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好好地对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当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读后感的时候却不知道该怎么下笔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读后感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近日连续读了余华的三部作品,《兄弟》《在细雨中呼喊》《活着》,看完都很难受。
其中《兄弟》让我备感痛惜。
《兄弟》上半部我认为写的更好,即温馨又真实。宋凡平无疑是塑造的很好的一个人物,一个让人流泪的好人,好父亲,好丈夫。他英俊高大,正直幽默,对家庭充满责任感,还打得一手好篮球。对两个孩子疼爱有加,乐观坦荡。被抄家后若无其事地笑着用“古人的筷子”(树枝)给他们开饭,快乐地教他们“扫堂腿”,人来却屈辱地被“革命小将”扫堂腿,被看守期间手臂被打断了啷当着,但却对孩子说这是个“啷当着手”的游戏,以保护他他们童稚的心灵,让人不由想起电影《美丽心灵》里那个父亲。
他对妻子李兰温柔体贴呵护,处处尊重她,重建她饱尝多年屈辱后对生活的信心,又恪守诺言,说好了到上海去接她,哪怕冒生命危险冲出被看守的监牢也要到码头去乘船接她,四次被看守毒打阻挠,四次踉踉跄跄冲向轮船,最后被“革命群众”活活乱棍打死在码头……他真的应该反抗啊,可是他没有,那个时代的人都不知道反抗。他的遭遇让人痛彻心肺。
宋凡平活着时是英俊潇洒顶天立地的伟丈夫,只因为他是地主成分他就要被批斗,只因为他教孩子认字时又说了“地主宋凡平”地是天地的“地”,主是毛主席的“主”,就瞬间招来了杀身之祸。他这样的死让人掬一把惋惜之泪,他不该就这么死了。
今天看来,那时的“革命群众”的政治信仰是多么的单纯,又是多么的盲目狂热多么残暴!以“革命”的名义就可以六亲不认,滥杀无辜,指鹿为马,丧尽天良,呜呼,这真的就发生在“文革时期”的中华大地上……余华写这些,也许就是让我们从这些闹剧、悲剧中反思“文革”就是一出天大的闹剧、悲剧的实质吧。
李光头宋刚两个孩子在父亲死后孤苦无依,建立起了深厚的兄弟情谊,没几年妈妈也在忧愤中死去,他们更加相依为命。这部分都写的温馨可信,无论是李光头的调皮贪吃,还是宋刚的善良懂事。
下半部分篇幅很长,却有点故作喧嚣。而我唯一愿意关心的是宋刚。这个像他爸爸一样英俊高大的宋刚,这个心灵手巧会织毛衣的宋刚,这个为了兄弟情义隐忍自己爱情几近木讷的宋刚,这个与林红恩恩爱爱二十年骑着永久牌自行车接送妻子的宋刚,让人看不懂了。如果说他下岗后宁肯扛大包、装水泥,弄得腰扭伤得肺病也不肯找已发达的兄弟李光头帮助,这是骨气,是讲做人的原则的话,那么当他看清周游的骗子嘴脸后为什么不马上离开他回到刘镇,还跟着他继续南下推销“保健品”,他的做人原则到哪去了?当周游为了推销丰乳霜劝说他做丰乳手术以招徕女顾客,他竟然接受了手术时,他作为一个有骨气的男子汉的原则又到哪去了?说不通的,就算是为了给林红一个好的生活拼命挣钱也说不通的。不由觉得了宋刚这个人物的几分昏庸,作者设计的几分荒谬。当看到他卧轨自杀的情节时,已无泪可流。
兄弟俩,一个发迹了,一个消陨了,但他们的命运最终都化作了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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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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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读后感1000字
导读:读书笔记兄弟读后感1000字,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兄弟》读后感1000字:
前些时间在同学的推荐下看了余华的《兄弟》。有些好的东西,就是让人想要一口气读完,可读完后,心却久久不能平静。《兄弟》这本书给我的就是这种感觉。
小说上部描述了在狂热、浮躁,冤假错案满天飞的文化大革命时期,一对患难夫妻不离不弃,荣辱与共相濡以沫的感人至深的故事。而两个小主人公之间纯朴、执着的兄弟情更是让人动容。正是这些人间的至纯真情,吸引着读者不断的往下看。上部塑造了一个完美的人物:宋凡平,一位身高一米八五的中学老师。在一次刘镇的最高规格的篮球比赛上,一记惊世骇俗前无古人的扣篮成了当地的英雄,并自然地获取了李光头母亲李兰的芳心,没多久两人便成了亲,李光头和长他一岁的宋钢也成了好兄弟。
文革刚开始,宋凡平还是一个威风八面的旗手,后来被认定为地主后代,受到常人无法忍受的折磨。李兰去上海医院看病,尚不知宋凡平已经成了阶下囚。后来,宋凡平为了履行去接妻子的诺言,不顾一切地从大牢内逃跑,却被赶来的红卫兵在车站活活打死。看到这里,我不禁想到那种血肉模糊的画面,让我潸然泪下。那个时候的人命就如草芥一般,说不要就不要了,多么残忍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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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来,李兰回到刘镇,面对丈夫的死讯,她不哭不闹,可谁又知道她的心早已跟着丈夫去了天堂。按刘镇的风俗,女人死了丈夫一个月之内不能洗头,李兰却整整七年没有洗头,只是一直在头上抹发油。没人知道她对宋凡平的爱比海还要深。李兰在李光头十四岁那年得了尿毒症,临死前她对宋钢嘱咐要好好对待李光头,不要让他走上歧路。结尾,宋钢在李兰的墓前,哭道:“妈妈,你放心,我会一辈子照顾李光头的。只剩下最后一碗饭了,我会让给李光头吃;只剩下最后一件衣服了,我会让给李光头穿。”
特殊时期的爱情和友谊总是令人感动的。
下部写得相当现实,甚至有些冷酷。从李光头自私自利,为达到自己的利益,不惜牺牲兄弟的感情,到宋钢与林红终成眷侣;从李光头辛苦创业由穷苦不堪到富甲一方,成为刘镇的gdp,到宋钢到处流浪兜售各种各样乱七八糟的药品。还遭受身体上的折磨,辛辛苦苦赚了三万块钱想和妻子过好日子,回家却发现妻子已经跟了自己的兄弟,绝望下卧轨而死。让人读来忽喜忽悲,突然高兴至极,突然又抹眼泪。以至于我在看这本小说时,我父亲都觉得我莫名其妙。
正如余华先生自己在后记中写的一样,下部写的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虽然夸张了些,但也深刻的反应了现在现实社会的一些丑陋的社会现象,值得我们去深思。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如何在一片浮躁中把握自己的心灵,从容地走好属于自己的道路,这才是余华先生的《兄弟》给广大活在富与穷之间的人们的启示。作者:赵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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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读后感精选
《兄弟》是一部由余华创作的小说,不知道有没有朋友看过这本书呢?了一些网友们对这本书的观后感,一起来欣赏吧!
01
对于余华的记忆在闽江的图书馆的自习室,内容已经记不得了,但是活着已经变成余华的标签。
在如故上推到这本书,分四个晚上看完。
第二次看到宋平凡被人打断腿往棺材埋就看不下去了,不敢相信。是因为作者的脑洞大还是有现实的例子都是黑云压城的悲凉。第三次捡起来读已经是一周后了,也庆幸这也是全书上部的结尾,下部已经没有这么直击的力量也感觉不到缓慢腐蚀的黑色。李光头的暴富,宋刚的隆胸,林红的转变好像合理但是感觉不畅,不真实。觉得真实的是小关剪刀的生活。
没经历过那个时代,所以感谢余华的字给了这样的世界。宋平凡太完美,完美的像雷锋,完美的像铁轨上的血一样鲜红。所以不相信,应该会有缺点吧!应该会像蚂蚁一样活下来。
02
读完余华的《兄弟》,上部真的是太惨了,深夜读到宋凡平死的情节,忍不住痛哭,都不敢再读下去了,这本书的故事太惨了,我真的不敢去面对,但是我还是坚持读下去了,因为我觉得后面不能比这个还惨了吧……(冷静的话语去描述生活的凄惨,生活在这个大背景下,人生存的艰难,这种冷静的叙述,在悲惨的故事上又笼罩了一层凄惨),书上描写李光头推着他妈妈给宋凡平上坟那个情节还是挺暖人心的。
下部:虽然文字比上部多很多,但是我读起来却一目十行,不再那么细致,因为上部太过真实和痛苦,夹杂着我的愤怒和恨!每一行读起来都那么艰难。下部,像是天马行空,却又真实的反映了另一个时代的浮躁,不过感觉结尾有些不完满,不像《许三观卖血记》。
继《活着》,《许三观卖血记》,余华写的让我夜里痛哭的一本书。
昨日晚上,有人和我分享兄弟读后感,分析凌红的结局,一直不解,听完他的理解,豁然开朗,凌红隐居一阵子之后,可能想明白了一些事儿,比如:宋刚死的原因。开妓院,其中之一的作用就是,满足男人的性需求,而且避免去破坏别人的家庭,可以来专业的妓院,正如铜铁匠她老婆带铜铁匠定期来妓院一样。
03
匆忙到触碰不到自己的内心,这真是够王八蛋的。最近工作的事情简直了翻江倒海,拿捏不准的事情半夜都是搅得我心神不宁,夜里的飞机从小区外头的高楼轰轰烈烈的飞过,我现在好像回到了n年前的惆怅。最近疯狂想看小数,就是想看一本沉重的小说。余华的《兄弟》刚刚好,好到一口气都不用喘,2个深夜就读完上下2册。
下午下车后,在楼下的面馆吃了一碗面,自从在青岛的上清路吃过无敌的伊麦加拉面后,似乎再也遇不到煎蛋的蛋炒拉条子了。下午点了一份牛肉炒面,肉非常不多,零星的几块,然而番茄酱的浓郁非常诱人,吃了只打嗝,喝一口飘着香菜叶的卤汤,一股的热情冲的我浑身出汗,出门后微风吹过,清爽之极。
到家后,就窝在沙发里,不喘气的阅读《兄弟》。好像小说里面的信息几十年弹指就过去,历史越遮掩的东西,我越是感兴趣。就像小时候摔跤后冒出的血痂,还没有完全脱落的时候,我都会用手指甲一点点的揭开,然后又有细微点滴的血滋滋的冒出来,结痂后再揭开,直到有一段时间遗忘了,才会慢慢复原。历史不是血痂,历史就是人性啊,就是赤裸裸的往前走,不后退。我沉迷历史不知道是在反问些什么?是肮脏、是励志、是沉默还是哪些王八蛋的胡言乱语。
爱上阅读,就会沉寂在作者的情感中,小说不用说教,一段文字就能让人记忆深刻,浑身战栗,怎么会这样?为什么要这样写?为什么要死?为什么如此残忍,说的却如此坦然。波云诡谲一般带着我往前冲,不喘气啊,车,没有刹车,一开到底。
04
答应我,饭前不要看这本书,好吗。
宋平凡,并不平凡。
这个男人,在李光他爹跌入粪坑淹死后,跳进粪坑把尸体拖回了李兰的家。妻子死后娶了李兰。最后死于红卫兵的殴打。
他风光过,赵镇唯一能扣篮的男人,是扛大旗,挥舞大旗的旗手,地主的儿子,姐姐在上海工作。
后来,他挂着地主宋平凡的牌子挨批斗,肩膀脱臼告诉哄骗李光头说让手臂休息一下,在儿子送来小龙虾一个没吃递给红卫兵们。为了兑现和妻子的承诺,逃出监狱在车站被打到面目全非,惨死于此。
这本书差点没看下去,用词比较糙,全是屁股,粪便之类,还好心里承受能力较强,看下去了。前几章比较无趣,赵镇这个小村落没有什么消遣的东西,靠的都是发生的一些小事,口口相传成了各种大事件。很多地方都是如此,不仅仅是书中,现在的农村仍然是这种封闭状态,有点风吹草动,人尽皆知。目前下部已经看了百分之三十,感觉略荒诞,甚至说不怎么精彩,全是絮絮叨叨说着日常。四十万字的长篇,豆瓣搜了下大家评价也都不一样,书这个东西吧,看个人,毕竟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是打算这个周把下部看完,不知计划跟不跟得上变化。
感觉上部感情线比较杂,太久没写读后感也不知道怎么写。
李光头是本文的主角,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父亲以羞耻的方式死去。九岁的时候偷看宋平凡和母亲房事摩擦板凳进入了青春期,和异性兄弟宋钢在父亲进看守所相依为命,两兄弟顽强生长,我更喜欢作者笔下的宋平凡。
宋平凡以“地主宋平凡”的牌子教两兄弟识字,地是大地,地上的地,主是毛主席的主。在一堆人面前,李光头说宋平凡是骗子,是地上的毛主席,导致宋平凡进了看守所,受尽折磨。这个男人有没有恨意我不知道,反正我对李光头喜欢不起来。我亦不知道宋平凡和李兰在一起的契机,莫名其妙两人就结婚了,可能这就是我单身的原因吧。
作者用了大量篇幅描写场景,一直记得初中语文课上老师带着我们解析字句,描写得好,哪里好,为什么觉得这段话好。
每个人的文字都带着自己的张力和个人特征,我看书少,这里也就举不出其他作家的例子。余华的文字冷冽又带着些许人间烟火。
“李兰在经历了一年多的犹豫之后,终于在一个月光明媚的深夜,抱着李光头悄悄地来到街道上。她低下的头都贴在了儿子的脸上,她沿着墙根快速地走动着,只有在她确定前后都没有脚步声的时候,她才会放慢自己的步伐,抬起了自己的头,看着天空里一轮皎洁的明月,沐浴着夜风凉爽的吹拂。她喜欢站在空空荡荡的桥上,凝视着河水在月光里闪闪发亮,一波一波永无止境地荡漾过去。她抬起头来时,河边的树木在月光里安静得像是睡眠中的树木,伸向空中的树梢挂满了月光,散发着河水一样的波纹,还有飞舞的萤火虫,它们在黑夜里上下跳跃前后飞翔时起伏不止,像是歌声那样的起伏。”
“伸向空中的树梢挂满了月光”挂这个动词,挂满了月光,多美的夜晚。
也是在这样的夜晚,李兰碰见宋平凡两次,宋平凡告诉李兰,孩子太瘦,要多晒太阳,太阳里有维生素,李兰喜欢上这个高大伟岸的男人了吧。
我对红卫兵了解得不多,这种私刑,以人取乐是合法存在的吗。
宋平凡活活被打死,长头发的孩子被割到大动脉,在那个年代不知有多少这样的事情发生,又都掉进历史的洪流里,发不出一丝声响。
人们路过宋平凡的尸体,没人发声,也没人上前,能责怪他们冷漠吗,不能,明哲保身谁都知道。如今的社会披着网络外壳自以为正义的喷子放回当初的年代又是什么样的呢,愚昧不是因为时代的不同。
我想,我也是冷眼旁观的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