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白玫瑰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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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意义不仅在于追求成功,更在于怎样过好每一天。总结应当注重逻辑性和层次感,避免信息的杂乱无章。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总结的写作方法,以下是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
张爱玲的文字有种浑然天成之感,如果有心学写作,读着让人望而生畏,想自己怕是永远学不成的。忍不住查查写作当时的年龄,年纪轻轻有那么悲凉的底子、透彻的洞悉,真的是老天爷赏饭吃。不过,知道七岁便能写小说的人,到二十来岁也有一二十年的历练了,就不止是天赋,还有练习的累积。读到好句子每每要翻到最后一页看写于哪一年,再对照着年龄,二十四,二十七,啧啧称赞。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收录了《红玫瑰与白玫瑰》在内的11个中短篇小说。买的书,断断续续地翻看,初的现在才读完。不知道为何,读过的总也记不清。张爱玲于我,大概像是宫崎骏于我,好,定是极好的。但似乎由于好的十分密集,让脑容量过分小的我目不暇接,难以消化。但这不碍,重新捡起来还是会再次被抓住,被惊艳被震撼。最深得我心的除了《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末篇的《多少恨》。调情、暧昧都描绘得入木三分,读着让人害臊心痒恍惚。
张爱玲的好句子是摘不完的,她将中文的妙表现得淋漓尽致。比喻用的恰到好处,讽刺之处赤裸真实,让人忍俊不禁。哪怕平铺直叙也表述精准,叫人心领神会。不经意的句子,一不小心就直戳到你心窝里,难怪人说,读故事都是读自己。
读末篇的《多少恨》时,是个阴天。且不说爱情,就小说当中父亲的角色,想现实生活里遇到的人事,不禁入戏感叹。人跟人怎么能平等呢?出身本就不平等。有些人自小衣食无忧,所有世上的好一一呈到眼前,生怕不能入眼。而有些人小时被视为负担累赘,大时面临生育之恩的邀功及漫无止境的消耗潜力,好像是谁硬生生逼着他把你生下来似的。血浓于水的亲情,常被安放在予人安慰的位置,可现实有时却让人疲惫不堪一言难尽,若说像噩梦,倒还有醒来的时刻,而当事人却没得选择。
佟振保是上海一家老牌外国商社的高级职员。他迷恋于朋友之妻“红玫瑰”王娇蕊。在几个回合的调情下,他很顺利地获得了朋友之妻的感情。后来王娇蕊想和他结婚,但他怕毁了他自己的前程,于是他放弃了王娇蕊。
接着他娶了“白玫瑰”孟烟鹂,然而孟烟鹂虽然面目娇好,性格温和,但她不喜欢“最好的户内运动”,使得佟振保不能满足在女色上的追求,很快就厌倦了这个的贞洁妻子,开始了定期嫖娼。
几年后的某一天,被他始乱终弃的女人王娇蕊,与他相遇,她已为人妻母,正带着患牙疼的孩子去看医生,一看即知是位称职的母亲和贤良的妻子,佟振保不敢相信,因为在他的认知里王娇蕊是“放浪的”、“娶不得”的。
但更令佟振保更不敢相信的是孟烟鹂居然与裁缝私通,这个事使他的认知发生了极大的倾斜与错位。从此以后,他开始公开嫖娼、疯狂地变本加厉来砸碎妻子、砸碎自己、砸碎这个家。
初恋、情人、妻子,这三个人对振保的影响是深远的,通过细腻、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心理描写,张爱玲反映的是小资阶层的生活缩影和人类对情感的需求。小说并没有对“红玫瑰”和“白玫瑰”两种类型的女人做出严格意义上的价值判断,而只是在很稀松平常的故事发展中揭示出她们自身的生存状态,叙写她们自身的情感体验,并在这些生存状态和情感体验中显现出她们在男权社会中所面临的生存困境。
造成这种生存困境的根源,除了两位女主人公自身的原因,与当时的社会背景,以及男主人公心中根深蒂固的男权意识是分不开的。在当时的中国,仍然是封建文化传统根深蒂固的时代,男权意识仍然是社会的主导意识。
在这种意识主导之下,女人一旦威胁到男人的权威。
夏悦和沐阳是在沿江一中认识的。那年夏天,夏悦作为高一新生独自一人办理了入学手续,然后,就留在了那所着名而陌生的高中。
入学之前,有为期一周的军训,那时正值夏季,那时大家只是积极的参加着军训,因为好奇,也因为一周之后的那个军训展示。
夏悦的记忆力很差的,那时她常常会问班上同学的姓名,然后又总是这一刻记得,下一秒忘记。
那天,夏悦又忘了那个刚告诉她不久的一个同学的名字,然后,她鼓起勇气说:“哎,请问你叫什么名字呀?”然后,那个同学便非常意外的惊呼道:”夏悦同学:我记得这已经是你第五次问我了,我叫沐阳,沐浴阳光,ok“从此,夏悦就记住了这个有着温暖阳光一样名字的同学--沐阳。只是,那时的她,不会知道也是这个同学影响并且改变了她的人生。
自从沐阳第五次告诉夏悦他的姓名后,夏悦就开始关注他了,不知为何夏悦总是觉得沐阳很落寞,总感觉他的名字与他孤寂的背影不相匹配。
那时,夏悦会帮沐阳做笔记,会在老师叫沐阳的前一刻叫醒在课堂上熟睡的沐阳,也会偷偷告知沐阳老师所提的问题,或是问题的答案。
当时,夏悦很开心因为沐阳开口留她,只是事实是;夏悦已经办好了所有的退学手续了,所以,只能这样了。当时,如果夏悦知道沐阳会有所挽留,就算再苦再累她自己都会坚持下去吧。可是没有如果,也没有早知道。所以夏悦最终还是离开了。
在沿江一中所度过的时光,是夏悦最最怀念的。同班的他,同桌的他,他就是夏悦的阳光,温暖了夏悦的世界,也占据了夏悦的心。
退学以后,夏悦独自去外地一家工厂上班,在领到第一笔薪水后,夏悦才给自己的妈妈打电话并告知她们自己退学的事实。然后,那一年夏悦独自一人在外地上班,并且第一次没有和家人一起吃团年饭,而是,自己一个人去超市狂购了许多泡面,然后吃着泡面,看着小说,流着泪,思念着家人。
在外工作的一年,夏悦还是会忍不住给沐阳打电话,每次也就是那短短的一两分钟,也会让夏悦开心好久。在第二年过年时,夏悦回家了,放弃了她心爱的电脑,当时她想如果回家就没有电脑,不回家就去买电脑,最后还是放弃了电脑,乘上了返乡的列车。
回家后,过完年夏悦就在离沿江一中不远的地方找了一份工作,然后,等到沐阳高考结束后,夏悦便向沐阳表白了,沐阳没有拒绝夏悦,只是说要以学业为重,叫夏悦再等他五年,夏悦答应了。然后,在那个夏天沐阳去打暑假工,夏悦上班,他们偶而会见面,沐阳送给夏悦一束白玫瑰,那时夏悦觉得很意外,因为她没想到沐阳会送自己白色玫瑰,沐阳说白玫瑰清新淡雅,白玫瑰的气质与自己比较配,但是夏悦却觉得怪怪的,她以为白玫瑰都是送给死人的,她还是觉得很诡异…虽然,比起红玫瑰来,夏悦也更钟情于白玫瑰,再后来夏悦无意间得知白玫瑰的花语是我足以与你相配。
那个假期过的很快,很快沐阳就要开学了,然后,沐阳就回家了,留下夏悦一个人,后来,夏悦又再次离开去了沿海地区,夏悦说她喜欢江南一带,她喜欢大海,她也想要拥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她喜欢诗里所描绘的小桥流水人家,她喜欢苏州的园林式建筑。
所以她带着她的梦想,去了她所想去的地方。
然后,夏悦继续一边上班,一边欣赏周边的美丽风景。
夏悦拒绝了所有追求她的人,因为她已经有了沐阳…。
时间,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流逝。夏悦去了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人,与他们相识相知又一度相离,他们也只是夏悦生命中的过客,人生旅途中的一段奇异风景,唯有沐阳不会离去,不会成为过客。
就在他们的约定期限到来时,夏悦才发现她与沐阳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越走越远。
沐阳的经历与自己不同,他不懂得察言观色,也不怎么会讨女孩子欢心,最重要的是:时间让一切都改变了吧!夏悦还是喜欢旅行,希望沐阳可以陪自己去旅行,可是沐阳总是会很忙,那时的沐阳帅气阳光,气宇轩昂。而那时的夏悦,不再年轻也不再漂亮,她总是很平静面对一切,不悲不喜,还是喜欢旅游,喜欢去陌生的地方,见陌生的人。也习惯了在午夜听伤感的音乐,读伤感的小说,然后写些不痛不痒的文字。而这些都是沐阳乃至他的父母所不能接受的。
后来,夏悦又一次因为忘记吃饭而住进了医院,然后这次医生告诉夏悦她得了胃癌。
呵呵,夏悦最终还是得离开,哪怕她已经暗恋了沐阳三年又等了他五年,耗费了整个青春去等待结果还是必须离去。
夏悦离开了,找到那枚戒指,伤心的离开了。
她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生病的事,她去了自己的老家,种植了大片的玫瑰花,她看中医按时吃饭,那时的她,特别爱惜自己的身体,她很想要活下去,她想看见沐阳幸福,她经常去陪自己的父母,看望自己的朋友,当又是一年夏季,白玫瑰开便山野的时候,夏悦从朋友那里得知沐阳要结婚的消息,后来夏悦躲在一个角落里,参加了沐阳的婚礼。她在心里默默的说道:沐阳你一定要幸福,请记得我爱你,一直都爱你。
如果说你是大海,我是小鱼,那么,我们注定走不到一起,只是,如今的我,终于可以抛弃肉体的束缚和你在一起了,说完夏悦投入了冰冷的海里,没有人知道。
大海呀深邃且蔚蓝。
多情的女子呀!你在思恋着谁?
远方的油船,请回来吧!这里有温暖的港湾。停泊吧!驻守…。
星星呀!星星!
你映在海里,你只是偷窥着自己的倩影。
可是,你知道吗?
大海,已经将你深深的铭记……。
一年级:13620400589。
这个地方的老鼠一点也不喜欢春天。尽管春天有美丽的花,鲜嫩的草和清清的泉水,但这么美丽的景致在他们眼里甚至顶不上一枚臭鸡蛋或是一粒花生米。相反的,他们一心向往冬天。因为冬天虽冷,却可以吃到一种美味佳肴——蛇餐。
这儿的蛇很多:土洞里,山沟中,住户人家的屋檐上,到处都有。老鼠们不知从他们哪一位祖宗那儿得知:“蛇吃鼠半年,鼠吃蛇半年。”于是在最寒冷的日子里,老鼠们就四处钻洞,让冷空气流进蛇冬眠的小窝里,把他们冻成冰棍棍儿,再拖出来,咬掉蛇头,切成片或者是分成段,然后尽情地大吃特吃。当然,等天气一暖和,老鼠就都躲得远远的,以免成为蛇的口中食了。
但只有一只圆鼻头的小白鼠有点例外。事情还得追溯到几年以前。有一天,小白鼠到镇子附近的山坡上找食吃。他在一堆枯树叶下面发现了半块白薯。小白鼠很兴奋,在这春荒季节,找到一点食物多么不容易呀!他搓搓爪尖上的泥土,舔嘴咂舌,正要美餐一顿,突然,一丝若有若无的声音,飘飘悠悠送进他的耳朵。小白鼠眼珠不由得一亮,多好听的声音啊!像是百灵鸟在唱歌,又像是山间的风在低吟。小白鼠耸起耳朵听着,他终于憋不住了,把白薯重新藏在枯树叶下面,一溜烟跑上小山坡。
小白鼠胆怯地睁开了眼睛。他这才看清楚,蛇的对面,还有一位白胡子老人,头戴白色包头,盘腿坐在地板上。老人用枯瘦的`手指捏着一只小巧的口笛,放在嘴边呜呜地吹着,那美妙的音乐就是他奏出来的。随着乐曲,蛇快活地昂着美丽的头颅,摇摆着柔软的身躯,细长的脖颈扭动着,双目流盼,像一位身着艳装的女郎在轻歌曼舞,她完全陶醉在乐曲中了。显然,这是一条舞蛇。舞蹈对她来说,不仅是一种被动的劳作,也是一种艺术享受,一种美。小白鼠发现:有几回,蛇的眼睛似乎从木板上滑过,从他身上滑过,但没有一点反应,仿佛蛇眼里只有旋转的歌舞,什么天、地、人、树、鼠全都不见了。
以后,小白鼠每天都来听,即使最寒冷的冬天也从不间断。他发现舞蛇没有冬眠的习惯。一到下雪天,老人在小木屋里便生起了火炉。小白鼠站在木板墙外面,肚皮都能接触到里面散出的热气。他的小脚丫在雪地里冻得太凉时,才想起来要走一走,在白雪上留下一串梅花似的小脚印。
在那些暖和的日子里,老人就把舞蛇装进一个圆竹篓子,带到镇上让它表演舞蹈。小白鼠也远远地跟在后面。只要表演一开始,他便可以悄悄溜进观看舞蛇的人圈。当人们都被蛇的舞蹈吸引时,谁也不会发现他们脚下还有个小东西。只有一回,小白鼠看得太人神,险些被一只大脚踩住。小白鼠便找了个破罐头盒,躲进这个“铁屋子”里看,安全就有了保障。
今年冬天很冷很冷。北风呼呼地刮着,小河连底儿都结了硬硬的冰。小白鼠已经有三天没去小木屋了,他病了。上次在小木屋外站得太久,手脚都快冻僵了,回来就发高烧,烧得迷迷糊糊,身体软软的不能动。他躺在那儿,看见老鼠们焦急地在洞里跑来跑去,跳动地哭着叫着。这可是不常有的事。因为冬天都快过去了一半,他们还没有找到一条冻僵的蛇。想起以前品尝过的那种蛇的美味,他们都快馋疯了。
“好消息!好消息!那要蛇的人死了。”
“小木屋的炉火灭了三天了。”
“那蛇呢?一定被冻僵了吧!”
“哈哈!这回可以大吃一顿鲜美的蛇肉了。”
老鼠们贪馋地叫喊着,梦想着美味的蛇宴席。小白鼠听了却像挨了针刺一样。他挣扎着爬起来,吃惊地问:“是小木屋里的那条蛇吗?”
“对极了,就是那条。”
(一)。
她叫曼,清秀飘逸,水汪汪的大眼睛闪着灵动的光芒,一回眸,定让人柔情寸断。别人送她一个绰号---“小玫瑰”。入公司一年来,她一直是孤独的走着,有人说,她带点儿刺,让人近身不得。
一个雨夜,加班已经到了深夜一点,工作还在继续。服务台钱,曼一个人静静的整理者文件夹。不禁意间触碰到了什么,心里一惊,慌忙中随手急忙去抓,一件西装滑落在地。这是一件灰色的男士西装。曼弯腰轻轻拾起,掸了掸,一股莫名却似熟悉的清香迎面袭来,冥冥之中,一股力量鬼使神差的驱使她做着连自己都不曾理解的事情》她居然细心的把西装叠得整整齐齐。曼大量这西装,嘴角露出了淡淡的微笑。
凌晨二点,他来了。汗珠仍挂在带笑的脸颊,卷着袖筒,风风火火的。接过衣服的一刹那,他怔住了,不仅仅是因为带棱角的西装,还有那一泓灵动的清泉。而曼,几乎有点窒息了。
那刻起,他的名字永远刻在了她的心扉。
(二)。
曼和他演绎着众多人一样的浪漫故事。在一起,就要永远,要玫瑰的绚烂,要玫瑰的永恒。他们信守着自己的承诺。
记得那一年的冬天很冷,雪下得很大。曼领着他回到了老家,可是刚想踏入家门,一声呵斥,他被堵在了门外。惊愕无措中,一盘冷水浇透了她的全身。风刺骨,寒彻心底,泪已成行。可仍然大门紧闭。大包小包的行李,在雪地里变白,心也愈来愈冷。屋内,曼的哭泣和着父母的怒吼,许久过去,却没有结果。茫茫风雪,一个人孤独的伫立着。
他麻木了,转身,想找个可以依靠的地方,他怕自己会跌倒。雪地里,每一步都变得很沉重。再回眸,搜寻者熟悉的面孔,始终没有出现。不知为什么,心里涌起一股幽幽的恨。
(三)。
他累了,移动离开的脚步。在不远处的一个旅馆里住下,唯有等待。两天过去了,雪停了,曼终于出现在旅馆的门口。她说,那道门永远打不开了,也只好浪迹天涯。他热泪盈眶,说:“你不怕?”曼坚定地点点头。
当天下午,两个人就赶到了火车站。曼手中的玫瑰红得异样的惨烈。意料之外的是,迎面是曼的父母,月台上,年迈憔悴的两位老人,风中几丝白发随风掠起,格外的醒目。当他们双膝跪地的一瞬间,她的心碎了,他的心也乱成了一团。他心里明白,谁能躲得过眼前这样的沉重?对于自己,也只有独自天涯。默默地呆立着,一动也没有动,目光呆滞,似在等待着命运的安排。曼的身体已经颤抖了起来,行包从肩膀滑落下来,“哇”的一声跪抱着自己的父母,三人痛苦。此刻,本想问个为什么,可心里感到无尽的苍白和无力,他踏上了移动的阶梯。她的心不只是属于自己,眼睁睁的看着火车把他带走。
(四)。
再也按捺不住,他又一次踏上了北上的列车。千言万语哽在心头,思绪早已飞得很遥远。
带着叹息,带着不忍,一位路人告诉了他关于曼的消息。
一座低矮的小山,一排高大的白杨挺拔而立。树下,平坦的草地,似一道凝重的大幕,新翻的黄土格外的刺眼,小土丘,石碑上刻着曼的名字。白色的幌子在风中乱舞,沙沙地响,似幽语,似忧怨。
啊!怎么可能?不可能!他无法相信眼前的一切。
撕心裂肺的痛扯碎了他的心脏,碎到无法呼吸,泪眼中,可曼的名字清晰可见。一行清泪夺眶而出,全身瘫软,他重重的跪在了曼的坟墓前,嘴里低低地唤着她的名字。
抚摸着青石墓碑,那是曼冰凉的身躯,黄土上一片一片的冥纸,那是曼破碎的心灵。一股热流涌出了嘴角,洒在青黑的碑上,是血,零零点点,似朵朵惨淡的玫瑰。
山风掠过,声声如泣。淡淡的玫瑰香,有谁来嗅?
初一:huabo520。
这个故事比喻的真是棒!
突然遇见了一双饥饿的老虎,
老虎大吼一声就扑了上来。
他立刻用生平最大的力气和最快的速度逃开,
但是老虎紧追不舍,他一直跑一直跑一直跑,
最後被老虎逼入了断崖边上。站在悬崖边上,他想:
「与其被老虎捉到,活活被咬、肢解,
还不如跳入悬崖,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他纵身跳入悬崖,非常幸运的卡在一棵树上,
那是长在断崖边的梅树,树上结满了梅子。
正在轻幸的时候,他听到断崖深处传来巨大的吼声,
往崖底望去,原来有一只凶猛的狮子正抬头看著他,
狮子的声音使他心颤,但转念一想:
「狮子与老虎是相同的猛兽,被甚什吃掉,都是一样的。」。
当他一放下心,又听见了一阵声音,
仔细一看,一黑一白的两双老鼠,
正用力地咬著梅树的树干。他先是一阵惊慌,
立刻又放心了,
他想:「被老鼠咬断树干跌死,总比被狮子咬好。」。
情绪平复下来後,他感到肚子有点饿,
看到梅子长得正好,就采了一些吃起来。
他觉得一辈子从没吃过那么好吃的梅子,
找到一个三角形树丫休息,他想著:
「既然迟早都要死,不如在死前好好睡上一觉吧!」。
他在树上沉沉的睡去了。睡醒之後,
他发现黑白老鼠不见了,老虎、狮子也不见了。
他顺著树枝,小心翼翼的攀上悬崖,k於脱离险境。
原来就在他睡著的时候,饥饿的'老虎按捺不住,
终於大吼一声,跳下悬崖。黑白老鼠听到老虎的吼声,
惊慌逃走了。
跳下悬崖的老虎与崖下的狮子展开激烈的打斗,
双双负伤逃走了。
由我们诞生那一刻开始,
苦难.就像饥饿的老虎一直追赶著我们,
死亡,就像一头凶猛的狮子,一直在悬崖的尽头等待,
白天和黑夜的交替,就像黑白老鼠,
不停地正用力咬著我们暂时栖身的生活之树,
总有一天我们会落入狮子的口中。
既然知道了生命中最坏的情景是死亡,唯一的路,
就是安然地享受树上甜美的果子,然後安心地睡觉,
只有存著这样单纯的心、少欲望、多一点赤子之心。
最近常常听到朋友的亲友去世的消息,
除了安慰了几句外好像什么都不能做了。
恐怕有一天自己亦会成为别人口中的坏消息。
所以你们有没有好好的享受你在世上的每一分每一秒?
如果刚才你和另一半或是和家人为了芝麻绿豆的事闹翻了,现在头顶还在生烟的话,
请你看看那晴朗的天空和那飘渺的白云,其实你又错过了美好的一天呀!
有些朋友虽然不常联络,却偶尔寄个e-mail、也s是一些笑话、温馨小品,或是小游。
戏给你,这表示他一直在关心著你,他将你放在心里,也珍惜彼此的友谊。
因此,要时时心存好意!
脚走好路!身行好事,惜缘种福......。
愿所有收到这封信的朋友都能平安.健康.幸福.。
乔娜和米诺一惊,那名为黑色曼陀罗的速度实在太快,便乔娜失去了洫[弓的能力,乔娜脸上写着惊恐,回头看向那在自己身旁的米诺,米诺也看了看乔娜,最后说出了两个字,“速度。”
乔娜顿了顿,闪身躲到了右边,果然,只见黑色曼陀罗似风一样刷过刚才乔娜站着的地方,“该死!”黑色曼陀罗生气骂了一句。乔娜见黑色曼陀罗又向着自己冲来,嘴角微微地向上跷,一瞬间又放出了一箭,看见黑色曼陀罗消失了踪影,才回到米诺身边。
这时,黑色曼陀罗出现在了他们的身旁,不过,是用手同时插入他们的心脏,乔娜惊讶地忍受痛苦,呆呆的看着心脏处的伤口,黑色曼陀罗邪笑地,说道,“就让我看看你们为什么要攻城吧。”
说完,手腕微微放出一点点的蓝光,那是读心的能力。半刻,黑色曼陀罗一惊,“你们,不是自要攻城的?那个混蛋,竟然……”黑色曼陀罗拨出了手,两人就跪坐在了地上,米诺反感的摸了一下伤口处,竟然好了!!!
吃惊地扬起头,看向了乔娜,“伤口……”乔娜呆坐着,也看向伤口处,和米诺一般惊讶,一起看着黑色曼陀罗,黑色曼陀罗叹了一口气,“你们走吧。”
后,便消失在空中。
我们家的阳台上,种了许多植物:有盆景,有葡萄藤,有铁树……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那穿着白裙子的“仙子”——玫瑰。
一般的玫瑰花的枝干是直直的,但是我们家的白玫瑰的枝干却是弯弯的,更显婀娜。上面有许多不起眼的小刺,只要用手一触,它就会刺你一个小洞,刺是红色的,像刺过许多人的血而染红了似的。干是绿色的,红绿搭配,让人感觉十分奇异。玫瑰的干和大树的干相比,那可大不相同,大树的干很粗很壮,而玫瑰花的干是细的,十分娇嫩,让人看着犹见爱怜。
玫瑰的叶子呈锯齿形,圆圆的,非常饱满,周围有一圈小刺,刺虽小,但扎人却很疼,一不小心就能扎破你的皮肤。叶子的颜色更加奇特,先是浅绿,然后是深绿,最后变成墨绿了,叶脉上的花纹很精细,像是绣上去的。
最美的要算玫瑰花的花瓣了。花瓣是一片片的,像一只只弯弯的小船,巧妙而天然紧凑地组合在一起,姿态各异,那一朵朵雪白娇艳,美得动人心魄的玫瑰绽放开来,那种美,让人不可抗拒。还有一种玫瑰花,神似小喇叭,似开未开,犹如含羞的少女嘟着的小嘴巴,美丽极了!
玫瑰虽然带着刺,但是它的美丽依然让我陶醉,让我浮想联翩;它的芳香依然吸引人,让你神清气爽。
我喜欢你,带刺的玫瑰花。
白玫瑰,雪白的玫瑰,雪白的精灵,也许白玫瑰没有红玫瑰那么鲜艳,那么能让心感雀跃,但白玫瑰能让你变得纯洁!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与白玫瑰有关的作文,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白玫瑰,我相信,你是圣洁的,是崇高的。
在一座很古老的房子里,住着一位老奶奶,老奶奶有个花园,里面养了各种各样的花,每当春天来临,万花竞艳,那景色煞是动人,而其中开得最艳的就要数玫瑰了。
玫瑰大多数都是酒红色的,一簇一簇地拥在一起。可在这么多的红玫瑰中,有一朵玫瑰却是白色的。它身上的颜色就像雪一般的白,这使它在那么多玫瑰中显得特别显眼,特别好看。而老奶奶最喜欢的也是这唯一的一朵白玫瑰。
不过,白玫瑰却很是苦恼。因为它身上的与众不同,竟换来了其它玫瑰的嫉妒。每到老奶奶给花儿们浇水时,它总被别的玫瑰给挤到了一边。
正因为长期的缺水,它的脸色越来越憔悴,却比以前更显得娇艳。于是,它换来的极度就更多了。
终于,它忍受不住煎熬。在一个宁静的夜晚,忽然间,它感到了一股前所未有的力量正从它的身体里涌出,火辣辣地烧着它的身体。它不住地挣扎,扭动着自己那娇小的身躯。
一阵疼痛过后,它惊奇地发现,自己正躺在花坛边。它此刻才发现,自己的身体变得和老奶奶一模一样。只不过,她的皮肤不像老奶奶那般布满皱纹,而是白皙、光滑,并富有弹性。她的头发乌黑,柔亮,不想老奶奶的,早已换上了银色。她身穿着一身雪白的衣裳,正如她做玫瑰时一样,像雪一样的白。
惊奇地欣赏完自己后,她站起身来,缓缓地走到老奶奶的屋前,轻轻地敲了敲老奶奶的屋门。
门开了,她发现老奶奶正和善地注视着她。那目光是多么亲切,多么慈祥。她的心里感到了一阵阵温暖。
老奶奶温和地问她:“孩子,你的脸色看起来不太好,究竟是怎么了?和奶奶说说。”她忍不住,眼泪顺着她的脸庞落了下来。她说道:“老奶奶,我和你说实话吧,其实,我就是您花园里的那一株白玫瑰,您能告诉我,为什么其它的玫瑰都仇视我吗?”
老奶奶微笑着,用温柔而亲切的语调对他说:“孩子,别为这点小事而烦恼,它们嫉妒你,是因为你的与众不同,你天生的纯洁,怕什么呢?”她答道:“可我就是害怕,您能告诉我怎样才能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呢?”老奶奶继续说道:“只要认真地开花,做好自己的本分,那就是把自己应做的事情做好了,我们人要展现自己,花亦是一样的。明白了吗?”“明白了。”她点点头道。
就在此时,她又感到一股强大的力量袭遍了她的身体,疼痛、疯狂又出现了。不过这次,她没有扭动自己的身体,她向老奶奶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它好像昏过去了,醒来时,发现自己又睡在了老奶奶的花园里的那块松软的土地上。
这时,别的玫瑰,又向它投来了仇恨的目光。不过,它早已释怀,坦然地做着自己应做的事情——开花。
在一个明媚的下午,一对热恋中的情侣相互手挽着手朝花坛这走了过来。他们看到了红玫瑰中的那枝雪白的玫瑰。“真美啊!”女孩情不自禁地赞叹道。
这时,老奶奶走了出来,摘下了那枝玫瑰,同样亲切地对那对幸福的人说:“要是喜欢,这枝花就送给你们吧。”“谢谢。”女孩笑着接过老奶奶手中的那枝刚刚摘下的白玫瑰。
有一个可亲的老爷爷,他是一个园丁,他有一天种出了三朵白玫瑰,它们都很美丽,每天在阳光的照耀下,在细雨的滋润下,一天一天的长大,越来越高,越来越美。
这天,老爷爷对它们说:“你们长大了,也该对以后的生活有个打算了吧。”
第一支玫瑰依依说:“爷爷,我想去看一看外面的世界,所以我要去花店,我相信我的新主人一定会好好的利用我的。”
第二支玫瑰贝贝说:“不行、不行,外面太可怕了,我要留在园子里陪着爷爷,我不走,爷爷!”
第三支玫瑰琪琪说:“我要去北边的拉尔山上,的百蜂园上的草地上,我要让那里有更多的玫瑰。爷爷你放心,我会自己走到拉尔山上的,我带一瓶水就行了。
之后他们各自去了自己想去的地方……一年后,它们都死了,可是依依他做了两个情人之间的桥梁。但贝贝却毫不相同,娇生惯养的它被雨淋死了。还有一个琪琪,它虽然也死了,可是琪琪却被一个大画家好好的珍惜着,应为你看看那山上有一点一点的白点那就是白玫瑰,这岛也被改名为“玫瑰岛”说以大画家才会好好珍藏那朵白玫瑰。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
一、要敢于去尝试。如果不去尝试,就不可能有成功与收获。所以要去试,无论试的结果是成功还是失败,我们只要好好的努力,就一定会有所收获。就算失败也可以卷土重来!二:在自己做选择时要把目标放远、放高,但不能过高过远。适合自己最好!如果你选了自己做不到的,那么你就白选了,等于没有;相反选得太低了也不行,你很容易的就做到了还叫什么目标呢?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你的成绩、你的长相、外加你安静的性格让你拥有一大帮爱慕者。无数人暗恋你却始终没有勇气告白,你在他们心中是朵带刺的白玫瑰,因为曾经有男生和你告白,说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被你讥讽后无情回绝,从此再无人敢触碰你这朵高傲的白玫瑰。
可是有个人,却一直默默地喜欢你,在无数次鼓足勇气后向你告了白,你依然不为所动,虽然言语不似拒绝第一位告白者那么决绝冷漠,但他还是吃到了苦头。他却没有死心,每天在你的桌面上摆一枝白玫瑰,放学后和你一起留到最晚,只为了能和你一起走。当然,高傲的你当然是独来独往的。所以他总是与你隔一步距离,跟在你后面,有时你厌了,烦了,大声辱骂他你怎么那么不要脸啊,被我拒绝过还不死心,还天天跟着我,他总是笑笑。
或许是他的执着,或许是你的刺软化,总之,你们在一起了。每天他都骑着自行车载你绕城一圈后送你回家,周末约你去郊外欣赏自然风光。或许那是你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那天,铅灰色的天空上沉着几朵黑压压的云,那是暴雨即将来临的明显标识。他生病在家,请假一天,你放学后急匆匆地从学校跑到他家,握着他的手希望能给他温暖,让他的病早些好。你从他家出来时已经很晚。你壮着胆子走过家门前那片幽深的巷子,却不想几个小混混早就盯上你,他们玩世不恭的嘴脸让你觉得厌恶,你也意识到了你处境的濒危,于是你想跑,可是,你怎么逃得掉那些流氓呢?拿了你身上仅剩不多的所有的钱后,他们仍不满足。就在那个肮脏的`巷子里,你失去了作为一个女生最珍贵的东西。
衣衫不整、满身伤痕的你半夜才跌跌撞撞地回到家。
洗澡时,你拼命地擦着自己的身子,你希望能把那些流氓在你身上留下的伤痕,把这一晚的肮脏统统随着没有生命的水,不知去向。你的皮肤被你擦得通红,那妖娆的颜色又让你想起刚才的经历。你不知该找谁倾诉。爸爸么?他每天晚上不回家,在酒吧里一醉方休。朋友么?自从你家道中落,你身边的朋友早都不知躲哪去了,一个个见你就像见到瘟神一般。于是你想到了他,但当你拨通他的电话哭哭啼啼、断断续续地和他说完今晚自己的肮脏遭遇后,他冰冷地说了两个字,分手。他是个很传统的男生,接受不了自己的女朋友竟然被那样。你歇斯底里地哭着,和他说不要、不要,他却直接挂了你的电话。他睡在自己的床上痛哭,你蜷缩在角落里痛哭。
他唯一的优点,在现在的你看来,就是那件事,他没有对任何人说。所以第二天做好退学准备的你,却吃惊地发现班里还是与往常一样。
你不禁傻笑,边笑边流泪。那天,你借口身体不适请假了。你实在无法面对他,无法面对同学们,你害怕他会不经意地讲出那件事,于是你在家里瑟瑟发抖。从此再也没有上过学。
有时,你曾经的同学能在街上看到那个穿着颓废、身边跟着一大堆小混混的女孩子,他们都已淡忘你当初的模样,见到你嗤之以鼻,恨不得躲得越远越好。而你的男朋友就像水流一般一天换一个,人们都说你花心,都说你无可救药。你只是笑笑。
谁懂,你曾经的模样?
好在,都过去了。你这朵白玫瑰,饱经侵蚀,满身伤痕,原本纯白的花瓣上点点刺眼的红。你想成为红玫瑰,但你始终,都是白玫瑰。
从前,在一座森林里,住着一户穷苦的人家,里面有一对夫妇和两个女孩。一个女孩喜欢穿红色的衣服,所以她叫红玫瑰。另一个女孩喜欢穿白色的衣服,所以她叫白玫瑰。她们听话懂事,也非常漂亮。
一天,她们收到了一封信,原来是王子请她们其中一个人去做他的新娘。
白玫瑰出发了。她看到上游的小河干枯了,一个泥坑里有一条大鱼,大鱼喊:“姑娘帮帮我吧,把我送到下游的小河里,我快死了!”白玫瑰觉得自己身份高贵,便绕开了它,走向森林。她又看见一只小鹿,小鹿说道:“姑娘,给我点东西吃吧!”白玫瑰“哼”的一声走了。她看见了一栋房子的门没关,便直接走了进去休息。这家的主人看见了,便说:“哎呀,你怎么这么没礼貌呀?”白玫瑰说:“我快要成为王后了,你就等着参加我的婚礼吧,这是你的荣幸,你应该要感谢我才对。”便急忙地赶去了王宫。里面的一个仆人说:“请你准备好王子的考验——给王子做一顿晚餐。”白玫瑰走进了厨房,可她压根不会做,只好把全部蔬菜都放进锅里一起炒。炒好了后,突然门口开了,飞进来了一条双头龙,白玫瑰吓得屁滚尿流。双头龙吃下了炒菜后觉得非常难吃,就把白玫瑰赶回了家。
红玫瑰出发了,她看见泥坑里有一条大鱼在喊:“谁来救救我呀?”她马上捧起大鱼放进了小河的下游——那儿山青水秀。大鱼从嘴里吐出了一块桌布,对红玫瑰说:“这块桌布可以摊开,摊开后上面就会有好多食物呐!拿去吧。”红玫瑰走后,发现前面有一只小鹿快饿死了,便把餐布送给了它。小鹿快活地说:“我这里有一些稀有调味料,留着也没用,就送给你吧!”红玫瑰欢天喜地地走了。她看见了一栋楼房,便问候了主人并进去休息,主人对她说:“待会儿见到王子不要害怕,王子是一条双头龙,他被女巫施了魔法,只有漂亮善良的女孩才能救他,你快去吧。”红玫瑰谢了主人后马上赶去了宫殿。她用稀有调味料做出了香喷喷的菜。一条双头龙飞了进来,津津有味地吃了菜,一点都不剩。红玫瑰虽然惊慌,但是很快又镇定了下来。一转眼,双头龙变成了一位英俊的王子,并马上和红玫瑰举行了隆重的婚礼。
就这样,红玫瑰成了王后。
缘,只是一个字,却叫人珍惜一辈子。
——题记。
站在青春的十字路口上,远远向后回望,才发现她一直站在我的记忆深处,那点点滴滴从未被遗忘。
我和她相识在最为懵懂的时节,那时我们一年级。和她在一起,我们招摇着走过高年级的教室,然后飞奔到一个角落,放声大笑。她的眸子是那么晶莹,亮丽得看不到一点杂质。她帮我一起值日,她借给我心爱的图书,她用自己都不舍得用的精致手帕为我擦泪。正是孩童时代,我们一起疯,一起笑,一起哭,一起闹,一起评论老师,一起谈论学校。我们就像姐妹,形影不离,世界仿佛只有彼此,直到四年级。
我转学了,临别我们没有见面,我总觉得万分遗憾。但想想人总是要长大的,况且纯洁的友谊也会被时光打磨出社会的影子,我也就逐渐淡忘了。虽然有时还会想起我们蹲在学校门口,说话说到夕阳把我们的影子拉到好长,但仅仅是想想而已,并暗自嘲笑:将来你们见面,也许便如鲁迅和笔下的闰土一样,友谊疏远,不复存在。
然而,我没想到,我们竟如此有缘。我们来到了同一所中学。那一天,下雪,她站在操场上,像小熊一样对着天空笑。我激动又不安,她没有变。我忐忑地跑到她面前,心里想着该说什么,可当我站在她面前时,所有的台词都忘了。四目相对,她的眸子依然是那么晶莹,亮丽得看不到一点杂质。无言,但不约而同,我们都突然把对方拥入怀中。啊,多么熟悉的温度啊!泪水滚落,流进干涸的心。她笑着为我擦去眼泪,像哄小孩子那样安慰我:“别哭,小心把脸冻坏了。”我破涕为笑,没变,她一点都没变。
从此,她又开始和我一起笑,一起闹了。她在我失落时出现,借给我一个温暖的肩膀;她在我有困难时出现,为解决问题而想尽办法;她和我藏在老师办公室门前,探听放假的消息。她和我在校园中散步的那一刻,我找到了以前的感觉,仿佛我们都还是未曾长大的孩子。
真正的友谊是可以经受住时间的考验的,正如我们之间,友谊纯洁得像一朵白玫瑰,芬芳美丽,温婉绽放。
回望过去,有这样一段美丽的友谊,也就够了。
初三我们仍然是个少年,她坐在我的前排,透过飘扬的粉笔,可以看到刘海下面的各种英语试卷。
晚自习以后,并排着走在校园寒冷的夜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拉住了她的手。她的小手冰凉,像小雨一样。电影院,在黑暗中亲吻。校服下的身体起伏,烫着了我的手。她是全年级成绩最好的学生,她妈妈是学校的教导主任。
一天,书包里的情书被她妈妈翻到。教导主任怒不可遏,把我喊去大骂一顿。又托了关系,要把她转到市里的中学。她回到家,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吃不喝。到了第三天,教导主任怕了,打消了转校的念头。
我被调到别的班级。班主任老头对我严加看管,下课不许出教室,上厕所安排专人盯梢。她不再上晚自习,她爸爸每天在校门口接她回家。
年轻的火,纸岂能包的住。圣诞那天,我偷拿了爷爷打麻将的骰子,托人带给她。还有一张小小的卡片,上面写: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有女生告诉我,她趴在课桌上,一下午没抬过头。
她在卡片的背面画了一幅画:一头小鹿伸长了脖子,去够一棵渐渐长高的树。
日子漫长,思念也漫长。时间久了,我们都成了长颈鹿的模样。
在又一次的斗殴中,我脑袋被开了瓢。我不敢回家,逃到乡下爷爷家住了几天。她不知怎么打听到,一路找过来。我记得她泪眼婆娑地对我说,以后你就改了吧。像极了87版红楼里的黛玉。
我面无表情,手指门外,你走。这次斗殴伤了好几个人,社会影响“恶劣”。校方很重视,教导主任更是兴奋异常,四处宣扬要把害群之马开除出校。
我以为开除的名单里一定有我,于公于私,哪条理都说得通。哪知处分贴出,初三开除了四个,初二开除了一个,我只是被警告。
过了一礼拜,她转校了。我每天放学后去建筑工地偷钢筋卖钱,攒了半个月,才够买一束进口白玫瑰。她生日那天,下着大雨。我旷了一天的课,把白玫瑰夹在自行车后座上,盖上雨衣,骑着去了市里她的学校。我没脸见她,只把自行车停在初三楼下。然后冒着雨,走回小镇。只有白玫瑰才能配得上像她那样的女子。
那一路,雨水混着泪水。初三后,我去了别的城市,再没见过她。只零星地听说,她考上重点高中,高三毕业去了香港,后来又出了国。
我渐渐忘了她。我经历了一个又一个女孩。我同她们牵手漫步,带她们看电影,送她们玫瑰,和她们挥手告别。只是,我讨厌下雨天。我害怕在那样的凄风苦雨里,想起一个人。
结婚后的第一个春节,我带妻子回到小镇。家里装饰一新,门口贴着喜字。
有人敲门,打开一看,是她。她穿着绿色的毛衣,还是当年的模样,只是仿佛更瘦了。浅浅地笑着,像一棵春天的树。闲坐一会,她起身告辞。我送到楼下,问她的联系方式,她死活不肯说。
她笑,其实没什么事,听说你回来了,就过来看看。要是你没结婚,我想嫁给你。
天色晚了,有风轻轻地吹。她伸出手,这个还给你。一颗骰子。被磨得失去了棱角,像一块糯米年糕,点着红。这些年一直放不下,现在,这颗心可以死了。说完,她转身离去。我呆呆站着,望着她的身影消失在街道尽头。
就像十二年前的那个雨天,她躲在窗后,泪水迷蒙,目送我的背影消失在风雨中。
张爱玲曾用红玫瑰与白玫瑰来形容爱情。“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便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得到了的便不再那么珍惜。何止是爱情,“红玫瑰与白玫瑰”的理论贯穿于生活。有句话叫做“书非借不能读”。从别人那里借来的书我们会珍惜,更加认真去读。
因为不久之后就要还给别人。而我们自己拥有的书放在书架上许久,我们可能都未曾认真阅读过一次。因为我们已经得到了它,不再珍惜。海伦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书中讲述了自己渴求光明以及它能够带来的乐趣。我阅读的时候就想,如果她像我们一样获得了可以寻找光明的眼睛,她是否还会如此渴望光明?她是否会像我们大多数一样将光明习以为常呢?得到了便不再珍惜。但愿不会,毕竟她曾经历过漫天黑暗的痛楚。失去过的人应当更加懂得珍惜。曾经的我遥想毕业之后的光景,我以为那会很幸福。我可以无止境地看小说,出去游玩。然而很快我便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忽然想起高中时代班主任在教室中说的话:”也许现在的你们上课的时候悄悄看小说觉得很刺激,很快乐。然而当你们毕业后可以光明正大地看,想看多久就看多久时,你们便会感到厌倦了。“是的,我厌倦了,因为曾经遥不可及的一切太容易得到了不是吗?想出去玩就出去玩,想睡觉就睡觉,小说想看多久就看多久。于是,我思考如何才能让自己更加幸福。我告诉自己,唯有周末才是可以放松的时间。其余时间就在书桌前看书,写作。
想必这样的放松会来的更有意义,更加幸福。我们的未来仍像一团迷雾,等待着我们去探索。我们会得到,也会失去。对于失去的我们不必惋惜,若它是红玫瑰,它就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若它是白玫瑰,它便是那床前的明月光。对于得到的,我们应当更加珍惜。毕竟曾经的我们是多么渴望得到它。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心的方向,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有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不近人情的冷漠与苍凉。
小说中男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她抛弃了家庭,抛弃了所拥有的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却辜负了她。白玫瑰有着传统女性的懦弱,她自己觉得很爱振保,并且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结果却是成了牺牲品。
你的成绩、你的长相、外加你安静的性格让你拥有一大帮爱慕者。无数人暗恋你却始终没有勇气告白,你在他们心中是朵带刺的白玫瑰,因为曾经有男生和你告白,说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被你讥讽后无情回绝,从此再无人敢触碰你这朵高傲的白玫瑰。
可是有个人,却一直默默地喜欢你,在无数次鼓足勇气后向你告了白,你依然不为所动,虽然言语不似拒绝第一位告白者那么决绝冷漠,但他还是吃到了苦头。他却没有死心,每天在你的桌面上摆一枝白玫瑰,放学后和你一起留到最晚,只为了能和你一起走。当然,高傲的你当然是独来独往的。所以他总是与你隔一步距离,跟在你后面,有时你厌了,烦了,大声辱骂他你怎么那么不要脸啊,被我拒绝过还不死心,还天天跟着我,他总是笑笑。
或许是他的执着,或许是你的刺软化,总之,你们在一起了。每天他都骑着自行车载你绕城一圈后送你回家,周末约你去郊外欣赏自然风光。或许那是你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那天,铅灰色的天空上沉着几朵黑压压的云,那是暴雨即将来临的明显标识。他生病在家,请假一天,你放学后急匆匆地从学校跑到他家,握着他的手希望能给他温暖,让他的病早些好。你从他家出来时已经很晚。你壮着胆子走过家门前那片幽深的巷子,却不想几个小混混早就盯上你,他们玩世不恭的嘴脸让你觉得厌恶,你也意识到了你处境的濒危,于是你想跑,可是,你怎么逃得掉那些流氓呢?拿了你身上仅剩不多的所有的钱后,他们仍不满足。就在那个肮脏的`巷子里,你失去了作为一个女生最珍贵的东西。
衣衫不整、满身伤痕的你半夜才跌跌撞撞地回到家。
洗澡时,你拼命地擦着自己的身子,你希望能把那些流氓在你身上留下的伤痕,把这一晚的肮脏统统随着没有生命的水,不知去向。你的皮肤被你擦得通红,那妖娆的颜色又让你想起刚才的经历。你不知该找谁倾诉。爸爸么?他每天晚上不回家,在酒吧里一醉方休。朋友么?自从你家道中落,你身边的朋友早都不知躲哪去了,一个个见你就像见到瘟神一般。于是你想到了他,但当你拨通他的电话哭哭啼啼、断断续续地和他说完今晚自己的肮脏遭遇后,他冰冷地说了两个字,分手。他是个很传统的男生,接受不了自己的女朋友竟然被那样。你歇斯底里地哭着,和他说不要、不要,他却直接挂了你的电话。他睡在自己的床上痛哭,你蜷缩在角落里痛哭。
他唯一的优点,在现在的你看来,就是那件事,他没有对任何人说。所以第二天做好退学准备的你,却吃惊地发现班里还是与往常一样。
你不禁傻笑,边笑边流泪。那天,你借口身体不适请假了。你实在无法面对他,无法面对同学们,你害怕他会不经意地讲出那件事,于是你在家里瑟瑟发抖。从此再也没有上过学。
有时,你曾经的同学能在街上看到那个穿着颓废、身边跟着一大堆小混混的女孩子,他们都已淡忘你当初的模样,见到你嗤之以鼻,恨不得躲得越远越好。而你的男朋友就像水流一般一天换一个,人们都说你花心,都说你无可救药。你只是笑笑。
谁懂,你曾经的模样?
好在,都过去了。你这朵白玫瑰,饱经侵蚀,满身伤痕,原本纯白的花瓣上点点刺眼的红。你想成为红玫瑰,但你始终,都是白玫瑰。
白玫瑰和红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内容,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爱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同类型的女人,这样不同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最大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择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唯一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最大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同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么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己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可以到国外读书,可以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可以跟自己心中属意的人在一起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应该的不是找到教会自己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最大的叹息。
这几天,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不免有些小小的感慨。
张爱玲,民国女作家,善于描绘灰暗的闺房,善于捕捉人情冷暖,善用贴切的语言描写人物内心的暗涌,用她独有的犀利的洞察力将她笔下的人物描写得细致入微。
老实说,刚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会给我一种压抑沉闷的感觉,让我透不过气,但又不可否认,黯淡隐秘的人性心理,在她笔下都能让我们看到实质,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却让我们有着刻骨铭心的感触。让我觉得,只有文字在她的笔下,才真正的有了生命,直钻进你的心里去。最初听到的她的一篇小说,莫过于是《红玫瑰与白玫瑰》,其中最经典的一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吧,不然何来经典,“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大有钱钟书的《围城》中“外面的人想进来,进来的人想出去”的味道,大概是人们在爱情或婚姻中都有一种“得不到更为珍贵”的心理吧。
男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就有这样的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妻子,一个是情妇。他的事业,在那个年代无疑是成功的,然而他的感情在我看来却是失败的。全文中,最让我动容的是他和心中的红玫瑰娇蕊一番爱恨纠葛后分开了,而多年后再次相遇。面对时间涤荡过的娇蕊,他却会忍不住哭起来。初看时是错愕的,因为我]想到振保竟会哭起来,后来每看到这里,都感到深沉的悲哀。以振保的性格来说,他会流泪已有点匪夷所思,而且还是在公共场所,所以看过这段描写后不难感受到他的伤感,也许,他对娇蕊还是有过一点点真心。
但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是铭刻于心,永难释怀的。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俗艳的、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就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蕊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娇蕊对振保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过去的事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她胖了,憔悴了,连她的艳丽也因此显得俗了;然而她到底学懂了爱,那些岁月也就不枉过了,甚至可以抵消她的荒唐和伤痕。
但振保和他的妻却始k]学会,也许有生之年也学不会。烟郦太懵懂,仍完全停留在旧世界里,“她爱他,不为e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也许我不能否定这是爱,然而她并不是以振保为一个有着某些特点和个性的人来爱他,她的爱是义务性的,只因为社会要求她爱丈夫而产生,那个人不过碰巧是振保罢了,如果她嫁的是另一个人,她还是会一样地“爱”他,就为了这点她的丈夫嫌恶她。而振保则是太会算计,他不会为爱情押下他拥有的东西,宁可留守在他稳固的世界里,做那里绝对的主人,即使割舍的是爱情也在所不惜。多少年了,他活着就是为了向前,向上,为了得到旁人的赞许,在名誉和地位的阶梯上锲而不舍地爬,而他的确成功了,小说开头就描绘了他那人人羡慕,无懈可击的世界。对他而言,其它的一切不过身外之物,就连他自己的眼泪和感动也是身外物。
锥心的痛苦,他]有尝过,然而他也不曾得到真正的快乐,只有敢于付出和接受爱的人才能体会的快乐。在爱情里他永远只能是一个懦夫,也因此他妒忌娇蕊,妒忌她受伤后居然还有爱的勇气。他赤手空拳打出了天下,一切如愿以尝,后半辈子s蓦然发现,原来他从]有真正活过。对于振保,我认为可以理解却不能原谅,这样的男人爱的太自私也太虚伪,他娶烟鹂,于是烟鹂就成了他的看到的蚊子血和饭粘子,他再遇到娇蕊时在公车上哭了起来,哭什么呢,是在后悔以前的选择?还是后悔曾经不懂的珍惜?这大概只有他自己才最清楚。如果娇蕊当初和他在一起或许也要成为蚊子血和饭粘子的话,那么这样的男人还值得被爱着么?永远都在后悔和遗憾得不到的,麻木冷漠就在眼前的,真是讽刺,这真是一个笑话。
或许,爱情就是一个巨大的弥盖人心的童话,是一个个并不壮烈也并不美丽的悲伤的故事。就像被娶回家的玫瑰早已经枯萎了,变了样;而没得到的玫瑰却永远在心口绽放。陈奕迅的歌中不也是唱出了这种无奈么:“从背后抱你的时候,期待的却是她的面容。”“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小妹妹,别玩了,哥哥还要看书呢!那青年冲我微微一笑,推开了我的侧在他喉咙边的脑袋,把我嗒在他手上的那只手扫开,笑的如此阳光。你还真以为自己是吸血鬼啊!小妹妹,吸血鬼这种生物是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
他的这种反应,我整个人一下子发愣了——他不怕我?不过说的也是,他是感染过凌伊病毒的,我的确伤不了他。外,血族除了偶尔捕食一下人类,也没有太多和人类的接触,根本没有依据证明血族的存在,大多数人只把我们当成传说。可,我虽然是比那青年小上几岁,但他还没有理由来叫我小妹妹吧!
呵,就凭小看了我这条,就足以至他死罪——随说我喝不下他的血,但给他一点血的惩罚还是可以的呵呵我舔了舔干燥的嘴唇,诡异的笑了一下,伸出手,在他的脖子上轻轻的摸了一圈:看样子,你的血很好喝耶那鬼魅的.声音,我也不是第一次发出来了,嗯哼,那细皮嫩肉的,的确很和我胃口,只是他患了凌伊病毒。要是镘的药剂真的管用,那我能感受的出来,此时的他,全身已经起鸡皮疙瘩了。
小妹妹,别乱来。他改口了,从我身上发出的参杂着姽魔之晶强大能量的恐怖气场,已经袭入他的心脏了,包括暗血城堡全堡上下老老少少,只要我这么干,无一不臣服与我。他生生咽了口口水,深呼了一口气,正要拍开我的手,可还是来不及了我的牙尖已经触碰到他细嫩的皮肤上了。我稍一用力,锋利的牙齿戳破他的脖子,腥红的鲜血顺着脖子流了下来。
我用力吸了一口嗯?好像不对我将嘴移了开来,皱起了眉头,一抹嘴角的血迹,诧异的看着他。他颤抖着手,摸了摸脖子,一看,满手鲜血,整个人颤抖了起来,浑身不自在。我叹了口气,起身,向后退了一步,又恢复了那个冷冰冰的我:跟我走他呆着了,没动。我一眯眼,迅速一个擒拿,将他双手扣住,两眼放出凶光,将那青年押会了暗血城堡。
有姽魔之晶的护体,走在大街上,没人看的见我们;有姽魔之晶的护体,那青年还真不敢轻举妄动。可,为什么他的血,对身为血族的我的身体没有伤害?他,不是带有凌伊病毒吗?我叹了口气血族第一部写完,请关注血族第二部。
啄鸟住在在小河边,他有一座花园,花园里有白色和红色的玫瑰花,红玫瑰像火,白玫瑰像雪。
有一天,夕阳要落下的时候,金灿灿的阳光照在白玫瑰和红玫瑰身上,红玫瑰变的更红了,而白玫瑰变成了橙色,变的有些丑了。
红玫瑰一边看着白玫瑰一边厌恶的说:“你离我远点,别把我的相貌给毁容了!”
白玫瑰友善的说:“红玫瑰,你何必这样说呢,我们住到同一个地方,同一个花园,同一块土地里,我们是亲兄弟,我们还是赶快和好吧!”
红玫瑰鄙视的看着它说:“我们不是亲兄弟,我也不跟你和好。跟你在一起我感到悲伤、烦恼、耻辱,你会影响我的声誉,你是一个令我最烦恼、头痛的人。”
白玫瑰用惊奇的眼睛望着它说:“红玫瑰,请你快跟我和好吧!也许你跟我和好后你就不会觉的我有你说的那样糟糕!”
红玫瑰大发雷霆的说:“白玫瑰,你看不出来吗!我已经快要被你气炸了,我告诉你最后一遍,我是不会跟你和好的。”红玫瑰说完就把身子转过去了。
从漫长的春天到了秋天,一群蚜虫开始寻找食物了,白玫瑰被树叶遮住了一些地方,当然还有地方露了出来,那露了出来的地方不管是近看还是远看都像小纸片。红玫瑰被树叶全都遮住了,它想白玫瑰知道后肯定会说:“你可真幸运啊!”但红玫瑰一点也不高兴,它觉得光有美丽的外表还不够,还得有个自己的舞台,自己的观众,红玫瑰开始用手臂把树叶拨开,只用了一会儿功夫就钻出了地面。蚜虫看见后,其中一只问道:“它是谁味呀?”“它是红玫瑰,是我们的食物!”另一只蚜虫回答。我们马上就可以饱餐一顿了。蚜虫们说完,就向红玫瑰飞去了。红玫瑰看见蚜虫飞过来心想我有客人来了,我要好好接待他们。红玫瑰想着立刻跳起了优美的舞姿,等它跳完舞,睁开眼睛时才发现自己已经枯萎了,结束了它那小小的生命。
白玫瑰却被一只小黄鹂给种在了花盆里,小黄鹂每天给它浇水、施肥,白玫瑰每天都可以感到温暖的阳光,有了阳光、水、湿润的土壤,白玫瑰长出了其它的根和茎,小黄鹂发现后更加细心的照料它们,过了好多天,那根和茎长坚硬了,茎上长了锋利的刺,有了花苞,并渐渐开放了,开放的花是洁白的,洁白的花像雪一样白,一样娇艳!
振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粒子,红的却是心口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他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是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情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自己心问心,口问口,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佟振保是中国男性(书生气较重的男性)的典型代表,家境不是特别的好,是靠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出的天下,因此对他现有的财富、地位等,他异常的珍惜,遇到任何有损他名誉的事情他会本能地想到保护自己。甚至可以说是“理智”的分析利弊,在面对红玫瑰王娇蕊时,他明知朋友妻不可欺,却还是明知故犯,当王娇蕊向丈夫摊排时,他却不敢接受王娇蕊的爱,他自私、虚荣、懦弱,面对这种男人,女人得到的下场只有如王娇蕊那样的痛苦和饱经伤害。对于他的妻---夏烟鹂,他有的只是责任而没有爱,他早已厌倦了她,他不过是他拿以躲避王娇蕊的挡箭牌,烟鹏的婚姻生活是可悲的,与她交流的只有收音机,无线广播,她没有经济来源,她也爱着振保,因此她虽饱受冷落,但还是不停地为振保说好话,在她看来,振保还是个负责的,善良的丈夫,她不会与人交往,一直活得唯唯诺诺,小心翼翼,当然,她也同样作过出格的事情,振保可以允许自己去宿娼,却不愿意自己的妻子与人通,这种男尊女卑,大男子主义的思想和观念,在现在的男人身上也依然存在着,振保由此变得暴躁易怒,但他却是一个有学识,有文化,在理智和情感上懂得拿捏,始终是以理智占上风的人,他又重新做人,对家庭、妻儿负起了责任。
这部小说以极其细腻的手法,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不同人的内心世界,其主旨与表现的思想,我想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最新白玫瑰作文300字(模板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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