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作文600字(实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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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25 00:00:00    小编:高工要跑路

最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作文600字(实用9篇)

小编:高工要跑路

逐步完善自己的总结能力,将会使我们的学习和工作更加高效和有成效。完美的总结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和规划,确保思路清晰、主题鲜明。以下是专家给出的提高学习效果的十个建议,请大家参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作文600字篇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俗话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了书,如同精彩生活中缺少了理想,变得很乏味;没有了书,如同茫茫大海中没有了指南针,迷失了方向;没有了书,如同彩色画卷中失去了色彩,只剩下黑白。在我那个五层的书架上,有着各式各样的不同种类的书,主要以文学类和冒险类为主。照理来说,我一个学生,应当偏爱文学类的书籍,但是我却沉迷于冒险类的书籍而不能自拔。这其中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也许我这么一说大家都感到惊讶,一个中学生竟然看这种和学习毫不搭边的冒险小说,,太不可思议了!可是,我认为这本书教给了很多做人的道理。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哈利的魔法学校学生和他的两个伙伴因为各种原因秘密离开学校,完成学校校长死前留给他们的任务。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任务,而他们三人却用友谊和勇气完成了,最终铲除了杀人无数的伏地魔,虽然牺牲了哈利身边许多爱他保护他的人,但是他还是赢得了大家的尊敬的故事。

书中情节惊险、刺激,人物形象也刻画地非常形象,还用了许多的好词好句描写出了各种各样的场景,为人物形象做了烘托的作用。这些写作方法都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最重要的是书中的情节教给我了一些生活中的财富。当哈利遇难,他的朋友奋不顾身地将他救出险境时,我体会到了:原来友谊的力量是那么得强大,可以让人在瞬间拥有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在哈利因为冲动而使事情变糟糕时,我明白了:冲动是魔鬼,它不会给你带来好结果;在哈利给因救他而失去生命的小精灵多比埋葬时,我懂得了:我们要学会感恩和只有先尊重别人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当哈利和他的朋友在面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时运用智慧得到胜利时,我知道了:武力不一定能解决问题,有时候智取才是最好的方法……总言而之,《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教给我了很多很多,真可以称得上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作文600字篇二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有许多种,有作文类、童话、神话类等。

我国最著名的书是四大名著,分别是《水浒传》、《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而我最喜欢的是《三国演义》这本书。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喜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还很佩服刘玄德、曹孟德等人的领导能力。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蜀、魏、吴三个国家,他们相互制约,明争暗斗,最后晋国统一了三国的故事。而书中著名的情节有赵子龙七进七出,关云长过五关斩六将,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刘玄德三请诸葛亮,诸葛亮祭风烧赤壁等。

三国领导者中,刘备是汉室皇族后人,为人仁慈,爱民如子,与张飞、关羽在桃园结义,后得到诸葛亮的辅佐,建立了蜀汉政权。曹操曾担任东汉丞相,后加封魏王,有雄才大略,处事果断,但为人奸诈诡秘,老谋深算,喜欢玩弄权术。孙权是孙策之弟,天生具有帝王的威严和驾驭群臣的能力。善于发现和提拔人才,后称帝成为吴国君主,与魏、蜀形成鼎足之势。

需要有人在背后辅佐自己。每个人都有天生的能力,但是不努力,再好的能力也会被你埋没。在现实中,许多人没有利用自己的先天优势而是去做自己最不擅长的事,多费了许多精力。在遇到困难时,要想好每个选择所要付出的代价,尽可能的减少损失。

书是山,他告诉我凝重;书是水,他告诉我柔情;书是云,他告诉我变化。书中有许多秘密,还有许多乐趣。

作者:褚天。

《草房子》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作品,我非常喜欢,书中的那些草房子,总时不时地映现在我的脑海里。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男孩桑桑小学六年的生活。六年中,他经历了许多看似寻常却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事情。桑桑在这六年里感悟到友谊、亲情和触摸死亡的体验,这一切,都将成为他生命中难以抹掉的回忆。

桑桑很是顽皮,经常给人制造“风景”,如在大热天里穿棉衣棉裤;将秃鹤的帽子挂在旗杆上;用蚊帐打鱼,但,就是这个调皮的孩子,对待困难却是无比的坚强和勇敢。

当发现有人欺负纸月时,桑桑立即站出来替她抱打不平;帮蒋一轮老师送信,虽然早就想放弃;陪秦大奶奶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刻,而最让我佩服的是桑桑面对死亡的那种平静及对生活充满希望和信心的精神。

桑桑在六年级上学期时生了重病,父亲带着他到处看病,几天就踏破一双鞋底,大家都对桑桑表示关心,但那掩饰不住同情与悲悯。桑桑拒绝了再次看病,那么多天苦药快让桑桑失去信心,不过温幼菊的“别怕”和那首无词的歌却给了桑桑力量,经过几番周折,桑桑的病终于好了,他对死亡有了自己的认识。

桑桑一家要搬走了,离开油麻地,离开草房子。再见了,再见……。

合上书本,我闭目沉思,一幢幢草房子里面学生的欢声笑语,为平凡的油麻地增添了色彩。纯洁的友谊,生活的变故,大人们之间的情感纠葛,这些既感动着我,又使我感到迷茫。是的,人与人之间的事情太多,有些孩子们能懂,有些则不懂。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作文600字篇三

人们常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对我们人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如果没有书,我们人根本不能迅速地掌握知识,要是只听别人讲,时间会让我们忘记,可书呢,想看时拿起来看,无论多久,书里的内容页不会消失。

最近我看了一本课外书,我认为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看、最感人的书了。这本书的名字叫做《野性的呼唤》,是一本著作,作者叫做杰克伦敦,是一个美国人。

这本书了里的主人公是一条叫做巴克的狼狗。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本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后来被大法官的园丁偷走,辗卖给邮局,有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后来,巴克被残暴的主人赫尔打得遍体鳞伤,索顿救了他,并细心为他疗伤,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陶金是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的巴克咬死了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作文600字篇四

其中我最喜欢看《淘气包马小跳》。因为这本书有趣好玩,接下来我给你们讲一讲故事吧。

在马小跳五岁那年,他爸爸马天笑开车开马小跳去奶奶家过暑假。奶奶家有条多管闲事的大黄狗,有跑的比马还快的猪,还有说话说的比鹦鹉还好的八哥,还有一只可爱的大黑猫。

一天马小跳找不到大黑猫就问奶奶:大黑猫呢?奶奶说:“大黑猫喜欢上了隔壁的大白猫”,可是大白猫的主人不喜欢大黑猫,所以就天天把大白猫关在家里。大黑猫就天天在隔壁家外面转悠等大白猫出来。

马小跳一天碰见了大白猫主人的儿子—小非洲,马小跳问小非洲:“你爸爸妈妈为什么不把大白猫放出来和大黑猫玩?”小非洲说:“因为爸爸妈妈说怕大白猫和大黑猫在一起生出来的孩子一黑一白的不值钱,纯白的猫才值钱,所以不让大白猫出来。”马小跳听了以后觉得的有点难过,后来他们一起想了一个办法,让小非洲假的绝食骗他的爸爸妈妈把大白猫放出和大黑猫在一起玩。经过这件事以后马小跳和小非洲成为了非常非常好的朋友。他们在一起度过了一个非常愉快的暑假。

人不能太自私,比如大白猫喜欢大黑猫,可是大白猫的主人说白猫值钱,黑猫不值钱。这是不对的,不能只想自己不想别人。这就是我看了这本所领悟到的道理,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作文600字篇五

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书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作文600字篇六

我现在来说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吧!我最爱的一本书是《千字文》,作者是周兴嗣。我是在幼儿园学前班接触的,当时我很好奇,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内容,拿到书我迫不及待的让妈妈教我读了几遍,发现这是一本讲解古代国学的书,于是我更感兴趣了,这样我就可以知道古时候发生的一些事情了。

每天我都让妈妈给我讲一篇,妈妈读了很多次后,我现在也会单独读完一整遍了,我最喜欢的三遍是《盘古开天辟地》,《熠熠生辉的随侯珠》,《仓颉造字》因为里面的内容都很有趣。

《盘古开天辟地》主要讲的是很久以前,因为天和地是连在一起的,所以世界是漆黑一片,盘古就沉睡在这个漆黑的世界里,经过了一万八千年。盘古突然醒来,当他发现自己在这一团混乱之气中时。他感到很憋闷。就拿起旁边的一把大斧头,朝着前方的黑暗猛劈过去,突然发出轰隆一声巨响,天和地突然分开。盘古就一直站在那里,防止天和地再次连接。因为天和地太沉。盘古的腰都直不了了,于是,盘古就用手托着天,用脚踩着地,只要他再长高一点点,天和地之间的距离就越来越远了,就这样又过了一万八千年,盘古已长成一位高达9万里的巨人,但是他顶天立地,天和地再也无法合拢,就在这时,因为太过于劳累,盘古终于倒下死去了,盘古死后他身体的部分纷纷别化为了太阳,月亮,山川,江河,田地,以及所有地方。盘古开天辟地,美好的生活从此依然诞生了。

我特别喜欢读书,因为读书可以让我了解古时候和世界上很多美好的事情。我也特别喜欢十万个为什么的这本书,因为它让我了解十万个事物。我一定会坚持读书,看书,读书可以修生养性,可以丰富多彩的生活,提升精神灵魂。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作文600字篇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红岩》,它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让我激动、崇敬、悲愤、感叹。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秘密杀害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敌人把粗长的竹签钉入江姐的指甲,逼她招供。特务们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在那近乎窒息的地牢里,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革命者咽着发馊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丝毫动摇不了他们的信仰,反而使他们的斗志更加昂扬!读了这些革命者的感人事迹,我无法控制自己激动的心情,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地惭愧。想起自己以前学习时,遇到一点点儿的困难就想退缩,遇到一丁点儿的挫折就想放弃,总是为自己的失误借口,说自己还是个孩子等等。如今,在红岩英雄的英勇事迹面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在困难的时候,越需要我们用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的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作文600字篇八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月,拨开我心中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们的生活锦上添花。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我要做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中的主人公金铃,女,刚过11周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她为了做个让爸爸妈妈和老师满意的“好孩子”作出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份天真、纯洁,向大人们作了许多“抗争”。

金铃在学习上付出了很多,可却一直不被爸妈认可。这本书让我重新理解了“好孩子”的定义:学习成绩优秀是好孩子的一种标准;兴趣广泛、知识丰富、才华横溢也是好孩子的一种表现;而像书中的金铃那样,虽然成绩并不是名列前茅,但她善良正直、宽容大度,又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我觉得她也是一个好孩子。金铃只是个普通的孩子,在她的身上你或许可以找到自己或者身边同学、朋友的影子。

“我要做好孩子”也许是天下每一位孩子的心声,其实做好孩子并不难,只要你认认真真对待每件事情,别人总有一天会认可你,但不要埋没孩子的天性,真实的自己才会是一个孩子的天性。作者正是把小主人公的话“我要做好孩子”作为全书的中心话语,贯穿全文。久久回荡在大人身边,使大人开始理解孩子,懂孩子,做孩子的知心朋友,这也是这本书受大众欢迎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主人公金铃让我们进入了她的天地,和她一起走过一段心路历程,分享她的喜悦、她的困忧、她的秘密、她的向往和她的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中作文600字篇九

人不能无止境地生活在痛苦中,当失去的东西无法挽回,我们更不能失去自我。生命注定要经历一次次磨难,才能塑造出与众不同,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苍给予的恩宠。

——题记。

这本书中,作者胡歌娓娓道来,讲述自己对生活、生命的理解和感悟。遭受车祸的他,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支离破碎的一切,他没有放弃,而是选择了乐观坦然地接受一切。面对生命的无常,面对身边朋友的离去,作者将幸福一个个拾回,从人生轨迹一帆风顺的青春偶像蜕变成了一个能够坦然面对生命的.幸福拾荒者。

多数人面对困难会垂头丧气,例如我,尽管明白要怎样去迎接挑战,可还是会懒懒地选择逃避,也许是胆怯。不过无论怎样都不好,面对才是重点。

很多人都天真地以为风雨过后就一定会有阳光,就必须会有阳光,所以一旦有一场突如其来的雾,他们就会抱怨不停,抱怨天空的昏暗,抱怨风吹雨打的众多磨难,抱怨苍天的不公平。其实他们不知道:所有的经历都是获得,所有的获得都是上天给予的恩宠,不论是风雨、阳光,还是朦胧大雾。人生就是如此奇妙的境遇,也许在经历打击后,你会很虔诚地以为阳光到来了,可命运无常,她总是要再给你的挫折雪上加霜,总是另外赐予你一个朦胧的世界。所以,就算当我们置身于茫茫大雾,也要勇敢地前进。

相信,阳光就在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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