈的意志,这样的一个鲁滨逊能不让人崇拜吗?
最新这样的人让我崇拜作文500字偶像(二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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