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承包合同案例 锅炉房承包(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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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25 00:00:00    小编:风不懂云的心

锅炉承包合同案例 锅炉房承包(13篇)

小编:风不懂云的心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锅炉承包合同案例 锅炉房承包篇一

用热人(甲方):

供热人(乙方):

根据《_民法典》《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

1.供热设施地点:。

采暖地点:。

甲方所居住建筑的建设时间:。

住宅建筑节能状况:

□ 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节能建筑,步节能建筑。

□ 经过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的建筑。

□ 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建筑。

2.采暖计费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1)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建筑物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或房屋买卖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计平方米,甲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

(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对此部分采暖计费面积有争议的,以争议提出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争议提出方承担(此部分面积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可参考本市有关方法计算)。

第二条采暖期

采暖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因天气等情况延长或者缩短采暖期的按照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本合同签订后,本市采暖期进行调整的,应当按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第三条供热室内温度标准

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情况下,乙方应保证甲方卧室、起居室温度不低于18℃。

第四条采暖费缴费标准、期限及方式

1.缴费标准

单层建筑高度不超过4米的部分,采暖计费标准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元/建筑平方米·采暖期;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部分,缴费标准为元/建筑平方米·采暖期。采暖费总计:元/采暖期。

如遇价格主管部门调整采暖费缴费标准的,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标准计算采暖费。

2.缴费期限

每年月日至12月31日,甲方应当将本采暖期(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费足额支付给乙方。逾期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自次年1月1日起将计收未支付部分的逾期违约金。

3.采暖费采取下列方式支付:

□ 直接向乙方支付。

□ 缴至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

□ 缴至乙方委托的其他代收单位:。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温度标准供热。

2.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和金额支付采暖费,并有权要求收费单位提供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采暖费发票或乙方指定的金融机构开具的采暖费缴费凭证;不能提供采暖费发票或采暖费缴费凭证的,甲方有权拒缴采暖费。对缴费数额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核对。

3.应当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进行管护,对超出使用年限、影响采暖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的自用采暖设施应当及时更新、改造;接到乙方发出的自用采暖设施隐患整改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因甲方未及时整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4.应当承担室内自用采暖设施日常维修的材料费和更新改造费用。因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装饰装修影响供热设施维修作业的,有关拆除及恢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不得拆改室内共用供热设施、扩大采暖面积、增加散热设备或换热设备。拆改自用采暖设施的,不得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不得妨碍对共用供热设施的维修和检查,并应当对拆改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发现室内供热设施有异常、泄漏等情况时,应当及时向乙方报修。

6.应当在乙方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留人监守;在乙方进行巡检、维修、排气、室温抽测、查表、收费以及对共用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需要入户作业时,应当予以配合。

7.应当遵守供热设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规定,履行《办法》及本合同其他条款中规定的应当由其承担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时间和温度标准向甲方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加强运行工况调节,保证采暖期内甲方室内温度持续达标,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免费室温抽测。

2.应当对甲方的采暖情况、用热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巡检。在巡检中发现甲方的自用采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其他用热人正常采暖、因自行改变房屋结构或装饰装修妨碍供热设施维修作业及其他违反《办法》和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并督促甲方整改,拒不整改的,乙方有义务将甲方违规行为向执法部门举报。

3.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采暖费,并按照甲方要求开具采暖费发票。

4.供热前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及试运行等工作时,应当提前7日在住宅单元门口或电梯口等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甲方留人监守。

5.按《供热采暖系统管理规范》(db11/t598-2008)、《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17)等供热服务标准、规范提供服务,公布值班、报修电话,并在采暖期内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非采暖期期间安排人员接听电话,电话号码为:。电话号码更换应及时公示告知甲方。

乙方报修电话应当具有录音功能,录音资料应当至少保留至下一采暖期开始之前。

采暖期内接到甲方报修后,乙方应当在1小时内回复甲方;供热采暖设施出现泄漏等紧急情况的,乙方应当立即处置;出现温度不达标等情况的,乙方应当在6小时内告知甲方处置情况。

锅炉承包合同案例 锅炉房承包篇二

供暖协议书

供方:北京新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东盛贸饭店分公司(甲方) 需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商品住宅(朝阳区东四环北路6号,滨河花园 )的冬季供暖,与甲方负责,双方的责任、义务如下:

一、甲方按照北京市规定的供暖时间为乙方供暖,供暖费用按照北京市物价局的文件执行:民用建筑供暖费每建筑平方米24元。每年供暖费以当年实际使用情况为依据。因现在天然气采用买卡预付费方式进行供应,甲方需先预买天然气才能供暖。因此,如乙方未及时缴纳供暖费,甲方有权终止为其供暖。?

20xx年乙方实际需要供暖面积供暖面积务费为每户平方米,其中:房屋元;供暖检修服元。 平方米,供暖费为元。供暖费用共计二、供暖前,甲方为乙方的供暖线路进行检查,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在国家规定供暖期内要保证供暖时间和供暖温度,做

好供暖服务。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电话:59078888

法定代表人:电话: 年 月 日

锅炉承包合同案例 锅炉房承包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供暖公司(热力公司?供热站等)

乙方:____________业主(业主委员会等)

为规范冬季采暖,维护供需双方的正当需求和合法权益,依据《_____》、《______》制定本合同。

一、鉴于冬季供暖涉及人的生存权利,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存质量,甲方应当尽心尽力,保证按规定时间温度等本地惯例,向乙方提供热力供应服务,并保证持续的热力供应,不得中断,不得以用户未交、迟交供热费用而拖延、中断热力供应。

二、供热的质量约定:

(1)温度。按有关规定或惯例,供热后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6℃。也就是指:24小时内的任何时点,在住户的每一个安装有暖气片、热风口等供热设备的房间的任何一个位置测量,温度均不得低于16℃。

(a)按户计算。以用户为一个计量单位,每与16℃相差1度,每天甲方向用户支付50元,温度每降低1度,加付1倍。如15℃时,为每天50元,14℃为100元,依此类推。

(b)按每户取暖费计算,温度每差1度,为相应期间取暖费的2倍。如平均取暖费为每天30元,每差1度为30元,差2度为60元,以此类推。

(4)遇燃料等涉及供暖成本的因素发生较大价格变化调整时(以原来为基数变化超过50%),双方应按本条河豚款的程序协商供暖的价格。如双方在价格上协商不成,取暖费暂按上年度的50%的比例或按燃料下跌的比例计算收取,用户有权选择其中的一种计算方式。

无论用户与甲方就取暖费的价格是否能达成一致,甲方必须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向各用户供暖,否则按第二条或第三条的规定,按上一年度的取暖费标准向用户承担违约责任。

三、供热的时间约定

(1)按惯例本区域的供暖时间为每年的11月15日到第二年的3?月15日,但如出现寒流的侵袭,使气温低于_____摄氏度,甲方应提前或延长供暖的时间,提前或延长一周以内的,不再计收取暖费,超过一周时间的,按实际增加的天数计收取暖费。多计收的取暖费可以当年收取,也可以在来年一并收取。供暖公司发生更换变化的,由双方协商计收的办法。

(2)违约责任

甲方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的时期供暖,每迟延一天或提前结束一天,按每户_元或按取暖费各户日均的三倍向用户支付违约金,?由用户选择以何种方式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温度的确定以_____或各地方气象台电视台发布的气温预报为依据。当几年气象台、电视台预报的气温不一致时,以最低的预报

锅炉承包合同案例 锅炉房承包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供暖公司(热力公司 供热站等)

乙方:____________业主(业主委员会等)

为规范冬季采暖,维护供需双方的正当需求和合法权益,依据《_合同法》、《_民法通则》制定本合同。

一、鉴于冬季供暖涉及人的生存权利,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存质量,甲方应当尽心尽力,保证按规定时间温度等本地惯例,向乙方提供热力供应服务,并保证持续的热力供应,不得中断,不得以用户未交、迟交供热费用而拖延、中断热力供应。

二、供热的质量约定:

(1)温度。按有关规定或惯例,供热后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6℃。也就是指:24小时内的任何时点,在住户的每一个安装有暖气片、热风口等供热设备的房间的任何一个位置测量,温度均不得低于16℃。

(2)温度的测量。用户在关闭窗户1小时后,使用合格的温度计测量并记录的温度,即为向甲方交涉、诉讼、索赔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如甲方对用户的测量有异议,可以要求用户提出测量时三个证人(包括邻居),证明测量符合上述第一项且测量结果准确的依据。若直接使用同一供热设备端口的三个(含三个)以上的用户共同提出达不到16℃的测量记录时,甲方不得再要求提供证人证明。用户提出三个证人证明温度达不到16℃和测量结果准确后,或三个以上用户共同提出温度达不到的记录时,甲方还持有异议,可以请求律师、公证机关做出现场测量公证、见证。公证、见证和有关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应在用户测量结果提出后的24小时内做出。

在此期间,甲方不得对用户的供热端设备进行调整、改变。24小时内甲方未做出公证,用户的结果即为最终认可。用户直接聘请公证机构做出的公证测量结果可直接作为向甲方交涉、诉讼、索赔、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如用户在经过上述程序,一段时间内持续(三次(含三次)以上)提出甲方供热室温达不到16℃的记录。在第一次记录的最后一次记录日期之间的期间,视为甲方持续达不到16℃的证据。对此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非甲方提出相反的证据证明在此期间达到了16℃。甲方对经测量公证、见证的温度记录不能提出异议。

(3)违约责任。通过上述程序所测量认定的温度和期间可以构成用户向甲方索赔、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充分证据。温度每天每与16℃相差1度,用户有权选择一种方式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a)按户计算。以用户为一个计量单位,每与16℃相差1度,每天甲方向用户支付50元,温度每降低1度,加付1倍。如15℃时,为每天50元,14℃为100元,依此类推。

(b)按每户取暖费计算,温度每差1度,为相应期间取暖费的2倍。如平均取暖费为每天30元,每差1度为30元,差2度为60元,以此类推。

甲方除按上述办法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用户因温度下降造成的冻毁设备、物品及老人、儿童病人因温度过低导致的人员感冒等冻病坏及病情加重的医疗费、误工费及与之同等价格的身体损害赔偿。除非甲方证明这些情形的发生与甲方的违约无关。

(4)遇燃料等涉及供暖成本的因素发生较大价格变化调整时(以原来为基数变化超过50%),双方应按本条第一款的程序协商供暖的价格。如双方在价格上协商不成,取暖费暂按上年度的50%的比例或按燃料下跌的比例计算收取,用户有权选择其中的一种计算方式。

无论用户与甲方就取暖费的价格是否能达成一致,甲方必须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向各用户供暖,否则按第二条或第三条的规定,按上一年度的取暖费标准向用户承担违约责任。

三、供热的时间约定

(1)按惯例本区域的供暖时间为每年的11月15日到第二年的3 月15日,但如出现寒流的侵袭,使气温低于_____摄氏度,甲方应提前或延长供暖的时间,提前或延长一周以内的,不再计收取暖费,超过一周时间的,按实际增加的天数计收取暖费。多计收的取暖费可以当年收取,也可以在来年一并收取。供暖公司发生更换变化的,由双方协商计收的办法。

(2)违约责任

甲方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的时期供暖,每迟延一天或提前结束一天,按每户_元或按取暖费各户日均的三倍向用户支付违约金, 由用户选择以何种方式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气温下降达日最低温度_摄氏度时,甲方不能及时供暖的,每天按上述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由甲方向各用户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由用户在当年或第二年的取暖费中扣除,用户在当年要求支付的,甲方应在用户提出支付请求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甲方除按上述方法向用户承担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不能及时供暖而造成的冻毁设备、物品及老人、儿童病人因温度过低导致的人员感冒等冻病坏及病情加重的医疗费、误工费及与之同等价格的身体损害赔偿。除非甲方证明这些情形的发生与甲方的违约无关。

温度的确定以中央或各地方气象台电视台发布的气温预报为依据。当几年气象台、电视台预报的气温不一致时,以最低的预报为准或经用户同意以级别高的气象台、电视台的预报为准。

四、供暖的计价

(1)每年供暖期开始之前,甲方应与用户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区域业主联合组织等)协商取暖费的价格,在协商之前,如果用户提出,甲方应向用户公布期详尽的财务资料,包括原始的发票、单据、及其维修费用,职工工资、福利的标准,以验证甲方供暖的成本,以保护用户的知情权,使协商在信息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用户可以联合聘请专业的会计师、律师等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

在协商没有结果前,如果供暖期开始,用户应按上年度供暖期的一半向甲方预付本年度的供暖费,以保证供暖的顺利进行。

(2)取暖费可以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采用串联供暖的,用户可以选择按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计算取暖费,采取并联分户供暖的,用户还可以结合供暖时间,供暖量等因素计算取暖费,如在按建筑面积计算取暖费的基础上,用户可以选择三个月、二个月等供暖时间,并按相应的.比例计算取暖费。甲方应尽可能地采用分户供暖,按供暖量计算取暖费的技术,以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合理负担取暖费用。如更换新的计量设施,用户房间外(指用户房间外墙外)的设备设施支出应由甲方负担,在按各个计量标准计量取暖费的结果不一致时,用户可以选择计量结果最低的标准计算取暖费。

锅炉承包合同案例 锅炉房承包篇五

l、本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若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2、履行协议期间,因外部其它因素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 经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3、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不负违约责任。

4、本协议期满后,如甲、乙双方同意续签,双方应在协议终止前三个月续签新的协议。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补充协议得以完善。

6、双方如产生纠纷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可向当地法院申请诉讼。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锅炉承包合同案例 锅炉房承包篇六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1.总则

根据《_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20xx年锅炉供热系统维护承包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定义及解释

维护:是指为保证设施正常运行所进行的维修、检修、保养等。

施工现场: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方在施工设计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对外关系:是指甲方或乙方与除甲乙双方以外的第三方所发生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关系。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

3.施工地点,承包方式、内容

施工地点: 独山子集中供热锅炉房 。

承包方式采用下列 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设备;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设备:单价在5000元(含)以内、累计在300000元(含)以内的材料、设备由乙方提供,在上述范围内的材料、设备费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结算,乙方结账时必须出具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材料、设备费清单。超出上述范围的材料、设备费由甲方承担。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设备;

承包范围:

对独山子石化矿区服务事业部公共事务管理公司锅炉车间转动设备部分、静设备及工艺管道部分、低压电气部分、仪表部分及供热车间、液化气服务中心仪表部分进行日常维护,维护内容见附件一“维护工作范围及内容”。

4.资料提供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资料: 巡检记录、检维修记录 。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设备说明书、设计图纸等。

5.维护质量和标准

详见附件二。

6.验收标准、方法

验收标准:按上述的约定执行。

验收方法: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甲方现场负责人出具验收单据。

7.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 万元(贰佰贰拾陆万壹仟叁佰元整),其中维护费万元,材料、设备费30万元。

本合同价款 包含 税金(填写包括/不包括),税费由 乙 方承担。乙方须提供 维护费 发票。

付款账号: 65000601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独山子支行

结算方式:按照~条执行

、每月的结算费用=维护费÷5个月+材料设备费±考核价款

、维护费分两次结算,第一次在20xx年2月20日前进行结算,第二次在20xx年5月20日前结算,乙方每月20日前到使用单位进行上月维护的考核,并由甲方设备技术部主管人员确认,甲方设备技术部主管人员对每月的维护考核有审核权,甲方财务部门根据设备技术部主管人员审核的乙方每月考核情况给予结算维护费。

8.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约定如下:

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对乙方协议范围内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乙方的维护费挂钩,考核细则详见附件三。具体考核权利由甲方使用单位进行考核,设备技术部进行监督确认。

甲方有现场指挥作业的权利,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甲方对设备维护质量有检查评定的权利。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给甲方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照附件二进行考核,费用从维护费中扣取。

其他权利 / 。

甲方义务

协调乙方和现场其它施工单位的工作关系。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日常维护检修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其他义务 / 。

乙方权利

乙方在维护中,对使用不正常有故障设备有权提出技术改造和项目建议权,并进行改型和选型,报甲方有关部门批准。

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操作,有权拒绝在不符合安全措施工规范条件下作业,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乙方有权拒绝设计不合理,未完工的技改技错项目的维护工作。

按照本合同约定,获得报酬。

其他权利 / 。

乙方义务

乙方应按约定配备管理和维护人员,维护人员中仪表工不少于10人,电工不少于8人,钳工不少于8人,其余(包括电气焊工、管工等)不少于8人,并确保人员的素质,特殊工种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乙方应确保人员的稳定性,尤其设备维护人员和技术骨干的稳定。

乙方应保证在甲方锅炉车间24小时有人值班,供热车间每周巡检2次,液化气服务中心每周巡检1次,保持联络畅通,可以随时找到乙方维护人员,每天按时要求定时、定点做好设备的巡回检查、运行维护、定期保养并认真做好各种记录。乙方应做到主要设备抢修不过夜,一般问题不过天。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用设备、设施的长周期运行。

乙方负责维护过程中一切施工方案的制订和施工组织工作,报甲方审批后,负责现场施工的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乙方严格按甲方审定的方案执行。

乙方有责任提出所维护的设备的维修、检修、更新计划和备品备件计划,报甲方审批。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现行的各种规章制度,在工作范围内,乙方应严格服从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

其他义务: / 。

9.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hse)

与本合同相关的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事宜由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订《20xx年锅炉供热系统维护承包hse合同》(见附件四)。该《20xx年锅炉供热系统维护承包hse合同》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技术成果权属

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获得的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发明、新发现等,其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 甲、乙双方共有 :

甲方所有,乙方 / 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不影响乙方的使用权。

乙方所有,甲方 / 使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许可第三方使用;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不影响甲方的使用权。

双方共有,收益分配方式 各占50% 。一方转让技术成果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

11.保密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及在维护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甲方既有工作成果及相关资料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图表、数据等。但下列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

a、已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b、从任何对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信息;

对于属于乙方所有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12.权利瑕疵担保

因执行本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对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业秘密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提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合同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应给与赔偿。

13.对外关系

乙方与其他现场专业服务队之间的工作关系由甲方负责协调。其他对外关系由乙方负责处理。

14.不可抗力

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和/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

15.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设备、工具等损坏以及人员伤亡的,甲方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损失。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应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违章操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责任事故,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其他约定: / 。

16.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向 / (仲裁机构名称)申请仲裁,适用该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仲裁地点在 / ;

依法向 合同履行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本合同属于关联交易合同,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甲乙双方关联交易总协议及相关分协议的原则解决。

17.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xx年4月30日

18.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一方依解除本合同。

其他情形: / 。

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下述情况,在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救济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发生破产、清算;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 20 日,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

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且在违约后 5 日或双方商定的补救期限内对违约行为仍未能完成补救;

其他情形: / 。

19.保险

乙方必须对自己的全部设备及人员进行保险,费用自理。如发生设备、人身伤亡等事故,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过错除外)。

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的设备和人员的损害,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只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损失,对于未保险的部分甲方不予赔偿。

20.通知

在合同履行期内双方就合同相关事宜有通知对方的义务,具体通知联系方式如下:

21.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 8 份,甲方执6 份,乙方执 2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锅炉承包合同案例 锅炉房承包篇七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用户正常供热,维护好供热秩序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给供热企业换热站机房及供热管线设备通水通电。

2、配合供热企业及用户供热系统设施的维修及维护。

3、甲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协助配合供热企业及用户收取2个采暖季的供热费用及有关退热费的处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室内供热系统出现任何问题,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供热季内若因种种原因达不到供热标准 由乙方自行解决,或告知供热企业解决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擅自改装、拆除、迁移用热设施,私自扩大供热面积造成的故障或隐患由供热企业按有关规定与乙方共同解决。

三、其他

供热前的系统充水由供热企业及甲方负责,充水期间因乙方家中无人给用户造成财产、人身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双方均不得修改或废止。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供热管理部门调解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锅炉承包合同案例 锅炉房承包篇八

供暖设施维修施工协议书

甲方:沧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乙方:杨锡瑞

经双方协商,沧县职教中心院内20xx年度供暖设施维修施工(限取暖锅炉维修、采暖管线拆旧换新两项)工程由 杨锡瑞 承包,具体施工内容及有关事项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取暖锅炉维修施工

1、乙方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安装施工,安装工具、机械由施工队自备。

2、乙方要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前要认真审查熟悉锅炉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报甲方备案。

3、施工项目包括:锅炉本体及附属设备维修、更换安装与调试。详见本合同附件:20xx年取供暖锅炉维修要点。

4、所有维修及安装设备必须保证质量,所用材料及更换设备为正规厂家合格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鉴定书或产品合格证备查,自制设备需经甲方认。并为后期运行提供技术指导。

5、施工中所需材料、人工费除原先约定外均由乙方负责,转换下废旧金属物品交甲方保管,乙方不得擅自处置。

6、乙方负责在供暖期内对所施工的部位及设备进行技术性检修,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施工部位出现故障免费维修或更换。

7、取暖锅炉为耐用设备,应经受足够长的正常使用年限,重点更新维修事项保修五年。

二、供暖管线维修施工

(一)拆除旧线:

1.由乙方组织人员对现有旧管线气割拆除,运送仓库保存。

2.拆除旧线施工所用人工、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自备,此项发生费用计入结算款总额。

(二)安装更换新线:

1.承包方式为工料大包。

2.所用管材为衡水京华国标普通钢管,壁厚达标。(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证及相关票据)

3.保温采用聚苯管外包沥青布,同时刷沥青油一遍。

4.按旧线设置弯头、碟阀、节门等附件,由乙方按双方约定配置,约定为天津大站阀门集团力字牌合格产品,取暖管线施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所用款项计入承包费总额一同决算。(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证及相关票据)。

三、施工期限:—,工期每延误一天,按总造价10%扣除违约金。

四、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施工产生的垃圾乙方要及时清理外运,不得形成二次清理,否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

1、工程总造价:112000元(壹拾壹万贰仟元整)。

2.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三天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拨付首期工程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3.首个取暖期结束甲方组织工程验收,20xx年12月31前结清全部工程款。

六、本协议签字后,维修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免费维修,并以尾款的5%赔付甲方;甲方在期限内如不能结清工程款,需按日期偿付乙方同期滞纳金(按同期贷利息实计)。

七、双方签字后,甲方无故辞退乙方,或乙方无故放弃施工,按总造价全额赔偿对方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校方存档。

九、未尽事宜由双方进一步协商解决。

甲方: 沧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年10月17 日 20xx年10月17日

锅炉承包合同案例 锅炉房承包篇九

供热人: 。 用热人: 。 为了明确双方在供热、用热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_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热地点、面积

(一)供热地点: 。

(二)用热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11月5日起至次年4月5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人保证室内供热温度在摄氏16度以上。

第三条 供热费标准及支付期限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参照政府部门批准的价格按每平方米 元收取供热费。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用热人应当在每年 月 日前将供热费以现金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

第四条 供、用热设施维护管理

1、各用热户房屋内的自用供热设施由用户自己负责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鉴于本楼部分用热户的供热设施年久

失修损坏程度严重,供热人建议及时修复、更换。

2、本楼楼内公用部位的供热设施由供热方负责维护、管理,产生费用由本楼各用热户分担。

3、由于本楼地下供暖管路已经大部分损坏,急需维修、更换,此项费用由本楼各用热户分担。如不更换造成影响供热供热人不因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 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用热人用热设施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第六条 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供热义务。

(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供热费。

(三)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四)不得擅自改变供热设施,杜绝私接放水装置或私增管路、暖气片。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责任,供热人可以减收部分供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

供热人不承担责任:

(l)用热人擅自改变居室结构和室内供热设施的;

(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

(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供热费的,还应按日百分之一支付滞纳金。

2、如在供热过程中因用户设备损坏或用热人擅自改变供热设施,影响全楼供热损失由用户承担,全楼放水停热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0元。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10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协议生效期限

本协议一式两份,供热人与用热人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反悔。

供热人: 用热人:

年 月 日

锅炉承包合同案例 锅炉房承包篇十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甲方将检查院锅炉房供热承包给乙方,有关条款如下:

一、锅炉房供暖范围含办公楼及车库、临街底商、住宅楼二栋。

二、租赁期限

5年.自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三、相关收费标准

按照市政府下发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四、供暖温度按照市政府下发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因乙方供暖未达到规定标准致使供热管道及住户暖气系统等损坏及与其相关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比照市场价格及相关标准予以赔偿或者修复。

五、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主管道及锅炉发生的损坏、维修由乙方负责(主管道自然老化、改造、锅炉到期更换),入户部分如需维修,由甲方自行维修。

六、在承包期限内发生的锅炉房用水电费归乙方负责。

七、在此期限内发生意外人员伤亡或重大损失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八、二次供水由甲方负责看护、维修。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供热日期

每年10月20日至第二年4月20日。

十一、承包期限

20xx年10月——20xx年10月。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锅炉承包合同案例 锅炉房承包篇十一

甲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公共事业局,市物价局有关物业收费的规定,各供热单位及热用户对冬季闲置住宅要求停止供暖规定要求,并就停止供暖前后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1、首先收取采暖费不是以住户是否享受到采暖服务为依据的,而是以住宅是否消耗了热量为依据的。 没有实现分户控制的用户,不能申请停止供热。实现分户控制的住宅竣工第一年,因整个供热系统需要试运行,采暖费不予减免。

2、已经实现分户控制的用户,不入住需停止供热时,用户必须在采暖期之前向供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签订停热协议,由供热单位关闭该户控制阀门停止供热,同时住户需交纳全额热费的50%,用以补偿供热企业的不变成本。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缴清,包括采暖期前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3、对于办理半费不入住的房屋,在停暖的同时,也将停止供水服务(拆除水表,供暖期结束应业主要求再为其安装;另有业主要求不让停水的,另外加收全额采暖费的10%,视为偶有入住现象对待。如不停水自来水管道冻裂,跑水给自己和邻里造成损失以及产生其他后果,由业主负全部责任。

4、在采暖期间,要求安装水表或开启暖气数日的,需交纳20元安装费。采暖期外物业负责安装。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签字手印)

经办人: 联系方式:

锅炉承包合同案例 锅炉房承包篇十二

市 供 热 合 同

供 热

供热方:

用热方:

供 热 合 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供热方(甲方):

用热方(乙方):

为明确供热方和用热方在热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_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效力

供、用热双方对本合同无异义的,可视本合同长期有效。对本合同有争议的条款,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从其约定。

第二条 供热地点、交费面积

(一) 供热地点:

(二) 房屋性质:

(三) 交费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或双方认定面积为准):

其中:民用供暖交费面积 平方米。

商用供暖交费面积 平方米。

机关事业单位交费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供热期限

供热期限为每年11月1日零时起至翌年3月31日24时止。

第四条 供热标准

(一) 本合同所指供热标准为:

1、 室内温度标准:按照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设的房屋(节能建

筑)的居室平均温度不低于18℃(含18℃);其他建筑的房屋室内平均温度不得低于16℃(含16℃)以上为合格。

2、双方同意非住宅室内温度按不低于摄氏

(二)采用热计量方式供热的,双方约定的用热量为每小时,室内温度不得低于 ℃。

第五条 热费标准、支付方式、结算时限。

(一) 热费价格:执行铁岭市物价局文件的供热价格标准收取热费。 民用供暖/建筑平方米,共计 商用供暖/建筑平方米,共计 机关事业单位 元/建筑平方米,共计 元。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热费支付方式: 。

(三)热费结算时间:每年4月1日至10月30日期间用热方将当期热费全额支付给供热方。

第六条 供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有权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标准向用热方收取热费;

(二) 有权对用热方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三) 有权检查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

制止用热方超量、超范围用热;

(四) 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方的采暖系统进行检查;

(五) 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方有权限制或停

止供热;

(六) 负责维修用热方室内供热系统及所连接的室外管道系统。双方

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 属于供热方管辖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或因各种原因不

能正常供热,或者中断供热,应当提前以有效形式公告用热方,

并立即组织抢修,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热。因不可抗力原因

造成不能正常供热或中断供热除外;

(八) 供热方发现用热方的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用热

方。如用热方未及时改正上述安全隐患,造成供热方不能正常

供热或者供热中断,用热方应当自行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

(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和使用范围向用热方供热。

第七条 用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有权要求供热方出具收费文件及对确定的热价、计量表具等

申请复核;

(二) 监督供热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进行供热;

(三) 对供热方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申请仲裁和提出起诉;

(四) 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方交纳热费;

(五) 用热方增加、减少、迁移用热设施的,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的,

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

费结清;

(六) 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变更户名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

办理手续。

(七) 维护供热设施的完整和原布局,并配合供热方对供热设施进

行维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 供热方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方责任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方供热的,应按照延误供热的时间,折算每日热费退还给用热方,还应当向用热方支付不超过累计日热费总额20%的违约金。

2、 因供热方责任,给用热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3、 因供热方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方成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 用热方的违约责任

1、用热方逾期交费的,应当支付每日热费总额3‰的滞纳金。

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制其用热或停止供热。

2、用热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向供热支付热费总额不超过20%的违约金。

3、用热方擅自对供热设施进行施工,用热方应当赔偿供热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九条 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有效期为长期年,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

锅炉承包合同案例 锅炉房承包篇十三

发包人(全称): 简称: 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简称: 乙方

二、工程承包范围:___圣景新城小区北面红线至楼外墙米处供热管道施工,

竣工验收等一切工作。____

三、工期目标:从 20xx 年__ 3月_23 _日开始,至 20xx 年_4 月 30 日

全部竣工,并确保曲阜市供热公司、公共事业管理局等相关执法部门验收合格,达到使用要求及各项条件,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四、合同价款及承包形式:

采取总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合同签定后材料价格的浮动不论大小概不调整。 预算总造价约为:金额:万元,大写:(人民币)捌拾陆万贰仟肆佰陆拾伍元伍角肆分结算时以实际测量工程量为准进行结算。

乙方按实际结算额,开具税务局正式建安工程税务发票。

五、工程进度款支付: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造价 20%_。

2)、主材进场支付合同造价 40%_。

3)、小区内供热管道施工完毕后支付至合同造价的__80__%。

4)、整体工程竣工,系统打压完毕,经甲方分管部门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造价的__95__%,剩余5%做为质保金,两个采暖季后付清。

六、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强制性标准及现行的国家规范、标准、安装工程施工工艺要求和供热公司行业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检查,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并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管道爆裂、折断、漏水等原因造成的人身、财产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为了强化过程控制,根据工程进度验收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验评定,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不合格或未经甲方验收不得进行下步工序施工。

3、为确保一次验收合格或优良,竣工验收7日前通知甲方进行内部验收并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乙方应提供验收前的一切质保证件及所有竣工资料(装订好)交给甲方,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乙方应确保验收通过,否则损失自负。

4、隐蔽工程隐蔽时,乙方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前通知甲方驻工地代表进行检查验收,未经验收不得隐蔽。

5、管道安装工程的技术资料由乙方按《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资料编制指南》的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整理经有关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甲方存档。

七、材料要求:

乙方所用的材料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应与甲乙双方认可的材料样品、型号、牌号、规格相符,乙方应提供所有材料的一切质保证件,否则,由于材料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八、安全目标及标准:

1、工程安全目标:确保五任何安全事故。

2、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及上级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查出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3、必须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各省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由于违反以上规定出现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自负。

4、乙方签订合同前,应提供相应资质证件及合法经营证件,经甲方审核认可后方可签定本合同,因乙方具有资质,属大包干承包形式,施工中出现的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九、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的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所有的工程量,否则每拖延一天工期,罚款乙方1000元,损失由乙方自负。

2、按照合同约定具备拨款条件时,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申请资金进行支付,甲方不按约定拨款,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应顺延,但必须有甲方顺延手续签字。

3、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工期应相应顺延。

十、其他事项:

1、施工期间出项的一切行政罚款、居民闹事、协调公关工作,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如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因政府原因无法施工下去,所出现的各项损失,由甲乙双方按责任分别承担,已拨付款项,乙方无条件退回甲方。

3、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亏损或银行借款等其他债务,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连带责任。

4、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否则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终止承包合同,损失乙方自负。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管理制度,服从管理,听从安排接受各业务处室的检查指导,文明施工。施工文明、围挡等设施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该工程保修期按_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时间执行,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保修期内乙方应对工程质量进行回访,出现问题乙方应三天内给予处理,维修费均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拒修,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甲方提供的济邹剩余材料必须使用到工程中。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仲裁部门进行仲裁解决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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