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出口退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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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件,用于明确交易各方的权益。双方应当保留对合同进行修改和解释的权利,并及时告知对方。合同范文可以作为起草合同的参考和借鉴。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商务局的精心指导下,根据全区招商引资工作部署和区政府与各乡办经贸区等单位签定的引资及外贸出口目标,区商务局认真开展工作,积极履行职责,做到对各乡办引资及外贸出口情况及时统计上报,对以来市政府组织的历次招商活动中签约的项目逐月进行跟踪、督导,现将全区利用外资和外贸出口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利用外资及外贸出口完成情况。
(一)利用外贸工作。
1、利用国内市外资金情况。止目前,我区共引进市外资金项目24个,投资总额79993万元,其中合同利用外资5596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0193万元,占市定目标5万元的(7月底,市商务局认可数字为2万元,占目标的)。
2、直接利用外资情况。止目前,我区直接利用外资项目有3个,利用外资金额260万元。一个是注册资金10万美元的日本独资公司—丸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该公司资金设备已到位,9月1日正式开业运营;另两个是兴泰金属结构制品有限公司(外资独资)、胜华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两公司8月份引进外资及设备投资共计250万美元。
(二)外贸出口完成情况。
止7月底,我区共完成外贸出口总额万美元,占市定目标600万美元的332,提前半年完成了任务。
二、开展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签定目标,定期报告,确保引资机制良好运行。
根据区政府与各乡办、经贸区、发改委等单位签定的招商引资和外贸出口目标,及时把它们纳入到定期报告机制中来。即纳入“月报告,季通报,半年小结,全年总结兑现奖惩”的目标运行机制。止目前,引资报告机制运行良好,全区报告招商引资额亿元,其中,被市商务局认可的市外资金21996万元。直接利用外资260万美元。
(二)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圆满完成“郑洽会”各项工作任务。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精心组织了4月12日-14日在郑州举办的“第四届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参会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果,受到了各级领导和国内外客商的好评。活动中,共散发宣传资料、项目册1500余份,邀请国内外客商25人、组织26家企业参会,签定项目合作合同14个,合同总金额亿元。活动之所以取得成功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各乡办、经贸区等参会成员单位的通力协作,得益于全区广大商家的积极参与合作。目前,14个合作项目中有7个项目有资金注入,其它正在积极运作中。
(三)“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构筑招商引资新格局。
一是4月15日在市明珠大酒店组织了“上海、武汉、徐州三市投资考察区情说明会”,欢迎以上三地28名嘉宾来区参观考察。会上,区委书记张怀玺首先致辞,之后徐福成区长介绍区情,刘继光副区长作了区重点招商项目推介。会议进行的隆重而热烈,达到了介绍区情,宣传**,项目推介,相互交流的目的。二是4月26日在区档案楼接待从北京来的8位客商,就来**区投资进行了深入探讨。三是5月中旬组织招商小分队到青岛寻找对接项目,并选择招商驻地。四是6月中旬随市代表团赴哈尔滨参加“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进行宣传推介。总之,随着各项经贸交流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必将开创一个新的局面。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银行账户: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银行账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出口代理订舱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办理有关货物的海运出口订舱事宜(具体货物品名装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订舱单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订舱单如实地填写货物的品名、数量、质量、装卸港口等内容。对于填写错误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单日期。上述船期预报不构成双方对船舶驶离装货港和抵达卸货港具体的时间约定,仅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4、甲方应根据船期预报,在船公司截止接单日之前将订舱单送达乙方。对于超过截止接单日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加载的货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的特殊属性,包装外面应注明搬运、储存、防护等标识,具体的包装标准参见_____。甲方如果对货物的储存、防护或者出口运输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舱单上注明。在甲方货物包装明显不适应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特殊属性时,乙方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对于货物本身以及货物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仍应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____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8、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甲方应于货物发运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运费。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或者甲方与船公司之间订有优惠运价,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9、对于其他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和运费支付的最后期限,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运费。
10、为了维护甲方的利益,乙方无需甲方的特别授权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船公司垫付有关运费。甲方应在运费支付期限届满之前,将乙方所垫付的运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因乙方计算错误而多垫付的部分除外。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对于港杂费等其他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账单后___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为了维护甲方的利益,乙方无需甲方的特别授权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有关部门垫付相应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账单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将乙方垫付的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对于乙方的代理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账单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3、对于第8、9、10、11、12条所涉及的各项费用,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以包干费用的形式支付。如遇有关费用调整,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包干费率。
14、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在甲方未结清所有乙方垫付的费用之前,即使船公司签发了提单,乙方也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5、乙方在代理甲方货物出口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并对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6、如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7、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_法律。
18、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9、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委托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委托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有限公司代理出口产品,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委托人义务。
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对本协议以及代理人根据本协议与国外买方签订的外销合同的条款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责任的条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义务:
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委托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委托人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对外成交后,及时将外销合同副本送交委托人。
办理出口所需的商检,报关,对外运输,并对外议付。
3.外销合同。
(1)接受代理人现采用的商品外销标准正本合同的固定条款。承认代理人代表委托人承担这些合同条款对_卖方_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2)收到代理人交来的外销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
如发现与其原要求有不符点,在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代理人。否则,视为委托人已接受该外销合同,承担该外销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4.出口货物。
(1)委托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并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包装。
(2)提供货物的品质证明文件。
5.费用。
(1)委托人承担代理人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代理人支付%的代理费。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__日内交付。
6.违约责任:
(一)委托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由于委托人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行负责。因委托人违约给代理人造成损失的,需向代理人给付总货款___%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补偿代理人的损失,委托人还需向代理人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二)代理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代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在委托人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7.争议解决。
若产生争议,双方需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协议双方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方指定乙方为其独家代理,为第三条所列商品从第四条所列区域的顾客中招揽订单,乙方接受上述委任。
代理商品。
_________。
代理区域。
仅限于_________。
最低业务量。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从上述代理区域内的顾客处招揽的上述商品的订单价值不低于_________美元。
价格与支付。
每一笔交易的货物价格应由乙方与买主通过谈判确定,并须经甲方最后确认。
付款使用保兑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由买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信用证须在装运日期前15天到达甲方。
独家代理权。
基于本协议授予的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乙方以外的渠道向_________顾客销售或出口第三条所列商品,乙方不得在_________经销、分销或促销与上述商品相竞争或类似的产品,也不得招揽或接受以到_________以外地区销售为目的的订单,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应将其收到的来自_________其他商家的有关代理产品的询价或订单转交给乙方。
商情报告。
为使甲方充分了解现行市场情况,乙方承担至少每季度一次或在必要时随时向甲方提供市场报告,内容包括与本协议代理商品的进口与销售有关的地方规章的变动、当地市场发展趋势以及买方对甲方按协议供应的货物的品质、包装、价格等方面的意见。乙方还承担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类似商品的报价和广告资料。
广告及费用。
乙方负担本协议有效期内在新加坡销售代理商品做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并向甲方提交所用于广告的声像资料,供甲方事先核准。
对乙方直接获取并经甲方确认接受的订单,甲方按净发票售价向乙方支付5%的佣金。佣金在甲方收到每笔订单的全部货款后才会支付。
*部门间的交易。
在甲、乙双方*部门之间达成的交易不受本协议条款的限制,此类交易的金额也不应计入第五条规定的最低业务量。
工业产权。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为销售有关洗衣机,乙方可以使用甲方拥有的商标,并承认使用于或包含于_________中的任何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工业产权为甲方独家拥有。一旦发现侵权,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措施保护甲方权益。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有关双方如期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除非作出相反通知,本协议期满后将延长_________个月。
协议的终止。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一方被发现违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不可抗力。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不负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应将争议提交*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依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协议编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甲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电子信箱:
乙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开拓出口渠道、在营销上发挥各自优势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口其产品给甲方指定的境外客户(以下简称外商)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总则。
本协议为建立甲、乙双方间法律关系的总协议,甲、乙双方将就每一批实际出口的货物签订具体的《收购合同》;双方所签订的每一份《收购合同》均自动受本协议约束,如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的为准。
二、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产品,有关产品的具体数量、质量、规格、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目的港和保险等条件,由甲方与外商自行协定并且直接对外商负责。因出口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等问题而引起的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负责根据其与外商商定的交货期安排生产,并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三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出口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装箱情况等资料,并提供《商检换证凭单》,以便乙方按此资料向海关申报及履行相关手续。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与实际出口货物情况不符,而造成海关扣柜或处罚时,由此造成的延误船期和延期交货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海关处罚及其带来相应损失。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承担各自责任及费用。
3、甲方负责安排远洋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船订仓事宜,并及时将船公司提柜纸传真给乙方,并告知该船的截关日期;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柜纸安排提柜和由甲方工厂至深圳码头的拖车,并承担此段的拖车费用;乙方负责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口,并办理有关出口报关的一切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报关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负责在出口货物装柜后按照实际装柜情况填制《收购合同》,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盖章生效。
4、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装箱资料后,应及时对甲方的出口业务免费制作全套单证。并安排报关出口。若非客观原因造成出口耽误而引起客户索赔,乙方应负责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衍生之费用。
三、退税。
1、退税由乙方办理。
2、甲方应在货物出口报关后三日内向乙方交付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在此之前,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支付相关《收购合同》中规定的税款。如甲方在货物出口报关后三十日内未能将上述票据交付给乙方,或甲方所交付的票据未能通过退税主管机关的审查,则甲方无权依据《收购合同》要求乙方支付《收购合同》规定的税款;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税款的,甲方应予退回。
四、支付方式:
1、定金支付方式:
(2)乙方在收到外商开出的、以乙方为收益人并为乙方所接受的。
信用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到信用证金额的%按照的汇率折算*民币支付给甲方。或。
(3)乙方在相关《收购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收购合同》项下货款总额的%支付给甲方作为定金。
2、余款支付方式:
(2)乙方在货物出口报关并收到甲方所提供的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乙方在外商开出的远期信用证得到开证行承兑后三个工作日内,《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无定金货款支付:
甲方负责催促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日内将该批出口货物的全额外汇货款付到乙方帐户;乙方在收到该笔外汇货款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的汇率将所收外汇折合*民币支付给甲方。
五、收汇。
甲方应确保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内将全部外汇货款支付给乙方,以便乙方核销外汇。如外商未能如约支付全部外汇货款,则:
1、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其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已经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同时甲方负有在接到乙方追索通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归还该笔货款的义务,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利息损失和其他相关费用。
2、乙方无义务按其与甲方所签订的收购合同支付货款且免除任何有关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3、如因外商不付款而导致乙方不能核销外汇遭受有关部门的处罚,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补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六、核帐。
二、委托方应如实填写委托单,如有必要,还应根据检验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单据及相关资料。
三、检验方按委托方在委托单上填明的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四、委托方必须注明要求使用的检验方法。
五、检验方的检验时间根据检验内容而定,原则上以检验方公布的时间为准,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委托单上注明。
六、检验方检验收费按有关规定计价。对于批量样品如需减免检验费用的,委托方应在委托时与检验方协商确定,并在委托单上“备注”栏内注明。要求加急服务的,需支付加急费。
七、检验方接受委托方自送样品的检验,检验报告仅对样品负责。
八、对于某些项目,检验方需要分包检验的,检验方应以书面或电子媒体形式通知委托方。除委托方或上级管理机构指定的分包方外,检验方为分包方的工作对委托方负责。
九、检验方在接受委托时,须详细审核委托单内容。在确认委托方的委托及要求后,应填写委托单同一页上的领证凭条交付委托方,委托人凭此查询及索取检验报告。
十、检验方的检验报告有固定的格式,并仅提供正本。如对检验报告有特殊要求,委托方应在委托单上“备注”栏内注明。
十一、检验报告通常采用中文书写。如需采用其他语种,委托方应在委托单“备注”栏内注明,并用相应语种填写有关内容。
十二、委托方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须在一个月内凭检验证书原件向检验方要求复检,检验方应于十日内安排复检。复检结果维持原检验结果的,委托方须按规定向检验方支付复检费。复检结果确认原检验结果有误的,检验方不再收取复检费。委托方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应与检验方书面协议,委托仲裁机构仲裁。
十三、委托方对本协议及委托单有不明之处,应在填写委托单时,向检验方工作人员咨询。协议自填单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检验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为了加强双方的合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国际货物运输、进出口订舱、通关等代理服务,具体包括:
1、委托乙方将货物从货物所在国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委托乙方对货物在货物所在国提供通关服务。
3、委托乙方代理的其他服务。
具体以甲方向乙方进行委托,提供委托书。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甲方享有获取货物的免费跟踪,查询,索取签收记录的权利。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货物丢失,损毁等情况下,甲方在收到货物后30天内提出异议,有提出索赔的权利.。
2、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依照协议收取全部代理费用的权利。乙方有检查货物的合法性及包装的权利。若甲方称量填写重量有误,乙方有权更正。
3、甲方的义务:。
在发货前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或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在约定的时间内备好货物及资料.包括:妥善做好货物的内外包装;详细的货物托运书并声明货物价值;按协议及时支付乙方运费。
4、乙方的义务:。
接到通知后,及时上门提取甲方发运的货物,或在甲方送货上门时,作好接货工作。及时操作货物,安全,及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接受甲方的电话查询,及时查看电脑系统,并给出货物跟踪信息。对有问题事宜,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跟踪处理直至问题解决。
禁运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法律规定禁止运输的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液体,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或其它任何危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货物途经国或目的地国家禁止运输或进口的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如盗版,侵权等任何不合法的物品及中国海关禁止出口的物品.若甲方托运任何禁运品,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包括运费,退运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没收货物,罚款等以及任何法律制裁.
三、甲乙双方承认并遵守以下条款:。
重点声明:。
1、甲方因发现托运的货物有损毁或遗失的,乙方对此有过错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此所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本身价值、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如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履行委托事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2、若甲方托运货物需要保险,需要特别声明,并另付费用。
3、甲方须缴付因通关所造成的仓储费,商检费等海关所收费用。
4、对于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误货物运输,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货物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海啸,罢工等)造成延误的事实,并争取有效措施努力补救.
四、费用标准。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各项费用标准以每月报价确认为准。
2、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费用标准,但应当提前通知乙方。
4、费用结算方式。
经双方商定,采用以下(2)结算方式。
(1)票结。单票操作完成后3天内,乙方将所有已确认费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送给甲方,甲方应在2天内支付给乙方。
每月5日前,乙方将上月1日至30日(以到达目的地入仓的时间计算)产生的费用明细以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送给甲方,甲方应当在当月10日前向乙方履行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收取逾期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若总费用超过月结限额,则乙方在费用达到限额时向甲方提供账单并按照票结时效结算。
五、业务联系方式。
甲方:
姓名:邮箱:
传真:电话:
乙方:
姓名:邮箱:
传真:电话: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代理出口______________产品,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委托人义务。
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对本协议以及代理人根据本协议与国外买方签订的外销合同的条款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责任的条款有充分的注意。
代理人义务。
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委托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委托人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对外成交后,及时将外销合同副本送交委托人。
办理出口所需的商检,报关,对外运输,并对外议付。
根据外销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将外汇折算*民币支付给委托人。
(1)接受代理人现采用的商品外销标准正本合同的固定条款。承认代理人代表委托人承担这些合同条款对“卖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2)收到代理人交来的外销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
如发现与其原要求有不符点,在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代理人。否则,视为委托人已接受该外销合同,承担该外销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出口货物。
(1)委托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并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包装。
(2)提供货物的品质证明文件。
(1)委托人承担代理人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代理人支付________%的代理费。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________日内交付。
违约责任。
(一)委托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由于委托人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行负责。因委托人违约给代理人造成损失的,需向代理人给付总货款________%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补偿代理人的损失,委托人还需向代理人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二)代理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代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在委托人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争议解决。
若产生争议,双方需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协议双方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印章):委托代理人(印章):
地点:
时间:
合同号:
日期:
订单号:
买方:
卖方:
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条款进行交易:
(1)品名及规格。
(2)数量。
(3)单价。
(4)金额。
允许溢短装_____%。
(5)包装: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装船标记:
(9)装运期限: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__天内装出。
(10)付款条件:开给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证,并须注明可在装运日期后15天内议付有效。
(11)保险:按发票110%保全险及战争险。
由客户自理。
(12)买方须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开出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售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约未执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3)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中国商品检验局或工厂出具的品质证明、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签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4)凡以cif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值的110%,投保险别以本售货合同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船前经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险费由买方负责。
(15)质量、数量索赔:如交货质量不符,买方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30日内提出索赔;数量索赔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15日内提出。对由于保险公司、船司和其它转运单位或邮政部门造成的损失卖方不承担责任。
(16)本合同内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约或延迟交货,售方概不负责。
(17)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故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进行。
(18)买方在开给售方的信用证上请填注本确认书号码。
(19)其它条款:
卖方: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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