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好作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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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的学习和工作方法,进而提升个人素质。总结应该突出重点,避免冗长的描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一些优秀书籍和文章,希望能为大家提供新的观点和启发。
有的人爱书法,有的人爱写作,有的人爱玩电脑,可我却爱画画。画画有许多种,比如儿童画、水彩画、动漫画……我最喜欢的是国画。
我每天都坚持画画,脑子里也总是在想着画画。有时人在课堂上,脑子里却想着这个怎么画,那个怎么画呀!下课了,同学们都出去玩,而我却沉浸在画画乐趣中,只要一画起画,什么烦恼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有一天中午,我刚准备画画,可是找不到宣纸。原来,爸爸和妈妈不让画,说这样会影响我的学习,并且把我的宣纸都收走了。我不甘心,没有宣纸,我也一定有办法的。我目光扫视着,看到了眼前的面巾纸。哈哈,有了!就用胶带把面纸一张一张的粘起来,粘成和宣纸一样大小,又加了两层。看着我自己制作的“宣纸”,我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你们收了我的纸,我也有自己的办法。
我来到我画画的小桌子前,铺开“宣纸”,先倒出墨汁,用毛笔轻轻的蘸一下,由浅入深,细腻勾画,很快一座假山就完成了。我又想了一下,用三青在旁边画了一个湖,用花青画了一座喷泉,喷泉正喷着直水柱呢!接着,又用灰色画了一个石凳,用曙红画了几朵牡丹。并且签上自己的大名,多美的“公园春色”图啊!
“好,真不错!”我头一抬,不知什么时候,爸爸妈妈已经站在我的身后。他们竖着大拇指,都笑得合不上嘴了。
我爱画国画,画国画给了我无穷的快乐,伴随着我愉快地成长。
有这样一句话——性格决定境遇。那么性格是不是真的那么重要?实际上,如果你喜欢保持你的性格,不愿做出一点点的改变,那么很多时候你就无法决定境遇。如果你想要改变自己的境遇,那么你不是不就必须要改变自己的性格呢?我认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保持自己的个性,更要抓住自己的爱好,不要让世俗束缚、改变了追求的方向。
我是一个倔强的人,如果我觉得自己做得对,那么我就会坚持下去,我也曾为自己的倔强付出过惨重的代价,甚至令我们的老师曾对我失望无比,好几天都让我站在教室门口,然而这却让我发现自己原来可以如此执着。当我意识到倔强和执着所具有的巨大力量后,我开始努力调整方向,选择一条对的路,然后义无反顾。
我向往外面的世界,这使得我从小就不喜欢呆在家里,所以往往不顾人们的反对,甚至是责备而出去远行,因此我也成为了唯一一个孤身走出我们村子的学生,这是我一直坚持的个性,也给了我选择走我喜欢的路。
我一直认为,爱好是我们最好的老师,在对待学生教育的问题方面,老师、父母只能做合理性的指导,但只要孩子的爱好是健康的、积极的,或者说没有什么大的偏差的话,那么老师、父母就不应该横加干涉,如果孩子的爱好不符合父母的意愿,那么也不必干预,不必暴跳如雷,顺其自然,反倒是最好的结果。
让人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就会有动力,就会有潜力。而非要给学生们强加上自己的意愿,那么倒有可能会磨灭孩子奋斗的天性。在这方面,我的父母做的是非常好的,他们从来不会干涉我的选择,因而我也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走着自己选择的路,从来没有想过要回头,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我也能很好的控制自己。
稳定毁灭不了我的理想,安逸消磨不了我的激情,我经常会选择冒险,选择自己喜欢干的事,尽管有时候也备受挫折,但只要一想到心中的理想,便总能找到从头再来的勇气,为了拥有更好的未来,我愿意接受暂时的痛苦。
性格决定生活,保持自己的个性,我们拥有的,也许是另一番景象。爱好是我们最好的老师,抓住爱好,我们所走的路会更轻松,更加富有激情。
因此我想说,保持你的个性,抓住你的爱好,不要畏首畏尾,让前进的道路更加自由、更加广阔吧。
在我的生活中,我有许多源于父亲的习惯和爱好。随着我的成长,我父亲的许多爱好都发生了变化。
不知道爸爸是怎么爱上打乒乓球的,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学会打乒乓球的。我只知道他在学校不会打乒乓球,但我出生后几年他确实打过乒乓球。
等我能拿起球拍的时候,爸爸买了一副球拍,每天和我一起练习摸墙上的球。虽然他工作很忙,但他下班回家后总是和我一起打球。我记得他当时技术不是很好,打球和我一样多。几个月后,他去外地工作,我开始乒乓球训练。几年后,我在乒乓球馆打得很好。我向父亲挑战,准备把他打出水来。爸爸终于拿起了他放下几年的球拍,同样的球拍,他当年教我玩的破球拍!虽然球拍很烂,但是爸爸还是打了我。我心里纳闷,墙上碰不了几下的爸爸居然打我。我不知道他是天才还是什么。
又过了几年,我的篮球技术已经很不一般了,又一次挑战我爸。那一次,我以绝对优势打败了我爸。我很开心,我爸爸也很开心。但是我发现父亲的爱好在赛后变了。出于某种原因,他似乎热衷于足球。他不仅自己看球赛,还总是让我踢足球。我再报足球班的时候,他去外省了。一年后,他回家和我谈论足球。然后,又是一场比赛,我赢了。
时间过得真快,我已经六年级了。爸爸又打篮球了,说是减肥。唉,爸爸真的不一般,他甚至会打篮球。虽然我很长时间见不到他,但我从别人那里知道,我父亲坚持每天早上打篮球。爸爸经常谈起他每天的篮球,让我也这样对他。我真的被他说服了。我只需要自己玩。为什么我一定要练?对我来说,看篮球让我出汗。扔起来很费劲,玩个游戏还得累个半死。唉,他让我玩,我就继续玩!
所以,六年级学期,我每天都打篮球。渐渐的,我不觉得累了,甚至不觉得怎么玩了。我爱上了篮球!初一,我当上了班里篮球队的队长,同学们给了我“不倒翁”的称号。以前看着晕晕的,一年时间就变得很厉害了。然后我爸给了我一个大拇指。
爸爸出生在农村,上了大学才知道体育。但是,随着我的成长,他渐渐有了很多爱好,他想让我学好体育。今天在这里打坐,终于明白了他的良苦用心。我的每一个爱好都在他的感染下。乒乓球产生灵巧,足球让我强大,篮球让我强大。这是他认为一个人必须具备的!我在父亲一个又一个的虚假爱好中长大。
我有许多爱好,让我来给你们一一介绍!
包饺子是我的一个爱好。我一起床就看到奶奶在包饺子,连忙跑过去帮忙。奶奶一瞪眼:“先洗脸漱口,才可以包饺子,还要把手洗干净。”我吐了吐舌头进了洗手间,三下两下就把事情做完了。然后去包饺子了。
骑自行车也是我的爱好之一。只要一吃完晚饭。奶奶就会带着我还有弟弟去散步,我常常会把自行车拿出来骑。弟弟还给我下了战书,说要和我比赛。弟弟骑上他的小三轮。“看谁到那棵大树下谁就赢了。”“一言为定。”我先故意骑得很慢,等弟弟快到终点的时候,我便突然加速来个反败为胜。
我也喜欢拼积木。一到放假,做完作业后无聊的时候,我就会拿出积木玩。我想家里不是有很多拼装图吗,我可以拿几张来拼呀。我一会儿拼个机器人,一会儿拼条狗。
我最喜欢的还是游泳。上次我去游泳不敢下水。爸爸已经迫不及待跳下水了,我还站在岸上不敢下去。爸爸不停地鼓励我:“没事的,有爸爸在放心跳,我会接住你的。”在爸爸的鼓励下最终跳下了水。这样我喜欢上了游泳。
你们也有许多爱好吧,你们也一定要分享给我哦。
脚踩毛毛拖鞋,身穿毛茸睡衣,躺在铺着毛毯的温暖大床上,手旁还有是我的两个“侍寝”对象——毛茸玩偶。
我是个不折不扣的毛茸茸爱好者。
我天生对有毛有绒的东西情有独钟。小时候最钟爱的是一个个我视为掌上明珠的毛绒玩偶,至今爱好未变如此,对此,妈妈颇有微词。每当我抱着毛绒玩偶沉醉其中时,妈妈总会长叹一声道:憨样!
不怕大家笑话,我给家里每一个毛绒娃娃都封了号,比如p贵妃、美羊妃、球球妃、狗贵人等。其中最受我亲睐的以及经常“侍寝”的两位嫔妃就是p贵妃和羊贵妃了。它俩在我的后宫已是十几年的老人儿了,但我对她们的喜爱仍然没有丝毫减退。因为她俩的模样太招人喜欢了,她们都长有圆溜溜的黑眼睛,好似闪闪发光的宝石,鼻子下都有天真灿烂的笑容。
p贵妃是一只小熊,因为她的裙子是粉色的,粉色裙子上面的英文首字母为p,所以赐名为小p。它如此受宠是有原因的。她的脸大大的,脸颊两边好似两颗大肉球,四肢胖胖的。小p的全身塞满了棉花,抱起来十分轻便,抓起来十个柔软。她身上穿的粉色连衣裙上有个“love”字母,显得可爱活泼。
羊妃是小狗模样,因为长相和给人的感觉像一只小羊,可爱至极,所以赐名小羊狗,封为羊妃。小羊狗通身雪白,只有耳朵是淡粉色的。它有着小巧的脸庞,精致的五官,它的原型是我小时候看的公主系列影片中的小狗。她不愧是“公主狗”,两只耳朵上分别用粉色丝带系了两个蝴蝶结,也因此成功俘虏了我的芳心。妈妈却总想将它们关到柜子里,诬陷它们是“妖妃”。
当然,最让我视若珍宝的是香后——我的一条小毛毯。我对她的爱恋绝不低于对家人的爱,我的毛毯一年四季都伴在我身边,没错,我顶着夏日的炎热都要翻它的牌子。之所以称之为香后,是因为她有独特的味道,我也曾努力辨识过那究竟是哪种香味,但最终我只能定义那个“香”就是家的味道,独属于我家的味道,我非常迷恋这个味道。
我离不开香后的关键原因是我的一个特殊癖好。这还要追溯到我刚出生时。据说,是姥姥送我的。我从小就爱捏它,软软的,柔柔的,特别舒服。再大点时,捏小毛毯一角就成为了我的习惯,甚至还捏秃了。即便是睡梦中蹬乱了,我似乎也总能够捯饬几下,找到那个角继续捏。每天晚上不捏它,我就睡不着觉。后来,妈妈总觉得小毛毯旧了,说上面滋生了螨虫,就趁我不在扔掉了。之后的几天我夜不能寐,茶不思饭不香。妈妈见我如此执念,就又去买了一条,就是现如今陪伴着我的香后。
打小我就喜欢和这些毛茸茸的非人类的东西说话,无论开心还是难过,不安或是孤独,我都会与它们分享,我相信它们是可以听懂人话的,它们是神奇的,总带给我巨大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我喜欢毛绒绒的玩偶和毯子,也更毛茸茸的猫猫狗狗。妈妈承诺,只要我能考上理想的高中,就允许我养一只小猫或小狗作为奖励。现在想想都是一件非常激动的事情。
看见毛绒绒的东西,我总是忍不住去摸;看见软软的毛绒玩偶也总忍不住去捏,这就是我——一个毛绒绒爱好者的特别小癖好。
搞怪,多么有个性的爱好。而上课搞怪,是很多人不敢直视的。
我十分淘气,因为喜欢搞怪让老师很头疼。
三年级时,数学课是我和翁士涵的自由天地。那个时候,我连课堂作业本都是空白的,数学书更不用说了,一本全新。
记得有一次,我因数学练习没做,上课时被老师“逐出班门”,和我一同出去的则是我的“同行”。老师说:“做好以后再进来。”我们连忙用小鸡啄米点头方式来回答老师,然后像快要休克的老人一样慢吞吞地走出去。
老师不耐烦了,正要把我们像小鸡拉蚯蚓一样拉出教室,我们见势不妙,赶紧一溜烟自己跑出去,以免让老师动手。
老师又继续讲课了。这倒好,我们干脆来到了图书馆,边看书边闲聊。没想到,这自由美妙的时光是如此短暂,老师发现我们没有补作业而去了图书馆,火更大了,似乎连水枪也浇灭不了。我们吓坏了,连忙跑开了。
我们又回到了教室门口,我蹲着,手捧着脸,活像思想者,大家见了,哄堂大笑。老师走了过来,脸已经气绿了。我们赶紧躲了起来,只探出一个头,好像松鼠正在探查呢。
叮铃铃,下课了,老师走出教室,头也不回地进了办公室。
搞怪这爱好,带给我快乐也带给我烦恼。
爱好?说来也怪,仔细想想——我好像没有什么爱好。要是死抠一个出来,也就只有捣乱。
妈妈正在做饭,我凑了过来。“你给我一边儿去,别添乱!”妈妈头也不回就知道我过来想干什么,吼我。
“不,我这叫做好事!”……姜还是老的辣,我败下阵来。但这并不能使我放弃,我趁老妈一个不注意,把削皮刀和土豆拿了过来,躲到角落,暗暗自喜……“啊!”只顾偷着乐了,把手削破了,只好贴上无情的创可贴,等待老妈的盘问。
知道你还不尽兴,再给你讲一件事吧。我扫地时,扫把发出“啪”“咚”……的声音,老妈还以为发生什么事情了,出来一看,瞬间崩溃,我已经把可怜的扫把五马分尸了。
这就是我不正经的爱好——捣乱。
我的爱好与大多数人不同。如果我不说,没人能猜到,因为这是一种罕见的民间手工艺,也就是说,棕榈编织。
我喜欢棕榈编织,主要是因为我祖父的影响,他是一位棕榈编织大师。
我从小就跟在祖父后面。有时,我会去我的花园采摘棕色的叶子。我祖父是一位棕色织布大师。不管是哪种棕色的编织。我每天都看着祖父的手艺,羡慕他。
在爷爷的棕色织布中,最好的是丹顶鹤。它有明显纹理的翅膀和由细钢丝支撑的细长腿。丹顶鹤的颜色是棕绿色的白色,叶子是褪色的棕色。这种白色不纯正,但也有点淡黄色。丹顶鹤看起来栩栩如生,好像它即将展开翅膀起飞。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看到祖父用棕色的叶子编织丹顶鹤,我就对棕色的编织工艺充满了兴趣。从那以后,我一直在抱怨让我祖父教我。
一开始,我开始学习最简单的动物,如蚱蜢、蜻蜓、蟋蟀等。我仍然记得我造的第一只蚱蜢。当我看完后,看着这个松散的小东西,我想哭而不流泪。如果我没说那是一只蚱蜢,我相信没人能看到它。
但经过不断的练习,我编的东西越来越多。我一直在尝试制作难度系数更高的物体。在祖父的指导下,我每天进步很快。年复一年,我成了一个小主人。
到目前为止,我还可以做我最喜欢的丹顶鹤,但爷爷总是说我的手艺太生锈了,我做的东西也没有光环。
如果你把我做的丹顶鹤和爷爷做的丹顶鹤放在一起,虽然外表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如果你长时间看一看,你会发现爷爷做的丹顶鹤更迷人、更生气。
但我坚信有一天我能造出那种栩栩如生的丹顶鹤。
朋友,你知道藏书是什么意思吗?你可能会说,“不就是图书馆里储存的书吗?”可是在我们家,“藏书”却另有意义。
我妈妈爱藏书。为什么爱藏书呢?因为我非常爱读书,古今中外的小说以及科普书,我都喜欢读。我太迷恋课外书了,一看就没完没了。由于我太爱看书了,有时忘了吃饭、忘了写作业,更忘了妈妈限制我的读书时间。妈妈又高兴又担心,怕累坏我的眼睛,不得不把我爱看的书藏起来。她有时候把书藏在床底下,有时放在衣柜里,可每次都被我翻箱倒柜地找了出来。
我爱藏书,这是跟妈妈学的。我不仅会藏书,还会藏自己。一次,妈妈买回来许多新书,有《海底两万里》、《哈利·波特》、《幽默大王》等。见到这么多新书,我乐坏了,心想:“万一妈妈把书藏起来,我不就看不成了吗?”想到这里,我趁妈妈没注意,迅速地把我心爱的《海底两万里》藏在了凉台的角落里,随后我就藏在凉台门后,津津有味地开始了“海底探险”。
听见妈妈和爸爸到处找我的叫声,我得意地“嘿嘿”笑。
“藏书”浪费了我不少脑细胞,但也给了我无穷的乐趣。尽管这样,我还是希望妈妈不再藏书,我才能无优无虑地看书。
同学们,你们能帮我想个好办法吗?
爱好!什么是爱好?爱一天疲劳后忘不了的事;爱好是我必须做的事情,即使我看到了每一个机会。我有许多爱好:玩耍、画画和做手工。但是我最大的爱好是读书!
如果你想知道我是怎么爱上读书的?哦,事情是这样的:我上一年级的时候,发现班里很多同学都有丰富的知识知道地球两极有极端的日日夜夜;了解生活在热带雨林的各种动物;知道地球上的海洋面积远比陆地大,我很羡慕,于是我问这个班的“百科全书”李卓然:“请问你的知识怎么会这么丰富?”他简单回答了七个字:“当然,多读书!”我听了之后,惊讶万分。终于盼到了周末,我“命令”妈妈带我去图书大厦。一到那里,我马上来到儿童阅读区,捧了一大堆书,坐下来静静地看着。渐渐地,我发现书中的知识真的丰富多彩,天文、地理、绘画。这大大满足了我对知识的渴望,也下定决心要把这些知识全部装进口袋。
很快,我变成了一个小书虫。在家里,上厕所,睡觉前,甚至吃饭的时候都会忍不住看书。在学校,别说,我都不愿意浪费一点时间出去玩。
有一次我发烧,妈妈带我去医院。当我离开的时候,我穿上了鞋子。突然想到我妈挂号的时候我还能看一些书,于是我就脱了三步文案,两步冲回卧室的书柜,然后我又跑了出去,穿上鞋子和我妈一起去了医院。到了医院,我妈去挂号,我靠着墙看书;到了诊所门口等电话的时候,我坐在椅子上看着。妈妈忍不住了,又开始唠叨:“这么黑的地方看,不看?”我赶紧站起来,走到窗前继续看书。直到医生给我打电话,我才勉强合上书。
读书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我和罗宾逊住在一个岛上;我和海伦凯勒一起“体验黑暗生活”;我和福娃一起漫游“奥运长河”;我和欧阳晓晓一起享受着一个“快乐的假期”……我的心情随着故事的变化而不断变化,时而快乐时而悲伤。
阅读给我带来了无尽的快乐。在这里,我要大喊:我爱看书!
古时间有一个人,在家里熬一锅菜汤。熬得差不多了,他想试试咸淡能否符合,就用一把木勺舀了一勺汤出来尝。
此人喝了一口,感觉很淡,就亨通把装着剩汤的木勺放到一面,抓了一把盐撒到锅里。
这时候,锅里的汤已加上盐了,而木勺里的汤依然是原先的汤,他也不从新舀上一勺,又拿起原先的那勺汤来尝。尝过往后,他新奇地摸了摸脑壳,又皱了皱眉头,喃喃自语地说:“咦,显明加过盐了,这锅汤为何依然是那么淡呢?”
因而这个人又抓了一把盐放进锅里,依旧依然是去尝勺里的汤。勺里的汤当然依然是淡的,他就感到盐依然是不足,因而又往锅里冒死加盐。
涵义:
事物在持续进展,假如你一直用千篇一律的老步骤去解决新问题,总有一日会受阻。出色的治理者应当按照企业环境的变革,持续调理和革新治理式样,否则,锅里的汤已咸过甚了,而你却还蒙在鼓里浑然不觉。
我在此之前,不喜欢打游戏,而且对游戏一点兴趣都没有,我常想着未来到底有多好,却从来都没有想过,未来不会有你。
其实这也是理所当然的,未来本来就不该有你的存在。
那些人的生活,其实都是太无聊了,他们巴不得别人出一点事,自己来看个热闹,反正跟他们自己是没有多大关系的,他们又何必多管闲事。
所以,一次又一次的社会热点,也终于让我们明白了,这样的情节到底在哪里,才能够有所体现。而你所提出的那些意见,并不是多么突兀,确实非常地让人喜欢。仅此而已吧。
我们只是不太喜欢,我们只是在一个地方,也突然明白,那些大道理,从来都只是外界强加进来的。
我们只是一直都记得,那样的烦恼,不管怎样,都是存在的。就好像我们做过的每一道题,其实都在脑海中刻骨铭心地存在着,不管怎样去做出结果,其实到最后的命运都是不容易改变的吧。
我一直都觉得,那样的道理,并不一定出资与其他人口中,如果你没有任何信息,我想你再说出来这句话的时候,也不会真的明白,那样的过往,到底该如何,才能够坦荡无比地,去寻找一种全新的过往。
2025年我的爱好作文150字(大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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