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检查工作总结(大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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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25 00:00:00    小编:花生十三-公考行测

粮食检查工作总结(大全10篇)

小编:花生十三-公考行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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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检查工作总结篇一

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报根据市粮食局[20xx]5号《关于开展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的精神,我县抽派并组成5人工作小组,对全县具有收购资格的各类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南岸粮食储备库、百姓园米业公司等单位的粮食收购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监督检查。1、相关法规和政策性规定的落实情况。这次共检查了南岸粮食储备库、白岩贡米业、金龙米业、帅哥米业等5个粮食储存、加工企业。20xx年粮食收购量为7468吨,这些企业都按规定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并连续实施了年度审核审查,具备合法粮食收购资格。在粮食收购过程中,各粮食收购企业基本执行了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收购粮食质量不低于中等标准。执行现金支付收购,一手钱一手货,不存在违反条例规定代扣代缴行为。在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努力下,各收购企业都建立了粮食经营台帐,并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2、最低收购价格执行情况。我县不属于粮食主产区,加之去年因天旱减产严重,因此,20xx年收购的粮食基本上是当年新粮,且是单一的中稻品种,无混杂收购现象。由于干旱减产,各企业收购粮食价格都高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大都在每50公斤95元左右。南岸粮食储备库是我县唯一的地方粮储备企业,具有农发行贷款资格。该库设施齐全,管理规定,库容量充足,严格落实“三专四落实”要求,具有一定的储粮管理水平和良好信誉。

粮食检查工作总结篇二

根据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xx年早稻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赣粮检[20xx]10号)文件精神和市农粮局《市20xx年早稻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我中心于20xx年9-10月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各类主体进行了早稻收购执法检查,现将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强化对20xx年早稻收购检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贯彻落实,保证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我们抽调中心的业务骨干及时成立了早稻收购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的邱庆明主任科员担任,成员由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具体组织早稻收购的检查工作及总结汇报。

二、制定检查方案。为组织落实好20xx年早稻收购执法检查工作,我们及时召开了全体执法检查组工作人员会议,集思广益,共同研究,制定了《市20xx年早稻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下发到各相关单位和全体检查对象,同时要求各检查对象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组织自查和总结。

三、认真组织检查。按照《市20xx年早稻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检查工作组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辖区内所有对象进行了检查。针对早稻收购工作,一是具体检查了收购者的粮食收购资格及是否进行违规跨区收购;二是对收购者是否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进行了重点的'检查;三是对收购者是否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帐和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我市早稻收购总体良好:一是全市粮食收购者基本上都能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能严格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及时支付售粮款,未出现违规代扣代缴现象;二是大部分粮食收购者均能按规定建立经营台帐和及时报送统计报表。但是通过检查发现,我市粮食收购者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有5户收购者未按规定进行分仓、分等级储粮;二是有个别收购者的经营台帐不规范;三是有个别收购者的统计报表有迟报漏报现象;四是有部分收购者的仓储设施比较简陋。

四、及时总结提高。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对5户未分仓、分等级储粮的收购者提出了责令整改的要求,限期要求他们整改;对个别经营台帐不规范和迟报漏报统计报表的收购者我们提出了口头警告,要求他们立即整改;对部分仓储设施比较简陋的收购者,我们要求他们按规定进行完善。

粮食检查工作总结篇三

今年在市粮食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我局今年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粮食监管模式,结合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突出工作重点,抓好粮食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切实落实上级的各项粮食惠民政策,加强粮食市场的监管力度,有效维护全市粮食流通市场秩序,树立了粮食部门新形象。现就今年度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十分重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充实粮食执法队伍,健全执法体系,全面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为了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我们加大对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司法部门的法律法规培训,参加流通监督工作培训班,开阔了眼界,提高了办案能力,今年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xx市、xx市的行政执法培训及司法考试,又新增了1名同志进行执法考试并取得了执法证。为增强执法队伍,推动执法工作,稳定粮食市场奠定了人员基础。

为确保粮食流通监督相关政策深入人心,我们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粮食政策法规宣传。

1、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行宣传,走访粮食经营户,利用大集、法制宣传日,发放明白纸,。

2、通过制作以《条例》及《办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和国家粮食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板报,在市文化广场向过往的群众进行宣传。

3、通过网络或电话经常联系,随时普及,及时指导。

4、组织本局执法人员及部分粮食经营者,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学习《条例》和《办法》,以点带面提高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的思想认识和守法执法水平。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有效引导人们依法经营、依法行政,在全社会营造了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的良好氛围,增强了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得到了社会对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了确保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程序规范,不出现漏洞,我局从健全工作制度入手,规范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今年,我局先后完善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办法》、《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和《行政执法流程图》、《收购粮点分布图》配套制度,并上墙公示。年初,我局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今年度xx市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并逐项落实,完善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部门联动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全程参与,各种监督检查由执法人员持证到场,确保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同时,加大与市政府法制办、法院沟通力度,争取政府重视和法律部门的支持,积极与市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共同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今年以来,按照衡水粮食局的统一部署,今年开展了粮食的统计检查、国务院四部委部署的粮食库存检查、国家储备粮、夏粮收购的专项检查,我局抽调人员成立专门小组进行全面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1、按照四部委的统一部署,进行了粮食库存专项检查:今年4月份按xx市粮食局统一安排,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检查组,重点对中央储备粮、国家临储粮、地方储备粮及国有企业储存的商品粮进行库存检查,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粮食的数量、品种、性质、储备资格、帐实相符、分仓号及帐务处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单位19个,检查后发现,全部数量、质量真实可靠,会计账、统计帐、保管帐,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卫生状况良好,仓储粮情稳定,无发霉变质情况,这次检查共查粮食32430吨,其中,国有储备玉米5000吨,代储小麦10500吨,代储玉米9040吨,商品玉米5000吨,代存商品玉米1390吨,市级储备小麦1500吨。5月份接受xx市联合检查组的验收,受到上级好评。

2、深入开展粮食流通统计检查。为了摸清全市粮食企业经营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粮食企业台帐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汇总:全市粮食企业数量为19家,其中国有控股企业2家,民营、个体工商户17家,全部纳入社会统计对象,按规定要求设置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帐,申报统计报表,并规范留存、归档,核查数据准确。对检查中有台账不清,报表不及时的给与了批评与指导。

3、在6月份进行了今年度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也是监督检查的执法重点,这项工作时间比较长,到9月份底结束,期间开展了对粮食收购各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

1、是否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是否执行了国家粮油质量标准;是否及时支付售粮款,有无违反条例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情况;是否建立了粮食经营台账,是否按规定报送了收购统计报表。

2、“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的落实情况,即“敞开收购、随时收购、不准折腾农民;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要以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

这次检查我们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出动20人次,检查执法5次,检查企业商户26家,这次检查中发现有6家没有及时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我们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办理收购许可证,现已有两家办理了收购许可证。对个别粮食经营者台账不规范的、未及时报表的给予警告,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个别经营者收购的少量芽麦、虫粮进行了现场监督处理,有力的遏制了不法行为,维护了粮食市场,顺利完成了夏粮收购。

3、加大违法案件查处,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今年我们加大对涉粮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采取了一些措施,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及时发现收购过程中违规行为,在即将开始的秋粮收购检查中,将夏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重点检查项目,符合条件的尽快办理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将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坚决取缔。在此基础上,我们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按照办案“三步走”的战略,公正办好每一个执法案件,同时重视群众来信举报工作。维护了粮食购销市场秩序,提高了执法效率。

1、粮食经营户点多面广,粮食监督管理工作难度大。

2、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主体地位不突出,执法处罚权有限,粮食市场监管体系仍显薄弱。

3、经营户经营虽有台帐,仍存在记流水账统计数据的上报不及时的问题。

4、联合执法机制尚未形成,有待加强。

5、部分粮食个体经营户仓储设施简陋,粮食安全存在隐患。

粮食检查工作总结篇四

依据20xx年xx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市农粮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一年来,我们粮食流通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在市农业和粮食局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以及全体职能股室的配合下,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了粮食库存、粮食收购资格换证、早稻和中晚稻粮食收购活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粮食仓储设施设备监管、及xx省监督检查信息系统软件升级工作、就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我们粮食流通监督法律体系建设和法律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从而规范了粮食执法行为,在法律制度上进行完善和补充,特别是在粮食行政执法主要处罚依据和种类及粮食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进行了系统的解读和学习,法制意识得到了增强。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我们认真按通知的要求,及时组织了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抽调专业人员对粮食库存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有粮食库点xx个,仓房xx座。

(1)、粮食库存数量情况。以3月25日为检查时点,经检查粮食统计帐面数为xxx吨;分品种:全部为稻谷,其中早籼稻xxx吨;分性质:省级储备粮xxx吨,县级储备粮xxx吨。按规定程序采取测量计算法进行计算,粮食实际库存数量与保管账、统计账一致。做到了数量真实,账实相符。

(2)、粮食库存质量情况。经检查现有粮食库存质量较好,全部达到三等质量标准,有的还达到了二等质量标准。在清查实际数中,粮食收获年限为20xx年xxx吨,20xx年xxx吨,20xx年xxx吨。

(3)、储备粮轮换情况。20xx年xx月人民政府下达储粮轮换计划xx吨,20xx年4月份县储粮陆续轮换出库,10月份完成县储粮轮换收购入库。

(4)、政策性粮食补贴拔付使用情况。经核查20xx年度我县粮食收储企业应收政策性粮食补贴xx万元,实际收到补贴xx万元,政策性粮食补贴已全部拔付到位。

为做好今年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农业和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于xx月xx日至xx日止为一个月的时间对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国有和民营企业进行了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国有和民营企业,在这次检查中吊销1家个体工商户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今年9月至11月我们开展早稻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各相关职能股(室)先后对各类粮食收购资格主体、收购活动和履行相关义务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最低价收购库点进行巡查。今年早稻和中晚稻粮食市场价格平稳、没有出现粮价大的波动、更没有出现抢购粮食不法现象,为粮食收储企业今年粮食收购提供市场保障机。截止到今年11月10日止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累计收购早稻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性粮食xxx万市斤,其中早稻xx万市斤、中晚稻xx万市斤。

(1)、为保质保量军粮供应、严格遵守粮食供应有关政策,积极转变服务观念,创新工作方法,结合本地粮食供应工作特点,制订了完善粮食供应保障制度,严格执行粮食供应质量和服务态度跟踪卡制度,确保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所供应的粮油质量标准完全符合国家粮油卫生标准。

(2)、创新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相关职能股室先后多次进行听取粮食供应的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千方百计听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粮食供应服务工作。

为确保粮食仓储设备和储粮安全。年初制定了粮食仓储管理工作责任目标和管理责任制度及安全防火责任状,今年八月、十月两次对全县十七个收储站储粮库点安全隐患分别进行了排查,杜绝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回顾一年的工作,在粮食监督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以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有待于提高。二是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还不是经常化、日常化,依赖性较强。三是思想上观念上和行动上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不太相适应,工作有时还存在流于形式,瞻前顾后。

1、进一步加大10周年《条例》的宣传工作力度,在县城主要路口悬挂横横幅标语2-4条、印发宣传材料800份,强化依法行政,完善法律体系建设,提高全民对粮食依法行政的法律地位。

2、更新观念、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行政执法的水平。

3、指导各类粮食经营者,建立和规范粮食经营台账,并按时报送各类报表。

4、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监管及仓储设施设备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加强同各类粮食经营者信息联系,促进依法行政。

6、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大对夏粮、秋粮市场的检查力度。

粮食检查工作总结篇五

今年,国家明确继续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按照省粮食局《关于启动20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和做好小麦收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将与6月12日正式启动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

2017年我市获批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收储库点2家(湖北中储粮鄂州直属库、樊口国家粮食储备库),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收购标准品的到库价。以2017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18元,具体质量标准按小麦国家标准(gb1351-)执行。

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小麦为2017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非标准品小麦最低收购价的具体水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发〔〕178号)有关规定执行。

针对最低价收购,市粮食局要求我市各收购网点要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柜,确保及时足额兑付农民售粮款。同时,市粮食局还会依法依规加大对执行粮食收购政策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发生压级压价、拖欠农民售粮款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确保政策落实不出偏差、不打折扣,确保中央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粮食检查工作总结篇六

依据20xx年江西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市农粮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一年来,我们粮食流通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在市农业和粮食局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以及全体职能股室的配合下,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了粮食库存、粮食收购资格换证、早稻和中晚稻粮食收购活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粮食仓储设施设备监管、及江西省监督检查信息系统软件升级工作、就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制体系建设工作。

我们粮食流通监督法律体系建设和法律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从而规范了粮食执法行为,在法律制度上进行完善和补充,特别是在粮食行政执法主要处罚依据和种类及粮食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进行了系统的解读和学习,法制意识得到了增强。

10月份完成县储粮轮换收购入库。(4)、政策性粮食补贴拔付使用情况。经核查20xx年度我县粮食收储企业应收政策性粮食补贴××万元,实际收到补贴××万元,政策性粮食补贴已全部拔付到位。

为做好今年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农业和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于8月1日至25日止为一个月的时间对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国有和民营企业进行了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国有和民营企业,在这次检查中吊销1家个体工商户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今年9月至11月我们开展早稻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各相关职能股(室)先后对各类粮食收购资格主体、收购活动和履行相关义务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最低价收购库点进行巡查。今年早稻和中晚稻粮食市场价格平稳、没有出现粮价大的波动、更没有出现抢购粮食不法现象,为粮食收储企业今年粮食收购提供市场保障机。截止到今年11月10日止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累计收购早稻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性粮食×××万市斤,其中早稻××万市斤、中晚稻××万市斤。

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千方百计听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粮食供应服务工作。

为确保粮食仓储设备和储粮安全。年初制定了粮食仓储管理工作责任目标和管理责任制度及安全防火责任状,今年八月、十月两次对全县十七个收储站储粮库点安全隐患分别进行了排查,杜绝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一年的工作,在粮食监督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以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有待于提高。二是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还不是经常化、日常化,依赖性较强。三是思想上观念上和行动上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不太相适应,工作有时还存在流于形式,瞻前顾后。

八、20xx年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10周年《条例》的宣传工作力度,在县城主要路口悬挂横横幅标语2—4条、印发宣传材料800份,强化依法行政,完善法律体系建设,提高全民对粮食依法行政的法律地位。

2、更新观念、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行政执法的水平。

3、指导各类粮食经营者,建立和规范粮食经营台账,并按时报送各类报表。

4、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监管及仓储设施设备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加强同各类粮食经营者信息联系,促进依法行政。

6、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大对夏粮、秋粮市场的检查力度。

粮食检查工作总结篇七

按照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统一要求,我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热门思想汇报查必彻底”的原则。于3月31日起对我县辖区内的收储公司、军粮供应站实物和账务开展自查、抽查工作,抽查工作于4月7日完成,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粮食库存数量情况。经检查3月末全县粮食检查时点统计库存(原粮下同)吨,其中:地方储备粮吨,商品粮吨;检查时点实际库存吨,地方储备粮吨,商品粮食吨;粮食库存品种分别为中晚籼稻、小麦,其中:中晚籼稻吨,小麦吨。

1、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10号仓(县城)、1-1号仓(勐捧)、4-1号仓(勐捧)、4-2号仓(勐捧)储存稻谷公斤,检查与账面数吻合。

2、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9号仓(县城)、1-2号仓(勐捧)、6-1号仓(勐润)、6-2号仓(勐润)、1-1号仓(勐伴)、1-2号仓(勐伴)、3-1号仓(尚勇)、3-2号仓(尚勇)储存稻谷公斤,检查与账面数吻合。

3、军粮供应站2号仓(县城)稻谷公斤,1号仓(县城)大米公斤,1号仓(县城)面条、面粉折小麦吨,检查与账面数吻合。

(二)粮食库存账务检查情况。经过核对,个人简历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三账账面数量基本一致。经检查,2户国企的账务处理符合规定,不同性质、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统计报表库存数据相衔接,表内关系平衡、表间勾稽关系正确,粮食库存分品种、分年限与统计报表中有关库存一致。企业统计台账健全、按规定保存。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情况。在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中,专人负责对储存粮食质量情况检查,经检查全县粮食都处于安全水份之内,质量全部达国标三级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质量合格率达100%。地方储备粮为宜存粮,粮食储存通风良好,无发热、霉变、结块、虫害等情况,粮食储存正常。

(四)县级储备粮轮换情况。轮换计划下达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符合政策规定,没有发现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粮食检查工作总结篇八

《关于印发xx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昭区食安委办[2010]20号)、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昭区食安委办[2010]21号)文件精神,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法规赋予粮食局的职能职责。结合实际,xx区粮食局于9月10日至30日,由购销流通科组织,检查组一行四人,对xx区辖区内的xx区中南米厂、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军粮代供站、福禄仓粮食批发市场、储备购销公司粮油三门市、xx区源达粮食商场、部分个体粮油经营大户、洒渔中学食堂、粮食市场、乐居中学食堂、粮食市场、苏家院中学、粮食市场进行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城区商品粮的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福禄仓粮食批发市场、储备购销公司粮油三门市、xx区源达粮食商场、食用油批发门市、部分个体粮油经营大户油进行检查,一看qs标识、二看生产合格证、三看出厂时间、四看保质期、五看进货检验单、六看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通过"六看"所经营的粮食都有qs标识、生产合格证、出厂时间,没有超过保质期,未发现陈化粮。

(二)加工大米的监督检查

目前,xx区区域内只有两家大米加工企业,即xx中南米厂、区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检查组通过对xx区中南米厂、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车间的`原粮、成品粮进行检查,原粮籼稻附有xx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检验报告,该批粮食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属非陈化粮(宜存)。加工出来的大米品质好附有xx市综合技术检测中心检验报告,属合格产品。

(三)农村粮食市场的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洒渔粮食市场、乐居粮食市场、苏家院粮食市场上市的大米、玉米及小杂粮进行检查,没有发现陈化变质的粮食。

(四)学校食堂的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洒渔中学食堂、乐居中学食堂、苏家院中学食堂用的大米、面粉、油脂进行检查,没有发现变质的粮食和油脂,所检查的粮油都在保质期内,有进货台账记录,进货有售方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

通过对上述大米加工企业、商品粮批发市场、粮油经营大户的检查,共计检查粮油1186吨,建立有完善的粮食经营台账,所检查稻谷、大米、面粉、油脂符合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标准,没有发现陈化变质、霉烂腐败、有毒有害等不合格粮食,确保"两节"期间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油。

粮食检查工作总结篇九

根据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xx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苏粮检[20xx]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具体情况,经过局领导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于11月15日至19日由分管局长带队对全区秋粮收购工作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在这次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中,分管局长召集相关科室认真学习国家粮食局下发的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内容的六大要求,并制定周密细致的检查工作方案,一是秋粮收购资格核查,这次我们对全区67家领取经营资格证的私营粮食加工企业进行逐一核查,其中34家有的停产,有的破产转项,有的被其它企业合并,对这30多家我们将通过媒体和有关法律途径予以公示,注销他们粮食收购资格,正常经营的32家经营状况较好,并且都能达到收购资格核查内容和标准。同时我们重点抽查了部分个体工商户,他们都能守法经营,有2家许可证过期未验证,我们当场责令在7日是内进行验证。

二是对粮食经营企业加工企业最高库存量进行现场核定。这次我们对全区32家粮食经营加工企业粮食最高库存量进行逐一核定,在核定过程中有个别企业不理解不积极配合,带队的朱局长亲自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讲解国家对粮食经营者最高库存量的有关规定,从而使被核定的每个企业从思想上提高了认识,从行动上积极配合,从原粮和成品粮的最高库存作了既科学又严谨的核定,并要求每个企业法人在最高存量回执单上签字认可。

三是严格要求被查查的每个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做好经营台账和月报表工作。这次我们为32家粮食经营企业逐家送去了由宿豫区粮食局印制的“宿豫区粮油经营和转化用粮企业(个体)粮油购销存统计台账”和“宿豫粮油经营企业(个体)购销存月报表”,告知他们如不按要求做好“台账”和报送“月报表”将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给予相应处罚。

针对今年秋粮收购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局分管领导要求我们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对粮食经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定的坚决不予办理。三是监督对象要全覆盖,包括国企、私营、个体工商户及跨县收购者,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进行严格查处,此项检查对稳定全区粮食市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打击个别企业囤积居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为全区粮食收购市场向正规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粮食检查工作总结篇十

我局按照市粮函[2013]178号,xx市粮食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以“查隐患,压事故,保安全”为主题,由分管安全工作领导的张希凯副局长带领监督检查股。于2013年12月30日至31日对所属13个收购网点进行了拉网式的安全生产检查,特别对甘棠、普安、中心库粮油库存,器材、药剂管理进行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我局2013年度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考核有如下问题:

一、药剂管理制度不全;

二、保管员防毒面具、呼吸器未购置;

三、消防器材甘棠、普安收储库没添置,新宁中心库灭火器安放不规范;

四、新宁中心库消防栓水管须修复;

五、新宁中心库消防池没修防护栏;六是熏蒸杀虫后的磷化铝药渣未集中处理。

针对以上问题,责令公司进行研究逐个落实。

一、由新宁中心库主任负责药剂管理制度的逐个完善;

四、由公司把保管员防毒面具、呼吸器购置,消防栓的维修纳入20xx年危仓危房项目一并维修落实。并在2014年公司向局交安全保证金10000元整。

随着粮油库存的增加,粮油保管的要求愈来愈严,要实现规范化管理,向智能化管理过度。公司现有仓库设备,仓储器材,检化验仪器必须进一步地维修,添置消防设施等。建议在今后处置资产,资金先用于粮油安全储存及危仓危房的排危安全的需要。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积极行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涉林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强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局属各股室及森林公安负责人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局“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自“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部署。一是分步动员部署。召开了森林防火“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会议,主要领导专题部署森林防火“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召开了全县野生动物保护清理整顿专项行动会议,强调了该行动的主要目的为:清理整顿野生动物流通领域,打击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活动。召开了xx县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乱征滥占林地违法犯罪行为专项会议,主要领导要求对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二是精心制订方案。根据涉林安全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各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指导思想、整治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做到了任务明确,职责分明。三是营造深厚氛围。我局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四是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局党组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指导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各股室能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打非治违”的有关工作。

根据安委办“打非治违”通知中具有共性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涉林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发现、边处理的原则,组织相关股室,抽调了素质高、能力强的业务骨干组成排查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的副组长各带一个督查小组,采取拉网式排查,重点对对全县的森林防火重点单位、林区作业单位、林区重点设施;林区仓库、油库、危险品存放地、村庄林区结合部、林区火灾多发区;苗圃、活立木经营场所、木竹经营加工单位等进行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做到“四个一律”:对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加工和经停产整顿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加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加工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一是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为严厉打击涉林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开展,我局将“打非治违”与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重大节假日、各敏感时段的涉林生产安全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惩处。二是开展专项检查。结合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突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涉林生产行动,对查处的问题,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涉林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三是坚持把有限的监察力量重点放在查处林业员及护林员上报的安全隐患、群众举报投诉的涉林违法非法生产行为和重点监控单位的监督检查上。同时,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回访,重点复查,跟踪问效,形成监察“闭环”,切实做到安全隐患不彻底消除决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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