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保护患者隐私权的相关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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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患者隐私权的相关制度篇一
讲课人:马建文
●未婚的吴小姐去医院检查乳腺癌,未曾料到给她做检查的是一位男医生;患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周先生到心理咨询室求诊,结果面对“门庭若市”的诊室,病没有看好,反而多了一层对看病的恐惧;而脱下衣服躺在手术台等待做人工流产手术的刘婷,却被医生当作见习生实习的“活教材”。越来越多的患者抱怨,他们的隐私权受到了医院和医生的粗暴侵犯。
●医院直言,医生面前无羞处。在医生眼里,人的每个部位都是公开的,患者没有隐私权。
●法律专家认为,法律上虽没有对隐私作出具体界定,但医院保护患者隐私是对病人最起码的尊重。
编者按:对于患病就医,人们总是有说不完的话题,但关于病人隐私,许多人虽有切肤之痛却是欲说还休。
由于诊治的需要,病人不得不向医生袒露一些他(她)本不想表白的隐私———身体或病情。既然涉及隐私,人们又常常会有保护的欲望,但身为病人,身处医院,隐私却成了不是你想捂就能捂得住的东西:你的身体会在众目睽睽之下接受“检阅”,你的病情会在医生的盘问下被“旁听”直至口耳相传„„
那么,当面对“医生面前无羞处”的解释时,病人是该讳疾忌医,还是寄望医院能为患者的隐私加把锁抑或是设置一道屏风呢?患者抱怨:一人患病众人“医”少女胸部当众“走光”
长沙市某广告公司职员吴小姐,今年23岁,尚未结婚,最近一次的看病经历让这位文静内向的女孩十分不快。
前不久,吴小姐在洗澡的时候,无意中发现右侧乳房上有一个小小的肿块,便到长沙一家大型医院的乳腺专科诊断。当她走进诊室,发现给她看病的是一位男医生时,立刻羞得把头埋了下去。而诊断过程中有四五个女士站在她的身边,门外还有一男子走来走去,她觉得这么多人围着她看病很不好意思,但医生似乎已经对这种场面习以为常,问的问题非常直接。先是问她结婚了没有,是否生过孩子,哺乳过没有,乳房有没有突然变大了?
吴小姐吞吞吐吐地回答完所有问题之后已经面红耳赤了,而医生接着又让她解开衣服进行检查。吴小姐不情愿地解开了上衣,医生便伸手按压乳房进行检查,还不时地问“是不是这里、痛不痛”,对她乳房上的一个疤痕也刨根问底。旁边有人不时地偷偷发笑,感到难堪的吴小姐只好痛苦地闭紧了眼睛,心中提醒自己:为了治病就忍耐一下吧!
心理咨询像开会
岳阳的周先生患有严重的心理障碍,虽多方求医却一直未能根治,这次他慕名来看省会某医院的心理咨询门诊,既是相信专家,也是避免遇到熟人,可以安心地接受治疗。
星期三下午,当他挂完号,找到心理咨询室时,他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因为咨询室的门大开着,里里外外都围满了人,即便是站在门口也能听到病人跟医生的谈话,周围的人跟着窃窃私语,议论纷纷。周先生忐忑不安地在门外排队,想着等下要怎么向医生描述自己的病情。终于轮到他时,本来心理就有障碍的他,面对这么多人的围观硬是一句话都没说出来。他不得不要求与医生单独相处,医生便把满屋的“旁听者”请了出去,但门依然开着。仅过了两分钟,人群又涌了进来,于是周先生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心绪又被搅乱了。
病没有看好,反而多了一层对看病的恐惧,周先生形容此次的求医是“旧疾未愈,又添新伤”。
人流手术众人观摩
2000年9月15日下午,刘婷到新疆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做人工流产手术,她刚脱掉衣服躺在检查床上,医生便推门而入,并对着外面10多个穿白大褂的男女青年说:“你们都进来。”刘婷当时只穿了一件短袖t恤,一下子面对这么多人她感到颇为尴尬,便要求这些人出去,但医生说“没什么,他们都是见习生”,并让她躺好,不然没法检查。
接着医生一边指着刘婷的身体,一边向见习生介绍各部位的名称特征,其间还有见习生的窃笑声,隐私当场变成了教材。此后的手术也是在这种环境下进行,刘婷的脑子里只剩下一片空白。
第二天,气愤难平的刘婷找到当事医生,问进来那么多人为什么不先给她打招呼。医生回答:没必要。而另一位医生干脆对她说,在医院,病人根本没有隐私权。'
记者暗访:满院隐私关不住
7月28日,记者暗访了省会的几家大型医院,结果基本为“满院隐私关不住”。
记者费力挤进了湘雅医院的门诊大楼,仿佛置身于一个热闹的大集市,每个诊室都“门庭若市”。记者随着人流挤到了皮肤性病科的一个诊室门口,诊室里除了医生和正在就诊的病人外,还有几名实习医生和候诊的患者,而所有人的注意力几乎都集中在了就诊病人的身上。医生若无其事地询问,一位二十来岁的女患者只能尽量小声的回答减少尴尬。
随后记者在省妇幼医院化验室的门口有了意外的发现。在化验室的门边围了不少人,每人手里都拿着一张单子,记者凑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存放化验单的箱子。无论谁想看,只要打开箱子,所有病人的化验结果便一目了然。当然,为了方便查找,不同的病理结果箱都有不同的标识,诸如“大小便、胸腹水、前列腺常规、白带常规、防癌普查、阴道脱落细胞检查”等。
在产科病房,十张床位依次排开。由于记者去的时候是可探视时间,所以每个病床前都有陪护的家属。这让其中一位产妇的丈夫犯了难,他要给妻子擦拭身体,但又怕妻子不慎“走光”。无奈之下他只好一手拿毛巾,一手扯住妻子的衣角,小心翼翼地换着擦,而妻子则把脸扭向了靠墙的一边,嘴里还叨唠着:“要是有个帘子就好了。”
而更为常见的便是妇产科里的男大夫,泌尿科青一色的男医生,往往令手拿挂号单的女病人无所适从。
医院直言:医生面前无羞处
遭遇过以上尴尬的病人都会有这样的怨言:为什么医院在诊治时不实行一医一患?为什么医生不制止围观现象?病人隐私究竟能否得到保护?而记者在对有关医疗机构的采访中了解到,医院也有医院的苦衷,他们认为,在医患比例严重失调的条件下,维护就诊秩序,保护患者隐私只能靠广大患者自觉。
某医院一位内科医生对此另有看法,他认为患者到医院就是来检查疾病、治疗疾病的,比如你走进泌尿科,在场的人都知道你一定是这方面出了毛病,医生帮你隐瞒也没用。更何况现在的就医环境也是一个人紧接着下一个人,医患交流旁人都听得清清楚楚,没什么隐私可言。
在一家医院放射科工作的郭医生提起病人隐私的话题就头痛:“我能够理解一些患者的心情,但他们在强调自己的隐私的同时,却忽略了自身的治疗。”
因为时常有病人不愿脱掉衣服接受透视,但不把皮肤暴露出来,拍出的片子会模糊不清。郭医生给这些人讲道理,还是有人固执己见,只好作罢。
长沙市某医学院的夏老师这几年一直分管该院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实习工作,对病人“动不动就说侵犯了隐私权”十分恼火,她说:“在医生眼里,人的每个部位都是公开的,实习医生研究病人是为了更好的治病,怎么能说是侵犯了隐私呢。”夏老师指着妇产科《毕业实习计划》中的各个细则,愤愤不平地说:“按一些人的观点,观看妇女的一些部位就叫侵犯病人的隐私权,学生该怎样实习,医生该怎么看病呢?”
另据介绍,在医院评定“三甲”医院时,教学任务完成的好坏是极其重要的一项内容。实习必不可少,那医患双方的矛盾如何化解?
专家建议:保护隐私宜多设防
病人究竟有没有隐私,该不该保护呢?为此,记者采访了有关法律界人士。
隐私权是一种人格权,是为了保障个人人格及自由而设立的,又称“私生活秘密权”。它的基本含义是,公民对于自己的个人生活秘密和个人生活自由禁止他人干涉,是否向外界披露自己的生活内幕,属于个人自我实现的自由。
目前,相当一部分人对隐私还停留在浅层次的意识中,认为与性相关的才算隐私。其实,隐私远不止这些。长沙某律师事务所蒋律师认为,病人到医院就诊,有些人不愿意向医生以外的人公开自己的病情、病史、病因等资料,比如说病人的身体、不良嗜好、生活习惯、夫妻生活、过往经历等等。医生可以问,但别人没有必要知道。应该说,病人从坐下听医生询问开始,便存在一个隐私权的问题。
但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隐私作出具体界定,医院或医生是否侵犯了病人的隐私权,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应该区别病情。泌尿科、妇科、心理门诊、皮肤科等科室的就医病人,大多不愿让人窥视。这些病人有属于自己的隐私,迫切希望在就医检查时能有一个“安全”的环境。其次,要区别病人。每个人对自己疾病隐私权的认定以及是否需要保护、保护程度的要求是不尽相同的。比如司空见惯的“近视”,对大多数患者而言,似乎不存在隐私。但在患者升学、就业等某些特殊的时段,他们就会自然地产生隐私权的自我保护意识。
因此,要解决医生诊治时病人的隐私权问题,法学界人士建议在现阶段医院可根据自身财力、物力、人力,在各有关门诊科室,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为需要保护隐私的病人提供特殊服务。如可由指定医生检查治疗,配备封闭的治疗环境,采取绝密保管医疗资料措施等。而对大多数一般病人,则希望医院能主动从满足病人保护隐私的要求出发,尽量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方法,尤其不要大声询问病人的病况,以病人心理上能够接受为宜。
在广州的部分医院,已经出现了“密诊室”和“一米线”,这些措施由于有效地保护了病人的隐私而受到患者的欢迎。其实,在我省的一些大医院也于最近推出了相关措施,如省中医附一医院在一些特殊科室如妇产科、肛肠科等设立了独立的检查室,病房在道内侧窗玻璃及门上观察孔有花纹玻璃纸,只留一小孔便于夜间医护人员巡视用。该院院长旷惠桃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维护病人隐私权是对病人最起码的尊重,这项工作在医院管理中非常重要。”看来,医患双方都在为保护病人隐私而努力。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相关制度篇二
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管理办法
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及其建设,是医疗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医院管理和医疗治疗、诊断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为促进医院的工作正常开展,规范信息化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软件管理
第一条:本院所使用的所有软件(特别是与医疗治疗、诊断有关)必须有合法的授权和许可证书,不得使用非法和盗版软件。
第二条:医院信息系统软件必须符合卫生部、省卫生厅有关功能规范要求。第三条:医院信息系统软件所使用的各种代码必须符合山西省卫生厅信息中心的要求。
第四条:各种信息输入、处理、传输、储存、输出全过程,必须是可靠、完整、安全,有经过授权的处理权限和审核。
第五条:系统有符合行政管理、卫生统计要求的数据接口,有连接省(市、县)卫生网的数据通道,能够和国家卫生信息网实现安全、可靠连接。
二、系统管理
第六条:对数据级别进行完整、合理分类,对不同数据应设置符合医院的管理要求、使用权限。各种文档规范、完整。
第七条:重要数据实行安全、可靠的保护措施,防止非法扩散和被非法使用。数据进行实时备份和异地存放,异地存放需加密管理,责任到人。第八条:各类用户都建立档案,有严格的授权和个人保密口令,个人识别码管理符合保密规范要求。
第九条:各种数据操作必须规范,严格按使用手册进行,无效数据及时清除,以保障系统的运行质量。第十条:从事信息管理的技术人员,必须具备高度责任心,具备计算机及网络的专业知识,具有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应变能力,防止网络瘫痪、崩溃等事故发生。
三、数据管理
第十一条:网络配置数据有完整记录,网络参数、系统配置调整符合网络整体管理要求,重要的调整应有信息管理部门或院长批准。
第十二条:各种数据字典、系统代码有完整的记录,符合规范。对字典、代码的维护更新必须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属于自我维护的,应建立专人负责管理。临时数据字典、代码建立文档,并有详细的说明。第十三条:各工作站数据录入操作准确、及时、可靠、完整。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不得将无关的软件和信息输入电脑。
第十四条:由各类专业人员、卫生统计人员负责处理的数据,不应对原始数据进行修改,必须修改的应有明确的记录,重要的修改应经过合法的授权和批准。
四、操作管理
第十五条:所有计算机操作人员都应经过必要的系统培训,取得医院批准的上岗资格。
第十六条:信息系统进行管理的技术人员应掌握计算机原理及网络的应用,熟悉医院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和系统管理要求。
第十七条:电脑所在科室,科室负责人要严格管理对于在医院局域网上的电脑,电脑的名称命名和ip地址要按《医院局域网计算机ip地址管理方案》执行。
第十八条: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其他人员不得将电脑拆卸、改装和替换,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单位人员、非科室人员和科室内非电脑操作人员不得上机。第二十条:科室电脑为医院的日常工作使用,严禁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在电脑上做与医院日常工作不相干的事情,不得在电脑上玩电子游戏、炒股票等。
病案质量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1、认真贯彻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健全并落实病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病历(住院、急诊)在院内流动安全程序与病历借阅制度,确保病历资料的安全和及时使用;完善医疗、护理、医技等各种医疗文书书写制度,医务工作者要熟练掌握本专业医疗文书的书写规范。
2、病案管理人员配置、服务设施与工作需求相称,完善分类管理和快捷查询系统;定期反馈医疗统计及病历质量分析报表;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病案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的工作会议,对提出的问题有相应的整改措施。
3、相关科室定期检查医疗文书质量,各临床科室有专人担任医疗文书书写质控医师、质控护士,医疗文书做到书写及时、准确、完整、规范、完善病历终末质量监控、评价、反馈制度及病案管理制度,完善病历终末质量监督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病历。
4、病案信息统计科要为医疗、教学、科研提供相关服务;按相关规定为病人或其代理人、卫生行政部门、医学会、保险机构、公安、司法等部门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服务,并按规定保护病人隐私。
5、加强对各类病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与急诊留观病历等)的保管、流通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死亡、疑难危重、单病种病历及其它特定病历的管理。
传染病法规知识培训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和有关院科领导要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传染病知识培训,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
2、对全院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两次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
3、新入院的医生和实习生必须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监测信息工作指南、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工作管理技术规范等。
5、疫情管理人员和网络直报人员必须接受上级疾控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职责
1、实行领导负责制:根据本单位疫情报告工作基础,制定法定传染病报告工作目标和计划,对本单位疫情报告工作经常进行自查,对预防保健科工作进行考评、指导和督促,确保疫情报告质量;
2、教育和培训:对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如《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所规定的责任、义务等进行教育与培训。让每一个医务人员熟悉各类传染病病种,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诊断标准、报告方法和报告时限,了解医院有关疫情报告的各项制度,掌握各种卡、表、册的填报规定;
3、加强制度管理:实行首诊报告制、医嘱制,并将疫情报告工作纳入医院管理工作的内容。
4、督查与指导:坚持经常性的检查、督促、指导与管理。随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纠正行为偏差,确保依法办事;
5、对本单位和责任地段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6、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对本院提出的改进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的意见;
7、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防疫机构汇报工作情况,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自查与奖惩制度
1、本院医务人员均为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不得因任何原因漏报、缓报、瞒报传染病病例。
2、各科室建立传染病登记本、自查登记本和工作日志,各科室负责人每周自查一次,医务科 每月自查一次。
3、对查对的漏报、缓报、瞒报传染病病例要责成有关人员立即进行补报。
4、对查出的漏报、缓报、瞒报传染病病例要查找原因,追究责任,并按质控细则予以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承担法律责任。
5、对实习、进修和新参加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的岗位培训。
6、对传染病病例报告有突出成绩的人员予以奖惩和表彰。
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工作职责
1、传染病网络直报人员应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且熟习传染病疫情管理和网络直报业务,具备指导和培训医务人员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工作能力。
2、网络直报人员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及时审核传染病报告卡信息并录入直报系统;每月应对本单位传染病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呈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并向有关科室通报。
3、网络直报人员在网络直报前,需先对本单位填报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审核。
①发现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情况时,及时通知报告人核对;对重复报告的卡片进行标注,不再进行网络直报。
②发现以下情况时,建议立即对报告信息进一步核实:
ⅰ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ⅱ 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ⅲ 发现同一种急性传染病在同一自然村、街道、集体单位(场所)一日内出现3例及以上,或一周内出现5例及以上。
如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属实,应立即电话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4、每周、月、季、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认真执行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5、传染病报告卡应按编号装订,《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三年。
6、网络直报用户帐号的正式使用密码,一般应在8位以上,并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每月至少更改一次。网络直报人员未经上级系统管理员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网络直报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并避免在公共场所公开使用网络直报系统。
7、按时参加县疾控中心召开的疫情例会制度。
8、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传染病有关法规信息和知识。
9、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责任,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影响,按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化验室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传染病疫情登记 门诊化验室应设立化验室专用的登记本,对菌痢、肺结核、疟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丙、戊肝抗体,乙肝两对半)、感染性腹泻等法定报告传染病检测结果阳性者实施登记,并在化验结果报告单上家盖“请注意疫情”章。化验室专用疫情登记本登记项目应包括姓名、性别、临床拟诊、送检医师、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医师签名和检验日期等。
二、疫情信息安全、保密制
化验室应妥善保管涉及疫情信息的相关资料。责任报告人以及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无权向社会和无关人员透露信息,不得泄露传染病患者个人隐私。
三、异常结果反馈制
检查出与传染病诊断有关的异常检验结果应及时反馈病做好反馈记录。
急诊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1、加强急诊科能力建设,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抢救设备、设施齐全完好。
2、急诊科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坚持岗前培训制度,加强急诊科三级查房制度的落实,加强急危重病人的知情告情告知制度的落实。
3、完善急诊、入院、手术“绿色通道”,急诊医疗服务做到及时、安全、便捷、有效、急诊会诊10分钟到位,急诊留观时间平均不超过24小时。
4、切实加强急诊各项制度的落实,特别是首诊负责制、急诊交接班及巡视制度的落实,任何科室不得拒绝和推诿病人,跨科病人由首诊科室负责或协商解决;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
5、急诊抢救工作必须及时,急诊抢救室及监护病房每天必须保证三级医师查房,对于新来的急危重病人,必须及时邀请上级医师查房,指导诊治,确保医疗急危重症病人抢救成功率≧80%。
6、加强急诊病历书写规范,首次病历由首诊医师完成,首次病历中必须记录生命体征及重要阳性体征,急危重病人病情变化必须随时记录;急诊科每月组织死亡病例讨论。
7、急诊检查、放射、b超、药房24小时开放,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确保急诊病人的临床需要。
8、急诊抢救设备每天必须专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完善设备运行档案,确保急诊抢救设备齐全完好,满足急救工作需要;急诊医务人员定期参加急诊设备的使用培训,并进行考核,确保急诊医务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正确使用。
临床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1、临床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要切实落实各项医疗规章制度,特别是12项核心制度,医疗诊疗规程,各级岗位职责,做到每项医疗行为有制度有规程,各级岗位职责有落实;要提高医疗水平,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要抓好医务人员的“三基”培训。
2、按照新的医疗质量管理、考核和评价体系,提升全体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提升各临床科室自我改进质量管理的能力,促进全程医疗质量管理与环节医疗质量管理的结合与实施。
3、学习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按照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原则,促进临床科室合理用药,提升临床用药水平;完善执业医师处方制度及管理流程,完善用药监测及药物过敏与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规范药物使用的合理与安全性,完善用(发)药差错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4、完善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在加强在架病历、终末病历日常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死亡病历、疑难危重病例的质量的检查、剖析及讲评,促进病历质量的提高。
5、抓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管理,建立住院医师培训个人档案,注重住院医师素质培养和临床实际工作能力的培训。
6、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努力提高查房水平。
7、确保住院病人医护诊疗计划及时完成,有适宜的检查计划、治疗计划并在病历中加以分析判断;完善病人或家属知情告知制度,特殊检查和治疗要得到病人或家属的认可;完善病人出院康复及随访制度。
8、以每个人为对象进行个性化的营养管理与饮食指导。
9、重点考核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单病种和本科前5位住院病种。
临床用血的申请、登记和报批制度
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和各类输血指征,合理、科学地输用各种成分血和全血,对于手术用血应事先做好计划,对血量及所需各种成分血(rbcwbcplt血浆)要严格掌握。严格控制600ml以下的输血申请,输血科工作人员有责任提醒临床经治医师,失血量在600ml以下的应原则上不输血,确因病情需要者须经科主任批准。
2、为做到有计划地供血,除急诊外凡需受血者均应提前申请,全血及红细胞悬液大于2000ml提前与输血科预约。
3、严格审批制度,输血申请单由经治医师填写,主治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大于2000ml,由科主任签字并报医务科同意,经上级医师审签后同血样本一起提前呈交输血科。
4、患者需要输血时,医生应向家属讲清输血的利弊,与患者共同签订输血治疗同意书后,方可输血。
5、家属一律不许代替医护人员取血、签字、填写血型、用血量及(改)填输血申请单。
6、输血科要做好本院用血量及成分血应用比例的统计和月报、年报,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临床输血水平。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为提高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水平,保障临床用血安全,根据国家《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输血科及相关临床科室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①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有关临床用血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②负责全院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③指导临床血液、血液成份和血液制品的合理使用,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培训和教育;④协调处理医院临床输血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输血科在医院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执行临床用血管理的具体业务。其主要职责:①血液收发和交叉配血职能,保障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的供给;②负责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③对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⑤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三、医院临床用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给,不得私自组织血源、采集血液及单采血浆。
四、医院加强临床医师输血知识的培训教育,促进医院科学、合理、节约用血,杜绝血液浪费和滥用,输血适应症应严格依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执行,控制2u及2u以下的输血,杜绝输“安慰血”、“营养血”,并积极推行成份输血。医院各科室临床成份输血比例应达到卫生部规定的要求。
五、临床医师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输血技术规范》,使用临床用血做到科学、合理,保证输血安全;输血申请由经治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按要求填写完整,标明输血适应症,上级医师核准签字,交输血科备血;具体详见《临床输血申请及会诊制度》。
六、临床用血前,经治医师应根据输血技术规范要求对患者进行传染性指标检测,对符合输血指征的应当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并存入病历。对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医务科或总值班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七、用血科室应积极开展自体输血工作,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内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血液稀释、术野自身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经治医师应当动员符合开展自体输血条件的患者自身储血、自体输血,或动员亲友互助献血,医院将上述工作情况作为医生个人工作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
八、输血科配血试验应建立标准操作程序,血液收领核查、入库登记及储存管理符合要求,建立健全输血科规章制度,并严格依照《宁波市医疗机构血液冷链管理技术规范》贮存、运输血液;输血科所备各型血液及血液制品,应有明显标志,按要求保存于不同温度冰箱或血小板振荡箱内,做好血液贮存冰箱的温度观察与记录。
九、临床用血由临床科室医务人员持取血单及专用血液运输箱领取;取血时,应认真核对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及交叉结果、储血号和血液有效期、血型等各项内容,核对无误后方可将血液取出血库。输血科不得为取血单项目填写不全、未按规定审批的用血发放血液。
十、临床科室医护人员给患者输血前,应严格执行核对手续,由两人床旁核对无误签名后,方可进行输血,输血记录应包括输血、开始结束的时间,并将输血情况记入护理病历。如出现输血反应等情况,应详细记入病程记录,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
十一、临床输血完毕后,应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在4℃冰箱内至少保存24小时以上。
十二、建立医院临床急救用血制度,在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统一调度,确保临床的急救用血。①急救用血,按医院规定的绿色通道执行,事后应按规定补办各项用血手续;②输血科应积极支持和配合,确保血液供应,要有24小时为临床供血的应急能力;③与供血机构保持动态联系,掌握总体血量的储备情况,以便统一调度;④在紧急情况下,重点保证临床急救用血,严格控制平诊、择期手术的临床用血;⑤积极开展临床用血新技术与自体输血的应用,保证急救用血。
十三、为确保临床用血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医院建立临床用血管理考核制度,定期对科室用血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对没有严格执行临床用血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或在临床用血过程中由于医务人员过失,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依据考核标准进行相应处理。
门诊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首诊报告制
最初接诊的疫情报告责任人(即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时应及时主动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二、门诊日志制
门诊部内科、儿科、妇科、皮肤科、等专科均应设立门诊日志。其它凡与诊疗法定传染病有关的门诊科室也应建立门诊日志。门诊日志至少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初步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诊或诊断日期等基本项目。
门诊日志登记要去字迹端正,地址填写详细,幼儿职业包括“散居儿童、幼托儿童”。
三、传染病疫情登记制
门诊均应设立传染病登记本和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项目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订正情况等。14岁以下患儿应填写家长姓名。传染病登记本至少保存3年。
四、疫情报告医嘱制
门诊部医生在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时,由门诊首诊医师负责报卡、按要求将报告卡相关内容登记在科室传染病登记本上,并及时将卡片报送医院医务科,以备核查。
五、疫情信息安全、保密制
医务科应妥善保管涉及疫情信息的相关资料。责任报告人以及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无权向社会和无关人员透露信息,不得泄露传染病患者个人隐私。
门诊工作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1、完善和监督门诊各项规章、制度、职责的健全和落实,落实门诊首诊负责制、门诊疑难病会诊制,提高门诊确诊率;完善门诊传染报告制度,切实执行,做到疫情漏报率为零。
2、完善门诊各项咨询服务,完善和公示医疗服务收费价目表、挂号收费标准、化验结果领取须知、就诊流程及就诊注意事项。
3、完善和公示门诊医师一览表、知名专家门诊一览表,并在各专科诊室前增设周内医师排班表、专科就诊流程图,指导病人明明白白就医。
4、确保主治医师以上医生就诊门诊率,提高门诊确诊能力,保证门诊诊疗质量。
5、加强门诊导诊人员、分诊人员的素质培训和管理,做到仪表端庄,用语规范,导诊专业,服务热情;完善门诊接待工作,对门诊病人及家属的投诉和意见做到件件有落实。
6、完善门诊突发意外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对门诊所有医务人员进行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做到人人知晓、人人会做。
7、所有门诊挂号、划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病人及其家属等候时间≦10分钟。
8、门诊常规检查、心电图、超声影像及放射影像等常规检验检查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
全程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
1、院长要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对医院重大医疗质量管理问题要及时做出调研、分析、和决策,对医疗质量每月要进行检查,每季度进行分析、评价并作出干预措施。
2、不断健全医疗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科室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各科室主任每月要组织科内质量评价会1次并有记录。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和不断完善与改进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管理方案,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并严格按制度实施。
4、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管理目标、工作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加强各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管理。
5、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组织其参加质量与安全管理活动。
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上报医务科质控科。
7、医务科及各质量管理组织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有分析、评价反馈促进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8、质量的检查与评优、奖惩相结合,对质量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对策。{监督检查}
1、定期检查各科质量检查的记录、分析、评价及奖惩处理意见。
2、定期和不定期对各科室的医疗质量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
手术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手术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除按前述有关内容执行外,还需:
1、完善手术、麻醉医师资质与批准制度,完善麻醉、手术与护理文书书写规范与质量检查制度;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大中型手术前讨论制度。
2、加强围手术期管理,抓好术前、术中与术后的医疗环节质量管理,组织专家督查---术前:有术前讨论,诊断、手术适应症明确,术式选择合理,麻醉前访视,病人准备充分,与病人签署手术、麻醉、输血同意书等;术中:执行手术分级制与术者资质准入制度,确保手术质量,意外处理措施果断、合理、术中改变术式等及时告知病人家属等;术后:手术记录完整,术前诊断与病理诊断相符,并发症预防措施科学合理,术后观察及时、严密,早期发现并发症并妥善处理,切口感染、二次手术率控制在标准以内等。
3、完善麻醉工作程序规范,麻醉医师术前查记及时制定麻醉方案,术前麻醉准备充分,制定麻醉意外处理及时、正确,麻醉复苏实施全程观察。
4、缩短候手术日,抓好第一台手术按进开始和接台手术间隔时间的管理,提高手术效率。
5、严格执行手术室出入制度和程序,加强术后病人麻醉复苏、重症监护和回病房的流程、制度的落实。
输血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1、认真学习《献血法》、《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并贯彻落实,加强员工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
2、建立和完善质量监测、考核和信息反馈制度,特别是输血前检验和核对制度,要建立完善的输血前检测档案;健全输血管理组织与工作制度;健全质量考核指标;完善血液入库、核对、交叉配血与发血出库等技术操作规程;落实临床用血申请、登记制度,履行用血报批手续;完善输血反应与输血感染疾病的登记、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完善对输血感染的监测与管理制度;制订急诊用血输血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输血知情同意;完善常规检查和特殊服务记录,完善抗hiv、梅毒血清学实验初筛确认记录;完善自身输血、成分输血记录;完善开展临床输血治疗的各项记录。
3、熟练掌握输血适应症,使成分输血比例≥85%,全血和成分输血适应证合格率≥90%,签定输血治疗同意书100%,保证为临床提供24小时的供血服务,为临床脏器移植提供配型等服务。
4、掌握输血适应症,做到科学,合理输血,保证血液安全杜绝非法自采自供血液。
5、健全设备保养、检查制度,定期检查血库专用冰箱并建立消毒与细菌培养记录;检验人员必须按照sop文件,规范技术操作,规范检验报告。
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提高疾病监测系统的预警能力,及时发现诊断不明、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主动采取措施控制疫情。同时了解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的死因构成,分析其动态变化趋势,加强对可能发生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等新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的防范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3、诊治医生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3天内,病案室应完成死因编码工作。
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5、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6、医务科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预防保健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死亡病例报告自查与奖惩制度
1、当班诊治医师为死亡病例报告责任人,不得因任何原因漏报、缓报、瞒报死亡病例。
2、各科室建立死亡病例登记本、自查登记本和工作日志,各科室负责人每周自查一次,医务科每月自查一次,院死亡病例报告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度自查一次,自查情况要有记录。
3、对查出有漏报、缓报、瞒报死亡病例要责成有关人员立即进行补报。
4、对查出的漏报、缓报、瞒报传染病病例要查找原因,追究责任,并按质控细则予以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承担法律责任。
5、对实习、进修和新参加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死亡病例报告的岗位培训。
6、对死亡病例报告有突出成绩的人员予以奖惩和表彰。
医疗安全监督、分析、评价和改进工作情况
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推进“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强化医疗机构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我院具体做了如下工作:
1、全院加强了医疗安全培训,从2010年5月份开始,每月进行了医疗安全、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的培训。
2、建立了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机制,制定了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
3、建立了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措施。
4、各科室制定了医疗质量和明确的患者安全目标,由科室主任负责。
5、医院成立了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并定期到各科室督导,检查,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情况。
督导、分析、评价情况。
1、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核心制度执行较好,但部分病历仍然存在问题,如:首页仍有空项现象,“病重”医嘱值到出院,鉴别诊断写得过于简单,疑难病历讨论不符合要求,死亡病历书写不规范等。
2、“三基”训练,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有部分医护人员较差,经考试有个别医生不及格,基本技能不够熟练,绝大多数医生对基本技能的操作不够规范。
3、外科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核心制度执行较好,但部分病历存在以下问题,如,首页有空项现象,鉴别诊断过于简单,有部分手术病人没有写手术记录,围手术期病历辅助检查不全,疑难病历讨论没有进行讨论,手术核对表格填写不规范等。
4、普遍问题科主任签字不及时。
5、医技科医疗安全情况:放射科有些制度未建立,诊断报告未做到双签字,平时未进行个人防护,化验室制度不健全,未执行危急值报告,室内质控标准操作程序和室内、室间管理程序没有,无分析和持续改进措施。
6、药剂科医疗安全情况:有部分制度缺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整改措施:
1、加强核心制度培训,各科室主任要强化核心制度的学习,带头把核心制度落实。
2、加强“三基”培训,要经常开展“三基”考试和技术演练,使“三基”考核人人过关。
3、医技科、药剂科主要负责人尽快把制度健全,并落实有关事项。
医疗质量与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通过“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实施开展,我院在加强医院管理、改善服务态度、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方面下一番功夫,坚持吧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结合整顿措施,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项医疗规章制度、诊疗规范、医疗工作程序、医疗服务流程和各项管理措施,形成本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包含病历质量管理、手术质量管理、医院感染控制与传染管理、临床实验室管理、医学影像质量管理,药事质量管理、护理质量管理、输血质量管理、医疗安全管理等十项内容。
(二)严格按照江西省“医院管理年”活动考评细则进行医疗质控考评,临床质控综合考评由医疗质控、护理质控、院感质控、医保质控四个部分组成,分季度由综合考评小组牵头进行检查。
(三)临床质控综合考评总分为100分,各科室实际得分与劳务费挂钩。小于80分,扣除50%的劳务费,大于80分,按实际得分比列发放。
(四)我院拟定的单项否决指标有:医疗文书书写质量、输血管理、医疗事故、病人满意度、结核病管理、卫生支农等项目,该项目得分低于标准评分的50%,罚科室人民币500元整。
(五)建立临床质控定期反馈制度,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期下延)召开科主任会议,进行医疗质量,绩效管理等情况的反馈,研究出现问题,商讨解决方法,督促及时整改,落到实处。
(六)严格执行《江西省医疗结构违法、违规执业警示记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院已制定相应细则,作为“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长效管理机制运行。
以上长效管理机制,望切实贯彻执行。
住院部外科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指标
1、认真执行核心制度,包括落实首诊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历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住院病人围手术期质量管理规范、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与分类管理规范,手术分级标准,术前讨论,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
2、强化“三基”训练。
3、合理用药,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合理应用抗生素。
4、树立全心全意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中坚持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树立总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卫生行业新标兵,严禁收受病人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严禁接受药品等回扣。
5、加强医疗安全事故的防范培训。
6、加强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培训,7、做好传染病首次报告。
8、合理规范用血,严格按《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的要求执行。
9、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与患者沟通。
10、提高用药安全
11、建立与完善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正确执行医嘱。
12、做好环境消毒,控制医院感染。
13、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事件发生。
14、防范与减少患者压疮发生。
15、为患者(家属)提供相关的健康知识教育,在患者就诊时应提供真实病情,真实信息,公开本院接待患者投诉的主管部门,投诉的方式及途径。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相关制度篇三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和措施
一、维护诊疗服务中病人隐私权制度
(一)隐私权是公民具有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一切个人信息、个人领域不受他人侵扰的权利。病人隐私是患者不愿意告人或不愿意公开的有关人格尊严的私生活秘密。它主要包括:患者个人身体的秘密,主要指患者的生理特征、生理心理缺陷和特殊疾病,如奇特体征、性器官异常,患有性病、妇科病等“难言之隐”;患者的身世和历史秘密,包括患者的出生、血缘关系,如系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生育婚恋史及其他特殊经历:患者的性生活秘密、包括夫妻性生活、未婚先孕、堕胎、性功能缺陷等;患者的家庭生活和社会关系秘密,包括夫妻生活关系,家庭伦理关系、亲属情感状况和其他各种社会关系。
(二)强化法律意识,树立维护病人隐私的观念,加强相关的卫生行政法规的学习及宣传,提供全体医务人员法律素质。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保护患者隐私,把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的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行为。
(三)强化法规意识,提高道德修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格区分正常介入隐私和利用职务之便侵犯患者隐私的界限,医务人员应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办事。不仅执行职务的程度和方式必须合法,而且介入患者隐私行为的形式和内容也必须合法。即介入患者隐私的行为完全是基于诊疗患者疾病的目的,如检查女性患者必须有女护士或家属在场:一般性体检没有必要裸露身体,特殊检查的确需要病人裸露检查时,必须向病人说明原因,并要求其他医护人员在场;在诊疗中与治病无关的事不做,与诊断无关的话不问。
(四)强化保密意识,提供职业自律性。卫生部颁布的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医务人员做到“为患者保守秘密,不准泄露患者隐私与秘密”。《执业医师法》明文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的隐私”的义务,病案管理人员对病人的隐私了解较多,工作中对病人的隐私要严格保密,守口如瓶,不得外泄,不得宣扬、任意传播;更不能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
(五)加强患者的维权意识,提高病人自我保护能力,为了便于医生准确诊断,应积极主动配合,讲清有关个人秘密。同时,患者应懂得自己享有的一些权利,如要求医务人员为其保密,有权拒绝回答与诊治疾病无关的询问;当需要患者在就诊时协助医院完成教学或科研任务,并且在此过程有可能涉及患者隐私时,必须明确告知患者,并且要经过患者同意后方可进行。患者必须有知情同意权,医院应该履行义务告知权。对医务人员干涉、侵害自己隐私的行为患者有权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要求处理;对严重侵犯自己隐私,并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捍卫自己的人格尊严。
(六)加强就医环境的改造、设施更新,使病人隐私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建立单独隔离小诊室、急救室、注射室、换药室,男女病人分开。男医生检查女病人隐私部位要有屏障遮掩 且要有女护士或家属在场。检验人员要妥善保管好病人化验单,核对好被检验者后方发给其检验结果单。为了不暴露病人病情隐私,床头卡片、患者一览表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七)加强病案管理与监督,提高病案使用者保护病人隐私权的意识。认真落实病案借阅制度、病案的外调、复印制度、病案保密制度,不得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公开病案中的隐私。
(八)医疗行为当中应避免侵犯病人隐私的下列情况: 1.医生询问病情隐私被候诊患者或他人“旁听”; 2.化验单随时公开引出各种有关隐私被泄露; 3.医学观摩未经病人同意隐私变成活教材; 4.床头卡曝光病情泄露患者疾病隐私;
5.以书面形式(撰写医学论著、科研论文等)公开病人隐私;
6.少数医务人员非法触摸、窥视病人隐私部位; 7.少数医、技、管人员以口头形式宣扬病人隐私; 8.病案管理人员因工作疏忽造成病案损坏、丢失、被盗而发生病人隐私泄露;
9.电子病案技术的应用,由于网络系统不完善、操作人员不注意保密,密码被他人窃取进入医生、护士工作站,病人病情被泄露;
10.少数院外办案人员调阅、复印病历,窥探到与本案无关的病人隐私内容,予以宣扬。
二、保护患者隐私权具体措施
(一)为患者做诊疗查体,行导尿术,灌肠,会阴冲洗等处置、及超声、心电等辅助检查时可以通过诸如进行屏风遮挡,床单位间进行活动帘隔离、严格就诊区划分、医护人员与病人交谈时的语言轻柔等措施来保护病人的隐私权。
(二)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要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患者享有不公开自己的病情、家庭史、接触史、身体隐私部位、异常生理特征等个人生活秘密和自由的权利,医务人员不得非法泄露,如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为诊疗或学术报道需要,需先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后方可拍摄、报道。
(三)医务人员未经县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将就诊的淋病、梅毒、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公开。
(四)当患者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社会公共利益优先。比如被查出传染病的病人,医生有义务和权利按照规定上报,并告知与病人亲密接触的人。
(五)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不得违反国家法律。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相关制度篇四
澄迈县人民医院
保护病人隐私制度与改进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切实尊重和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病人的隐私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特制定保护病人隐私制度与改进措施如下:
一、制度
医务工作人员在为病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时应遵守以下制度规定:
1、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耐心细致地为患者提供科学的医疗及护理服务。
2、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医务人员既是病人隐私权的义务实施者,同时也是病人隐私的保护者。
3、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应一视同仁。
4、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第22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要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护士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
二、改进措施
为使患者的隐私得到切实保护,医务工作人员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2.医护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3.工作人员要注意言谈中不得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4.对特殊疾病的病人,医护人员床头交接时不应交接医疗诊断,应为患者保守医密。
5.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处置时,应有异性医护人员或家属陪伴。
6.危重症病人在更换被服、衣物、翻身时,应尽量减少暴露。
7.为患者处置时要拉帘或关闭治疗室的门。8.住院病室要尽量做到男、女患者分开。
9.医护人员进行暴露性治疗、护理、处置等操作时,应加以遮挡或避免无关人员探视。
10.对于院内或科室内安排的涉及患者隐私的参观、学习活动,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告之学习内容。
11.除实施医疗活动外,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如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科同意,阅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保护患者隐私权的相关制度篇五
保护病人隐私权的制度及措施
病人隐私是指病人不愿意告人或不愿意公开的有关人格尊严的私生活秘密。根据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及《护士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病人,保护病人的隐私,特制定本规定。
一.保护病人隐私权的制度
(一).医疗行为当中侵犯病人隐私的十种形式: 1.医生询问病情隐私被候诊病人或他人“旁听”。2.化验单随时公开引出各种有关隐私被泄露。3.医学观摩未经病人同意隐私变成活教材。4.床头卡曝光病情泄露病人疾病隐私。
5.以书面形式(撰写医学论著、科研论文等)公开病人隐私。6.医务人员非法触摸、窥视病人隐私部位。7.医、技、管人员以口头形式宣扬病人隐私。
8.病案管理人员因工作疏忽造成病案损坏、丢失、被盗而发 生病人隐私泄露。
9.电子病案技术的应用,由于网络系统不完善、操作人员不注意保密,密码被他人窃取进入医生、护士工作站,病人隐私被泄露。
10.院外办案人员调阅、复印病历,窥探到与本案无关的病人隐私内容,予以宣扬。
(二).树立维护病人隐私的观念,加强相关的卫生行政法规的学习及宣扬,提高全院医务人员的法律素质。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保护病人隐私,把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的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行为。
(三).强化法规意识,提高道德修养。严格区分正常介入隐私和利用职务之便侵犯病人隐私的界限,医务人员应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办事。即介入病人隐私的行为完全是基于诊疗病人疾病的目的,如男医生检查女性病人必须有女同事或家属在场:一般性体检没有必要暴露身体,特殊检查的确需要病人裸露检查时,必须向病人说明原因,并要求其他医护人员在场;在诊疗中与治病无关的事不做,与诊疗无关的话不问。
(四).加强病案管理与监督,提高病案使用者保护病人隐私权的意识,提高职业自律性。认真落实病案借阅制度、病案的外调、复印制度、病案保密制度,不得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公开病案中的隐私,更不能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
(五).加强病人的维权意识,提高病人自我保护能力。
(六).加强就医环境的改造、设施更新,使病人隐私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建立单独隔离小诊室、急救室、注射室、换药室,男女病人分开。男医生检查女病人隐私部位要有屏障遮掩且要有女同事在场。检验人员要妥善保管好病人化验单,核实被检验者后才能发给其检验结果单。为了不暴露病人病情隐私,将床头卡片内容填写科室、姓名、性别、年龄等。
二、保护病人隐私权具体措施
保护门诊病人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一、接待病人时,要做到一医一患一诊室,其他病人均应在诊室外等候,如有人擅闯诊室,医护人员应当制止。
二、导医分诊护士需维持就诊候诊秩序,确保病人就诊有序。
三、各科室应设有屏风、隔帘或其他遮隔措施。
四、在对病人进行暴露检查过程中,未征得本人或家属同意,一律不得安排进修实习人员观摩。为异性病人进行检查和治疗时,需有病人家属或其他同事陪伴,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
五、急诊科建立单独隔离的小诊室、急救室、注射室、换药室,男女病人分开。
六、接诊艾滋病病人时,未经病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不得泄露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妥善保管有关资料,未经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七、针灸理疗室在对病人进行裸露治疗时,应有屏风等遮隔。
八、妥善保管门诊日志登记本,不得随意放在桌上,用完应随时放入抽屉内,防止病人有关资料泄露。
九、化验室、放射科检查结果应指定专人保管,由病人或家属报名签字领取,如有必要,应要求病人(或委托人)出示病历等相关材料。
保护住院病人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医务人 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泄露病人隐私。
一、在安排住院病人时,应将男女病人安排在不同房间。
二、询问病史时,在病房询问了一般情况后,再请病人到私密性良好的谈话间进行相关隐私的询问;如有必要在病房对病人进行裸露检查,应请无关人员退出房间,关上房门,并拉上隔帘。
三、在对病人进行裸露检查或手术过程中,未征得本人或家
属同意,一律不得安排进修实习人员观摩,更不得在未征病人或病人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录制手术全过程,确因教学、科研需要时,必须取得病人或病人家属同意,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
四、科室对外宣传必须使用病人的相关资料时,必须征得病人及家属同意,否则不得使用病人的相关资料。
五、在术后或插管等需要暴露病人隐私部位的护理时,必须请无关人员离开病房,关上房门,采取相应遮掩措施后再进行。
六、涉及隐私的手术和检查应尽量安排同性医生做,如只能安排异性医生,必须向病人说明,在征得病人同意后才能由异性医生进行手术。
功能检查科保护病人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泄露病人隐私。
一、各诊断室门口做好分诊工作,保证病人有序地进入检查 室,其余人员在外等候。医师诊治病人时不得将其隐私部位暴露在与医疗活动无关人员面前。
二、各检查室做到“一室一患”,不能做到的用窗帘或屏风 分隔。
三、为异性病人做检查(如腔内超声、心脏超声、心电图等)时,应有同事或家属在场。
四、未经病人同意,医务人员不得将病人的个人信息、病情、宗教信仰、身体缺陷、个人隐情等透露与病人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员。
五、未经注册的医师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开展医疗活动以
及观摩学习,涉及病人隐私的,应征得病人同意。
放射科保护病人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泄露病人隐私。
一、病人在进行x线检查需要暴露胸腹部时,工作人员均应尽到告知义务,向病人进行说明,以征求病人的理解和配合,得到病人的同意后,方可进行检查。
二、女性病人投照上体时,可穿一件全棉无扣、无金属饰物的上衣。
三、病人在投照腹部时,不分男女均可穿一件无扣、无金属饰物的全棉内裤,如内裤不符合以上要求,而必须暴露投照区时,定位后必须覆盖全棉布单。
四、对于必须接受需要暴露人体部位检查的异性病人,应有同事或家属在场。
五、如果病人投照区有疤痕或纹身等异常形态,决不允许嘲笑和议论,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取笑病人的生理缺陷。
六、任何病人有权要求保护个人隐私,工作人员有义务尊重和支持要求。
病案管理科保护病人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泄露病人隐私。
一、我院医务人员在临床医学报告及研究报告中,未经病人本人同意,不得利用病人的真实姓名、照片对外公开报道,也不得以文学作品的方式报道。
二、加强病案管理,严格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防止因病案丢失而造成病人隐私的泄漏,同时对病案要进行分类管理,再利用时也应区别对待。
三、维护病案的安全性、真实性、原始性,不允许任何组织、个人篡改病案内容及外形特征。
四、加强专人监督管理,规范依法监督的程序和方法。要定期进行检查,对于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不同的处罚,对给医院或病人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从重处罚,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将尊重病人的隐私权和保密权作为对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工作中对病人的隐私要严格保密,守口如瓶,不得外泄,不得张扬,不得任意传播;严禁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
六、加强对暂未归档档案的管理工作,对于未归档档案医护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自觉保管好病人病案资料,不随意泄露病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自觉维护病人的利益。病人出院后,医护人员应按《合江县人民医院病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整理好病案,由病案管理人员按时回收,使病案及时归档。
七、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对于已归档的病案原则不能出病案室。临床科室进行病例讨论,或科研用病案,或病人再入院等临床需用的病案,一律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后登记归档:涉及医疗纠纷的病案,6
在未做出鉴定处理之前,病案室应采取特别的保管措施,未经医务科批准任何人不得借阅、转抄或复印。
八、病人需查看自己的病历资料,可办理病案复印手续,具体参照《合江县人民医院病案服务管理制度》执行
病案服务管理制度
为保证病人的隐私安全,结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现规定如下:
增强法律意识,严格遵守病案复印程序
一、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一)病人本人或其代理人;
(二)死亡病人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三)保险机构。
二、医疗机构应当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复制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为病人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病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病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病人近亲属的,应当提供病人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病人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病人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人死亡证明、死亡病人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病人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病人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 7
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病人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病人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病人见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四、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住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五、医疗机构受理复印病历资料申请后,运行病历应当由医务处同意、病区指定本科室人员负责送至病案科,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复印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当加盖证明印记。
医务人员提高职业自律性,自觉保护病人隐私
医务人员在教学、科研时需要复印病历的应将病人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电话号码、宗教信仰等病人基本信息隐去,保证病人的隐私不被泄露。
检验科保护病人隐私权制度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泄露病人隐私。
一、病人凭就诊卡就医,医生开具检验申请单后,病人在收费处交费,根据要求(如采样时间、是否空腹等)到门诊抽血处抽血,抽血处工作人员负责将样本管条形码贴于化验单上。
二、门诊标本的转送由本科负责,住院病人标本的转送由检验科派专人负责。
三、实验室负责样本的录入、样本的检验、保存及样本废弃处理。
四、检验后查对检验项目于检验结果是否一致,对不合格的异常结果要查找原因,重新复检,必要时与临床联系,不能简单报告。
五、报告时查科别,病区和检验结果等是否有遗漏,检验结果须逐项审核后方能发出。
六、检验报告单签发后统一由检验科派专人送病区护士办公室,由办公护土核对后签收。门诊病人在指定地点需凭病人的就诊卡或缴费单取化验单。各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做好检验报告单的管理、保存及发放工作,不得将病人的相关信息泄露。
七、检验报告单要严格管理不得遗失,如发生报告单遗失的,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八、所有报告的原始数据及申请单应保留两年以上。
九、若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艾滋病抗体初筛实验室严格按hiv初筛实验室的《保密操作程序》实行对病人隐私权的保护。
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制度
一、医院重视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知识的宣教工作,通过医院网站、公共授课等形式宣传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知识。
二、医生在病史询问过程中确认病人系少数民族或宗教信仰者后,应主动了解其在生活和饮食方面的禁忌,询问病人的需求,并在病历中做好相应记录。
三、在诊疗过程中,相关医务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并通过各种途径进一步了解该民族的风俗习惯。
四、食堂应为病人提供适宜的饮食。涉及饮食禁忌的,科室应提前通知食堂。
五、病人在院期间进行的宗教和民族活动,凡属国家法律允许的,医务人员要尊重和保护,在条件许可时,应主动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嘲笑、歧视和在公共场所议论。
六、当病人的宗教和民族活动已经影响医院工作秩序和其他病人的就医环境时,医务人员应做好劝导工作,劝导过程注意方式方法,避免粗暴干涉。
手术室保护病人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一、术前隐私保护:术前要访视病人,多与病人交流沟通,了解病人的基本信息,并告知对病人的特殊病情信息决不会宣扬与泄露和对术前准备需暴露隐私部位时,尽量缩短时间,并采取遮盖等措施,消除其心理负担。
二、术中隐私保护:护理人员由于熟知病人的病情,对病人的有 10
关隐私比较了解,因此在进行隐私部位医疗护理活动操作前,要告知病人哪些隐私需要公开,并做好解释。颈部手术将上衣反穿下拉至遮盖乳房。腹部手术在被褥的遮盖下,为病人脱去衣裤,消毒时将上衣揭开,女性病人用纱布块遮盖乳房,被褥轻拉于腿脚部。取截石位的手术,消毒前应摆体位,消毒后尽快覆盖消毒敷料,从时间和程度上尽量减少身体的暴露,切实保护好病人的隐私部位,为病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对手术中切下的任何组织,必须认真保管,防止遗失,因为病理切片的结果是手术病人重要的诊断依据之一。
三、术后隐私保护:术毕将病人送回病房,在搬运过程中应做好遮盖和保护工作,护理人员要严守病人隐私秘密,保护病人的信息资料,尽量减少或避免病人隐私部位的暴露。术后回访病人关系到肿物性质,应与主管医师沟通,保持口径一致,实行保护性医疗,决不在公众场所讨论涉及病人隐私的有关疾病或治疗信息等问题,这也是保护病人隐私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